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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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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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一

我们应该关爱健康,呵护生命。那么,要如何制定体检方案呢,下面是体检活动实施方案范文,欢迎参阅。

体检活动实施方案范文1 一、活动目的: 地面营销,直接深入终端,通过义诊、宣传等活动,让参加义诊之医院的权威、实惠、公益观念深入人心。向社区要患者,向义诊要效益,提升人气,拉动参展医院效益增长。

二、营销策略

通过第三方以公益的名义进驻社区,这是我们组织者的优势,通过此次活动可以提升参展医院的品牌,提高参展医院的知名度。主打公益牌,走进每一个社区,针对医院的潜在病种患者进行终端地面营销尤为重要。

三、义诊时间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6号

社区简介:南内环二社区始建于1961年10月份,是原来的省建二公司宿舍居委会。xx年1月份小店又将该居委会划分到营盘街道办事处,将原来的居委会变更为南内环三居委会。xx年12月份营盘街道调整社区时把南内环三居委会和南内环二居委会部分合并成为现在的南内环二社区。

七、义诊流程: 【当日义诊流程】

实践服务精神,号召更多的大学生加入到“关爱社会,服务大众”的队伍中来,走进社区,走进社会。

活动主题:携手社区,共筑健康家园

活动目的:为了增强社区居民对健康的关注,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做到某些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普及科普生活知识,使公民拥有更良好的自身素质和心理健康状态。同时彰显巍巍学府社团深厚的人文底蕴,体现台州学院社团服务学生,服务人民的宗旨。并且锻炼本协会会员实践操作能力,培养会员的价值体验和职业情操。给居民送去关怀,尽献自己一份力量。

活动组织者: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基础部医学系团委,学生会活动对象:湖州市内各社区居民,老年居民为主。活动时间:20xx年x月x日 活动步骤:(1)前期准备: 1、调查当地居民最为关心的健康话题,了解当地居民的日常作息时间与周末人流集中地点,拟定活动具体地点与时间,以及志愿者培训工作的重点方向。、联系当地居委会获得其支持,为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信息及人员支持。并由居委会工作人员在社区、协会工作人员在学生会进行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

体检活动实施方案范文3 活动方案

1、活动主题:关爱健康,呵护生命活动目的:借着义诊的机会向群众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水平;让群众了解民革朔州组织,提升民革朔州形象;扩大朔州市人民医院及医务人员的影响,使医院品牌得到提升。、活动组织者:朔州市人民医院。参与者:民革市直一支部全体党员;邀请市委领导及兄弟支部联谊;朔州市人民医院有关医务人员。、活动对象:朔城区某乡镇,村民居住相对集中,人员较多但相对偏远。、活动时间:20xx年夏季某一庙会节日,以便服务更多的人群。、活动步骤: 1)、准备阶段: a、与相关协商在义诊的相关事宜,说明此次活动的意义,争取的支持。与朔州市人民医院协商争取得到人力物力上的支持。b、确定此次活动参加人员、人员分工,着重注意进行体检活动现场维持秩序人员分工。c、协调乡镇准备好活动的相关物品(桌子、椅子、条幅悬挂位置、活动前宣传等)d、协调乡镇确定准备好开展免费体检的活动场地,以及在现场发放的宣传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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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做好相关费用的预算,争取做少花钱,多办事,少张扬,办实事,不扰民。

f、准备好交通工具,注意路途安全。)、实施阶段: a、与联系好具体达到时间,派工作人员对活动现场进行布置(包括活动的桌椅布置、横幅的悬挂、展架摆放),营造一种温馨的气氛。

1.活动实施方案范文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二

坚持以加快存款发展作为主题

抓住机遇,适应市场的需求,加大存款营销力度,壮大我行的存款市场份额

二、组织领导

三、目前存款现状

本行存款的结构特点(应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的基础结构,如公存、储蓄及定活期比例;高端客户情况;主要贷款户派生存款情况等)

四、存款下降主要存在的问题

但该类存款流动性大、平均占用天数低,稳定性较差

这是引起**支行存款下滑的主要原因之一

(3)居民消费需求不断增长,储蓄心理不断减弱

也是造成**支行存款不能自然修复和回升的原因之一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三

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旅行社服务,保障旅游者、导游员及旅行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经营活动及导游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导游员委派管理制度。

一、导游员进行导游活动必须经旅行社委派。

导游员执行本旅行社的旅游接待任务时,由该旅行社执行委派。导游员被借调担任其它旅行社导游时,必须经所属旅行社批准,由用人旅行社执行委派。社会导游执行旅游接待任务时,由用人旅行社执行委派。

二、导游员委派管理。

(一)行程单的委派效力及存档。

行程单是认定导游员是否由旅行社委派的重要依据。

行程单一式三联,旅行社、导游员、游客各一联,其中,导游联应当在导游员执行旅游接待任务时携带备查。旅游接待任务完成后,导游员应向旅行社交还导游联,与旅行社联、该旅游接待任务的其它相关数据一并存盘备查。

第四条旅游合同行程管理制度。

一、行程安排是旅游合同的法定必备事项。旅行社应当把行程单作为旅游合同附件与合同一并提交旅游者。

二、旅游合同行程管理。

(一)生成行程单。

旅行社按照执行委派程序生成行程单。行程单编号应写入旅游合

同。

(二)行程单的合同效力。

行程单是旅游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行程单中游客联应在旅行社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作为合同附件提供给游客,或于法律规定、旅游合同中约定的免责解除合同期限届满前提供给游客。

