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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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
时间:2023-09-05 13:56:17     小编:笔舞

方案是指为解决问题或实现目标而制定的一系列步骤和措施。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方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_中央_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xx〕1号)、《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xx-20xx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90号)、《_灵山县委员会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定》(灵发〔20xx〕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脱贫攻坚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按照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地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广西“三农”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主要目标

20xx—20xx年,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现以下目标:

涉农金融供给持续增加。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高于上年,农户贷款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保持较快增速,力争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涉农再贷款再贴现投放力度不断加大,符合条件的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再贷款需求得到充分满足。

金融精准扶贫力度不断加大。20xx年前,辖区内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优先满足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信贷需求。新增金融资源要向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倾斜,力争深度和极度贫困地区贷款增速每年高于全区贷款平均增速、扶贫再贷款占全区的比重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创新。涉农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支农能力明显提升,差别化定价能力不断增强,应收账款融资、银税合作等业务成为我县金融机构改善农村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补充。

中长期目标。到20xx年,辖区内基本建立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适度竞争、有序创新、风险可控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到20xx年,辖区内现代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全面建立,城乡金融资源配置合理有序,城乡金融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

(一)加大信贷政策的支持力度

积极发挥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信贷投放,各涉农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贷款的支持力度,新增涉农贷款增幅要高于当年新增贷款增幅,特别对推荐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要及时安排信贷额度,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新增存款达到一定比例投放当地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的法人金融机构适当下调存款准备金率。适当放宽对“三农”不良贷款的容忍度。要进一步简化信贷程序,提高贷款审批和发放效率,缩短信贷时间。

(二)适时设立补偿基金

县财政安排一定额度专项资金,专项用于设立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基金。

(三)积极拓展贫困地区融资渠道

鼓励引导政府、银行、社会资本合作,参与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展。探索通过发行专项债券等形式,支持农村地区重点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发行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短期融资券等债务融资工具。

(四)创新金融产品

各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我县农村地区发展特点的贷款产品和服务模式,做到“一行一品”。积极开展大型农机具、林权抵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农房产权确权明晰的情况下,引导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村镇银行、城商行等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进一步盘活农村集体经济资产。进一步完善“农业龙头企业+农户”“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农业产业链金融服务模式。

(五)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鼓励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努力提高保险覆盖率,实现“愿保尽保”。积极推行具有本县特色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提高农户风险保障额度。

(六)建设政银企信息对接平台

搭建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建立全县“立体化、全方位、广覆盖”的实时融资服务对接体系,在“三农”和金融机构之间,建立起一座沟通的桥梁,通过平台一站式解决企业融资需求,获取最新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知识。

(一)充分发挥小微担保和农业担保机构作用

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把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纳入政策性担保范围,担保机构在产业导向和业务范围许可内,优先向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同时,鼓励担保机构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农村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以生产经营设备设施、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资源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押物申请贷款时,担保机构应积极给予支持。另外,原则上不得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担保贷款提出其他限制性条件。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1%。对于担保项目融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0xx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主体,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机构收取的年化担保费率(含再担保有限公司的再担保费)不得高于。对信用较高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在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并简化办理手续,进一步降低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融资成本。鼓励县外担保机构在我县积极开展涉农项目的担保。

(二)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篇二

我行通过认真学习,提高对调研活动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开展调研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的需要,是紧紧围绕“加快科学发展,实现新的跨越”做强做优银行的需要;通过开展调研活动,认真梳理和查找影响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思考解决办法,扎实运用调研成果,为推动银行健康、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同时,我行切实把调研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做到与其他业务经营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着力推进调研活动的深入发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调研活动

我行十分重视调研活动,切实加强对调研活动的领导,确保调研活动科学有序进行,并取得调研活动的实际成效。在开展调研活动中,着重抓好三项工作:一是有调研活动负责人。根据行开展调研活动的需要,指定一名干部为调研工作负责人。由调研工作负责人按照行开展调研活动的精神与要求,制定年度和季度调研活动方案,按照活动方案进行调研。二是有调研队伍。我行配备专职调研工作人员,加强对专职调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其政治与业务素质,能够胜任调研活动需要。三是有定期调研任务。我行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侧重点,安排调研任务,深入开展调研。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调研工作人员素质

