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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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7 21:06:08     小编:琴心月

无论是在个人生活中还是在组织管理中,方案都是一种重要的工具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实现个人和组织的发展目标。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各种因素,包括资源的利用、时间的安排以及风险的评估等,以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篇一

(一)总体要求

依据《湖北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对今年以来因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确保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的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

(二)救助原则

以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为根本出发点,严格程序,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建立台帐,张榜公示、及时发放。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主要是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因自然灾害导致无力克服衣、食、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重点救助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人员。严格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受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和生产自救能力,优先考虑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

(二)救助标准

1、一类对象:主要包括农村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户。按一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410元实施救助。

2、二类对象:主要包括低保户,困难优抚对象家庭,主要劳力一、二级重度残疾或因灾人员死亡的家庭,家庭成员患大病或因灾重大伤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按照二类标准给予救助,按每人不低于300元不超过410元实施救助。

3、三类对象:主要包括除上述一、二类对象外的其他因灾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按三类标准予以救助,按每人不低于150元不超过300元实施救助。

(三)救助程序

1、受灾人员向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民主评议小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救助对象。

3、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日。

4、经公示无异议,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民主评议意见及其他相关资料提交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审核后及时进行公示。

5、镇政府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的材料一并报送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审查批准后及时通知乡镇组织实施,发放救灾资金。

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救灾资金必须在20xx年元月18日之前发放到受灾困难群众手中。

严格执行救灾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市定”的程序进行救助,对救助对象、救灾款物实行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要保障重点,按照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分类救助,不得挪用资金、不得平均分配、不得预留资金、不得优亲厚友,也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救灾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救灾衣被及其他救灾物资必须用于解决受灾人员基本生活困难,不得超范围使用。凡村干部及其亲属领取救灾款物的必须经镇民政办调查核实其受灾情况,落实镇级公示,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篇二

积极协助党委、政府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困难职工群体和劳动模范开展送温暖活动,切实在推动科学发展、帮扶困难职工群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服务广大职工、促进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组织的重要作用,送温暖帮扶实施方案。

20xx年xx月上旬至20xx年春节前

面向困难群体,面向先进模范人物

资金保障。

2、救助对象。重点做好以下3类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1)因重大疾病、子女教育、意外灾害等原因致困的家庭;

(2)生活困难的先进模范家庭;

(3)元旦春节假期期间坚守岗位的职工。

3.加大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力度。对已经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的困难职工、困难劳模进行全面走访慰问,努力做到“全覆盖、不遗漏”;对因患大病、子女上学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积极提供医疗和助学救助。

4.积极开展人文关怀及精神帮扶工作。对表现先进的人物,要通过岗位慰问、家庭走访、宣传报道、座谈交流等方式营造关心、尊重、学习、弘扬精神的氛围。

1、制定计划,做好统筹安排。按照走访慰问与机制建设相联动,救急济难与深层次矛盾化解相协调,物质资助与人文关怀相结合的要求,提出有具体目标、有党政支持、有人员落实、有资金保障、有机制规范、有措施保证的计划实施方案,并落到工作实处。

2、开展帮扶服务,力求多措并举。一是做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金和20xx年元旦、春节慰问金的发放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准确。二是大力疏通困难群众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开展低收入群众的援助服务。

3、强化政策帮困,力争无缝链接。广泛开展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

4、营造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及时报道对活动的关心和支持,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的典型经验、成功做法和主要成效,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困难职工、帮扶困难群众的良好氛围。

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篇三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xx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冬春救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xx〕1366号)和怀远县20xx年度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实施方案(怀减救办〔20xx〕1号)文件通知,分配我镇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16万元;同时下拨我镇省级冬春救助物资:棉被20床、毛毯30床、棉衣裤30套。经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救助原则

1.坚持自力更生为主,政府救助为辅的原则。

2.互助互济、社会捐助和对口帮扶的原则。

3.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的原则。

4.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

(二)救助范围。因灾造成冬春口粮、衣被、住房、就医、取暖等方面存在生活困难,需要政府给予救助的受灾困难群众,特别要优先做好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受灾人员的救助。同时,要加强与民政救助资金的衔接,统筹做好特殊困难人群的`救助。