(三)导游员必须严格按照行程单安排旅游者的旅游活动,不得擅自变更行程安排。

(四)行程变更。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领队人员不得擅自改变旅游合同行程。 如在旅法律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行程不得不进行变更时,旅行社应采用《旅法律程变更确认书》或其它能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的书面文件与游客进行确认; 如遇游客自愿、主动提出变更行程(包括但不限于增减有偿服务项目、增减游览时间、增减购物次数等),旅行社也应与游客签订《旅法律程变更协议书》或其它能够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的书面文件后方可进行变更。

附:1、《旅法律程变更确认书示范文本》(用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变更整体团队行程)。

2、《旅法律程变更协议书示范文本》(用于游客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变更本人行程)。

第五条游客意见反馈制度。

一、游客反馈意见是旅游服务质量监督的重要环节,也是认定旅游服务质量、划分游客与旅行社责任的重要依据。旅行社应主动收集游客反馈意见。

二、游客意见反馈流程。

(一)反馈载体。

江西省旅游局统一印制《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供旅行社向游客发放并收集反馈意见,各旅行社在其所在地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领取。

旅行社也可以自行印制包含《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中全部内容的书面文件供游客填写。

附:3、《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

(二)发放要求。

1、旅行社组织团队或散客旅游业务或接受其它旅行社委托的旅游业务,均应向游客发放《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或包含该表全部内容的意见反馈表。

2、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时,10人以下团队全团发放,10人以上(含10人)按全团人数的50%发放。由该团导游员具体执行。

3、导游员在发放时应向游客准确说明该表各项内容,指导游客如实填写,并确保所有信息填写完整。

4、导游应收回全部已发放监督表,不得涂改或销毁,并存入团队档案。

第六条旅游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一、旅行社及其分社应当接受旅法律政管理部门对其旅游合同、服务质量、旅游安全、财务账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检查主体。

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依照各级旅游局的授权具体实施监督检查。

三、检查类别。

旅法律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的检查包括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个案检查和年度检查。

(一)日常检查是指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旅游市场秩序、旅行社、导游服务等相关检查内容进行的经常性、随机性的不定期检查。

(二)专项检查是指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根据工作需要,集中一段时间和特定人员,对某一专题开展检查。

(三)个案检查是指根据重大投诉案例,针对某一类旅游质量问题,对被投诉对象开展检查。

(四)年终检查是指每年末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辖区内旅行社实行的全面业务检查,了解本年度内旅行社的规范经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人员管理情况等。

四、检查方式。

(一)现场检查: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派执法人员前往景点、旅行社经营场所等工作现场,对旅行社经营情况、旅游市场秩序、导游服务质量及持证情况、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等相关内容开展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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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料检查:旅行社应当按照《旅行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应旅法律政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有关报表、文件和数据。

(三)随团暗访:由江西省旅游局指定的相关处室负责选聘业内人士、行风监督人员、外省旅游质监同行等作为暗访人员,以旅游者的身份参加本省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队,对旅行社经营行为及导游服务质量进行随团暗访。

五、检查内容。

(一)《江西省诚信旅游服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

(二)《江西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执行情况;。

(三)《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发放、使用、回收情况以及旅行社自行印制的意见反馈文件是否已包含《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中全部内容;。

(四)旅行社服务质量自我监督管理(售后服务)情况;。

(五)导游人员持证情况;。

(六)导游人员服务、讲解情况;。

(七)是否具备团队召集标识;。

(八)旅游市场秩序和旅行社日常经营情况;。

(九)旅游团队档案管理情况;。

(十)其它需要依法检查的内容。

六、检查要求。

(一)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全年开展旅游市场现场监督检查不得少于50天,对所辖旅行社的经营管理情况应进行两次以上的现场检查。

(二)检查人员执行旅游质量监督检查任务时,应出示《行政执法许可证》;对旅行社、旅游团队进行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江西省旅行社检查登记表》或《江西省旅游团队市场检查登记表》。

《江西省旅行社检查登记表》或《江西省旅游团队市场检查登记表》均应有两名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许可证》的检查人员签名或盖章。

(三)被检查的旅行社或旅游团队导游员,要主动配合接受检查并在《江西省旅行社检查登记表》或《江西省旅游团队市场检查登记表》上签名。

附:4、《江西省旅行社检查登记表(表样)》。

5、《江西省旅游团队市场检查登记表(表样)》。

七、检查信息公示。

各级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之前向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交本季度市场检查情况综述,于检查当天向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交本次检查中导游违规扣分、导游证暂扣待查等情况。

江西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负责将以上信息在江西省旅游信息网上公示。

第七条法律责任。

旅行社及导游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旅行社条例》、《导游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西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1、旅行社未设专人妥善保管使用基本账户及密码,导致他人冒用

该旅行社名义办理旅游业务的,视为准许或默许其它企业、团体或者个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

2、旅行社未按要求填报生成行程单且无法证明其旅游合同和附件中已具备全部法定必备内容的;。

3、导游员在执行导游任务时未携带《江西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且事后无法证明其确系旅行社委派的;。

4、旅行社未按要求将《江西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作为旅游合同附件提交给旅游者或未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行程安排的;。

5、旅行社或导游员伪造、变造《江西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及其它擅自更改伪造旅法律程的行为;。

6、导游员未经所属旅行社批准,为其它旅行社带团;。

7、导游员完成导游任务后,旅行社未按要求将《江西省旅行社导游委派及行程安排单》存档备查的。

8、旅行社接待团队时,未按规定如数发放《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意见反馈表的。

9、旅行社自行印制的意见反馈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旅行社未收回或未按规定收回《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意见反馈表的。

11、导游员授意他人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意见反馈表的。

12、旅行社未按规定将《江西省旅游团队服务质量调查表》或其它符合要求的意见反馈表存入团队档案的。

13、《旅行社条例》、《导游员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及《江西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违法行为。

