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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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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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有很强可操作性的书面计划。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一

1、各监管企业开展公务接待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情况。

2、对明令取缔、转型的会所以及其它隐蔽场所清理整治情况。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督查情况。

4、党员干部违规吃喝问题线索查处、问责及通报曝光情况。

5、健全和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特别是规范公务接待、加强资金监管等具体规定情况。

在组织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过程中,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开展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重点检查“三公”经费异常增长的国有企业执行“三直接”公务接待环节操作规范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无公函或无审批接待、无正规票据、无餐费清单,以及延期结账、累积报销、变换核算科目、大额发票入账、大额开支拆分报销、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开展内部接待场所专项清理,规范国有企业内部接待工作。

2、开展违规吃喝隐蔽场所专项清理。全面完成会所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组织对内部接待场所中设立的茶餐厅、“一桌饭”等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高档消费场所进行排查、逐一甄别,对属于隐蔽吃喝场所,按照政策规定予以清理。

3、严肃查处违规吃喝等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既加大监督力度,又直接排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梳理的违规吃喝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对专项检查、巡视巡察、执纪审查、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督查。对执纪审查对象存在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的,先于其他问题查处和通报。

4、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各监管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和人员要以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为契机,全面系统总结本集团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的主要做法和基本经验,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针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强化日常监管,推动制度落实。

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启动专项整治工作,公布整治方案,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前)。

各监管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监督检查阶段(6月上中旬)。

各监管企业在本集团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

第四阶段:整改落实阶段(6月下旬)。

各监管企业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对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违纪人员处理到位。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等制度。

1、加强组织领导。各监管企业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整治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分级实施,迅速制定“回头看”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

2、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宣传引导,公布监督举报方式,鼓励和依靠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监督,让违规吃喝等“四风”问题无处遁形。整合各方监督资源,及时移送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形成监督合力。督促及时调查处理,妥善应对舆情,主动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3、加大问责力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知止不收手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责问责。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履行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以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扎实、走过场、敷衍了事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不履行监管职责,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后不报告不处置的,也要严肃问责。

4、强化通报曝光。紧盯“五一”、“端午”等重要节点,加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1月1日以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不论职务高低,原则上都要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对专项整治以来发生的典型问题,既通报当事人违纪事实,又通报领导干部问责情况,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5、上报有关情况。请各监管企业于5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具体方案电子档报送市国资委纪委。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要将贯彻本通知精神、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纪委。

市纪委、市国资委将同步组织开展重点检查、抽查,督促抓好有关问题的调查处理,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二

聚焦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存在的损害营商环境、违规吃喝、搞“小圈子”打牌赌博、带老板出游、擅自出省出国出境、违规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行为,重点整治以下影响发展环境问题。

(一)损害营商环境问题(街道企业办牵头、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配合)

5.其他违反《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行为。

(二)违规吃喝问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牵头、街道财政所配合)

1.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吃喝;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假借公务活动名义公款吃喝;

4.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8.公务活动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

9.其他违反规定的吃喝问题。

(三)打牌赌博问题(x派出所牵头、街道纪检监察工委配合)

2.以圈为界打牌赌博搞利益输送;

3.套取、挪用、贪污公款赌博或利用赌博进行变相行贿受贿;

4.为赌博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甚至违规插手、干预查禁赌博工作以及为赌博活动提供保护、说情干扰。

(四)带老板出游问题(街道纪检监察工委牵头、x派出所配合)

4.其他违反市委《关于规范政商交往推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工作意见(试行)》的行为。

(五)擅自出省出国出境问题(街道党建办牵头、街道党政办配合)

1.违规办理、持有出国出境证件;瞒报持有未经批准出国出境证件等;

4.出省、出国出境后滞留不归、短期内频繁出入境、入境后证件不上交组织统一保管、主要家庭成员突击办理移居国(境)外手续等情形的。

(六)违规借贷问题(街道财政所牵头)

