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材料主要是向上级汇报工作,其表达方式以叙述、说明为主,在语言运用上要突出陈述性,把事情交代清楚,充分显示内容的真实和材料的客观。掌握报告的写作技巧和方法对于个人和组织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报告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部门评价报告篇一
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 绩效评价实施方案
四、评价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9
项目负责人:王际兵、申屠光明、余桂统
序号
姓名
性别
最高学历
职称
职务
执业资格
王际兵
男
本科
会计师
副所长
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信用资产评估师
申屠光明
男
本科
会计师
项目经理
注册会计师、信用资产评估师、律师
孙益红
女
本科
会计师
项目经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王秀英
女
专科
会计师
项目经理
注册会计师
余桂统
男
专科
会计师
项目经理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
胡红献
女
本科
会计师
经理
注册税务师、信用资产评估师
程日辉
男
本科
助理会计师
助理人员
倪欢欢
男
大专
助理会计师
助理人员
傅建玲
女
本科
会计师
助理人员
第一评价小组
组成人员:王际兵(组长)、王秀英、程日辉
组成人员:申屠光明(组长)、孙益红、傅建玲
组成人员:余桂统(组长)、胡红献、倪欢欢
(二)评价指标及方案设计 阶段(2009 年 5
月下旬-6月中旬)
1、拟定《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级指标及标准的设定和分值进行合理设置.(详见附件2《2006—2008年度浙江省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在征求省财政厅和相关专家意见后,对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和完善.
(三)市县评价阶段(2009年6月底—7月底)
(四)省级评价阶段(2009 年 8
月下旬-9月上旬)
1、在各县(市、区)项目评价的基础上实施抽查
1、对全省的绩效评价统计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分析汇总;
浙江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部门评价报告篇二
1.学校测试将于2019年6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 科目:
(1)专业基础能力测试: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生物科学专业)
《文学》(俄语专业)
(2)外语测试:英语(高考外语考试科目为俄语的考生参加俄语测试)
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和外语测试均为笔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达到测试合格线。专业基础能力测试试题语言为俄中文对照,考生不需具备俄语基础。测试样题将在学校招生网另行公布。
(3)体育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3.结果公布:2019年6月25日左右,公布通过学校测试的入围考生名单。
部门评价报告篇三
我为妈妈送健康
1、让幼儿了解3月8日是全世界劳动妇女的节日。
2、通过为妈妈选购健康礼物、送礼物的活动,激发幼儿爱妈妈、关心妈妈的情感。
3、教幼儿学习看商品的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使幼儿懂得初步的卫生健康知识。
4、教幼儿学习看价钱、计算价钱,提高幼儿的计算能力及初步的理财能力。
指出案例中体现认知目标、情感目标、动作技能目标的动词
练习题
以“三八”妇女节为主题,请你为小班的儿童设计一节活动,写出活动目标和内容。
1、用清楚简洁的'语言向幼儿介绍三月八日是妇女节,是妈妈的节日。
2、引导幼儿讲述自己妈妈的工作及职业。
3、通过组织讨论,让幼儿知道妈妈非常辛苦,应学会关心妈妈。
4、鼓励幼儿运用剪、折、贴等技能设计制作漂亮的红花,送给自己的妈妈。
部门评价报告篇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xx〕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xx〕11号)和湖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和积极主动地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把握学生成长规律,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转变以考试成绩为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1.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2.客观性。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进行评价。
3.公正性。明确写实记录的内容和要求,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应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正有效。
4.指导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引导教师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关注学生成长过程,激发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鼓励学生不断进步。
5.普适性。将评价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在确定评价内容、设计方法程序时,充分考虑我省城乡学校实际差异,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使每一个学生都能记录自己突出的表现,得到恰当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次数、持续时间,如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为赛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守纪、孝敬、感恩、合作、诚信做人等方面的突出表现;个人受到的奖惩情况。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选修课程内容和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学习过程中的突出表现。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重点是学生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主要结果,日常锻炼、体育比赛、运动特长、卫生习惯方面的突出表现,应对困难和挫折等方面的突出表现。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记录在音乐、美术、舞蹈、文学、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摄影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的突出表现。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经历等情况。重点是学生参加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调查报告等,如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普通高中学校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实际,科学确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1.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自我写实记录为主要方式。写实记录的重要载体是《学生综合素质写实记录单》(以下简称《写实记录单》)、《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以下简称《综合素质档案》,详见附件1)。
《写实记录单》由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以电子或纸质形式呈现,供学生及时记录本人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时使用。《综合素质档案》由省教育厅制定,每学期期末和高三毕业时,学生整理、遴选写实记录素材后填写。
2.日常记录。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内容,在《写实记录单》上自主记录能反映自己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注明重要活动的名称、地点、内容、持续时间和效果等。及时收集相关事实材料,包括活动报告、图片、音像资料、证明、证书、实物等,至少每个月要有一次记录安排,活动记录和材料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突出重点。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记录。
