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厨房改造方案篇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活动已全面启动,为了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号召,扎实完成教育局布置的工作任务,切实提高我校全体师生的文明素养,我校认真对照上级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发展和谐教育、构建和谐校园为依托,紧紧围绕教育系统的创建目标,动员全校师生积极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我校师生的文明素质,努力打造文明学校的形象,为灌云发展高质量经济、建设高品位城市、培养高素质市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确保做到:校务环境廉洁高效、校园环境洁净优雅、人文环境健康向上、学习环境轻松愉快、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树立文明学校的形象。
(一)进一步加强师风师德建设
1、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教师法》中有关教师职业道德的内容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学习新的教育形势对教师教育行为的要求,提高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树立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的行业风尚,不断增强广大教职工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树立教育行业的新形象。
2、深入持久地对教师进行爱岗敬业,以“树师表形象,做文明
教师”为主题,进一步提高师德修养。对教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和人梯精神,倡导建立新型的文明和谐师生关系,使广大教师“敬业、乐业、精业”。进一步严格规范教育行为,推行教师文明用语,要求教师做到仪表美、语言美、情感美、行为美。
(二)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提高学生文明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平。
1、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深入开展系列活动,加强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激发学生爱国、爱乡热情,营造优雅、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
2、深入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做个文明灌云人”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加强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引导师生文明乘车、文明游园、文明观演、文明行车、文明走路、文明就餐、文明购物、文明待客、文明过节,教育师生注重微小细节,养成文明习惯,使广大师生自觉成为崇尚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示范者。
3、大力开展绿色校园活动。继续开展绿化、美化、净化、艺术化校园;继续开展“爱绿、护绿”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促进校园的生态文明建设,让绿色充满校园,营造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
师生诚信意识;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手抄报等开展系列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做好诚信教育进课堂工作,通过班队会等有效载体,把诚信教育渗透到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使诚信进脑、入心。
5、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丰富和充实学生的精神生活。主要围绕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六一文化艺术节、校运会等主题活动加强对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革命传统主题教育、理想教育、感恩教育、成长教育、环保教育、责任教育、礼仪教育、法制教育等。
6、继续实施深化“书香校园”活动。建立读书制度及其奖励制度,在校园中营造浓郁的学校文化氛围,让浓浓的书香飘满校园、飘满济源,以提高广大师生的文化素养带动市民文化素养的提升。
7、开展文明评比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文明学生”、“文明班级”、“文明教师”等评比活动,引导师生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教育学生在学校做个好学生、在家庭做个好孩子、在社会做个好公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乡镇厨房改造方案篇二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2015年度改造计划
2015年度,全乡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5户。
二、危房改造对象,政府补助标准和改造时限
(一)危房改造对象
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的一级、二级、三级危房。
(二)政府补助标准
1、五保户、低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23万元;
4、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二级危房,户均补助0.7万元;
5、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三级危房,户均补助0.65万元。
(三)改造时限
从2015年5月启动,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
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总投资及各级政府补助资金构成
(一)总投资概算
201 4年实施的115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总投资108.72 万元,其中:一级危房44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59.52万元;二级危房58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40.75万元;三级危房13户,共需投入建设资金8.45万元。总投入资金108.72万元。
(二)所需政府补助资金
2015年下达115户改造任务共需政府辛补助资金108.72
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51.22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8.75万元;市级匹配资金11.5万元;区级匹配17.25万元。
四、改造原则及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两最”原则,坚定不移的将“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当作危房改造的重中之重。实施改造时,需将新一轮农危房摸底调查数据中的“两最”当作硬任务、硬要求,优先实施改造,始终保证农村危房改造的正确方向,对符合条件的农危房要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进行改造。
