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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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5 15:00:08     小编:文轩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一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5月5日的防汛防旱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印发的《县防汛防旱工作责任制》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以防为主、防范结合的原则,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本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成立防汛防旱工作专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唐先平同志担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监察、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完善防汛防旱预案,拟定工作措施,指导督促防汛防旱工作的安全检查;指出存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防汛防旱安全监管分组如下:

安全监管总指挥:

1、城区、濉河、汴河片

2、县淮河、怀洪新河片

3、县徐洪河片

4、小水库

在加强防汛防旱工作中,各检查小组一定要加强纪律,增强责任心,健全防汛防旱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值班记录,在汛期或旱情出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必须靠前指挥,及时化解险情,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在这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中,我局挂钩石集乡,为全面配合做好石集乡防汛防旱工作,我局派林祥成副局长与石集乡联系,监察、大队具体配合石集乡做好防汛防旱工作事宜,要紧密联系、加强沟通,督促、带动石集乡全面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确保防旱防汛工作圆满完成。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研究制定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如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发挥水利先导性、基础性、保障性作用,统筹发展和安全,顺应乡村发展规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以村庄规划布局为依据,结合农村实际需要,以相关规划为依托,以项目为抓手,统筹推进县域内水旱灾害防御工程和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健全建管用相结合的长效机制,确保乡村水利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用,为持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到20xx年,乡村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增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国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8%,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达到60%。

(一)强化防洪工程建设。以防范水库垮坝、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等风险为重点,强化防洪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存量隐患,建立常态化除险加固机制;依据相关规划和方案,以流域为单元,实施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主要支流防洪治理和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

(二)完善抗旱工程体系。因地制宜推进一批中小型水库建设,加快水源工程供水管网渠系向乡村延伸、向灌区覆盖。优先将大中型灌区建成高标准农田,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着力解决好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问题,加快形成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提升排涝降渍和灌溉能力,实现旱能灌、涝能排。因地制宜实施当家塘、储水窖等农村小型水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组织实施人工增雨。

(三)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应对。完善大江大河支流、中小河流重点洪水易发区水文监测站网,加强小型水库、骨干淤地坝等水利工程安全及运行监测设施建设,打造水旱灾害防御智能应用体系,提升水旱灾害防御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统筹运用河道及堤防、水库、蓄滞洪区等各类骨干水利工程在防灾减灾中的作用。各部门要加强数据共享,做好天气、雨水情、土壤墒情等的实时监测、预报和预警,组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应对。加强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建设,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一)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优先利用大中型水库和引调水等骨干水源作为农村供水水源,按照“建大、并中、减小”的原则,实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城镇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一批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因地制宜推进供水入户,提高自来水普及率。推进消防取水设施建设。

(二)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综合考虑水源水质、供水工程规模、管网分布和运行方式,加快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健全完善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和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制度,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工作,提升水质保障水平。指导地方推进划定千人以上规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基本完成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三)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落实农村供水管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县级统一管理,提升运行管理和技术服务能力。千吨万人供水工程推行企业化经营、专业化管理和信息化监管。小型供水工程要明确管护主体,加强管护人员培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创新水费收缴方式,提高水费收缴率。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实现动态清零。

(一)强化统筹协调。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推进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行动任务落地实施。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牵头抓总,统筹组织实施,加强工作指导,建立专项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应急管理、气象、疾控、乡村振兴等部门和单位要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要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和政策对接,强化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二)保障资金投入。多渠道落实资金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将符合条件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通过金融信贷、水利基础设施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水利基础设施投资信托资金(reits)试点等方式,多渠道筹措工程建设资金。脱贫地区可统筹利用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补齐必要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短板。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对农村供水、小型水库、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维修养护给予补助支持。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防止造成资金和资源浪费。

(三)分类推进实施。要按照建设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要求,加强项目库建设,提高入库项目质量。对于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要加快进度,尽早建成发挥效益;对于有一定前期基础的项目,要加快审查审批,尽快开工建设;对于远期规划项目,要提早开展前期研究论证。优化项目实施流程,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对于农民投资投劳项目,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三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确保涉疫地区粮油和“菜篮子”等重要农副产品保供稳价措施的通知》、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支持涉疫地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的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为做好我市蔬菜保障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棚菜生产补贴实施方案。

