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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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5 01:14:44     小编:紫衣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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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篇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解决群众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困难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整体功能,有效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乌审旗位于鄂尔多斯市西南部、内蒙古自治区最南端,东南与陕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区南下北进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区“南大门”的称誉。全旗总面积11645平方公里,下辖6个苏木镇59个嘎查村;总人口13.33万人,其中少数民族占30%。

20**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34005元和12824元。城乡居民低保标准分别达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镇低保保障2768人,发放保障金1452万元,人均补差437元/月,达到保障标准的78%,其他补助621万元;农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发放保障金2488万元,人均补助3840元/年,达到保障标准的80%,其他补助496万元;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发放资金286万元;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136万元,救助210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7万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还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断提升,经济发展的普惠性不断增强。

二、工作目标

以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为目标,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给予急难救助,在救助的范围上做到全覆盖、在救助的标准上立足托底线,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难群众救助有门、受助及时,在救助内容上拓展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努力使困难群众生存有尊严,生计有保障,生活有盼头,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三、救助范围

1、已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其他专项社会救助范围,但由于特殊原因(如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学等)仍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灾害、火灾、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意外伤害,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3、因患各种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后,因个人负担的医疗费数额较大(包括个别未缴纳各类保险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

4、在本旗范围内发现的流浪乞讨人员。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城乡家庭,经其他救助措施帮扶后,基本生活仍然难以维持的。

四、工作任务

我旗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重点实施“123”重点任务。

(一)设立一项基金

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牵头,动员、引导本地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驻地企业捐赠募集资金,动员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个人捐款,同时积极争取旗财政、上级部门为基金注入资金,争取建立资金较为充裕的“救急难”公益基金,为开展“救急难”工作建立资金保障。基金主要用于临时救助以及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或不到位时,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救助。

(二)完善两项重点制度

1、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原《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注重“全覆盖”和“救重点”的统一,既要覆盖所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对低保等困难家庭的重点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标准,立足“托底线”,与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重点解决群众基本生活燃眉之急;进一步简化申请审批程序,注重“规范管理”与“方便快捷”统一,既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难的制度特点,缩短审批时限,增强救助实效。

2、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在救助对象范围上覆盖所有贫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贫居民;在就医用药范围上适当放宽,用药目录、定点医疗机构等应与大病保险相一致,逐步取消就医用药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简化结算程序,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制度衔接上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建立主动发现报告机制。以公安机关、苏木镇政府、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者服务团队等与群众联系密切的工作机构为依托,充分发挥基层公安、苏木镇、嘎查村(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主动发现、及时救助,第一时间采取帮扶、疏导和干预措施,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救助。苏木镇开通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和有关人员报告急难情况渠道。

——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在各苏木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专人负责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或转办工作,受理工作具体分为即时办结,限时办理,即时办理需要相关部门在接到救助申请后立即协同办理,对转办事项加强部门配合,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工作目标和救助标准按新《临时救助办法》和《城乡医疗救助方案》规定执行。

对急难求助资金需求大、超过规定标准的,对面临急难问题有可能采取错误行为甚至极端行为的,苏木镇和旗县民政部门在积极救助、及时干预的同时,要及时向政府上报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提出解决方案,明确支持条件,确保及时解决问题或采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于未然。对于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对象,应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机制。建立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培育扶持优惠政策,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在“救急难”方面的优势,为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推动社会救助由单独物质救助向物质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等综合救助服务转变。

五、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难”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政府主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实施方案,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救急难”各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阶段(20**年6月—7月)。

修订完善现行《乌审旗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办法》、《乌审旗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按照救助范围全覆盖、救助标准托底线、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设计达到“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

(三)筹集资金阶段(20**年6月—8月)

争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难”资金预算,并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投入,为“救急难”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启动“救急难”公益基金审批报批程序,成立基金筹委会和基金委员会,开展基金设立工作,广开渠道为基金筹措资金。

(四)实施救助阶段(20**年9月)

