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目标是置顶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在公司计划开展某项工作的时候,我们需要为领导提供多种工作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畜禽粪污利用建设方案篇一
一、基本情况
肉禽规模养殖场存栏3000羽以上的养殖场共30家,存栏56.6万羽,年粪污产生量12395.4吨。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主要有三类:一是粪便收集经干湿分离储存发酵,废水经过专业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成本约30元/吨)用于农灌就近还田还土,免费提供给当地老百姓和种植大户(百花渡、油茶基地)等,如铁骑力士养殖场。二是粪便收集经过干湿分离后,对收集的畜禽粪便、沼渣和稻壳粉等辅料按照一定的比例混合后,经过添加发酵菌剂、发酵等程序制作成有机肥卖出,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如坝黄镇华丰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粪便处理成本约为300多元/吨,生产出的有机肥卖价为600元/吨,全年销量为500多吨。三是粪便经简单收集、沉淀、发酵,基本上都用于农业基肥、用于蔬菜、果林等农业浇灌,主要供于当地老百姓使用。全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已按市级要求完成任务目标达81.41%。
二、工作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坚持把畜牧业生态绿色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稳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有效提升,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压实责任,推进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环境监管力度,在全区范围内对粪污治理情况进行大排查。碧江区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碧江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推进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碧江区2020年畜禽污染治理整改攻坚战挂牌督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抓细抓小抓落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根据行业技术规范,养殖企业自主申报环评手续和排污许可证,全区畜禽养殖场基本上办理了环评手续,年出栏500头以上养殖场主动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二)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加大资金投入。积极申报畜禽粪污提升项目,完善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2020年我区共计争取到生猪及家禽提升项目2个,争取中央及省级财政资金共计160万元,拟对全区57个规模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有效地提升了我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能力。同时申报了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储备《碧江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拟在碧江区整体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建设后,项目的后期运营交托于具有畜禽粪污集中处理能力的第三方企业。
(三)突出重点和区域,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治理成效明显。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排查和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我区先后取缔关停7家在禁养区的养殖场,完成1户大型规模养殖场与17家规模以上养殖场的整改工作,完成40家规模养殖场(包含5家大型规模场)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利用设施建设与利用达标验收,达标率为100%。
三、
存在问题(一)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经费不足。因环保设施投入资金大且日常运维繁杂,比如:新建一个养殖场,修建畜禽粪便污水沟、收集池,沉淀池、粪便堆放处,购买和安装干湿分离处理机大约需要总投资的10-20%,同时在日常处理粪便时需要大量的人工去处理,导致全区规模以上养殖场基本能配备较为完善的粪污处理设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相对较好。但占比较大的规模以下中小养殖场和散养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普遍不足或老化失修,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普遍较差。养殖场粪污治理政府扶持项目资金有限,致使养殖污染防治设施投入参差不齐,影响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有效推进。
(二)环保意识有待提高。养殖业主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严重性和排污治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养殖所产生的污染源缺乏科学的管理,重养殖轻处理和利用,没有做到环境污染治理与养殖持续发展相协调。特别是中小型养殖场和散养户,忽视源头管理、监督和环保设施的建设与利用,废弃物乱堆、乱放、随意排放现象时有发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一定影响。
(三)监管效率有待提升。由于农户投入能力弱,养殖行业利润不确定及治污设施运行成本高等因素,部分养殖场未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简陋,不符合治污要求,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养殖户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现象,整治反弹风险大。
(四)能源专业化利用有待增强。专业化畜禽粪污处理是指采用厌氧发酵工艺,对周边生猪等养殖场户的高浓度粪便和污水进行集中处理,生产沼气发电上网或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沼液用于灌溉农田或实施深度处理达标排放。这种技术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具备沼气发电上网或生物天然气进入管网条件,对养殖场的粪便和污水集中统一处理,减少小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的投资,能源化利用效率高。截至目前,我区这类专业化能源综合利用项目还没有一家养殖场(企业)具体实施。
四、工作建议
