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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一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二
第一条、为创造良好的公共场所卫生条件,预防疾病,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下列公共场所:
(一)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车马店、咖啡馆、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三)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四)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五)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六)商场(店)、书店;
(七)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第三条、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
"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
第二章、卫生管理
第五条、公共场所的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对所属经营单位(包括个体经营者,下同)的卫生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当负责所经营的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建立卫生责任制度,对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方能从事本职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第八条、经营单位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在本条、例实施前已开业的,须经卫生防疫机构验收合格后,补发"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两年复核一次。
第九条、公共场所因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造成危害健康事故的,经营单位应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卫生防疫机构。
第三章、卫生监督
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民航、铁路、交通、厂(场)矿卫生防疫机构对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施行卫生监督,并接受当地卫生防疫机构的业务指导。
第十一条、卫生防疫机构根据需要设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交给的任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同级人民政府发给证书。
民航、铁路、交通、工矿企业卫生防疫机构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第十二条、卫生防疫机构对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职责:
(一)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
(三)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第四章、罚则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对罚款、停业整顿及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但对公共场所卫生质量控制的决定应立即执行。对处罚的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卫生防疫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机构和卫生监督员必须尽职尽责,依法办事。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收取贿赂的,由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卫生部负责制定。
第十九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三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呼吸道传染病的防控知识,教育学生打喷嚏时要主动掩住口鼻,及时洗手,提高防病意识。
(二)搞好学校各类场所环境卫生,加强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三)公共上课场所(如音乐室、舞蹈室、电脑室)要求一批学生进去消毒一次。
(四)减少不必要的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大型会议等活动。
(五)开展手部卫生教育,各类场所应配备洗手龙头及洗手液。
(六)若有老师或学生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戴口罩并及时就医,避免带病上课。
(七)学校校医室要储备一定数量的医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和感冒药品。要有专人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八)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家长、学校与当地医疗机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信息畅通。
(九)提前掌握学生假期有无到过疫区,如到过疫区,还没返程的,请其推迟返回时间。如已返回的,请其到隔离留验场所隔离自离开疫区14天。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3.若被诊断为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隔离医学观察。
4.启动以班级为单位的晨午检制度。
5.学校由专人负责离校学生的家访联系,了解其每日健康状况。
6.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要求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掌握每日现症学生增减情况。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8.学校要在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教室、寝室及公共教室如电脑、视听、图书馆等的消毒与通风。
(一)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擦净。
(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一)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3.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升水。
(二)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三)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一)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建议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二)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四
(一)12月12日(周一)城区高三年级、初三年级返校复学;12月14日(周三)城区高一和高二年级、初一和初二年级返校复学;12月19日(周一)城区小学及幼儿园返校复学(以上复学时间如因疫情原因需调整另行通知)。
(二)返校复学的学校采取“线上+线下”并行的模式同步开展教育教学工作(上级教育部门做好调研服务指导),家长和学生可根据所在社区疫情和家庭实际自愿选择线下或线上教学。各县(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所属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或线下教学事宜,报市教育疫情防控专班备案。
(三)待中小学(幼儿园)恢复线下后,由县(区)研究决定属地校外培训机构恢复线下教学时间。
(一)严格核酸检测。为确保师生员工健康安全返校,师生员工返校前1天在所在学校(幼儿园)进行1次核酸检测,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学校要与对口医疗机构做好对接,科学设置检测区域,采取分年组、分班级错时错峰检测,最大限度拉开人员距离,单向进出,减少交集,确保校园安全。核酸检测过程中,师生员工要戴好口罩,做好保暖御寒,家校“两点一线”不到社会面活动。如师生员工酸检测异常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暂缓返校,按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执行相关管控措施。
(二)严控返校风险。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所在区域为高风险区或被疾控部门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实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待解除相应管控措施后,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校,返校后严格执行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有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的暂缓返校,及时诊断治疗。如学校师生员工有以上情形的数量较多,可“一校一策”暂缓恢复线下教学,继续实施线上教学。
