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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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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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防止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县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会议部署,结合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围绕全县农业安全生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着眼于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过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全面提高农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检查涵盖农产品生产领域和农业企事业单位。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中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残超标和病死猪违法销售等专项整治情况。

1、农药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药的日常监管、执法查处、培训宣传等方面内容。

2、“瘦肉精”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瘦肉精”的饲料环节、养殖环节、收购贩运环节、屠宰环节等方面内容。

3、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兽用抗菌药中的经营环节、使用环节等方面内容。

4、农资打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农资产品的市场监管、分类管理、案件处理等方面内容。

5、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茶叶的农资经营、安全生产、产品检测、质量管理等方面内容。

6、病死猪违法销售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病死猪的产地检疫、无害化处理、违法查处等方面内容。

具体评价细则详见附件。

1、组织机构

县农业局成立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下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督查小组,挂靠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组织指导和监督该领域大检查工作。

2、检查办法

检查评分包括各职能单位的自查得分和督查小组对各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评分,最终得分由督查小组根据自查得分(占总分40%)和检查评分(占总分60%)相结合计算,实行100分制,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合计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70分-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所辖地域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的直接定为不合格(详见附件)。

20xx年8月1日至9月25日。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31日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8月1日至9月20日)

各职能单位要组织人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内的归属职责进行全面大自查,并做好自查评分,形成自查

报告

于9月1日前上报到督查小组。督查小组将于9月5日至9月15日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督查检查。

(三)总结上报阶段(20xx年9月20日至9月25日)

督查小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大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后上报县农业局农业安全生产督查组,并建立长效机制。

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守住农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确保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五中***、***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农产品消费安全为目标,围绕种植养殖屠宰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规范、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堵疏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底线。

(二)主要目标

1、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标准化入户率、安全用药培训率、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率、质量安全承诺书签订率均达到100%。

2、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管控措施建立、生产档案和用药记录落实达到全覆盖。

3、违法案件线索核查率、违法案件依法处理率、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移交率达到100%。

4、全县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对不合格样品追根溯源查处率达到100%,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链条式质量安全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5、告知承诺、定期巡查、问题隐患清单、飞行检查、暗查暗访、网格化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用制度管质量的常态化监管方式。

二、整治重点

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监督生产经营者自查自纠与加强检查督促相结合,围绕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集中力量和时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果蔬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蔬菜、水果为重点,严厉打击种植过程中使用禁限用农药、不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规定的行为,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未按国家有关规定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行为。(农业股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植物保护检疫站、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

(二)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三个环节开展兽用抗菌药、兽用生物制品和兽药二维码追溯专项整治,强化兽药监督抽检,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兽用抗菌药、禁用化合物和出售兽药残留超标动物及动物产品行为,坚决遏制超剂量、超范围使用兽用抗菌药行为。(疫控中心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瘦肉精”专项整治。以常年存栏50头(200头)以上的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常年存栏200只(300只)以上肉羊养殖场(养殖小区)、牛羊、生猪屠宰企业为重点对象,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运输、屠宰过程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行为。(畜牧股牵头制定分方案,畜牧股负责组织实施养殖环节整治,动监所负责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整治、屠宰办负责组织屠宰环节整治)

(四)畜禽屠宰专项整治。严查未按规定落实生猪定点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以猪、牛、羊、鸡定点屠宰企业为重点,严查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动监所牵头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屠宰办配合)

(五)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为重点,严厉打击在养殖、收购和运输环节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无证收购运输生鲜乳和违反生鲜乳购销合同行为。(畜牧股制定分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主要措施

(一)规范种植养殖屠宰行为。一是落实种植养殖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合格证制度,健全告知承诺制度,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生产主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与生产主体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上市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两书一证”覆盖率达到100%。二是落实屠宰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畜禽入场查验登记、待宰静养、肉品品质检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车辆清洗消毒等制度。牛羊猪屠宰企业严格执行“瘦肉精”自检规定。生猪屠宰厂(点)还要全面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非洲猪瘟病毒核酸阳性样品处置要求,严禁相关生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督促屠宰企业和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完善种植养殖用药档案;指导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小农户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建立健全用药记录。四是强化科学用药。积极推进诚信生产经营,分级组织安全用药宣贯培训,实现各类生产主体全覆盖,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制度。加快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应用,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专业化服务组织为重点,培训一批科学用药技术骨干,规范农兽药的使用。