2022年2月18至2月28日之间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等棚膜设施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在此期间进行生产的且在田苗期生长正常的棚室,建筑结构完整、保温设施完整,完全用于蔬菜生产,具备冬季生产条件,能够满足当前蔬菜生产。叶菜类蔬菜以生产现状符合栽培要求的正常株距、行距、密度、生长期、上市量等条件为补贴标准,防止套取补贴的现象发生。茄果类蔬菜以结出果实已经上市或即将上市等条件为补贴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预下达2022年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的通知》要求,这次补贴资金额度是200万元,对利用日光温室和大棚进行蔬菜生产的实际生产者补贴,每平方米棚菜补贴资金数额按全市实际生产棚室在田面积验收结束后核算。

(一)严格程序、按级负责。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政策宣传和补贴面积核准,通过采取生产主体申报、村屯核算统计、乡镇公示、县(市、区)验收、市里抽查复核验收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据实补贴、逐级备案。按照实际发生的生产面积据实补贴,只补贴一茬。各级严格按照各自承担职责将工作材料存档备案。存档具有佐证意义的电子数据材料。

(三)合力推动、强化问效。市、县、乡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安排蔬菜生产,切实将资金用好,用出成效。对验收、审核中发现的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依法追加相关责任人责任。

(一)生产主体申报。生产主体在2月28日前进行申报,由村委会统一安排人员拍摄申报主体和棚室室内蔬菜生产全景经纬水印照片,水印相机要求保留小数点后四位等信息采集。作为申报主体的基础材料于2月28日前上报村委会,信息采集错误和超过申报日期的不予补贴。

(二)实行公示制度。对蔬菜生产的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面积、补贴依据等信息要在村、屯张榜公示(不得少于7天)。统计公示结束后,于2022年3月7日前报乡镇政府。

(三)乡政府公示。乡镇政府将各村屯上报的核算统计表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3月10日将“两表(附表1-2)”、“一图”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四)县级验收审核。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各乡镇提出的验收申请,会同各乡镇组织实地核查验收,于3月25日前,完成验收任务。完成验收任务后,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形成验收报告文件,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四)市里复核确认。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申请补贴面积进行抽查复核验收。

(六)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安排各县(市、区)补贴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根据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和乡镇的验收报告、县农业农村局的审核意见和市级财政局指标文件兑付补贴资金。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按照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根据本级财政状况,统筹安排资金,与市级财政形成合力,扩大生产规模,努力增加市场供应。

(二)要科学安排。各县(市、区)要抓好该项工作的指导、跟踪、协调和调度,要制定实施方案,指导乡镇抓好补贴申报、面积核算等工作,及时组织项目核查验收。

(三)要严格核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落实“两表”、“一图”、“一报告”的基础材料备案制度,按照要求严格核报。

(四)要注重实效。各级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好申报、公示、验收的要求,确保在规定期内完成申报、公示以及验收等工作。要落实专款专用要求,按照“先验收后兑付”规定执行,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四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关于学校用电安全应急预案的内容,欢迎阅读!

为了做好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确保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有序进行,保障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停电状态下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布置并检查督促学校停电状态下的应急处理工作,对重要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处置。

组长:*廷明

成员:全体教师

二、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与供电部门联系,提前掌握停电动向。

2、提前将停电时段通知全校师生(不属供电系统安排停电的特殊情况除外)。

3、停电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教学楼、食堂、以及学校其它有关部门的相关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4、不属供电系统安排的特殊情况下的紧急停电时,在最短的时间内通知并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

5、遇有意外事故时,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援助,并根据事件*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三、部门工作的预见*:

学校各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必须考虑停电状态下的变更应急办法。

四、通信联络:

停电期间,领导小组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五

针对去年入冬以来极寒天气带来的农村供水巨大考验,县水务局围绕“源头”到“龙头”冻管防治工作,通过采取查隐患、普常识、压责任等方式,严防冻管发生,确保全县农村群众供水正常稳定。

提前谋划安排,全面开展重点部位冻管隐患摸排,对可能出现冻管现象山坡底、低洼背阴处,采取覆盖、挖深等措施,改造骨干管线、村级管网,最大限度及时消除隐患,保障供水硬件设施运行安全。

采取镇村培训讲解、媒体网络宣传等方式,多渠道进行冬季供水保障及冻管防护知识讲座,并通过宣传明白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农村供水冬季防冻措施及注意事项知识,动员群众采取“穿衣戴帽”、排空空气等措施,确保冬季群众供水正常。

各灌区、农村人饮管理站按照“具体落实、分片负责、边查边改”的原则,采取排查整改全覆盖与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面开展冻管摸排及宣传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备足应急抢修装备及物资,切实做到冬季供水有保障。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六

本预案在“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按照“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方针,以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为原则,强化和规范灾害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应对安全事故和风险的能力。

发生紧急情况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立即按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

