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群众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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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群众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5 10:50:28     小编:QJ墨客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群众工作方案篇一

为创新和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效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x办发〔x〕54号)、市编委《关于印发〈x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编〔2017〕17号)和市编委《关于〈x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x编〔2017〕23号)要求,现就推进我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以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减少执法层级、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规范执法主体、优化执法力量配置为重点,积极推进全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为建设宜业宜居宜游宜学的新x提供坚实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保障。

——坚持“两个相对分开”原则。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转变执法管理方式,实现政策制定、行政审批与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与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坚持权责一致、精简高效原则。合理划分不同层级政府执法权限,理顺职责关系,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队伍,落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效能,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等问题。

——坚持重心下移、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主体作用和管辖优势,加强一线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基层执法力量分散薄弱、监管缺位问题。

——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原则。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等有机结合,统筹谋划,稳步实施,务求实效。

二、县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一)全面推行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整合相关执法职责和机构,组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作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执法机构,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依法独立行使有关行政执法权,并承担法律责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不再加挂县城市管理局牌子,城市管理相关人员编制划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具体执法工作。按照“编随事走、人编同调”的原则,将相关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并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下设执法中队,派驻各镇(街道)、x经济开发区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整合的执法职责范围: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建筑业、商务等7个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环境保护(噪声污染、大气污染等方面)、工商管理(无照商贩和违反规定设置户外广告方面)等2个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整合的机构: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管理。

(二)扎实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未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单设执法队伍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文化市场、农业、卫生计生、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等7个领域,将行政执法职责统一归并到一个执法机构,实行部门领域内一支队伍执法;其他设有专门执法队伍的领域,将执法职责划归部门(单位),相关执法队伍不再保留;未单设执法队伍的,由部门(单位)直接承担执法责任,不再单独设立执法队伍。通过推进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有效解决执法权分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调整整合的机构:1.撤销x县粮食执法稽查大队,整合县^v^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v^监督检查科承担。2.x县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不再挂x县节能监察大队牌子,整合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电力科承担。

3.x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国土资源局(x县不动产登记局)管理。整合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

4.整合x县交通运输监察大队、x县交通稽查站,组建x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交通运输局管理。整合县交通运输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5.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整合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6.x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为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农业局管理。整合县农业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和县渔业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和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7.整合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x县计划生育调查大队,组建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整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8.x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为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x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整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9.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与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合署办公,由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双重管理。整合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执法职责及相关执法人员划入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x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乡镇群众工作方案篇二

*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

劳动合同

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乡镇群众工作方案篇三

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依据县委、县政府《关 于开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 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 镇人民政府为目标,提升行政管理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 政执法力量,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发明友好、稳定、有序社会环境。

月份到位。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 依据县政府相关部门授权,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推行下列领域行政 执法权(关键指行政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

1、依据建筑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个人自建 房屋违反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行为实施查处。

2、依据房地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

房地 产开发经营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和商品房租 赁管理要求(资质资格管理除外)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3、依据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城镇市 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乱停乱放、户外广告等镇容镇貌行为 实施查处。

4、依据城镇计划及其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 对违反城镇计划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5、依据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 违反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6、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工 商行政管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7、依据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违反民政管 理要求行为实施查处。

8、依据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县安 监局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安全生产要求行为实施查处,和县政府 相关部门授予其它行政执法权。

9、镇党委、政府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四、工作保障机制

项要求开支。

2、车辆保障。县政府配置行政执法车辆,由镇综合行政执法 队使用。必需严格根据公务车辆管理要求使用,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 不得使用公车,且车辆必需停放在镇车库里面。

3、组织保障。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安排下,镇综合行政执 法队于

月份组建到位。镇政府所抽调人员,标准上不参与镇党委政府其它业务工作和考评,由镇执法队统一调配、考评;镇执 法队必需制订完善对应管理和工作制度报镇党委、政府审批后执 行;执法队必需定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4、机制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建立乡镇行政执法联席会 议制度,综合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机制、综合 行政执法责任监管机制。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要求,依法行政。镇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要严格把握法律 界限,对法律、法规给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县直部 门委托行政执法权,必需严格根据法律、按程序办事;不得越权行 使行政执法权,确保做到科学执法、文明执法。

场管理等关键工 作,加强巡查排查,建立相关台账、资料,善于总结经验,完善制度, 推进工作。

3、严于律己,廉洁从政。镇执法队要严格实施法律政策,决不 许可出现索拿卡要行为;要严格经费管理使用和执法车辆管理使 用,不得出现违规违 纪行为;要严格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执 法队关键事项、人事安排及决议、大额资金使用必需经正、副队长集 体研究后报镇党委同意。