全面推进我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是缓解农业面源污染,破解畜禽养殖绿色高质量发展瓶颈的有效途径,是畜牧业发展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的根本性技术措施,对我区稳定生猪生产,推进牛、羊、生态家禽产业加快发展、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因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级畜牧大县、非畜牧大县等畜禽粪污治理“整县推进项目”指标和相关专项经费。二是每年适当增加区级财政预算资金。三是整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村厕所革命、农村清洁生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资金中的粪污治理资金,集中用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示范,科学布局区域性设施设备。四是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贷款贴息等措施,引导养殖场户改造升级老旧设施设备,引导社会资金有偿参与改扩建或新建设施设备。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一是充分利用电视、手机客户端、网络等融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广泛开展养殖污染危害性及治理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舆论氛围,使“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循环养殖”的观念深入人心,尤其要做好关、停、搬、迁、转对象的宣传教育工作。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大力推广高效节能的生产方式,有效开展污染治理,实现养殖废弃物治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要求,促进废弃物资源的循环利用。三是引导养殖场(户)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自觉做到全量化收集,资源化综合利用,建立废弃物管理台账,明白去向。
对在非禁养区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必须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按照规定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用地和环保等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落实治理责任,综合运用好行政、经济和法律手段,强力推进禽畜养殖废弃物循环利用,共同促进循环经济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二是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户在建场前办理相关手续,指导修建科学合理的圈舍,完善化粪池、沉淀池、干湿分离机等环保设施,要求农民合作社、养殖大户、零散养殖户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范,重点对养殖户所产生的粪液、粪渣的处理利用做好技术服务指导。肥料就近还田还土,除了用于农业基肥、园林花肥类、果林,在考虑土地承受率的基础上,与农业坝区建设相结合,在农业大坝内修地埋式发酵池,经发酵后再用于农灌。三是严格执法监管。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区畜牧、环保及各乡(镇、街道)经常联合深入一线巡查,严格要求养殖户进行“三改两分再利用”(“三改”即改水冲清粪为干式清粪,清出的干粪堆放在储粪屋内、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两分”即固液分离、雨污分流,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农田果园再利用),对发现问题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对无动于衷、应付整改的养殖户进行依法严厉查处处罚。四是加大对畜禽养殖在环保方面政策补助。为支持畜牧业的发展,重点扶持规模以上养殖场的建设,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好的养殖场(企业)给予适当补助或奖励。
(四)进一步推进粪污能源专业化利用力度。按照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坚持以农用有机肥为主要利用方向,完善扶持政策,大力推广“第三方”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成功模式。采取城乡统筹、整区打包、建运一体等方式,支持“第三方”市场化主体,有效承运养殖场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收集、贮存、运输中小散户和无法就地就近利用的畜禽粪污,并采取生产商品有机肥、制取沼气发电等方式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构建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市场运营体系。
xx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承诺书
中国畜禽养殖中抗生素使用情况调研报告
畜禽粪污利用建设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抓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促进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关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加快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会议精神,深入贯彻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方针,以种养结合、粪污就地就近消纳、龙头企业带动畜禽粪污治理全覆盖为工作方向,引导社会资本广泛参与,通过规划引领、合理布局、综合治理、规范监管、科技支撑,全面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效有力支撑。
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协同推进生产发展和环境保护,奖惩并举,疏堵结合,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供给稳定。
因地制宜,多元化利用。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畜种、不同规模,以肥料化利用为基础,采取经济高效适用的处理模式,宜肥则肥,宜气则气,实现粪污就地就近利用。
属地管理,落实责任。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由各乡镇(街道)负责督促本辖区内企业进行整治:各有关部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工作机制,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企业投入为主、政府适当支持、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的运营机制。完善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培育发展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
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实现畜禽粪污处理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2020年底,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2021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逐步退养,实施关闭或搬迁,本次不享受奖补。