2、坚持政府引导,自建为主的原则。农村危房改造的主体是农户,农村危房改造必须以农户自建为主,政府要加强引导,并在政策支持和适当补助的同时,补充调动农村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3、坚持经济适用,确保质量安全的原则。根据各地自然地理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严格控制农村危房改造的建房面积,引导和帮助群众建造抗灾能力强、造价适中和安全适用的`房屋。
评定、补助标准评定以及改造安排等敏感问题上,必须提高操作流程的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以权谋私现象发生,坚决防止因操作上的不公平、不公正带来群众的不支持、不满意,甚至引起上访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原则。要本着“渠道不乱、投向不变、统筹安排、各记其功”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在实施过程中,坚持与“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相结合,切实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并与农村集中建房(小康房建设)、扶贫生态移民、农村住房提升改造、村庄整治相结合,帮组有条件的农户在解决居住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住房的品质,使之达到功能完善、安全实用、经济美观、生态环保、生活便利的小康标准。五保户危房、低保户一级危房原则上不应与有关项目整合。
(二)改造要求
l、此次改造任务要按照“最危险房屋、最困难群众”优先改造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户,并尽快组织实施;不倡导二、三级危房拆除重建,对于拆除重建的农房要在满足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以《贵州省小康房建设技术指引》为指导,严格控制建房面积和建造成本,二、三级需要重建的,应建在农村集中建房点。
格。对于农村集中建房点需由施工单位代建的,必须选择有
资质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3、在实施农危房改造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城乡建设抗震设防工作的意见》(黔建设发【2015】17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区地理地质结构特点和抗震设防等级标准,从设计到施工做好抗震设防工作,提高新建房屋的抗灾能力。
4、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中,对于农房以木结构为主的村寨,应考虑防火措施,并充分利用农村危房改造这一契机,配套完善消防设施,逐步消除火灾隐患。
5、对于新建房屋已完工并达到入住条件的危改户,要坚决将其原有危房拆除,不得继续居住,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农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6、切实按照《贵州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监管,既把资金用好,用出最大效益,又确保资金运行安全,杜绝贪污、挪用等现象的发生。
7、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与人口计生、残联、卫生防疫等部门配合,优先对农村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残疾人家庭、麻风病人家庭危房进行改造,以使农村危房改造和以上工作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8、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由乡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进行竣工验收,并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小组提交竣工验收报告。
瓦屋侗族乡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瓦屋侗族乡综合办 2015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25份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乡镇厨房改造方案篇三
首先要明确的是工作内容,工作职责,依照工作内容,和职责去拟定工作计划。
1. 设定目标值,此值需符合实际,确保可以达到。基准值为100%,计划值为98%,实际值97%,那么如果连续几次的实际值均在96%以下,就需要调整计划值。
2. 设定细节段,有目标值之后将project 划分几个阶段,从细节中可以看明显看到自己能否达到设定目标值。
3.设定起止时间,让整件事情有起止时间来控制,使事情更能体现时效性。
4.设定责任人,跟进人
5.过程监控:将设定的细节段进行监控,确保目标和实际保持一致。
6.问题点描述:将过程中问题点进行描述;
7.解决方案,将有效方案进行要因分析
8.预期效果,对实际问题分析评估后,做预期效果设定
9.实际效果:将实际效果和预期效果进行比对
10.改善方案; 依照比对后结果,进行后期控制和改善
乡镇厨房改造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以构建和谐社会和实现“住有所居”为目标,以“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为原则,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抓好贫困户危房改造,每年建成一批贫困户安居工程。
(二)目标任务
全镇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为**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在2015年已完成了省级贫困村的示范改造户**户,计划在2011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2年改造**户,其中省级贫困村**户;2015、2015和2015年分别改造**户、**户和**户。
(三)基本原则
1.保安全、低标准原则。以保障农村最困难群众最基本的居住安全为核心。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贴特困户,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
2.最贫困、最危险原则。不搞普惠制,把最贫困、最危险作为危房改造对象确定的必要条件,必须同时满足贫困户和居住危房两个条件。
3.原址、就地就近原则。贯彻就地就近改造原则。
4.突出地方特色原则。结合当地实际,强调尊重传统习惯、不搞千篇一律。
5.公开、公平原则。危房改造户在村显眼处予以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二、推进要求
(一)农村危房户
1.农村危房。农村危房按有关规定鉴定。
2.农村危房户。农村危房户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和低保户、农村低保边缘户、因灾因病返贫的住房困难户和不宜集中供养、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
3.农村危房户认定。认定为农村危房户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供养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1.新建。也可在本村置换解决,即在原住户自愿前提下,
收购现有依法批准建设的空置住房进行维修后,安排住房困难群众居住;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可在镇敬老院采取集中建房的方式解决。
2.改建或修缮原住房。
3.新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
有统建意愿的,镇、村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危房改造任务比较集中并具备一定条件的村庄,可实施村庄规划、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
1.农房设计。农房设计建设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并