为认真落实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方面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依据《浙江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在嘉兴市、舟山市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通知》(浙政办函〔 〕35 号)、 《相关嘉兴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复函》(浙编办函〔 〕78 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落实党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等会议精神,以整合执法主体、相对集中执法权、推进执法重心下移为关键,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队伍,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着力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行政执法体制,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关键目标。

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清理整合执法职能,规范建设执法机构,合理配置执法人员,综合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构建精干高效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深入理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权限关系,科学界定和规范权责边界,落实“监管和执法”责任主体,强化“监管和执法”长久有效 方法,构建权责统一、阳光透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

(三)关键标准。

1.简政放权、权责一致。根据决议权、实施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求,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法,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管理和执法重心下移,合理划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责权限,实现政策制订、行政审批和监督处罚职能相对分开、监督处罚和技术检验职能相对分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综合行政执法。

2.精简统一、效能优先。清理并整合行政执法机构,提升人员素质,规范执法行为,降低执法层级,强化执法权威,落实执法责任,着力处理“看得见管不了、管得了看不见、应该管不想管”问题,提升执法和管理效能。

3.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和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机关改革、部门职责清理和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相结合,综合计划、协调推进,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二、试点内容

(一)试点领域范围。

关键是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围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亲密、面广量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领域,深入扩大横向执法领域,延伸执法范围到各镇(街道),在全县行政区域内全方面开展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3.集中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相关

5 个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监督检验、行政强制职权,待省编委办同意后,对应划转。

行政执法职权划转给综合行政执法局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包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除已经立案但未结案以外,不得再行使已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然行使,作出行政决定一律无效;未划转行政执法职权,仍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得越权行使。

(二)健全执法机构。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结合实施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依法独立行使相关行政执法职权,负担对应法律责任,按要求重新制订其关键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三定”方案。

建立健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镇(街道)中队,作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派出机构,并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牌子。

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完善管理体制。

县综合执法局镇(街道)中队实施条块结合双重管理体制。干部管理以条为主,中队关键责任人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征求镇(街道)意见后任免;行政执法 以块为主,在综合行政执法局业务指导下,由所在镇(街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

县综合执法局关键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和协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考评、行政复议及组织全县重大或专题执法活动及应急处理,必需时可直接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严控人员编制。

根据“精简统一效能”标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所需人员编制,关键经过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挖掘潜力路径处理,在不突破我县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不改变编制性质前提下实施专题管理,确保基层和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县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以县城管行政执法局现有行政编制 10 名、事业编制(参公)120 名为基数,经过优化配置人员编制资源,即从划转行政执法职权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负担行政执法机关中,对应划转事业人员编制路径处理。具体由县编委办另行研究并专题报上级编办同意。

(五)建立协作机制。

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深入完善行政执法

运行机制,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高效、权威、统一。

1.加强配合协作。结合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合理划分行政主管部 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职权权限,公开执法职权范围和运行步骤。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源头监管,依法推行政策制订、审查审批、监督管理、协调指导等职责,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执法工作支持、监督和协调,督促其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会同综合执法部门建立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配合协作规范,构建事前预防、事中检验、事后查处有机结合长久有效监管机制,明确细化职责和工作程序,切实避免产生划转具体行政处罚权后相互推卸监督管理检验责任现象。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加强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配合,依法推行好监督检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后续监管职责,相关监督检验和行政执法情况要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查处违法案件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专业技术机构应配合做好提供审批资料、进行技术判定等相关工作,努力形成无缝对接监管格局。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案件处剪发生争议时,由县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县监察局要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督管理和执法监督检验监察,严厉追究部门和个人渎职、渎职及部门配合协作不到位责任人责任。

2.实现信息共享。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

门应该加强联络、互通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提供许可、监管等方面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作出包含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决定,应该立即抄告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在监督检验中发觉违法行为及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应该立即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并抄告纪检(监察)和公 安、检察等司法机关立案。

3.强化执法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内部执法监督制度,全方面实施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严格公正执法;并引入诚信评价体系,建立执法监管数据库,经过不定时交叉互查等形式,强化关键对象监督检验。全方面实施案件主办人制度和案件审核制度,和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全方面落实和强化责任追究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开,自觉接收社会和行政相对人监督。

4.落实执法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所需装备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给予保障,行政执法实施“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行政处罚中收缴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财物拍卖款项,按要求全额上缴国库。公安机关要全力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警必接、有警必处、有案必查、有责必究。对违反治安管理法律,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实施公务行为,应该依法查处,组成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组织实施

乡镇群众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元月以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文化旅游体育局指导下,在各村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一年来,文化站不断加强文体基础设施建设,巩固和发展基层文体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非富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了健康、文明、向上的文化氛围。