第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江西省海外旅游总公司。本制度发布之前,江西省海外旅游总公司发布的相关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依本制度执行。

旅行社服務質量跟蹤監督管理制度。

第一條爲了規範旅行社服務,保障旅遊者、導遊員及旅行社的合法權益,促進旅遊業的健康發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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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内旅行社經營活動及導遊服務質量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導遊員委派管理制度。

一、導遊員進行導遊活動必須經旅行社委派。

導遊員執行本旅行社的旅遊接待任務時,由該旅行社執行委派。導遊員被借調擔任其他旅行社導遊時,必須經所屬旅行社批準,由用人旅行社執行委派。社會導遊執行旅遊接待任務時,由用人旅行社執行委派。

旅行社委派導遊員應采用湖南省誠信旅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9000誠信系統),通過進入該系統填報指定項目,生成帶有各旅行社驗證條碼的《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以下簡稱行程單),以此作爲旅行社委派導遊員的重要依據。

旅行社組織團隊及散客旅遊業務或接受其他旅行社委托的旅遊業務,都應通過9000誠信系統填寫制作行程單。

二、旅行社應指定專人作爲本企業的9000誠信系統基本賬戶管理員。 基本賬戶管理員代表旅行社保管系統分配給本社的基本賬戶及密碼,不得轉讓、出租或出借他人。基本賬戶管理員負責進入9000誠信系統填報指定項目、生成行程單。

三、導遊員委派管理。

(一)執行委派。

旅行社執行委派的程序爲:基本賬戶管理員根據旅行社業務需要、代表旅行社通過基本賬戶進入系統,填報系統指定項目,生成行程單,經本社管理帳戶審核批準後打印生效。

(二)行程單的委派效力及存檔。

行程單是認定導遊員是否由旅行社委派的重要依據。

行程單一式三聯,旅行社、導遊員、遊客各一聯,其中,導遊聯應當在導遊員執行旅遊接待任務時攜帶備查。旅遊接待任務完成後,導遊員應向旅行社交還導遊聯,與旅行社聯、該旅遊接待任務的其他相關資料一并存檔備查。

第四條旅遊合同行程管理制度。

一、旅*程安排是旅遊合同的法定必備事項。旅行社應當通過9000誠信系統填報所有法定必備項目,生成行程單以妥善安排旅*程。行程單作爲旅遊合同附件與合同一并提交旅遊者。

二、旅遊合同行程管理。

(一)生成行程單。

旅行社按照執行委派程序生成行程單。行程單編号應寫入旅遊合同。

(二)行程單的合同效力。

行程單是旅遊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行程單中遊客聯應在旅行社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時作爲合同附件提供給遊客,或于*規定、旅遊合同中約定的免責解除合同期限屆滿前提供給遊客。

(三)導遊員必須嚴格按照行程單安排旅遊者的旅遊活動,不得擅自變更行程安排。

(四)旅*程變更。

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導遊、領隊人員不得擅自改變旅遊合同行程。 如在旅*程中發生不可抗力或者非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導緻行程不得不進行變更時,旅行社應采用《旅*程變更确認書》或其他能夠明确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書面文件與遊客進行确認;。

如遇遊客自願、主動提出變更行程(包括但不限于增減有償服務項目、增減遊覽時間、增減購物次數等),旅行社也應與遊客簽訂《旅*程變更協議書》或其他能夠明确雙方權利、義務及責任的書面文件後方可進行變更。

附:1、《旅*程變更确認書示範文本》(用于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變更整體團隊行程)。

2、《旅*程變更協議書示範文本》(用于遊客因個人原因主動提出變更本人行程)。

第五條遊客意見反饋制度。

一、遊客反饋意見是旅遊服務質量監督的重要環節,也是認定旅遊服務質量、劃分遊客與旅行社責任的重要依據。旅行社應主動收集遊客反饋意見。

二、遊客意見反饋流程。

(一)反饋載體。

湖南省旅遊局統一印制《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供旅行社向遊客發放并收集反饋意見,各旅行社在其所在地的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領取。

旅行社也可以自行印制包含《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中全部内容的書面文件供遊客填寫。

附:3、《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

(二)發放要求。

1、旅行社組織團隊或散客旅遊業務或接受其他旅行社委托的`旅遊業務,均應向遊客發放《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包含該表全部内容的意見反饋表。

2、旅行社接待旅遊團隊時,10人以下團隊全團發放,10人以上(含10人)按全團人數的50%發放。由該團導遊員具體執行。

3、導遊員在發放時應向遊客準确說明該表各項内容,指導遊客如實填寫,并确保所有信息填寫完整。

4、導遊應收回全部已發放監督表,不得塗改或銷毀,并存入團隊檔案。 第六條旅遊質量監督檢查制度。

一、旅行社及其分社應當接受旅*政管理部門對其旅遊合同、服務質量、旅遊安全、财務賬簿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檢查主體。

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依照各級旅遊局的授權具體實施監督檢查。

三、檢查類别。

旅*政管理部門對旅行社的檢查包括日常檢查、專項檢查、個案檢查和年度檢查。

(一)日常檢查是指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對旅遊市場秩序、旅行社、導遊服務等相關檢查内容進行的經常性、随機性的不定期檢查。

(二)專項檢查是指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根據工作需要,集中一段時間和特定人員,對某一專題開展檢查。

(三)個案檢查是指根據重大投訴案例,針對某一類旅遊質量問題,對被投訴對象開展檢查。

(四)年終檢查是指每年末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對轄區内旅行社實行的全面業務檢查,了解本年度内旅行社的規範經營情況、質量管理情況、人員管理情況等。

四、檢查方式。

(一)現場檢查: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派執法人員前往景點、旅行社經營場所等工作現場,對旅行社經營情況、旅遊市場秩序、導遊服務質量及持證情況、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等相關内容開展實地檢查。

