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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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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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一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为巩固提升全区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效,切实保障全区房屋使用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和《省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方案》、《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工作方案》、《市城乡房屋结构安全隐患三年行动方案》部署,结合市委、市政府突破“难、硬、重、新”工作安排和我区城乡房屋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通过三年努力,基本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和业主主体责任落实,基本消除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建立房屋安全“一楼一档”“健康绿码”,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2020年,完成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剩余重大隐患房屋整改整治;对城乡经营出租房屋开展巡查“回头看”;夯实“一楼一档”,完善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信息数据。

2021年,基本完成城乡各类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健全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加快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有序推动城市更新。

2022年,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常态化房屋安全管理制度,转入常态化监管,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整治重点

(一)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

(三)钢结构房屋,特别是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钢结构生产经营用房;

(四)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自建房;

(五)未经有相关资质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的隐患房屋;

(六)暂时清人封房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

(七)历史文化保护建筑以及50年代以来建成的老旧公共建筑(供销社、农机站、电影院、会堂、百货大楼等)。

三、行动任务

(一)聚焦重点,持续消除隐患

各乡镇(街道)和区直有关单位分级分区分领域,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全区城乡既有建筑开展违法建设和违规审批专项清查。通过全流程审批情况核查,逐一清查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经营等九个方面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一是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二是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三是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四是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五是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六是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七是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八是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九是存在第一项至第八项问题情形并违规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或者未依法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许可,用作生产经营或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第一阶段核查(2021年6月底前完成)。由乡镇(街道)组织全面排查,将房屋相关手续办理情况录入全省房屋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区发改、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公安、消防、市场监管、卫健、教育、体育等相关审批部门逐一核查,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实施动态监管。

第二阶段整改(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属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清查中发现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相关审批部门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联动移送机制,依法依规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巩固(2022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违法建筑巡查机制以及规范审批制度,实施长效管理。

依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政府负责,条块结合,针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的钢结构房屋、违规群租房以及各类酒店、宾馆、办学办医、培训机构、养老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领域房屋,特别是改变使用功能和改变主体结构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全面排查到位,摸清底数,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跟踪整改落实。其中:区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机构等教育服务机构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民宗局负责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复核和查处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托养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卫健局负责指导医疗机构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指导大型商贸场所、超市、农贸市场、快捷酒店宾馆、饭店、电影院等营业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文体和旅游局负责指导各类体育健身场馆、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a级景区等旅游、文化场所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交通客运场站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其他区直行业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和公共建筑房屋安全专项治理。

区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在之前排查的基础上,以用作经营出租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全面复核、查缺补漏、纠偏纠错,逐一查清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情况,对新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第一时间要求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各乡镇(街道)农村房屋复核排查工作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于2021年6月前整治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农村房屋,于2022年12月底前基本整治到位。规范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行为,对农村村民违反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和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新建、改建住宅为经营性用房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屋安全信息档案库,夯实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数据。乡镇(街道)一级要全面掌握辖区房屋安全状况,对房屋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做好信息复核和动态更新。对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房屋和已加固处置的重大安全隐患房屋,要组织技术人员到场100%复核,区政府将组织人员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一旦发现有问题的,要督促整村、整镇返工并做好复查。要应用全省房屋安全管理平台,加强房屋大数据分析,开展房屋安全基础性研究,编制辖区房屋安全分析报告。

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开展工业厂房安全专项治理,特别是对钢结构厂房存量集中的区域,要组织钢结构专家技术力量开展全面复查,对重大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进行复核,对一般安全隐患的加快处置,对未经正规设计施工的两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要全部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依法分类采取处置措施。

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属地乡镇(街道),针对参与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功能或承重结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严肃整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狠抓房屋安全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强化各类市场主体底线意识,规范中介机构行为,开展鉴定机构专项整治提升,严厉打击“假鉴定”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自查自纠、监管执法,狠刹行业不正之风,严防漏管失管引发事故,推动行业转型提升。

(二)建章立制,强化常态管理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整合数字城管、平安综治、生态环保督察等网格,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划细划小网格单元,充分调动基层力量,在乡镇(街道)、村(居)设立专职综合网格员,保障人员和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房屋安全纳入巡查重点,建立网格员巡查发现和职能部门快速处置的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房屋定期巡检,包括违规装修改造监管。

