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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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时间:2023-09-07 22:56:10     小编:飞雪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一

为确保xxxx年x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xx市xx区教体局坚持统筹兼顾,牢牢抓住“控源头、严规范、管过程、压责任、保质量”五个重点,切实抓好学校安全管理,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落实落细各项措施,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暑假期间,xx区教体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要求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的要求,要求教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起草了《xx区教育体育局关于疫情防控致全区教职员工和家长的一封信》在“xx教体公众号”上发布;各学校、幼儿园科学制定了x季开学防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健全完善了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从学生进校园体温检测,到教学楼、校园消毒、卫生保洁、防疫物资储备发放等诸多方面,都认真细致地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开学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

严格执行健康证明查验制度,要求所有师生在开学时均要上交《xx区20xx年暑假师生身体健康状况登记表》,便于学校掌握师生14天内健康状况和外出情况。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排查台账,通过学校群、教师群、家长群等线上平台,及时掌握师生外出去向和身体状况,重点对省外返汉师生进行全面的精准排查,要求返汉人员提前14天居家观察和健康监测,并提交《体温监测表和健康承诺书》。按照“知情自愿、应接尽接”要求,持续推进18岁以上师生员工接种进度,稳妥、有序推进12-17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动员班级和家长,通过宣传告知,积极鼓励进行疫苗接种。在开学前,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保安、保洁、宿管等临聘人员进行了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合格后方能上岗。

要求各学校在开学后将继续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严格门禁制度,严控进校人员,进行实名登记、扫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对出入学校的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和消杀。坚持做好晨午晚检、师生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复课证明等日常防控工作。

继续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和公共区域、封闭场所的通风消毒,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卫生大整治。各学校采用“地毯式”的消杀方式,进行了“无死角”的消毒作业。消杀范围覆盖教学楼每一个场所。同时,消杀工作人员对师生需要使用的物品、可能触碰的区域逐一实施了消毒杀菌,并对会议室、阅览室、楼道、楼梯扶手、洗手池等重点区域实施了密集反复消毒。目前,我区各学校幼儿园共安装智能测温通道32个,架设便携式测温仪36个,储备口罩37万个、额温枪2200个、各类消毒液21258.4升。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二

为切实加强我镇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平稳高效推进校外培训机构恢复培训业务,根据省市防控指挥部通告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将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和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单位: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工作,对验收合格复课后的培训机构日常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一)开班前防控准备工作。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各校外培训机构要建立以机构负责人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疫情报告、教职员工培训、教学组织、通风消毒等各项要求。认真制定疫情报告制度、师生体温检测制度、环境卫生清洁消毒制度、缺勤登记追踪制度等四项制度,并让教职工熟知相关工作流程。复课防控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和四种制度均应张贴上墙。

2.全员摸底调查。校外培训机构要在开班前做好教职工和学生的健康监测工作,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和学员活动情况,精准掌握健康状况。返岗和参训前对所有教职工和学生最近14天内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出入境、密接情况)进行摸排登记。教职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健康监测记录表和返岗前一周内的核酸及抗体检测报告。对于下列三类人员,必须按防控要求进行隔离观察,并做好核酸和抗体检测后方可返岗和参训:一是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二是返校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北京及境外等重点疫区旅行史、生活史、与当地人接触史,与病例密切接触史)人员;三是身体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

3.场所清洁消毒。正式开班前,校外培训机构应选用合规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教学场所进行全面消毒,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开窗通风。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专柜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杜绝中毒、火灾等事故发生。场所内洗手设施设备完好,每40至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盥洗槽。

4.防控物资准备。根据培训规模,配备热成像测温仪或红外额温仪、水银温度计等测温设备;储备不少于14日的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酒精和84消毒液等防控物资。设立隔离留观室。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至少一间临时隔离留观室,隔离室建设符合规范要求,室内备有应急隔离设施。

5.全面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对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安全隐患排查,并做好排查详细记录,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迅速整改。重点排查内容包括: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配置是否齐全,有无过期或损坏情况;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完好;重点人员消防知识掌握是否熟练等。

6.做好开班提示。校外培训机构具体开班时间明确后,要通过向家长发放《复课告知书》等方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开班时间以及开班后应注意的事项,要求每位师生签署如实报告旅居史、健康状况等情况的承诺书,确保平稳有序开班。

