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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农村环保改革方案 农村房贷改革方案篇一
中国证券报记者近日分别采访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的多家商业银行后获悉,目前一线城市各家银行的首套房贷利率普遍实质性上调,上调幅度多为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5%至10%,且审批和放款的时间较以往有不同程度的延长。
工行建行上调利率 批贷放款时间拉长
目前建行北京分行方面已经确定,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则要求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再上浮5%。建行的工作人员称,鉴于目前的房贷需求较多,如贷款申请人需要快速批贷放款,最好是主动要求利率上浮10%左右。 工行方面除了将首套房贷利率提高至倍,其要求的首套房首付比例至少在30%以上,如果购房者能提供更高首付比例,或有可能享受到基准利率、批贷放款时间更快。
农行北京分行的一位客户经理则表示:“目前房贷业务暂时还是执行基准利率,没有进一步的调整通知,但是在批贷时间方面很难确定。”他表示,具体审批发放贷款时要视贷款人的个人资质而定,比如需要快速批贷放款的,贷款利率很可能就会上浮。
此外,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表示,目前该行的个人房贷业务要求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暂时执行基准利率,但具体执行时视贷款人个人资质而定。同样,如果申请人希望快速批贷放款,利率就可能上浮。
房价降价预期愈发强烈。当前,银行在一定程度上收紧房贷也符合市场预期。北京市的部分银行未来仍有继续上浮利率的可能。
张大伟认为,目前北京等一线城市楼市已经接近拐点,准购房者的观望情绪会更浓重,今年四季度楼市成交有可能跌入谷底,成交量在9月、10月的冷清局面上恐将“雪上加霜”。央行2011年第三季度对北京市1400户城镇储户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也显示,储户第四季度购买住房意愿比例仅为,为2009年以来最低水平。
多家银行利率上浮 住宅市场量跌价稳
上海也有多家银行提高了首套房贷利率。
业内人士透露,广发银行上海分行目前首套房贷利率已上浮10%;光大银行上海分行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10%;交行、农行上海分行针对少量优质客户的首套房贷利率可给予基准利率九五折优惠。
“虽然工行、中行,甚至上海银行的客服电话均表示,目前首套房贷仍执行基准利率,但这些银行的房贷已经收得很紧了,要等很久才能放款。”某银行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庸介绍,房贷利率的上调并不是全面铺开、一刀切的,而是与客户资质有关。而且,从一手房市场来看,开发商表示,给他们提供贷款的银行都没有提高购房者的首套房贷利率。所以,首套房贷利率上浮多是二手房市场的情况。这部分购房者大都是刚需人群,其最大特点是需求紧迫,不会因贷款利率上浮而取消。
“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因为开发商大幅降价,某业主觉得亏了,所以举着横幅参加了集体退房活动。可他一边举横幅抗议一边打电话跟朋友说这里的房价降了,要朋友赶紧来买。”上海某地产界人士告诉中国证券报记者,在购房者如此心态之下,房贷利率,甚至成数的调整都不足以撼动坚挺的房价。
目前上海的房价依然坚挺。据中原地产统计,今年以来上海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一直在22000元/平方米左右上下浮动。10月份第一周,上海的新建商品住宅均价为22777元/平方米。而在首套房贷利率上调的一周内,从10月10日至16日,均价为22142元/平方米,仍在正常波动范围内,并未出现明显下跌。
但宋会庸同时承认,10月以来的交易量仍然延续了9月的“地量”。9月上海市每周仅有10万-12万平方米的新建房出售。10月第一周成交量仅有万平方米;10月10日至16日的成交量为万平方米。
增亿元,同比多增亿元;8月个人住房贷款增加亿元,环比多增
而9月个人住房贷款仅增亿元,环比少增亿元。
基准利率难觅踪影 优惠需看申请资质
深圳多家银行向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对首套房政策仍无调整,最低可按基准利率执行。然而,中国证券报记者从一些售楼处和房地产中介了解到,购房者的首套房基准利率已经很难申请,银行房贷利率普遍上调了5%至10%。在广州也出现了类似现象,多家银行也将首套房贷利率上调了5%至10%,有的甚至上调了15%至20%。
对首套房贷利率,建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继续实施客户、区域差别化政策,并没有一刀切。目前“安居房”还可以申请到低于基准利率的优惠。
中行深圳分行相关人士表示,该行首套房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根据客户自身的信用等级进行风险定价确定利率。农行、工行相关人士也表示,目前房贷政策并没有变化,首套住房贷款最低利率仍为基准利率。
深发展总行相关人士说,总行要求各地分行首套房基准利率至少上浮10%,各地分行还可根据当地情况进行调整。由于贷款额度紧张,目前房贷业务量已经很少。
虽然银行均声称首套房仍可申请到基准利率,然而市场上已难觅踪影。“目前合作银行首套房贷利率已经全部上浮10%,只有招行还可以申请到上浮5%的利率。”位于深圳宝安区的新楼盘莱蒙·水榭春天一位销售人员表示,首套房首付可以三成,但利率已经全部上调。另一个楼盘万科·公园里的销售人员称,他们的合作银行包括了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均已将首套房房贷利率上浮5%至10%。位于彩田村附近的一位中介人士也表示,如果首付能达到四成,在个别银行还有可能申请到基准利率。目前普遍来说首套房的房贷利率都上浮了5%至10%。
宿迁农村环保改革方案 农村房贷改革方案篇二
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按揭贷款产品,为上述第7条购房人,办理中长期按揭贷款,可采取在前3年内还息不还本等创新型贷款方式。
按照国家政策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50%。(注:该政策与阶段性政策不叠加,结合人口发展政策长期执行)
及时开展融资违约的风险排查,制定方案防范化解风险。压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责任,确保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开户的金融机构要落实预售资金账户监管主体责任,开展风险合规自查。
原则上全面停止安置房新建,推进房屋征收房票政策全覆盖。落实政府商定房票购买商品房优惠项目目录。推进房票市区全域流转。推进房票在人才购房补贴、政府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支付等领域的应用。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范围,由国有企业以优惠价格收购商品房,优先收购商品房项目配建的政策性住房。
来源|市住建局
宿迁农村环保改革方案 农村房贷改革方案篇三
袁永远 黄永明 刘益平 戴安华