根据试点工作方案,实施救助工作。通过基层工作人员和社会工作者,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实施救助。开通社会救助热线,在苏木镇政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求助。同时通过政府服务购买方式或者志愿服务的方式,对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弥补物质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副旗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救急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加大财力保障

根据历年来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支出情况,考虑到临时救助范围的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封顶线的进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药目录的调整放宽等情况,争取旗财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并为“救急难”基金注入启动基金。

(三)开发设置社工岗位

积极争取旗委政府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尤其在城乡社区大力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发挥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就业服务、心理疏导、婚姻家庭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逐步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社区全覆盖。

(四)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

加快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最低生活保障为城乡特困人员供养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决专项救助问题;临时救助解决突发问题;社会力量帮助解决个性化突出问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完善办理、转办流程,努力形成社会救助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五)加强信息共享

加强民政系统内部业务信息共享,通过家庭收入核对平台、优待抚恤、福利津贴等信息,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公安、卫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险等与社会救助工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在做好为各相关部门提供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基本信息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各类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

(六)建立督办制度

建立“救急难”工作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范围,落实发现、报告、受理、审核、审批或转办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各类“救急难”事项,特别是一些影响较大或带有苗头性的急难事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责任不落实、相互推诿、处置不及时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配合有关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为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最大限度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根据国家民政部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构筑基本民生安全网、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公平正义的任务日益紧迫和艰巨。开展“救急难”工作,让突遇不测、因病因灾陷入生存困境的居民(含非户籍常住人口)得到及时救助,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事件发生,不仅是社会救助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更是“以民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教育、住房、灾害、就业、流浪乞讨等专项救助和应急处置救助制度,大力开展社会互助,并使各项救助有机衔接,积极有效开展“救急难”工作,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幸福渭滨的需要,对于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政府的职责,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依据,按照法规赋予的职责,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框架内,立足于“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目标,创新机制,探索路径,积极开展对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救助和帮扶。

(二)部门联动。民政部门要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赋予的统筹社会救助工作职能,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坚持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与高效联动的有机结合,统筹使用救助资源,推动形成民政部门牵头统筹、相关部门参与的“大救助”格局,提升社会救助的综合效益。

(三)社会参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广泛动员和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引导、鼓励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者、爱心人士、社会工作者等参与“救急难”工作,多层次、多途径的开展对困难家庭的救助工作。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卫生局、区计生局、区老龄办、区残联、区慈善协会、区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领导小组。

四、工作机制

1.我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两级负责制。按照民政统筹,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主席由区长担任,副主席由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职责:研究拟订完善本区的社会救助制度、政策、体制和机制,向区政府提出建议;统筹做好辖区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研究解决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推进全区社会救助工作任务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和监督,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统筹规划、综合管理、信息统计等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负责召集,每年召开1-2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不定期检查社会救助工作落实情况,了解城乡居民救助需求,及时汇总相关信息,适时提出整改方案,并向有关部门反馈,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在区城乡居民低保中心加挂区社会救助中心牌子,统筹负责全区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工作协调与政策落实等。成立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财产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开展跨部门、多层次的城乡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救助对象信息与救助资源信息、民政部门救助信息与相关部门救助信息、政府救助信息与社会组织救助信息的有效对接,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公平与效率。

3.依托区政务大厅、各镇街、社区公共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咨询与受理窗口,方便群众“求助有门”,依托辖区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慈善工作者、基层事务助理、照护、安保人员,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区民政局开通全国统一的“12349”社会救助热线,畅通困难群众申请社会救助渠道。区民政局对求助信息及时进行分类,通过工作转接、协调其他各职能部门直接受理,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五、工作重点

将临时救助定位于基本生活救助和社会救助兜底性保障上,突出“救急难、托底线”的特点。进一步整合节日慰问等各类临时性、季节性补贴,将其整合于临时救助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让困难群众对自己的生活有一个稳定的心理预期。

1.完善和修订区临时救助办法。在救助范围上实现全覆盖,不论户籍(非户籍常住人口)和家境,将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而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家庭全部纳入救助范围。让每一个遭遇困难的家庭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2.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额度。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和提高救助标准,使救助标准水平和目前的市场物价上涨水平相匹配,在公平与效率基础上,真正体现出“救”的效果。

