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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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7 01:18:13     小编:BW笔侠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实现“数字晋城”为总目标,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和决策分析等方面,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为政府提供相关决策的实时数据,进一步提升我区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需求导向,便民惠民。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突出为民、便民、利民、惠民的基本要求,重点从社区居民“急难愁盼”的事情入手,通过提升平台功能,打造便捷、安全的社区。

(二)整合资源,信息共享。最大限度整合市、区、镇(街道)、社区各级各部门的社区服务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效率,实现各类服务信息共享和有效对接。

(三)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发挥政府在智慧社区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社会合作,探索互利共赢的建设和运营模式。

以我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为契机,依托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围绕基层党建、社区治理、居民服务、物业管理等方面,面向群众提供党员活动、数字驾驶舱、疫情防控、宣传公告、民情沟通、生活服务、安防监控、事件处置等多样化的数字化服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开发的“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先期在我区西街街道前书院社区,开发区街道东圣社区、东谢匠社区,钟家庄街道凤庆社区、晓庄社区进行了试点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为巩固拓展智慧社区的建设成果,经研究,决定从20xx年12月起,在我区所有社区全面开展“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工作,力争用6个月的时间,完成覆盖我区80%以上的社区,再利用6个月的时间对平台进行完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价值,切实提升我区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

(一)全面完成社区数据录入

通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加速采集整合社区各类基础信息。全面完成基础数据录入。具体如下:一是由各社区梳理相关信息台账,编制数据资源目录,将人口、房屋、车辆、设施、机构等数据录入或导入平台,形成社区全息档案,不断挖掘数据价值,更好的应用于社区治理和社区服务中;二是要基于智慧社区平台全面集成社区安防监控、门禁道闸、电梯、环境监测等各类智能设施,对社区基础设施进行智能感知与数据采集,为各类应用场景提供有效支撑;三是由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利用智慧社区平台与社区建立良好的数据互通机制,切实减轻社区的数据采集压力。

(二)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模块

在市大数据应用局的技术指导下,各社区依托服务平台的功能模块将疫情防控、网格管理、开办证明、民情沟通、通知宣传、平安管理、事件处置等常态化工作从线下搬到线上,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提升基层履职效能。要充分利用平台加强党员和党组织的数字化管理,开展志愿活动各类党建活动,不断增强基层治理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工作优势。要发动群众力量,借助随手拍、民情反馈、电子投票等手段,开展群防群治,提升社区自治水平,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区治理命运共同体。要推进各小区物业单位使用电子巡更等系统,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

(三)提高居民对平台的利用率

各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借助物业、社区工作者、网格员、楼栋长、社区志愿者等力量,通过张贴海报、线下活动、新媒体推广等方式,积极引导、激励社区居民注册使用平台。围绕社区居民生活需求,规范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各单位在平台上进行信息发布、业务咨询、事项公开等工作,围绕老百姓“吃、住、行、娱、购”等方面的需求,提供家政、配送、教育、医疗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一)动员培训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召开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统一思想认识,全面吹响智慧社区建设的“集结号”。各镇(街道)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对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专业性、针对性、实操性专题培训,明确细化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

(二)推广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分批次为每个社区开通管理员账号,并对社区数据进行梳理和接入,集成具备接入条件社区的安防监控视频进行统一管理。1-2月份完成17个社区的部署推广、3-4月份完成33个社区的推广、5-6月份完成34个社区的推广,各镇(街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3个批次的社区名单。由市大数据应用局每月安排固定时间对社区进行回访,跟踪社区的使用情况。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每个季度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会议,总结推广过程中的经验,挖掘新需求,持续完善功能,深化应用维度,通过场景的不断叠加,形成社区治理、服务、运营三位一体的智能化社区新模式。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民政局牵头抓总,各镇(街道)具体负责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各部门密切配合,各负其责,保障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在我区城市社区全面推广,取得成效。

(二)强化工作落实。在平台推广过程中,区民政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召开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协调会议,建立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工作例会制度,分析研究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推广利用情况。

(三)营造推广氛围。各镇(街道)要加强对全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鼓励支持探索创新特色功能。组织协调各级主流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全流程开展宣传,宣传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推广建设的典型经验,全面展示我区智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开展情况和成效。