(二)資料檢查:旅行社應當按照《旅行社條例》等相關*法規的規定,應旅*政管理部門的要求提供有關報表、文件和資料。

(三)随團暗訪:由湖南省旅遊局指定的相關處室負責選聘業内人士、行風監督人員、外省旅遊質監同行等作爲暗訪人員,以旅遊者的身份參加本省旅行社組織的旅遊團隊,對旅行社經營行爲及導遊服務質量進行随團暗訪。

五、檢查内容。

(一)《湖南省誠信旅遊服務管理系統》使用情況;。

(二)《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執行情況;。

(三)《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發放、使用、回收情況以及旅行社自行印制的意見反饋文件是否已包含《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中全部内容;。

(四)旅行社服務質量自我監督管理(售後服務)情況;。

(五)導遊人員持證情況;。

(六)導遊人員服務、講解情況;。

(七)是否具備團隊召集标識;。

(八)旅遊市場秩序和旅行社日常經營情況;。

(九)旅遊團隊檔案管理情況;。

(十)其他需要依法檢查的内容。

六、檢查要求。

(一)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全年開展旅遊市場現場監督檢查不得少于50天,對所轄旅行社的經營管理情況應進行兩次以上的現場檢查。

(二)檢查人員執行旅遊質量監督檢查任務時,應出示《行政執法許可證》;對旅行社、旅遊團隊進行檢查時,應認真填寫《湖南省旅行社檢查登記表》或《湖南省旅遊團隊市場檢查登記表》。

《湖南省旅行社檢查登記表》或《湖南省旅遊團隊市場檢查登記表》均應有兩名以上持有《行政執法許可證》的檢查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被檢查的旅行社或旅遊團隊導遊員,要主動配合接受檢查并在《湖南省旅行社檢查登記表》或《湖南省旅遊團隊市場檢查登記表》上簽名。

附:4、《湖南省旅行社檢查登記表(表樣)》。

5、《湖南省旅遊團隊市場檢查登記表(表樣)》。

七、檢查信息公示。

各級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應在每季度最後一個月的25日之前向湖南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交本季度市場檢查情況綜述,于檢查當天向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提交本次檢查中導遊違規扣分、導遊證暫扣待查等情況。

湖南省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負責将以上信息在湖南旅遊信息網上公示。 第七條*責任。

旅行社及導遊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适用《旅行社條例》、《導遊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湖南省旅遊條例》等相關*法規進行處罰。

1、旅行社未設專人妥善保管使用基本賬戶及密碼,導緻他人冒用該旅行社名義辦理旅遊業務的,視爲準許或默許其他企業、團體或者個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活動;。

2、旅行社未按要求填報生成行程單且無法證明其旅遊合同和附件中已具備全部法定必備内容的;。

3、導遊員在執行導遊任務時未攜帶《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且事後無法證明其确系旅行社委派的;。

4、旅行社未按要求将《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作爲旅遊合同附件提交給旅遊者或未提供符合*規定的行程安排的;。

5、旅行社或導遊員僞造、變造《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及其他擅自更改僞造旅*程的行爲;。

6、導遊員未經所屬旅行社批準,爲其他旅行社帶團;。

7、導遊員完成導遊任務後,旅行社未按要求将《湖南省旅行社導遊委派及行程安排單》存檔備查的。

8、旅行社接待團隊時,未按規定如數發放《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意見反饋表的。

9、旅行社自行印制的意見反饋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

10、旅行社未收回或未按規定收回《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意見反饋表的。

11、導遊員授意他人不按實際情況填寫《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意見反饋表的。

12、旅行社未按規定将《湖南省旅遊團隊服務質量調查表》或其他符合要求的意見反饋表存入團隊檔案的。

13、《旅行社條例》、《導遊員管理條例》、《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湖南省旅遊條例》等相關*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行爲。

第八條本制度由湖南省旅遊局于2017年6月日發布,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湖南省旅遊局。本制度發布之前,湖南省旅遊局發布的相關旅行社服務質量監督制度與本制度有沖突的,依本制度執行。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四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发展、环境先行的原则。从20xx年起,通过实施一批公共厕所建设改造,着力解决我县县城及乡镇公共厕所数量不足、布局不合理、档次不高、管理缺位、群众入厕难等问题,到20xx年底,实现县城和乡镇公共厕所“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实用免费、管理有效”的目标,进一步改善我县人居环境,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创新公共厕所建设投资方式和管理机制,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管理。提倡社会参与和群众监督。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属地负责制”,各乡(镇)政府负责推进属地内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要切实履行职责,根据工作任务的时间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狠抓落实。

(二)统一协调,共同推进原则。坚持规划为龙头,各单位按照工作职责,互相联动,协同配合,确保公共厕所建设管理顺利推进。

(三)完善旧区,同步配套新区原则。从20xx年至20xx年底,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建成区入厕难的状况,同时新建城区、开发区、沿街新建商住建筑等在建设时要求同步配套或套建公共厕所,防止出现新的入厕难现象。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合理选址,正确处理好公共厕所建设管理与城镇发展的关系,做到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协调发展。

本方案所称公共厕所,是指县城、乡(镇)市政公用部门管理的公共厕所及产权单位管理供公众使用的公共厕所,包括公园、风景名胜区、商场市场、餐厅、加油站、宾馆、旅游景点景区、休闲农业示范点、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沿线等范围内的厕所。

崇左市下达天等县三年新建、改建公共厕所任务总数为24座(其中旅游公共厕所8座)。每年建设任务分别为:20xx年4座(其中旅游公共厕所0座);20xx年10座(其中旅游公共厕所5座);20xx年10座(其中旅游公共厕所3座)。新建、改建公共厕所要求全部达到国家二类公共厕所以上标准,50%以上达到国家一类公共厕所标准,并免费使用。

