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一
(主要介绍项目的区域、物业的组成等情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调整,在此省略)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安行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和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抓好保安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服务质量、一流的作风纪律,出色完成安全保卫任务。
1、管理理念
倡导“管理和服务相结合,以服务为主”的理念。在管理学中,管理和服务似乎是辩证的矛盾统一体,只有将两者有机的结合,方能实现管理和服务水平的同步提升,并获得持续改进。尤其是以提供安全服务为本的保安服务,其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服务合同赋予的权力和责任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实施对对公共秩序的管理。没有管理,服务只是一名空话,服务要靠管理来实现。但是,我们必须明确,管理是手段,服务才是目的,管理的最终归宿是服务。通过有效的管理,达到为业主、委托方服务的目的。
2、管理策划
在全面执行xxx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管理和服务两个中心为支撑点,为贵单位提供优质的管理和服务,来营造安全、舒适、方便的工作环境。
3、管理模式
统一管理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有关标准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统一管理理念:“以人为本,服务为主,注重对各级保安员的关心、激励、挖潜,做到人尽其才,在外派保安员上则是以贵单位的服务为焦点,对贵单位的合理需求给予最大限度的满足。
统一服务意识:创新性、全方位的服务意识,想客户之未想,急客户之所急,通过不断创新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来满足不断转变观念和不断扩展需求的顾客。
统一管理目标:“接一客户,创一方文明,保一方平安,树一个品牌。”我们将着力实施品牌战略和形象工程,进一步倡导我们管理实践中一直坚持的科学发展观,信守“服务第一、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通过专业精细化管理,确保区域安全,优美环境,从而提升品牌形象,达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良性循环发展。
1、保安人员遵纪守法,履行好岗位职责;
3、服务质量达到《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2、办公区:主要指办公区及办公区的连接通道和设施设备。
3、仓储区:主要指仓储区域和相连接的区域与设施。
4、生活娱乐区:主要是指员工住宿区、用餐中心、休闲设施等与生活娱乐直接相关的区域。
6、车场区:主要指停车场所。
7、其他特殊区域:如油库、能源房、动力房等等特殊区域。
1.维持业主单位的生产、办公秩序;
2.按业主单位的要求对业主单位的出入人员进行检查,降低无法人员的进出机率。
3.按业主单位的要求对进出物资进行检查,以提高业主财产的安全。 4.对业主单位的车辆进出进行管理,以确保有序的交通秩序和物资。
5.对业主单位公区及停车场进行管理,以确保停放有序,出入安全。 6.对业主单位的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监管,有情况及时处理,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
7.对业主单位的安防设施进行监管,及时处理问题,提高安全物防和技防水平。
8.加大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与处理,排除不利因素。 9.做好各种应急预案,有序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一)制定和明确保安人员工作制度和职责任务。
根据《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门卫、巡逻、礼宾、内务、交接岗、勤务记录、班队长查岗等内容的《保安管理细则》,规定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和保安各级人员工作职责规范日常工作、生活、学习管理和勤务秩序。做到人员到位、制度到位、职责分明。
(二)强化保安人员教育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把保安队伍教育管理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定期开展保安员职业道德意识教育和法制教育,以学习园地、板报、墙报等有效形式和载体,营造浓厚的教育学习氛围。教育保安员树立服务的意识,文明执勤、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三)经常性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要经常性的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上报客户单位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派保安人员严看死守,直到解决为止。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和对客户单位的财务室等要害部位,要反复检查,不留死角。
(四)经常性的开展处置突发事件的防范演练。
根据贵单位和保安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演练,提高保安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客户财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在一旦遇到突发事件的情况下,最大程度的免受灾害。
(五)加强保安队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
保安队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是保安服务质量的重要保障,也是确保客户安全的前提。因此,我们将重点加强保安队伍的规章制度的落实工作,严格执行保安工作手册,严禁保安员在驻地和宿舍留宿他人,加强保安员物品点验,严格保安员政审和信息比对。保证保安队伍以过硬的素质完成客户和上级赋予的各项安保任务。
(六)加强保安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为提高保安服务质量,公司历来重视保安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包括抽查、互查、明查、暗查、质量调查等方式。
(七)坚持三种制度。
坚持晨会、周会、月会制度,组织评比与比武等,以关怀队员,促进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
承诺严格按合同和方案的约定执行,尊重业主或客户的要求,切实做好保安服务工作,达到方案所提出的标准,实现安全事故和责任事故率为0。
1.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目标管理责任制就是将项目的管理目标、经营目标以量化形式作为重要职责交托给相关的责任人,并将目标的实现与责任人切身利益(工资、奖金、岗位升迁)挂钩。