推进农房建设技术进步。
2.建筑面积。新建和改建住房,改造资金大部分由政府补
贴的特困户,每户建筑面积控制在**平方米以下,其他贫困户建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平方米以下。修缮住房的,按现有住房面积修缮。置换住房的,参照新建住房的面积标准掌握。建房面积可根据家庭人口规模适当调整。
屋顶维修、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对置换住房的,应购买置换一层砖混或砖木结构的房屋,铺水泥地面,刷内外墙壁,性能要安全适用。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由户主自愿
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籍、低保金领取证 (农村五保供养证)、低保和危房照片等证明材料。
2.公示。村民委员会收到危房改造申请后,经村民代表会
议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并予公示。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报镇人民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上报的申请材料,
要及时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上报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并说明原因。
4.批准实施。县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根据省、市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定危房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
5.检查验收。危房改造项目竣工后,由镇组织部门检查验收。
查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
(五)补助标准
(六)资金筹措
坚持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办法,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一点、亲友借一点、社会助一点、银行贷一点的方法,妥善解决好群众建房资金问题。一是落实预算资金。县按要求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扶持危房改造工程。二是落实各种优惠政策,从实际出发减免农村泥砖房改造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积极提供建房报建、用电、供水等一系列的便民措施。三是争取上级机关、帮扶单位和社会捐助,尽可能筹集更多的资金用于贫困户危房改造。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放宽贷款准入政策,积极引导贫困户建房小额低息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建设家园。
三、推进措施
调、检查督办工作,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并对每个危房户落实包联责任人,实行目标管理,确保按期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二)部门协作。搞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关注民生、关注农村弱势群体的具体举措,对构建和谐洛宁、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镇双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协调各方力量、整合社会资源,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宣传
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和标语等形式,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配合危房改造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发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群众,以捐资、出资、投工投劳等方式开展帮扶和互助,为改善农村困难群众的安全居住条件作出积极贡献。
一、改造补助范围及对象
补助重点是居住在危险房屋且具有本村农村户口的下列农户:
1、居住在危险场地的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户;
3、居住在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村贫困户
二、改造时间
要求重点村(xx-x、xx-x)于8月底前全部完工,其他10个村于10月底前全部完工。
三、改造方式
属于d级的应原址翻建或异地新建;属于c级的应修缮加固。重建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一般分散户在原址或就近进行改造建设。
四、申请审批
(2)户籍证明。即户口簿,户籍必须与现现居地一致;
(4)危房证明。现危房照片(处于危险场地或属于d级危房的提供整栋房屋照片,c级危房提供整栋照片或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
2、村级初审。村委会收到农户申请后,应先将农户申报的住房情况与农村危房改造第二次摸底时填报的《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进行对比,对一致的和经核实的,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后,评议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和主要街道公示3天以上。对经评议认为符合补助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村委会复核排除异议的,批准农户申请并上报镇民政办。
3、乡级审查。乡镇政府收到村委会的申请材料后,应及时组成工作组赴现场逐户对农村贫困户的真实情况进行核查,对危房等级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核查与鉴定意见。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原村委会,并说明原因。
五、动工前后需要注意事项
1、动工前务必将所有申请审批内容上报镇民政办;
2、将动工后和完工后房屋照片以电子版形式上报镇民政办。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居住安全为目标,通过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实施,以农民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贫和社会参与等措施,有序开展农村危房改造,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困难群众住房解困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规划,统筹建设。要摸清困难群众的住房状况,危房集中的村中宜集中改造,居住偏远分散的困难家庭要适当兼顾。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制定改造规划,并与新农村建设、移民并村等工作有机集合,统筹建设。
(二)因地制宜,分类解困。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各方承受能力,针对不同困难对象,区别各种住房类型,采取分类解决的办法。
(三)自主自愿,政府引导。农民是危房改造实施主体,危房改造申报、施工队选择上要由群众自主解决,政府给以适当补贴,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
(四)自力更生,多方帮助。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立足农户自理更生,动员社会积极参与,按照政府补一点、个人出一点、社会帮一点的方式,鼓励群众互帮互助。