(三)资金救助标准。全镇人均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70元;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资金救助幅度:一般困难户人均200-300元,重点困难户人均300-600元,因特殊情况超幅度进行救助的,应履行单独审批手续,由镇政府和县应急局审批。

(四)救助程序

1.受灾群众本人申请或者村民小组提名。

4.各村利用政务公开栏,公开公示补助项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和物资;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后,建立救助台账,在规定时限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花名册报镇应急办审核。

5.镇应急办、民政办对各村报送的救助对象信息、资金和物资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将审核确定的冬春救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财政局。

6.县财政局复核后办理支付,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7.镇应急办在资金和物资发放后,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各村应依据资金和物资发放表,建立健全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台账,并存档备查。

(五)救助时间和步骤

1.制定救助方案。各村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实施方案》。

2.确定救助对象。各村按照“民主评议、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的工作规程,通过“户报、村评、乡镇审、县定”的程序上报拟救助对象;镇政府对拟救助对象进行初审,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冬春救助资金和物资花名册报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1月13日前各村将纸质材料经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镇民政办黄梦茹处。

3.发放救助资金和物资。1月18日前,县应急局会同县财政局通过涉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将救助资金打卡到户,并标注“冬春救助”字样;镇政府同步将救灾物资发放至需救助群众手中。

4.开展救助评估。各村要做好冬春救助工作资料的汇总、归档工作,并对冬春救助工作落实情况和实施成效进行总结评估,形成专题报告,于3月31日前报镇民政黄梦茹处。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要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保障冬春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分级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冬春救助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严格执行救灾款物“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根据家庭经济情况、受灾情况、缺粮情况、缺衣少被等情况,确定重点救助村、组及贫困户,实施分类救助,严禁平均发放,杜绝优亲厚友问题的发生。

(三)健全档案,规范管理。要自下而上逐级建立台账,认真填写相关表格,保存救助申请、公示图片、审核文件等资料,建立完善救助档案(永久档),镇纪委、镇应急办后续将组成督查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四)公平公正,加强督查。冬春救助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使群众满意。要加强对救灾款物发放工作的审计,确保救助工作及时、高效、规范,坚决杜绝违规纪问题的发生。对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救助对象不精准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或者将救灾款物变相挪作他用的,将严肃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篇四

20xx年以来,我镇各村相继发生了低温冷冻、风雹、自然灾害,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以赴、多措并举、扎实有效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有效维护了受灾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和受灾地区社会安定。为进一步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结合当前巩固脱贫成果、乡村振兴建设的政策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现象,把安排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救灾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自救”的工作方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工作原则,采取生产自救、社会互助、政府救济三位一体的救助方式,促使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通过受灾群众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和互助互济,以及各级政府帮扶等方式加以解决。

各村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县、镇有关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要求,切实做到工作程序规范、救助对象精准、救助措施及时,确保所有因灾生活困难对象得到相应救助,切实帮助群众渡过难关,维护社会稳定。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要以无自救能力和自救能力弱的受灾群众为救助重点,关注因灾返贫致贫户,加强对受灾防贫监测对象的救助,解决受灾群众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分类别、保重点、分时段实施救助,确保全县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据各村灾情报告统计,截至目前,20xx年我镇共有918人次受灾,各村、组要严格按照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名册进行救助,实现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全覆盖救助。另各行政村不得自行扩大救助范围,严禁平均分配冬春救助款物。不在已上报的需救助人口的群众,各村根据近期受灾实际情况,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后进行救助。

20xx年12月1日-20xx年7月31日。

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河北省自然灾害救灾救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冀财规〔20xx〕13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全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使用的.通知》(冀应急救灾〔20xx〕110号),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规范20xx年度受灾群众应急生活救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承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规范管理的通知》(承市应急救灾〔20xx〕7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救助款物规范管理、发放。各受灾乡镇要结合本地受灾状况,参照本实施方案制定的指导标准,制定本地区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标准,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人、各项救助款物落实到人。对受自然灾害返贫致贫及防贫监测对象的救助,要根据实际情况精准确定救助类别,保障其基本生活。