2.激励机制
公司将采取事业激励、量化目标激励、效益激励等方式,让服务的效果与全体服务人员的切身利益挂勾,从而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挖掘员工的潜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主动性,进而达到服务水平。
3.公开服务制
所有服务工作均向业主公开。
4.首问责任制
任何员工在接到咨询、投诉、求助时均负责将的问题解决完毕方可获得公司认可。
5.全天候服务
我方实行全天24小时服务。
6.回访工作制
我方将依照自己的标准作业规程多开展的服务工作定期走访业主,虚心接受
业主的建议、批评。重大决策、措施均在事先通报给业主并获得认可。
7.应急预案制
我方将根据物业的物点,针对焦点、重点、难点、突发事件建立应急预案制度,如果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件或焦点事件出现,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让突发事件处理变得科学、有序、及时、高效,确保万无一失。
8.监督机制
业主建立后勤物业管理中心,定期不定期对物业服务情况进行监与指导。我司将保持与物业的高频次的沟通,确保信息传达及时,监督效果突现。同时,我公司也派品质管理人员进驻,定期不定期的全面深入的对服务品质进行监督,及时反馈信息,让服务的质量不断提高。
主要工具有:抽查、满意度调查、神秘暗访等等。
9.自我约束机制
制定项目廉洁自律基本要求。项目全体员工严格遵守道德标准、行为规范和员工守则。
(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而定,省略)
1、公司管理制度培训
2、项目资料培训
3、保安技能培训
4、管理技能培训
5、沟通技巧与艺术培训
6、其他培训
1.公司设置监督电话,向业主单位公布。
2.随时接受任何业主或客户单位任何员工的投诉与建议。
3.随时接受业主单位的考核和评估合同的执行情况。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二
以《xxx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采取加强宣传、从严核准、强化检查、严处违法行为等特别措施,确保高考、中考期间城市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复习考试环境,为建筑施工噪声长效管理奠定基础。
中高考期间要加强以下各类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坚决制止噪声扰民行为。
(一)商业活动中使用的空调器、冷却塔等设备、设施,其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干扰附近居民学习、生活和休息的。
(二)工业生产活动使用固定设备,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的环境噪声的。
(三)建筑施工工地产生噪声扰民的`。
(四)餐饮、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五金加工等产生噪声扰民的。
(一)划定严控时段
自5月20日至6月23日为施工噪声管理“严控”期间。
(二)发布通告
向辖区相关单位下发《关于中高考期间严格控制噪声污染的通告》。
(三)严格夜间施工许可
“严控”期间以不影响考生复习迎考为前提,对夜间施工许可实行严格控制。5月20日至6月23日,中高考期间一律禁止办理夜间施工许可。
(四)提前调查摸底
在5月31日前完成高考考点周围主要噪声源(建筑施工、餐饮娱乐等)排查,并落实控制噪声污染措施。排查情况于6月2日前报市环境保护局。
(五)加强值勤检查力量
“严控”期间,值勤人员要坚守岗位,主动巡查,随时处置环境噪声污染投诉。在考试日期间,增加值勤力量,确保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得到有效遏制。
(六)考场现场护考
6月7至9日(高考)、6月20至23日(中考)考试日期间,按照市环保的方案要求保证辖区每个考点考试期间都安排至少2名人员值守。
(一)检查人员职责包括夜间巡查,现场监测,制止、和查处违法行为,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等。
(二)违反上诉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据《xxx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
(三)后附中高考期间昼、夜间巡查计划表,敏感区建筑工地夜间巡查名录、敏感区餐饮娱乐业巡查名录。
(四)夜间巡查人员要注意安全,到工地后先观察安全情况后进入,进入工地必须佩带安全帽,并注意乘车安全、等车停稳后再下车。
(五)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请提前告知日程安排协调人,由日程安排协调人员安排临时调动人员参加。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三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控措施,根据学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四川省20__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和学校《七案七制三流程》要求,确保安全开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全面做好我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预防措施,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及秋冬季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师生了解新冠肺炎疫情、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强化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防止不必要的恐慌情绪,维护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应机构
成立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书记、校长任组长,负责指挥、组织、协调、部署和落实学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组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队伍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卫生工作副校长
成员:各系党政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后勤管理处及医务室全体成员
(三)疫情报告人:党政办公室负责人