5.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主动提出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出借钱款,并强行要求畸高利率,索取大额回报。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整治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进一步正党风、肃政风、促民风,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风尚,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聚焦整治,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宣传教育,推动各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督促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治“四风”问题,坚决杜绝违规吃喝、打牌赌博,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形象有新提升,以作风转变带动社会风气向善向上。

二、整治范围及要求

(一)违规吃喝整治重点

1.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

2.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商务接待公款吃喝;

3.同城单位及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

4.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

5.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出入“一桌餐”等隐蔽场所吃喝;

6.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

7.工作期间饮酒和在公共场所酗酒问题;

8.其他违反规定吃喝的问题。

(二)打牌赌博整治重点

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参与任何形式、在任何场所的打牌赌博问题。

四、工作步骤

各股室要迅速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动员部署,加大宣传力度,形成浓厚舆论氛围。按照教育在先、预防为主的方针,局党组要认真教育党员干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赌博活动,层层签订《严禁参与打牌赌博承诺书》。

1、作出承诺。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把聚焦解决违规吃喝、打牌赌博突出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抓好本单位的整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廉洁自律,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坚决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本单位公职人员中的党员干部要向所属党组织作出不参与各类打牌赌博活动的承诺。

2、局党组要将执行本方案的情况作为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标准之一,督促被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和整改到位。

局党组集中开展专项检查和整治,如有违规行为,上报县纪委公开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为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关于禁止打牌赌博有关规定,成立以局长曾波同志为组长,副局长潘华平、丁洁同志、农调队队长周晓风同志为副组长,梅瑰仙、吴恩意、艾超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艾超同志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局党组要把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压紧压实整治主体责任,不开展“一桌餐”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开展机关食堂等内部接待场所,不开展超标准或超范围接待,全面落实《抚州市公务活动全面禁止饮酒的规定》。

国家公职人员打牌赌博问题专项举报电话(110),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凡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实行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对单位发生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参与打牌赌博的问题,不主动组织调查处理,不认真进行治理纠正的,移交县纪委处理,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单位多次发生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牌赌博的,要追究该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公安机关及其派出机构查处的赌博案件,凡漏报、拖报、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注重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将此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四

扶贫小额信贷已成为金融产业扶贫最重要最实用的融资手段,是我省扶贫工作的一大品牌。下面由小编为您整理出关于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为进一步做实做强这项工作,根据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湘扶办发〔2016〕14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工作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和统贷统还问题的意见》(湘扶办联〔2015〕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金融的助推及杠杆作用,促进产业发展,激发贫困农户内生动力。

按照“有需求、贷得出、收得回”的总体思路,根据“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程序、防范风险”的工作原则,鼓励全市所有银行金融机构对农村贫困户开展免抵押、免担保、财政贴息的小额信用贷款,推动扶贫小额信贷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完成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目标,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如期脱贫。

二、实施对象及范围

全市建档立卡的所有贫困户中有发展意愿、有发展潜质、有资金需求、有还款来源并通过银行金融机构评级授信的贫困户,鼓励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效益较好的其他企业以分贷统还方式参与脱贫帮扶。

三、扶贫贷款的任务、用途及效益

1、目标任务。

紧紧盯住全市2018年如期脱贫这一主体目标,围绕“扩面、提质、增量、高效、安全”十字方针,充分发挥银行金融业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生产及新型农业经营组织以分贷统还方式带动贫困户脱贫作用,扩大贷款受益面。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总数为24353户,金融部门要积极组织评级工作,评级工作要覆盖每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参评率要达100%,有效授信率达90%。

今年首批金融扶持贫困户发放面不得低于20%,支持贫困农户不得少于4870户,发放扶贫贷款7300万元,各乡(镇、办事处)计划发放数见附表4。

如果扶贫项目较多,需增加发放数,需由乡(镇、办事处)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提出申请,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增加。