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工作机制,住建部门要开放房屋数据库端口给各相关审批部门使用,建立房屋安全信息共享、核查抄报联动机制。由相关审批部门对酒店、宾馆、学校、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场所、厂房、市场等房屋安全进行核查,对无法提供房屋质量合格证明、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或结构安全性鉴定为c、d级的房屋,应当依法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使用。完善审批监管机制,对出租、改变使用功能房屋,逐一明确前置条件和审批要求,并经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登记备案或审批。

探索建立房屋强制鉴定制度,实施房屋安全定期体检,实现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坚持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对于“四无”房屋用于生产经营出租的,需鉴定提供安全性证明后,方可继续使用或补办手续;发现生产经营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隐患的,责成业主立即委托安全性鉴定;房屋设计使用年限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委托安全性鉴定;教育用房、医疗卫生用房、文化场站、体育场馆、养老服务用房、交通客运场站、商场等公共建筑实际使用年限达到设计年限三分之二的,应当委托安全性鉴定;当年鉴定为安全的,定期每5年重新鉴定一次;二次装修房屋,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对主体结构和重要使用功能有改变的,需经原设计单位或者专业鉴定机构出具评价结论,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监测预警、专家判定、人员撤离、应急处置机制,特别针对纳入监测使用的一般隐患房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老宅,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巡查,落实相关保障保护措施,发现隐患升级时,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督促整改。结合城市体检,开展重点区域房屋动态监测和安全预警。

区应急管理局、住建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将房屋安全治理情况分级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严格问效问责。

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公安部门配合,根据房屋安全情况,依托标准地址二维码门牌,对全区所有房屋建立房屋安全“健康绿码”制度,实现房屋安全身份智能识别和动态管理。未取得安全“健康绿码”的房屋,不可用于生产经营出租。

(三)疏堵结合,有效消化难点

区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结合棚户区改造,按照房屋危险程度,对城市危房分年度、有计划实施改造。对规模不大、鉴定为c、d级的老旧宿舍、公寓楼、零星危房,可通过提前收储、提供过渡,或面积公证、货币补偿,或由社会中介机构配合置换,或组织业主集资重建等方式分类处置,加快推动城市更新。

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牵头,区住建局配合,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加快编制村庄规划,坚持节约集约原则,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的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农村宅基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单列安排,专项保障,实报实销,保障村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落实“省级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一窗收件、一站服务、一次审批”的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批制度。加强批后监管,落实现场巡查指导和竣工验收制度。完善村民住宅建设图册,加强对农村建筑工匠队伍管理,落实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提醒制度,加强技术指导,保障农房建设质量安全。

区工信科技局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制定专项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转型升级。对未经正规设计、低品质厂房的集中区域,可采取政府统建、企业限价回购,或政府统一规划,企业自建、合建等方武,推动成片整理,促进转型升级。

区自然资源局、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依职责牵头,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坚决遏制新增“两违”(违法占地和违法建设),加快历史“两违”分类处置。按照《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鉴定为安全的房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依法妥善处置。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区城乡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区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区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组建工作专班队伍,统筹抓好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专班和工作职责详见附件)。

(二)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县(市、区)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要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调落实、联合执法,确保按时完成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区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含公房管理部门)落实“三个必须”的要求,将房屋安全纳入行业生产安全监管范畴,强化监管和指导,抓好本行业领域涉及的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有关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履行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整治主体责任。

(三)强化要素保障。分级配齐配强房屋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或委托专业机构,保障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经费,并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对专业干部、基层干部的业务培训,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筑企业加快房屋鉴定、加固、监测专业人才培养。

(四)强化督导推动。全区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采取包片负责制,由区直单位挂钩乡镇(街道),负责推动属地工作落实。其中,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凤城街道、城郊镇,区住建局负责抚市镇、龙潭镇,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仙师镇、峰市镇、洪山乡、西溪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湖雷镇、堂堡镇,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高陂镇、坎市镇、培丰镇、虎岗镇,区民政局负责合溪乡、金砂乡、陈东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下洋镇、大溪乡、古竹乡、湖山乡,区工信科技局负责湖坑镇、高头乡、岐岭镇。将房屋结构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工作列入区对部门、乡镇(街道)绩效考评,各级各部门要运用效能监督、绩效管理、部门评价、公众评议、明察暗访等多种途径,对工作不力的地方和部门,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严格问效问责。

