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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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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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篇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xxx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6月25日的清算资产负债表,20xx年8月31日至20xx年6月25日的清算损益表和债权清偿表。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做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贵公司清算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xxx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6月25日的清算财产状况,20xx年8月31日至20xx年6月25日的清算损益和债权清偿情况。

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篇二

机关效能建设是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一种高层次的管理形式和载体,要怎么实施呢?下面是有20xx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市政府第十次扩大会议、市城管局党组扩大会议关于效能建设工作部署,参照《市政府效能建设“六要六不要”暂行规定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明确目标,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效能建设取得实效。围绕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中心工作,结合单位的工作实际,把握重点,周密部署,常抓不懈,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为“四个宿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组 长:刘松林

副组长:李顶龙 蔡文增 高 杰 金 海

成 员: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联络、协调和总结等。

办公室主任:蔡文增(兼)

办公室副主任:潘志汤 王 玲 马浩瀚

联络员:葛 刚(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三、活动内容

结合上级机关会议精神,我处效能建设活动主要进行以下七个方面的规范:

(一)规范

岗位职责

。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要求,明确机关部门的分工和各科室岗位,将管理职能和服务要求分解到岗、到人,落实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四定”责任制,解决岗位不清、职责不明的问题。

(二)规范工作制度。按照标准、实用、简明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管理、服务承诺、民主决策、办事公开、责任追究以及日常工作等方面的各项

规章制度

,实行分类编册,利用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不涉密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解决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的问题。

(三)规范工作过程。按照科学、合理、便民的要求,引进质量管理体系,建立量化标准,严格过程控制,明确规定从决策到执行以及监督检查的各项程序,规定办结时限,减少办事环节,做到随办随结,提高办事效率,机关管理达到公开透明、高效快捷、环环相扣,解决程序繁琐、效率不高的问题。

(四)规范工作行为。按照爱岗、守法、诚信的要求,制定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的职业行为标准和岗位行为标准,约束从政行为,搞好从政道德和诚信教育,增强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优化服务手段,提供人性化服务,机关工作人员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着装整洁、礼貌用语、持证上岗、挂牌服务,解决作风不实、公信力低的问题。

(五)规范办公秩序。一是办公设施及个人用品摆放整齐、有序。二是各种窗口标志、办公标牌正确、醒目,放置统一。三是工作人员在岗尽责、遵章守纪。四是机关办公区及卫生责任区绿化、美化、净化、亮化。五是合理配置资源,降低行政成本,努力解决办公秩序不正规的问题。

(六)规范协调机制。按照合理、明确、互补的要求,加强各科室之间、人员之间权力、职责、利益、信息等方面的协调,加大事前协调、事中协调、事后协调的力度,合理划分事权,健全工作制度,定期通报情况,统筹规划,主动沟通,协调一致,分工合作,机关工作达到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的问题。

(七)规范内部监督。按照严格、公正、实效的要求,发挥内部监督体系的作用,强化对工作行为、办事效率、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明确监督对象、内容和程序,建立内部监督台帐,实行监督过程、标准、结果的公开,注重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解决监督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四、时间安排

我处效能建设工作从1月开始至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3月)

1、根据市政府和市城管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到“八个有”:有组织、有方案、有内容、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督查、有奖惩。

2、开展宣传教育,动员干部职工以积极的态度和实际行动投入到效能建设活动中来,明确效能建设的目的意义、工作任务和基本要求,增强干部转变作风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整改落实阶段(4月——11月)

切实抓好效能建设的落实和督促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结合民主评议,征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查找问题,边整边改。对个别作风不实、群众意见大、屡教不改的工作人员做出严肃处理。

(三)自检提高阶段(12月上旬)

对效能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对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提高,准备迎检。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的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和整改。

四、工作要求

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效能建设取得实效,最终要体现在完成主要工作任务上。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实际,狠抓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增强对效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把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方案,成立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实施。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开展思想教育,提高服务水平。按照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要求,采取讲党课、班子成员学习、座谈讨论等形式开展思想教育,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能力建设为重点,不断提高促进发展、公共管理、服务群众、依法行政、开拓创新的本领。

(三)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的积极性,树立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的思想意识,加强相互交流,努力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的浓厚氛围。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单位班子成员要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效能建设上来,紧密结合单位日常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集思广益,探索促进效能建设的途径和做法。要认真查摆在市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改进管理,堵塞漏洞,加强监督检查,突出特点和重点,认真查处影响效能的问题。