(四)严格安全管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社区居民、各级平台操作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强化各类数据资源的安全管理和防护,在确保社区信息资源的开放性和互通共享的同时,保障数据和系统安全,防止居民个人信息和社区治理信息泄露,有效维护居民群众合法权益。

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立足社区实际,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以创安活动为抓手,以混乱地区整治为重点,以动员全社区广大群众自觉参与治安综合治理为基础,以抓好各项制度落实为关键,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2、积极做好本村稳定工作,无集访和越级上访;

3、深入开展平安村、平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平安文明家庭达90%;

5、进一步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无民转刑案件发生;

7、积极做好消费维权的宣传工作。

以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前提,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

一、是建立重点上访人员长效管理工作,对于习惯性上访人员,除了时刻关注他们的动向外,更要主动关心他们的生活,对特别困难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让他们时时感觉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没有忘记他们,从而让他们在思想上得到安慰,从生活上得到一定实惠;另一方面,要加强与他们之间的联系,不定期地组织他们中的关键人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掌握动态,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要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继续坚持每周一排查制度,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及时做好解决本村各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力求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疑难问题不出镇。

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处置事件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事件,快速出击处置,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切实防止和避免因处置不当而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四、是继续坚持不懈地做好“两劳”回归人员教育转化和社会闲散青年、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时刻关心和帮助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确保他们不再重新犯罪,全力维护全村的社会政治稳定。

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模式,健全服务网络,激活社区资源,强化服务功能,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和加强社区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xx〕2号)文件精神,建立快速有效的社区网格化管理机制,现结合乐安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通过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机制,整合社区管理资源,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新模式,实行扁平化、精细化、高效化、全覆盖的社区管理和服务,使社区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更重要作用。

以县城市社区为依托,以单元网格为载体,以网格化管理为举措,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整合各种管理资源进社区、进网格,服务重心下移,细化管理内容,规范管理行为,落实绩效考核,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调运转、责任落实、反应快速”的新机制,做到社区信息底数清、服务管理零距离、群众办事便捷快,全面建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使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满意度明显提升。

(一)全面覆盖原则。社区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应遵循全面覆盖的原则,确保县城市社区管理区域无盲点、管理对象不遗漏、服务内容多元化、事务办理零距离。

(二)管理数字化原则。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便利化、数字化。网格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能,及时发现、收集和反馈网格内各类新增和变动情况,建立以人口信息为重心、物业信息为基础、事务信息为重点的网格化管理综合信息数字平台,做到网格化管理要素掌握全面、及时,信息处理高效、准确。

(三)一岗多责原则。各网格责任单位要选派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网格员,按照一岗多责的原则履行社区网格综合管理员职能,切实当好社区管理网格信息采集员、社区事务协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社情民意联络员、法律政策宣传员、文明新风倡导员。

(四)群众自治原则。社区网格化管理要推行群众自治,充分发挥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自我引导的作用,居民小组长的配备原则上要实现居民化、本地化,使网格管理真正融入社区事务、走进群众心中。

(一)划分网格条块区域。根据“完整性、便利性、均衡性、差异性”的原则,按照“划小社区、划多阵地、划短距离、划清底数、划全功能、划明责任、划活资源、划实考核”的要求,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结合人口状况、地理位置、楼院布局、便于服务等因素将城市社区科学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区域的范围、大小由各社区结合实际确定,并绘制网格地图。

(二)建立网格组织体系。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资源共享、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网格化管理服务机制,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牵头,各社区居委会配合,做好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管理、统一督促、统一考核等工作。推动将党支部(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原则上1个二级网格设立1个党支部(党小组)。

(三)明确网格服务队伍。以“小区+零散路巷”为网格单元,实行以单位为整体包干网格单位,构建“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社区党委书记(一级网格长)+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四级管理机制,网格服务人员由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派出所民警、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等人员组成,招募一批居民小组长充实网格员队伍,建立“社区党委第一书记+社区党委书记+网格党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三级网格长+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协会人员、居民小组长、楼(栋)长”等人员组成的多元化网格队伍体系。

(一)总网格长。由县党政班子成员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担任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兼任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二)副总网格长。由县人大、政协副职担任10个片区副总网格长,协助总网格长统筹协调社区全面工作。

(三)一级网格长。一级网格长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协助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协调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社区所有网格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社区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网格员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