(一)明确工作责任。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推进市政、公园等市政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县旅游局负责督促推进宾馆、旅游景点景区、风景名胜区等旅游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并指导全县各行业旅游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县工信局负责督促推进商场市场、餐厅、加油站等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推进汽车客运站、高速公路沿线等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负责督促推进休闲农业示范点、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县国土局负责督促推进地质公园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并负责协助解决全县公共厕所建设用地指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坚持属地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推进属地内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二)科学编制规划。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公共厕所现状分布、标准、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报县住建局汇总。县住建局、旅游局要根据存在问题及发展需要编制规划,宜建则建、宜改则改。规划要以人为本,公共厕所数量和蹲位与场地人流量相适应,规划布局合理、数量充足、标准适宜。公共厕所规划涉及部门和产权单位较多,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分步实施。20xx年底前,各责任单位要开始实施公共厕所专项规划。

(三)科学组织设计。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的公共厕所设计应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4—20xx)》和《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18973—20xx)》的有关要求。要因地制宜,探索富有地方特色的公共厕所设计方案,强调实用、便利、节能节水、便于维护和可持续利用,避免奢侈浪费、华而不实。要从群众使用的便利性、卫生角度考虑,坚持以人为本,体现人性化。建设的公共厕所要尽量做到与周围环境和谐,力求数量与质量、实用与美观相协调。各地要结合实际,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公共厕所,有效解决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运营管理。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考虑公共厕所的运营问题、管理问题,探索长效的管理机制体制。坚决杜绝只建不管、管理不善的问题。定岗定人定时进行卫生保洁和设备养护、维修。鼓励外包服务,将公共厕所清洁、管护通过招标方式交由保洁公司专业化管理。每年要组织公共厕所管护人员参加专业培训,提升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

(五)创新管理机制。各乡(镇)、县直各有关责任单位要把公共厕所的建设管理作为新的发展机遇,有效整合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的资源,创新多种渠道解决公共厕所建设投入和管理维护问题,推进“以商建厕、以商养厕、以商管厕”,因地制宜探索不同的建设管理模式。在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探索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化企业进行品牌化、规模化连锁经营,确保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免费使用。

(六)强化资金保障。要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市政公共厕所建设投融资机制,对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的投入给予倾斜。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鼓励作用,开拓多元化投资渠道,鼓励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厕所建设和管理。公共财政投入部分的公共厕所,回建、改建费用由县级财政出资建设,并纳入当年年度财政预算;新建公共厕所的建设费用,一部分建设配套资金由县级财政承担;另一部分争取学习和借鉴区内城市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运用市场运作手段,对公共厕所建设、投资、经营和管理采取“以商养厕”方式,吸纳社会资金,推动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属业主自筹资金建设配套的公共厕所由业主承担建设改造、维护的相关费用。

县发改局、财政局、旅游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专项扶持资金,县住建局、旅游局、国土局、工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积极与上级对口部门对接,为公共厕所建设争取专项资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各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指导、协调、督查全县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集住建、发改、财政、旅游、国土、交通、工信、农业、林业、水利等单位相关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并指导、协调、督查全县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建立和完善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政府各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

(二)加强考核。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相关责任部门的年度考评体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督查。一是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组织住建、旅游等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公共厕所建设管理进行督查,二是县政府督查室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现场督查工作,重点督查规划编制、公共厕所建设、创新管理机制、资金筹措、建设成果、设计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对工作滞后的乡(镇)进行重点督查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多种媒体形式宣传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工作,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支持公共厕所建设管理。鼓励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积极提倡社会上的产权单位公共厕所向公众免费开放。鼓励社会各界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献计献策,提倡群众积极监督制止不文明如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共厕所建设管理的良好氛围。加强公共厕所健康文化建设,让市民和游客在如厕过程中接受文明教育,提高文明素质,努力将公共厕所打造成为文明宣传教育之地、文明体现和传播之地。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出台的《关于加强课务服务实施意见》和《五项管理实施意见》,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文件精神,提高站位,为满足学生课后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能力,按照县教育局的工作部署及《关于做好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减轻课业负担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

以服务好家长、学生为宗旨,把开展好课后服务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来抓,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有效整合学校、家庭等方面资源,着力破解学校放学后、农村留守儿童学生无人看管的社会性难题,缓解家长焦虑,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发展。

1.为家庭分忧。满足社会客观需求,减轻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2.让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不断提升我校公信力。

3.对学生负责。以“课后服务”为平台,组织学生独立自主学习,培养和提升学习技能,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1.坚持学生自愿原则。课后服务坚持“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会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工作,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2.坚持安全至上原则。学校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保”工作,做到“集中有专人监管,进出有统一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一)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结合我校的实际,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和班主任会议,传达精神,明确“双减”推进工作要求,制定方案。

(三)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后报学校批准。

(四)签订课后服务协议书和课后服务安全责任书,明确服务时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施课后服务具体活动。

课后服务时间:

初一、初二:周一至周五,17:10----18:10,住宿生到19:40。

初三年级:周一至周五晚自习,18:00----20:05。

课后服务内容安排

初一、初二年级:辅导作业+补缺+提优+兴趣与特长社团。

初三年级晚自习:辅导作业+提优+补缺+阅读+科学兴趣小组。

1.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2.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禁外来人员和不法分子进入学校。

3.加强行政和教师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课后服务期间发生的异常情况,并迅速做出反应。

4.落实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严格交接制度,班主任要统计好每位参加课后服务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发放给每位课后服务教师和值班行政,以便使课后服务工作做到有的放矢,每天课后服务结束后集体放学,学生统一、有序离校。

