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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工资调整消息新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篇一
近两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改革一直备受关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副部长何宪也多次提及工资改革。接受新京报专访时,何宪表示,去年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政策实施后,已经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在工资中的占比,有望进一步提高,从40%增长到45%左右。此外,地区附加津贴政策也有望在1至2年内出台。
关键是建立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何宪:由于长期以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在相当多的年份,工资增长靠的是津贴补贴。这很不合理。我们认为基本工资应该占到60%至70%比较合适。
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的地区差距还比较大,一是发达地区和中西部地区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层级比较高的机关单位和层级低的县乡等机关单位存在较大差距。
新京报:什么原因造成的这种现象?
何宪: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全国分为11类地区,根据物价水平、生活成本等确定不同的工资。但随着经济发展,各地的发展水平差距逐渐拉大,原来的工资区制度不再适应新形势了。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时,工资区制度停止实施。随后,各地开始自行建立津贴补贴,但这种做法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一是地区单位差异大,高的高、低的低;二是发放不规范,收入秩序比较混乱;三是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比重过低。
因此,从2006年起国家对津贴补贴进行了规范,下一步要在规范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地区附加津贴。
新京报:具体怎么实施呢?
何宪:具体的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及相应的标准正在进行研究,主要考虑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等情况,用科学的方法进行计算。目前正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深入研究,有望在1至2年内推出这一制度。
何宪: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经过多次改革,应当说各方面都在不断完善,但是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一直没能建立起来。在此之前,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工资基本上是涨一次,下次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涨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这样肯定是不行的。
这次国家下了很大决心,要把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起来,这并非是确定每年一定要涨多少工资,而是在于每两年要固定涨一次工资,具体涨幅根据当年的情况来定。
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今年是非常关键的一年。如果今年增长了,这个机制就基本算建立起来了。
今年基本工资占比有望涨至45%
何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约有5000万。其中,教师1500万人、公务员700多万人、医疗卫生工作人员500万人,其他事业单位如科研、文化、体育、农业、地质勘探等加起来约1100万,还有1200万是退休人员。所以,机关事业单位中,公务员只占百分之十几,主体部分是事业单位。
何宪:从目前看,完善工资制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完善工资制度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的工作已经完成。
其次,改善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结构,人均提高300元的工资,同时把一部分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纳入到基本工资中,再加上补偿交纳养老保险的部分,基本工资的比重占比从30%左右增加到了40%左右。第三,注重向基层倾斜,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和县以下的职务职级并行制度。
新京报:今年的涨幅大概有多少?
何宪:根据今年两会上提交讨论的财政预算表,用于基本工资的预算提高了10%,但这不等于基本工资标准就会上涨10%,因为这里面还包含了基本工资正常提档升级所需的预算。
今年的基本工资进行调整时,如果继续把部分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占比有望从40%左右增长到45%左右。
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个人衔接
何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确实不高,尤其是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工资明显偏低。但工资制度改革需要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不可能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目前公务员辞职转行的数量略有增加,这是很正常的现象,也跟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在没有建立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公务员辞职去企业,养老金会受到一定影响。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的养老保险“并轨”了,公务员辞职到企业后,制度完全衔接,所缴养老金可相互转移,养老完全不受影响。
当然,辞职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不排除有感觉公务员任务重压力大、工资收入不高等因素。
新京报:很多声音建议,公务员工资应该与绩效考核挂钩。
何宪: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要进行年终考核,分为四个档次。优秀公务员给予奖励、称职以上发放第13个月基本工资、不称职要得到相应处罚。但目前,第13个月基本工资仅占一年工资的2%左右,激励作用非常有限。
由于文化的差别,各个国家的年终奖制度都不同,欧美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5%-10%,日本、韩国、新加坡等亚洲国家公务员的年终奖约占全年工资的15%-20%。相比之下,我国年终考核仅占2%明显是偏低了。
可以首先考虑在基层探索建立和绩效考核相关的奖励制度,根据一年履职和业绩情况,严格考核,适当奖励,并拉开差距,以调动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新京报:你有何具体建议?
