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08 05:28:14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
时间:2023-09-08 05:28:14     小编:笔舞

方案可以帮助我们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明确目标的具体内容和实现路径。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就是小编给大家讲解介绍的相关方案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开展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公司积极开展了各项“安全生产月”专项活动。本次活动明确了活动组织机构,制定了详细的活动方案,在领导和各部门的支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一、加强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此次活动,公司特别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此次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部署和总结,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监督。

二、举办“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

通过启动仪式拉开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序幕,使参与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从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为建设安全优质的工作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三、安全知识学习,加强教育

大力宣传和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消防等常识,通过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提高了自觉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切实把安全生产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真正达到了以活动推动安全工作的目的。

四、开展安全质量宣誓活动

五、组织进行安全签字活动

通过“签字承诺”来强化职工的安全责任,纠正日常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广大职工在主题条幅上郑重签下了自己的承诺,简单的一个签名不仅签下了一份责任,同时也签下了对企业安全发展的一个承诺,通过承担安全责任,齐心协力、共同保证安全生产,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参加签名活动的员工们纷纷表示:今后将以实际行动,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六、组织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全体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通过本次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使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宣传工作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实效,真正提高了全体职工安全生产应急意识,提升广大职工安全素质,切实推动安全文化有效传播,引导和激发广大职工对安全知识的进一步掌握,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有效运行,营造人人学习安全知识的氛围,从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七、开展事故教育警示活动

结合“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方向”主题,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这一主线,通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职工、警示职工、提升职工。通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广大职工应急意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促使公司员工真正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在岗位上严格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八、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检查活动

安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全车间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制定了车间主任、各班组每日常规检查项目,设备操作员每周常规检查项目等,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等进行查证,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暂时无法处理得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月领导小组汇报。

九、组织参加安全演练活动

按照活动计划,演练内容涉及事故的发现上报、预案启动、现场抢险、医疗救援、安全疏散、事故调查等内容,涵盖了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各个环节。通过参与演练,参与人员掌握了现场发生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增强了事故应急急救知识,锻炼了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机制,提升了第一时间将隐患损失控制到最低范围内的能力。

通过本年度“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充分调动了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增强了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安全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将以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实现以月促年,确保今年的安全目标能够顺利实现。安全无小事,在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中,京航特碳还将会继续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不断强化规范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篇二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省、本级的确认文件。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篇三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由我镇负责管理的所有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由我镇负责管理的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

(二)检查内容。主要检查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情况;安全责任制落实、规章制度建立、硬件设施运行维护、设备检测、安全教育宣传、人员持证上岗、经营场所安全管理等情况;燃气用户用气安全情况。检查各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情况,燃气安全使用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人员安全教育情况。

二、检查组织、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类设备、场所进行认真检查,重点对以前查出的安全隐患及燃气管线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予以彻底整改,对存在隐患且暂时无法整改的停止经营。燃气经营企业要对供气对象燃气使用安全进行逐户检查,并督促用户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各汽车加气站要重点检查在用的压力容器是否超期未检,燃气设施设备是否锈蚀老化,是否为私自改装、未年检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加气等方面,严禁为不合格车辆加气。各液化气企业要重点检查液化气储罐、压力表等硬件设备是否定期检测,是否为超期未检的钢瓶充气,是否为无证经营者提供气源。商贸类燃气企业是否有固定经营场所,是否有稳定气源,是否存在违规经营行为。

(二)检查阶段。由镇安监办、执法中队、油区办、教育办等部门协调配合,同时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和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重点燃气使用单位分别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是否健全完善;各种许可证照、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巡检记录、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齐全;燃气存储、充装、计量等设备器具是否存在破损、腐蚀、超期不检问题;作业区域是否存在明火、用电安全隐患;安全报警装置、避雷设备、消防设施是否存在缺失、失效等问题;管理和操作人员证件是否齐全。是否对供气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是否督促用户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现场督查情况,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自查的单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停业整顿等行政处罚,对阻挠执法检查及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取消其燃气经营许可证,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整改阶段。请各被检查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分别报镇经济发展办、执法中队、油区办等牵头部门。

三、责任分工

这次大检查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管区和镇直有关部门牵头进行。

(一)各管区、各村负责本辖区燃气大检查的组织实施,对本区域燃气安全负总责,要充分发挥村庄、社区作用,积极配合燃气供应企业做好本区域燃气安全大检查。

(二)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按照全区分工由我镇管理的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瓶装液化气站、商贸类燃气经营企业的检查。