2、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贷款要围绕产业发展这个核心,精准发力。

信贷资金必须用于发展产业,贫困农户有能力自己通过发展产业脱贫的,可将扶贫小额贷款直接贷给农户,扶持贫困户通过发展生产脱贫致富;自己没有条件发展生产的,可通过自己申请,乡镇推荐,发挥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龙头企业及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及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扶贫企业”)作用,实行分贷统还模式扶贫,该模式要求“扶贫企业”必须与贫困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企业回报给贷款贫困户年回报率不得低于10%),禁止将信贷资金用于简单的资本分成。

3、注重贷款效益。

各乡(镇、办事处)要抢抓机遇,认真筛选产业项目,力争通过金融扶贫支持,尽快发展农业产业项目,跟踪和掌握贷款使用情况,并对扶贫信贷进行效益评估。

扶贫贷款不得用作购置生活日常开支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

4、确保贷款投放安全。

各乡(镇、办事处)在筛选项目及推荐贷款人时,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按照“贷得出、收得回”的原则进行把关,凡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的贷款,以乡(镇、办事处)为主督促收回,各乡(镇、办事处)要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由村委会和村金融扶贫部把好初选关,制定具体的监管措施和办法,确保信贷资金安全,防止出现不良贷款。

按照“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推荐贫困户及企业。

对程序到位但确因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的符合核损条件的贷款,经办人员实行尽职免责;对因工作不负责或弄虚作假造成贷款收不回的直接责任人实行追责。

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对各乡(镇、办事处)坏帐率进行考核并与发放贷款挂钩。

四、贷款品种及额度

(一)贷款产品。

扶贫贷款全部实行免抵押、免担保,基准利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扶贫小额贷款给予贴息扶持。

(二)贷款额度。

1、全市额度。

全市扶贫贷款总额度按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的10倍比例投放,贷款风险补偿金随贷款总额进行扩增,总额度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负责把关,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按政策及时增加风险补偿金。

2、个人额度。

由银行按1至5万元/户标准对贫困户进行信用贷款授信,获得有效授信的,由各乡(镇、办事处)在授信额度内推荐发放数。

未取得有效授信贫困户不得享受扶贫贷款支持。

3、分贷统还企业扶贫帮扶额度。

实行分贷统还的扶贫企业,由企业向各乡(镇、办事处)提出申请,经乡(镇、办事处)筛选同意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推荐,由市金融扶贫工作部对企业进行考查,并征求贷款银行意见后,在全市公示,无不良反应的,批准为我市扶贫企业,并根据企业实力,审批扶贫企业帮扶额度。

4、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保险产品和服务。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与“政银保”分担风险。

扶贫企业需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且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鼓励分贷统还扶贫企业参加“政银保”增信,凡参加“政银保”的企业,凭保单可增加授信额度。

(三)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对生产周期超过1年的农业生产项目,可根据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帮扶企业及扶贫对象因项目发展需要,在享受扶贫贷款的同时,银行优先提供“五权”抵押、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流动资金贷款等贷款,属新型农业企业的,可享受财政三年50%的贴息补助。

五、贷款流程

所有贷款扶贫对象,首先需向银行申请扶贫信用授信。

银行对符合信贷条件的,发放《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

1、农户贷款流程。

(1)有贷款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可持《身份证》和《耒阳市贫困农户信用贷款证》向所在村金融服务站提出申请,村金融服务站对项目及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同意后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申请扶贫贷款(申报资料需经村服务站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基本条件、经营项目、银行授信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同意并提出贷款建议。

(3)根据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初审意见,乡(镇、办事处)扶贫领导小组或人民政府审核发放贷款建议数。

(4)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统一造册且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推荐到相关银行。

(5)银行根据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审核表,按贷款需要收集资料、审批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扶贫贷款要简化手续,限期办理。

(6)贷款归还。

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村金融服务站向借款方提前催还。

2、分贷统还金融扶贫企业贷款流程。

(1) 由“扶贫企业”向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提出分贷统还帮带扶贫申请,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对“扶贫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抗风险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信用及财产状况进行审核,同意作为本乡镇“扶贫企业”后,向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申报。

(2)由市金融产业扶贫部对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推荐的“扶贫企业”进行考察筛选,通过初审后在全市公示,公示合格后发放《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