(三)做好返校准备。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精心精准抓好师生员工健康排查,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做到“四清”(人数清、人头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要抓好教室、卫生间、食堂、实验室等场所通风消杀,储备充足防疫物资,全面查改消防、食堂、配餐、宿舍、校车、燃气等关键部位安全隐患,为安全有序返校复学奠定基础。师生员工(含共居人)要严格健康监测、如实向学校报备信息。
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第九版防控方案、二十条优化防控措施、十条进一步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按照《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四版)》《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防控措施20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要求,不断调整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落细常态化疫情措施。
(一)强化排查管控。要抓实抓细排查管控工作,倡导并提示师生员工(含共居人)“非必要不出市”、不聚餐不聚集、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域外来(返)溪人员接触、坚持“两点一线”轨迹管理、自觉戴好口罩。班主任要落实好监管责任,告知学生不到社会面活动。要动态精准掌握风险排查信息,第一时间部署排查管控,落实落细人员风险排查、外出审批报备、因病缺课(勤)追踪”等常态化防控措施。要结合具体实际,实行错时错峰上下学、“网格化”管控,要求学生不串班级、楼层、宿舍。近期除正常教学活动外,不组织大型聚集活动。师生员工入校要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及验码、扫“溪安码”(学生除外)。校外人员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入校,确需进入校园的,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闭环管理。
(二)统筹抓好线下线上教学。各学校要主动适应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制定并完善“线上+线下”并行的教学方案。要全口径掌握参与线上或线下教学的学生底数,确保学生应学尽学、不落一人,对线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予以关爱和保障。市县(区)两级教育部门、教研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对线上线下教学情况进行评估问效。
(三)做好家校协同。要进一步密切家校互动,告知家长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理解配合支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个人防控责任和监护责任。要引导学生家长坚持做好孩子健康检测,孩子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时,要及时向学校报告,暂缓返校,及时诊断治疗,严防疫情传播风险。学校要会同有关家长共同做好暂缓返校学生的关心关爱、心理辅导和线上教学工作。
(四)提高应急水平。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多场景开展模拟推演和实战演练。如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确诊病例(或密接人员),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疾控部门、属地防指及上级教育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将病例(或密接人员)安全转移至校内隔离(观察)室,校内师生员工暂停流动交集,实行闭环管理,配合做好流调及后续处置,必要时以班级、年组或全校为单位启动线上教学。
(五)加强督导检查。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加强所属学校返校前及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的检查指导,指导学校强弱项、补短板,帮助学校解决返校复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一步压实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疫情防控责任。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五
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有效应对疫情,做好20xx年春季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切实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维护校园稳定和教学秩序,按照《xx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全面做好开学前后校园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教育教学平稳运行,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校园稳定。
(一)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全面指导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教职工返校工作有序开展。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xxx、xxx、xxx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教职工开学返校工作,保障教职工平安返校。具体事宜由xxx负责。
(一)假期中全面排查
1.寒假期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各部门应与本部门教职工保持密切联系,摸清掌握教职工行程情况和身体健康情况,进行人员排查,收集教职工有无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和有无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相关信息,第一时间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漏报、瞒报、误报,准确掌握人员动态信息。
返xx后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各部门要开展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预防与应急知识为重点的健康宣传教育,引导教职工减少外出,不参加聚会活动,增强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外地返xx者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自我隔离、登记并上报。从疫区返回、与疫区人员接触、有发烧、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需在家自主隔离14日无症状后方可到校上班。
3.各教学部门应及时掌握教师的健康状况,若因身体状或在疫区、隔离等不能按时到岗,部门按应急预案妥善安排好教学工作。
(二)开学时全面检测
1.教职工开学返校时间为20xx年2月xx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在正式开学前,部门做好留校和返校教职工的健康筛查和监测工作,全面了解返校教职工假期与相关人员接触情况(尤其是对到过湖北和接触过湖北来xx人员的教职工到属地卫生服务中心登记报备的落实情况)。
2.教职工不要私自提前返校上班,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须通过所在部门报学校同意,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方可返校。
3.返校当天,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做好教职工开学到岗情统计。对体温超过摄氏度或有干咳、乏力等症状的教职工,部门需安排其到校医务室进一步观察,或安排送医进一步检查,同时将患者情况及时报教职工返校工作小组办公室。
(三)上班时全程防控
1.做好每日日常体温监测工作,若发现疑似症状人员要及时报告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部门应加强考勤,关注本部门教职工健康情况,了解身体异常教职工密切接触人员、行踪等信息。教职工一旦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并请假,不得带病上班;经医院诊断排除后方可回校上班。
3.教职工上下班需佩戴口罩(教师上课期间除外)。
4.教职工在校内突发感染症状,应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班汇报,并逐级上报,总值班立即通知其家属护送去医院。学校启动应急处置,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隔离观察。为避免病毒传播,可临时性关闭校门,在校门关闭期间,教职工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5.对被隔离治疗或在疫区等不能按时到岗的教职工,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应根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资源配置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合理调配。
(一)各部门要对本部门教职工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中央、省、市和学校的疫情宣传信息传递给教职工,确保教职工疫情防控知识应知应会,引导教职工树立信心,克服恐惧心理。