各村要根据受灾群众因灾损失情况和家庭自救能力,对已经申请救助的受灾户按照每户600元、450元、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生活救助,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受灾户可以按照一户一评议原则,按照更高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自治县应急管理局根据我镇受灾情况,分配到我镇救助资金38.5万元,救助物资米、面、粮油各170份。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全镇十个行政村户数及20xx年以来各村上报的因低温冷冻、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群众户数制定救助资金及物资分配计划表(附件一)。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是救灾工作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救灾工作的成效。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明确纪律要求、建立责任制度,从核准救助对象、合理确定救助标准、制定科学救助方案入手,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透明。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的程序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冬春救助对象和救助金额、物资要进行公示,切实做到救助公开、公平、公正。要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分类救助”的原则,将需救助人员分类排队,对特殊困难人员予以优先考虑。要精准统计受灾人数,掌握不同人员在口粮、饮水、衣被、取暖以及医疗方面存在的困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做到有救助台账、救助花名册、救助申请、公示图片等资料。

(三)加强监管、注重实效。在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发放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冬春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严禁优亲厚友、平均发放、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将资金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冬春救助资金和粮油衣被等物资必须于春节前发放到户。

(四)完善档案、及时反馈。各行政村要将冬春救助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已救助人口一览表》于1月24日前报送乡应急办公室,同时各行政村要将各户救助申请表、“村评、乡审”等材料组卷归档,并上报乡应急办一份,以备检查。

社区冬春救助评议会记录 冬春救助资金发放的工作方案篇五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为扎实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部署会。刚才,xxx同志就有关情况作了说明,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议,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请大家抓好落实。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冬春救助工作事关受灾群众切身利益,是涉及民生的大事,社会关注度高,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冬春救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理念,增强做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的大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逐级压实责任,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合力,抓紧抓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

一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精准救助,严格程序标准,有力有序推进。聚焦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重点从落实救助标准、款物保障分配、加快工作进度等方面精准发力,压紧压实各级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安排,加大资金投入,及时足额发放救助款物,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冬春基本生活。二要主动协调财政部门,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在省和市规定的时间内将冬春救助资金分解下达到镇街,发放到户到人。要按照有方案、有标准、有程序、有台账的要求,规范有序推进冬春救助工作,冬春救助资金必须采用社会化(“一卡通”)方式发放;
确需采取实物救助的,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三要健全救助标准体系,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要求执行,适当提高倒房重建户、受灾民政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救助标准,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四是对经过冬春救助后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受灾群众,要及时协调民政部门纳入相关社会救助和帮扶制度,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保障,严防因灾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三、强化准备,应对新灾

一要加强冬季多发频发的低温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强化应急值守和灾情报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备勤力量,健全多部门会商研判机制,密切关注极端恶劣天气变化和灾情发展,及时精准发布预报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公众提前采取防范措施。二要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准备,严格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责任,根据灾害风险研判情况,及早采购备足棉衣棉被等御寒保暖类物资,着力提升本地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三要健全跨部门救灾物资保障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提升应急物资保障社会协同能力,加快推广应用应急资源管理平台。要加快推进因灾倒损民房的恢复重建,进一步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落实主体责任,统筹用好各方重建政策资源,具备施工条件的地方,要继续加快进度,争取早日让受灾群众入住新居;
春节前无法完成重建的,要采取租赁、提供周转住房、集中安置、投亲靠友等多种方式,确保受灾群众有安全住所,得到妥善安置。四要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救灾工作的首要位置,及时组织开展灾害隐患排查和整治加固工作,坚决转移可能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严防极端天气引发次生灾害。五要优先安排好低保户、五保户、倒房重建户等受灾群众的过冬生活,确保安全温暖过冬;要加强灾害舆情监测、研判,及时做好灾情发布、救助政策宣传等工作,发现舆论热点立即核实、及时处置、主动回应,正确引导舆论,严防负面炒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加强监管,做好评估

一要按照“分类施救、重点使用、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跟踪监管,切实管好用好冬春救助资金,杜绝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组织绩效评价,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要主动公开救助工作信息,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监督。三要认真开展冬春救助工作绩效评估,及时做好数据分析、情况反馈和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工作进展情况、评估实际救助效果,及时研究并妥善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按时上报绩效目标申报表。

同志们,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直接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用心用情用力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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