(二)开班申请验收工作。

开展线下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开班前准备工作后,各培训机构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交复课申请。评估验收小组对照《京山市校外培训机构复课验收评估标准》(见附件1),逐条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开班。

(三)开班后防控和培训管理工作。

1.实施“封闭式”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要全面实施场所“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教职工和学生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入培训场所。所有进出培训场所人员均须落实“测温登记放行”的工作流程,相关人员须佩戴口罩。停止举办任何进入培训场所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2.严格实行教职工和学生身体健康动态监测管理。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生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进行跟踪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一旦发现教职工和学生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同时根据属地管理要求,及时报告所属社区、业务主管部门及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3.科学合理安排培训活动。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易通风。机构教师在每次授课前要清洗手部、佩戴口罩,需提前10分钟到培训教室,打开教室门窗,确保室内通风。

4.严格卫生消毒制度。复课开班后, 校外培训机构要坚持做好培训场所每天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每天做好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环境下学习和活动;要暂停使用空调。

5.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培训期间,发现体温异常的教职工和学生,要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复测后仍然超过37.3度,要第一时间上报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小组和督学办,并按照疾控部门指导意见进行应急处置。

6.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培训机构要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开展公共卫生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强化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员工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防护。

1.强化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举办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要积极主动配合属地社区和相关部门做好防控工作,按防控要求报备健康摸排、日常监测和突发疫情情况,出现疫情的必须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报告。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制度、防护措施及处置机制等,将防控工作抓实抓细。

3.加强联防联控。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网络,各培训机构应及时掌握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控机构、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协同配合。

4.强化督导检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组织力量,在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三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业培训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培训科。分两个组分别开展工作。

1、工作一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技工学校、xx县富泉职业培训学校、xx县本心职业培训学校、xx县远鑫职业培训学校、xx县爱家职业培训学校、xx县齐鲁职业学校、xx县鑫妤职业培训学校、xx县科达职业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

成员:

2、工作二组:负责常态化抽查、督导xx县富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全民职业培训学校、xx县浩源职业培训学校、xx县城发职业培训学校有限公司、xx县锦艺培训学校、xx县恒大职业培训学校、xx县华英职业培训学校、xx县德爱职业培训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

组长:xx

成员:xx

3、各工作组要在疫情期间常态化开展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各机构在防控措施落实过程中出现的不足和问题,督促指导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加强整改,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巡查督导内容见(附件1)。

(一)责任明确

1、各培训机构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发挥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安全防控各项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全体教职工要立足岗位职责,压实各个环节的安全防控责任,杜绝疫情防控“一阵风”现象,在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培训工作。

2、机构负责人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该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和督促检查,及时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建立培训机构、班级、师生三级防控工作网络,强化师生健康管理,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同时,培训机构要加强与县疾控中心、所属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医疗技术支持,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县人社局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如出现突发病例,应第一时间向县人社局和疾控中心报告。

(二)制定方案

1、各培训机构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线下培训开展前要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开班第一天上好疫情防控和安全教育第一课,培训机构要与学员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培训机构实行零报告制度。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要及时掌握了解本单位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分析总结,研究制定解决办法,确保工作不脱节。对学员要全面开展健康管理,强化体温监测、充分使用健康码和沂码通、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的落实,做好健康管理档案,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向县局报告疫情防控情况,每周三、五各报告一次全体教职工核酸结果情况(报告表见附件2)。

3、做好校园疫情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科学应对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认真按照应急预案做好疫情突发处置工作,决不允许出现瞒报、漏报、谎报等现象。

(三)日常监管

1、培训机构应使用“行程码、沂码通”管理端对内部人员进行健康核查和管理,复工前,全体教职工必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对外来人员实行亮码核验管理,外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证件登记、亮码核验程序后方可入校。体温、健康码异常者严禁入校。在恢复线下培训后,要对每期学员进行“测温、核码”,不得组织发热、星标、黄码、红码或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培训。

2、培训机构要根据在校学员人数和教室、实操室、宿舍、食堂、教学设备等情况,合理规划,做好各类防疫物资的储备,如测温仪、消毒液、口罩等,加强师生自我防护教育,培养良好卫生习惯。