一、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及各村双基情况

在县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双浮镇村组建规范了文化阵地建设,综合文化站内设:棋牌室、排练室、图书室、电子阅览室、书画室、留守儿童阅览室、政策宣讲室、多功能厅、视听室、老年学校、党员教育中心、工会宣教室等,各村也都成立了文化骨干队伍。通过这些功能室的活动的开展,不仅为群众带来了丰富的精神食粮,活跃了群众的文化生活,同时也厚积了文化土壤,对精神文明建设也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二、双浮镇2021年工作开展文化市场管理情况

2021年以来,双浮镇坚持繁荣与整治相结合,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整治,使文化市场管理走上轨道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健康有序地发展。不断加强民间艺术团体的管理,对农村婚丧嫁娶请的唢呐班子严格审查,防止色情演出,对校园周边的10家书店、2网吧、2ktv娱乐场所加大监管力度,杜绝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娱乐,发现一例,教育一例,对网吧进行了登记、造册,纳入正常管理,使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利用重大节日,积极开展文化活动,共开展各类活38场,服务人次达36800多人次。各图书分馆服务人次22600多人次,按照上级要求我镇组织镇村两级文化管理员,文化站站长亲自带队;对10个村进行文化惠民工程社情民意满意度入户调查,共入户调查289户,满意度为87%。

三、2021年双浮镇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情况

双浮镇综合文化站,2021年1月以来,共开展大中型文化活动12场次。如:1月9日中部协作区“庆元旦迎新年”书画展览及交流,2月1日双浮镇综合文化站组织写春联、送春联及双浮镇文化志愿者开展“过大年送春联”等活动,2月26日双浮镇“庆元宵”节系列活动,3月8日“庆祝三八”文艺汇演,双浮镇庆“六一”文艺汇演,8月12日文化巡演,9月8日在双浮镇中心经典诵读演讲比赛,10月1日双浮镇组织书画、陶瓷展及书画培训文艺汇演走进养老院等20场次。送戏下乡18场次,送电影下乡144场(每村每月/一场),政策、法规、新民法典等各类宣传活动26场次。

四、双浮镇综合文化站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村文化专职人员少,多数是兼职的;二是村里领导不重视,文化活动开展的少;三是加强文化队伍建设,鼓励镇村两级文化队伍自编自演文艺节目,挖掘特色活动:四是加强村级农家书屋规范化建设、定期对村级图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继续开展阅读活动,提升文化生活质量。五是严格落实文化站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制度:六是积板参与上级组织的的各项文体活动;七是加强文化站的自身建设,创造性开展文化活动;八是县里拨付镇村的文化经费不到位,没有很好地使用。

乡镇群众工作方案篇五

赣府厅字〔2015〕89号

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农业厅、省编办《关于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

省农业厅省编办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v^江西省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意见》,结合中央编办《关于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工作部署,现就深化全省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理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农业综合执法机制,规范农业综合执法行为,进一步保障农业产业安全和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存在的体制不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保障不力等现象,防止和纠正多头执法、分散执法,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省、市、县三级农业执法全覆盖,基本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执法体制。

二、基本原则

(一)归并职能、重心下移。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整合农业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归并执法机构,减少多头执法现象;理清层级执法职责,实现权责一致和执法重心下移。

(二)优化配置,规范管理。优化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设立,明确其性质、地位和职责;创新综合执法机制,强化监督约束,提高农业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体推进,上下联动。将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与权责清单清理工作、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机结合,省、市、县(区)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上下联动,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分级实施。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系统内综合执法。2016年底前,整合省、市、县分散在农业部门及其事业单位的涉及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业资源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行政执法职责,交由同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承担,全面实行综合执法,具体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的农作物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渔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执法职责。市、县(区)政府畜牧兽医、渔业部门与农业部门分设的,也要实行综合执法。

(二)完善农业执法体系。省农业厅整合分散在厅内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执法职责,按照“撤一建一”原则设立江西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主要承担全省农业执法监督、指导、协调等工作。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对现有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职责重新界定,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名称,执法主体名称和权限要符合法定要求。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发挥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执法报案点作用,做好受理群众报案和举报,日常巡查、快速勘察、有效固定证据等工作。

(三)规范执法队伍管理。严格按照编制总额控制、只减不增原则,根据人口数量、农业生产规模和综合执法整合的行业范围,合理核定本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员编制数,保证能满足执法需要。严把执法人员准入关,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系统原执法人员,通过考试、考核等办法,择优选用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不足的,要尽快补充调整到位。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采取集中轮训、重点骨干进修等方式方法,加大对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关心基层执法人员,提高执法人员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优秀执法人员留得住、有干头。

(四)理清执法机构的职责。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主要承担辖区内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执法检查、生产、经营领域的案件查办以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为主;设区市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跨本市辖区的案件以及业务指导、督办县级执法工作,协调跨区域农业大要案执法工作;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重在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指导,重点查办上级交办、下级上报、影响重大、跨区域的大要案,直接查办法律法规赋予省级执法的案件。

移、有案不立、有案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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