3.整理遴选。每学期末,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依据本学期的《写实记录单》,整理、遴选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活动记录和突出表现事实材料,在电子管理平台上填写《综合素质档案》。高三毕业时,学生对本人六个学期评价表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但不得增补或修改,生成毕业时供高校招生参考使用的《综合素质档案》。学校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导入学生基本信息、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模块成绩与学分等客观数据。
4.公示审核。学生每学期期末自主录入到《综合素质档案》中的材料和信息,以及毕业时的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学生对本人6个学期档案中写实记录内容进行再次整理、遴选后的内容和教师评语表、在电子管理平台上生成的《综合素质档案》必须在教室、公示栏、校园网等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家长、班主任、学校按要求在档案中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后的材料不得再更改。学校应设立举报信箱和电话,对公示内容提出质疑和询问的,应及时予以核实、回复。
(1)主要的成长记录。包括每个学期和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所记录的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突出表现。
(2)《学生自我陈述报告和教师评语表》(详见附件2)。毕业时学生以典型事例为依据,陈述自己在社会责任感、专业志向与才能、个性特点与爱好等方面的突出表现,形成自我陈述报告,原则上不超过800字。教师评语主要基于学生的写实记录和任课教师的意见,对学生高中三年来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素质、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的表现作出简要的总体评价。教师评语要公正、客观,体现正确的价值导向,准确揭示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
(3)典型事实材料。档案中所记录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的事实材料应以原始素材分门别类呈现,有关证明要有相关部门或单位的签字、盖章。
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要突出重点,避免面面俱到、千人一面。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便于检索、查找。
形成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可以根据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6.材料使用。
教师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帮助学生分析其发展优势与潜能,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学校要根据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分析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问题,继承和发扬成功的经验,改进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教育教学工作;各级教育行政和教育督导部门,要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督促和指导学校提高育人水平。
高等学校在招生时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学生的自我陈述报告、教师评语和学生毕业时的《综合素质档案》及相关事实材料等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并作为招生录取的参考。
1.加强组织领导。综合素质评价实行全省统一部署、分级管理。各市州、县市区、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精心组织实施。
省教育厅成立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统筹、规划和协调全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市州、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出工作要求;组织设计和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督导评估,作为评估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制定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培训、检查、指导,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处理。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要分别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明确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指导、督促学校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切实抓好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能力;做好区域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宣传,协调各方力量,为学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提供支持。
2.坚持常态化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工作职责;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针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中的难点和问题,组织教师、学生开展校本研究和校本培训,对学生进行培训时,要重点学习本《实施办法》,让学生了解、熟悉评价内容,指导学生填写《写实记录单》和《综合素质档案》;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充分发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党团、学生组织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中,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和记录有关事实材料,避免集中突击。
3.实行电子化管理。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开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管理平台。利用电子管理平台,录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活动和突出表现等信息,导入客观数据。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在此基础上开发与省平台对接的电子管理平台作为补充,保存学生日常记录,使综合素质评价有据可查。
4.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督促市州、县市区和学校全面落实《实施办法》,引导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规范进行;畅通举报渠道,确保学生档案材料客观真实;对有争议的结果要重新进行审核确认,确保结果公正;对工作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者实行责任追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各市州制定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方案,于20xx年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各普通高中学校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于20xx年5月底前报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本办法于20xx年在部分地方试点,20xx年秋季在全省高中一年级开始全面实施。