何宪:目前基层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已经建立起来了,但大都只针对部门和单位,不针对个人。我认为,可以把对单位的绩效考核与对个人的绩效考核结合起来,把对政府对单位的“压力”传递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鼓励每个人都努力工作。
应当说,这个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单位,但可以优先在基层单位试点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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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省份机关事业单位今年将调薪
今年1月19日,四川和内蒙古分别召开全省和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明确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
在更早前的12月31日,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视频会议透露,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按照国家部署,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研究完善公立医院薪酬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提高退休人员待遇标准。
此外,江苏提出今年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北京提出今年要“平稳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陕西也提出今年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
河南工资调整消息新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篇二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如40%~50%)。
2.岗位工资
(1)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公司岗位工资分为(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如20%~30%)。
3.工龄工资
(2)年功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
(3)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奖金(效益工资)
(3)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津贴
(2)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关于岗位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3.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关于奖金
1.奖金的核定程序
(2)由行政部向人事部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
(4)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关于工龄工资
2.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其他注意事项
1.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5.被公司聘为中、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工资可向上浮动1~2级;
6.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五章非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七条适用范围: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工资模式: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六章退休工资制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公司每月支薪日为日。
第二十四条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河南工资调整消息新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篇三
一、作息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8:00
二、每周休息安排由星期二调整为星期日,市场业务人员在每周一至周四酌情安排调休。
最后,请各部门(区域)根据调整后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工作,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
特此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河南工资调整消息新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篇四
建立合理的工资分配机制,充份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
2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属员工包括:生产管理、后勤行政、营销、一线生产等人员。
3原则
3.1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3.2以员工岗位责任、工作绩效、工作态度、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3.3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3.4为体现责任、业绩,各岗位的工资结构、工资项目、权重采取灵活配比的原则,具体情况见《各岗位工资结构一览表》。
4工资结构
4.1员工的工资主要包括基础工资、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4.2基础工资: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能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需要,性质形同保底工资,只要员工出勤即可得到的能保障基本生活的经济收入。约占工资总额的40%。
4.3技能工资:根据公司员工的学历、工作经验、职务、职称等方面,每年年初公司对员工的技能工资进行评定。技能工资标准确定后在本年度内不在变更。约占工资总额的30%。
4.3.1技能工资评定标准:
4.3.1.1学历:
4.4计件工资: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劳动强度、技术含量等确定计件系数,结合员工的工作量分析计算。本工资项目适用一线生产员工。
4.5绩效工资:主要衡量员工的工作成绩,考核员工遵纪守章、配合协作、团队精神及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约占工资总额的30%。考核的办法另行制定。
4.6工龄工资:按员工为公司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公司工作。对在公司工作到一定年限的员工给予的一种补贴性的工资。
4.7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即可享受的工龄补贴,工作年限自满一年起每月3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随之增加。
4.8奖金: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符合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应给予奖励,报经总经理批准后对员工进行现金奖励。
5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5.1符合变更标准的,可以变更;变更工资标准须经总经理批准;
5.2工资标准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5.3新增岗位工资标准由分管副总确定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5.4试用期工资标准由分管副总确定报总经理批准。
6工资的计算
6.1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6.2技能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应出勤天数×实际出勤天数。
6.3绩效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权重×(绩效分数/100)。
6.4工龄工资:符合工龄工资发放标准,且出勤满15天者,按月发放。
6.5奖金:按公司规定发放。
6.6应发工资=基础工资+技能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奖金
7加班补贴
7.1加班的认定
7.1.1法定节假日因工作需要由公司领导、部门安排加班或值班的。
7.1.2因特殊情况需要安排在晚上特定时间内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
7.1.3阶段性工作任务繁重而经常超时工作,由各部门经理酌情核定计算加班的。
7.1.4驾驶员在市区内经常超时工作,由部门经理酌情核定计算加班的。
7.1.5因日常工作任务未能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完成的,及因处理日常事务短时间超时工作的不属于加班情况。
