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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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
时间:2023-09-08 01:18:10     小编:BW笔侠

计划是提高工作与学习效率的一个前提。做好一个完整的工作计划,才能使工作与学习更加有效的快速的完成。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计划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篇一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v^、^v^决策部署,以保障猪肉基本自给为目标,建立预警及时、措施精准、响应高效的生猪生产逆周期调控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不断提升生猪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形成长期稳定的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

(二)工作原则。

精准调控,稳定发展。总结生猪稳产保供工作经验,强化监测预警,完善调控机制,注重预调早调微调,保持合理生猪产能水平,有效调控产销异常变化,确保生产和市场供应基本稳定。

市场导向,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稳定长效性支持政策,更多用市场化方式缓解“猪周期”波动,努力保持猪肉价格在合理范围。

重点突破,转型发展。以疫病防控、标准化养殖、屠宰加工、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加快补齐生猪产业发展的短板和弱项,不断推进节本提质增效。

(三)发展目标。用5—10年时间,基本形成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调控有效的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疫病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政策保障体系基本完善,市场周期性波动得到有效缓解,猪肉供应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增强,自给率保持在95%左右。

(四)稳定生猪贷款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总结各地试点经验,加快推广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生猪活体抵押贷款。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经营困难的生猪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不得随意限贷、抽贷、断贷。支持将符合农业发展银行职能定位和政策性业务标准的生猪养殖相关贷款按程序纳入政策性业务范围。(人民银行、财政部、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生猪政策性保险。深入推进生猪养殖保险,稳定能繁母猪、育肥猪保险保额,根据生产成本变动对保额进行动态调整,增强保险产品吸引力,实现养殖场(户)愿保尽保。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并扩大生猪收入保险,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机制建设试点,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和保险机构的信息共享机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持续优化环境管理服务。加强对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动态监测,各地不得超越法律法规规定随意扩大禁养区范围,不得以行政手段对养殖场(户)实施强行清退,切实保障养殖场(户)合法权益。深入推进生猪规模养殖项目环评“放管服”改革,继续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保持能繁母猪合理存栏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4300万头左右、最低保有量不少于4000万头,后续根据猪肉消费和母猪繁殖率等变化动态调整。以能繁母猪存栏量变化率为核心调控指标,建立异常变化自动触发调控机制,当月度同比变化率超过5%时,采取预警引导、鼓励生猪养殖场(户)加快补栏二元母猪或淘汰低产母猪等措施,促使能繁母猪存栏量回归合理区间。(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稳定规模猪场存量。将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纳入全国生猪养殖场系统备案,动态监测其生产经营情况,保持规模养殖场(户)数量总体稳定。不得违法拆除规模养殖场(户),确需拆除的,各地要安排养殖用地支持其异地重建,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对年出栏1万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挂牌建立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各地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相应层级的生猪产能调控基地。(农业农村部负责)