6.沉着应对突发事件,课后服务期间若遇到突发事件,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伤害,确保师生的安全。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六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深入贯彻上级组织部长会议和全区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党群服务载体,整合服务资源,推动基层党组织在服务党员群众的实践中提升组织力、增强凝聚力、扩大影响力,现就实施党群服务项目化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总体部署,结合近年来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成果,以党组织为主体,以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为主线,以提升组织力、服务党员群众、助推重点工作等为目标,以具体党群服务项目为抓手,着力改善社区党群服务形式单一、资源零散、实效不强等问题,实现党群服务项目提质、资源扩容、行动增效,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理格局。

(一)坚持党建引领与多元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在开展党群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有效对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力量,积极引导非公经济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到党群服务工作中,保证各类服务资源以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党群服务一线。

(二)坚持围绕中心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将开展党群服务项目与党员教育管理、推动基层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过程中同步落实好政策宣传、巡查走访、矛盾调解、扶贫帮困等工作,增强单个党群服务项目的整体功能。

(三)坚持因地制宜与创新发展相结合。针对社区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服务群众中的弱项短板,充分发挥区域资源优势,科学设计实施载体,及时满足党员群众服务需求,长远规划项目升级路径,确保党群服务项目具备操作性、符合规律性、体现时代性、保持创新性。

(四)坚持自主培育与联动共享相结合。在整合提升现有党群服务项目的基础上,依托各级党群服务平台形成互联互动机制,进一步扩大党群服务项目的参与主体和受众群体,逐步形成可共享的项目矩阵,丰富服务内涵和外延,全方位、多角度满足党员群众的多样化服务需求。

(一)开展需求调研。由社区党组织牵头开展需求调研,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干部领办实事项目等工作,采取线上征集意见、网格员入户走访、召开党员居民会议等多种方式掌握党员群众服务需求,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形成党员群众需要的具体服务事项。

(二)项目优化设计。对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现有服务项目和以党组织为主体常态化开展的服务活动进行总结评估,去芜存菁进行品牌化设计提升。同时,对征集到的党员群众需求进行整合,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项目,由镇街党(工)委联合专业型社会组织进行立项评审和优化指导,形成具体项目计划在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党(工)委建立领导干部包联党群服务项目工作台账,帮助社区党组织协调服务资源,跟进指导项目落实,并确保党群服务项目在实施主体、内容和形式上能够切实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以实际行动有效回应党员群众所需所盼。截止申报评选前,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要常态化开展4个月以上,无固定场所的服务活动达到4次以上。

(四)总结申报评选。各镇街党(工)委要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初步总结评估,形成项目总结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名称、整体概况、实施情况、成果经验等内容。区委组织部采取实地考察、民主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情况、目标实现情况及项目影响力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评选一批区级优质党群服务项目。

(五)推进联动共享。区级党群服务中心建立全区党群服务项目库,联合各镇街党(工)委成立党群服务联盟,采取镇街轮值的方式每月在全区各级党群服务中心推介一个优质党群服务项目,引导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主动对接服务资源,不断扩大党群服务项目的品牌影响力。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党(工)委要加强对所辖社区党群服务项目的指导推动,优化整合现有党建资源,在做到应报尽报的基础上,每个社区新培育申报1—2个党群服务项目。同时,加快推进镇街层面党群服务中心建设,至少培育申报1个镇街级党群服务项目,牵头开展区域性服务活动。

(二)完善保障机制。合理利用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资金,在意见征集、方案制定、项目公示等环节上做好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环节的有效对接,实现一体推进、同步见效。充分发挥镇街枢纽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做好党群服务项目的优化提升,推动项目品牌社会化。

(三)注重宣传推广。街道社区要加强党群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宣传推广力度,综合利用微信公众号、社区宣传栏、便民服务卡、网格服务站等线上线下手段,提高党群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调动党建共建单位、群团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志愿者的服务热情,不断增强项目实效。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七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核心,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相结合、业主自主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的“三结合”原则,强化属地管理职能,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健全规范、稳定、有效、和谐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进一步促进文明社区与和谐宁南建设。

(一)强化属地管理,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导下的“两站一中心”物业管理体系,承接市区物业管理部门下放的部分职能,具体落实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组织、监管工作,。

1.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核、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负责物业维修资金续筹与使用审核,物业服务质量检查考评,物业管理项目交接监管等。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运作。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街道物业服务中心有偿提供物业基本服务。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配套用房、设施存在质量问题的,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6)组织建立辖区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街道各科室职责

(1)街道城建科负责研究制定辖区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发展战略,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搞好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

(2)街道财政所负责落实配套资金,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补贴款,监督资金使用,参与对社区的年度考核与奖惩评比。

(3)街道市容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牵头和督促社区及时拆除住宅区内违建,指导和督促保洁员做好职责范围内各住宅区的卫生保洁工作。

(4)街道司法所负责协助街道成立物业管理矛盾调解站,加强对调解员的政策业务培训与工作指导,充分发挥调解机制作用,协调解决各类物管矛盾纠纷。

(5)街道社会事务科负责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将社区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纳入保障范围,督促和协助社区和物管企业按照先征后返的原则,对低保户实行先征后返。

(6)街道综合科负责积极协调住宅区内幼儿园和学校缴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以减轻物业公司经营负责。

(7)街道纪工委负责对社区管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对物管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3.社区居委会职责

(1)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等。

(2)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负责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3)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并融入到社区综合管理当中。

(4)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5)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4.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老旧小区内住宅及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居住环境、卫生、绿化、停车场、装修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2)接受业主委员会或业主管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业主、使用人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定期参加业主大会,为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质服务。