(四)二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兼任二级网格长,并报县城市社区管委会备案,原则上1年内不得调整。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为本单位所包网格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工作安排,配合社区党委书记开展各项工作,对三级网格长和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进行管理,做好本网格所辖党员的管理服务。

(五)三级网格长。由网格责任单位根据实际设置网格小组(即三级网格),选派责任心强的干部(曾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职级干部优先)担任三级网格长,具体负责对本级网格小组内兼职网格员的任务指派、综合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

(六)网格责任单位。网格责任单位负责总网格长分派的网格化管理工作,统筹二级网格长、三级网格长和兼职网格员的选派,做到“社区吹哨,部门报到”。兼职网格员出现空缺时,责任单位做好人员调整补齐,保证人员正常履职,对所负责网格反映的问题和情况及时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及时交由社区党委书记汇总并上报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部署督促本单位人员履行好社区网格长、兼职网格员职责,定期听取履职情况汇报,及时收集和推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关问题妥善解决。

(七)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社区按每万人配备18名社区工作者的要求,整合现有社区干部和专职网格员两支队伍,把在疫情防控、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协管、治安防范协管、安全隐患排查、矛盾纠纷化解、城市治理协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专职网格员,通过法定程序纳入社区干部队伍,由城市社区管委会统一管理。各社区除正职干部外,其余社区干部实行轮流“坐岗”制,下沉网格包片,承担专职网格员职责,并担任本社区网格联络员,负责联系1-2个网格,具体做好所联系网格的上传下达和居民小组长管理,处理本网格社区日常工作事务,协助网格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开展工作。

(八)兼职网格员。兼职网格员由网格责任单位指派,协助三级网格长对所包户数居民的信息收集、政策宣传、矛盾纠纷调解、平安社区创建、帮助协调解决群众诉求等服务群众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管理。

1.收集掌握信息。居民小组长要持有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各类涉及治安稳定、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动态信息,及时反馈至社区。

2.加强人口管理。居民小组长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账,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等,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每月需对辖区内人口底数摸排更新并反馈至社区。

3.开展群防群治。协助开展好群防群治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和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网格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协助落实医疗卫生、疫情防控、劳动保障、文化体育教育、弱势群体救助、双拥工作等各项服务工作;协助组织网格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十)老党员、志愿者及义工等民间公益性人员。承担县网格化管理的补充力量,有效发挥各自作用。

明确社区党组织“示范引领、组织协调、服务群众”三项职责。网格员要着装得体、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必须佩戴胸牌或工作证,入户走访中要向居民出示具有身份识别的工作证件。

(一)实行网格化工作例会制度。社区党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例会,网格责任单位参加例会,网格党支部(党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开展工作交流,对收集的社情民意进行梳理,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方法,落实责任人员,限期办结。

(二)实行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社区联席会议,会议由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主持,听取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社区中的重大事项,研究处理居民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三)实行社区结对共建制度。按照“就近就便、相对均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组织联合实践或学习研讨、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对共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建协议,提供经费资助、解决实际困难、为社区办实事等共建事项。

(四)实行网格管理服务公示制度。在社区各网格公益服务场所、居民聚集场所、小区楼栋等醒目位置悬挂网格示意图,标明网格责任单位、网格员责任区,公布网格员照片、姓名、联系电话、服务内容、管理职责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行网格员入户走访制度。兼职网格员联系居民户数由网格责任单位进行分配及调整,并报社区备案,社区统一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社区干部(专职网格员)、网格长要定期走访网格内居民,重点走访困难群众、独居老人、残疾家庭、留守儿童和流动人口,每月至少到负责的网格巡查一次,确保及时掌握情况,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并做到每季度走访一遍重点户和困难户,一年至少走访一遍全体住户,掌握民情,服务居民。居民小组长和兼职网格员每月要走访一次所联系的居民,了解民情、收集民意,及时汇报重点人群生活动态。

(六)实行工作日志制度。包片社区工作者应填写工作日志,准确记录走访、服务、巡查等情况。工作日志和每周、每月工作情况,须经社区党委书记审核确认,并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七)实行网络员ab岗制度。兼职网格员两两搭档为一组,互为ab岗,确保网格内服务管理工作的延续。

(八)实行网格员线上服务制度。按照“一网格一微信群”模式建立由网格员管理的网格微信群,推动网格内居民、企业、商户、机关等至少“一户一代表”进群,及时发布信息,收集群众诉求。