(九)建立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制。严格落实生猪稳产保供省负总责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和规模养殖场(户)保有量等指标任务下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猪产能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继续执行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支持地方发展生猪生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强化政策调控保障。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能繁母猪存栏量月度同比减少10%或生猪养殖连续严重亏损3个月以上时,各地可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对规模养殖场(户)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人民银行要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引导作用,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对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户)信贷投放,地方可按规定统筹资金给予贴息补助。能繁母猪存栏量在合理区间波动,但种猪生产供应、新生仔猪数量或生猪存栏量出现异常减少等情况时,要及时研究并采取针对性政策措施,防范生产大幅下降。中央财政将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年落实稳定生猪产能和资金投入情况,在安排下一年度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强化全产业链监测预警。建立生猪产业综合信息平台,定期发布全产业链重要信息数据。加强数据的采集分析预警,建立完善信息会商和发布机制,及时回应产业热点和突发性问题,加强宣传解读,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v^、国家^v^、银^v^、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抓好生猪疫病防控。落实动物防疫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行业部门监管和生产经营者主体等三方责任。强化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实行闭环管理,及时堵塞漏洞。分类推进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点猪病防控,做好仔猪腹泻等常见病防控。以种猪场为重点,深入推进伪狂犬病等垂直传播疫病净化。加强部门协作,联合开展案件查处、溯源追踪等工作。推进非洲猪瘟等疫病疫苗和诊断试剂科研攻关。建立基于防疫水平的养殖场(户)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和养殖场创建重点猪病无疫区、无疫小区。加快推进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分区防控。(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v^、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猪肉储备调节。实施《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预案》,保有一定数量的政府猪肉常规储备,保持必要调节能力。根据不同预警情形,分国家和地方层面及时启动储备肉投放或增加临时收储等响应措施,有效调控市场异常变化。根据国内生猪产能和市场需求情况,科学引导进口节奏。(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v^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协同推进规模养殖场和中小养殖场(户)发展。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场(户)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给予积极支持。以标准化生产、精细化管理为重点,持续开展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发挥标杆示范场的引领带动作用。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养殖场(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帮扶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改变传统养殖方式,实现增产增收。(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建设现代生猪种业。全面开展猪遗传资源普查,加强国家级保种场、保护区和基因库建设,提高优良品种资源保护水平。深入实施全国生猪遗传改良计划,坚持产学研相结合,支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商业化联合育种,持续提高生产性能水平。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加快品种改良进程。(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优化生猪屠宰加工布局。结合生猪生产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屠宰产能,调整屠宰加工布局,化解结构性产能过剩。继续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鼓励和支持主产区生猪屠宰加工企业改造屠宰加工、冷链储藏和运输设施,推动主销区城市屠宰加工企业改造提升低温加工处理中心、冷链集配中心、冷鲜肉配送点,促进产销衔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还田利用为重点,支持整县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推进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推行养殖粪污养分平衡管理制度。鼓励在规模种植基地周边建设与消纳能力相配套的养殖场(户),促进种养良性循环。加快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推动养殖粪污就近就地利用,促进绿色循环发展。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篇二

为确保今年我市“国庆”、“中秋”两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充足、运行平稳、保障有力,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保证我市“两节”期间,粮油供应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保障全市军民生活需求。实现粮油市场“不脱销、不断档、运行平稳”目标,保持粮油市场流通顺畅。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机制,切实落实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由粮食部门牵头,财政、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粮油保供稳价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市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二)强化市场监测。指定专人负责全市粮油批发、零售数量和价格监测数据的采集、整理、分析工作,建立各渠道监测数据的对比、分析工作制度,将有关监测数据和分析结论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并抄送市直有关部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提早研究、主动应对、妥善处置。

(三)严格市场监管。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监局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一是加大对粮食加工、批发、零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市场经营秩序总体平稳;二是督促粮食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严历查处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纵价格、散发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坚决防止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四)做好应急准备。督促市内粮食应急加工企业、供应网点、运输企业做好粮油应急供应准备;同时对本地市场具有一定规模、影响力的粮油加工、零售企业进行排查、登记,随时掌握其库存、加工、销售数量。当粮油市场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准确、有效地做好应急粮油的市场投放,通过增加供应,引导市场价格稳定。如出现粮油价格连续上涨,部分居民开始抢购时,立即逐级上报政府,同时请示本级人民政府启动粮食应急预案。

(五)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对企业反映的困难或在企业层面难以解决的问题的协调,督导企业切实落实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相关责任。

(六) 引导舆论宣传。采取多方式对市内粮油储存情况、市场粮情正面宣传引导,审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消息,防止引起市场恐慌,人为加剧市场波动。

三、明确责任

(一)市发改局。负责对粮油库存和供需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提出动用县级储备粮油或申请动用中央省、市储备粮油的建议。负责应急粮源的组织、加工、调运、供应。

(二)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安排粮油市场保供稳价所需经费,并及时足额到位。

(四)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商贸流通企业参与粮油保供稳价供应工作。

(五)市市监局。负责加大对粮油市场特别是经营大户的监管力度,对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不法行为,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依法维护粮油市场秩序。