(二)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依托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强化日常监管,完善监督检查日志,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投入品使用不规范、生产档案不完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等问题;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管单位)要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人,对规模生产主体每季度至少巡查检查一次;村级协管员要对小农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二是明确检查重点。要以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重点关注品种及参数清单》(附件1)为参照,重点检查投入品采购使用记录不规范、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农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不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养殖环节使用未经批准杀虫剂等问题。三是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到位,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时限“三落实”,实行台帐管理,限期销号。各单位每月17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防控工作台账报农业农村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科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坚持“双随机”抽样,加大对“三前”环节、小农户、附具合格证产品的监督抽查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集中连片产区的重点产品开展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及时销毁问题产品,依法处理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做到依法查处率100%,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突出重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对飞行检查发现带有区域性、普遍性、行业性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及时上报。

(五)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通过各种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要紧盯不放,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及时核查率达到100%,情况属实的依法处理率达到100%,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机关及时移交率达到100%。对禁限用农兽药使用、非法添加、私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等重点问题,坚决做到“五不放过”(问题产品的来源和去向没有查清的不放过;涉嫌单位责任没有查清的不放过;问题产生原因查找不全面、不透彻的不放过;对相关责任单位查处不到位的不放过;后续整改防范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完善检打联动、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机制,推进监管、监测、执法工作“三同步”,用足用好行政处罚手段,追根溯源处罚到人,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乡镇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以及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要将国家法律法规、禁令宣传到每个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张贴发放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质清单、农业投入品使用规范等材料,督促落实农兽药禁限用规定、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制度,提高种植养殖者守法生产意识。要组织农资科学选购和安全用药指导培训,提高生产主体辨真识假能力,普及绿色种养技术。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1年1月)。根据任务分工,1月下旬,农安股负责制定专项整治总体方案;五大专项整治牵头单位负责制定专项整治分方案,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2月至11月中旬)。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方案,组织力量,围绕专项整治五大重点行动,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打出一套风险排查、监督抽查、执法检查的整治“组合拳”,着力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和行业“潜规则”。

(三)调研指导阶段(2021年5月、9月)。将整治行动措施落到实处,根据市局督导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1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及时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好经验、好做法总结提炼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有效监管模式,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五、整治分工

(一)局农产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方案制定、风险监测、风险会商、信息汇总、宣传及综合协调工作;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屠宰办分别负责果蔬产品、兽用抗菌药、畜禽屠宰、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分方案的制定印发并组织实施;“瘦肉精”整治方案由畜牧股牵头制定印发,畜牧股组织实施养殖环节“瘦肉精”整治,动监所组织实施收购、运输环节“瘦肉精”整治,屠宰办组织实施屠宰环节“瘦肉精”整治;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农产品监督抽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处组织协调工作。如上级农业农村部门2021年专项整治方案有新要求,再及时进行调整。

(二)县农业农村局各相关单位负责在县域内具体实施,针对不同的监管对象和监管内容,突出整治重点,分工包片,将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县乡两级在对监管对象进行检查时,要利用移动终端开展工作,并将监管信息及时上传至省平台,实现监管工作实时化、痕迹化管理,要及时汇总现场检查情况,建立现场检查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限期整改。

(三)在养殖环节发现所谓“非药品”“动保产品”等属于兽药但未经审查批准的,应依法按照假兽药查处。对不属于兽药的“非药品”“动保产品”等物质存在安全隐患的,主管部门跟进开展监督抽查,涉嫌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及其他化合物行为的,由执法机构予以查处。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动协调,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要加大经费投入,强化条件保障,把整治行动作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予以推进,切实落实监管责任。要强化“发现问题是能力、查处问题是业绩”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查处解决。2021年农业农村局将把领导重视程度、监管任务完成程度、发现问题情况、信息报送等纳入考核。监管人员在遵守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规定,按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二)加强协调配合。农业农村局加强与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办案协作机制。局属各单位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强化监管预警,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种植业、植保防疫、疫控中心、畜牧业等业务主管机构要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用药的培训指导,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

(三)做好信息报送。专项整治期间实行信息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局属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1、2021年2月上旬,农安股印发全县专项整治总方案,农业股、疫控中心、畜牧股、动监所印发全县专项整治分方案,并送农安股和市局对口科室备案。

2、局内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通过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报送截至目前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附件2)、问题发现查处台帐(只报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不含农资,附件3)、监督抽查不合格样品统计表(只报送农产品,不含农资,附件4),大案要案(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报送详细案情。

3、各乡镇、局内各单位,每月22日前报送当月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特别是重大活动开展情况、亮点工作等;11月24日前报送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整体情况、成效与亮点、主要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等)。

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三

(一) 全面部署,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机构

加强农业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重要的履职方式,我局向来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列为重大民生工程。202-年初,局领导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多次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班子会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强化组织机构的建设,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属二层机构检测中心、执法大队、植保植检站、种子管理站、信息股等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产品检测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管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2.制定应急预案

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24号 关于印发《xx县20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建立健全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增强应对突发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的应对处理能力。