(3)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扶贫企业根据市金融扶贫工作部签发的《耒阳市扶贫企业分贷统还项目核准证》核准内容,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4)乡(镇、办事处)在贫困农户中宣传金融产业扶贫政策,组织贷款农户对企业进行考察,确定参加分贷统还贷款农户。

(5)由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及贷款银行组织借款方、银行、扶贫企业、乡镇办事处、市金融产业扶贫部签订五方协议。

所贷款项统一发放给扶贫企业,银行对分贷统还业务要建立绿色通道,采取一次性办理贷款、放款手续,由企业负责结息贴息和还款。

(6)贷款到期前30天,由贷款银行和乡(镇、办事处)金融服务中心向借款方提醒并催还。

贷款银行每月汇总报送四份《扶贫贷款明细表》到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金融扶贫工作部、金融办、人民银行、财政局各一份)。

六、贷款风险补偿金

设立市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按银行发放扶贫贷款额度比例及村金融服务站主联比例对应考虑,风险补偿金对所有实施小额信贷的银行金融机构实行共享,实行应补尽补。

(一)风险补偿金的来源和规模:风险补偿金由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和市财政资金按1:2的比例筹集。

资金规模根据当年贷款目标任务和实际放贷量,按照1:10的比率实行弹性增长,及时扩充风险补偿金规模。

2016年首批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规模为750万元。

(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在市农商银行等发放银行设立专项扶贫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用于核算风险补偿金资金的余额、利息收入、损失补偿等。

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进行管理,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用。

(三)风险补偿

扶贫小额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市金融产业扶贫工作部和银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并以政府补偿为主。

属于政府分担的,使用风险补偿金,属于银行分担的,由银行自行负责。

1、因市场因素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80%、银行分担20%。

2、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及贷款自然人死亡、重大疾病造成产业和生产项目丧失收入来源或收入不足清偿贷款的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3、对于借款人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等信用问题追缴不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4、凡由乡镇推荐而造成无法收回的贷款损失,政府分担90%,银行分担10%。

5、凡由于银行能收回而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的,由银行负责贷款损失。

6、其他原因造成的贷款损失,由政府与银行协商解决。

具体扶贫风险补偿办法以《耒阳市金融扶贫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为准。

七、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一)扶贫小额贷款贴息。

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的用于发展产业和生产项目的小额贷款,由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负责贴息。

借款人利息实行先结后贴。

(二)扶贫企业分贷统还贷款贴息。

在扶贫产业项目中,由贫困农户作为承贷和受益主体,委托扶贫企业根据项目合同,统一使用和统一归还的信贷资金,按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贴息。

企业贷款利息由企业先结后贴。

(三)展期贷款贴息。

对于因产业和生产发展原因暂时无力偿还的到期贷款,经金融产业扶贫部和银行共同认定后,可以办理贷款展期,展期后贷款总期限仍然在3年以内的,继续给予贴息,属于有能力偿还但恶意逃避的不良贷款,应及时进行清收。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统一从省财政专项资金中安排,多贷多贴。

对一年内贷款,可实行利随本清。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排查整治范围

景区、森林公园、污水处理站、垃圾处理站。

二、整治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5月2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对旅游景区、周边、沿途的园林绿化进行重点检查;加强北石窟驿景区垃圾处理站和污水处理站的实时管理。规范垃圾堆放、清运,确保垃圾日产日清;适当增加保洁人员,使保洁清扫、湖面垃圾打捞、垃圾清运、消杀等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为游人提供了一个清爽、整洁的旅游休闲环境。污水处理站实行专人实时监管,确保24小时正常运行,污水处理达到国家排放标准。

(二)严厉打击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随意占道经营、招手揽客、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