浏阳市位于湖南东部,全市国土面积平方公里,辖33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人口133万,农户30万户。浏阳市乡镇房地产管理试点工作始于1995年,该年6月,浏阳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乡镇房地产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建制镇成立房地产管理所,属浏阳市房屋产权管理局(现更名为乡镇房地产管理办)二级机构。目前,全市下设14个驻镇房地产管理所,市乡镇办共有干部职工52人,负责全市33个乡镇的房地产管理工作。驻镇房管所的主要职责:一是经营直管房地产;二是单位和个人房屋产权登记发证工作;三是房屋抵押、买卖、租赁等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四是乡镇房地产市场的规范与整顿工作。各驻镇房管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工作,业务上由市乡镇办直接领导,具体业务包括房屋发证、抵押登记、租赁管理、拆迁管理、测量绘图、白蚁防治、政策咨询等七项。
目前,全市农村房屋已累计确认产权19358宗,确权面积达万平方米,累计办理农房交易2772宗,农房交易额达亿元,抵押登记20401宗,抵押面积万平方米。
房产部门根据建房许可证和集体土地使用证核发房屋产权证,作为农房抵押贷款的唯一凭据。借款农户取得房产证后,提出借款申请,经同意后,以借款人所有的房屋作为抵押,到房产部门办理评估、登记、受押,核发《房屋他项权证》,连同借款人拥有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房产证一起作为贷款抵押物,签具借款人共同还款承诺书,办理放款手续。为了减轻抵押贷款农户的负担,浏阳市农房评估还没有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全部由房产部门进行免费评估。贷款额度一般为房屋估值的70%。
坚持审慎原则,对农屋抵押贷款的失信行为区别对待。一是对恶意逃废债务、拖皮赖债行为,通过行政和司法途径,坚决予以打击,维护合法权益,保证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二是加大清收处置力度。对农屋抵押不良贷款采取责任清收、承包清收、逐村清收等方式,实现“笔笔动、户户动、村村清”的目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联系,按照集体土地流转办法,对抵押物进行灵活处置,提高胜诉债权的执行率。
十多年来,通过农屋抵押贷款的实践,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发展,助推了新农村建设进程。
住房是农户最为根本的资产,也是生存的基本保障。农屋抵押担保,使农户在潜意识里有了“贷款不还,处置房屋”的心理压力,无形中强化了农户的信用观念。农民将房屋进行抵押,其实抵押的不是资产,而是农民的心态和面子。同时,浏阳市农村合作银行积极配合政府开展信用村(镇)创建工作,对恪守诚信、履行承诺、还本付息意识强的农户适当降低放贷门槛,优先贷款发放,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乡)的标杆和示范作用。浏阳市成为全省首个“金融安全区”,农屋抵押贷款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多年来,浏阳市农村合作银行通过农屋抵押贷款,培育了一大批稳定诚信的农村客户群体。这其中,有因为农屋抵押贷款赚到第一桶金的创业型农户,有因为农屋抵押贷款而稳步发展的乡镇企业,有因为农屋抵押贷款发家致富的集镇商户,也有因为房产抵押不足值只能获得小额贷款至今仍以耕作为本的传统农民。通过农屋抵押贷款,使浏阳市农村合作银行成为符合浏阳农村经济特色、运行发展来势较好,深受农民欢迎的“农民银行”、“社区居民银行”和“中小企业银行”。
在实施农屋抵押贷款过程中,农村合作银行广大员工发扬背包下乡精神,以多找农户、多入农门的务实作风,将工作做到了村组农户、田间地头,对辖内每一家企业、每一个农户的经营情况、家境状况和信贷资金需求,做到了心中有数,真心贴近“三农”,为农民提供方便、周到的服务,保证了支农资金的有效供给。
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市金融机构市场份额的和,成为名副其实的县域金融“主力军”。
浏阳市30万农村家庭,仅有19358户的房屋产权得到确认,确权率不到10%,绝大部分房屋产权处于待定状态。随着物权法的颁布和《房屋登记办法》的实施,怎样提高农民群众产权意识和维权意识,尽快把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还需要做大量工作。
即将实施的《房屋登记办法》已经明确规定集体土地上房屋可以确权发证。《长沙市集体所有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暂行)》、《湖南省实施细则》的出台虽然提供了可操作性的依据,但国家对集体土地流转的种种限制给乡镇农房确权发证工作的开展带来不小的障碍。对大部分农民来说,房屋是其一生最大的资产,但由于诸多限制,大部分农民不能利用这一资产获得再生产的资金,许多农户需要小额贷款时很难得到银行的支持,这些都严重挫伤了农户对房屋产权进行登记的积极性。
推行农屋抵押贷款,既要考虑金融支持“三农”的因素,又要充分兼顾银行自身的质量效益,切实防范风险。2009年10月底,浏阳市农村合作银行共发放小额农贷19万户,金额亿元,占总贷款额的;小额商贷12000户,金额亿元,占比;集体土地厂房、农屋抵押的花炮行业贷款8亿元,占比,三项合计占比。从浏阳市农村合作银行介绍的情况看,农屋抵押贷款、花炮企业厂房抵押贷款还是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一是集体土地抵押于法无据。一旦信贷资金出现风险,因无法律支持,将给处置抵押资产造成困难。二是抵押物处置变现难。村民受传统观念影响,碍于情面不愿去购买抵押房屋。城镇居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外的村民因法律、政策限制又不能购买抵押房屋,农屋处置难度较大。三是部分农户一旦受到自然灾害影响,或者遭遇重症疾病,造成无力偿贷,但又不能处置其抵押物,导致贷款沉淀,客观上形成不良资产。
建立农业保险机制,既能使农民对从事生产的风险预估大大降低,信心增强,提高贷款积极性;还能为金融企业提供基本的还贷保障,降低风险。政府应成为农业保险的推动者,对农户提供生产和消费补贴,使农民积极参保;对经营农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提供政策、法律特别是经济上的支持,使其能够获得合理利润,提高其从事农业保险经营的积极性。
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土地流转政策,使农村土地进入资本市场,成为名正言顺的生产要素。农村金融企业要进一步探索完善产权抵押贷款方式,如不动产所有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股权担保贷款等多种信贷业务。
对农村金融机构实施差别监管,适当降低支农金融机构的监管要求,减少或减免支农利息营业税,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减免资产过户等方面的费用,给予支农亏损补贴等,以提升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积极性。
由人民银行、政府农办、农村合作银行开展农户评级授信工作,增强农户的诚信意识,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调研人员: 袁永远、黄永明、刘益平、戴安华)
