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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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
时间:2023-09-06 11:22:18     小编:字海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一

1、生产部与营销公司结合,制定各品种规格的月度安全库存量。 

2、生产部做好每日收发货统计,时刻掌握每日实际库存情况。

3、原辅包装材料计划人员要保证在成品低于安全库存量前将生产该品种所需的各种原辅包装材料提前计划并购进到厂检验合格备用。各生产车间和公用工程部门必须对故障设备及时维修,保持生产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对低于安全库存的品种和订单品种,有生产管理部负责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同时向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2、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有关部门必须在所涉及的购物计划单、货款申请单、车辆申请单、设备维修申请单、生产指令单、请验单、检验报告单等单据上注明“加急”字样。

3、供应部、财务部、总务部、公用工程部在接到带有“加急”字样的申请单时,要迅速办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4、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的品种,各生产车间必须优先安排生产,在接到生产指令的第一时间进行转产,上下工序之间的生产衔接不得拖延时间。需加班生产的车间自动安排加班。

5、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生产单位要提前与技术部沟通,技术部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到达生产现场,拿出解决方案,进行跟踪指导。

6、质检部门对启动应急预案生产品种的检验(包括原辅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在接到请验单后十分钟内到达现场取样,立即检验,检验需要加班的自动加班。检验结果出来二十分钟内将检验报告下发到请验单位。

7、对于欠货品种客服部必须做到随时入库随时发货,不得延误。 

8、各有关单位对全过程的信息传递必须及时准确,不得拖拉和隐瞒。 

1、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情况如供电、供水、供汽、空压、中央空调等出现故障时,公用工程部必须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并及时将故障情况及抢修情况报告小组组长和生产管理部。

2、遇到问题影响正常购进、运输、生产、检验、发货的,部门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小组组长报告,并索要明确指示意见,按指示意见迅速开展工作。

1、监察部负责对启动应急预案品种生产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和考核。并对违背预案要求的部门和单位拿出处理意见。

2、对违背预案要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或不能及时向小组组长报告而造成断货、影响市场发货者,按照以订单为业务单元的绩效考核标准对该单位进行考核,并根据情节对该单位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二

正确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众服务职能,提高社区应急自救能力,创新应急管理体系,维护我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区政府成立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办,负责社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编制区社区应急总体预案,完善预警处置机制,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开通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社区应急避难场所。

(一)在现有预案的基础上,建立标准化的社区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社区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专职联络员,进一步完善社区突发事件预警及处置机制。

(二)配合市民政部门培育发展社区志愿者组织,组建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

(三)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应急知识和应急避难场所的宣传工作,将工作纳入年度应急宣传计划,在5年内逐步完善社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建立社区消防网络。

(四)在市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推进社区医院的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五)根据辖区内社区分部情况,充分利用我区中小学操场等现有设施,逐步建设应急避难场所。

(一)社区应急专项预案的编制和预警处置机制完善

(二)社区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乡

(三)消防安全、宣传和消防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消防大队,各街、乡

(四)社区医疗急救绿色通道建设

责任单位:区卫生局,各街、乡

(五)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乡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三

  第一条为了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维护旅馆、旅客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宾馆、饭店、旅店、酒店、大厦、山庄、会所、客栈、招待所、家庭式旅馆,以及向社会公众提供计时休息或者住宿服务的洗浴、度假等经营场所(以下统称旅馆)。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消防、卫生、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旅馆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对经营场所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二)房屋建筑安全,经营场所消防设施、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利用地下空间开办旅馆的,安全出口直通室外。

(四)客房内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四平方米。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申请开办旅馆,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旅馆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四)旅馆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对旅馆的开办条件进行实地勘验,作出书面决定;对外承诺的时限少于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作出许可的书面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旅馆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重要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原发给《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因装修、改建、扩建等原因改变原有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重新办理消防安全合格证明。

第八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保卫组织或者配备治安保卫人员。治安保卫组织和人员应当经常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检查各项治安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治安案件。

第九条旅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系统软件由公安机关免费提供。

星级旅馆还应当在其出入口、通道、电梯及其他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

旅馆应当加强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公共安全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日。

第十条旅馆应当建立住宿登记制度。

旅馆应当在入住登记处等醒目位置设置相关标牌,告知旅客应当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入住登记。

旅馆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工作。登记时,应当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由旅客按规定项目填写《住宿登记表》。

第十一条已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旅馆,应当如实将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旅客入住后三小时内传送到旅馆所在行政区域内的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建立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旅馆门卫值班人员应当掌握进出人员情况,必要时可以要求来访者出示身份证或者询问其被访者姓名、住宿房间号。旅馆其他值班人员应当按照值班制度的规定履行巡查职责,维护住宿人员的合法权益和旅馆的正常秩序。客房钥匙由客房值班人员负责管理的,应当凭住宿证对号开启房门。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设立旅客行李物品保管室,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工作,实行财物保管的登记、交接和领取制度,注意查询、发现可疑及危险物品。对旅客交付保存的现金及贵重物品应当单独存放在保险柜(箱)。