7.3加班待遇
7.3.1加班补贴的计发:加班日工资按日常工作日工资的1.5倍计发。
7.3.2调休补偿的计算:加班调休为1:1,即加班1天,可调休1天。
7.3.3员工加班每月月底由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统计,统计结果报送公司财务部以便计发加班工资。
8工资发放
8.1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9日发给。
8.2新员工自到职之日起算未满一个月者,按实际服务日数比例计算。
8.3离职者工资计算至离职日止,该工资均于下次工资发放之日发给。
河南工资调整消息新闻 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篇五
此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1月1日起开始兑现。省人社厅表示,本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在4月底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今年,辽宁省企业退休人员迎来了第十次基本养老金上调。与以往一样,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普遍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普遍调整体现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体现了社会公平和待遇平衡原则,使不同时期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保持合理差距。同时,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等群体再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包括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五七家属工”,不含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范围内的建国前参军的退休老工人),从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一)退休(职)人员符合国家、省规定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特殊工种折算年限,下同)每满1年(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其中缴费年限超过2019年的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二)退休(职)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符合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建国前参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2.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3.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4.1954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2019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9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
6.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
1.符合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19】61号)规定范围内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
2.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1350元。
(四)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增加基本养老金,在和其他条件相同的退休人员同办法、同标准调整后,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总额低于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省辖市统筹区域企业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月人均养老金标准。
(一)“五七家属工”每人每月增加养老金65元。
(二)“五七家属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分别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养老金: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含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增加25元;年满80周岁(含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举例:李女士是沈阳市一家企业的退休职工,1980年参加工作,2019年退休,工龄一共30年。沈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后,她每月的养老金是1770元。
按照此次调整养老金的办法计算,李女士此次每月增加的养老金额度是:
那么调整后,李女士的月养老金将达到:1770+170=1940元。
省人社厅明确提出,各地要坚决制止通过趸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方式办理退休。“趸缴”是保险用语,就是一次性付清所有保费。
从2019年1月1日起,严格禁止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通过一次性趸缴或追补缴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办理退休的行为,对于各地上述违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予以纠正,并追究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向省政府及当地市政府予以通报。
但这并不等于不可以补缴。对于达到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19年的参保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可延长缴费至2019年办理退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2019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2019年。
《通知》再次强调,以个体工商户或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退休年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与企业职工退休年龄一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另外,在加强特殊工种退休管理方面,省人社厅要求2019年底前,各市继续严格按照《关于核定企业执行行业特殊工种范围及规范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管理的通知》(辽劳社发[2019]51号)有关规定,对企业所设置的特殊工种岗位在岗职工从事特殊工种岗位的经历,经过企业申报,内部公示、本人确认、养老保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本人档案形成可靠且充分的记载。
今后各地区各企业均不得自行扩大特殊工种名录,随意放宽特殊工种适用范围,凡是超出特殊工种名录的、未经过公示的、未建立特殊工种档案的,均不得审批退休。
《通知》规定,严格依据企业职工档案记载确定退休时间。
今后企业(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未来3年内拟退休职工档案进行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本通知下发后,由于企业未按照规定确定职工出生时间而延迟申报退休的,按照社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基本原则,其退休时间仍以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间确定,从办理退休审批次月起兑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延迟期间退休待遇由责任方负责;延迟期间企业缴费部分不予返还,个人多缴部分不计入个人账户,其本金和利息返还本人。
企业或参保人员以欺诈、隐瞒,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通过退休审批骗取养老保险待遇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退还骗取的养老金,处以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骗取养老保险待遇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乃至涉及违法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和移送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4号)第二条、第三条规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按照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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