(九)实行网格员监督评议制度。由社区选择5名左右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人士作为监督评议员,对网格员各项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每年对网格长和网格员进行一次评议,评议结果报送给社区党委第一书记(总网格长),并纳入对他们的考核。

(十)实行网格员表彰奖励机制。由网格责任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星级网格员”“最美网格员”等先进典型评选活动。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4月-5月)。县城区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对管理区域内网格重新划分,按照“300-500户划分大网格、100-150户划分小网格”的原则划分若干网格和居民小组。县委组织部确定参与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县直网格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按要求确定参与网格化管理网格人员和数量。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划分的网格,划定网格责任单位,择优选聘居民小组长,实现网格化管理全覆盖。

(二)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6月-7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县直责任单位全面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所划分的网格实际情况,将本单位网格人员划分若干网格小组,按照人数(户数)规模相当的原则细分网格员联络居民数量,加强网格长和网格员管理,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实际、便于实施管理、满足群众需求的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做成特色、形成品牌。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11月)。县委组织部、县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对各社区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发现和解决社区网格化管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网格设置、人员配置、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等方面的问题,对验收和评估中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层面成立由县委书记吴宜文同志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艾志峰同志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副书记艾恒知同志任常务副组长,10个社区党委第一书记为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住房保障中心、县人社局以及县城市社区党工委为成员单位的县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市社区党工委。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网格责任单位要明确网格人员和工作职责,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稳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网格化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在社区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楼栋张贴宣传资料,解释说明社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在社区悬挂网格示意图,要标明责任区位置、道路、建筑等。同时,要在楼栋、单元等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方式、工作内容和服务管理职责等信息,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注重学习培训。要分层次、分类别持续不断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网格责任人的素质和能力,有计划地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专题培训。网格责任人要加强相关政策、知识和技能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完成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任务。

(四)做好工作衔接。网格责任人要尽快适应新要求、熟悉新业务,逐步过渡到“一岗多责”。要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网格工作的关系,在履行好网格工作职责的同时,要服从社区的调度,与有关单位通力配合、密切协作。同时,各社区要注重处理好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与抓好社区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要把社区日常工作融合到社区网格化管理中去,切实保持社区工作的平稳过渡和有效衔接。

(五)严格考核奖惩。建立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等共同参与的考评机制,按照简便科学、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定期对网格员进行考核。网格员考核分为季度和年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具体实施,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网格员考核结果与网格单位执行力考核及个人年度考核挂钩。

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全面强化社区党委的领导力和组织力,构建党委统筹、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区治理体系,提升我街道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重要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作用,通过明确社区“六定”(定位、定责、定员、定岗、定费、定薪),构建完善“一核五化”治理模式,进一步整合社区资源、理顺体制机制、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最大限度发挥社区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社区党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西部中心、智造重镇、魅力蚝乡”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充分发挥社区党委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以深化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水平提升,以基层治理成效检验基层党建成果,始终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群众。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坐标,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三)坚持大开放大融合,统筹推进。建立多层次的区域化党建平台和组织网络,注重系统谋划、统筹协调,强化互联互动、共建共享,推进全街道范围内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共谋区域发展、共抓基层党建、共育先进文化、共助人才成长、共同服务群众、共建共享家园。

(四)坚持创新发展,破解难题。围绕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顺应社区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创新上下功夫,巩固和深化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成果,切实解决社区治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五)坚持重心下移,做实基层。进一步发挥街道、社区在基层党建与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明确职能定位、理顺条块关系、优化组织架构、加强综合保障,使基层有资源有条件有能力更好地服务群众,落实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社区党委领导核心

1.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严格落实市委关于推进城市基层党建“标准+”系列文件精神,明确社区党委领导核心地位,打造“一核多元”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社区党委是街道党工委领导下的基层委员会,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负责领导本社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十九大精神列为“三会一课”的必学内容和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充分发挥新时代讲习所(社区党校)作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讲思想习理论、讲党史习初心、讲宪法习法治、讲民生习服务、讲政策习发展、讲传承习文化等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讲习活动,推进十九大精神在xxx落地生根。