(一)养殖场消纳模式。规模养殖场通过流转土地种养结合或者协议消纳养殖废水,种养规模匹配、排泄物就近就地消纳。养殖场采取三种技术路径治理畜禽粪污,一是源头减排。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换效率,促进兽药和铜、锌饲料添加剂减量使用,采用节水型饮水器或饮水分流装置,降低排放量。大力推广“三改两分一利用”技术措施,即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改无限用水为控制用水、改明沟排污为暗道排污,固液分离、雨污分流,龚污综合利用;二是过程控制。规模养殖场根据土地承载能力确定适宜养殖规模,建设必要的粪污处理设施,使用堆肥发酵菌剂、粪水处理菌剂和臭气控制菌剂等,加速粪污无害化处理过程,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末端利用。肉牛、羊和家禽等以固体粪便为主的规模化养殖场,鼓励进行固体粪便堆肥和建立集中处理中心商品有机肥;生猪和奶牛等规模化养殖场鼓励采用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和“固体粪便堆肥+污水肥料化利用”等技术模式,推广快速低排放的固体粪便堆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施用技术,促进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还田利用。
(二)小散养户逐步退出模式。未统计在内的所有小散养户,要结合实际,完善沉淀池、贮粪场等粪污处理设施,搞好环境卫生,不外排污水,不露天晒粪,不扩大养殖规模,现有畜禽出栏后,一律退出畜禽养殖。
根据河南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要求豫农文(2020)207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规模养殖场、养殖密集区粪污固液分离设备设施建设,修建污水贮存池、干龚贮存场,购置节水器、污水管网及各类运输车辆。
(一)总体要求。畜禽养殖场(户)应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应及时收集、贮存养殖粪污,设施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
(二)干粪贮存场。宜采用地上带有雨棚的“n”型槽式堆粪池,地面为混凝土结构,坡度1%,做防渗处理,坡底设有排水沟和污水池相连;墙高1米,砖混并水泥抹面或混凝土结构;雨棚下玄与设施地面净高习3.5米。每头存栏生猪粪污暂存池容积不小于0.2m3,干粪堆粪场建设面积不小于0.2m,并有防渗防雨功能,配套搅拌设施。
(三)污水贮存池。分地下式、地上式两种,形式为方形、长方形、圆形,底面高于地下水0.6米以上;池体具有抗压防震、防开裂、防跌落等功能,内壁、底面做防渗处理,池深6米,有溢流管道或雨水导流渠,应建设防臭设施:应设置明显的警告警示、禁止烟火等标志和围栏等防护设施。通过氧化塘、沉淀池等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氧化塘、贮存池容积不小于单位畜禽日粪污产生量(m)x贮存周期(天)x设计存栏量(头)。单位畜禽粪污日产生量推荐值为生猪0.01m3,奶牛0.045m3,肉牛0.017m3,家禽0.0002m3。贮存时间不低于两个月。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1年***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豫农文[2020]238号),我县2021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正在编制上报实施方案,申请***投资3000万元。
按照延津县项目资金管理规定,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一)申报程序。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向所在乡镇(街道)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街道)确认后,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材料,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有资质的设计公司,编制全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对项目设计方案和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 各项目 单位对其基建工程自 行组织建设,政府以奖代补形式施行先建后补。
(二)奖补范围。养殖场新建畜禽粪污收集、储存、处理设施,养殖场节水、污水管网、输送还田设备等:基建工程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奖补设施设备按照现行市场价格,集中招标采购。畜禽棚舍扩建改造、后续运营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投入项目和小散养户的整治项目不予奖补。禁养区内、村庄饮水源50米以内、沿渠400米内的养殖场(户)暂不奖补。
(三)资金管理。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奖补资金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建设:奖补资金在5-10万元通过询价确定施工方;奖补资金在10万元以上的需要分散采购,确定施工单位。奖补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由养殖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社会中介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价款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报县审计局各案。
(四)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并稳定运行后,经项目实施单位向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农牧服务中心站提出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考核验收内容进行现场查验和资料检查:一是对照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现场查验项目建设和运营情况,核查项目建设内容、时间、规模和数量,以及养殖环境治理和粪污综合利用情况等;二是检查项目资料,项目单位验收申请书、施工照片(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施工图纸、施工协议、粪污消纳协议等。中心站初步核查后上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上报材料进行统计和整理,并通过分散采购方式确定一家“第三方”验收机构,委托其对项目实施方案中涉及的全部建设内容进行验收,主要是现场查验、资料检查,粪污综合利用效果评价。重点是对建设内容进行核查,查看建设时间、规模和质量,丈量和计算实施内容的数量、容积、面积,并对其进行测算,出具验收报告。