3、要切实做好学校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课堂是师生聚集的场所,要加强课堂疫情防控措施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避免师生讲课、讨论、回答问题过程中的飞沫传播,教室内课桌要尽量拉开,让师生之间保持安全距离,每班还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供师生使用;校内各室要做好通风与换气,确保环境安全。

(四)宣传教育

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宣传栏等形式,对师生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其积极配合学校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提高个人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空气流动性较差的地方活动。

县人社局将在疫情期间,适时组织开展抽查、督导,对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到位的培训机构进行整改、通报,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予以处理。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四

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好复工前、复工后、发现病例后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做好我校复工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助力打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即日起到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知疫情防控结束。

(一)组织机构到位。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建立由校区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组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其中,xxx负责综合协调、宣传引导;xxx负责测量体温等排查工作;xxx负责消毒等日常管控工作;xxx负责物资保障等工作;xxx负责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确保安全、规范、有序复工。

(二)物资保障到位。经测算,学校已列支专项资金xxx万元,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经费和物资。并结合教职工和学生数量,及时购置口罩、消毒液、医用酒精、电子温度计等必需的疫情防控物资。提前设置好隔离场所,安排隔离室或相对独立房间xxx间,作为返岗教职工人员临时隔离场所。

(三)健康排查到位。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对员工籍贯和14天内去向进行排查,确认员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并逐一登记造册,符合返岗条件的,方可允许其上班。对来自或者去过湖北、浙江、河南、广东等疫情重点地区的员工要求其不得返岗;对因教学需要确需返岗的其他地区外地教师或咨询工人,严格执行居家隔离或在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四)人员管理到位。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督促员工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并做好个人防护。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到疫情严重地区开展招聘和招生活动,不从疫情严重地区新招聘员工和招生,不安排员工到疫情严重地区出差,提倡网络办公。建立全员健康监测制度,应急响应期间,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的员工,第一时间上报疫情防控小组,把发生的情况控制在最小单位,最小范围。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防疫部门的诊断情况及要求,决定是否继续上课或停止上课。优化校区组织流程,采取封闭式管理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染风险。

(五)日常管理到位

【办公区】

1.进入办公区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楼工作,并到卫生间洗手。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入室办公后请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左右,通风期间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多人办公时需佩戴防护口罩。保持勤洗手、多饮水,接待外来人员双方均需佩戴口罩。

3.减少召开会议,一般工作可通过网上办公系统办理,一般会议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召开。如确有必要召开线下会议,参会人员需间隔1米以上,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时间不超过1小时。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必须进行严格消毒。

4.减少洽谈合作、外出考察等商务活动。商务出行时,车辆内部及门把手每日用酒精消毒2次。

5.商务来访人员,进入办公区域前,需佩戴防护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并介绍有无与疫情重点地区、确诊、疑似病例接触史以及本人健康状况。无上述情况且体温正常方可入楼。

6.传递纸质文件前后要戴防护手套或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防护口罩。

7.每日对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座机电话、键盘鼠标及门把手每日使用酒精擦拭。

8.下班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9.防疫期间,严格做好生活、办公垃圾无害化处理,使用后的口罩等防护设备,放入专门垃圾桶内,每天两次用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教室】

1.进入教室前,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方可进入教室。若体温超过37.2摄氏度,请勿进入,立即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2.教室每天通风换气,保持空气流通。每日通风3次,每次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或调节新风装置,加大新风量和换气量或开启换气扇以增加空气流通。对初效滤网应每周清洁消毒一次,可浸泡于有效氯含量为250mg/l~500mg/l的消毒液中30分钟后,用清水冲净晾干后使用。

3.清理清洁,保持卫生整洁。教室应保持卫生整洁,及时打扫卫生和清理垃圾。

4.增加频次,专人督导检查。疫情时期需增加教室清洁消毒频次(至少每天两次),指派专人进行清洁消毒工作的检查,并做好清洁消毒工作记录和标识。

5.规范作业,重点部位擦拭消毒。对教室的高频接触部位,例如课桌、椅子、黑板檫、电脑、鼠标等重点部位,可适当增加消毒频次。

6.采取正确的消毒作业方法,并及时填写并保存消毒工作记录。(1)课桌、椅子、黑板檫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2)教室室内和地面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喷洒及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3)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重点部位。(4)卫生间消毒: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000mg/l)喷雾(酒)消毒。