(四)应急工作领导职责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负责该项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制定本单位防控工作方案,建立新冠肺炎预防相关人员、物资、技术保障机制,收集、分析、汇总上报有关信息,提出相应处理建议。明确疫情报告人,负责新冠肺炎疫情的监控与报告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程序规范、及时、有效。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要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预防工作,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完善领导和组织责任制,积极配合卫生、疾控等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组织师生学习、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等平台进行宣传教育,对体温超过37.3℃或身体异常及有可疑症状者立即拨打120送至隆昌市人民医院做进一步检查,初步排除新冠肺炎疫情,返校后到指定地点密切观察,待查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恢复正常生活学习。同时实行疫情快报制度,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学校根据病情及时上报疾控中心和教育局。对缓报、瞒报、漏报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把好校门关,教职员工和学生入校时严格进行体温检测,查看健康码,保证入校人员身体状况健康。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发现新冠肺炎疫情,立即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疫情通报。
(一)学生和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当立即做好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学生应当及时报告辅导员,教职员工应当及时报告所在部门负责人。医务室及时安排临时隔离室进行观察,拨打120送隆昌市人民医院作进一步检查,同时做好终末消毒。
(二)如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学校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向隆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及时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三)对接受隔离医学观察的学生和教职员工,要做到排查、管控、督导、宣教、关爱“五个到位”。教职员工和学生病愈后,返校前须将当地具备资质的医疗单位开具的复课复工证明交学校相关部门查验通过后方能回校。
(四)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坚持落实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追踪登记制度等。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动态,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五)在疫情未解除时,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报请教育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普及新冠肺炎疫情和其他相关传染病的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健的能力。辅导员要多关心学生,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以及根据天气变化情况适当增减衣物、不点外卖等生活常识方面的教育和正确引导。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室、厕所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教室、图书室等公共场所要有专人负责。保证消毒药品、消毒器具够用有效。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四
指导思想:以提高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为着力点,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落脚点,以强化宗旨意识为目的,不断加强队伍的正规化、制度化建设。
原则: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结合实际,促进工作的原则;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全面加强和提高全所民警的团结协作、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整改的目标和任务是旨在提高全体民警的理论素养、宗旨意识、执法意识和大局意识,按照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党、忠于法律的标准严格要求和规范个人言行,为实现公安机关的三大政治责任,构建和谐社会,实现长治久安而努力奋斗。
1、政治学习没有制度化,学习的氛围不浓;在理论知识的组织培训、集中学习上没有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对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重视不够。
2、上下班制度和内务管理制度没有很好抓落实,民警迟到、早退、不按要求着装现象时有发生。
3、对个别民警存在惰性严重,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的管理措施没到位,教育感化力度不够,办法不多。
4、对报案求助群众的服务意识不够强,有时存在接处警不及时、拖拉、让群众多跑冤枉路的情况。
5、个别民警仍然对“五条禁令”、“三项禁止”以及“四个不准”心存侥幸,没有完全做到入脑、入耳、入心、入行。
1、建立健全理论学习制度,把每周一、周五下午分别作为政治、业务学习的时间固定不变。作为公安机关的一线单位,在具体的公安工作实践中,一要不断强化和推动“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检验理论”的学习模式;二要不断强调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结合公安工作的性质和任务,不断提高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思想,尤其是共产党员的理论水平,提高他们活学活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能力,不断提高理论知识的更新进程;三要不断体现学习的组织性、系统性。支部在组织民警学习理论时,应加强组织的职能作用,系统地对理论进行深入浅出地讲解、分析,不断加深民警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使民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大幅度升华。
2、建立健全上下班考勤、内务考核制度。一是设立上下班考勤登记簿,要求民警严格按照作息时间进行签到。二是在巡防员中进行轮班,保证每天有一人打扫所内卫生,整理内务,确保办公、生活环境整洁干净。三是所领导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将检查结果纳入个人业绩考核,作为奖惩依据。四是每周例会对上下班情况、内务环境优劣进行讲评,奖勤罚懒,并将考评结果记入个人积分。
3、建立健全警务公开制度和便民服务制度。一是在所内显眼位置设立民警去向告知栏,使群众对带班所领导、值班民警情况一目了然;二是在户籍室休息厅悬挂民警联系牌,公布外勤民警联系电话,便于群众随时与责任区民警取得联系,避免跑冤枉路的情况发生;三是设立征求群众意见簿和意见箱,24小时都能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