3.进一步规范救助申办程序。按照科学、规范、民主的工作要求,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前提下,完善和建立民主评议、末端公示制度,对急难型贫困家庭的申请,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采取事前审批与事后审批相结合、分级审批与直接审批相结合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及时有效救助。

4.不断丰富救助内容。有效衔接职业劳动技能培训,制定完善促进救助对象积极就业扶持政策,倡导通过劳动改善生活的社会救助范围。政府除给予救助对象资金、实物上的帮助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将社区养老服务托管中心、社区青春驿站、社区文化工作站、社区妇女工作站、社区计生服务站以及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登记注册的在职党员队伍引入临时救助服务范围,对遭遇突发性事件家庭,既给予生活上关心照顾,同时通过专业社工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给予他们精神上的慰藉。

5.健全社会互助制度。一是重大自然灾害社会捐赠制度。大力倡导“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协作精神,发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款物,按照捐赠单位和个人的意愿发放捐赠款物,并向社会公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二是扶贫济困送温暖活动。开展“扶贫济困一帮一”活动;继续搞好“定点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三是慈善救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培育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充分发挥慈善机构和红十字会等民间团体的优势,倡导并支持慈善组织积极开展特困家庭助医、助残、助学、助困等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志愿者为困难群众提供各种“义工”服务。

6.继续扩大区级“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医院数量。通过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制度,实现救助对象“随来随治,随走随结”,医疗费用“同步结算、同时兑现”,提高救助效率,方便群众就医。

7.落实相关配套救助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司法援助和法律救助制度,免费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救助和服务。全面落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阶段各项减免政策,逐步减免高中阶段学费;制定优惠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深化爱心助学行动,资助贫困大学生完成学业。加大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缓解困难群众住房难问题。继续落实好对低保对象、下岗职工的参保减免和农村特困群众的参合代缴政策;逐步减免门诊费用,落实济困病床减免。制订就业援助计划,积极扶持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努力改变困难群众的生活状况。

8.做好相关保障制度的衔接。一是通过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单位间人员信息、就医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共享。三是通过部门合作,加大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增强医疗收费透明度,规范基本药物目录和诊疗目录,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六、保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205传党和政府在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上作出的积极努力。目前,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贫富差距等矛盾以及社会问题凸显,部分人在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生活遇到困难,部分人因身患重病而导致生活贫困。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要深入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在重视民生保障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出台民生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背景,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亲民之意、为民之举”传递给老百姓,营造社会救助工作的和谐氛围,积极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2.抓好资金配套和监管。要严格按照省、市关于社会救助有关要求配套和保障救助资金。要进一步规范健全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用和扣拨、扣发社会救助资金以及配套工作经费。积极编制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等项目的年度预算,协同审计等部门定期对社会救助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3.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各项救助制度规定的救助范围、标准、程序、结果等信息真实,并及时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监察、审计等部门建立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审计检查制度,确保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1.

试点工作方案

2.

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3.

专利试点工作方案

4.

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5.

试点单位工作方案

6.

党建试点工作方案

7.

试点工作方案范文

8.

草牧业试点工作方案

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需要,加强创新社会管理,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积极推行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全力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试点任务

1、启明里社区设立专门的办理工作站。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伊犁州流动人口和房屋租凭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对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核实,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受理,证件发放等具体工作。

2、发放流程

发放采取个人领取和集中发放相结合的方式。

3、证件使用

居住证按照“一证多能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在服务于履行职责时,赋予流动人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是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的政治、经济、文明社会的建设之中,无需在到各个部门办-理-证-件。

居住证“一卡-通”通过居住证的信息签注服务,信息自动完成储存。无需重新申请新证。

4、信息共享

利用利用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将流动人口信息和办理居住证信息储存,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职能,工作需求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