2.健全社区党委运行机制。研究保障社区党委充分行使社区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的具体措施,落实《中共深圳市宝安区社区党委“四项权力”实施细则》,健全社区“四议两公开”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社区党委在社区各项事务中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社区党委对基层治理的政治引领、组织引领。落实兼职副书记参与社区党委分工,股份公司董事长负责社区集体经济发展、股份合作公司自有物业等管理工作。根据区的统一安排,分批从区、街道选派优秀年轻干部担任社区党委第一书记(副书记)。

3.强化对集体经济的领导监督。以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为契机,加强股份合作公司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中的作用,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换届工作顺利完成;社区党委领导、支持和监督公司的发展,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任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同意,公司重大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决策前须经社区党委研究审议;支持社区党委书记兼任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候选人建议为中共党员。

明确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监督事项。进一步规范社区党委对集体经济的监督范围、程序方法和纪律要求,确保社区党委对股份合作公司的领导、支持和监督。

严肃社区党委对社区集体经济的监督责任。对股份合作公司未按要求报社区党委审核把关、或社区党委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街道各职能部门把关不严,造成社区党委不能有效行使“四项权力”的,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实行社区财务管理党委书记负责制。发挥社区党委主动性,增强社区党委对经费的使用权。凡是上级下拨到社区的各类服务群众经费,由社区党委牵头组织实施,统筹使用。社区财务管理实行党委书记负责制,社区党委书记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应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二)机构人员“标准化”

5.落实社区工作清单。严格落实社区党委、工作站、居委会工作事项清单,凡未列入清单的事项,需区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有明确规定的方可下放至社区,并实行“费随事转”。进一步清理、归并对社区的各类考核、评比、检查,制定目录严格管理,为社区“减负”。各相关科办对照社区工作清单,梳理、制定工作流程,并开展业务培训会。

6.合理设置社区工作架构。按照统筹、管理、服务、联动四大职能,将社区工作架构设置为“一办两平台”。一是综合办,负责社区内部运作和监督工作;二是党群联系服务平台,负责区域化党建、群众联系服务、综合窗口管理等工作,推动社区共建共治共享。三是综治平台(综治中心),负责智慧管控、应急值守、平安法治、安全生产、综合巡查整治等工作,维护社区平安秩序。按照区指导要求,修订社区党委(工作站)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办法,指导社区科学设置功能组别。

7.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待遇体系。落实《宝安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做好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设置,分为负责人、主办、辅助三类,建立分类分档岗位管理体系。按区统一部署,做好人员过渡和聘用工作。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薪酬待遇,在市区指导下,逐步完善街道社区专职工作者薪酬福利方案,建立健全动态增长机制。坚持“能者多得、奖勤罚懒”原则,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绩效考核办法,鼓励减员增效,切实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效率和能力。

8.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培训。制定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计划,分岗位、分批次开展人员培训。抓好新入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开展政治理论、依法行政、行为规范等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依托“头雁论坛”、“蚝乡讲堂”、“展翅行动”等品牌培训项目,全面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切实提高社区工作者履行职责、服务群众、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9.推动“1+1+6”队伍力量下沉。综合巡查、社区综合整治、安监3支队伍由街道具体调配下沉,与社区工作人员“搭班干活、捆绑作业”。社区治安消防队伍由区公安分局统筹下沉社区,负责社区内出租屋、“三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小型消防站值守、扑灭初期火灾和公共区域内的治安巡逻防范工作。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等4支区专业队伍由区主管部门统筹调配下沉,安排人员对接一个或多个社区,并在相关社区挂牌公示、接受监督,除承担本部门工作职责外,还要响应社区诉求,结合职能会同社区开展联合整治。

10.理顺下沉人员管理体制。下沉人员日常管理由主管单位和社区共同负责,其行政、人事、工资关系保持不变,组织关系原则上转到社区党委。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日常管理以社区党委为主,综合巡查、安监队伍日常管理以街道为主,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日常管理以区主管部门为主。

11.完善下沉人员考核激励机制。赋予社区党委一定的考核权限,下沉人员年度考核由各主管部门、社区党委共同行使。其中,社区综合整治、治安消防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70%;综合巡查、安监、环水、交通、交警、市场监管队伍,社区党委考核比重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选拔使用、发放绩效和奖励工资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公示前应报区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2.提升下沉人员工作效能。各科办要加大对下沉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实行持证上岗,有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授予执法资格,定期对人员到岗到位、专业能力、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确保队伍专业素质。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工作不到位、专业水平不足或连续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社区党委可对下沉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要求主管部门调整下沉人员。下沉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管部门应承担连带责任。街道相关科办应结合工作实际和社区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下沉人数、时间路径、工作职责、管理分工、绩效分配、监督考核、一票否决等事项,上报街道党工委,再按要求上报区网格化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审批,同时送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局备案。

