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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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23-09-08 00:58:30     小编:文轩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不断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全域打造成为有土皆绿、是水则清、四季花香、处处鸟鸣的城市。以下是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为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桂东的决定》(桂发〔〕1号)(以下简称《决定》),完成《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实到城乡建设规划、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人口发展等各个方面,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尽快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经费,完善机制,保障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为确保《决定》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我县按照国家试点文件和全省建设小康社会要求,设置了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将生态文明建设5大类20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分解成了108项重点工作,明确了牵头部门、配合部门和实施时间(见附件2)。其中县林业局和县环保局等部门还要负责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等五大体系的具体构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按照《决定》的精神,聘请有关专业机构抓紧完成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论证工作,并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每一项工作任务的详细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项目、采取有效措施,按步骤分年度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要对照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于每年1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该年度的工作目标和需实施的具体项目。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汇总情况研究制定全县年度实施方案,经县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要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指标任务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要建立联合督查机制,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工作进展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和通报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于每年12月底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全年

工作总结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综合汇总情况对全县工作进行总结,评估进展和成效,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和下一年工作安排。要运用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其中县主要新闻媒体要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和推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重要部署以及典型经验,引导、调动全社会关心、参与、支持生态文明建设。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万州委发〔〕1号)和《万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表》(万州委办〔〕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改善全镇环境质量,巩固和深化我镇生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创建生态文明为目标,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大会有关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以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增长,完善城乡环境管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营造整洁优美、规范有序、和谐文明的城乡环境。

通过加强宣传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完善综合整治基础设施,健全生态环境建设综合管理,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确保到年底全面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六大行动。

(一)生态空间保护行动

1.今年完成-x年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划定禁止、限制、优化、重点和适度开发区域,构建区域功能明确、产业布局科学、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由村环所负责在x年底完成小城镇总体规划的编制。

2.严守生态红线,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强化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二)经济绿色转型行动

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加快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基地,重点建设青山紫农业示范园区以及其他乡村旅游基地。

(三)环境质量改善行动

1.防控秸秆焚烧污染。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严格秸秆禁烧,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制度,将秸秆禁烧落实情况与相关补贴政策和工作考核挂钩,坚决遏制秸秆露天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督促各村禁止秸秆焚烧。

2.加快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加快污水处理设施配套收集及管网建设和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加快完成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早日投入使用。

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全面开展我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不断扩大整治范围,提升整治效果;积极开展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由村环所负责与区环保局联系,争取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

4.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划定畜禽禁养区。采用干湿分离粪污综合利用等办法,杜绝污水直接排入河道污染水体。由村环所和农业服务中心共同监督和规范各养殖场。

5.我镇的进镇道路由现在的水泥路面改为柏油路面,并对原有路面进行增宽。新增1.5公里夏小路和2公里马小路的建设,改善人们出行不便的现状。责任科室由经发办负责,争取xx20xx年底完成该项目。

6.对我镇各村的危旧房进行改造。c级危房以排险加固、局部修复为主,辅以风貌改造、环境改造等形式对集中成片的村庄、院落、农业产业园区、国道、省道等重要交通沿线、整村脱贫示范村进行改造。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为主对其房屋进行改造。x年c、d级危旧房改造由村环所负责完成。

7.垃圾收运统一进行,将分散的垃圾集中进行收运、处置,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乡村为分点式的集中处理。

8.城镇的人行道均铺设透水式地砖,两边安装太阳能电灯、栽培行道树及放置垃圾桶。

9.完成小周村石地坝高山生态扶贫安置点的建设。x年将完成50户150人的安置,由扶贫办统筹安排。

(四)生态生活全民行动

保障饮用水源及食品安全,增加自来水管道的安装和新增农村集中点饮用水水池的数量。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从严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该项行动由村环所和食药监办一起进行监督管理。

(五)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宣传车、宣传站、赶场面对面等形式进行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环保的重要性。由文化服务中心负责宣传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活动的协调调度和推进落实。各村(居)及有关责任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及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具体负责本单位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各村把生态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二)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召开广播、群众代表会、张贴宣传标语及出动宣传车等有效形式,大力营造“环境卫生、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各村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讲究卫生、革除陋习,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行为习惯。

(三)切实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加强制度建设为主,建立健全专项行动等督查落实制度,细化环境卫生目标考核,促进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

(四)严格考核。镇政府组织力量定期对各单位责任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进行督查指导,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将生态建设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实行问责追究,限期整改,确保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实效。镇办公室、督查办等部门对各村(居)、责任单位进行考核评比,实行责任追究制。