(五)标准适宜,保障安全。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建筑面积和标准,主要保障农村危房户最基本的居住问题,确保居住安全。要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建设安全。
(六)阳光操作,规范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要规范操作程序,实行政策公开,改造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危房改造工程公开、公正、公平。
三、目标要求
按照xx市任务分解,我镇2011年完成5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一)补助对象
扩大危房改造对象范围。
已经在2015年解决的农村困难群众住户,已经或规划在地质灾害治理搬迁村、整体移民搬迁村的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在整体搬迁时一并解决,不再重复解决。d级危房系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经鉴定属于整体危房(d级)的.房屋。
(二)补助标准
各级财政对农村危房改造平均每户补助标准为110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00元,省级财政补助2000元,市级财政补助1500元,县级财政补助1500元。危房改造工程造价由镇政府组织专业人员评估,高于11000元户按11000元补助,不足11000元户按评估价补助。补助标准要实事求是,并且在确定补助标准时要由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共同签字。
(三)改造标准
面积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在满足最基本的基本居住功能和安全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和造价,严禁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危房改造要考虑抗震因素,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40-60平方米以内。
质量标准:以消除各类质量安全隐患为前提,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实用、经济、卫生”。改造的住房,应为一层砖混或砖木平房,铺水泥地面,粉刷内墙,性能要安全适用,便于村民以后扩建、加层。
(四)改造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采取新建、改建、置换等方式进行。具体采取哪种改造方式,写入改造协议中,由镇政府审批核准。
1、新建:对没有住房或现住房已不能居住的,利用本村现有住房也无法解决的,可采取新建的方式解决。
2、改建:对原住房已成危房但还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可采取对原住房进行改建的方式解决。
3、置换:利用中心村或不搬迁中闲置的共有或私有房屋,把产权置换给住房困难户,经修缮符合安全标准后,归住房特困户使用。
四、工作步骤
(一)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1、个人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家庭,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xx市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改造申请表》,并提供户籍证明、土地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现有住房情况证明、家庭收入证明、低保优抚等证明材料。
2、村委评议:村委会对收到的改造申请,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改造对象,并公示3天,广泛听取意见。经评议符合改造条件的,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村委会公章后连同全部证明材料报镇政府;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村委会,通知申请人,说明原因。
4、复查核准:镇政府上报的材料由市建设局、民政局进行复核,核准改造对象并核准其享受危房改造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核准其享受住房解困优惠政策,报请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备案。
5、签订改造合同(协议):镇政府会与完成核准的危房改造户签订危房改造协议(内容包括改造方式、补助标准、改造要求、完工时间等内容),并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二)危房改造施工
在选择施工队伍上,由危房改造户自主决定。改造户直接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合同、安全责任及工期。对没有能力建设的,镇政府会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按照施工要求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建,不得偷工减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镇政府会与施工队、危房改造户共同签订施工合同(协议)和安全合同(协议)。镇政府会聘请一位具有工程建设经验的工作人员,负责本镇的危房改造工程技术认证,质量安全、工期等工作。
(三)工程验收
由镇政府负责验收,镇长、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主任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验收。镇政府会配合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按工程质量标准逐户复查,并准备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
(四)资金拨付
镇政府财政所向市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资金到位后,发放给各农户。
(五)档案管理
镇村两级要建立健全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材料齐全,规范管理(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镇政府将建立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化录入制度,将危房户档案录入《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与市信息系统接轨,虽要随报。档案内容包括:1、本人申请;2、村民代表评议资料及公示内容;3、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4、农村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5、介休市农村危房改造申请表及附件;6、危房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照片;7、改造过程中形成的协议、设计、施工、验收等文件资料。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镇政府组织有关会议培训,对全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项目报审阶段(9月1日至9月10 提)。镇政府制定实施方案,确定改造对象、改造方式、改造补助,上报市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审批实施。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9月11日之10月31日)。组织人员、材料,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0日)。镇政府组织人员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验收,并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为组长,人大、监察、民政、财政、国土、集镇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义棠镇危房改造领导组(名单附后),负责全镇农村危房改造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村各部门下乡干部要明确任务,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努力推动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群众共同参与”的农村危房改造机制。