部门评价报告篇五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在参照外地评价办法的基础上,结合本校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实施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小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各学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1 、方向性原则:评价应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体现知识经济时代对教育发展的要求,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 、客观性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全面的评价。评价要多主体参与,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三年级以下的学生可不采用自我评价和学生互评)。同时,还要适当接受家长和社会的评价。
3 、全面性原则: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学业考试的内容要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关系,注重加强与社会实际、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考查学生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科学性原则: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针对不同学科、不同学段的具体情况,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 、发展性原则:充分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需要,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 、参与性原则: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理解、和谐的学校文化的形成。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性发展目标两个方面的内容。
1 、基础性发展目标
基础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占15%)、公民素养(占10%)、学习能力(占40%)、交流与合作(15%)、运动与健康(占10%)、审美与表现(占10%)等六个方面。
2 、学科性发展目标
学科性发展目标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主要依据。其基本内容是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侧重于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人文精神的提升。
评价方法包括日常性评价、阶段性评价、终结性评价。评价时应把握“日常性评价是阶段性评价的基础、阶段性评价是终结性评价的基础”的操作原则。
1、日常性评价
各学科教师在日常教学过程中,注意观察学生的进步和发展,关注学生的表现,及时做出评价,并适时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工作。
(1)、即时评价。教师要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如口头评价、成果评价、访谈交流、行为观察、问卷反馈、情景测验等)及时评价每个学生的优点、不足以及发展潜能,满足每个学生的发展需要。
(2)、成长记录。成长记录应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发展提高的重要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来自同学、教师、家长的评价信息,学生在文体活动中的突出表现,学科检测的阶段成绩,学生的最佳作品等。学生是成长记录的主要记录者和管理者,成长记录要始终体现诚信的原则,要有教师、同学、家长开放性的参与,使记录的情况典型、客观、真实,同时便于展示。
(3)、学业考试。考试是一种有效的评价方式,要根据考试的目的、性质、内容和对象,选择相应的考试方法,促进每个学生的进步。除传统的纸笔测试外,还可设置口试、听力测试、成果展示、实验操作、上机操作等形式测试,允许学生进行二次考试。纸笔测验可采取闭卷考试、开卷考试或开闭卷结合考试等不同形式。
(4)、实绩表现。通过演讲比赛、小制作、小发明、小竞赛及文体艺术等丰富多采的活动,展示学生的特长,张扬学生的个性,培养学习兴趣,促进全面发展。
2、阶段性评价
(1)、各学校要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应有广泛的代表性。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校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可适当细化六项评价内容)与具体程序,编印各种相关的评价子表,汇总、上报学生的评价结果;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定过程,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之前,各学校要通过教师大会、班会、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广泛宣传和培训,争取各层面的知晓、理解与支持,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班级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且要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要提前向评定班级的学生公布。
(3)、综合素质评定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每学期结束时要对每个学生进行阶段性评价,通过参考各种资料,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表现来描述学生的学习情况。阶段性评价的结果填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3、终结性评价
(1)、终结性评价应由学校组织进行,要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完成。评定时以学生阶段性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依据,通过对相应等级赋分的办法进行换算,取所有阶段性评价的平均分值作为终结性评价结果,记入《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赋分转换标准:优秀记10分,良好记8分,合格记6分,不合格记4分。
1、评价结果的呈现
(1)、等级表达。分为a、b、c、d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40%。对学生综合素质等级的确定应十分认真、慎重,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经学校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2)、质性评语。以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为主要依据,对学生给予一个综合性的评语,其中还可以包括等级评定中没有包括的内容,尤其应突出学生的个性、特长和潜能。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客观描述学生的进步、潜能及不足。同时要制定明确简要的促进学生发展的改进计划,帮助学生认识自我,树立自信。对低段学生的评价应浅显、生动。
2、评价结果的运用
(1)、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应向学生及家长作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只公示“优”等级,其余等级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由校评定委员会进行调查与处理。最后,学生和家长要在《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上签字。
(2)、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委员会对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评定结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果确实发现评定结果有误,应记载更改缘由及更改人,同时保存原评定记录以备审查。
1、成立组织机构:
2、健全相关制度
部门评价报告篇六
以学校最少班级人数为基数分5分,其他班每多1人加0.1分,加满5分为止;体育教师利用非体育课对学校进行足球训练,每课时加0.1分,加满2分为止。
6、活动组织
(1)校本课程(兴趣班)辅导(1+2分):能按学校要求积极参与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与授课,有开发的适用性的校本教材1分;参与校本课程及兴趣班上课,并有计划、措施,活动记录,组织认真,活动效果良好,得满分2分;无故缺勤不上课一次扣0.2分,活动效果一般者视情况酌情扣分,不参与活动者不得分。