宿迁农村环保改革方案 农村房贷改革方案篇四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适应城镇一体化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护农民集体资产权益,不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根据《******中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xx〕xx号)和《******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发〔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稳步推进我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实施镇村振兴战略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以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为目的,以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以发展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为导向,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探索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各种现代生产要素向农业集聚,建立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完善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不能把农民的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支持农民创新创造,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不同镇镇的条件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序,明确改革路径和方式。
坚持“三农”工作在全党工作中重中之重的地位不动摇,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三)改革目标
按照“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改革要求,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发展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所有产权关系明晰的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地位,管好用好盘活集体资产,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新机制,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对集体经济活动的民主管理权利,形成有效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的治理体系。
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清产核资
对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三类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经营性资产主要为集体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资源性资产主要为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荒地、滩涂等,已完成农村土地、林地等资源性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的,可直接登记造册。非经营性资产主要为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资产。在摸清农村集体三类资产整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经估价或价值重估后,重新核实资产的实际存量,确定集体资产的价值总额。对清查出有应入账但未登记入账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登记入账;对有账无物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经核对公示后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程序租赁、转让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相关手续。要清查负债,对于流动负债,要清查各种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清查负债时,要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严防虚假债务发生。
清产核资结果要向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公示,经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确认。在清产核资基础上,把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依法由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村民小组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对应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未成立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小组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属于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镇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要严格按照产权归属进行,不能打乱原集体所有的界限。
清产核资结束后,镇、村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稳定农村财会队伍,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监督,做好日常财务收支等定期审计,继续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专项审计,建立问题移交、定期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侵占集体资产。对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混乱的村,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二)确认集体成员身份
科学制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对成员身份确认的时点、具体标准、程序办法等有关事项作出原则规定,指导农民群众通过民主协商确认成员身份。