(三)镇油区办牵头,执法中队、各管区、各村配合,对镇政府驻地天然气管道进行检查。

(四)镇执法中队牵头,经济发展办配合,负责全区饭店、燃气使用工业企业、重点工业企业食堂等单位的检查。

(五)各燃气供应企业负责做好本企业服务客户的燃气安全检查。

(六)镇教育办负责对各学校、幼儿园食堂的燃气安全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本单位食堂燃气安全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程序,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将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要充分认识燃气安全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和人员管理,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经营,将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强化宣传。各有关部门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燃气安全常识,进一步增强燃气安全使用意识,防患于未然。

(四)责任追究。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要求,增强安全意识,提高法制观念,自觉遵守燃气市场经营秩序,严禁违法倒卖倒运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私自建设燃气设施。对于违规经营建设,一经查出,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请各管区、各村、各单位将本辖区、本单位及责任分工领域检查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镇经济发展办公室。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篇四

第一条 为加强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确保顺利完成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目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是指由市财政安排用于奖励企业淘汰改造重污染项目、推广应用治污新技术等的专项资金,xx年安排700万元,以后每年适度增加。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鼓励先进、强化示范的原则。

第四条 使用范围

1、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列入年度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按要求淘汰和改造环境资源占有量大、污染重的项目(产品)以及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的企业。

2、主动调整产业(产品)结构、提升工艺装备水平、实施清洁生产和推行循环经济,并取得明显环境绩效的重污染企业(企业必须属于(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新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确定的10个重污染行业)。

3、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主要支持污染物去除率高、处理成本低的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以及推广应用。

4、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5、市科创中心环保平台工作站和环保产业协会的建设运行。

6、重污染行业考核评价、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管理体系的建设。

7、符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项目。

第五条 申请条件

申请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项目已落实建设资金;

4、列入强制性淘汰改造年度计划的项目以及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限建成并通过验收。主动淘汰改造的项目须在当年度申请受理截止期前建成并通过验收。

5、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属于研究开发的,必须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属于推广应用的,须建成并通过验收。

第六条 补助标准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补助标准

按计划完成强制性淘汰改造任务并验收合格的,以淘汰改造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企业主动淘汰改造的,参照上述标准予以补助。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补助标准

1、推广应用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的,以推广应用项目的设备投资额为依据,给予设备投资额5-8%的补助。

2、研究开发项目,经过中试并取得较好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按照项目的实际中试投入,给予每个项目2-5万元的补助。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对实际回用量达到设计规模的中水回用设施,按每吨级3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四)对年度通过市级及以上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且评审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先进企业,给予2万元的奖励。

第七条 申报材料

(一)强制性淘汰改造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一);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年度强制性淘汰改造计划(文件)和原项目建设批文(核准、备案)。

4、(企业(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实施报告),包括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内容。

5、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

(二)污染治理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二);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研究开发项目,需提供该技术(工艺、设备)的初步技术鉴定报告、中试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等材料;对推广应用项目,需提供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技术鉴定报告、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材料。

(三)工业企业中水回用项目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三);

2、企业经营执照复印件、项目决算审计报告;

3、中水回用项目设计和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建设资金落实情况、项目通过验收的批文等。

(四)当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先进企业

1、申请表格(详见附表四);

2、盛本级的确认文件。

第八条 申报程序

1、符合淘汰改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的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向所在乡镇(街道)、两区报送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乡镇(街道)、两区汇总、初审后上报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

2、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环保局等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查、考核、验收,在此基础上确定奖励或补助的具体项目和金额,报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九条 资金拨付

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根据市重污染项目强制性淘汰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意见,联合发文公布年度奖励或补助项目和额度,奖励或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当年淘汰改造专项资金有结余的,结转下年度使用。

第十条 申报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一般为次年的三月底前,逾期不再受理,视作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 使用管理

1、淘汰改造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娶截留或挪用专项资金。

2、项目投资主体应该按照有关财政制度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并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开支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使用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应当定期向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实施情况。

4、淘汰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应自觉接受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审计局的监督和检查。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的,有关部门应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应该收回专项奖励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已享受市生态建设财政奖励等其它财政奖励政策的,不再重复奖励或补助。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强制性淘汰改造办、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企业防汛排涝落实方案 炼化企业防汛方案篇五