(五)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效能监察。按照“六要六不要”的要求,切实解决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步完善效能制度体系,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培训,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增强干部履行职能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效能型机关为目标,着力解决行“为谁服务、服务什么、怎么服务”的问题,着力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工作作风、推进诚信建设,做到解放思想求变革、提高效能求变化、转变作风求创新、真抓实干求突破,努力提升地区经信委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推动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执政为民、勤政廉洁、提高效率、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为主要内容,围绕“建设企业之家,服务跨越发展”的主题,全面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机关效能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地区经信委在履行职责和改革创新上有新的突破,在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新的提高,在服务对象对经贸服务满意度上有新的上升,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将地区经信委打造成“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务实型、节约型”机关。

三、工作内容

(一)提高队伍素质。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思想政治建设是机关效能建设的核心,要把思想政治建设贯穿于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全过程,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进一步加强经信委机关效能建设,着力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艰苦创业精神教育、职业道德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使全体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热情,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有步骤、有计划地抓好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理论素质,拓宽知识领域,优化知识结构,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扎实推进履职能力建设。

(二) 加强制度建设。

为适应人民群众对经信委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地区经信委将对已有的制度进行认真的梳理、规范和完善,注重系统性,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修订、完善并推出面向社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做到诺出必行、行出必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机关的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要着重抓好健全和落实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理制、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制度。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制定《地区经信委机关效能建设量化考核实施办法》,定期对全体工作人员实施量化考核,把效能建设与经济工作目标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社会治安综合目标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增强考核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机关评议和机关干部绩效考核,使整个机关管理体系依法、有序、高效运行。

(三)强化综合协调服务。

认真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制,特别是根据经济目标责任制的要求,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责任范围内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协调办理。如超出工作职责范围无法协调解决的,要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推进政务公开。

地区经信委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诚信的原则,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公示各科室的职责、权限。在推进政务公开、服务公开的同时,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从实际情况出发推行党务公开。要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诚心诚意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五)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地区经信委具体工作职能,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各类事项,严格依法办事,推行限时服务,提高服务质量。严禁违反群众工作纪律,对办事群众缺乏热情、态度冷漠、作风蛮横、言语粗暴,刁难、怠慢服务对象;严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消极懈怠、办事拖拉。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 、“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同时,要加大监督查处力度,投诉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要不断加强规范化建设,积极创造“优质、高效、便民、文明”的服务环境。

(六)转变机关作风。

围绕建立廉洁高效、规范有序的行政服务机制,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通过完善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质量监督、承诺服务、效能考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着力解决机关效能建设中存在的“懒、散、庸、浮、软、昏、混、推、拖、贪”等突出问题。要把群众欢迎不欢迎、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想问题、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水平。同时,加大机关作风建设检查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日常行为,严肃机关工作纪律,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强烈的服务意识,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增强行政执行能力,不断提高办事质量办事效率。

(七)加强廉政建设。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规范从政行为,严厉杜绝在办事过程中“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解决工作懈怠、办事拖拉的问题,努力塑造经贸干部团结、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确保经信委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成立地区经信委效能建设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组长由地区经信委党组副书记、主任张红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各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闵洪民(兼),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成员由王志明、韩宗兴、朱毅、李斌组成。

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件大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找准本科室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各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发挥好带头、表率和示范作用。

(二)加强督查,务求实效。

为进一步加大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工作力度,成立地区经信委机关效能建设督查组,组长由张红光同志担任,成员由纪检监察室、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由委领导按周值班,负责组织实施地区经信委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效能建设监督检查。督查人员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好机关效能建设的督查作用,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地区经信委效能建设活动,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平遥县20xx年效能建设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平效办〔20xx〕8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紧紧围绕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突出思想教育,注重建章立制,严格考核奖惩,进一步优化事务局运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强化服务效能,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增强队伍素质,提高对决策的领悟能力、落实能力和参谋能力,树立参谋助手的形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树立快速高效的形象;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切实从严治政,树立清明公正的形象;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注重建章立制,树立优质严谨的形象,真正成为县领导、部门、机关干部的勤务员。

三、工作内容

1.深入调查研究。紧密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围绕政府工作的重点和基层群众关注的难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各科室在抓好局领导课题实施的同时,要根据各线工作实际,重点开展1-2个课题的调研工作,从现象中看到本质,从一般中找到规律,总结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建议,努力形成一批重点突出、文字精炼、思路清晰的调研成果,为局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2.抓好督促检查。事务局全体人员都要从维护政府形象、确保政令畅通的高度,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机关后勤服务项目的督查工作。要把督促检查的主要精力、主要力量放在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上,放在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问题上。要在继续运用“一事一督查”和“集中督查”两个抓手开展督查活动的同时,加大暗访督查和督查调研的力度,查明实情,推动各项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落实。