4、建立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和议事制度,加强班子的组织、作风建设。一是从“三讲”“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派出所班子建设;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大力发扬民主作风,所领导之间加强沟心通气和团结配合,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互相支持,互相补台,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完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把辖区群众座谈会、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作为一项长期的制度加以落实。
5、建立健全目标管理制度和奖惩激励机制。支部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民警大局意识,营造一种力求上进、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多关心民警及其家属、子女的生活和教育成长问题。二是在各项制度落实后,民警的生活质量要适当提高;三是要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形成以制度管理、约束、激励人的良性循环;四是正规化管理、规范化管理要进一步落实。
6、坚决杜绝违反“五条禁令”“三项禁止”和“四个不准”的行为发生。为此我所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召开了一次全所民警及家属参加的座谈会,传达了上级的各项新规铁纪。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结合xx实际,现就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与范围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
二,时间要求
活动从3月开始,6-7月掀起办实事高潮,12月底全面完成民生实事任务。
三,办好实事
1.办好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件民生实事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为民办实事任务。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省委省政府确认的xx学校,增加公办幼儿园学位,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农村以及城镇低保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农村公路提前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建设,“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残疾儿童救助,农村公共厕所改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床位建设,行政村配电网改造,提高城乡居民低保,强化职业培训,疾控中心达标,提升农村通讯网络,建设农村公路安防设施,乡村“雪亮工程”建设,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医药服务基层全覆盖,法律援助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
2.围绕“八有”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办好一切群众看得见得实惠的民生实事。各级党组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围绕“八有”(幼有所有。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乐有所去)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认真研究实施一批文化惠民,公共服务和关爱特殊群众的民生实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组(党委)根据职责范围力争办10件以上涉及群众共同利益的实事,各基层党组织办3件以上群众“急难愁盼”的实事,每个党员至少为群众办1件实事好事。所有“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按照一事一档进行存档备查。
3.认真组织好“群众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属于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民生实事任务必须要在10月底前基本完成,年底前全面完成。认真组织开展“最暖心的100件民生实事”展播活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任务要系统进行展播,各单位自主实施的民生实事至少申报1项以上参加展播。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大事来抓,党委(党组)亲自抓,领导班子要深入基层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既要立足单位和个人所能,又要确保群众真正所需,把实事办到群众的心坎上。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任务来抓,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各项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2.加强监督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采取“四不两直”方式随机抽查,对做得好予以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的单位、不办实事的党员予以通报批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担当、不作为的严肃问责。县委党史教育巡回指导组要精心指导,对许空诺、凑数式的办实事及时纠正,对效果好、影响大的实事要及时向县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推荐。
3.加强舆论宣传。县融媒体中心要开设“我为群众办实事”专栏,每周要宣传2件以上典型案例,活动结束前要进行一次系统回顾,推出“群众最暖心的100件实事”系列节目,分行业、分部门、分区域总结报道我县“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效。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及时向上级媒体推荐xx的好举措好成效,展示我县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六
培训不仅提高了职工的技能,而且提高了职工对自身价值的认识,对工作目标有了更好的理解。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保安的培训方案范本,欢迎参考!