(六)农发行沅江市支行。负责落实保供稳价粮油采购、加工、调拨、供应所需贷款。

(七)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根据粮油市场保供稳价需要,对粮油运输实行运力倾斜,及时安排应急粮油运输,为保证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提供运力支持。

(八)市宣传部门。负责加强新闻舆论引导,指导主要媒体,中慎报道粮油涨价、供应紧张,居民抢购等负面信息,特别是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的管理监督。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篇三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市场保供工作,坚决贯彻省市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总要求,早谋划、早行动,县商务^v^、城管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市场^v^等部门通力协作,各保供企业积极响应,共享信息、互通资源,全力保障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了市场平稳有序。

1月24日,由商务^v^牵头,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明确5家商贸企业为城区生活必需品应急供应企业,每个乡镇确定1-3家商超作为应急保供企业。每日监测掌握企业销售、库存、进货、运输、货源供应等情况,5家保供企业日均销售量:米面吨,油吨,肉类吨,蛋吨,蔬菜吨等。2月1日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中央豪景小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后,商务^v^立即协调华联悦鲜惠超市制定保供应急方案、成立保供小组,为1000多户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总金额16万余元。总体来看,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始终保持货源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秩序稳定,企业购货渠道畅通。

为拓宽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农产品销售渠道,保障市场供应和农产品正常销售,畅通农产品“出村进城”渠道,商务^v^共收集上报成规模农产品信息500条左右,涉及家庭农场、贫困户、种养殖大户等经营主体近400家,其中贫困户260多户。引导各大商超积极与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进行产销对接。在新百、华联等7家商贸企业的各商场、超市设立农产品销售专柜、直销点,帮助销售本地农产品,7家企业已销售本地农产品近400万元,帮助400多名贫困户增收。商务^v^联合县直工委发发出《消费扶贫倡议书》,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采购贫困村、贫困户农产品,初步统计,目前已参加人员有20xx人,其中党员1073人,采购农产品金额计万元,带动616户贫困户增收,通过搭建的16个供需平台,实现销售万元,惠及贫困户600多户。3月4日,在焦阳路农贸市场开展消费扶贫助销农产品活动,销售价值4万多元的荸荠、干香菇、鲜鸡蛋、精品牛肉等,均为贫困村、贫困户和具有带贫作用经营主体的农产品。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篇四

为做好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维护价格稳定,根据《^v^办公厅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幅波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26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各地要积极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改善饲养、防疫条件,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十二五”期间,各级发展改革、农业部门要落实并用好用足中央扶持生猪生产各项政策,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的建设。推行生猪养殖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生产。继续加强300家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使其成为广东生猪生产和主要供应基础,并根据“保生产、保供给、保稳定”要求,逐步适当增加省重点生猪养殖场数量。各地也要加强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把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建设成为标准化规模养殖的样板,示范带动全省生态与健康养殖发展。

(二)落实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制度。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能繁母猪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精神,尽快制订2011年广东省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实施方案。各地要按照每头每年100元的标准发放能繁母猪饲养补贴,及时落实本级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到养殖户手中。

(三)落实生猪良种繁育政策。根据国家即将制定的“十二五”原良种场建设规划,大力支持生猪原良种场建设,提高良种猪供种能力。省农业厅、财政厅要根据国家对购买良种猪^v^的补助政策,组织制订广东省生猪良种补贴实施方案,积极推广良种猪人工授精技术,促进品种改良。完善广东省畜禽遗传改良实施计划,推广以畜禽养殖企业为主导、与科研院所相结合的育种模式。各级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良种良法养殖。做好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加强畜禽品种保种场和畜禽质量监督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畜禽育种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新品种培育与推广的步伐。