三、工作职责

1、按照本辖区实际开展居住证受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根据下达指标任务,结合实际,量化分解,保证按时完成办证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居住证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充分利用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楼栋长、单元长、十户长、协管员等社会力量,搞好居住证试点工作。

2、广泛宣传,营造气氛。利用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在辖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要大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和居住证试点工作重大意义,宣传户籍管理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措施,最大程度的取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3、强化监督,确保质量。根据市推进居住试点工作总体安排,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试点工作质量。

五、工作实施步骤

居住证试点工作从8月1日开始到8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 筹备动员阶段(8月1日至10日)

1、根据奎屯市推居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掀起开展调查摸 底工作,确定启明里社区配臵必要的微机、互联网。

2、根据团结街街道办事处的居住证试点工作机构,制 订本社区试点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确定联络员,人在组织居住证试点的各项筹备工作。

3、社区确定一名联络人员,并于2011年8月5日报市 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组织培训阶段(8月11日至13日)

根据市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试点工

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启明里社区通过采取分层分级培训办法,集中对选定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熟悉户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熟练掌握居住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

证件的办

理应用阶段(8月14日至26日)

1、 采集流动人口基础信息。根据我辖区实际情况,对 各类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汇总、造册,摸清人口底数,晚上户籍管理,做到五个一致,掌握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现状。

2、申请居住证人员持第二段居民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 份证明和符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标准的数码照片,居住处所证明,就业、经商相关证明到所在居住地居住证工作站申请。

3、审核、信息上传、比对。居住证工作站审核身份证件和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通过互联网利用流动人口管理平台正确录入申请人居住登记信息和人像信息。

(四)验收总结阶段(8月26日至30日)

居住证试点工作结束后,社区将认真比对核实资料,考评工作质量,及时复核修正,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定。做好迎接市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检查工作准备。

为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根据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提出的“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在全国实行居住证制度”的精神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自治区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方案》以及《疏勒县疏勒镇》的要求,为确保社区居住证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以推进喀什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改革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式,积极推行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理规范、统一高效”的要求,于2012年1月中旬完成社区居住证制发准备工作和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的搭建,积极推行以居住证为核心的“一证通”制度,努力完成“最大限度地解决流动人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调动流动人口积极性,最大限度地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的目标任务。

三、组织机构

组 长:曹坤 (阔纳巴扎社区党总支书记)

副组长:阿依努尔〃阿卜杜如苏力

(阔纳巴扎社区居委会主任)

成 员:社区所有干部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基础工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对申请办理居住证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并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受理、证件发放等具体工作。

(二)证件的使用。按照“一证多能”的要求,社区流管、社保、教育、计生、司法等相关部门在履行流动人口管理职责的同时,为其提供居住、就业、计划生育、法律服务、子女入学等相应的社会服务保障。

(三)信息共享。将辖区流动人口所有信息和办理居住证信息录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按照相关管理部门职能、工作需求实现各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

(四)经验推介。紧抓居住证试点工作契机,进一步规范社区居住证采集工作流程,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配套的便民措施,总结工作经验,推动居住证工作的全面开展。

五、工作职责

(一)阔纳巴扎社区受理点开展居住证受理工作,严格落实受理点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办公设备、办证耗材等,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

(二)认真做好宣传,落实居住证制度相关政策、优惠措施的宣传报道工作,组织集中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的宣传。 按照工作要求,设立居住证服务办证点。根据下达指标任务,结合实际,量化分解,保证按时完成办证任务。

六、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自2012年1月2日起至2月8日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筹备动员阶段 1、由社区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抽调工作人员,确定联络员,并制定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2、结合推行居住证制度赋予流动人口享受社会的基本权益和服务保障等内容,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和便民利民措施。

(二)组织培训阶段 社区推行居住证工作人员参加由市推行居住证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熟悉户籍管理的政策、法规和业务,熟练掌握居住证的工作流程、工作方法和相关知识,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工作任务和奖惩制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三)