(五)资金拨付。项目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确认公示结果无异议后,采取“以奖代补”形式予以资金支持。无需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直接拨付;需要审计的企业,项目验收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经审计,按审定金额比例拨付资金,并预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预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交付使用6个月后无工程质量问题的,予以拨付。项目单位申请拨付财政资金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工商证、申请书、验收单、施工合同、发票、收款收据、建设前中后照片;需要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的项目企业,还需再提供询价采购或招投标相关手续材料。对所有项目进行查漏补缺,总结报告,完善档案;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政府成立以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农机局、水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国网延津供电公司、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宣传部、审计局、县纪委监委、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延津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组织与实施。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辖区内养殖场(户)的项目实施和关停工作。
(二)明确责任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通力协作、全力配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地方政府对粪污资源化利用负总责”的要求,压实乡镇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建立强制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具体应由各乡镇(街道)负责养殖场、户排查、养殖数量核实、与养殖规模相配套设施数据的统计、监督养殖场按照要求积极进行养殖粪污的综合利用。负责规模以下不按规定配备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户的关停工作。
2、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方案拟定、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进行监督,负责项目资料的整理、汇总与信息上报,负责与省、市畜牧部门沟通,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负责利用土壤测定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合理进行粪污还田,确保不出现土壤污染问题。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补贴政策的落实。
3、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延津分局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监督。负责按要求对养殖场不按规定配备、不运行粪污处理设施养殖场的处罚工作,直至关停。负责新建养殖场“环保三同时”的审核。
4、县自然资源局应将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用地纳入年度用地规划,由于历史原因及时调整现有养殖场土地使用性质,严厉打击以养殖名义违法占地的行为。
5、 县财政局协助配合项目 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 的监督检查,根据下达的项目资金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核拨资金。
6、县委宣传部负责宣传报道项目实施的有关情况等,宣传政策要求,营造良好的粪污综合利用舆论氛围。
7、县农机局负责结合本项目向养殖场户宣传农机补贴政策,落实补贴流程和补贴资金。
8、县水利局在实施农田水利设施项目时,要考虑周边养殖场、户情况,尽量与畜禽污水处理还田相结合,发挥项目最大效益。
9、国网延津供电公司负责按规定落实养殖场及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农业用电政策,向养殖场、户宣传农业用电申请流程。
10、县科工局负责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技术的研究、示范与推广,逐步提升我县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11、县发改委负责养殖场户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12、县扶贫办负责统计贫困户养殖污染治理投入资金情况。负责出台贫困户粪污资源化利用优惠政策。
13、县审计局、纪委监委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审计及相关人员追责及不廉洁现象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和补贴过程进行监督。
(三)强化督导检查。为规范项目实施,督促项目实施质量和进度,政府办督查室牵头,由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督导小组,对项目全程进行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且有天可安利多种形式,厂之鱼传备离关门贝源化利用的主要内容,宣传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补贴政策,释放积极引导信号,引导服务和管理对象积极参与,营造全社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宣传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提高公众认知能力,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开展。
(五)严格责任追究。对在规定时间内粪污处理设施配套不到位的养殖场(户),由各乡镇(街道)依法依规予以强制拆除;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县审计局要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进项专项审计,凡发现项目申请单位有虚报、骗取、套取奖励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收回所有奖励资金,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畜禽粪污利用建设方案篇三
猪场位于汉寿县朱家铺镇罗坪村,占地38亩,距朱家铺镇4公里,有山、有水,风景优美,气候宜人,周围1公里没有住户。
20xx年至今,投入资金100多万元。现有栏舍面积1876m2,目前养殖数量1120余头,猪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人畜分离,集中饲养,疾病防疫严格按照免程序执行,猪场一直以来无重大动物疾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无非法添加违禁药物使用记录,养殖档案安全,记录完整。
本场粪污处理是采用雨污分流+干清粪+资源综合利用的治污措施,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粪便,采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使养殖污染得到控制,做到了达标热电厂放,并逐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其污染物没有直接向环境排入,对废物进行了综合利用,减轻了对周边人居住环境的影响,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粪便具体走向是通过雨污分流,使粪便进入大型的发粪池发酵+干清粪,再进行综合利用,把发酵过的粪,干清粪,作为果园、山林、水田的有机肥料。现本场拥有山地200亩,水田10亩,果园10亩,和周边农户的水田、果园、山林500余亩。