(2)综合科目教师积极参加学校及上级单位组织的各类比赛、表演、汇演等活动,每次组织教师得2分,多次组织的累计加分,加满10分为止,不参加活动或无故拒绝组织参加活动者不得分。
7、其他
(1)参加教研:积极参加学校每学期开展的其他教学教研活动,以学校赋分为准。
(2)任务完成(5分):能及时圆满完成各级布置的任务,计5分,否则酌情扣1-2分。
部门评价报告篇七
用新的教育评价理念,建立符合素质教育思想的,有利于发挥教师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多元的发展性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使教师正确地认识自我、评价自我,激励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专业发展;改进学校管理,以评价促发展,提升全校教师队伍的专业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提高学校的办学层次。同时为科学公正、及时地发现人才、选拔人才、培养人才提供依据。
1、发展性原则,评价是为了促进学校工作和教师个人素质的发展,引导教师通过评价进行自我反思,帮助教师看到自己的成就和不足,激发广大教师扬长避短,促进工作的主动性与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学工作和学习当中,进而实现自我完善与自我提高。所以评价必须关注教师发展的要求,将教师的参与、变化和发展过程作为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使评价过程成为全体教师主动、终身发展提高的过程。也成为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过程。
2、全面性原则,根据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状态、学习状态、研究状态、创新状态,多指标、全方位、多层次地实施评价,客观、科学地评价教师的专业发展状况。既重视教师业务水平的发展,也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的提高,既要评估教师的工作业绩,又要重视教师的工作过程;既要体现教师的群体协作,共性发展,又要尊重教师的工作环境和个体差异。
3、多元性原则,评价主体要多元化,突出教师的主体地位,建立以教师自评为准,学校领导、同事、家长、学生共同参与,多向沟通的教师评价机制;评价方法,途径多样化,建立以校为本,以教研为基础的教师岗位工作评价方式,把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不以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教师的唯一标准。
4、导向性原则——评价最终目的是为了引导广大教师准确地对自身思想品德、工作作风、业务水平、教书育人和教学能力、工作成绩做出公正、准确而又全面的价值判断,帮助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人才观,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整体凝聚力与战斗力。
3、学习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3)集中培训:积极参加新课程培训,积极参与校本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4、研究状态:主要从三个方面评价
3)研究成果:在课题研究和教革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问题,探索方法,总结经验,把研究成果上升为理论,并积极推广研究成果。
5、创新状态:主要从两个方面评价
2)评价观念:能够建立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评价方式多样,内容多元开放,贯穿学习全程,富有创造性,为学生喜闻乐见。
6、教学成果
1)学生的考试成绩,以学校组织的各种类别的考试成绩、以及中考的状况确定。
2)学生的学科素养,如参加竞赛获奖情况、参加学科活动的水平,学科研究性学习课题、科学探究活动的开展状况等。
(一)依据客观考核结果
以所带学生成绩为客观依据(含考试成绩、指导学生获奖等),以教务处、德育处、校长室等的检查结果为客观依据,以教师的各项实际获得的荣誉,取得的各项成果为依据(发表论文,参赛获奖),以教师在基本功方面的真实状况为依据。
(二)依据主观评价
1.教师自评(权重占40%)应用自评量表、数学反思日记、阶段性工作总结、个案分析或成长记录等自我反思方式,与可比对象比较,调查问卷,调查交流或问题诊断等分析他人对自己评价的方式进行。要求能经常地反思,自觉地认识自己的优势与不足、给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作用如何,客观地分析别人的评价意见,确定自我发展目标,实际可持续性发展。
2.同事互评(权重占10%)应用教学人案分析和研讨、说课、听课与评课、述职测评或展示成长记录等交流方式,调查问卷或互评量表等调查方式进行,要求建立教师教学个案研究制度,以教研组或年段为单位进行互评,互评应持真诚态度,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形成团结氛围,促进共同成长。
注重发现教师的闪光点和进步,帮助教师树立自信心,实现自我发展。
4.学生评价(权重占30%)应用问卷调查或个别征求意见等调查方式,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师生对话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应让学生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适合学生年龄特征的评价工具,要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学生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以大多数学生的意见为准。
5.家长评价(权重占10%)应用调查问卷等调查方式,家长开放周、座谈会、校长接待日、校长信箱和热线等交流方式进行。要求评价前要适当进行培训,让家长了解评价目的、内容、过程、程序以及工具等,针对家长的城乡地域、文化素质等差异,设计相应的评议工具,要信任家长,要正确引导家长客观、动态地评价教师,鼓励家长讲真话、实话,适当顾及家长对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不同接纳程度,有分析地看待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报告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办〔20**〕51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为确保我区按时圆满完成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奠定基础。
(二)建立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按照财政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要求,逐步建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资产管理提供信息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为财政部门编制20**年及以后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要在全面总结、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此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按照财政部的要求,统一以20**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1、20**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款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执行企业财务和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行政事业单位填报相关数据。
三、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盟市,允许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更新有关数据后,汇总上报。
(二)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首先由各部门、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自查,然后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及相关工作。各部门、单位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的自查清查工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结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
盟市及以下各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时,自行确定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作的方式。