(二)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不得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不安排教职工外出参加教研、培训和学术活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每位教职工为法定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迅速用口头、电话等方式向学校报告。
(四)全体教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确保通讯畅通,加强日常防范,做好科学自我防护,如多锻炼、少熬夜、不参加聚会聚餐等,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打好疫情攻战。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六
1.1编制目的
根据工程管理中心、公司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结合实际况,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工作,同时做好人力、物资、技术准备工作,并在项目发生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等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采取应急预案,控制事故风险等级。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了防范,及时做好疫情发生的救援处置工作,能迅速调动一切可用资源,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态扩大,控制灾害损失,确保职工生命安全,实现应急反应行动快速、有序和高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关于本项目的。
1.2编制依据
2.《县住建局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
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1.3适用范围
1.适用范围:本项目
2.适用对象:项目中发生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应急救援。
2.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建设单位:
4、勘察单位: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7、监理单位:
8、质安监单位:
3.1风险分析
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1)一般症状: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
(2)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3.1.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与流感症状有何区别
流感症状主要表现为发热、头痛、肌痛和全身不适,体温可达39~40℃,可有畏寒、寒战,多伴全身肌肉关节酸痛、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可有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颜面潮红,眼结膜充血。部分以呕吐、腹痛、腹泻为特点,常见于感染乙型流感的儿童。无并发症者病程呈自限性,多于发病3~4天后体温逐渐消退,全身症状好转,但咳嗽、体力恢复常需1~2周。肺炎是流感最常见的并发症,其他并发症有神经系统损伤、心脏损害、肌炎、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和脓毒症休克等。
目前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症状尚缺乏足够临床资料。根据现有病例资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少数患者伴有鼻塞、流涕、腹泻等上呼吸道和消化道症状。重症病例多在1周后出现呼吸困难,严重者快速进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和出凝血功能障碍。值得注意的是重症、危重症患者病程中可为中低热,甚至无明显发热。部分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多在1周后恢复。少数感染者无明显临床症状,仅检测阳性。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儿童病例症状相对较轻,少数患者病情危重。死亡病例多见于老年人和有慢性基础疾病者。
3.1.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常见的可感染人类的冠状病毒通常会引起轻度或中度的上呼吸道疾病,如感冒。症状较轻,主要包括流鼻涕、头痛、咳嗽、咽喉痛、发热等。有时会引起下呼吸道疾病,例如肺炎或支气管炎,心肺疾病患者、免疫力低下人群、婴儿和老年人中较常见。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一般症状有: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微,甚至可无明显发热。严重症状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从目前收治的病例情况看,多数患者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除了以上发病症状,还有可能发病症状“不典型”,例如:
(1)仅以消化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轻度纳差、乏力、精神差、恶心呕吐、腹泻等。
(2)以神经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头痛。
(3)以心血管系统症状为首发表现:如心慌、胸闷等。
(4)以眼科症状为首发表现:如结膜炎。
(5)仅有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
3.1.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传播途径
根据目前的证据,可以确定新型冠状病毒可以持续人传人。目前已经确定的传播途径主要是呼吸道飞沫传播(打喷嚏、咳嗽等)和接触传播(用接触过病毒的手挖鼻孔、揉眼睛等)。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及空气传播。
3.1.5.1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
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普通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风险,使用后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疑似病例及其护理人员用过的口罩,按照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在处理完口罩后,要清洗双手。
3.1.5.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3.1.5.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3.1.6新型冠状病肺炎的潜伏期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潜伏期认为是3~14天,即便是有些人的发病时间较晚,也不会超过14天,国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潜伏期的时间,提倡从武汉地区有过滞留史的患者,居家隔离14天观察症状,如有发热、干咳、无力等表现,需要及时的就诊治疗,如果14天以后,无特殊的临床症状,可基本上排除感染病毒的可能,潜伏期之内仍具有一定的传染性,避免和其他人的接触。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3.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公司/项目部范围内爆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项目部内有2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的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3)较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4)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
发现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疫情控制尚可,公司/项目部现场生产、生活未受到影响。
公司/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
4.1
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4.2
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公司/项目部安质部全体人员、公司/项目部综合部全体人员
主要工作职责: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
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4.3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1)现场抢险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实施现场救援方案确定的各项救援措施以控制事态发展,减少事故损失;负责现场感染人群的救护,设置隔离区域;负责协助外部救援和医疗队伍开展工作。
(2)善后处理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宜;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3)事故调查组
组长: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
5.1
发病症状
(1)发热:以高热症状为最典型(体温一般高于38℃)。发热的同时常伴有肌肉酸痛和全身乏力,不典型病例为低热或者发热不明显。