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为了切实做好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有效改善我省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生态环境脆弱地区、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的农村贫困农户生存发展环境,建立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人口战略转移,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要切实做到“四坚持、五为主、四结合、一确保”。即:总的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先易后难、有序推进。搬迁对象以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特别是石漠化严重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生态位置重要、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农户为主,以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民族地区贫困农户为主;安置地以小城镇、产业园区为主;实施方式以发挥基层党委、政府和矿山企业积极性、农民自力更生为主。工程实施要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发展旅游等特色小城镇相结合,与农村危房改造相结合,与基础设施向县及县以下延伸相结合。通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确保扶贫生态移民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

二、目标任务

2012年,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目标任务10.13万人,各市(州)、县(市、区、特区)具体任务见附表。其中,三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8.63万人(武陵山区3万人、乌蒙山区1.4万人、滇桂黔石漠化区4.23万人),占85.2%;其他地区1.5万人,占14.8%。

三、移民对象和安置方式

根据具备扶贫生态移民条件、尊重移民群众意愿、当地党委政府有积极性的原则,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对象由各地组织进村入户调查上报确定。根据迁出地自然村寨分布情况,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聚居区(村、村民组、自然村寨)为单元逐年整体迁出。因采矿沉陷、开发占地、工程建设等原因需要搬迁的人口,由相关企业和项目业主负责,不作为扶贫生态移民对象。需要安置的扶贫生态移民根据各地资源环境条件集中安置,安置点共180个,其中进入小城镇和工业园区的集中安置点159个,安置21072户、94091人;150户/700人以上较大规模安置点82个,安置15314户、68659人。

四、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扶贫生态移民住房2.27万套、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645公里,修建水池57口、8241立方米,架设供电线路381公里、安装变压器110台及入户电线电表,新建道路44公里,道路硬化110万平方米,150户/700人以上集中安置点配套建设82个集贸市场和绿化亮化、排污等相关设施。

五、投资补助标准及资金来源

2012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总投资18.1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3.2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9亿元、省级财政资金4亿元,整合部门资金2.95亿元,其余不足部分由市(州)、县(市、区、特区)筹措,市(州)、县(市、区、特区)配套比例由省财政厅研究确定。

(一)住房。投资12.16亿元,按人均1.2万元、户均3万元左右进行补助。中央和省按人均0.7万元补助,其余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补助。

(二)基础设施。投资4.95亿元,按人均4900元进行补助,省财政补助2000元,其余2900元通过整合资金解决。

(三)征地及前期工作。投资1亿元,今年暂按人均1000元由市(州)、县(市、区、特区)财政补助。

六、配套政策

(一)住房政策。扶贫生态移民住房执行人均15-20平方米、户均80-120平方米标准,房屋设计要与城镇规划相衔接,体现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进入城镇安置的,为每户移民配套建设一个门面或摊位。移民住房个人10年内不得转让,但可以抵押,10年后产权归农户所有。移民搬迁后原有住房予以拆除,由当地政府组织复垦或进行生态建设。积极探索移民购买经济适用房或租住廉租房的有效途径和方式。

(二)土地政策。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统筹解决扶贫生态移民建设用地,用地指标单列管理,项目县(市、区、特区)根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实行先用后报。实行城乡用地增减挂钩,对原有宅基地复垦为耕地的,置换移民城镇建设用地指标由安置地政府统筹使用。减免办理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涉及的征地、拆迁等问题由项目县(市、区、特区)政府解决。建立健全扶贫生态移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转包、出租、转让,收益归原农户所有;以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农户参与收益分配。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补贴和退耕还林政策。

(三)就业政策。拓展扶贫生态移民就业途径,促进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对扶贫生态移民中的青壮年劳动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毕业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未考入大学的,可在当地职业院校免费享受两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鼓励建设项目和园区、企业用工优先聘用扶贫生态移民。对于吸纳一定比例扶贫生态移民稳定就业的企业,地方税和税收地方留成部分予以适当减免。鼓励和支持扶贫生态移民自主创业,对于自主创业的,享受各级创业优惠政策,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财政全额贴息,并提高担保贷款额度上限。自主创办以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为主的微型企业,享受“3个15万元”的扶持措施。通过组织劳务输出,以及对“4050”人员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等途径,促进移民稳定就业。

二、三产业。省人民政府设立扶贫生态移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加大对扶贫生态移民从事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增就业岗位优先安排扶贫生态移民的农畜产品深加工企业和产业化项目,在专项资金上予以重点扶持。对吸纳扶贫生态移民就业的旅游项目,省财政在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安排方面给予倾斜。