7.放学前,洗手后佩戴防护口罩,少出门,回家后摘掉口罩洗手消毒。居室保持通风和卫生清洁,避免多人聚会。

【生活区】

1.校区食堂要做到分时就餐、打饭就餐,避免人员密集。领餐人员在进入食堂前,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做到吃饭之前先洗手,打饭吃饭不说话,就餐不坐面对面,间距相隔一米五。

2.餐厅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每天对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域、人员通道、食品货梯等场所进行通风、清洁和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避免使用中央空调。

3.宿舍等居室多通风换气并保持整洁卫生,每日须对室内、楼道、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4.服务、保洁等后勤工作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5.要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从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每日晨检测量体温上岗制度,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有乏力、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者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

6.正确处理废弃口罩。防疫期间,摘口罩前后做好手的清洁卫生,废弃口罩放入垃圾桶内,每天使用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校外培训机构复课申请 培训机构复课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五

根据三明市教育局、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有序复工复课工作的通知》(明教规〔2020〕55号)精神,5月11日以后,线下的培训机构要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批准一家,复课一家,严格按照防控的要求来进行审核,切实加强全县校外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复课相关准备工作,隔断“输入型”传染源,遏制疫情扩散,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1.实施机构复课严控制度。在5月11日中小学校复学之前,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擅自进行线下集体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仍然停止。一旦发现违规活动,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2.实施一校一策备案管理。按照“风险可控、有序推进”的原则,实现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属地备案,做到复课前有准备、复课时有备案、复课后有监督。严禁任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备案开展线下集体活动。申请备案时要提供申请表(附件1)、防控方案(附件3)、沙县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保障落实情况验收表(附件2各机构对应标准先予以自查)、以及返岗员工名单。

3.严格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和《福建省2020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全面复学准备工作评估导则》的有关规定,要求做好开班准备工作。

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预案工作。各培训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附件3),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等内容,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员工健康信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通知所有员工在家每日2次测量体温,如实记录健康状况。员工返岗报到时,必须提交员工健康登记表(附件5)(附件4、5由培训机构建档备查)。做好新进员工健康审核工作。

5.严格落实员工返岗管控要求。要全覆盖、无遗漏摸排员工状况,充分利用闽政通“健康码”,及时掌握动向,掌握健康情况。

6.严格落实清洁消毒及防疫物资储备工作。要按照《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要求,建立清洁、消杀、监督、整改联动机制,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根据师生员工数量,配齐体温检测仪。

7.遵循原则严格核验审批。按照“准备到位一家、验收合格一家、同意开班一家”的原则,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职成教股、体卫艺股、安全股等股室负责人及卫健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核验审批领导小组,将于5月13日至15日组织进行核查审批,合格一家,开班一家。

8.严格落实员工身体健康监测。所有员工进入培训机构必须经过健康咨询和体温监测,无异常方可进入到岗上课。严禁无关人员(包括学员家长)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要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等要求。

9.实行健康动态监测制度。做好每次培训缺勤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随时进行监测,并根据情况进行处置。做好健康监测日报告工作,每天记录包括师生员工身份信息、健康状态、日常管理情况等内容,根据属地要求做好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做好隔离,依规处置,及时通知属地乡镇、街道。

10.科学合理安排培训管理。按照报到检测不形成学员集聚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口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及健康问询、体温监测、手部清洗等工作。

11.强化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按要求做好每日的卫生清洁与预防性消毒,确保工作学习环境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暂停使用中央空调),暂停使用封闭、空气不流通的教室。定期对门把手、电梯、按钮、培训教室等公用设施进行消毒。

12.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配合属地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工作。

13.强化属地监管责任。教育局要会同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组成工作组,在复工复课前后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明查暗访,重点加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扯皮、把关不严、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严肃问责,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14.加大违规处罚力度。严肃处理擅自提前恢复线下培训以及防护措施不到位的机构,将机构列入“黑名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或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依法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对发生新冠肺炎患者和疑似病例瞒报、缓报、谎报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机构,依法及时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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