(三)全面治理景区周边道路及两侧存在的垃圾带、卫生死角、泥潭烂路、雨天积水等问题。

(四)切实清理旅游景区门前及周边乱贴乱画、乱拉乱挂等现象,严厉打击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等违法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排查阶段(3月2日-3月11日)。按照责任分工,对全县旅游业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排查登记、建立台账,排查工作完成后要制定问题清单,报局执法大队存档管理,定期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2日-4月30日)。对发现和现有突出问题,迅速进行整改。对排查发出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时间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整改清单要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后,报局执法大队进行销号。

(三)总结提升阶段(5月1日-5月20日)。执法大队、旅游办开展联合督查,对旅游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未整改到位、虚假整改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逾期完不成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提出问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旅游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景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旅游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排查整改措施落地落实。

(二)严格过细排查。要坚持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善于发现、敢于发现、积极发现问题。对问题排查不及时和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的要进行严肃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推进不到位的单位进行追责问责。凡应发现未发现、应排查未排查、应整改未整改的问题上,被上级督察、暗访发现,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整改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能立即解决的要立行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限期解决,持续推进整改,尽快实现整改效果。在问题整改中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防控、管控机制。不断优化排查整治方案,并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六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湖南省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湘群组发〔2019〕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州实际,现就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以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州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紧紧围绕“四风”突出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真查实改,注重反对形式主义;坚持正风肃纪,注重立破并举、扶正祛邪;坚持标本兼治,注重抓常抓细抓长,以专项整治的实际成效推进作风建设深入推进,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坚持主题不变、镜头不换、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深入扎实抓好“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落实。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使文山会海、检查评比泛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问题得到有力纠正;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超标配备公车、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的问题得到全面整改;“三公”经费开支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扭转;“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问题得到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得到有力惩处。要对已经开展了的整治工作任务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强化整治成果;对正在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全面铺开、抓紧实施,扎实开展立行立改、立改立成的整治行动,力争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尚未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要把握重点、做好对接、迅速启动,按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在继续对接、落实“34+3”项专项整治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11项问题的专项整治,6月下旬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完成安排部署;7月初至9月上旬,开展集中整治;9月底前对专项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并开展民意调查,排名情况在全州进行通报并进行电视问政。

(一)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扎实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慵、懒、散”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慵懒散拖、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真正实现行业作风好、群众事好办。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口大气粗,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各种理由应付、推脱、拖延;坚决纠正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的现象;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擅自改变办事程序、增加办事环节、提高办事门槛,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的现象;坚决整治执法监督中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的问题;严肃查处搞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肖保林

联 系 人:张 文;手机号:139xxx

xxx;手机号:137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州审计局、州发改委、州财政局

(二)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明查暗访、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的监督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巧立名目,超标准、超范围、超期限收费、罚款,违反规定强行向服务对象搞集资捐助、摊派费用等问题。坚决纠正执法监管部门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罚款、不给或少给票据,利用工作之便搞搭车行为和捆绑服务的问题;集中治理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行业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的问题;集中治理政府有关部门指定各类服务性机构垄断经营,高额收取咨询费、认证费、检验费、鉴定费、评估费、代办费,搞借权营生、利益输送等问题。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联系人:xxx;手机号:137xxx

(三)整治惠民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加大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强力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坚决查处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的问题。坚决纠正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徇私作弊,错保漏保,搞人情保、关系保、重复保;严肃查处在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确定、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把关不严、违规操作、谋取私利的问题;严肃查处在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种粮补贴等强农惠民补贴中弄虚作假、用权谋私的行为;坚决查处乡镇(街道)干部在征地拆迁、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办事不公、优亲厚友的行为。加大对一事一议等涉农项目、强农惠农资金安排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惠农补贴发放不及时或降低标准发放的现象,确保各类涉农项目、惠农资金规范管理、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责任领导:xxx 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农办、州减负办;

负 责 人:xxx、xxx

联 系 人:xxx;手机号:137xxx

xxx;手机号:135xxx

(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物问题。通过受理群众信访举报,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等方式,严肃查处党政机关、干部对群众欠账不付、欠款不还,“打白条”、耍赖账、不兑现等问题。坚决纠正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款;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抵扣挪用、虚报冒领、套取侵吞各种补助资金的问题;集中治理拖欠群众餐饮费、租赁费、供货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查处的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曝光,对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责任单位:州政府办公室;负责人:xxx