(3)受理业主来访、查询、委托、投诉等事宜,能解决的及时解决。

(4)建立健全住户档案,完善老旧小区管理台帐。

(5)检查、督促清洁人员做好楼道和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加强老旧小区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6)定期检查保养公用设施设备,对下水道、化粪池适时组织疏通清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每天不少于两次在小区内巡逻,遇突发事件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8)对小区进出车辆进行管理、疏导,保持出入口畅通。

(9)按时保质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物业管理其他工作。

5.物业管理应急维修站职责

(1)按照快速反应、及时组织、优质服务、有偿微利的原则,开展辖区内无管理单位住宅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业主自用部位的应急维修工作。

(2)负责实行全天候24小时专人接听应急报修电话并做好记录。

(3)负责安排维修单位,服务时限,30分钟内到场及时排险,并做到修水不过天,修电不过夜,及时提供下水道疏通、化粪池清理服务。

(4)负责督查受理结果,反馈维修信息,建立维修服务台帐。

(5)对于不在服务范围内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相关维修咨询,对涉及供水、供电、燃气等部门的报修,应提供相关电话。

(6)对属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项目,向报修人提供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咨询,并协助其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

6.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职责

(1)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2)受理调解业主与业主、使用人、业主委员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3)受理调解业主、使用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4)受理调解其它物业管理方面矛盾纠纷的投诉。

(5)有关政策规定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不予受理的矛盾纠纷,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不予受理。

(6)凡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不经街道物业管理投诉调解工作站受理调解的不得越级上访,如越级上访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完善分类管理模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已实施市场化物管的小区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对物管公司的监管;加强物管公司的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服务水准;对物管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评,为主管部门年审提供基本意见;参与优秀小区评比活动,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推动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2.单位自管小区的物管要求:督促自管单位切实担负起物管责任,及时将各级有关检查考评情况向物管公司及其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3.不具备市场化运作的老旧小区的接管要求:由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偿提供基本物业服务,经过一段时期运行,逐步过渡到由业主委员会与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基本业务规范管理。

4.对经济适用房住宅区的接管要求:经济适用房住宅区属于政府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街道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实施物业管理,实行低标准收费。开发商按规定建设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其收益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

(三)加大帮扶力度,推进物业管理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加大对小区居民的宣传力度,增强居民花钱买服务的意识。组织社委会协助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以收费促管理,以管理促环境,以环境再促收费,形成良性循环。二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协助搞好出新小区房屋维修、保洁护绿、治安巡逻等工作,为物业管理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三是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市场份额,推进物业公司规模化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整体水平。

街道成立物业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物业管理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治宇同志兼任,谢洪同志任副主任,各社区成立社区物业管理服务站,站长由社区主任担任,联系电话:52400834。

为便于机构运转,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办公室,下设立“两站一中心一小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物业管理过程中的事务处理。

1.街道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站

2.街道物业管理应急维修服务站

3.街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4.社区物业管理监督小组

各社区居委会成立物业管理监督小组,实行二级监管。一级监管,由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与各社区主任组织实施,履行区物业科下放职权与职责;二级监管由小区“四位一体”组织实施,由居委会社工代表、社区业主代表,社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组成,社委会主任任组长,负责对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把信息反馈给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

1.制定方案阶段(6月12日前)

(1)调查辖区内住宅性质。分已实行物业管理小区、自管小区、失管小区,摸清范围、楼幢数、居民户数等情况。

(2)外出调研,深入试点单位调研住宅小区属地化管理经验。

(3)落实办公的场地,各种制度及网络流程图上墙。

2.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前)

(1)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两站一中心一小组”人员动员会。

(2)通过各社区物业执行机构。召开社区居民骨干、楼幢长、党小组长、社区积极分子,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实行物业管理的认识,积极协助物管公司开展工作。

3.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6月30日)

“两站一中心一小组”全面开展工作,切实为社区居民开展物业服务。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建设新型现代社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推进文明城市创建的高度出发。认真领会物业管理体制创新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措施,建立问责体系,确保体制创新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做好舆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的意义、作用及物业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采取散发宣传单、印制便民手册、宣传板报等方式,积极引导业主自觉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树立物业管理是消费、是商品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住宅小区实行规范化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明确职责,落实要求。各职能科室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各社区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街道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检查考核工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4.突出重点,加大投入。各社区要加大对本辖区物业管理的监管,特别对老旧小区要重点扶持,完善各项公共配套设施,并延伸服务内容。同时,街道将采取争取一点,自筹一点的办法,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给予必要投入。

公厕管理维护项目实施方案篇八

为不断提高我市居民小区管理水平,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线,以争创“中国最佳旅游城市”为契机,坚持“科学谋划,抓点带面,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全面落实”的原则,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建立管理规范、责权明确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全市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方式,建立责权明确的工作体系。

城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按照街道办事处负总责、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办公室监督指导的原则,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以块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市、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物业管理体系。

1、街道办事处职责。

组织、协调、指导和全面落实辖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1)会同主管部门参与新建居住小区的物业承接验收,对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共用设施、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或存在质量问题的,要提请有关部门责令开发建设单位整改。

(2)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改选和换届工作,并对业主委员会的备案提出审核意见。

(3)对本辖区内没有物业管理或物业公司弃管的住宅小区,在业主大会没有确定管理方式之前,负责组织保洁队伍实施保洁,并向业主收取相应费用,收费标准由街道办事处与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业主不愿交费的,由社区委员会组织业主进行保洁,楼房的维修由业主自行选择维修单位,并承担维修费用。

(4)协调处理辖区内有关物业管理投诉和信访方面的工作。

(5)合理划分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建立物业管理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考核。

