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费来源及保障方案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方案篇一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本的新课程改革理念,教育教学活动与新课改紧密结合,对新课程中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进行加强和拓展,全面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通过组织学生走近科学,参加科学实验、探究、创新活动开展,培养中小学生对科学探究的兴趣,进行初步的科学研究,亲自进行科学实验,培养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通过组织学生走进大自然,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展学生的思维,提升学生的情感,感悟生命的意义,陶冶学生的情操;通过组织学生亲身进行挑战性的拓展训练,培养中小学生的勇敢坚强和团队协作精神,全面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合作、学会生存、学会做人,促进学生的“全人”发展。
二、培训时间和人数及收费
收费标准:每期每人收费200元,带队教师每人缴费100元(餐费),安排住宿前交清。
运行机制定位:分年级活动,模块化教学,学分制管理。
三、安全、后勤保障措施
1、学生往返基地乘车由生源学校负责安排,费用自理。
2、每期学生抵达、撤离基地时,生源学校带队领导与基地负责人举行交接仪式。
3、住宿:学生公寓楼4—6层。每间宿舍8 人,双层床,内设卫生间和洗澡设施等,宿舍内每人备有被褥1套、暖瓶4个、脸盆8个。带队教师与学生同住公寓楼,便于管理学生。带队教师和学生需要自己带毛巾、牙膏、牙刷、香皂、洗发膏、换洗衣物、水杯、笔记本、钢笔。
学生公寓实行物业管理,设有洗衣房和充电设施。学生自己收拾房间,宿舍管理员和辅导员指导协助。就餐:学生餐厅二层就餐。按每人每天20元标准营养配餐,每桌6人,实行分餐制,早餐4元,中餐和晚餐各8元,教师用餐与学生同等标准,单独安排桌次。少数民族师生单独安排桌次和饭菜。
学生在就餐期间要注意节约,个人餐盘内无剩饭剩菜,餐后,自己收拾餐桌。生源学校要求学生不带任何食品、饮料。
学校餐厅设有购物超市和电话超市,方便师生生活。
4、学校设有医务室(办公楼2层),有校医1名,医务室有常用药品。生源学校可以派随队校医。
5、对于学生的学习、食宿、集体活动、外出参观等各个环节的活动,指导委员会必须周密安排,做到时时处处有专人负责,全过程管理,确保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四、活动要求:
1、活动前要提前10分钟在指定地点集合,并清点人数,有秩序的进入活动场所,做好准备。
2、要认真观看老师和同学的示范动作,专心听讲,做好记录。
3、活动中要做到五心要求:即细心观察、用心思考、精心操作、信心坚持、爱心互助。
4、要听从指导老师的指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技术规程,认真实践,严禁从事与实践活动无关的活动。
5、要爱护基地公物,爱惜劳动成果,发生意外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损坏公物按价赔偿。
6、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否则按旷课处理。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7、实践活动过程要注意水电火等方面的安全,消除事故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8、外出活动要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上下车及其有关活动环节要自觉排队,遵守公共秩序和有关单位规章制度。
9、实践活动结束后,要根据指导教师要求清理活动场所,做好卫生清洁工作,并集合听后指导教师讲评。
10、按要求填写活动记录表,写出实践活动总结
经费来源及保障方案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方案篇二
第一条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xx〕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xx〕1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第三条 本办法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第五条 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条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推进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加强原非贫困县(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市、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第七条 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具体为:农村学校扣除省级以上资金后,由县(区)承担;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枞阳县为8:2,其他地区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区)分担比例为:农村地区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政策的枞阳县为8:2,其他地区为6:4;城市地区由市(含市辖区)承担,其中,铜官区(不含下划初中)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郊区(不含下划初中)由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下划初中由区在划转经费中安排,市直学校由市财政承担。
生均公用经费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学校所属市、县(区)分别全额承担。
第八条 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第九条 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对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免除作业本费。免费教科书及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承担。城乡学校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学生免作业本费由市、县(区)财政分别承担。
第十条 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市、县(市、区)按照5:5比例分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确定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贫困面,各地要合理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第十一条 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运行方案见附件1)。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城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由市建立,所需经费由学校所属市(区)统筹安排。
第十二条 实施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采暖保暖工程(实施方案见附件2),由枞阳县优化教育支出结构,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取暖费补助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予以解决。
第十三条 原非贫困县(区)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建设支持远程互动和本地互动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设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系统,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式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建设资金由县(区)自筹。
第三章范围对象
第十四条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第十五条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更不得要求捐资助学或摊派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民办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第十七条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市、县(区)要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第十八条 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33号)执行。
第十九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所属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第二十条 校舍维修改造。各地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当地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审核通过后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年度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各地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 大别山革命老区中小学采暖保暖工程。支持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公办义务学校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因地制宜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防寒采暖保暖。
第二十二条 原非贫困县(区)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各地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市、县(区)教育部门要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第二十四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所辖区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二十五条 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县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第二十六条 市、县(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在本地区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第二十七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第二十八条 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县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市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同时报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第三十一条 市级教育部门要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县区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同时报告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对各单位在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过程中出现违反财政资金拨付和预算管理规定等行为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教体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经费来源及保障方案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方案篇三
