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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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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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市场的需求等,以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成功实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篇一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二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三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五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篇二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摿讲怀瑪原则。

第三条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

第五条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六条 适用范围。

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 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 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 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

第九条 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适用范围。

第十二条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 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40%~50%)。

2. 岗位工资。

(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

(2) 公司岗位工资分为 (如5类18级)的等级序列,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分别适用于公司高、中、初级员工,其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20%~30%)。

3. 工龄工资。

(3) 年功工资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4. 奖金(效益工资)。

(3) 奖金在工资总额中占 %(如30%)左右,也可上不封顶;

(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

5. 津贴。

(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

第十三条 关于岗位工资。

1. 岗位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

(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

(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

2. 员工岗位工资核定。

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

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第十四条 关于奖金。

1. 奖金的核定程序。

(4)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

2. 奖金的发放,与岗位工资一同或分开发放。

第十五条 关于工龄工资。

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起算。

第十六条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

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

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

6.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

第十七条 适用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

第十八条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九条 人事部需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

第二十条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

第二十一条 公司员工在退休后根据公司退休退职管理办法发放员工退休工资。

第二十二条 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

第二十三条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 日。

第二十四条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

第二十六条 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第二十七条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二十八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

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篇三

按照党的xx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1.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四)。

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附表四)。

2.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等因素,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界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适当增设津贴类别,合理体现地区之间艰苦边远程度的差异。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区艰苦边远程度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确定实施范围和类别。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实施范围和类别。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资金,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3.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地区、部门和单位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

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调查制度建立前,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幅度。

各类津贴补贴标准的调整办法,结合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另行制定。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的工资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协议工资,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工资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及时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五)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及改革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五、组织领导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地区、部门和单位等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出台和变通工资政策。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篇四

第二十条 内部待岗的待遇

员工内部待岗期间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郑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施岗位薪点工资后,月岗位薪点工资较实行岗位技能工资时的月固定工资收入增资不足100元的员工,可在实施岗位薪点工资时在岗位薪点工资中增加一项工资补差,工资补差在以后本人薪点调整和薪点值时调整时逐步冲减。

第二十二条 对按公司规定办理内退或带薪离岗的员工以本人内退或带薪离岗时的连续工龄为准,按每年3元的标准增发生活补贴。

月生活补贴标准=(内退或带薪离岗时的年份-连续工龄起始年份+1)×3 第二十三条 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后,各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劳动工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单位岗位薪点统计台帐,准确掌握员工薪点数。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分配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11111111111 某集团三公司岗位薪点工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 为保证《中铁电化集团三公司岗位薪点工资实施办法》的顺利实施,强化岗位薪点工资实施后的基础管理工作,统一各项工资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岗位薪点工资的正常运行机制,特制定岗位薪点工资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为公司全部在岗正式员工。

第三条 岗位薪点工资是在员工圆满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的薪点标准。对未完成本岗位工作任务的应降低岗位薪点数。

第四条 各单位、各项目经理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现场员工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作业队、工班工费承包等灵活多样的内部分配办法,也可将岗位薪点的一部分或全部拿出同绩效工资一起进行分配。但应制订具体的考核分配办法,并经公司同意后实施。

第五条 每月15日根据上月考勤和考核情况发放本月岗位薪点工资。新录用员工,15日前到岗的,从当月1日起薪,16日后到岗的,从当月16日起薪,凭人事部门通知到财务部门领取当月工资。员工经批准退休、应征入伍、离职入学或因病、伤死亡时,其工资可发至离职(死亡)当月的最后一日;其他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当月工资按实际工作日计发,根据人事部门通知到财务结清。

第六条 岗位薪点工资按月计发,日工资按月薪除以20.92天计算,小时工资按月薪除以167.3小时计算。

第七条 薪点调整

1、岗位薪点工资实行动态管理,易岗易薪,岗变薪变。按照员工现从事岗位规定的岗级和标准执行,员工岗位调整时,调整的下月1日起执行新岗级标准,临时变动劳动岗位的员工,执行原岗级薪点标准。

3、员工学历变化时,从提供学历证明的下月1日起调整学历薪点。

上的按一年计算。

工龄薪点=(调整工龄薪点时的年份-连续工龄起始年份+1)×3

5、员工应定期进行绩效考核,依据考核结果调整员工岗位档别;少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晋升档别;符合晋升条件的部员,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正常晋升,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应降低岗位档别或级别(绩效考核办法另文公布)。

6、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后,岗位职务晋升的员工,岗位薪点不能越级晋升。岗位薪点实行逐级晋升制,自生效之日的下月1日起岗位薪点由原岗级(原档别薪点标准已达到上一岗级一档及以上标准的,以上一岗级为基准)晋升为上一个岗级的一档,以后每满一年向上晋升一个岗级,直至达到岗位职务所在的岗级的一档。

