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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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
时间:2023-09-08 09:54:21     小编:JQ文豪

“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篇一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办理重庆城乡居民医保:

(1)户籍在重庆市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

(2)具有重庆市户籍的新生儿;

(3)在重庆市取得《居住证》的市外户籍人员;

(4)在重庆市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籍人员;

(5)符合重庆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如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2.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

3.外地人应提交居住证。

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篇二

【发文字号】:渝人社发[2014]188号

【执行时间】:2015年1月1日

【相关内容】:为了进一步完善重庆职工医保制度,规范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流程,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重庆社保局下发了本通知。本通知于2015年1月1日实行,其主要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及违规使用惩处进行了明确规定说明。

【政策文件】:关于调整重庆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渝府办发[2014]97号

【执行时间】:2015 年1月1日

【相关内容】: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起,大额医保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调整为1.5%; 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元/月 调整为3元/月,之后每年在上年标准基础上增加1元/月,到2016年达到5元/月,以后根据我市物价情况和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适时调整。同时还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大额医保基金起付线由3.2万元调整到 3.7万元,之后每年递增5000元,到2017年达到4.7万元,以后根据全市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大额医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情况适时调整。

【政策文件】:重庆市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时间】:2012年1月1日

【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和加强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就医管理。本办法于2012年正式执行,其总共三十条,主要对参保人就医购药流程、定点服务机构职责、门诊特殊疾病治疗等就医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

【政策文件】: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

【执行时间】:2012年5月25日

【相关内容】:制定本办法主要目的在于加强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管理,保障参保居民特殊疾病就医的基本需求。本办法一共分为七个章节,其主要对特殊疾病病种范围、特殊疾病申报流程、特殊疾病就医管理、特殊疾病费用报销等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新动态

动态一:新增四川省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相关内容】:为进一步提高重庆市医疗保险服务能力,方便我市和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经与四川省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将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等10家医院和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重庆西南医院)等10家医院作为双方首批异地就医联网及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

动态二:取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预留保证金

【相关内容】:从2015年1月起,重庆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对定点服务机构费用结算时,应全额结算支付,不再从应支付额中预留保证金。对2015年以前的预留保证金,请于2015年1月底前完成清算,2015年2月底前完成资金拨付。

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篇三

加大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提高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自律性,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质量,降低医药费用,有效控制新农合基金不合理支出,严格执行新农合规章制度,为参合农民提供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推动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稳步健康发展。

2009年7月1日—7月20日

(一)新农合管理

深入病房、药房查阅病历、处方及有关票据,对照医院his系统及网络数据,到出院患者家中走访,查证:是否有假冒参合身份就医现象;是否有弄虚作假、虚拟住院病人和伪造病历、处方、有关票据等行为;是否有把补偿范围外的病种、药品、医用耗材和诊疗项目变通为补偿范围内行为;是否有降低住院标准、门诊转住院、挂床行为;是否有擅自取消门槛费、擅自提高补偿比例行为;补偿凭证的报销金额与合作医疗证上记录的补偿额、参合人员实际认领的金额是否一致;是否存在住院均次费用异常及住院率高的现象。

(二)医疗服务行为

1.查执业范围。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补偿的疾病是否符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是否符合《关于对全市乡镇卫生院实行手术分级管理的通知》(朝卫发〔2009〕64号)要求、有无超能级服务。

2.查医疗活动。检查医疗文书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检查住院病人是否达到《辽宁省综合医院住院病人疾病诊断标准、疗效评定标准》;检查疾病诊断、检查、治疗、用药及收费是否合理,抗菌药物使用是否符合上级卫生部门规定的要求。

3.抽查数量。抽查在院病人不少于5例,抽查出院者住院病志、费用清单、补偿凭证,抽查数量每家医院不少于20例,其中医药费用超过1500元的抽10例,医院药费低于800元的抽10例。

(三)财会、物价管理

1.查帐目。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国家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真实记录医院经济活动,票据、凭证、帐簿、报表是否齐全、使用是否规范;新农合资金帐目是否清晰、准确,是否日清月结。

2.查收费价格。查看收费收据,对照医院his系统,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按照市物价局、市卫生局联合印发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朝价〔2009〕12号)进行收费,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超范围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空计费等行为。

3.查药价。查看处方、收据、收费清单等;药品加价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是否严格执行新农合目录内药品招标配送管理。

4.查药品库存。检查库存与药品帐目、药品使用情况是否相符;有无药品出入库制度。

5.检查用药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乱用药和大处方行为。

(四)行业作风建设

1.查投诉处理。检查定点医疗机构有无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查阅受理、处置患者投诉记录。

2.查公示制。实地查看定点医疗机构有无新农合政策宣传栏,公示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及时更新。

对问题严重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其定点资格;对违法、违规、违纪的定点医疗机构及个人,视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制度和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违规严重、被停止和取消定点资格的公立医院负责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这次专项检查活动,是县政府稳定新农合运行形势,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服务,打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安排好责任分工,确保如期完成检查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加大检查、整改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必须查细、查实、查到位,重点检查均次费用、住院率、住院费用异常偏高的医疗机构。要边查边改,对处以整改的医院要及时验收,完成后续处理。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机构和个人要从严处罚、从严处理。