旅馆为旅客提供机动车保管服务的,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办理保管手续,向旅客出具保管凭证,履行保管义务。

第十四条旅馆应当建立治安情况报告制度。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员、行迹可疑人员、违禁物品以及发生治安案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不得知情不报或者纵容、隐瞒、包庇。

第十五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对入住旅客不验证、不登记;

(四)凭一人有效身份证件为两名以上旅客登记住宿;

(五)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服务。

第十六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保守旅客信息和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录入的住宿人员图像信息秘密,除公安机关和其他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以外,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旅客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配合旅馆服务台登记本人身份证件;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爱护旅馆财物;

(三)不私自留他人住宿;

(四)自觉协助人民警察依法执行公务,并如实反映情况。

第十八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易燃性、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以及匕首、三棱刮刀、弹簧跳刀等管制刀具带入旅馆。

禁止在旅馆内进行卖淫、嫖娼、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及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旅馆治安管理档案,指导、监督旅馆建立、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依法查处旅馆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到旅馆执行公务,应当经其所属的派出所、执法机构或者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出示工作证件。

人民警察依法检查住宿人员房间时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未经许可从事旅馆经营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取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出卖、出租、出借《特种行业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出让《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旅馆未按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不如实登记、及时传送住宿人员信息的;

(二)未实行全天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的。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至(五)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旅馆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旅馆及其从业人员泄漏旅客信息秘密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住宿人员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规章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四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对应急预案内容、结构、格式进行了规范,但是因为部分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较低、缺乏相关工作经验,对导则内容理解存在偏差,致使应急预案重形式轻内容、应急资源识别不充分、救援程序不够明确、注意事项不明确等问题普遍存在,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实效性不强。以下,重点分析管道企业预案编制过程中普遍存在的几项问题和解决措施。

问题:预案层层照抄、缺乏重点

管道企业应急预案一般由总公司级、分公司级、场站级三级预案组成,管道企业核心是输气管道和输气场站,三级预案的风险辨识基本相同,如果不深入分析各层级预案应突出的重点,就会造成各层级预案雷同的问题。

解决措施:总公司作为上层统筹规划管理单位,可重点编制综合预案,明确预案适用范围、事故风险描述、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预警及信息报告程序、应急响应程序、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以及应急联系方式、应急物资清单、关键路线等方向性内容;区域性分公司,作为生产运行管理单位,可对照综合预案指导性内容,针对性的分析设备设施、作业活动风险,综合考虑天然气泄漏、着火、管道悬空等事故类型,确定分公司级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明确事故处置程序和处置措施。针对场站和线路常见事故类型编制专项预案。基层场站作为管道和工艺装置区的直接管理者,是险情或事故发生后的第一处置人,可针对工艺装置区、线路高后果区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为了具体执行,还可将现场处置方案细化,针对每一类险情或事故编制现场处置卡,明确报警、疏散、应急处置和汇报流程等内容。

问题:政企应急预案衔接不紧密

政府部门没有制定管道行业应急预案、政府应急预案没有进行有效公示、企业应急预案没有及时备案等原因,均造成政企在编制预案时,没有有效结合对方应急预案,直接导致应急预案衔接性差。

解决措施:天然气易燃易爆易扩散,一旦发生泄漏,人员疏散、交通封锁均需依靠政府部门,借助消防队使用喷雾水稀释天然气、控制火源也十分重要。因此政企预案有效衔接在长输管道企业显得尤为重要。政府管道主管部门应按照法律要求组织编制本行业应急救援预案,应组织相关企业、专家公共讨论预案内容,企业在制定应急预案时,可以从组织机构、信息上报、交通路线、应急资源、应急注意事项等方面做好预案衔接。

问题:信息报告程序繁琐

部分企业应急险情发生后还按照日常信息汇报流程执行, 从现场人员到场站长,再到分公司业务办公室、副经理、经理, 最后再汇报给总公司相关部室及领导。虽然明确由紧急情况可 以越级上报,但是员工有流程规定,紧急情况没有严格划分标 准,致使信息层层上传,浪费时间,应急抢险滞后。

解决措施:天然气公司都建立调控指挥中心,24 小时值班,能掌握全公司生产工艺信息。企业在制定信息上报流程时,应 合理使用调控指挥中心,同时企业上层要给调控中心紧急情况 临时指挥权,场站直接将险情或事故信息上报调控中心,由调控中心负责进行公司范围内信息传递。缩短信息汇报流程,节约应急抢险时间。

问题:应急资源识别不充分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五

为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应急管理队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意见等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xx]105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发[20xx]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紧密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着眼于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着眼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着眼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坚持培训与应用的统一。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受训对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实践不断增强应急管理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2、分级分类,保证质量。依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和受训对象的不同特点、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培训。制定统一的培训规划,明确培训标准。选择和优化培训内容,提供规范适用的培训课程和教材。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定期培训制度和培训评估、考核制度。