证件的办

理应用阶段 根据工作要求,对辖区各类流动人口进行登记、汇总、造册,摸清人口底数,认真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准确、完整的采集流动人口的各项基本信息;按照办理程序,将申请居住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和人像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管理平台并上传至公安网,通过信息检验甄别、比对,制作完成后将居住证分发至申请人;通过持证人反馈和定期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调研居住证的使用效果,进一步检验流动人口以持居住证为前提的服务和管理各种举措,并举办居住证首发仪式。

(四)验收总结阶段

社区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社区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进行抽查,比对核实资料,考评工作质量,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复核修正,研究制定解决办法和措施,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七、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社区根据街道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把推行居住证制度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重要日程,社区书记要亲自抓,确保居住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社区要把居住证试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中心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合理安排人员,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把工作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抓,防止工作出现死角,保证居住证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同步协调开展。

(三)全面展开,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科学合理选择信息采集点,提高覆盖率。通过开展居住证推广工作,努力夯实人口管理根基,为保障权益,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社区动员辖区相关单位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采取多种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并利用社区宣传栏等设施广泛宣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和居住证工作重要意义,宣传户籍管理政策、法规和便民利民措施,最大程度的取得群众的理解和配合。

(五)强化督导,确保质量。社区推行居住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确保居住证工作质量,对组织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走过场的,坚决要求返工;对推进居住证工作不力的干部,将上报街道进行严肃处理。

阔纳巴扎社区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篇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国务院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的总体目标,按照xx观光酒店“健全标准化管理体系,提升酒店服务质量”的目标,进一步加快xx观光酒店旅游标准的实施和推广步伐,提高酒店服务服务水平,促进酒店发展方式的转变和发展质量的提升,提高广大游客满意度,把xx观光酒店品牌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标准化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部办公室,由李学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xx观光酒店旅游标准化试点具体工作事项,并担任联络员职责.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和继红、程朝兵,不足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开展试点工作的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标准体系。根据自身实际构建科学合理、层次分明、满足需要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标准体系表。标准体系应在组织内部有效运行。

(二)组织旅游标准实施。确保纳入标准体系表的所有标准得到实施,尤其是全面采用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用标准化手段,用心促进旅游服务和市场秩序规范化。

(三)开展标准宣传培训。有计划地开展旅游标准化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领导层、管理层和标准化工作层干部职工的培训,提高标准化意识,增强执行标准的自觉性。

(四)开展标准实施评价。建立标准实施状况的检查、考核机制,定期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标准实施评价。

(五)制定持续改善措施。建立持续改善的工作机制,定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方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推广应用,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修订标准的推荐,在不断完善标准中改善和提升旅游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建立行业品牌。以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为目的,争创旅游行业品牌。

四、工作目标

(一)宏观目标

1、加强现有旅游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力度,扩大其实施范围和影响力,规范和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产品质量。

2、建立贴合本地旅游业发展特点的旅游标准化体系,提高旅游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试点旅游整体发展水平。

3、培养运作规范、管理先进、服务优质、具有高水平企业标准的旅游示范部门,引导酒店向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

4、创新旅游标准实施方法和评价机制。坚持标准实施与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探索标准实施及评价的新方法。

(二)微观目标

1、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

贯彻实施《星级访查规范》,认真实施国家四星级酒店标准等行业规范。结合酒店,制定和完善酒店产品和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手册,完善服务流程,用心推进旅游服务标准体系一体化。努力建立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的旅游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发挥旅游标准在旅游企业服务质量提高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旅游服务从业人员服务素质一体化

大力贯彻酒店服务标准,规范酒店旅游服务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标准的权威性,确保服务质量整体水平不下滑。从内部看,要从组织、人员、措施和制度等方面保证服务人员的服务素质。从外部看,要制定旅游标准服务承诺制度,明确服务人员的服务标准。

3、旅游服务质量培训一体化

实施“金字塔”式培训方法,以一人带十人,十人带百人,全面开展酒店服务人员培训工作。酒店培训和部门培训相结合,持续对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培训,适时开展“旅游服务技能比赛”、标准化知识竞赛等活动,推进酒店服务从业人员素质一体化。