(2)咳嗽、气短:是较常见的症状,咳嗽一般以干咳为主,并伴有气短和逐渐加重的呼吸困难,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气促,或明显呼吸窘迫。
(3)其他伴随的少见症状:包括头痛、咯血和腹泻。
5.2
防护常识
传播途径:
(1)直接传播:病人喷嚏、咳嗽、说话的飞沫、呼出气体近距离接触直接吸入,可以导致感染。
(2)气溶胶传播:飞沫混合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吸入后导致感染。
(3)接触传播:飞沫沉积在物品表面,接触污染手后,再接触口腔、鼻腔、眼睛等粘膜,导致感染。
5.3
防护措施
(1)成立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防治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领导小组组长;
(2)项目部及生活区开窗通风,防疫执行人,负责监督执行;
(7)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8)勤开窗户透气,每次通风换气不少于30分钟,并要经常对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时要对室内进行全封闭。消毒可用84消毒液、双氧水、酒精等进行消毒。
(16)尽量少去人中密集的地方。避免去人口密集、通风差的地。
(17)要注意休息,保证有充足的睡眠。
(18)避免近距离接触,交谈保持1米以上距离。
(21)在日常工作中,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按上级要求,实行日报制,各施工班组要将当天的情况及时报项目经理部。
5.4
防护线路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护线路图附后
6.1风险监测
6.1.1工作职责
应急办公室负责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6.1.2监测方法
6.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6.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嗽、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6.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发热超过38.5℃,同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6.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whatapp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6.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6.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和变化情况,报请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7.1信息报告
7.1.1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后,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代表处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7.1.2当发生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7.1.3报告内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范围、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7.2应急处置措施
7.2.1较大及以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救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扩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人、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中,采取其他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深度掩埋(2米以下),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应急接种,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要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肥皂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随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7.2.2一般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原病体。对营地、办公区、宿舍、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同事)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清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护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健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和/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公司/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5℃,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酚,并进行隔离观察。
7.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项目部代表处应急领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属地政府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7.4应急结束
在公司/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宣布本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8.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件损失和影响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8.2财务部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8.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8.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9.1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参见3.3,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9.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名称数量
水银温度计20个
医用手套20副
电子体温计6个
消毒液15l
口罩(n95)300个
洗手液2l
一次性口罩1000
塑料袋500个
应急救援车1辆
医用封闭式垃圾桶20个
机动应急车2辆
工程铲车1辆
9.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项目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点配置了对讲机。
应急办公室:
物资领用处:
抢险指挥部:
消毒联络点:
9.4应急路线
9.4.1距离最近医院
9.4.2医疗条件最佳医院
商场疫情防控指导方案篇七
根据《关于淮南市逐步恢复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全市实行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除田家庵区划定的重点管理区域外,全市有序恢复到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现就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返校复课方案制定如下。
第一批:自5月5日(星期四)开始,普通高中、初中、小学高年级(4-6 年级)、中职学校复课。
第二批:自5月9日(星期一)开始,小学低年级(1-3 年级)、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复课。
在淮各高校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恢复线下教学时间。教职工严格执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出行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认真做好自我防护,不接待、不接触存在疫情传播风险的人员。校外培训机构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面返校恢复线下教学之前,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各县区可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属地疫情防控形势,调整返校复课时间。
集中隔离、封控区、管控区、居家隔离状态的师生员工按规定隔离/管控期满后即可复学,复学后落实7天健康监测,后续按照属地要求配合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1.认真制定复课方案。县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疫情形势科学研判,制定辖区内中小学校返校复学工作总体方案,报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核批准。学校根据实际制定返校复学工作方案,经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组织教育、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等联合现场审验通过后,方可组织返校复学。市属学校按属地原则实施。