汉寿县罗坪养猪场,为加强粪污防沼管理,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照汉寿县畜禽污染防治
工作方案
的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准备对猪场粪污治理进行进一步改建、采用“活性微生物有益菌发酵生态养殖治污模式”,达到零排放和发酵床为基础,在零排放、无污染、无激素、无抗生素的一种环保型、绿色型、节约型、高效性的科学养猪法,具有三省(省水、省药、省劳力)、两高(提高抵抗力、提高猪肉品)、一增(增加养殖效益)、零排放(无污染、猪粪、猪尿就地降解、转化)的特点。本猪场在汉寿县山区的发展,对促进当地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农业生态环境,发展当地农业经济,帮助农民科技致富具有良好示范作用。
本猪场对粪污治理的进一步改建,采用“环保型生态发酸床养猪”、“污水零排放”、“绿化猪肉品质”、“微生物有益菌的培养和应用技术”,代表了当今汉寿县养殖技术的最新潮流和发展方向,对于推动汉寿整个畜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畜禽粪污利用建设方案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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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切实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照省领导指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提高全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监管服务水平,统筹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清洁、千村示范创建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以******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精神,坚持省市县乡村五级协调联动,全面排查畜禽粪污收集、储存、转运、利用等环节存在的问题隐患,推广普及成熟实用技术模式,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养殖场生产经营秩序,畅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提升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建设水平,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长效机制,助力生态强省建设。
(一)坚持有序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原则。要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对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保护好村庄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水源地自然生态环境。对新上畜牧发展项目要进行科学论证评诂、依法审批和政府监管,严禁以任何理由盲目落地畜禽养殖项目,破坏村庄生态环境。(三)坚持权属责任原则。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畜禽养殖场是污染治理主体,必须切实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污染治理投入。
(四)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对禁养区内的各类规模养殖场(户)在2017年关闭的情况下坚决杜绝返养,发现返养的全面清理,对限养区和适养区内规模养殖场(户)排放污染物在限期内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或停止养殖活动。依法严把审核关,规范养殖场(户)的生产和管理,严禁在禁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户),严格控制在限养区内新建、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户)。
通过专项行动的实施,推动形成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规范使用、村屯散养粪污合理堆放、收储运用体系运行顺畅的工作格局,并以此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储运用长效机制,提高畜禽粪污综合治理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水平。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1年10月30日前)
宣传发动,营造氛围。通过村广播、明白纸、公示栏等媒介大力宣传养殖污染治理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为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
对辖区畜禽养殖场(户)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完成辖区内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全面摸底调查,确定规模养殖场(户)名单,并根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意见,督促养殖场户认真做好整改落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2月30日前)
要严格落实养殖主体责任,向每个养殖场(户)送达整改通知书,签订整治协议书,建立工作台帐,定期调度、督导各畜禽养殖场(户),按要求上报整治工作进度,落实“一户一案”整治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一)对规模养殖场开展全面排查。要做到规模养殖场走访全覆盖,逐场开展普法宣传和政策解读,排查规模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建设和使用情况。针对气味大、粪污发酵慢等问题,开展技术指导服务,推广普及除臭剂、发酵菌剂等实用技术,指导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充分发酵后的防雨淋等存储设施,提高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效率和利用率。针对改变用途、设施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明确告知设施管理使用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如遇畜禽粪污偷排、直排、外溢和乱堆乱放造成环境污染等行为,立即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针对在建规模养殖场,特别是生猪、肉牛养殖重大项目,逐一走访排查,督促项目单位规范落实治污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健全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理和利用设施。