镇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参与事故抢救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服从统一指挥,加强协同联动,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并根据事故救援的需要采取警戒、疏散等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抢救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或者减少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安监所,负责日常工作,主任:杨光生(兼)。

事故发生所在的行政村或有关单位、部门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损失情况向110、119、120报警求救,并如实报镇政府值班室(电话:5x88)。要求第一时间报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随后必须在1小时内书面上报镇政府,并由镇政府报市委、市政府、市安监局。

发生事故时,在事故现场设立指挥部,事故现场紧急救援总指挥由领导小组指定人员担任负责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组织事故现场取证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1、抢险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单位工作者组成,配合消防部门,做好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

2、伤员救护组:由事故单位人员、镇政府和所在社区工作者组成,配合医疗部门,做好伤员救护工作。

3、现场秩序维护组:由台头镇派出所民警负责安全警戒治安保卫,事故单位配合台头镇派出所维护现场秩序。

4、侦察追捕组:由台头镇派出所责任区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控制,事故取证。

5、善后处理:由事故单位和镇民政部门、所在社区组成,负责妥善处理伤亡及善后工作。

6、事故调查组:由台头镇安监所配合各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处。

1、各相关单位、部门及各行动小组要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按照工作预案,进入角色。

2、要对工作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闻警必动,服从指挥,听从调动,围绕一个总目标,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

3、要确保通讯畅通,信息上传下达报告及时。

4、各种应急保障器材,平时完好无损,应急时接得出,用得上。

5、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期间,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人员在岗履职的效能督查工作由寇增林(镇纪工委书记)负责。

保障供水安全 农村干旱保障供水措施实施方案篇七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及防护物资保障工作相关要求,切实保障辖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口罩等必要的防护物资供给,现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1、建档立卡贫困户;2、低保户、特困人员;3、贫困残疾人;4、空巣老人;5、失独家庭;6、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生活难以保障、申请需要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7、其他确需临时救助的困难群众。

坚持“一户一策”、“一人一策”,问需于民,因需救助,落实落细保障措施。对城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城乡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空巢老人和失独家庭等要主动服务,关心关爱,落实好“八个一”救助措施,为每户救助一箱菜、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一个体温计、一瓶84消毒液、一瓶75%酒精和三只口罩。对因疫情影响无收入来源基本生活难以保障的的困难群众,按照相关程序给予每人200-300元的临时救助;对其他确需救助的困难群众根据实际情况一户一策,落实相应救助措施,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必要的防护物资需求。

成立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其他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控物资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工委书记陈平鸽同志担任,副组长由人大主席周江峰、党工委副书记何云、纪委书记张鹏、副主任张卫朋、维稳办主任范琳、武装部长杜鹏、司法所所长、维稳办副主任曾恩杰担任,成员组办有民政办、财政所、党政办、党建办、食药所、创文办、纪委办、环卫所、治霾办、经发中心、应急办、农业组、兽医站、便民大厅、土地办、计生办等,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具体工作由区民政办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街道党工委统一组织,各村具体负责实施。各成员要履职尽责,尽快做好困难群众摸排工作,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通过电话联络、了解困难,因需救助、代购服务等多种形势,真正将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到户、包抓到人,确保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身体健康。

8、由财政所负责,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基本生活和防护物资的采购和资金保障工作,协调党政办、计生办等相关部门做好物资保障工作。

1、各村和各组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着眼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全局,正确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正确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真真正正地把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保障救助工作抓实抓细抓具体,切切实实地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根本利益,确保我辖区疫情防控期间绝不能出现民生极端事件。

2、各组办要加强工作力量,全办干部参与此项工作。街办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扛主责,要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真正地把任务扛死,把担子压实。

3、各组办要立即行动,组织人力,迅速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摸排工作,要逐户通过电话联系,逐户了解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和生活需求,民政办要及时统计汇总,拿出具体方案,落实救助措施,并协调财政所、党政办、计生办做好米面油菜和防护口罩、消杀物品等物资供给和分发工作。

4、要动员和引导党员干部把包抓工作作为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生动实践,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总体部署和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主动担当,主动作为,迅速投入到包抓工作中来,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各组办要全力支持党员干部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包抓工作,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干扰和影响包抓工作。

5、参与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包抓工作的所有党员干部要着眼疫情防控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大局,自觉自愿服从办事处工作安排,严格落实各项包抓任务,及时发放救助物资,第一时间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和群体中去。同时要将手机号码告诉包抓的贫困群众,随时与包抓的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保持联系,了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及时上报保障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纪委办将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深入各村实地督促困难群众保障救助工作安排落实情况,督察参与包抓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党员干部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及时送到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家中,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城乡困难群众和各类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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