2.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学校按照《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安徽省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标准与指引(第三版)》等要求,修订完善疫情防控“两案九制”,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工作责任人,做到保障落实、指导监督到位。
3.精准判定可复课师生员工。全面摸排、精准掌握全校师生员工(含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保教人员等,下同)和共同生活人员返校前14天健康状况、出行情况等,按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精准确定可返校人员,不符合返校条件的不得返校。
4.开展校园消杀和环境整治。复学前,学校要对校园环境卫生进行一次彻底消杀清理,按照《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集中消毒技术方案》要求,开展至少一次全覆盖消毒。对出现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学校,须请专业机构开展全面消毒。
5.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学校根据师生员工数量,结合应急方案做好口罩、消毒用品、洗手液、一次性乳胶手套、非接触式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储备数量为不少于一个月使用量,安排专人管理,确保存放安全,合理使用与清洁。做好消毒剂使用培训与记录,注意物品的有效期。
6.完善场地设施。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学校设置相对独立的临时隔离室,按标准完成隔离室防疫物资配备及环境消毒;合理设置入校通道和体温检测方式,保证学生能有序、分散、快速进入校园和教室;细化错峰入校离校、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分时分散就餐等措施,指定活动区域、进出线路等,并使用标牌、地贴、划线等清晰标识,引导学生错时分区活动,避免不同班级交叉聚集。
7.注重心理疏导。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员工心理健康状况,充分利用各类心理服务资源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积极实施心理关爱行动,至少安排一名心理关爱导师,及时疏导疫情防控背景下产生的负面情绪。
1.外防输入,把好“校门关”。学校要进一步完善门岗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到位,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校园。师生员工进校必须查验身份、测量体温,分批、错时、错峰上、放学,引导家长接送时快接快走,避免人员在校门口集聚。外来人员进校严格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实名登记(凭身份证)+佩戴口罩”要求,要有专人接待、专人引领方可进校。对快递包裹等物品,必须在指定地点消毒后方可入校。寄宿制学校原则上仍然实行封闭管理。
2、严格要求,把好“人员管理关”。师生员工严格执行从家庭到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业余时间非必要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聚集、不聚餐,出行务必加强个人防护。学校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降低图书馆、体育馆、自习室等公共场所的人员密度,引导学生不扎堆、不聚集。师生员工及其共同居住人员非必要不离淮,有从市外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有热或疑似症状、有被确定为密接或次密接者、有健康码或行程卡异常等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并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3.精细管理,把好“健康监测关”。学校要“一人一档”全覆盖建立师生员工健康档案,落实好晨午晚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学证明查验等制度,要在班级开展晨午晚检,严禁校门口一检了之。对出现呼吸道发热等异常症状的人员,学校应按照预案流程及时处置。严格“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漏报、错报、瞒报造成后果的依规依纪处理。
4.防范未然,把好“核酸检测关”。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与当地卫健部门建立畅通的工作联系机制,保障师生员工每日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核酸检测。学校要制定检测计划,保证每天以班级为单位全覆盖,每周完成一轮,做到不漏一人,“早发现”消除隐患。
5.家校联动,把好“家校协同关”。学校将《安徽省公民防疫个人基本行为准则》《淮南市20类常见违反疫情防控紧急、应急处置措施行为及法律后果》等宣传到每位家长。加强家校沟通联动,引导家长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做好自我管理,全力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每日如实向班主任报告学生和共同居住人员的身体状况、旅居情况、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等情况,共同维护学生和校园安全。
6.科学推演,把好“应急处置关”。学校按照《安徽省校园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第三版)》,健全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充实疫情防控人员,建立应急处置综合及联防联控等十个工作小组,开展多场景、实操性应对学校突发疫情应急演练,保证应急状态下预案能随时启动,各环节应急措施到位。师生员工中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学校应当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在2小时内向辖区疾控机构报告,在属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指导下,采取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及时安排线上教学。
“解封”不等于“解防”,常态化也不等于正常化。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部门、学校、个人“四方责任”,共同确保复课校园疫情防控万无一失。
县区政府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两案九制”中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压实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各方责任。属地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建立学校疫情联防联控机制。
教育部门必须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复杂形势,从严从实、科学精准抓好疫情防控背景下返校复学各项工作,坚决执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守住不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的底线;要主动联系县区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超市等经营者的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指导学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协调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与培训、卫生应急处置,选派医务人员到无校医学校担任疫情防控指导员。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的市场监管, 及时受理和处置不合格物资进入校园的举报投诉,强化对学校食堂、配餐机构的监管,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学生返校复课交通管控工作。
学校党组织书记和校长是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要定期开展自查, 及时排除风险隐患。要将本单位疫情防控相关责任分解到部门、明确到人。部门负责人、班主任是本部门、本班级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职责,为学生疫情防控做好表率。教师要严格执行学校制定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加强个人防护、简朴生活,确保健康、安全、高效工作。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要贯彻落实“双减”要求,做好教学衔接的同时重视家校衔接和学生心理疏导,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作息,有针对性的加强体育锻炼,不得开展复学“摸底考试”,恢复正常教学后确需组织的,不得对测试成绩进行排名、公示。
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各学校返校复学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将严肃问责,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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