(二)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开展全面排查。各镇要摸清畜禽散养户总体情况,做到散养密集村、千村示范创建村走访全覆盖,特别是针对散养户,做好法律政策宣传,明确告知养殖主体责任义务,指导其建设符合“三防”(防雨、防溢、防渗)要求的粪污堆放设施,做到规范处置、科学利用。对建设有畜禽粪污收集点的村屯,指导其有效利用相关设施,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集中处理,坚决杜绝畜禽粪污乱堆乱放、随意丢弃等现象发生,做到粪污全量收集转运处理。要把“沟塘林河、路边地头、墙舍院角”作为排查重点,一经发现,在做到及时清理恢复原貌的同时,还要追根溯源,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如遇不听劝导、屡教不改等情节严重,甚至造成环境污染的,由镇政府或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三)探索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长效机制。要坚持以地定畜,根据环境容量和土地承载能力,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场布局,积极打造一批种养结合的示范场、示范区,通过农牧对接、种养结合、培育品牌,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拓展利润空间,构建“畜多、肥好、粮优、肉好、价高”的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可持续发展模式。要畅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渠道,探索推进整乡整村发展养殖业,打造现代“养殖园区”,振兴乡村产业经济;利用“养殖园区”产生的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打造现代“棚膜园区”,提升农业附加值,带动农民持续增收。
(四)探索构建多元联动保障机制。要突出抓好畜禽粪污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在工作推进上,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乡村振兴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定期开展联合巡查督查,保持高压态势在资金投入上,加大畜禽粪污收储运用体系经费保障,力争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发挥各级项目资金的杠杆作用,灵活运用专项债等资金,有效撬动社会资本注入,在粪肥利用出口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将粪肥纳入高标准农田,黑十地保护等项日建设中,确保生产的整肥得到有效利用,在约束管理上,每个村屯粪污收集点都要指定专人看护、配备运输车辆做好清运工作,要将畜禽粪污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有效落实养殖场户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当前,正值全力推进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打造“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标志性工程关键时期,各部门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应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负责,对导致环境污染的行为做到“零容忍”“严处罚”。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统筹兼顾畜牧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严肃认真整改。要对自查和上级督导发现的问题,做到即知即改、举一反三,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实化整改举措,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实行台账管理,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手、整改不彻底不放松,确保全市畜禽粪污问题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畜禽粪污利用建设方案篇五
“十三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粪污综合利用率、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大幅提升,为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特制定20xx年工作要点。
20xx年,持续实施、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和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2%以上。开展畜禽粪肥还田试点,推广种养结合、以用促治方式,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提升行动,推广三大模式。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针对中小场户、规模场、区域分散饲养场户不同类型,大力推广“截污建池、发酵还田,一场一策、制肥还田,区域收纳、集中处理”的“3+n”路径模式。一是要进一步夯实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工作成果,推行畜禽粪肥还田利用台账管理,指导、协调规模养殖场粪肥得到科学施用、全程监控。二是要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大别山生态环境补偿项目大力支持中小场户、分散饲养场户改造养殖圈舍收集粪污,配套粪污贮存池、罐车,指导就近还田或协调至粪污处理中心处理。三是要进一步规划全市重点密集养殖区域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建设,确保区域内畜禽粪污能够得到有效处理,产出合格受市场欢迎的粪肥、生物天然气等产品,形成产业链闭环。
(二)细化落实政策,倡导多元利用。支持畜禽粪污能源化、基料化、饲料化利用。结合生猪产能恢复,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大型生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中心立项建设沼气发电并网项目,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落实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收购,落实生物天然气入网、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生物天然气提纯入网,实现畜禽粪污能源化利用。鼓励种植企业利用秸秆基料(基质)搭配畜禽粪污,栽培双孢蘑菇、草菇等食用菌,实现畜禽粪污基料化利用。鼓励利用畜禽粪便开展特种养殖,产品加工后作为养殖饲料,实现饲料化循环利用。
(三)聚焦种养结合,促进还田利用。立足种养结合发展,鼓励各县区出台畜禽粪肥就地就近利用补助政策,加强畜禽粪肥施用管理。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规模养殖场与稻虾养殖及种植大户或有机肥生产企业签订粪污消纳协议,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鼓励养殖场户就近流转土地,配套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种植基地,“以种定养、种养结合”。鼓励各县区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等项目,开展种养结合试点,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施肥组织,推进集中积造、统配统施,购置粪肥施用罐车、探索在田间地头建设粪污管网、粪肥暂存池等粪肥利用设施,并优先给予土地保障,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推广商品有机肥,加大示范宣传带动。组织县区积极申报20xx年省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项目。各县区完善商品有机肥推广应用补贴方案,建立养殖场和商品有机肥厂双份清单管理台账,创建商品有机肥企业收储粪污原料运行监督机制,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进程。跟踪有机肥施用效果,提炼典型经验,加大示范宣传,引导种植户加快应用有机肥,提升农产品品质质量。