第八条 薪点值的确定方法

1、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年12月1 日前,根据单位效益和工资总额安排情况,提出本单位次年的薪点值建议,经公司研究决定后下达。

2、各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经理部成立时,由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测定的项目总工费和工资总额情况,提出项目工程的薪点值建议。经公司研究决定后下达。

3、薪点值也可根据各单位(项目经理部)提出的薪点值建议,由公司根据公司整体效益情况,确定公司薪点值。

4、息工期间(时间在六个月以内)的薪点值按各单位(项目部)薪点值的60%计算。

第九条 绩效薪点

1、各项目经理部绩效工资的支付必须同施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紧密挂钩,不能与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脱节,按绩效薪点的多少逐月平均支付,不能搞平均主义。

2、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以上人员绩效工资由各单位领导负责分配,其他人员绩效工资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分配。

3、绩效工资实行按月预支,年终结算的管理办法。承揽任务多,经济效益好、工费总额节余大的,可实行年终奖励或项目工程结束时的一次性奖励。未完成经营、施工任务和公司确定的主要经济指标时,应降低工资总额,并由未预支的绩效工资中扣除。

因工作任务开展不均衡等原因,安排员工在工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以岗位薪点为基数计算加班工资。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员工,应尽量安排员工在施工生产不紧张时轮休或在施工生产间歇期间集中休息。

实行标准工作制的员工,在工休假日加班或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由各部门及时安排补休,员工在本部门的补休,只能在本部门使用,不得对外转移介绍。

第十一条 工伤和患职业病待遇

员工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待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75号令公布的《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豫政[2003]54号《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执行。

54号《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执行。

第二十条 内部待岗的待遇

员工内部待岗期间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郑州市规定的最低生活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实施岗位薪点工资后,月岗位薪点工资较实行岗位技能工资时的月固定工资收入增资不足100元的员工,可在实施岗位薪点工资时在岗位薪点工资中增加一项工资补差,工资补差在以后本人薪点调整和薪点值时调整时逐步冲减。

第二十二条 对按公司规定办理内退或带薪离岗的员工以本人内退或带薪离岗时的连续工龄为准,按每年3元的标准增发生活补贴。

月生活补贴标准=(内退或带薪离岗时的年份-连续工龄起始年份+1)×3 第二十三条 实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后,各单位(项目经理部)要加强劳动工资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单位岗位薪点统计台帐,准确掌握员工薪点数。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项目经理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绩效工资管理考核分配办法,并报公司备案。

焦炭厂前景 公司工资制度方案篇五

为使我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到保持学校和谐稳定,维护广大教师权益,根据上级文件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德、勤、量、绩进行量化考核,然后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拟聘。

二、考核原则

1、空岗补缺的原则。2.择优聘任的原则。

3.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

具有相应职称资格的本校教职工

四、岗位名称及岗位设置

高级职称:副高五级:4个;副高六级:4个;

中级职称:中级八级:7个;中级九级:8个;

初级职称:初级十一级:7个;

工勤岗位:四级:1个

五、领导小组

组长:张新科

副组长:李克张国喜

成员:李克庆张新森马俊献张飞苗舜天

及教职工代表

六、考核范围及评分标准

依据留山镇中学四制四考方案。四制四考方案附本方案后

七、有关说明

1、考核成绩取近2年学校四制四考积分的平均分,然后按照得分高低进行拟聘,(考核成绩不够2年的,在高一级岗位不足的情况下,优先其他同志)。

2、取得现任职称已满3年可以晋升一个级别,满6年可以晋升两个级别。(依据聘任证发证日期)

3、男教师年龄已满57周岁、女教师年龄已满52周岁且仍在教 育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在同岗位内且符合基本条件的直接进相应最高等级。

4、当年晋升高一级职称的同志,在学校空岗数不足的情况下,不再参与原职称最高等级的竞争。

5.如有得分相同的以聘任时间长者优先;其次以教学成绩得分 高低优先;再次以年龄大者优先。若以上还不能区别,以工作领导小组的综合考评得分为主要依据。

6.凡在计算成绩年限内学期末统考教学成绩在同学科倒数第一达4次及以上者不得竞聘最高级。

7.凡严重违反学校有关制度,造成社会影响直接受聘最低级。

8.凡严重违反县局规定进行有偿家教和私自诱导学生征订教辅 资料以及违规收费等行为者,直接受聘最低级。

9.任期内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且对学校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直接受聘最低级。

10.凡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影响恶劣者,直接受聘最低级。

11.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不得参与高一级竞聘。

12.本细则解释权归学校考评小组。未尽事宜另做安排。留山镇中学

2011年11月

附:留山镇中学四制四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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