“双亮双争”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扎实地开展以“亮身份、亮承诺和争做优质服务标兵、争做优化环境先锋”为主要内容的“双亮双争”党性实践活动,激发全体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先进性。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创先争优当先锋,管好城市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开展“创先争优当先锋,管好城市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x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持严格要求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高履职能力,严格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以实际行动为县委、县政府分忧,为群众服务,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崛起。
形象;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敢抓敢管、清正廉洁、务实高效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活动范围
开展“双亮双争”实践活动的范围为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活动内容
(一)亮身份、亮承诺,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1.亮身份。局党支部为每名党员制作岗位公示牌,在岗位公示牌上注明姓名、职务、执法证号、承诺事项等内容,佩戴党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自觉维护党员形象,在工作生活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亮承诺。组织开展机关党员承诺服务活动,结合党员岗位特点和专业特长,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做好本职工作、提高自身素质、服务人民群众、开展创先争优等方面,采取个人承诺、党员帮定、支部审查等形式,承诺为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办理2-3件实事好事。
(二)开展“双争”比服务,推进服务主动性
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和创先争优“双亮双争”文件精神,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执法队员走上街头清理“牛皮癣”,提升嘉祥形象。
2.争做优化环境先锋。开展“我为优化发展环境做什么”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宗旨观念,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增强“优化环境、从我做起”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开展机关效能提升工程,推行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考核制、行政问责制等六项制度,为群众搭建简约、快捷、优质的服务平台;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坚决制止各类形式的吃拿卡要报和干扰破坏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问题,进一步转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事事关系嘉祥形象”的大气候。
(三)转变执法理念 提升服务水平。坚持执法为民,改变过去“为城市管人民”的工作思路,牢固树立“为人民管城市,管好城市为人民”的执法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做到人性化执法。坚持文明执法,实行“六先一后”执法模式,在执法工作中做到敬礼在先、尊称在先、亮证在先、指出违法行为的事实在先、说服教育在先、讲清处罚种类和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推行首违不罚制,对于轻微违法行为,经批评教育当场能主动改正的诸如乱悬乱挂、乱贴乱画、店外摆放等十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实行首违不罚。
四、方法步骤
(一)学习宣传阶段(2011年8月10日——8月15日),组织全体执法队员认真学习创先争优“双亮双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激发全局干部职工参与活动的热情。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1年8月16日——2011年12月1日),各大队、科室、处、分局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服务一线、规划管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等工作查找不足,集中解决一批群众意见集中、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1年12月份),结合城管执法实际,围绕执法服务质量是否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是否务实推进、突出问题是否有效解决、人民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四个方面进行对照查摆。通过举办总结会等形式,搞好活动总结,组织考核评议,完善工作机制。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强化督查。局“双亮双争”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督查,督促各大队、科室、处、执法分局做好各项工作,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经费来源及保障方案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方案篇四
为切实实施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财教〔20xx〕1142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通知》(皖财教〔20xx〕1453号)等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本方案义务教育学校适用于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中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
2.本方案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适用于各级财政设立的用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补助资金,包括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资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和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
3.本方案所称城市、农村地区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统计局最新版本的《统计用区划代码》中的第5-6位(区县代码)为01-20且《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的第13-15位(城乡分类代码)为111的主城区为城市,其他地区为农村。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加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的原则,建立以县为主,中央、省、市、县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免除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
1.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不低于基准定额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5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5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所需资金由中央、省、市县(区)共同分担,其中,中央与地方分担比例为:6:4;地方承担部分省与市县分担比例为:8:2。
2.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和规模较小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继续落实好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规模较小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和学校取暖费补助等政策。
(二)免费提供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免费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全额承担。
(三)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基本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县按照5:5比例分担。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贫困面,切实提高资助的精准度。
(四)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支持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其附属设施。农村地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机制所需资金由中央和省按照6:4比例分担。
(五)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
建设支持远程互动和本地互动的智慧教学系统,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多样化、高质量的教育服务;建设支持智能推送和学生自主学习的智慧学习系统,为学生自主探究式学习提供开放式平台,引导学生利用网络学习空间和网络资源进行个性化学习。建设资金来源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省级教育督导评价奖补资金和县自有资金。
1.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惠及所有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覆盖所有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输入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享受平等教育。
3.我县本着“强化政府义务、减轻群众负担”的原则,完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学生相关手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
4.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和省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我县按照现行政策足额落实。民办学校在获取财政、教育部门核拨的生均公用经费补助后,等额减收在校学生学费。