(五)强化技术支撑。区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专家技术力量,公布专家、技术人员名库,供各级各部门对接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强化对在永开展业务的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鉴定机构“黑名单”,确保鉴定结果真实、可靠、准确,保证房屋安全鉴定质量。鼓励属地政府、各行业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工作。

(六)强化宣传引导。系统开展房屋安全科普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加强舆论引导,提高公众对房屋安全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社会共识,积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二

严格落实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坚持“生命重于泰山”的原则,按照“全领域、全方位、全覆盖”总体要求,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全力遏制一般事故,维护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即日起至xx月xx日。

交通运输。要盯紧“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车、面包车),加强临水、临崖、连续长坡、下坡、急弯陡坡的路段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检查运输车辆是否取得运输资质,从业人员是否取得从业资格的检查,是否违法从事危货运输及非法运输违禁物品、危险物品,危货运输企业超范围经营,是否承运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企业、单位货物。(责任科室:安监站)

人员密集场所。对餐饮娱乐、宾馆酒店、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多合一”场所,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电气线路、制冷机房、保温材料、室内密闭空间场所。坚决杜绝采用聚氨酯彩钢板等可燃易燃材料装修。严格商业促销、会展、庆典、集会等大型活动的安全监管,坚决防止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责任科室:安监站)

特种设备。重点对大型商场超市、游乐场所、医院、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和人员聚集区内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有效、可靠性等进行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运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责任科室:城管办)

危险化学品。要强化对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格核查危货运输车辆和人员资质,强化运输车辆源头管控。(责任科室:安监站)

建筑施工。持续推进建筑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加强对辖区住宅小区、自建房的排查。突出用作经营场所的城乡结合部自建房屋,重点对饭店、农家乐、民宿客栈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高空作业人员作业不系安全带和高处抛物,建筑施工危大工程方案编审、交底、实施、验收等重点环节管控措施不落实,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科室:城管办)

城镇燃气。燃气安全方面认真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督促餐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燃气储备。(责任科室:城管办)

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辖区学校、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监管,对校内设施、疏散通道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组织应急疏散演练,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责任科室:环保办)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实际,举一反三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排查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各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负全责。专项行动开展期间,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亲自带队对本辖区、所分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要做到全覆盖,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落地落实。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立即开展行动。街道有关科室、各社区要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检查内容和整治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和阶段划分,严格落实整治措施,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人员、流程、制度、机制等全面检查,确保不走过场、不走形式。街道安监站将对各社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三)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网格员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循隐患排查、填单登记、签字确认、收集整理、下达通知、整改实施、监督检查、复查验收、信息反馈、销号登记10个环节的闭环式管理。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对问题突出、整改缓慢、整改不力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职责,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督促其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四)加强应急值守。街道、各社区要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中秋”、“国庆”期间及十九届五中全会召开期间,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及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畅通,遇到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及时、有力。

各社区、街道有关科室要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于xx月xx日前报街道安监站。每月xx日、xx日分两次上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包括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统计报表),专项行动结束后xx日内,上报工作总结及安全隐患清单。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三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精神,全面加强地区安全工作,特结合__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以及棚户区的安全为重点,贯彻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全民安全意识。竭尽全力,确保冬季地区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火警的发生。

二、工作任务

(一)狠抓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一步落市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深入地区个体及工商企业,以及居民社区,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明确并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逐步建立安全工作“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的责任体系。

(二)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工作。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按照上级的整治要求,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在全地区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确保冬季安全。

(三)加强居民家庭和三小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切实承担起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监督的单位和场所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消防档案,做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办事处、居民社区切实的开展巡逻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四)积极做好日常消防安全和保卫工作。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宿工作,认真落实重点部位的看护、火电源的管理等措施。办事处、派出所、居民社区要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堵塞漏洞,确保安全。

(五)广泛组织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紧紧围绕“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主题,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工作,广泛开展消防宣传,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各单位都要设立宣传板报广泛进行宣传。

三、工作步骤

此次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四

为巩固今年以来全区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形势。连日来,xx区强化“四个一”措施,多措并举力促中秋、国庆“两节”社会安定祥和。

一是印发一份安全防范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安全生产责任,紧盯抓牢高危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落细落实工作措施,加强预警提示和应急处置,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是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组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从形势任务分析、重点任务安排、责任分工落实等进行研商会判、周密部署,确保“两节”期间全区上下安全生产工作抓得紧、底线守得住。