(四)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政策。继续落实好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更加严格的保险与耳标识别、生猪防疫和无害化处理联动机制,提高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覆盖面。具体按省财政厅、广东保监局、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紧急通知》(粤财农〔2007〕32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进一步强化信贷对生猪生产的支持。各地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县级建立和完善生猪生产担保贷款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为标准化养殖场(小区)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着手建立规模养殖企业联合体担保贷款机制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加强对标准化规模生猪养殖企业的信贷支持,保障生猪生产必要的资金投入。

(一)制订完善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要按照《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xx年)》,制订本地区生猪生产规划,完善区域布局。尚未制订本级规划的要于今年年底前制订出台,建立生猪生产发展长效机制,合理规划养殖区建设,保证市场供给。

(二)为生猪养殖用地提供必要保障。各地要依法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各城市要在郊区县建立大型标准化生猪养殖场,保持必要的生猪养殖规模和猪肉自给率。对在适养区新建或扩建养殖场的用地,当地政府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新建、改建、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要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环保手续齐全,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及时发放排污许可证。

(三)引导推进生猪养殖方式转变。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引导养殖场户采用“养殖、沼气、种植”相结合的生态与健康养殖方式,提高生猪产能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增强粪污处理能力,逐步实现零排放。

(一)落实防疫责任。加快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项目建设,尽早发挥其作用。省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基层兽医站(不含珠三角地区)实验室建设提供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也要相应增加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投入,切实加强生猪疫情监测和防控,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疫情,严防疫情扩散及病死猪流入市场。

(二)继续落实免费强制免疫政策。坚持预防为主,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防控工作机制。继续落实好对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支持疫苗生产和调拨,保障免疫工作需要。所需疫苗经费除中央财政投入外,由我省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三)加大对生猪防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的支持力度。提高因防疫需要而扑杀的生猪补助标准,由目前的每头600元提高到800元。病死猪要坚决做到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屠宰环节病害猪损失补贴由每头500元提高到800元;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费用给予每头80元的补助,由中央和我省各级财政按照生猪扑杀现行比例分担。

(四)健全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在区域或乡镇设立畜牧兽医站,稳定机构和人员。落实好中央财政对基层动物防疫员每人每年12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我省各级财政给予相应补助。

(一)建立和完善生猪市场调控机制。建立健全以储备制度为基础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机制和保障市场供应机制,有效维护生产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预警指标,完善储备吞吐调节办法,切实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和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充分发挥平价商店“保供稳价”的导向作用,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猪肉,在猪肉价格高位期间,平价商店销售的猪肉价格要低于本地市场平均价格的1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稳定猪肉价格”倡议活动,向全省平价商店倡议通过实行产销对接或产供销一体化,降低猪肉流通成本。

(二)充分发挥猪肉储备调控作用。加大猪肉储备总量,适当增加冻猪肉省级储备数量,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充实地方冻猪肉或活体储备。各地财政要研究支持部分骨干企业建立商业储备,作为政府调控市场的补充资源,保障政府和商业储备的长期稳定运行。要切实落实主销区和沿海大中城市地方猪肉储备规模不低于当地居民10天消费量,其他城市不低于当地居民7天消费量的规定。根据生猪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合理把握猪肉储备吞吐的时间、节奏和力度,加强生猪生产与市场调控。要完善猪肉储备应急预案,定期组织相关承储企业举行应急演练,落实应急值班制度,一旦出现局部自然灾害或中心城市出现猪肉抢购或供不应求的情况,要根据“先市后省”的原则,适时投放猪肉储备,保证市场供应。

(三)加强生猪监测统计工作。各地要健全统一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职责定期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养殖户合理调整养殖规模,优化养殖结构。统计部门要完善生猪抽样调查制度,及时发布生猪存栏、结构和出栏数量等信息。物价部门要加强对生猪生产的成本调查和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农业部门要加强生猪生产动态跟踪监测分析预警以及价格监测工作,重点加强生猪存栏结构、变化和生猪疫情的调查分析预警。商务部门要继续做好生猪屠宰量调查统计。有关部门要根据形势的发展,逐步扩大监测调查点覆盖范围,不断提高数据的及时性、准确性。