4、旅游安全生产一体化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格局为实施纲要,全面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措施,认真履行职责,上下联动,抓好、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推进酒店安全生产工作一体化。

5、旅游服务质量监督一体化

强化对酒店各岗位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实施服务质量量化考核管理,纳入对各部门的绩效考核工作中,推进酒店服务质量监管的一体化。充分发挥质量监督小组的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功能,实行投诉信息公开制度,建立专职质监员和兼职质监员相结合的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强化一线服务质量检查力度,大力推进部门联合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机制。加强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结合四星酒店评定性复核标准,加大对酒店各区域个部门的复核和检查力度,确保四星复核达标。做好质量信息分析,建设酒店自我改善、自我循环的质监工作体系。

五、试点资料

(一)贯彻实施相关标准

1、确定旅游标准化发展规划或计划,并按步骤实施。

2、大力推广实施旅游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制定和实施贴合本地实际和旅游发展特点的旅游业地方标准。

4、在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实施具有本单位特色、高水平、高标准的企业标准。

5、实施与旅游业相关的其它公共服务标准。

(二)培养旅游标准化人才

1、培养旅游标准化行政管理人才。

2、培养旅游企业标准化管理人才。

六、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6月)

市旅游局下发《xx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后,启动试点工作。

(二)试点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1月)

试点工作为半年,试点单位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各项措施,对照试点评分标准开展建立、自检工作。并透过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向xx市游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状况。

(三)评估验收(20xx年12月)

试点后期,按照相关评估计分标准自查合格后,向xx市旅游局提出评估,由国家旅游局委托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估验收。

(五)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1月)

透过评估后,对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同时表彰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是国家旅游局贯彻落实国发[20xx]41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酒店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xx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饭店、餐饮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和协调动员工作,确保全面推进旅游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法学两院领导班子检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经过两院领导班子的专题讨论,决定在重点解决检查分析报告中所提出的两个突出问题,即“探索和完善法学两院合作机制”和“完善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三项与教职工利益和规范管理密切相关的制度,以此切实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长效机制的建设。

《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

《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实施要点》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上述整改事项均在7月30号前完成。

完善《法学院与刑科院协调发展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作为全国优势学科的刑法学和诉讼法学带动其他法学二级学科发展的途径和举措;进一步完善两院在教学、科研、对外交流、分配等方面的协同规定,使法学两院创新体制的潜在优势得以更加充分地发挥。

制定《落实法学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巩固与法律实务部门的联系,并以此为平台提高法学两院的司法服务能力、扩大北师大法学学利的影响和推进学生的素质教育。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和规范管理实施要点》,巩固本科教学评估的成绩,规范教学管理活动,推动教学与科研和教学与实践两个方面的结合,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

完善和修改《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进一步调动全体教职工敬岗爱业的热情和积极性,形成院内的良性竞争局面,尤其是为青年教工的脱颖而出创造必要的制度环境。

基于法学院青年教师的比重较大而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偏低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促进教师结构的优化,并适当缓解青年教师在职称评定和生活待遇方面的压力,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共享学院发展成果的和谐氛围。

前述整改事项的具体分工和进度如下:

整改事项 牵头人 直接负责人 完成时间

法学院与刑科院调发展实施纲要 赵秉志

张远煌 阴建峰

黄振中 20xx年7月20日

落实法学院两院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协议的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夏利民

刘志伟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与刑科院教职工激励机制的规定 张远煌

赵秉志 魏天经

卢建平 20xx年7月20日

法学院院聘教授和副教授暂行规定 赵秉志

张远煌 张远煌 20xx年7月20日

浙里办是啥 救急难试点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福建省委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6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新型城镇化战略部署和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围绕省委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以及我市“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目标定位,立足于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乡空间功能布局,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实现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审批管理等方面相互协调、有机衔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强化空间管控能力,保障规划有效实施,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真正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工作目标

1.划定管控边界,明确发展与保护空间。通过“多规合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明确一定时期内合理的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

2.消除规划差异,优化城乡空间布局。通过图斑对照、规划整合和技术处理,消除规划差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形成“山、水、城”融为一体的理想空间格局。