(五)社会保障政策。扶贫生态移民必须是农村户籍人口,搬迁户数统计以2011年12月31日户口簿为准。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实行属地管理,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慈善等社会保障政策;对孤寡、智障等丧失劳动能力的,由当地政府统一集中供养;符合条件的扶贫生态移民(新建安置房不作为衡量条件)全部纳入低保。搬迁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扶贫生态移民在原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新农合补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由迁出、迁入地县级政府安排做好转移接续工作,解除扶贫生态移民后顾之忧。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全省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统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事务。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办事机构。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合力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编制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积极争取国家易地扶贫专项资金,牵头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工作;省扶贫办负责积极争取国家扶贫资金用于扶贫生态移民工程住房建设,并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委、省林业厅等部门切实做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后续产业发展;省财政厅负责做好本级匹配资金的安排和资金拨付、监管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推进集中安置点的规划、绿化、亮化工程和排污设施建设;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调整、建设用地安排及土地整治,保证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用地需求;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道路建设;省水利厅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供水工程;贵州电网公司负责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电力设施建设;省商务厅、省工商局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集贸市场建设;省广电局负责协调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广播电视网络设施建设;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负责职业技术培训;省民政厅负责协调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省政府新闻办负责协调做好工程实施宣传报道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积极参与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三)落实责任主体。县级人民政府是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主体,承担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后续发展等各项工作。市(州)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所辖各县(市、区、特区)工程实施的统筹协调,对本地区工程实施负总责。省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紧制定实施支持扶贫生态移民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落实省各项定额补助。

(四)严格考核督查。将工程实施情况作为市、县政府和省相关部门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省目标绩效办组织考核。将本《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省政府督查程序,由省政府督查室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等部门督办落实。

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整治环境、关爱健康、提高素质、创建文明生态村”为总体工作思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的,以经济发展、民主健全、精神充实、环境良好为主要内容,以实现“三化”,建立“功能齐全,设备配套,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好”为目标,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抓好农村“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二、按照区文明委制定的创建标准(五个好),系统负责,落实到人,严格考核。重点督促,确保任务完成1、生态环境好。一是街院净化,推行“四个一”长效卫生管理机制,确保制度、人员、设备、场所的“四落实”,村容村貌整洁优美。二环以外的村(皖新村)要建立养殖小区,实行集中养殖,村内建座水冲式公厕,村内实现“三净、五无”要求,即街净、院落净、厕所净;无杂物乱摆、五乱搭乱建、无垃圾乱倒、无脏水乱泼、无禽畜乱跑。二是道路净化。三是村院绿化,今村绿化面积占村面积的40%以上。

2、道德风尚好。实现“三有四无”有村规民约,上墙公开,家喻户晓,有两会一录一户(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并发挥作用)。《公民道德新风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有“四室、一校、一经、一场、一栏”和群众文化活动队伍。即有一间不小于30平米并配备必要器材(电视机、vcd)、棋牌、文化器材(乐器、道具)、健身器材的文化活动室,一间面积不小于30平米,藏书3000册左右的图书阅览室,一所方便村民的卫生室,一间广播室,一所不小于30平米(有黑板、桌椅、

教学

器材、电视机、vcd)的市民文明学校,一条健身器材不少于5件的全民健身路径,一块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有固定场地,有照明设施,有名称标志,有文体器材的综合性文体活动场地,一个报刊达3种以上的多功能阅报栏和若干个业余文化活动队伍。无封建迷信活动、无黄赌毒现象、无计划外生育、无虐待老人妇女儿童现象。

3、治安秩序好。实现“三有六无”即有专职治保村干部,有治安防范队伍,有治安防范措施,有民事调解组织;六无是:无恶性刑事案件,无重大经济案件,无恶劣治安案件,无严重责任事故,无黑恶势力团伙,无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农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高。

二、三产业的比例逐年增加,个体私营经济不断壮大,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病残孤寡特困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5、领导班子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两委班子关系和谐,依法行政,干群关系融洽,能够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村内重大事项按规定民主讨论决定,村务公开规范及时,群众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党员队伍素质高,发挥作用好,落实党员挂牌示范工作。

三、创建要求

1、建立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村也要由一把手挂帅负总责的领导机构负责对活动的组织协调、检查督导,调查研究和经验推广等工作,建立上下贯通、协调一致、一抓到底的领导机制。同时建立办事处领导干部联系村和区直单位帮建制度,包村名单附后,保证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建立多元的投入机制。要推行以村集体和农民投入为主,政府奖励补贴,动员社会力量等举措,有关部门帮扶为辅的办法,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投共建,05年重点对皖新村进行帮扶。各村按照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农民投资出力,号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捐助,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筹资共建。