联 系 人:xxx;手机号:

(五)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对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实行会员制的会所、只对少数人开放的场所、违规出租经营的场所进行暗访督查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存在的违法设立经营、侵占群众利益、助长奢靡之风、滋生腐朽行为等问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作出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的公开承诺,并纳入对照检查的内容,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明示,自觉接受监督。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入实行会员制、只有会员才能出入的会所或不向公众开放、只对少数人开放的餐饮服务、休闲娱乐、美容健身等场所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指名道姓的通报和曝光。

责任领导:xxx 副厅级干部、州委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责任单位:州委办公室;负责人:xxx

(六)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案件质量内控机制,实行权力分解和过程控制,加强对容易产生徇私枉法、权钱交易、违规办案、玩忽职守等问题的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监督检查,堵塞滥用权力和徇私渎职的漏洞。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案件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执法过错的标准、纠错追责的主体和程序。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专项治理、信访处理等方式,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问题的出现。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七)整治信访积案久拖不决、久诉不息问题。制定出台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相关制度。结合“疑难积案公开听证化解”活动,集中解决一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突出问题,集中解决一批长期积累的重信重访案件,努力实现“信访总量继续下降、集体上访明显减少、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下降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集中梳理、逐级交办,逐案建立管理台帐,严格落实“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重大矛盾纠纷和集体访、越级访、重复访,特别是近三年重复进京上访案件和重大疑难信访积案,逐项建立由各级领导干部包案的责任制,确定办理进度时间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解决一批信访“钉子案”、“骨头案”。构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创新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载体,推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深入基层、主动服务群众,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八)整治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问题。认真抓好《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2019〕17号)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制度,强化追责问责。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建立健全群众监督举报机制,畅通电话、信箱、网络等多种举报渠道,加大对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件,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借结婚、生日、乔迁、生病、职级晋升、学习培训、出国考察、子女升学、亲属去世等机会收受红包、礼金借机敛财的问题,坚决刹住变味的“人情风”和“宴请风”。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委组织部、州直工委

(九)整治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问题。切实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对宾馆、酒店、茶楼等公共场所的明查暗访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打麻将、打扑克等方式进行赌博,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以赌博为名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或请托人的钱物,严肃查处国家公职人员为赌博提供赌资、赌工具和场所等行为,及时通报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的典型案件,有效整治和遏制国家公职人员的“赌博风”。

责任领导:欧阳旭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公安局长

责任单位:州委政法委;负责人:xxx

配合单位: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

(十)整治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14号)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县市交流任职、挂职、扶贫等县级领导和干部驻县市制度,严格落实乡镇干部驻乡镇工作、值班住宿、走访恳谈等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交流任职、挂职、扶贫干部、乡镇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纠正干部“走读”问题的有关制度规定,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管理,从制度层面防止干部在位不在岗、有事找不到人等问题的发生。加大对县市、乡镇干部“走读”问题的明查暗访力度,及时通报和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走读”干部,坚决予以严肃问责和组织调整。着力提高基层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加大对乡镇“五小设施建设”投入,进一步改善乡镇干部工作生活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基层工作。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责任单位:州委组织部;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纪委、州委办公室、州人社局、州财政局

(十一)清理整顿村级财务和“三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监督机制,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对村级财务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解决村级财务开支明细不清楚、做账不及时、公开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村干部虚报冒领套取资金、违规报销费用等乱收乱支、贪腐挪用问题。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和资源进行清查,按照核实、处置、登记、公示、确认、审计、上报的程序,全面核清各村“三资”家底,明晰集体产权,建立符合要求的产权制度,完善各项监管制度,对清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加快“三资”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强规范化管理。