(三)网格治理“精细化”

13.优化网格划分。按照“规模适度、动态调整”的原则,按区网格办的要求,适时调整基础网格,以适应工作需要。以社区为单位划定警格、安格、交格、环水格、市监格、洁格等专业网格,并根据网格调整情况对人员配置、系统设置等同步调整。根据区公安分局优化布点的要求,做到“一社区至少一个警务室”。鼓励各社区在网格划分的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责任制。

14.优化巡、拨、办、督机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综合巡查事项、定点巡查事项进行优化。根据实有事件的发生规律和季节变化,对巡查频次进行优化。按照“谁上报、谁核查”对系统推送已整治的事件进行核查,对于网格员核查不通过的事件退回整治,核查超过三次仍达不到结案标准的,纳入整治单位绩效考核,限期督办。

15.推行微小事件简易程序。根据区网格办制定的《网格员督办微小事件清单》,由网格员对微小事件当场办理或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由综合整治队强力整治。对于危险程度高、事态紧急的事件网格员以快采快报形式报告相关部门处置。加强巡查和整治队伍的配合,巡查中队向整治中队派驻联络员提高采办信息流转效率,定期采取针对性的联合整治行动,集中解决一批突出问题。

16.建设社区综治平台。根据上级要求,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群众接待、矛盾纠纷调处、心理咨询等功能区域,场所建设面积控制在300—500平方米。建设社区微型管控平台。将社区综治中心、应急值班室、视频研判室、微型消防站调度室、巡查整治事件处理室等进行功能整合,高标准建设社区微型管控指挥中心,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深化推进“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一社区一心理咨询师”、“一社区一名以上禁毒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强化法律咨询、矛盾纠纷调处力度。

17.建设实有人口动态管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将社区内实有事件、实有人口等网格基础信息进行集成、分析,加强与党建、公安、教育、民政、人社、消防等部门的业务信息融合,充分挖掘数据间的关联性及规律性,分别以区、街道、社区为单位直观呈现,促进网格基础信息在推进基层党建、基本公共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有效应用。

18.建设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推进公安、城管、教育、环水等行业视频资源联网,实现视频资源各部门各层级共享。建立视频研判队伍,对视频信息进行深度挖掘应用,提升预测预警预防能力。

19.建设社区网格化智慧消防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加快网格化智慧消防信息系统的深化建设,明确社区内的工厂企业、重点单位场所主体责任,监管对象信息在地图上标注,与网格责任人捆绑,并将各类单位及场所按重要程度分等级监管,实现对消防形势的实时管控。加强社区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加强股份合作公司义务消防队的管理和培训。

20.建设城中村出租屋视频门禁系统。根据区统一要求,在街道、派出所、社区建设视频门禁系统监控中心,在符合建设条件的城中村出租屋安装视频门禁设备,将视频门禁数据接入省、市、区三级大数据共享平台,为治安工作的分析、研判、预警提供大数据支持。

(四)主体责任“规范化”

21.明确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角色定位。股份合作公司应在自主发展经济、努力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同时,严格按照社会公共区域治理标准,做好集体自有物业管理区域和属于股份合作公司“围合式小区”的内部治理工作,履行好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工作责任,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责任不放松。有条件的股份合作公司利用自身企业资源,支持和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强化社区协同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多元共治局面。

22.落实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制定工厂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清扫保洁企业、出租屋业主、楼栋长、承租户以及各类经营商户在治安、消防、安全、城管等方面的责任清单,并多渠道公告公示,明确社会主体的主体责任。优化购买社区清扫保洁服务管理考核机制。按照区住建局的要求,对辖区商品房住宅小区开展星级评定、每季评比等工作,对辖区“村改居”小区开展“以奖代补”考核工作,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通报,进一步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对物业小区的检查、考核、通报、监督,将各类主体的履责情况在社区内通报公示,并录入宝安区诚信系统。定期评选表彰一批履行主体责任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并给予一定奖励。