一、指导思想

以“交通文明伴我行”为主题,结合xx县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五大平台”的实施,以营造交通安全和谐氛围为切入点,以“关爱生命,实践人文奥运”为主线,以体现xx县交通安全宣传特色为出发点,紧密围绕“安全、畅通、有序、和谐”这个主题,依靠各街乡政府和相关部门,坚持依法行政,营造宣传声势,落实监管责任,普及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防范能力,为xx县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xx县副县长佟克克任组长,xx县政府办副主任于海波、综治办主任刘印槐、xx公安分局副分局长徐长春、xx县安监局局长关伟、xx支队支队长张诚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安办常务副主任、xx交通支队副支队长赵辉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xx支队宣传科,负责协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月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继续拓展“五进”宣传活动的外延。在交通安全进社县、进农村活动中,全县所有的社县(村)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结合交通安全社县(村)创建工作,重点围绕“五进”宣传工作要留下宣传“痕迹”为主要内容,检查工作漏洞和宣传死角,需要弥补的要弥补,需要加大宣传力度的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要及时充实和更换橱窗、板报、墙报、宣传栏内容,充分利用交通安全活动室、市民学校、老年人活动站等随时开展市民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学校活动中,由教委安办负责,在每所中小学校都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同时,组织辖县大专院校和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队会、绘画、手抄报、板报展览、征文比赛、演讲、辩论赛等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维护交通秩序、发放交通安全宣传品等公益活动;在交通安全进单位活动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结合私家车数量增加的`特点,建立交通安全防范责任制,加强对所属机动车的使用、保养、维修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单位专职机动车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制度不完善的,要责令限期改正。此外,各地县在开展宣传教育进社县、单位、学校、农村、家庭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范围拓展到商场、影院、医院、晨练点等社会的每一个角落。在利用事故光盘、展板等重要“抓手”的基础上,要将宣传载体扩展到购物袋、公园门票、信封、文件夹、粘贴画等市民生活、工作的细节,确保交通安全宣传进入千家万户。

(二)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大检查。

各街乡、专业安办要与县安监局、xx运管处等部门联合对化危、小公共、旅游、长途客运等专业运输单位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满12分或发生一般以上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责令其不得继续从事营运;对未按规定年检、超报废年限、化危车满7年未改变使用用途的车辆,下发《限期办理车辆检验、报废手续通知书》,责令其不得上路行驶。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督促单位限期整改组织今年以来交通违法行为超标的专业运输单位主管领导召开座谈会,通报交通违法行为超标情况,发放《驾驶员管理工作建议书》,要求各单位加强驾驶员教育,对该解除劳务合同的一定要解除劳务合同,该辞退的辞退。

(三)组织从事专业运输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

结合全市专业运输单位争创“交通文明单位、驾驶员”评选工作,各街乡、专业安办组织要联合运管部门对从事化危、小公共、旅游、长途客运等专业运输的驾驶员进行一次交通法律法规测试,目的是通过考试提高其对交通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从而减少交通违法行为,抑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对测试不及格的督促单位调离工作岗位。

(四)加强对驾驶本市营运机动车外埠驾驶人的宣传管理。

结合外埠驾驶员信息卡发放工作,各街乡、专业安办召开辖县专业运输单位领导会,共同组织一次针对外埠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核查和交通法律、法规测试活动,对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交通事故、交通违法行为满12分的驾驶员或补考不及格的,责令单位不予雇用。在审查外埠驾驶员的驾驶资格时,对无记录或信息不符的,要查验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五)举办交通安全宣传高潮日活动。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定于6月12日在全市开展安全日宣传咨询日活动,xx县作为全市的重点,届时将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活动,除有关地县配合中心站宣传活动外,各地县要在大型社县、单位、农村中心街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全县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安全生产月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市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有效途径。各地县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二)要借势借力,营造齐抓共管局面。各地县要本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市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原则,协调社会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交通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典型报道和曝光力度。各地县要对今年以来辖县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广泛营造“以遵守交通法规为荣,以违反交通法规为耻”的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反馈。各地县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典型做法、实际效果、先进事迹等情况及时上报支队宣传科,其中动态信息不少于4篇,6月22日前将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报xx支队宣传科。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372085.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