(三)为防止资产清查的前清后乱,切实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水平,经过清查的固定资产,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现行财务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账卡,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提供所必须的初始数据。
(四)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政部和自治区财政厅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认定。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结果核实、资产损益认定等方面的具体权限,有自治区财政厅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要求和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四、工作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内财资〔20**〕88号)的有关规定,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
(一) 基本情况清理
主要是根据资产清查工作的需要,对纳入资产清查工作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二) 账务清理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
(三) 财产清查
主要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和收支情况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单位对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和盘亏、报废及坏账等损失要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提出相关处理建议。
(四) 完善制度
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清查的基础上,针对资产清查工作中暴露出来的资产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年3月)
1、制定下发《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实施细则》。
2、拟定有关资产清查的其他工作文件。
3、对区直部门、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各旗县财政部门和参与资产清查工作的中介机构进行业务培训。
4、各级财政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培训,区直主管部门和盟市及以下主管部门布置开展系统的资产清查工作。
5、确定参与区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产专项审计工作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实施阶段(20**年3月-6月)
1、区直各部门、单位自查,资产清查结果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后,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将有关资料务于20**年5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2、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和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务于2007年6月10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自治区财政厅。
3、20**年6月,自治区财政厅对区直部门、单位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资产清查数据,按照财政部的要求进行分析、汇总、上报,并形成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各类资产管理信息初始数据库。
(三)总结阶段(20**年7月)
1、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自治区财政厅对全区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2、根据资产清查结果,各级财政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资产清查中查找出的各种问题、漏洞,分类梳理和总结剖析,从堵塞漏洞,防止前清后乱入手,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做好建章立制工作。
六、组织结构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各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将组织机构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七、经费保障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除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配发资产清查软件、资料外,各级财政分别负担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资产清查专项设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应当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关负责人应当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及资料,并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坚持实事就是的原则,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资产清查的政策规定和现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社会中介机构应当客观公正地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等鉴证材料,严格履行保密已去。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强化督导。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
(五)确保质量。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此次资产清查工作,完善单位资产和财务管理,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制度,建立内部约束与监督机制,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资产、资金使用效益。对清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积极向资产清查工作小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反映,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全区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为建立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奠定良好基础。
各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构建开放民主的党务工作新机制。按照《中共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党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文件精神及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党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办工作实际,现就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这条主线,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民主政治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党员的民主监督,落实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是服务发展的原则;二是依法依规的原则;三是真实透明的原则;四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采取多种公开形式,既方便群众有效参与,又保障党员干部的民主权力,注重形式与效果。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1.党组织及成员的基本情况.主要职责和工作计划;
2.党组织工作会议、文件、决定、决议和主要内容;
