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乡镇四亮创建方案及措施篇一
今年是xx市创建第xx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深入常态化推进市直工商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文工作),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要求,市直工商系统年度创文工作以“对标补差、形成常态”为目标,以确责明责履责为主线,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创建制度,对标办公区、家属区、工商所、三无小区等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完备各项基础设施,对接融合各项相关工商管理业务,切实推进落实各项创建工作,力争在全市创文年度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作出新的贡献。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市局创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创文办),固定专人创建,设立专项经费。具体负责市直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组织部署、联络协调、指导督办、资料汇总等工作。田德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志国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各城区分局相应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机构、局属单位相应配备创文工作联络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到位,在市局创文办统筹安排和相关牵头单位的指导协调下,切实推进各项创文工作任务落实。
按照《xx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工商部门工作职能,制定《xx市工商局20xx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路径图》(以下简称《路径图》、见附件1),把创文任务分解为九大类21项工作,分别由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按照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做好协调落实(创建档案资料要求另行通知)。
市直系统全国文明城市重点点位创建工作以《xx市文明城市建设公共场所实地考察重点点位测评标准及责任单位(市直工商系统)》(以下简称《测评标准》)为标准(见附件2、标准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全面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一)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工商部门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员单位,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齐上阵、持之以恒不松懈。要通过创文工作,进一步提高工商部门的履职效能和服务水平。对内要充分运用宣传牌、提示牌、微信、现场测试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基本知识,做到人人知晓、应知应会;各单位办公区、窗口、工商所以及家属区要持续保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要内容的公益广告牌维护或更新,常态化保持全覆盖。对外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利用各种媒介,面向社会和相关服务对象广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内容以及工商部门创文工作成效,营造工商部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二)紧盯目标,对标创建。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路径图》和《测评标准》规定的创建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在对标准、强措施、重实效上保持常态,要在“细、小、实”上下功夫,全面认真抓好协调落实。同时,加强资料收集,并按时保质报送市局创文办。对于暂未开展或暂未完成的项目,要尽快开展或完成;对于工作开展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要改进方法措施,尽快整改达标,力争测评取得优异成绩。
(三)加强联动,强化责任。牵头单位和各城区分局要加强协同配合,在创建工作中做到上下联动、沟通及时、推进到位,全面实现各项创建项目达标。市局创文办将会同市局督察队,加强协调督办,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通报工作,对于出现被市级通报、测评中较大失分、两次以上整改不力等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乡镇四亮创建方案及措施篇二
我镇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巩固创建成果为目标,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努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名单见附件)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马昌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1、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每月向江西好人网推荐30名以上的身边好人,全力宣扬在全镇涌现出的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爱岗敬业的好人好事,在集镇及各村公共区域,制做宣传条幅、宣传标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墙、文化墙,形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
2、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推进道德讲堂活动,全年至少要开展4次以上较大规模的道德讲堂活动,宣传孝老爱亲、睦邻友好、文明守法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切实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围绕立德树人工作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着力培养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参与紧密协作的工作网络,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在全镇中小学青少年间,开展各种形式的爱国主义教育,争做美德少年,引导未成年人坚定理想信念,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做好留守儿童等未成人关爱工作。
4、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开展以环境整治、文娱项目、政策宣讲、体育活动等为内容的实践活动,让有新意、有乐趣、有内涵的多彩活动丰富群众、干部的生活。
5、积极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充分利用镇村文化资源,积极开展乡村文化、家庭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节庆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广大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
6、扎实开展道德模范、文明礼仪模范、卫生模范等评选活动。宣传好人好事,每年从镇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我镇涌现出的好人好事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7、全面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基本实现全镇范围内环境整治全覆盖,进一步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基础设施,整洁镇容镇貌,全面改善全镇人居环境。
8、大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法律、文体、医疗卫生等行业志愿者积极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乡镇四亮创建方案及措施篇三