确认集体成员身份应坚持有法依法,有政策按政策,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由成员民主协商解决。应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采取原始取得、依法取得、申请取得等方式,经过“收集意见、调查核实、酝酿讨论、会议议决、公开公示”的民主程序形成决定,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做到公开、民主、全面、准确。集体成员身份的确认要注意协调平衡各方利益,既要得到多数人认可,又要防止多数人侵犯少数人权益,切实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提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今后的新增人口,通过分享家庭内拥有的集体资产权益的办法,按章程获得集体资产份额和集体成员身份。
(三)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改革
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
经清查核实、价值评估并由全体成员确认的集体经营性资产总额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数额以股份或份额的形式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折股量化到人的方式,可以将集体经营性资产的价值总额落实到人,也可以不对集体经营性资产以价值形态体现,仅明确每位股东将来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份额。
股权设置应以成员股(量化到成员个人的股份)为主,各村可以根据本村经济发展等情况,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民主讨论决定是否设置集体股(由集体行使所有权的股份)。对于股权量化方式、配置比例等重大事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民主决定,张榜公示。
集体资产股权管理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原则上坚持确权到人、发证到户,户内共享、社内流转,长久不变、静态管理。由集体经济组织以户为单位向股东发放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制的股权证书,记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持有的集体资产股份信息,作为其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参与管理决策和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凭证。在股权静态管理模式下,农民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只能在本集体内部转让或由本集体赎回。深入开展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改革试点,逐步探索建立股权有偿退出机制,研究制定集体资产股权继承办法。加快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名册和管理台账,并报镇镇人民政府和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要依法依规、民主决策,制定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及相关制度。建立股东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可与村支“两委”同时换届,可连选连任。股东大会是集体经济组织的权力机构,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重大事项经股东(股东代表)大会按章程规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理事会、监事会由股东(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长是法人代表,从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会组成人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改革后的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年度收益分配要依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合理确定分配方案,明确收益分配范围和顺序,确定收益分配及提取公积金、公益金比例,按其成员拥有股份的权重进行分配,实行同股同利,严禁举债分配。年度收益较少,经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当年可不分配,收益结转下年。
(四)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各村都要成立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一般以合并后的村为单位成立。由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登记证书,集体经济组织可据此向有关部门办理银行开户等相关手续,以便开展经营管理活动。要发挥好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探索明晰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能关系,有效承担集体经济经营管理事务和村民自治事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村民委员会事务和集体经济事务分离,各自设账,独立核算。改革后集体经济组织要完善治理机制,制定组织章程,涉及成员利益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决策,防止少数人操控。各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和措施。
(五)积极推进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
按照应确尽确、能确尽确原则,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水利设施所有权等农村各类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和信息化管理工作,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奠定基础。
积极引导农户把承包土地、林地、草地的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入股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获取保底收益或按股分红。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对中心村建设复垦出的耕地以及农村闲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中新增的耕地,可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办法,实行统一经营或入股其他市场主体进行规模经营。
支持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机动地、“四荒”地、果园、养殖水面等资源,采取股份合作的形式,进行开发、产业化经营。