1.免教科书。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正版学生字典,具体采购办法按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xx〕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皖政〔20xx〕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审核发放与结算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xx〕33号)执行。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原则上按学期申请、评定和发放。每学期开学后,学校组织学生提交申请材料,并组织评审认定工作,对评审认定的拟资助学生名单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生活补助资金可由财政通过“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受助学生,也可由财政拨付至学校后,由学校通过银行卡发放到受助学生,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受助学生,学校可在报请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向其发放现金。
3.校舍维修改造。根据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额度,结合我县财力,以确保校舍安全为首要任务,编制校舍维修改造实施年度实施计划,并建立校舍维修改造省级以上补助资金项目库。我县组织项目实施,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各地的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4.我县50%的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建设。根据省级下达目标任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坚持与省平台互联互通,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招标采购、施工建设等工作。按月上报实施进展情况,省级将对项目进展等情况组织开展通报、调度和监督检查。
1.我县教育部门依法规范做好教育事业统计,切实加强在校生学籍管理,对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的义务教育学生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应负责,不断完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定期对学籍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并与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协同一致,严格把“具有学籍并在每学年初进行学籍注册的学生数”作为教育事业统计的对象,切实保障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统计学生数与学籍数的统一性。
2.县财政、教育部门落实对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的管理主体责任,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严禁滞拨缓拨经费,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克扣经费。加强县域内相关补助经费的'统筹安排,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向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薄弱学校倾斜,保障规模较小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3.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执行。县财政、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学校加快公用经费预算执行进度,及时将有关直达资金支付信息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跟踪支出进度和流向。
4.县级财政、教育部门加强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使用管理“双审核”和“双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对补助经费支出的审核把关和财务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补助经费使用安全、规范和有效。严禁统筹按基准定额核定的学校公用经费,在本地区集中开展信息化建设、教师培训等专项性工作。严禁将公用经费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支出。
5.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支出;制定完善内部经费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等支出事项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加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1.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财务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布公用经费使用及财务收支情况,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2.我县教育部门联合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所属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同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本方案由濉溪县教育局、濉溪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经费来源及保障方案 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方案篇五
《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实践性教学实施方案
根据xxx中央宣传部、教育部教社科[2008]5号文件、教育部教思政[2012]1号文件、2012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做好我院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性教学工作,特制定《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实践性教学实施方案。
教育部教思政[2012]1号文件《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坚持理论学习、创新思维与社会实践相统一,坚持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必由之路。”、“思想政治理论课所有课程都要加强实践环节”、“ 高职高专每个学生在学期间要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性教学的总体要求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引导大学生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教学实践等,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一)时间安排:2013年3月—6月
(二)组织形式
根据我院思想政治课师资和理论教学的实际情况,《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性教学主要采取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等方式进行进行。
1、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勤工助学。
组织大学生深入开展社会调查,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形成调研成果。社会调查主要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行,由任课老师统一提供参考选题。
2、专题片放映。结合理论教学进度,放映纪录片《旗帜》1-10集,组织学生讨论,写观后感。
3、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本学期任课老师配合辅导员利用重大活动、重大事件、重要节庆日等契机紧密围绕一个主题、集中一个时段,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实践活动,在任课班级开展“讲红色故事”比赛、学雷锋活动等。
(三)要求
1.全员参与。全校2012级学生必须人人参与实践调查研究活动。
2.理论联系实际。全体同学结合自己实际情况进行调查。
3.社会调查要充分占有第一手材料,利用所掌握的思想政治理论知识以及专业理论知识,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分析,创造性地提出思考问题和建议。
4.调查对象必须真实、具体。
5.同学们应及时通过电话、电子信箱等方式与指导教师的交流。
6.撰写论文或调查报告,论文或调查报告撰写要明确一个主题,以事实为根据,尽量做到内容详实,围绕一个中心问题展开论述。篇幅3000字以上(要求手写),期末考试前提交指导教师(任课教师)。
7.论文或调查报告成绩由指导教师根据调查报告完成质量评定分数。
(四)成绩评定
所有2012级同学的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必须在本学期期末之前完成,成果由所在班级思政课任课老师评定,并按照实践成绩占20%计入《xxx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总成绩。
下学期开学初,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总结交流,优秀成果由思想政治教研室会同x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协会宣传展示,并推荐申报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技成果奖。
三、实践性教学经费预算
指导教师按3元∕篇计算批阅费用,由教务处发放。
黄冈职业技术学院思政课部
二0一三年二月
附:社会调查参考选题
1、当代大学生的马克思主义信仰调查
2.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查
3、思想政治理论课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效果调查
4、西方思潮对当代中国大学生的影响调查
5、大学生诚信度现状调查
6、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调查
7、贫困大学生现状调查
8、校园文化、东坡文化、红色文化建设之我见
9、大学生爱情、亲情、友情观的调查与研究
10、大学生情商和挫折商的调查与思考
11、大学生思想意识与非大学生思想意识的比较和研究
12、大学生学习目的、动力、兴趣、态度的研究与思考
13、大学生社会交往(适应)能力状况调查
14、流行文化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调查
15、大学毕业生职业道德状况调查
16、当代大学生择业观、创业观调查
17、大学生就业创业现状、问题与对策
18、农民收入问题调查
19、发展低碳经济的现状与对策
20、黄冈市‘两型’社会的建设
21、当前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新特点新变化的调查。
22、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与环境问题的调查
23、本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状况调查
24、本地区旅游资源的开发与旅游经济发展状况调查
25、当前农民家庭经济收入来源调查分析
26、本地经济发展与贫富差距调查
27、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方式研究
28、城乡居民幸福指数调查
29、农村社会保障现状调查与分析
30、“大别山试验区” 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区域协调发展现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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