责任领导:xxx 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

责任单位:州纪委、州监察局;负责人:xxx

配合部门:州农办、州经管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专题研究部署,及时通报情况,督促任务落实。“一把手”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抓好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总体谋划、工作推进和协调指导,开展经常性的明查暗访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对工作不落实、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及时通报并责令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州委各督导组要把专项整治列为督导重点,对避重就轻、不敢碰硬或是华而不实、大而化之、作表面文章的,严肃批评,促其改正;对因涉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利益问题,导致整治工作推动不力的,督促其上级党组织专题研究,责令限期整改。

(二)突出分类整治,抓好工作统筹。各县市、经开区、州直单位要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在完成好省委、州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的同时,确定好“自选动作”,注重在不同层级、不同单位,分类查找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整治什么问题,做到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一起解决,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一起解决,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的问题和整个面上的问题一起解决,班子的问题和班子成员个人的问题一起解决,切实增强解决问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决防止解决问题上下“一般粗”,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传导到“末梢神经”。各县市区对教育实践活动确定的11项专项整治任务和自行确定的整治内容,要分项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在6月30日前上报州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照专项整治方案,主动对号入座,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对照检查。特别是要结合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环节的工作,带着问题查问题,对照问题抓整改。要查清楚问题的具体表现、严重程度,区分轻重缓急,列出整治清单、建立整治台账。要本着“说清楚”、“交明白账”的原则,明确哪些是班子要改的问题、哪些是个人要改的问题,并主动认领。要实行销号式管理,对正在整治的要严格标准,一抓到底;对整治迟缓的要查明原因,加大力度,加快进程;对尚未整治的要传导压力,明确时限,抓紧改起来。

(四)强化宣传教育,注重开门整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监督和震慑作用,使专项整治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专项整治的方案、措施、内容、时限和进展情况,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公开;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要带头向群众公开并作出承诺。通过继续开展电视问政、网络问政、民意调查、民主评议等方式,请群众来监督、评判专项整治成果,用倒逼加压的方式助推专项整治工作。要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介一批治歪风、祛邪气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整改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正、顶风违纪的反面典型;对典型案例要点名道姓通报,让群众看到专项整治的决心和成效。

(五)强化协调配合,抓好上下联动。建立以上率下、以下促上的联动整改机制,对于基层单位反映强烈的问题,逐级梳理分析;对发生在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努力从源头上加以破解。政法、教育、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卫生和计划生育、税务、工商、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林业等行业系统,要针对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突出问题,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整治具体任务,推动本行业本系统整治工作逐级向下延伸,真正落实到基层。

(六)强化责任追究,抓好正风肃纪。坚持严字当头,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彻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及时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对滥用权力、吃拿卡要,变相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典型案例,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整治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以及顶着不办、拖着不改的单位,要严肃追究一把手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专项整治中执法不严、执纪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牵头履职不负责,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要追究相关执法执纪部门的责任。

金融扶贫问题整治方案篇七

各党支部要聚焦重点对象、重要时间节点,既要做好“八小时之内”的监督,又要做到“八小时之外”的提醒,重点围绕以下 “五个一”深入推进治理工作。

(一)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3月16日—3月31日)。以“垦区5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报”、“近年来酒驾醉驾的典型案例”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是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必须增强自律意识,带头遵守法律法规,严守纪律规矩。学习要有记录、签到表,每人撰写心得体会一篇。

(二)组织一次全员承诺(3月16日—3月31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坚决消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树立农场党员干部、在职人员的良好形象,净化“八小时外”生活圈、社交圈。

(三)组织一次党纪法规专题学习及测试(4月1日—5月15日)。各党组织要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党纪法规,做到每位党员干部、在职人员传达到位、理解到位、执行到位。每人学习笔记不低于5000字。

(四)开展一次专项清理(4月1日—5月15日)。各党支部对党员干部、在职人员2019年1月1日以来未收到组织、党纪处理的涉酒违法问题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发现问题主动向组织报告。

(五)开展一次大走访(4月1日—5月15日)。活动期间,农场纪委要组织力量,到群众中去,了解全体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作风行为;主动走进干部家庭,让家属主动吹响廉政“枕边风”、打响“亲情牌”,切实做实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督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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