(三)营造工作氛围。农村危房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把政策传达到每个农民,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镇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危房改造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镇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危房改造的良好氛围。
程进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xx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导组成员名单
乡镇厨房改造方案篇五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打造一批符合宿松特色的乡村振兴示范乡(镇)村和示范区。通过先行先试、示范引领,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扎实有效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一)坚持党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v^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管村工作领导体制,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更大力度更大举措推进乡村振兴。
(二)坚持全民参与。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为出发点,把广大群众认可和满意度作为重要标准,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坚持综合创建。坚持一切从乡村需求实际出发,整合部门资源、资金,按照“强产业、补短板、惠民生、求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集中投入、集中项目,开展综合创建,积极推进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人才振兴、组织振兴。
(四)坚持因地制宜。根据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立足实际,综合考虑全县不同区域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分类施策,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展现特色。
按照“抓点连线成片”的思路,着力实施“322+n”乡村振兴示范创建行动。
(一)3个示范区:重点支持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佐坝电商小镇等区域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以点带面,辐射带动,打造乡村振兴宿松样板。
(二)2个示范乡镇:洲头乡、趾凤乡为乡村振兴示范创建乡镇。
(三)20个示范村:在洲头、趾凤以外的其他20个乡镇各选定1个班子战斗力强、产业基础好、生态环境优的行政村开展示范村创建。
(四)n个乡村振兴示范乡村(区):按照创建申报要求,分年度开展示范乡村(区)申报。
大力统筹各类资金,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根据当年财政衔接资金规模和可统筹的各部门其他涉农资金规模,由县统筹确定当年对各示范区、示范乡(镇)、示范村的资金补助标准。其中2022年从衔接资金中支持的标准为:洲头乡和趾凤乡2个示范乡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20个乡村振兴示范村(除洲头乡和趾凤乡以外每个乡镇1个),每个示范村原则上不少于100万元;五里怡花湾生态农业、孚玉大河乡村振兴休闲产业、佐坝电商小镇等3个乡村振兴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资金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
(一)聚焦乡村产业,促进农村发展
1.发展特色产业。示范村充分利用资源禀赋、紧扣市场需求发展一个主导产业或建设一个产业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文旅体局、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各乡镇等)示范乡镇积极实施158行动计划,建设长三角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示范乡镇等)
2.支持主导产业。示范乡镇选准主导产业,加大“双招双引”工作力度,培育产业链,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吸引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建1个主导产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争创国家、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招商中心、县科经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文旅体局等相关县直单位,示范乡镇等)
3.坚持品牌创建。在继续巩固以“龙成油茶、仙田米业、黄雀皈稻虾、洲头葡萄、宿松香芽”等品牌的基础上,加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大力推动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开展^v^三品一标^v^农产品认证。积极创建具有宿松特色、竞争优势的各类绿色农业品牌。(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等)
4.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示范村党组织要引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巩固拓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v^三变^v^改革成果。(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
5.实施“两强一增”行动。实施好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科经局、县人社局、县^v^等相关县直单位,各乡镇等)
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在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逐步实现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等)
(二)聚焦乡村建设,补齐农村短板
1.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设计。示范乡村(区)要立足现有基础,凸显村庄特色风貌,因地制宜,编制多规合一的村庄规划。示范,乡镇要强化集镇的区域中心服务功能,按照城乡融合、工贸服务、农业产业、文旅商贸等类型推进示范乡镇集镇改造全覆盖,提升集镇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各乡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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