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篇四

近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安徽省太和县多家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涉嫌套取医保基金问题,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反映出欺诈骗保形势依然严峻、医保基金监管仍存漏洞、基层监管责任尚未压实。各县(市)区局要充分认识做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将维护基金安全作为当前医疗保障工作的首要政治责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持续堵漏洞、强监管、严惩处,确保基金安全。

成立岳阳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清风”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督导工作进展,收集总结工作情况等,市医保局基金监管科科长石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范围为全市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结束。

(一)诱导住院。利用“包吃包住、免费体检、车接车送”等名义或者通过“有偿推荐”等方式,诱导不符合住院指征的参保群众住院等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二)虚假住院。采取挂床、冒名顶替等手段,对实际未住院治疗的患者,通过编造诊疗项目、伪造医疗文书等手段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一)通过医保经办系统、智能审核与监控系统、大数据分析等各种手段,全面筛查辖区内 2020年度住院频次较高、入院时间较为集中、出院报销金额接近、近亲属关系及同居住地人员“同进同出”等疑似违规住院结算数据,重点筛查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供养五保户、老年病轻症患者住院结算数据,为专项检查提供数据支持。

(二)通过现场核查、病历审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确保监督检查全覆盖。

(一)设立举报电话。市局及县(市)区局要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并在医保经办窗口、各协议医疗机构显要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动员全民参与监督,积极提供举报线索。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值守接听,记录举报内容,建立举报线索台账,并注意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全面落实《湖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举报奖励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员实行“快奖”、“重奖”。

(二)全面宣传警示。各县(市)区局要及时通过会议、培训、上门宣讲、发送告知书等多种方式向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通报太和县案件查处情况,及此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部署,全面展示党和国家打击诱导住院、虚假住院,肃清欺诈骗保行为的坚定决心与强力手段,全面震慑与遏制可能存在的欺诈骗保行为或者行为倾向。

(三)全面监管稽查。各县(市)区局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结合平时举报线索,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分组分片区,逐一排查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实现监管稽查全覆盖无死角。

(四)开展专项抽查。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将抽调市县(区)两级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全市辖区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抽查。检查组成员主要由医保基金监管、事务中心、稽核中心工作人员和第三方服务人员组成。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抽调3名人员、市医疗保障稽核中心抽调9名人员;各县(市)区医保部门各抽调2名业务骨干;创智和宇、长信畅中、泰阳网络公司各选派1名大数据分析员;第三方服务人员由市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安排。专项工作组下设6个检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检查的组织与实施。具体人员分组、被检查单位由市医保局、市卫健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于检查前另行通知。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保、卫健部门是本次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的牵头单位,要紧密协同公安、市场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工作方案,细化治理举措,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到人。要聚焦重点,建立台账,倒排时间,严查重罚,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二)联合从严惩戒。定点医疗机构经查实存在欺诈骗保行为的,由医保部门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并处以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责令定点医疗机构暂停医保服务协议或解除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相关医务人员,由卫健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理。医保、卫健等部门工作人员经查实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严肃工作纪律。参检工作人员应依法依规开展检查,不得跑风漏气,对发现的问题不掩饰、不回避、不隐瞒、不护短。严格遵守市委九条规定和医保工作人员十二条禁令,处处维护医保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医保定点审批方案下载篇五

一个人不论干什么工作,处在什么位置,都必须把学习放在首位。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才能做好工作。

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的同时,我还抓紧时间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我认真学习医疗保险各项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阅读大量有关医疗保险内容的报刊书籍,增强自身业务能力,熟练掌握工作业务流程每个环节,经过几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具备了一定的理论文化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政治业务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从事医疗保险工作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医保中心的筹建工作,参加了调查、测算和宣传动员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制定实施,负责综合股以来,我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完成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和基金征缴工作。一是做好调查研究和基础数据采集工作,上门宣传医保政策法规,动员参保;二是发放各种证、表、卡、册,热情为参保单位和职工办理各种参保手续;三是接待来信来访,提供咨询服务;四是积极主动与地税、财政等单位密切联系,开展基金征缴工作,定期与财政、银行、地税等单位核对征缴数据。目前,余人,大大超过了上级下达的扩面任务,每年的基金征缴率都在95以上,各项工作都能够顺利完成,获得了领导和同事的好评。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一贯保持着共产党员应有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情操,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能力,积极投入警示教育活动中,时时自律、自警、自励、自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高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强化法制观念,提高政治素质,踏踏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在广大参保职工和社会各界面前树立了良好的医保形象,同时努力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关心集体、服从组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几年来,我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在工作和学习中也存在着一些缺点和错误,如工作中有时出现求快失稳,学习上不够高标准、严要求等问题,取得的一点成绩与医保工作的实际需要相比,与领导的要求相比,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今后,我将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争取工作学习更上一层楼,为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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