3、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班子成员责任人要对照文明生态村创建标准和帮建内容,对所负责的工作进行认真研究,明确任务、明确时限、明确目标、明确进度。各村要搞好本村的创建规划,各村要把创建活动同本村的建设规划结合起来,研究制定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建设目标,规范村民的建设行为。

4、建立完善的带动机制,采取典型引路、全面铺开的方式推动工作的开展,街道设示范村,村设示范街,街设示范户,形成人人搞创建,全民齐参与,干群齐动手的良好创建氛围。

5、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持义务与利益相统一的原则。要克服重集体整治,轻巩固提高的倾向,坚持创建与巩固并生,建设与管理并举,把创建活动同其他各项制度结合起来。保证创建工作按时达标。

6、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按照创建要求,街道党工委将此项工作作为评价三个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包括(办事处各村干部),列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目标。对按时完成创建任务,通过市委、市政府验收的村,按区委、区政府要求,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各单位普遍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措施,对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知之甚少。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模板,希望大家喜欢。

各相关单位:

一、好的方面

(一)简政放权措施落实方面

市民宗委、人社局按照行政许可与非行政许可权限有序开展工作。

(二)商事制度改革落实方面

1.文广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档案资料齐全,在放宽市场准入和简化退出程序方面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落实。

2.市场监督管理局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投资审批效率。实施“多证合一”,推行“一照一证”,工商登记电子化落实情况以及放宽市场准入、简化退出程序等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业绩突出。企业推行“五证合一”,个体推行“两证整合”实现了有效对接,进一步提升了审批效率,压缩审批时限。

(三)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方面

民政局、住建局、国土局、卫计委、水利局能够按照自治区收费管理系统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能够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票据,票据填开内容完整、规范。

(四)事中事后监管落实方面

1.财政局惩戒制度较齐全,有追责情形、问责依据和处理办法;有“黑名单”,对失信单位和企业将处罚决定相关信息统一上传至中国政府网开设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阿克苏市招投标不良行为有记录和黑名单制度暂行办法、处理结果。

2.国税局、地税局在建立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方面,对守信企业设立绿色通道,对a级纳税人有激励措施及相关管理办法,对d级企业、个体工商户纳入黑名单,依据《税收征管法》进行惩罚,对失信企业有惩戒措施。

(五)改进优化政府服务方面

1.城市执法局保留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优化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开通《阿克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微信平台,为群众提供便民服务。

2.老龄办将《老年优待证》全部授权进驻大厅综合窗口办理,一个窗口办理,由承诺件压缩为即办件,即到即办。

3.林业局、农机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均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提供公示书,制作流程图及节点表,对办理事项进行时限压缩。

4.农机局:办理行驶证的过程中推行上门服务政策。

二、存在的问题

(一)未重视“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

1.个别单位领导对“放管服”工作的内容和要求知之甚少,不知道“放管服”工作与本单位工作有什么联系,工作如何开展。如:商务局、林业局。

2.部分单位领导本单位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事项的数量和内容不知晓,存在行政审批许可和权责清单目录混为一谈的现象。如:环保局、卫计委、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旅游局、安监局、司法局。

3.个别单位对本部门应当承接国务院、自治区、地区下放县(市)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不清楚、不了解、不掌握,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如:科技局、农业局。

4.部分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建设政务服务平台工作慢作为,没用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络等媒介打造本系统便民服务平台,群众知晓率低。如:交通局、统计局。

(二)未按要求落实相应制度

2.各单位普遍未建立惩罚性赔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和措施,对于如何开展此项工作知之甚少。如:环保局。

3.部分单位虽然制作了权责清单流程图,但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公示。如:科技局、国土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局、安监局、地税局、国税局、旅游局、审计局。

(三)审批流程不规范

1.部分单位在审批过程中,两头审批、多头受理现象依然存在,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业务时,仍需服务中心、办事单位两头跑,提速增效成果不明显。如:发改委、交通局、住建局、卫计委、执法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

2.个别单位未及时建立健全审批跟踪、审批流程告知、审批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如:环保局、交通局。

(四)回头看至今未整改

(五)未按要求报送材料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政府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中介清理意见表,截至xx月xx日,仍未报送的单位:卫计委、司法局、林业局、文广局、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未按文件要求报送清理结果的单位:住建局、农机局、国土局、水利局。

月xx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部门于xx月xx日前向市委编办(审改办)报送权责清单变动情况,截至xx月xx日,除文广局、畜牧局、住建局、审计局、经信委、公安局、环保局、旅游局、档案局、人社局外、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余部门均未按时上报。

三、总体评价

优秀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办、交通局、保密局、城市执法局、老龄办、地税局、财政局、人社局。