调研活动的质量高与低、成功与否,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与措施,与调研工作人员的素质直接有关。我行加强对调研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调研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确保掌握调研活动的政治方向与政治立场;提高调研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掌握调研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调研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撰写调研报告的能力,提高调研报告的深度、广度与质量。

3、突出主题,精选课题,破解难题

我行在开展调研活动中,要求做到突出主题,精选课题,破解难题,讲究调研活动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调研活动的质量,达到开展调研活动的初衷与目的。

一是突出主题。明确要求调研工作人员要提高调研活动的广度与深度,形成的调研报告要与我行的发展实际相结合,做到课题突出,立论鲜明,富有实践意义。调研活动要与加强改善银行内部管理相结合,围绕改革完善经营机制,加快经营业务发展,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进行深入调研,为提升银行内部管理明确思路和措施。调研活动要与提高服务水平相结合,围绕明确客户服务的工作重点,挖掘客户服务工作的内涵,了解客户的服务需求,查找日常工作中需要改进、改善的地方,进行广泛调研,为提高我行整体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提出对策措施。调研活动要与加强风险防范相结合,就合规管理、合规经营、合规操作,增强员工内控意识,发现并消除存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细致调研,为防范金融风险,做到合规守法,保证银行资产平安,实现最大效益,提出意见和建议。

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篇三

为持续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按照《_贵州省发改革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贵改办发〔20xx〕25号)精神,在总结我县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开展“农村金融信用县”创建活动,进一步优化我县农村信用和融资环境,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惠水实际,出台本实施方案。

围绕全面推进惠水县信用工程建设工作,夯实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基础,建立惠水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普惠金融组织体系、产品服务体系、政策支持体系和绿色信贷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农村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达到“农村金融信用县”评定标准,到20xx年完成申报评定“农村金融信用县”。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全县信用体系建设步入常态化,金融服务明显改善,信贷投入显著增加。

(一)实施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

2.组织实施阶段

按照创建“农村金融信用县”的工作目标,信用组、信用村、信用乡镇的评定标准开展创建工作。

20xx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1个、信用单位3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2个和升级达标3个以上;三是全面推广使用本地线上交易结算工具,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四是全面建立外出务工人员信息台账。

20xx年:一是城区创建信用社区2个、信用单位6个;二是乡镇新创建信用镇(街道)1个和升级达标2个以上;三是持续对外出务工人员做好普惠金融服务,外出务工人员信贷资金支持持续增长,增幅不低于10%。

3.信用乡镇巩固、验收阶段

(1)信用乡镇创建巩固、验收内容

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篇四

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关于开展“项目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当发〔2011〕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信贷融资、信息咨询等服务,进一步促进政银企交流,加强政银企合作,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效能,推进全县重点项目建设。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开户(基本户)谁帮办”的原则,明确帮办责任,强化帮办措施,加大帮办力度,成立帮办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帮办工作的指导,定期将本单位在帮办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及时报县金融办。对于无法自行解决的问题,各帮办单位每半个月汇总一次,报县金融办集中汇总,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报县领导会办。

(一)考核对象

参与金融帮办服务工作的单位和人员。(详见附件2:《县2011年重点项目金融帮办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考核内容

1.到岗到位情况(15分)。要求各帮办人员每半个月至少到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一次,了解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帮助解决困难;各帮办单位每半个月报送一次《金融帮办服务工作申报表》,每少报一次扣3分,迟报一次扣1分。企业存在融资等困难,而帮办人员不了解情况并未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5分。

2.融资贷款情况(35分)。对有资金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帮办人员需全程服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在提供完备的贷款资料后一个月内办结,不能办结的必须说明理由。

3.帮助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引导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规避信贷风险(15分)。每进行一次得5分。

4.金融知识、信贷理财知识、贷款流程等培训(10分)。每举行一次得3分。

5.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银行账户管理、票据贴现、承兑、保函等具体事宜进行帮办(10分)。每帮办一次得2分。

6.重点项目建设单位对帮办人员工作的满意度(5分)。通过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的问卷调查进行打分。