三是集中一次宣传。结合秋冬季森林防火重点期,区专业森林消防队通过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穿街过巷、进村入户以设置宣传横幅、警示牌和派发宣传资料、环保袋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知识宣传,全面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

四是开展一次隐患大排查。重点围绕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治,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清理,突出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确保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安全生产,任重道远。中秋国庆“两节”期间,xx区将继续细化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全面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做到巡查到位、检查到位,全力确保各项工作安全、稳定、和谐。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五

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分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在分局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分局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专职副书记为副组长,各科室科长为成员的 “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分局 “小金库”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工作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局办公室,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治理范围及重点

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它作为治腐倡廉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不仅要严令取消,而且要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制定切实措施,杜绝“小金库”的发生。

二是要不断提高全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正确处理好国家、单位、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把整治“小金库”提高到反腐斗争的高度,作为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的大事常抓不懈。不断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把查隐患、堵漏洞、搞整改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自觉遵纪守法。

三是要加大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强化内部约束机制,狠抓法制的落实和完善管理工作,把监督关口前移,在制度上保障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适用性、有效性,合理使用单位的资金。在健全规章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同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建立统一协调的监督检查机制。

问题的原因,堵塞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六

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全力推进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坚决防止类似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平稳。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9日。

1.设置有供员工、学生等集体用餐的单位厨房;

2.养老机构、福利院、救助站、医院、卫生院等单位的内部厨房;

3.美食城、小吃街等连片经营的餐饮场所;

4.设置在大型城市综合体内部的餐饮场所;

5.饭店以及带有食宿功能的酒店、宾馆等场所。

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突出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燃气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场所,开展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违规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

这次全市餐饮类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总牵头,各乡镇(街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一)各乡镇(街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各乡镇(街区)要结合前期下发的“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充分发动消防安全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要求,联合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类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隐患登记台账(附件二),同时,对餐饮场所经营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二)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开展对医疗机构内部厨房的检查;

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牵头开展对生产加工企业内部餐厅、厨房的检查;

消防救援大队具体负责督促、指导,对列管的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一)对存在经营、仓储、住宿“三合一”或者“二合一”的,限期搬出住宿人员;搬出确有困难的.,必须在住宿与经营、仓储部分之间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分隔,住宿部分应设置在靠近门窗、便于逃生位置,且留宿人员不得超过2人。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二)对在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和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必须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便于逃生和救援。未设置的,责令立即拆除;拒不拆除的,一律依法强制拆除。

(三)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执行。

(四)对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五)对饭店内设置包间、休息室,变相留宿人员的,要立即清理留宿人员,对住宿部位一律依法实施临时查封。

(六)对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的,一律依法责令拆除;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市场经销源头彻底清除易燃可燃的彩钢板。

(八)对存在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查封的场所、部位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定人、定责、定方案,强化忧患意识,真正走到、看到、落实到位;要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要全面发动基层网格化管理力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和消防宣传教育。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也要全力投入人力物力,开展排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要求,对于本行业领域内的各单位、场所消防工作负总责。不得以只检查监管本行业领域内已经取得许可证的单位、场所为由,推诿扯皮,放松对无证单位、场所的监督管理。

(二)精准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约谈、传单入户等形式,突出留宿人员、彩钢板临时建筑、电动车停放充电、用火用电用气等重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三)严格责任落实。要全面压实餐饮类场所主体责任,综合运用执法、曝光、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让法人代表把安全生产的职责刻到脑子里、落实到行动上。自即日起,各乡镇(街区)及餐饮类场所排查整治行业牵头部门要于10月27日前向市消防救援大队上报整治行动部署情况及工作方案;11月14日上报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及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上报复印件即可,原件本单位留存,餐饮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排查整治工作总结签字、盖章后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救援大队三楼防火办)。

杨柳絮治理工作方案篇七

从20xx年12月3日开始至20xx年12月30日结束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12月3日-12月5日)

3、集中整治措施.(1)吸烟:宣传“20xx年公共场所禁烟令”,学习校纪校规及《规范》中关于禁烟之规定,加强后阳台、厕所、寝室的检查力度,发现抽烟的学生的给予从重处理(处理办法附后)

(三)完善制度巩固成果阶段(12月17日—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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