支持景区附近、历史文化名村等有旅游资源村的农户,以旅游资源经营权等入股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休闲、度假、文化、观光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等产业。三、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一)积极发展农村集体生产经营。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作为集体资产管理者的独立市场主体,在统一经营、有序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同时,要积极通过独立经营、承包、租赁、参股、入股、联营等方式从事各种经济活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生产性服务,以及旅游、商贸流通与市场管理等服务。鼓励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利用集体积累资金、政府帮扶资金等,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与村合作、村企联手共建、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
(二)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法权益。严格保护集体资产所有权、防止被虚置。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得违反耕地保护制度,不得改变林地用途和林地保护等级。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并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的集体土地,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且需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同意;采取出租(转包)或其他方式流转经营权的,须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发包方书面备案;在集体土地被征收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中,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农民三者利益分配关系。对于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对于非经营性资产,不宜折股量化到户,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的有效办法。
(三)规范农村产权流转和交易。在坚持政府主导、公益方向前提下,依托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等平台,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要的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四荒”地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出租等流转交易。完善“县有指导中心、镇有服务中心、村有信息员”的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抓好镇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提高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水平,扶持和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安排及实施步骤
1.组织发动阶段(2019年x月)
(1)成立组织机构。镇、村要成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
(2)制定工作方案。各村要根据省、市、县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3)进行宣传动员、业务培训、部署实施。各村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营造浓厚的改革氛围;要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总体安排和实施步骤及时安排部署和组织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2.扎实开展清产核资工作(2019年x月—x月)
根据相关规定,全面核实农村集体资产,逐项清理农村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调整处理会计账务。严格落实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等六个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组建由各村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全程参与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包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账本、资料凭证、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原始档案等所有资料,同时深入农户、集体资产资源现场,对资产资源、财务账目逐项逐笔登记、核实。要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定集体资产资源清查结果,进行张榜公示,并出具群众认可、各方签字的评估报告,按程序报批。建立健全集体资源台账,建档备案。
3.确认集体成员身份(2019年x月—2020年x月)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即转入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阶段。一是各村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的指导意见,明确集体成员登记基准日期、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标准、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的程序等。二是确认过程中村要充分依据人口身份信息、本村原始资料等,上门入户采集集体成员信息,登记集体成员身份。三是村召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确认结果,并进行公示。四是村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台账,报镇经管站备案。
4.对集体经营性资产进行股权量化设置(2020年x月—x月)
在完成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工作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进行折股量化,股权确立到人。一是各村要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股权量化设置的指导意见,确定量化的经营性资产的范围和数额,明确参与量化的集体成员范围,明确股权设置和股权管理内容,明确操作程序。二是股权量化设置结果要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进行公示,按程序报镇经管站、镇农办备案。三是给集体成员颁发股权证书,建立股权登记台账。