(1): 立正、稍息
(2):跨立
(3):停止间转法
(4):行进与立定(三大步伐,齐步/跑步/正步)
(1):员工形象 主要于站立姿势体现
(2):团结意识,主要通过课间活动体现
第一天:员工的站立姿势, 形象意识, 立正,稍息
第二天:复习第一天内容,跨立停止间转法
第三天:复习前两天内容, 齐步行进与立定,跑步行进与立定
第四天:复习前三天训练内容,正步行进与立定
第五天:综合评比训练结果
通过队列训练,既可以亲身感受和体验当代军人整齐划一和严格正规的队列生活,更能培养良好的身姿和精神面貌,纠正和克服诸如挺腹、含胸、歪头、斜肩等生活小毛病,培养正规的仪容,穿戴整洁的良好习惯,建立良好的时间观念,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和讲求规范及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促进团队合作建设。
队列训练的内容主要有队列动作、队列队形和队列指挥。
队列动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个军人队列动作和班、排队列动作。
(1):对指挥员的要求
1:指挥位置正确
2:姿态端正,精神振作,动作准确
3:口令准确、清楚、洪亮
4:训练前后请点人数,整理着装,认真检查
5:严格要求,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维护队列纪律
6:示范动作准确,讲解清楚,善于发现问题和纠正问题
8:将团结、互助、友爱之风带入团队中
9:说明相关的奖罚政策。
(2):学员要求
1: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3: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集中精神听指挥,动作迅速、准确、协调一致。
5:认真训练体会要领,勤于思考,虚心学习,不耻下问
(3):队列训练的意义
军训不仅仅是对员工身体素质的考验,更是为了培养当代员工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的作风,学会以严谨的态度对待员工生活所面对的问题,以积极乐观的态度对待生活和工作(接受军训的态度就是以后接受工作培训的态度,培训的态度说明工作态度,工作态度说明事业态度,事业态度说明人生的态度)。
1立正 口令:立正
要领:当听到立正的口令后,两脚跟靠拢并齐,两脚尖向外分开约60度,两腿挺直,两膝夹紧,小腹微收,自然挺胸,上体正直,微向前倾,两肩要平,稍向后张,两臂下垂自然伸直,手指并拢自然弯曲,拇指贴于食指第二关节,中指贴于裤缝,头要正、颈要直,口要闭,下颚微收,两眼目视前方。
2:跨立 口令:跨立
跨立主要用于军体操、执勤等场合。可以与立正互换
3:稍息
口令:稍息
要领:在立正的基础上,听到稍息的口令后,左脚沿脚尖方向伸出全脚长三分之二,两腿自然伸直,重心大部分落于右脚,上体保持正直。
4:停止间转法
(2)向后转
口令:向后――转
要领:以右脚跟为轴,右脚跟和左脚尖协调用力,迅速向右转体180度,两腿挺直夹紧,重心落于右脚,稍做停顿后,左脚取捷径迅速向右脚靠脚,恢复立正姿势。
5:行进与立定
(1) 齐步
口令 齐步――走
口令:正步――-走
(3):跑步
口令 跑步―――走
要领:跑步是预令,走是动令,在立正的基础上,听到预令后,双手顺速握拳,提于腰际,与腰带同高,拳心向内,肘部稍向里合,听到动令后,上体前倾,同时左脚利用右脚的蹬力向前跃出约85厘米,前脚掌先着地,身体重心前移,右脚照此动作,两臂前后自然摆动,向前摆臂时,大臂略垂直,肘部贴于腰际,小臂略平,稍向里合,两拳内侧各距衣扣线约5厘米,向后摆臂时,拳贴于腰际,行径速度为每分170-180步。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七
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研究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认真学习传达了全县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对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进行扎实安排部署。
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通过合法渠道,制定可行措施。加强干部职工对《信访条例》学习。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正常信访秩序。
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纳税人和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敏感的难点、热点问题,实现“小事不出科室,大事不出单位,矛盾不上交”目标。
夯实责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积极化解矛盾。坚持各部门负责人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原则。
从源头上切实落实首访制和信访处理报告制;坚持依法办事、注重实际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坚持不回避矛盾,妥善处理的原则,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内部、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各方配合、齐抓共管的原则,形成恪尽职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做好本单位日常督导检查。推动“百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工作不到位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八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有关精神,注重思想政治修养,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树立无产阶级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时刻牢记并努力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政治本色,并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意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觉悟,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努力争做一名政治思想过硬,业务能力强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公安民警。
不断向先进典型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做到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而且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时刻约束自己。在实际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谨、细致、尽职尽则,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团结同志,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一年来,在大队中队领导及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十名,调解纠纷300余起.抢险救灾十余起为人民群众挽回财产损失数万元。同时在自己上班期间加强巡逻摸索一套防“两抢”的工作方式,做到少发“两抢”严防恶性案件发生,在一年上班期间无恶性案件发生,圆满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巡逻辖区的治安秩序稳固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力的净化了巡逻辖区社会风气。
我将加强组织纪律意识贯穿到工作生活中。不仅是从小事做起,点滴做起,严格要求自己。更在日常生活中注意遵守各项规则制度,每一天上下班,每一次接处警,每一次接待群众,我都做到严格规范,坚持精益求精,不断提高对自身的要求,确保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在廉政建设中,我坚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牢记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觉维护人民警察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一年来,保证了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回顾一年的工作学习,检查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学习不够。当前,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公安科技迅速发展,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新知识新科学不断问世。面对严峻的挑战,缺乏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将不能适应新的要求。
二是在工作压力大的时候,有时情绪过于急躁,这是自己政治素质还不够高的表现。