根据国家六部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精神和《湖南省“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湘西自治州“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进一步在全镇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平安矮寨”的奋斗目标,坚持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部门、各单位、各方面的联合协调作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以家庭的平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坚持以家庭为主体,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为基本单位,以进一步增强“五个”意识,即增强家庭成员的懂法守法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健康文明意识、和睦相处意识、男女平等意识;努力营造“五个”环境,即安定有序的治安环境,优美文明的社区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诚信友爱的人际环境,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使更多家庭做好“六防”和实现“六无”,即防拐卖、防盗窃、防抢劫、防隐患、防欺诈、防艾滋;无xxx、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xxx、元超生;达到“四个更加”,即家庭成员更加充满活力,家庭更加和睦美满,社区更加优美文明,社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为总体目标。通过两年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力争20xx年底,全市有95%的家庭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85%以上的家庭成为“平安家庭”。
三、创建标准
1、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政策,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发行公民
义务,维护自身权益,创遵纪守法之家;
5、杜绝打架斗殴,杜绝参与集体上访,自觉与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作斗争,创平安稳定之家。
四、责任单位及主要职责
综治部门 积极指导协调,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创建“平安矮寨”的重要载体,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体系,协调有关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创建活动,督促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相关措施。
乡镇四亮创建方案及措施篇四
为扎实推进20xx年创建文明模范乡镇工作有力有序开展,按时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按照县文明模范乡镇标准,扎实开展各项创建工作,确保20xx年成功创建文明模范乡镇。
(一)深入开展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有利于青少年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城乡环境、扎实有效地创建活动,完成相关的创建任务。
(二)全面开展文明大讲堂素质教育提升活动。
(三)全面实施文明城市创建“十大细胞工程”,广泛开展文明市民、文明家庭、文明院楼、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窗口、文明机关、文明学校、文明企业、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四)建立县乐坝镇志愿者服务队伍,人数不少于100人。设立志愿者服务基金,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
(一)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完成所有设施设备的硬件建设。
(二)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对照上述任务建好反映工作轨迹的软件资料(含文字资料、图片、音像、专题片等)。
(三)镇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营造好单位的整体形象(已经是市级、省级文明单位的,按照相应等级对应打造)。
(四)在镇域广泛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树文明新风”的活动,提升镇域市民的整体素质。
(五)镇创建办起好牵头抓总的作用,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督查和协助检查验收等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组长的文明模范乡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党政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日常工作。
(二)镇创建办负责对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资料完善、归档及迎检等各项日常工作。
乡镇四亮创建方案及措施篇五
根据《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根据《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按照“三年整治、一年巩固”的总体要求,推动全市婚丧习俗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到xxxx年,xx%的行政村建有红白理事会等相关组织;xxx%的村规民约中包含婚丧习俗改革内容;婚姻登记机构与有偿服务彻底分离;婚姻办证和家庭辅导员服务进一步拓展;全市遗体火化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xx%的县(区)和行政村建有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安放设施,县县建有殡仪馆,基本满足群众骨灰安葬需求;办丧扰民、乱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节地生态墓区面积或格位占比分别达到xx%和xx%以上;建大墓、豪华墓现象基本杜绝。
(一)加快红白理事会建设。指导各地将红白理事会作为农村办理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推举热心服务、公平正义、崇尚文明节俭的x贤等人士担任理事会成员;指导各地制定完善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办事程序和服务规范,确保依法依规办事;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理事会的业务指导,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推动村规民约制定。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活动,在符合当地风土人情、尊重社情民意、遵守婚姻和殡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指导各地将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精神写进村规民约中,在广大农村地区倡导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事,遏制盲目攀比之风。
(三)狠刹婚丧喜事大操大办风气。抓住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党员、干部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积极与纪检、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建立部门信息通报、协查工作机制,协助处理不按规定申报、瞒报漏报婚丧事宜和冒领丧葬费等违规违纪行为。
(四)巩固提高火化率。把推进遗体火化作为深化殡葬改革、推进绿色殡葬建设的重点,强化党员干部带头、工作绩效考核和丧葬费、抚恤金核发,不断巩固提高火化率。进一步推广殡葬服务进社区和“一条龙”服务,引导在殡仪馆或指定位置集中办理丧事;按照“提标、扩面、增项”的原则,加快建立全民遗体免费火化制度和绿色殡葬奖补机制。
(五)推行公益性节地生态葬法。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生态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和殡仪馆升级改造;发挥绿色殡葬建设奖补激励机制作用,鼓励和引导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格位存放及骨灰撒散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方式安葬骨灰或遗体,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六)加大乱埋乱葬治理力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三沿六区”乱埋乱葬坟墓进行整治,对成片乱埋乱葬坟墓采取整体迁移或植树遮挡、深埋去碑等措施,使视线范围基本看不到坟墓;对零星坟墓或无法遮挡的坟墓,坚决迁入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或指定的集中安葬点;对毁林造坟、毁田造坟以及违规建造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协同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依法拆除。坚决杜绝新的乱埋乱葬现象。
(七)规范殡葬活动秩序。以清明、冬至等节日为切入点,规范城市公墓管理。在公墓内做到“禁止燃放鞭炮、禁止焚烧祭品”,突出中心城区的带头示范作用,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基层和农村延伸。规范农村群众治丧和悼念活动,配合文明办、新村办、公安、城管等部门,齐抓共管全面管住办丧扰民问题,严禁在公共场所或公路沿线停放遗体、搭建灵棚、游丧闹丧、抛撒纸钱;依法打击“土八仙”,有效遏制办丧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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