7.各帮办单位和帮办人员述职情况(10分)。各帮办单位每季度书面向县金融办报送帮办情况,每少报送一次扣3分。

(三)考核方式

县金融办、县政务督查和目标办对各金融机构帮办服务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考核、年终总评。对完成任务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每年根据考核情况评出3个优秀金融帮办单位和10名金融帮办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银行网络金融工作措施 银行金融服务方案篇五

一、贯彻国家支农支小政策,按照“择优扶持、分类管理、稳步创新”的原则,大力发展农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

(一)突出业务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产品关联度高、与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的高成长型和具有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担保资源充足的农业小微企业。立足业务发展重点区域,重点支持信用环境好、财政支持力度大、小微企业资源丰富、内部管理规范的地区。

(二)加大客户结构调整力度,力争做到进退自如。今年各行要对农业小微企业客户进行风险排查,对经营效益良好,第一还款来源有保障,第二还款来源可靠,销售货款归行率达到70%以上,银企配合良好的客户给予贷款积极支持。

(三)贷款产品支持具体方式:

1、贷款期限。生产经营周期在1年以上的农业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季节性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超过5年。

2、贷款利率。我行农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一般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性流动资金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上浮10%执行。但对合作意愿强,经营状况好,积极配合监管的存量优质客户在利率定价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即:对于与我行连续发生两年以上信贷关系(含两年)且无任何违约记录的市级(含)以上农业小微企业优质客户可执行基准利率;新营销客户、发生信贷关系两年以下的老客户、有违约记录的老客户,均执行基准利率上浮10%。

3、贷款方式。为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农业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采取全额抵(质)押或专业担保机构保证担保方式。

4、贷款展期。对因受季节性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客观因素影响不能按期还款,在有效落实合法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展期。

二、创新贷款担保机制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探索可转让的林权和土地承包权的抵押担保。

(二)审慎探索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质押担保。

(三)着重于中介担保机构进行合作,开发专业担保公司保证担保。我行将侧重点放在积极与当地政府协调,与省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取得联系,建立由中小微企业服务协会,中介担保机构,贷款银行三者之间互通信息,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融资平台,逐步建立由政府财政作后盾的融资担保公司,为经营管理先进、经营业绩良好、具有未来发展前景、目前确实需要资金的小微企业融资行为进行担保,努力从根本上解决小微企业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融资难、难融资”现象。在此过程中,要求各辖属机构要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加强企业自身建设,特别是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建设,努力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融资过程中出现的“低信用、信用低”现象。

三、强化服务和业务指导

1、市场前景好、信用等级高、担保资源足、合作意愿强的高成长型农业小微企业。

2、得到各级财政资金扶持或取得政府(部队)集中采购中标通知书的农业小微企业。

3、具备一定发展规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与区位优势的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内小微企业。

4、以发展各类特色农业、现代农业、绿色农业和低碳经济为主线目标,对增加就业和农户增收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业小微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

5、产品关联度高、加工能力强,与我行主体业务和大型优质龙头企业上下游产业链密切相关的农业小微企业。并根据地域特点对陕南重点支持茶叶、中草药、农副产品等地方特色明显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关中重点支持以苹果为主的果业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为产业化龙头企业上下游配套生产的流动资金需求;陕北重点支持以苹果、红枣、小杂粮等为主的农业小微企业在购销、加工和流通方面的流动资金需求。

(二)对辖属机构的农业小微企业贷款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纠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个别贷款发展较为缓慢的支行进行实地调研,有针对性的解决业务开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小微企业业务健康发展。

(三)加强行业合作。在坚持“政府推荐、银行独立办贷”的基础上,对涉及占比较大的粮油、棉花以及苹果等产业,要求基层行与行业管理部门加强日常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行业动向,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四)在坚持制定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贷环节、简化手续,提高办贷效率,提供快捷便利的资金结算服务。

(五)完善奖励机制。在今年全年工作计划中把小微企业贷款的发展工作作为全行工作的重点来执行,并对小微企业贷款发展按照各地市实体经济发展情况及行业结构进行差别量化考核,奖先评优,对能够有效发展优质小微企业贷款客户的、存量贷款能有效维护的、小微企业贷款无不良的支行及个人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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