推行“红色”物业管理,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党组织,实施“党建进物管,物管进社区”,积极探索社区党委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双向任职”,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公司在小区内的各项监管职责,实现“多元”治理。

23.加强“楼栋长”队伍建设搭建履责平台。督促出租屋业主、工业区经营者配备专职楼栋长;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在商品房楼栋组建兼职楼栋长,协助做好人员管理和安全隐患巡查工作。强化楼栋长制度,建立楼栋长协会,制定楼栋长奖惩及行为规范,将安全监管落实到最基层。

24.对不履责的受益主体严格依法查处。推动条块专业执法力量下沉社区,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执法体系。公安、安监、市监、环水、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对拒不履行主体责任的,按照各自职能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重点案例进行广泛宣传。

(五)居民自治“组织化”

25.挖掘居民自治内生动力。健全社区居民议事会制度,鼓励居民参与社区事务。规范居务监督运作机制,强化对社区重大决策、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力度。推进社区公益服务、社区家园网建设,拓宽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渠道,推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运作。探索发挥社区基金会作用。活跃社区基层群众文化,以社区邻里节为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邻里互助活动。做实源头性居民调解,构建解决居民矛盾纠纷的缓冲带。强化社区居委会“枢纽、议事、监督、服务”职能,从社区老干部、老党员、外来务工人员中物色和培养一批自治精英担任“义务调解员”,打造“有事大家议”居民议事厅,成立企业、义工等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居民自治作用。

26.办好家门口社区党校。依托街道社区党校、各社区分校,加大学习型社区建设力度,举办全民终身学习、市民大学堂、“民生培训进小区”等活动,提升居民素质。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交流、培训机制。以社区党校为平台,发挥主体责任宣传教育功能,由网格长、网格成员、社区干部等为宣讲员,深入出租屋、工业区、物业小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督促社会主体承担起社会治理、安全生产等责任。依托街道地铁口、主干道等人群密集区域的u站、社区微型消防站等载体,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社会主体责任、党群服务、治水提质等宣传活动。

27.支持社会组织发展。赋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会组织“孵化器”职能,鼓励社区引进和培育发展政府需要、群众需求的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组织有偿参与社区治理和群众服务。鼓励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新选聘社区工作人员时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优先考虑,为社区建设发展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六)党建覆盖“全面化”

28.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社区党委下设直属党(总)支部、股份合作公司党(总)支部、居民党(总)支部、“两新”党(总)支部,各类党总支相应设置党支部;在条件成熟的商住小区、城中村小区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对组织关系不隶属于社区党委的驻社区单位党组织及临时党支部等的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将街道下派干部、各职能部门下沉人员、驻区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社区。加强社区阵地建设,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建立社区党群服务分中心。

29.建立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等制度。建立健全街道区域化党建月度协调制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到底到边。建立党建督导检查常态化机制,采用日常指导、每月抽查、半年督导等多种方式,实现党建督导与年终述职考核挂钩。积极推进区域化党建网格建设,形成“区委—街道党工委—社区党委—基层党支部—党员”全覆盖信息联网管理体系,实现区域协同联动、支部互融共建。

30.开展“五员”进社区活动。区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街道正科级以上干部等“五员”定期到社区接待、走访群众,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和诉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社区、问题难点解决在社区。制定街道“五员”进社区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任务、活动方式,以及社情民意的收集、处理及答复等工作流程。探索“5+n”模式,每次活动社区律师共同参与,提供法律服务,并由社区统筹安排部分义工、社工、党员志愿者参与,也可安排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成员等参加。

31.实现党员发挥作用全覆盖。要求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进小区,开展“双亮双评”活动,使在职党员到社区亮身份、树形象、起作用。在社区推广建设党员示范户、党建示范街,引导党员在“双宜”小村建设、“三小”场所整治、消防隐患整治、城管、治安等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把社区党员的姓名、照片、服务承诺等,统一制作成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

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在基层落实,社区纪委在社区党委和街道纪工委领导下加强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32.推进社区“民生微实事”。突出社区党委在服务群众中的主导作用,既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又让群众知道惠从何来。按照上级社区“民生微实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优化“民生微实事”工作流程;切实突出社区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搭建形式多样、覆盖广泛的群众议事平台,按照“群众点菜、党委实施”的原则,做好项目征集、评议、确定、实施、验收工作;“民生微实事”实施情况列入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科办要充分认识建设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的重要意义,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将其作为本单位重要工作内容抓实抓牢抓紧。由街道领导牵头,推进分管领域各项工作。街道党工委每周召开会议听取各相关部门、各社区工作推进情况。鼓励支持社区在确保基层平稳有序基础上,先行先试,力争打造一批精品社区。