5.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2021年x月—2022年x月)
成立村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健全组织管理架构,完善经营管理治理机制,确立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一是各村要制定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指导意见,明确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组织架构、社员的权利义务、生产经营管理、收益分配等。二是指导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和召开成立大会,选举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长、监事长。三是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代表)大会,公布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选举结果,按程序报备。四是指导集体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制定集体生产经营发展规划。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党委书记xxx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副书记xxx,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xxx,副镇长xxx任副组长的xx山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农办,由镇农办熊湘民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办成员要依据各自工作职能,加强沟通协调,注重资源整合,及时研究解决具体问题,积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从全面督导、考核督导、奖励督导、重点督导四个方面全程参与各村的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财政所要充分保障工作经费。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工作情况纳入镇对村的年度绩效考核。各村分别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村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工作推进过程中要注重政策宣传,重视这项工作,及时解决改革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
(二)做好宣传培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对改革的目的、意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了解、拥护、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局面。
(三)严肃工作纪律。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严肃纪律,规范操作。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对在改革过程中不民主、不公开、不透明和弄虚作假等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恶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非法侵占、哄抢、平调、挪用、私分和损坏集体资产的,要如数退赔。在改革过程中,要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确保矛盾在村上化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全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宿迁农村环保改革方案 农村房贷改革方案篇五
一是加大对贫困边远地区项目支持的力度,特别是交通建设经费的投入,否则,仅靠“一事一议”集资筹资获得交通建设项目支持来改变农村公路现状是不现实的。只会导致随着时间推移,山河依旧的结果,到2020年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的目标将是一纸空文,一句空话。
二是科学统筹规划建设方案。在制定规划建设方案的时候,不能只搞形象工程而不顾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要综合考虑当地山、水、林、田综合治理、村庄发展、扶贫和国土资源有效开发等要求,有步骤,有重点分步实施。要把交通项目、扶贫连片开发、人畜安全饮水等民生项目捆 绑使用,杜绝搞单打一。在能改建的地方,绝对不重复建设,要重视质量而不可把外观看得太过重要。在设计时,要严格遵守“经济适用、经久耐用、安全畅通、利于环保”等原则。在申报建设项目时,要抓主要问题,不可一窝蜂的上。要根据实际条件而定,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可对农民群众造成过重的经济负担。
三是建立资金筹措机制。要建立多渠道的公路建设资金筹措机制。农村公路建设不能仅仅依靠于国家投入,应建立广泛地资金筹措渠道,区分产业路与公益路,引进外资及利于民间借贷等有偿资金,加以集中投入,以奖代补,以奖促建,对连片贫困地区行路难、通行难应当整体规划,分年实施,限期达标。谁建谁负责,谁打招呼谁负责,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规范化、程序化。
四是积极建立公路建设质量检查制度。实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质量是工程施工的最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应该建立“企业自检、政府监管、社会监理、群众监督”的四级保证制度。在竣工时应实行“项目法人初验和交通部门竣工验收”的验收方法。凡是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安排资金,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五是农村公路要建养并重。要想农村公路长期保持良好的公路环境和技术状态,服务于农村、服务于农民、服务于经济,要做的事很多,首先要认真贯彻学习关于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建立健全养护管理机制。应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专业养护队伍,专门的养护经费;最后要加大监管考核力度,确保农村公路真正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把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放党委政府重要工作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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