(6)协调监督辖区内物业管理项目的移交、接管工作。

(7)负责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的备案工作。

(8)组织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的领导机构,

2、社区居委会职责。

根据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的划分,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协调业主、业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

(1)组织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派代表参加筹备工作。

(2)会同开发建设单位组织新开发的小区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并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依法选举。

(3)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积极传达街道对社区公共利益作出的决定,对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提出建议和意见。

(4)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换届和新老业主委员会的交接工作。

(5)经市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召开业主大会。

(6)配合街道办事处建立辖区内物业管理责任体系,对未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落实保洁工作,协助业主委员会选聘维修项目施工队伍,并及时处理辖区内物业纠纷。

(7)组织协调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

3、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职责。

物业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考核及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对社区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进行指导。

(3)监督物业承接、交接工作和物业用房的使用。

(4)负责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资料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管理工作。

(5)受理物业管理投诉和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辖区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监管。

(7)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和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使用工作。

(8)负责物业维修基金的征缴、管理和使用。

(9)对街道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物业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10)负责新建小区交付使用时的物业验收工作。

(11)负责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的年检、服务标准的制定和等级评定。

(二)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创新经营理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1、实施老旧小区自管型物业管理。

开放式的老旧小区要采用保障型物业管理模式,即以社区为管理主体组织居委会划分责任区,以单元或业主为单位落实卫生责任区保洁、绿化,房屋及设施维修由业主委员会自聘维修企业,社区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检查。住宅楼以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形式,以充分发挥社区组织的作用为手段,通过动员居民积极参与社区物业管理活动,形成居民共建、共管、共享的局面。

2、实施老旧小区过渡型物业管理。

具有一定规模并且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如实验小区、长安小区、长安新村、宾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或与街道办事处组织的物业服务站签订服务委托合同,进行规范管理,按标准收取一定费用,转变居民享受福利服务的观念,逐步实现物业管理规范化。

3、规范已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

一是规范程序。社区要积极组织已有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在同意原物业管理企业继续服务的前提下,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服务委托合同,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依法解决物业纠纷奠定基础。二是规范服务和收费。制定物业管理企业收费和服务标准,促使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对照标准维护权力和履行义务。同时开展优秀小区评比活动,召开现场会,推广优秀小区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逐步扩大影响,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运行。

(三)加大物业管理资金投入,建立物业管理保障体系,完成物业管理从无到有的过渡。

对群众反映强烈且问题比较突出的小区优先进行整治,采取政府投一点、物业维修基金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有组织、有计划地整治,本着整治一个、规范一个、达标一个的原则,逐步完成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简单到规范的过渡。

(四)强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管,严格控制小区物业的接管与弃管。

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备案,并采取招投标形式,招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负责物业的承接验收和物业范围内的质量监管,待业主入住50%以上后,再公开选聘物业公司。严格控制开发商私自将物业转让给他人管理,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控制物业小区接管与弃管的办法,对擅自弃管的物业管理企业要取消其资质。规划设计部门要在规划设计时将物业管理用房设计在门市或显赫位置,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和产权部门备案,严格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预留和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物业管理部门在物业验收时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把质量关,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没达到要求的,不予颁发验收合格通知。质量监督管理站没有接到物业验收合格通知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备案手续,产权处不予办理产权手续。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不按此规定办理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五)加大物业基金的归集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办法。

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维修基金征缴办法,解决资金不平衡和无法使用问题。要增加物业维修基金缴存与使用的透明度,建立自动查询系统,定期通报缴存使用情况。要加大物业维修基金的归集力度,做到应收尽收。

(六)提供优惠条件,引进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推进我市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政策扶持,使其尽快走上独立生存、自我发展的健康轨道。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尽量以现有社区为依托,加快对社区现有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二是保证社区物业管理的基础设施投入。三是放宽物业管理企业准入制度,先准入后规范。要鼓励具有一定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参与竞争,提高我市物业管理水平。

(七)保证措施。

1、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要充分利用媒体,采取散发宣传单、电视讲话、张贴标语、宣传板报、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条例》和我市相关政策,切实让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要把《条例》的宣传纳入“”普法内容,认真组织好不同层面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培训。

2、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落实支持物业工作的各项政策。城管部门要积极做好小区垃圾清运工作,及时对主巷路及分支的下水管线进行维修、维护。各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站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及时对老旧房进行维修养护,并向业主收取适当费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和通讯等部门要各自抓好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及养护工作。公安、交通、税务和法院要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对物业纠纷从速从快裁决。机关工委要监督各部门干部职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物业维修基金的缴存和物业服务费的交纳,增强物业管理的保障能力,扩大物业服务保障范围,为业主提供舒适、高品质的生活环境。

3、落实责任,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政府决定对蛟河市物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街道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与街道签订责任状。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建立物业管理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抽出精干力量落实社区责任及考核标准,及时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制订相关政策、工作计划和考核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提高人员素质,及时处理蛟蛟河市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监察局、物业管理办公室要每半年对街道办事处组建业主委员会等工作进行1次检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欺上瞒下的单位,要严格督办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20xx年4月至5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进行调查摸底,抓好试点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

(二)20xx年5月,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物业管理经验,创新物业管理机制。

(三)20xx年2月至4月,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将对全市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人员的技术等级和服务合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审查,清理整顿物业管理市场。

(四)20xx年5月至12月,组织物业管理企业与业户进行培训,重点对《物业管理条例》知识、岗位资质、业主委员会如何开展工作等内容进行培训。

(五)20xx年4月至12月,民主街道办事处和长安街道办事处要在本行政区域的住宅小区或以楼为单位成立业主委员会,加大工作力度,组织落实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年底前辖区内物业管理的覆盖率达到100%。

(六)20xx年11月至12月,市政府对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总结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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