(二)凝聚合力,齐抓共管。组织人事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加强对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系统谋划,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科办要齐抓共管,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和优势,凝聚各方力量推进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

(三)规范运作,落实保障。完善社区经费使用管理和审计制度,明确经费审批权限和开支范围。社区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各项社区专项经费统筹整合力度。各相关科办要加大社区经费保障力度,保障社区人员和工作经费开支,安排好社区专职工作者日常公用经费等,落实社区执法用车,统筹建设社区饭堂或采取集中配送等方式,解决社区用车用餐等问题。

(四)加强督办,落实责任。街道督查室对各科办开展现代化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建立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制度,街道各科办要认真履行部门责任,落实分工要求,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五)精准解读,注重宣传。各科办要加强政策解读和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统一推进;各科办、各社区要及时研究解决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经验做法;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统筹,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和报道,要专题组织开展信息收集报送,营造良好氛围。

东莞市东泰社区门诊电话 社区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为切实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不断促进社会治安形势持续平稳,大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共创“平安xx”。为进一步深化“红袖章”工程,xx年xx月xx日晚开展月月“亮剑”行动。为确保行动有效开展,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推进社会治安大防控万人“红袖章”工程,积极发挥由乡镇牵头组织,派出所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当前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中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亮剑”行动。全面动态管理全镇流动人口、出租房屋、重点对象、宾馆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和危爆物品从业人员等底数,强力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有效打击和遏制违法犯罪,切实压减发案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的工作目标,确保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幅提升。

成立xx镇“亮剑”行动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xx为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总指挥长;党委副书记xx、纪委书记程维、党委委员、副镇长xx,副镇长xx、人大副主席(常务)、岭北镇政法书记xx、派出所所长xx、交警一中队队长xx任副指挥长;综治办、党政办、派出所、财政所、交警一中队、城管队、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岭北镇工作力量为成员。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毛亮红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综治办:统筹全镇“亮剑”行动实施开展,收集掌握和调查研究“亮剑”行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与建议。并组织实施有关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工作,并将工作实施纳入年度综治考核体系。

派出所: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安排专门力量全程参与“亮剑”行动,负责开展设卡盘查、集中清查、蹲点守侯、巡逻防范等工作。加强对“红袖章”专业和义务巡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培训、监督管理、考核考评工作,依法打击处理“亮剑”行动实施中发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财政所:负责社会治安大防控万人“红袖章”工程月月“亮剑”行动的工作经费和后勤保障。

各村(社区)、镇属各企事业单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红袖章”工程月月“亮剑”行动,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动员安排村(组)两级“红袖章”义务巡防队员参与月月“亮剑”行动。

1、时间安排:xx年1月22日所有参与行动人员于当天晚上7:00到xx派出所集合,7:30准时开展行动。

2、人员安排:“亮剑”行动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派出所负责向区公安局申请公安警力配备,并配合综治办制定详细方案。共分为四个行动小组,即两个设卡巡查组和两个清查行动组(具体人员分组安排见附表)。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亮剑”行动是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直接关系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各村(社区)和镇属企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措施,积极踊跃参与,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扩大宣传方式,要广泛利用专题专栏,黑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亮剑”行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红袖章”工程中来,有效预防、发现、检举、揭发违法犯罪,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三)部门配合,形成合力。“亮剑”行动需要镇、村(社区)、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综治办和派出所要及时、准确研判辖区治安状况,合理铺排巡逻防控时间与节点;财政所要在资金上给予切实保障和支持;综治办要把“亮剑”行动开展实施情况列入年度综治目标考评内容。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评。“亮剑”行动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考核,制定专项考评办法。建立“亮剑”行动调度制度,通报人员到岗到位、发案率、打击处理、抓获现行、民转刑案件等情况。对开展“亮剑”行动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典型推介。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未按要求、时间、地点开展“亮剑”行动的,在年度综治目标考核中记扣2分,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因失职、渎职,致工作上不去成效不明显,导致社会治安问题突出的,将对相关单位分别采取限期整改、“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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