(四)加强市场、质量和价格监管。进一步加强猪肉及其制品检疫和检验,严禁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猪肉及其制品流入市场。严肃查处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和注水肉等不法行为,规范生猪市场交易行为和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经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和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强化政府责任,将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各种突出问题。要着眼长远,注重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落实长期的扶持和保障措施,构建防止猪肉价格大起大落、生产大上大下的长效机制,减缓生猪市场的周期性波动,促进生猪生产平稳健康发展。各地级以上市要尽快制订本市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并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同时,还要一并抓好牛羊肉、禽蛋奶和水产品等其他“菜篮子”产品的生产与市场供应工作。

(二)保障工作经费。各地要合理安排资金,为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加大生猪生产的各项扶持政策提供财政保障,保证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农业、物价等部门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生猪等“菜篮子”商品的生产、市场和价格信息,客观分析价格变动的原因和影响,准确解读国家在扶持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等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全面报道生猪市场变动的信息,平衡报道猪肉价格变动对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的影响,防止过度渲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各地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机制要求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同时,要采取定点供应储备食品、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学生食堂管理等多种方式,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

(五)强化监督检查。省农业厅、物价局等有关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强对各地政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督查结果及时上报省政府。对落实工作较好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对政策落实不力、弄虚作假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化肥保供稳价工作计划篇五

为贯彻落实阜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xx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市场保供稳价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阜粮办〔20xx〕9号)文件精神,确保我县“两节”、“两会”和等重点时段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当前国际国内粮食市场复杂多变,各种不确定的因素交织叠加,全球疫情仍在蔓延,国内疫情多点散发,低温雨雪天气随时可能发生,粮油和农副产品保供稳价的敏感性突出,阜南县商务粮食局将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积极组织粮油货源,保证粮油市场供应,确保主要粮油品种不脱销、不断档;稳定粮油市场价格,防止出现剧烈波动;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二、工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春节及“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价工作。要求粮食企业从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保障改善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严格按照粮食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强化粮油保供稳价领导工作机制,加强粮油市场形势分析研判,根据实际抓紧制订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二是加强货源管理,确保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质量安全。针对“两节”期间市场需求旺盛和当地群众消费习惯等情况,进一步加强货源组织调度。对重点粮油加工企业和经营规模较大、库存粮源较多、具有较大市场影响力的粮油批发市场和零售企业的主要粮油品种供应数量及价格进行密切监视。积极开展成品粮油质量安全监测抽查,加大对市场销售粮油的扦样检验力度,确保供应粮油质量安全。

三是优化库存布局,促进粮食流通。对分布不合理可能影响粮食供应的价格零售企业,积极采取措施筹措粮源,进一步优化粮油库存布局,增强粮油保供稳价能力。

四是加强市场监测,适时进行调控。加强粮油市场和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警工作,准确掌握粮油加工和市场供应等情况,密切关注粮油市场价格变化,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粮油生产和流通。并根据市场情况和调控需要,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备后使用地方储备,发挥地方储备应急调节作用,避免粮油市场价格大幅波动。

五是未雨绸缪,做好应急准备。认真执行粮食应急相关规定,充分做好应对粮价波动、重大自然灾害和极端气候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工作。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粮油加工、储运、供应的相互衔接,确保粮油应急工作反应快速、运转高效。

六是继续抓好秋粮收购,切实保护农民利益。时近年关,农民群众卖粮变现的需求增强,将继续把秋粮收购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强组织指导,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防止“卖粮难”现象,有效保护农民利益。

七是加大监管力度,维护市场秩序。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国家政策性粮食按质、按量、按时出库投放市场,充分发挥国家政策性粮食调控市场的作用。

八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粮油市场形势的正面宣传。重点宣传我国粮食连续丰收、市场供应充足等情况,报道各地稳定粮油市场价格、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所采取的各项措施,稳定群众预期消费心理,为保持国内粮油市场价格保供稳价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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