良好单位: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科技局、卫计委、住建局、旅游局、审计局、法院、民宗委、教育局、规划局、残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司法局、水利局。

差的单位:统计局、民政局、国土局、文广局、国税局、安监局、农机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管理制度

各相关单位根据“放管服”改革任务的具体举措,加大力度进一步理清关系、分清职责、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及时制定各领域工作台账,确保“放管服”改革专项工作的延续性。

(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提高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理顺权责关系,提升维护稳定、服务群众的能力,严格落实减负长效机制。

(三)迅速落实整改

总体评价中差的单位为本次回头看仍未落实整改的,各单位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以备自治区、地区检查。对在地区后续督查中出问题的单位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生态公墓审批流程 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为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聚焦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标本兼治,满足群众重大财产权得到有效保护、安居乐业的需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维护政府公信力,实现今年年底前排查出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能够处理的全部处理,暂时不能处理的查明原因、明确处理时限,6月底前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人口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登记难”,加快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让群众重大财产权有保障。

1.加快化解存量问题。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推动各地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信守承诺、让利于民、完善手续”“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积极推动处理国有土地上已经出售的城镇住宅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坚持急需优先,对量大面广、直接与自然资源部门职责相关的突出问题率先处理,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绝不能因开发商违法违规、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让群众“买单”。

2.严格控制增量问题。实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开发利用、执法监察等各环节、全业务链条封闭动态监管到位,确保不动产登记所依据的要件齐全,及时为群众办证。要形成联动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地籍调查工作机制,深化不动产单元代码应用,方便查询、支撑监管,推广“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做法,从源头上避免新的遗留问题产生。

(二)确保如期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安居乐业。

3.加快安置住房登记工作进度。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司印发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50号),主动服务、特事特办,积极创造条件办理登记。对短期内难以完善手续的,实行政府承诺制,尽快办理安置住房登记,让搬迁安置群众尽快领到“红本本”。

4.规范完善登记成果。进一步核准安置住房登记工作底数,准确掌握安置住房数量、分布。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登记簿填写、审核和校验,登簿信息实时接入国家级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切实保证登记成果质量,确保安置住房登记不缺不漏,产权证书发放到搬迁群众手中,为搬迁安置群众颁“铁证”。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任务台账。各地要制定本地工作方案,对照工作任务,立即开展集中摸底排查工作,建立任务台账并逐项跟踪处理,挂账销号,工作方案和任务台账于6月10日前报部登记局。对于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立即改进,并逐级报送排查完善情况;集中排查结束后,按月开展排查,并通过部月报统计系统逐级上报工作情况。对于重大问题,各地要即时上报。部将根据各地的报送情况,结合信访工作和舆情监测等建立全国任务台账,逐项跟踪处理、定期销号。实践活动结束后,未处理的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要持续推进,直至全部处理。

(二)解决突出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带着问题,派人沉下去,亲自办一办,深入一线、集中安置点开展调研,走访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和历史遗留问题业主,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明察暗访、民意调查等,全面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力争推动政府或联合部门集中出台一批有利于加快化解和防范产生遗留问题、方便群众办事的配套政策,采取负责同志分片包干、重点任务挂牌督办、建立党员先锋岗等实招硬招,通过专班办、专窗办、集中办、主动办等方式,加快落实工作任务。今年年底前,每个不动产登记大厅至少公开设立一个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示范性服务。

(三)创新服务举措。全面推进登记服务点向乡镇和社区、法院、公证机构、银行等延伸,积极提供咨询、预约、申请、查询等服务,增强发现和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巩固深化信息、流程或人员“三个集成”改革成果,全面实施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加快“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切实方便群众办事。

(四)强化激励约束。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激励约束效果。部将根据各地工作情况,按照省会城市(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级城市和县市层级,持续推出一批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服务窗口的典型案例。对于化解和防范历史遗留问题、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党员先锋岗服务窗口等工作成效好的地方,优先作为典型案例,全国总结推广。对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不能按时完成,造成不良影响的地方,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完善。

四、组织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部党组统筹指导实践活动,部领导分片包干,带队开展实地调研督导;部登记局、办公厅、机关党委等司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信息中心、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中国自然资源报社等单位,按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权益司、利用司、空间规划局、用途管制司、耕保司、执法局等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构建贯穿土地和规划管理全生命周期的闭合管理业务链条,“疏堵结合”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干,集中人员力量,出实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进工作任务。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媒体,宣传不动产登记领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进展成效,强化学习交流,宣传湖南、山东、锦州等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好经验,推广山西、贵州等地办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的好做法,借鉴黄山、义乌等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的便民利民创新举措,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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