3.安排各节假日值班表

在元旦、春节、国庆等各个重大节假日,安排各相关站人员进行值班,密切注意全县农产品生产地的生产情况,注重对各个种植基地的水果、蔬菜采摘上市前的检测工作,保障全县农产品上市前的安全。畅通信息,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门报告存在的异常情况。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队伍建设

目前,我县种植业方面农产品检测机构由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组成。xx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现有编制3个,到位人员3人,主要工作职责是承担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给我县的农产品监督检测任务,并对全县农产品质量进行定期检测。全县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共有14个,人员由各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1名工作人员兼任,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性检测工作。当前14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联网建设工作已经完成并能正常上传数据。

(三)开展农产品检测,控制农产品质量

按时完成例行监测工作任务,截止目前县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共抽检果蔬样品1987个,合格1987个,合格率100%;14个乡镇共完成风险监测果蔬样品10080个,合格10076个,合格率99.96%;全县总计完成检测样品12067个,合格12063个,不合格4个,合格率为99.97%,提前完成了自治区农业厅下达的全年检测任务。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及县人民政府指示和要求,结合全县实际,为了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取得实效,202-年6月1日,我局制定并下发了田农发[202-]36号关于印发《202-年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具体措施、工作目标、时间安排及保障措施。

(一)加强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

据统计截至今日种子市场监管共出动执法人员192人次,车辆36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83家,完成市农业局下达水稻品种质量监督抽样5个,经送检5个样品全部合格;纠正种子经营活动中的违规行为23起;有效地维护了xx县种子市场秩序。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农业局文件百农办发[202-]11号《百色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2-年百色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们切实加强对辖区农药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农药产品集散地、农药仓储单位及分布于各乡(镇)的农药经营门店的日常监督管理,共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农药市场进行全面检查26次,检查了农药品种265个,代表数量70多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经营高毒、高残留和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违禁农药产品违法行为;其次是检查经营的农药产品是否存在假冒或无登记证;以及非法添加(或搭售)隐性农药成分等违法行为,整个活动共纠正违规销售除草剂原药、原粉等行为19起;完成农药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5个,经送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检测,有1个样品检验结论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法立案查处经营劣质农药案件1起,没收违法农药4.95公斤,没收违法所得700元,罚款2000元。

(三)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年肥料市场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总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肥料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整治重点:检查上市肥料是否属于假证、冒证、套证产品;肥料登记证或临时登记证是否过期、续展;包装袋、标签所标注内容是否与肥料登记证相符,整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81人次,车辆21台次,检查本辖区内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72家,纠正违规销售未标注肥料产品名称等行为13起,完成肥料市场领域质量监督抽样送检6个,经送检6个样品全部合格。

为了引导农民群众理性购买、科学使用农资产品,深化农资监管服务,提升农民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积极营造绿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扎实推进“农业质量年”活动,5月14至18日,xx县农业局分别在潞城、旧州、八渡三个乡镇开展了以“放心农资进万村千乡,质量兴农保消费安全”为主题的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农资安全使用规定,加强服务指导,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指导农民辨识假冒伪劣农资与依法维权知识,增强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咨询活动共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份,展示真假对比农资产品31个,展销农资产品0.3万公斤,展销农资产品金额0.85万元,深受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活动中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在旧州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的当日邀约xx县广播文体局记者作跟踪报道,当天在xx台上播报。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报道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抓好执法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各级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序开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在派员参加厅、市里举办的各种培训班的同时,202-年还独自举办乡、镇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员培训班四期,参加培训人数148人次,使我县的检测工作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1、监管力量薄弱,机制不健全

我县尚未设立县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站)与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安监科对接,暂时由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兼职,属于无编无人状态,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乡(镇)一级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体系还不健全,同样是无人无编,临时由农业技术推广站兼任,亟待落实编制配、备专业检测技术人员。

2、源头监管较为薄弱

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功能弱化,队伍不稳,严重老龄化,标准化生产技术未能顺应推广、普及,当前农民停留于传统的种养方法,生产过程中缺乏检测的主动性,检测的广度、密度还不完全符合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性不强。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深入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学习宣传,通过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领导者的责任意识、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费者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2、加强农资生产、经营诚信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继续抓好种子市场检查,规范市场秩序;继续加强我县农药市场监管,维护农业生产安全;继续抓好化肥质量抽检,打击假冒伪劣。

3、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突出全程监管,整合现有资源,强化县、乡两级农业机构职能,安排必要的编制和人员,确保有专人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初级检测手段,加快形成职能齐全、覆盖全面、运行高效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二是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农业标准化种植实用技术,普及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知识,着力解决错用、乱用、滥用农药化肥的问题。三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四

各村(社区)、各部门: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行农业行政管理体制为基本框架,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效实施为基本目标,转变工作职能,强化资源整合,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促进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数量与质量、安全与效益的有机统一和整体提升。