针对以上问题,我为明年确定了努力方向是: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要适应新形式下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必须要通过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深入学习,增强分析问题、理解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克服自己的消极情绪,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领导同事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三是打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脚踏实地的工作。时刻用周部长四句话为行动指南,以新世纪、新阶段的三大历史使命为己任,深入群众,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不断丰富警民关系,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落实到行动中去。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成为一名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合格警察。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九
冬季临近,为扎实做好冬防工作,在全镇营造一个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生产生活环境,特制定2011年度冬防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xxx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学书记关于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以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意见为指导,以建设“平安永固”为目标,科学整合我镇综治维稳工作资源,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严厉防范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为构建“和谐永固”打下坚实的基础。
目标任务
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打击体系,严格落实冬防各项措施,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社会稳定”的目标。
时间要求
我镇冬防工作的时间安排为:2011年11月25日至2012年3月1日。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镇政府成立冬防工作领导组:
组长:(镇党委书记、镇长)
副组长:(镇委副书记)
成员:(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派出所所长)
(司法所所长)
(财政所长)
(中心校校长)
(综治干事)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要把抓好冬防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永固的头等大事来抓。各村要成立由村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等同志为成员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冬防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书记为冬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都要组建4—6人的巡逻小组,要动员18岁以上60岁以下的健康公民承担起打更放哨的责任;各村打更放哨人员可根据自然村的多少确定,原则上要确保每个自然村夜间都有打更放哨人员,并实行两委班子带班督查打更放哨制度;打更放哨人员值班时要佩带袖标、工具、灯具和手机。在交接班时,要认真交接值班用品,并将当晚的值班情况如实填写值班记录。每月初各村要向镇冬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上报上月冬防工作小结。
3、镇政府将在各村重要交通路口建立治安哨卡,并按照治安哨卡的要求给各卡点配齐必要的应急工具,各卡点路灯要通宵明亮,并且设有专人值班,确保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快捷联系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当晚的值班记录。
4、镇直单位,特别是金融机构要加强本单位的保卫工作,确保人防技防落实到位。中心校要安排好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做好冬防工作,配合派出所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的专项行动,创建平安校园。
5、镇派出所公安干警和治安联防中队,每天晚上要进行治安巡逻,要确保每晚有3人以上参加;巡逻时要着装整齐,带齐必要的警具;巡逻的范围主要是交通路口和较为偏僻的村庄。派出所每10天要向镇政府汇报一次各村的冬防情况。
6、镇成立冬防工作督查组,由党政班子成员组成。每天按值班表,由镇党委班子成员带队,其他成员参加,不定时、不定范围的对全镇各村的打更放哨、站岗值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对督查情况予以通报。督查组要尽职尽责、善始善终确保每天不脱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对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
7、充分发挥科技防范作用,有条件的村要在进村的主要路口安装摄像头.已经进行“十户联防”的,要利用好“十户联防”报警器。
实施步骤
派出所安保工作方案篇十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三)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一)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对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是否有相应的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员工集体宿舍是否与施工作业区分开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责令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进行整改。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但逾期未消除火灾隐患的,不受查封期限的限制。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临时查封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决定是否实施临时查封。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明确临时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和送达临时查封决定。
(三)实施临时查封的,应当在被查封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临时查封决定,并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情况危急、不立即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按照前款第二项规定作出临时查封决定,送达当事人。
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四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对当事人有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有关场所、部位、设施或者设备予以查封,使被处罚的单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或者施工。
第二十六条强制执行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决定和实施:
(一)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强制执行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并记录。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在当事人拒不改正或者处罚决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并送达强制执行决定。
(三)实施强制执行的,应当在被强制执行的单位或者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强制执行决定,并按照强制执行决定载明的强制执行方法执行。
(四)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强制执行应当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二十八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二十九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每年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检测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七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三十八条铁路、交通运输、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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