(五)建设示范园区,形成示范推动。在开展省、市畜禽标准示范场活动的基础上,优选种养结合效益好、畜禽粪污多元化利用突出的地区、养殖场建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示范区。整合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等项目资金,在示范区深入开展多元化利用、种养结合试点,总结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模式,在全市范围借助“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四送一服”工作进行推广,形成示范推动。
(六)加大资金投入,加快项目进度
一是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畜禽粪污治理“末端利用环节”给予重点支持,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跟进投入。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尤其是各项目县区县区财政配套资金要及时落实到位,切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杠作用。二是继续组织申报和实施整县推进项目。积极争取20xx年整县推进项目。裕安区、舒城县要按时序推进20xx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非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组织完成霍邱县20xx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畜牧大县整县推进项目验收备案和叶集区、霍山县20xx年省级整县推进项目验收、绩效评价工作。三是持续推进商品有机肥应用推广和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金寨县要科学制定有机肥应用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确保规范完成当年项目任务,舒城县要按计划实施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确保有机肥施用比例达到项目要求。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压实项目县政府的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指导做好总结评估、项目验收、绩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完善“调度监管+技术指导”相结合的项目监管工作机制,通过项目施工现场督察、月度项目进度调度、季度项目平台监管的形式,适时召开项目调度会、培训会,推进项目进度。
(七)加强精准指导,推广科学模式。深入开展“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落实一对一、面对面帮扶机制,积极邀请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家、省产业体系专家、社会企业专家赴我市开展技术指导,举办现场技术培训会、现场技术交流会。因地制宜推广生化风帘蒸发废水处理技术、蛋鸡笼养履带干清粪技术、肉鸡垫料干清粪等清洁生产工艺,集成推广异位发酵床及条垛、槽式、反应器堆肥和pe膜沼气等粪污处理关键技术及设备,组织参加全国20xx畜牧环保专题展览会和安徽省秸秆综合利用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博览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是重大的民生工作。各县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建立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
(二)优化技术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养殖一线,结合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畜牧科技进万家“一对一”联结机制,开展入户技术指导,既要确保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科学配套、常态运行,更要指导处理后的粪肥得到科学施用,种养结合。
(二)强化执法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规模养殖环评制度,对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规模场、不配套或不正常运行粪污处理设施造成污染的养殖场(户)依法允以查处。实施畜禽规模养殖场分类管理,依法做好设有污水排放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开展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日常监督检查,通过现场核查和视频核查等方式,对大型规模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检查,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大型规模养殖场,限期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
(三)细化政策落实。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落实用地用电、沼气发电上网、生物天然气入网、税收优惠等政策,保障养殖废弃物处置用地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生物天然气提纯入网。要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机购置补贴力度,引导和支持养殖场户购置补贴目录内粪污处理机械,确保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惠。
(四)加强督察调度。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能,强化工作计划安排和落实。市“两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将加强工作督察调度,适时开展督察检查,下发整改通知单,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有序开展。
(五)开展绩效考核。开展对各县区政府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专项考核,压实地方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做好省对我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延伸绩效管理自查自评工作,力保完成各项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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