3.盘活存量用地,高效配置土地资源。梳理批而未供用地,明确纳入建设用地控制线的数量和布局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加快供地;按照规划管控要求,调出位于生态控制线范围内的已收储农转用和国有建设用地,安排腾挪给其他建设项目,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

4.完善民生配置,保障建设项目落地。通过“多规合一”,保障建设项目尤其是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项目,强化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配置,保障民生发展需求。

5.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政府行政效能。配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多规合一”工作成果为基础,建立“多规合一”的信息协同平台,变部门串联审批为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

6.完善基础设施,保障信息平台运行。结合数字漳州建设,完善信息技术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运行的软硬件环境。

三、重点内容

1.试点范围与期限。漳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范围以政府批准实施的《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30)》为依据,分为规划区(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规划区范围包括芗城区、龙文区,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海市全部行政区域,南靖靖城镇,华安丰山镇,长泰武安镇、古农农场,漳浦马坪镇、佛昙镇、前亭镇三镇及长桥镇、官浔镇局部地区,总面积2369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范围包括芗城区、龙文区、圆山新城、台商投资区,总面积约686平方公里(试点范围详见附图)。结合“十三五”规划工作部署于20**年启动试点工作,其中台商投资区作为先行区,率先启动“多规合一”并开展总体城市设计工作。2017年12月,中心城区完成试点和成果对接工作,并形成统一的平台及系统。2018年,中心城区正式实施应用“多规合一”成果。

2.主要对象与任务。以政府批准实施的《漳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2030)》为基础,整合形成《漳州“富美漳州”战略规划》,在征求各部门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作为漳州市“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基础性文本。

规划区层面:一是综合统筹规划区城镇空间布局,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协调指导各城镇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形成规划布局一张图,其中龙海市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开展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并将规划成果纳入厦门港南岸新城。二是以“十三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指导,促进区内产业布局、城乡规划布局、重点功能区布局、土地利用规划布局的协同。三是强化区内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设施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四是突出区内生态敏感资源(水源涵养及保护区、湿地保护区、自然与人文保护区、海洋生态保护区等)协同保护。

中心城区层面:一是编制“一张蓝图”,即“多规合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总图,按照“田园都市、生态之城”的目标定位,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基础,协调农业、林业、水利、住建、交通等部门规划,梳理各类规划差异矛盾,在一张底图上共同划定各类控制线,形成无缝对接的“一张蓝图”。二是建立“一个平台”,即多部门统一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协同平台,统一各部门的空间坐标体系、数据标准、系统接口标准,通过政务网络对接建立业务协同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的共享和审批信息的实时联动,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管理提供即时、全面的信息和依据。三是优化“一张表格”,即形成统一的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批表,作为“一张蓝图”和“一个平台”的应用拓展,在启动审批制度改革之后,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实现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批方式的新转变。四是建立“一套机制”,即改革建立一套保障“多规合一”实施应用的体制机制,包括政策支撑和规范指引的运行机制、项目生成机制等,为“一张表格”审批提速创造条件。

四、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年6月至9月)。9月底前,确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确定规划编制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市直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准备基础资料。

(二)规划编制阶段(20**年10月至20**年12月)。20**年10月至12月,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要求完善部门规划管理成果;20**年1月至6月,完成“一张蓝图”规划编制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0**年7月,启动信息平台建设;20**年12月之前,完成“一张蓝图”规划编制正式成果和信息平台建设基础工作。

(三)配套完善阶段(2017年)。2017年1月至4月, 调试检验信息平台,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2017年5月,正式确立“一个平台”;2017年6月至9月,市规划局会同市行政服务中心牵头优化现有的建设项目申报与审批表格,形成“一张表格”,一次性完成整改告知单,包括申报材料、图纸、时限、流程等;2017年10月至12月,改革现有的项目申报与审批制度,建立一套保障“多规合一”应用的协调、监督、运行、更新机制。

(四)应用提升阶段(2018年)。2018年,中心城区“多规合一”成果正式应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和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和模式。