3.党组织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
4.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党组织和党员考核奖惩情况,包括党内争先创优、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情况,及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对不合格党员的处置。
6.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7.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8.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
10.党组民主生活会、中心组学习、干部考察考核、选拔任用等党员干部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
1.制定公开方案;
3.公开内容的审核批准。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将拟公开的相关内容提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讨论、审议并通过,由领导小组组长审定批准,确定公开内容。
4.收集和反馈意见。党务公开后,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给党组织,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公开或多次公开。
五、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2.定期公开。即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公开。
3.分期公开。即动态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
4.即时公开。即临时性工作根据当时情况随时公开。
六、党务公开的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市政府办公室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办公室副主任王晓寒同志任组长,曾亦之、李昌清、周海波、肖莉君同志为成员。曾春燕同志为党务公开直接责任人。
2.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工作实际,由党组织推荐1—2名党务公开监督员,对各支部的党务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党务公开期间,由党务公开工作直接负责人收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进行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务公开作为加强党的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一项长期任务和系统工作。为此,应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经常性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部门评价报告篇九
为保障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进行,实行“权责统一、分层监管”的机制,建立“市、县(区)、校、班”四级评价组织监督机构。
1.全市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各县(市)区教育局相关人员以及教育评价研究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制定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抽样监督工作。
2.各县(市)区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纪检监察、相关教研人员和各中学校长组成。其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对评价者进行培训,监控评价过程,接受申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年级组长、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并报县(市)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其主要职责是制定评价工作的实施细则,对校内各班级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评价过程,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错误。
4.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为5人。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提名,经公示后确定。评价小组成员担任本班级学生授课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1年,对本班级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同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评价小组成员拟定名单,应向校内所有初中毕业生公布,并听取意见,有不良反应者应予更换。评价工作小组主要职责是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班主任担任评价小组长,负责组织评定小组成员审核学生原始实证材料,协助学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组织完成学生互评和师评,接受社会与家长的咨询,并清晰地解释学生各维度评价的结果。
(二)作好前期准备
1.学校首先要对班级评价工作小组进行培训与指导,认真组织评价工作人员学习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内容、方法、评价标准以及电子平台操作的流程与技术。同时要召开全年级家长会,在班级评价小组的配合下,认真搞好家长培训。
2.班级评价小组认真对学生自评和互评工作进行指导。对照《株洲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实证材料标准》(附件4),指导学生收集有效的实证材料,并将证据材料按五个维度分类整理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放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
3.加强对评价工作人员和学生的诚信教育。所有参与评价工作的教师均需签署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核学生的每一份原始材料,确保材料的信度与效度。学生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必须客观、原始、真实、有说服力,学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学生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该生相关维度的评价结果。全市抽样检查过程中,发现学校实证材料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影响学校相关维度的插标比例。
部门评价报告篇十
1.网上报名:考生需于2019年3月5日至5月15日登录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招生网(http://)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高中期间历次期末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最近2-3次模考成绩,并上传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2.寄送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还需在5月15日前以快递方式将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招生办公室(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材料提倡简洁、朴素,用标准a4纸正反面黑白打印,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所有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1)《学生报名表》1份。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系统中下载,正反面打印,需本人签名。
(2)中英文或中俄文个人申请书1份,讲述个人简历、兴趣爱好、特长理想以及报考原因等,中文约800字,需本人签名。
(3)高中学习成绩单1份,需在系统中按照成绩单模板填写并打印,由所在中学核实并加盖公章。
(4)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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