(二)主要目标: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建立从田头到市场的过程监管制度,确保基地蔬菜不合格的不出村、不出街道,重点农产品市场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残留超标的现象得到有效控制,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稳定。

(一)强化源头农业投入品动态监管

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见附件一)要在市执法大队和街道农资协管员的支持下,对辖区农资供应企业进行监管,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坚决杜绝剧毒、高毒等农药在蔬菜等农产品上施用。发现违法违规经营现象积极劝阻,并及时向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汇报。

(二)强化基地生产过程动态监管

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对辖区重点农产品基地情况要熟悉,要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协助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对基地的生产台帐进行查验,要强化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推进产品标识上市。对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农产品坚决不允许上市。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各村(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对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按照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的要求,定期或不定期对基地农产品进行送检。经检测,符合上市要求的农产品,放行上市;不符合上市要求的农产品,不予上市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保障

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农业法》的相关规定,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实施岗位补贴,其补贴资金纳入街道财政年度预算。补贴标准原则上每人每月100元,具体补贴数额根据考核等次百分比确定。

各村(社区)对本辖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总责,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所负责统筹协调。街道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加强对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公室设在农产品质量监管所。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纳入街道办事处对村(社区)目标管理考核,街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按照《如城街道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量化考核表》(见附件二)负责村级协管员的考核工作,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

产品拍照拍摄 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篇五

1、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监管

360份;三是联合执法队检查蔬菜生产专业合作社的生产档案,查投入品使用情况,全年共检查蔬菜、水果专业合作社15个(次),为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充分利用打假日、安全生产月、各区域赶集习惯等各种宣传时机在人流量大的市场、街口附近以流动播音宣传、发放印刷资料等形式,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大力宣传引导,进一步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涉农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对假劣农业投入品带来的质量安全隐患及其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人民群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了专项整治活动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共2000份,让广大消费者了解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消费观念。

为保证全县人民蔬菜、水果消费安全,一是以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蔬菜、水果生产者的无公害生产技术指导,主要就限、禁农药宣传和农药安全使用、病虫综合防治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全年开展集中培训两期次,受训人员55人次,结合抽检进行无公害生产技术现场指导14场次,接收指导人员达82人次;二是以主要果蔬产品为重点,对**县城及田坝镇的三个大型水果蔬菜农贸市、新市坝镇、田坝镇、前进乡、两河乡、坪坝乡、海棠镇等主要蔬菜生产基地和蔬菜专业合作社季节性大量上市的蔬菜、水果等进行产地检测,全年抽检样品327个(其中:基地检测抽样177个,市场抽检样品148个),检测合格率为100%,报送安全信息12期,简报12期。

4、积极开展品牌建设工作

(1)、加大我县农产品品牌建设宣传力度。组织全县30个养殖合作社的负责人参会,强调了农产品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并动员各专合社积极打造农产品品牌。

(2)、强化品牌宣传。把宣传作为品牌提升行动的重要抓手,依托县乡镇、学校、超市等单位食品安全采购负责人培训会,宣传推荐我县获得“三品一标的”黑苦荞产品、梨、大白芸豆、结球甘蓝等农产品进超市、进学校、进机关、进食堂。

(3)、加强品牌保护。积极配合省、州完善品牌认证登记保护、产品防伪标识使用和证后监管,联合执法大队、各乡镇开展我县“黑苦荞”地标、及无公害标识使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切实保护品牌农产品形象。

5、加强三品一标的申报与管理工作

(1)联合执法队对**县财茂蔬菜专业合作社、**利民果蔬专业合作社等获得“三品一标”的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投入品使用记录、田间生产记录,看是否严格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和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并让生产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承诺书。

(2)、对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进行抽检,全年“三品一标”农产品18个次(其中:梨子6个、结球甘蓝12个)。

(3)、开展复查换证工作。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最新规定,对照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品)认证现场检查评定要求,对**县坪坝乡财茂蔬菜专业合作社进行无公害结球甘蓝产地环境检查,完成了**县财茂蔬菜专业合作社“结球甘蓝”无公害农产品复查换证工作。

6、完成的其他工作

(1)根据省、州要求,全面完成了**县县、乡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情况调查及汇总上报。

(2)认真开展扶贫工作

按照农牧局统一安排,深入到白坤、中普、阿渣尔吉等村开展精准技术扶贫工作,协助村里做好产业发展规划,做好农事季节生产指导,大力推广马铃薯、南苍术、花椒、等新品种,为贫困农户脱贫致富贡献了力量。

1、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审计工作缓慢,项目整体验收受到影响。

2、人员少且严重缺专业人员,项目验收后,无法完成实验室双认证工作,无法发挥项目建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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