五、责任分工

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各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责任分工,落实责任。

1.市规划局:牵头“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开展城乡规划修编;组织开展“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成果的动态维护;配合市国土资源局进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转换,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城镇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负责“多规合一”信息平台的建设。

2.市发改委:牵头编制“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加强与相关规划的衔接;牵头建立“多规合一”项目库及管理系统;牵头做好涉及产业、项目等政策措施的制定;负责对“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成果中涉及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核;会同市国土资源局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

3.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修编土地利用规划;负责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转换;负责提供“多规合一”规划编制所需的基础地理数据;会同市规划局进行差异图斑调整;明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划定方案,会同市规划局审核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城镇增长边界控制线的划定。

4.市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修编,加强与其他规划的协调,分析自然生态敏感性、生态资源承载力,审查生态控制线的划定,制定生态控制线的管控规则,参与产业区块控制线划定方案的审查,并提供与“多规合一”相关的基础资料。

5.市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年度维护完善及其他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

6.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调整,相关审批部门的业务协调。负责“多规合一”项目申报、申报材料整合和审批表的改革制定工作;负责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7.市农业局(农办):负责修编农业发展规划,负责提供农田改造和保护、基本农田以及有关生态空间的规划资料,会同环保局审查生态控制线的划定。

8.市林业局:负责修编林业用地规划;负责提供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流域森林生态系统方面的资料;负责除城市规划区外古树名木统计整理;负责各类林地保护范围的划定。

9.市水利局:负责外江水系蓝线、水利设施规划编制,会同市规划局提出蓝线控制要求和水利设施用地需求。

10.市住建局:参与审查城市道路、市政管线等基础设施的空间布局方案,参与审查建设用地增长边界控制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线、生态控制线、内河水系蓝线以及产业区块控制线的划定,并提供与“多规合一”相关的基础资料。

1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规划的编制,会同市铁办、厦门港漳州分局提出公共交通、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需求,审查铁路、公路等交通廊道控制线划定方案,并提供与“多规合一”相关的基础资料。

12.市海洋与渔业局:负责编制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并提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划定海域生态功能红线成果等与“多规合一”有关的资料。

13.国网漳州供电公司:负责供电设施规划编制,提出供电线路走向、防护距离要求、供电设施布局及用地需求。

14.数字漳州建设办公室:结合数字漳州建设工程,负责完善信息技术队伍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多规合一”信息平台运行的软硬件环境。

六、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多规合一”工作统一的组织领导和决策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规划局,负责“多规合一”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实现信息共享。各部门对现有各类规划成果数据进行清理和法定化,根据需要调整或修编部门规划,落实“多规合一”的管控要求。调用信息平台的管控数据和检测功能进行控制线管控,通过各自的工作库向信息平台提供本部门的规划数据和审批数据,实现部门信息联动。

(三)完善制度配套。依托信息平台,完善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批系统,建立“一张表格”申报和审批模式,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将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纳入管理机制,建立部门业务联动制度、监控考核制度、动态更新维护制度,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

(四)落实经费保障。“多规合一”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及其他相关工作经费约需1800万元,纳入市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分三年支付。建设信息化技术队伍,保障信息平台运行和维护经费。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正式印发《广西开展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措施、任务分工、时间要求等。

广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打造全国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国推进“多规合一”先行先试。自治区政府要求于20**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广西开展国家“多规合一”改革总体思路和对策建议,将试点方案、专题研究、“一区三县”试点空间规划总图、空间规划基础信息技术规程和平台等系列成果汇总,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陈武担任组长。

按照试点工作责任分工,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主要负责研究制定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技术规程,为试点市、县划定各类空间和边界线提供技术支撑。同时,负责“统一的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三类空间和城镇、农田、生态、林业等边界红线的划定”等重大课题研究。

广西是全国4个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省份之一。3月上旬,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三方签署《广西省级空间性规划“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推进合作协议》。目前,试点工作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指导帮助下顺利推进,预计将于6月底前如期提交相关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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