3、整合资源,创新方式。主要依托、充分利用现有培训资源开展应急管理培训,根据需要加强功能性建设。立足提高操作能力和实战水平,大胆探索科学培训方法,积极采取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拟、预案演练、对策研究等方式开展培训,增强培训效果。

4、规范管理,有序进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培训体制,发挥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开展应急管理培训的积极性。正确处理专项、专业培训与综合性、管理类培训的关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良好的培训工作秩序。

二、具体安排

1、领导干部。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统筹常态管理和应急管理、指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坚持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将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纳入日常学习计划。根据领导干部脱产培训工作总体安排,依托各级培训机构,将应急管理内容纳入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培训、轮训课程体系。有组织有计划地举办领导干部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全省每年分级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会同省有关部门在省行政学院每年举办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培训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分管领导50人左右;市州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分管领导250人左右。

2、应急管理干部。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相关工作制度,提高为领导决策服务和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能力。全省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培训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1000人左右,其中,省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150人左右;市州应急办每年组织培训县市区政府和市州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850人左右。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工作人员综合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值守应急、信息报告、组织协调、技术通信、预案管理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3、政府新闻发言人。政府新闻发言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熟悉、掌握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求,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省应急办、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办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专题培训班,对各市州政府、省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开展专项业务培训,每年培训50人左右。各级各类应急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培训也相应安排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内容。

4、基层干部。基层干部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排查安全隐患和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订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及远程教育渠道,对街道、社区、乡村和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基层干部开展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

5、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点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重大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省应急办、省国资委、省经委、省安监局联合举办省属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每年培训50人左右;省应急办会同省经委、省安监局、省工商联等单位,适时举办大型民营企业负责人应急管理培训示范班。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要会同安全监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将应急管理培训作为企业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制订专项规划,采取统一集中培训与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做好对所属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强化培训考核。

6、应急救援队伍。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重点是熟练掌握相关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救援和安全防护技能,提高在不同情况下实施救援和协同处置的能力。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责任,由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分别组织实施。

7、应急救援志愿者。应急救援志愿者的培训重点是掌握应急救援技能,提高自救、互救和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参与应急处置的能力。培训由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会同民政、共青团、红十字会等单位组织实施。

三、培训方法

1、授课启发。针对不同的受训对象,编写不同的培训教材,力求授课内容丰富,授课形式多样,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认真思考,展开讨论,增强授课效果。联系实际组织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参观活动,请当事人讲述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过程和应急处置情况,让受训对象从中得到感性认识。

2、案例分析。通过分析现实中不同类型的突发公共事件案例,让受训对象从中找出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发展规律,找到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方法,提高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实地演练。组织适度规模的突发公共事件演练活动,让受训对象扮演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不同角色,表演如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实战能力。

4、电教指导。将应急管理培训项目制成录像带或光盘,通过播放录像的形式进行培训,使受训对象受到直观教育。此外,还可以通过电脑提供练习、游戏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情景模拟让受训对象得到训练。

四、保障措施

1、编写培训教材。结合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点和应急管理工作要求,本着“少而精”、“能管用”的原则,确定综合类、专项类应急管理培训课程设置,明确培训内容和标准。组织编写适应不同层次干部需要和不同岗位工作要求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应急管理培训教材体系。干部综合类应急管理培训教材由国务院应急办组织编写。省应急办根据实际情况,在统一规划和确保质量的前提下,组织编写有关专项类培训教材和辅助资料。建立应急管理培训案例库。

2、推进培训手段现代化建设。开展应急管理培训要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培训教育资源和广播、电视、远程教学等手段,依托行政管理和有关专业院校开展联合培训,确保培训质量。适应情景模拟、应急演练等培训要求,在现有教育培训机构中确定若干个重点基地,加强功能建设,改善教学条件,增强培训效果。

3、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以高等院校和行政学院为依托,培养、建立一支应急管理教研骨干队伍,为加强应急管理培训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同时,从具有较深理论功底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党政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中选定一批兼职教师。建立应急管理培训师资库,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的原则,促进优质师资资源共享。推动高等院校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促进学术研究和交流,为提高应急管理培训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

科室应急管理小组及职责 供货应急管理方案篇六

1)统一协调管理处各部门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制定并实施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3)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4)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5)组织落实主管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职责

1)如总指挥不在,行驶总指挥职责;

2)负责事故应急处理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施救人员、物资、器材的调配;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3、灭火组组长主要职责

1)负责在火警发生后要迅速赶赴现场指挥灭火;

2)负责报告火灾的扑救情况;

3)负责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等待调查;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4、疏散组组长主要职责

地方;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的人员;

3)保证消防车辆能自由进出,保持商场内外各通道畅通;

4)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5、警戒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组织工程部人员维护事故发生区域治安、交通秩序;

2)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6、后援支持组组长主要职责

1)统一指挥施救队伍;

2)筹措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工具、器材;

3)负责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4)迅速组建抢险和现场救治医疗队伍;

5)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伤员救治及转送工作;

6)承办总指挥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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