3.优化后勤事务。一是优化办文质量。严格执行公文办理责任制,明确责任,权责一致,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公文处理程序顺畅、优质高效;实行限时办结制、退文重办制、差错通报制。二是注重办会实效。严格把好会议保障审核关、准备关,制定好会议后勤保障方案,提高效率,减少差错。三是提高协调水平。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沟通上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注重听取机关部门和基层的建议和意见,注重各项后勤服务协调会议纪要内容的执行和落实。

4.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能力建设。加强理论业务学习,把事务局建成学习型单位、效率型单位,使每位干部成为学习型干部、效率型干部;进一步加强干部培养、推荐、选拔和岗位交流工作。二是加强作风建设。牢记“两个务必”,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作风,保持宽松、融洽、随和、干事的风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风气,力求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做精。三是加强效能监察。建立兼职监督员队伍,落实监督职能,切实抓好督查整改,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实行行政效能与工作人员年终考评挂钩的绩效管理办法。

四、方法步骤

事务局机关效能建设贯穿全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主要任务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党的xx届全会决定、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组织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查找突出问题,认真搞好整改。建立事务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设立投诉电话,明确兼职监督员队伍;开展调查研究,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会和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找准工作载体和需要改进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3.考核考评阶段。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经验,组织考核考评。对效能建设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和自查;建立长效机制。搞好各科室评议和干部绩效考核;做好总结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年底召开事务局机关效能建设

工作总结

会议,对事务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进行总结,提出进一步抓好效能建设工作的意见。

五、工作措施

1.建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事务局局长马永生任组长、副局长为成员的县事务局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秀杰任办公室主任,张小玲负责办公室效能建设的日常工作。

2.营造舆论氛围,做到“四个结合”。事务局机关效能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做到“四个结合”,把机关效能建设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落实结合起来,与创建学习型机关结合起来,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起来,与年终考核评议和奖惩结合起来。喊响“向我看齐”的

口号

,人人参与,全面推进,求真务实,务求实效,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求效能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到“忠于崇高事业,甘当人民公仆,节制非份之欲,永怀正义之心”。

3.全面组织实施,突出工作重点。把机关后勤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以及与机关干部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事作为重点来抓,着重解决当前机关干部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机关后勤管理服务水平”的工作主题,防止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现象,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问题。

4.建立考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切实可行、操作方便、全面客观的效能考评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工作人员考评内容包括工作纪律、工作能力、服务质量、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群众投诉等方面。考评采取内部考评和外部评议、

自我评价

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效能监察,寓监察于教育之中,寓监督于提高之中。

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篇三

颁布单位:审计署

发文字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审计内容与目标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四章 审计方法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控制审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下简称《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和其他有关企业审计的规定,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审计机关依照《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和程序,独立行使对企业的审计监督权,以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财务收支的规定,评价被审计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处理、处罚其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第三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企业财务审计方案或者评价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凭借专业判断,评估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或者会计报表中的单个项目反映的会计信息存在错报或者漏报的可能性,以及这种可能性对审计风险的影响程度,初步判断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并据以合理确定所需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以便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本准则所称重要性,是指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中存在的错报或者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会影响审计目标的实现和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者决策。

第四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在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方法、选择测试和审计程序、评价和报告审计结果时,应当运用专业判断,保持应有的专业谨慎。

第五条 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被审计企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全面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审计工作,是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责任。

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范围、程序和方法,发现并揭露可能导致会计资料严重失实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的责任。

由于被审计企业不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企业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情况,而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受法定职责、权限和检查手段的局限,无法揭示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会计信息的真实情况,作出完整、正确的审计结果,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六条 审计机关有计划定期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明确要求审计人员在审查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是否真实的基础上,评价其合法性和效益性,并逐步做到全面掌握被审计企业的会计信息,建立起能够反映企业基本情况的档案和审计数据库。

第七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制度,合理划分企业审计项目质量控制责任,正确贯彻执行《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审计准则,保证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审计风险。

第二章 审计内容与目标

(二)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致性原则;

(五)会计报表和附注及其编表说明反映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合规。

(十六)确定适用递延资产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入账和转销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四)确定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动记录的完整性、年末余额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十)确定所得税记录的完整性、计算的正确性以及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目标。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按照企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规定的程序,选派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确定审计组组长,开展审前调查,并组织审计组成员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被审计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必要知识,编制审计方案,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机关对企业实施审计时,应当提高工作效率,尽量缩短现场审计时间,减轻企业负担。

(二)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如实披露了关联方以及与关联方的交易;

(三)如实地向审计组说明了企业“未决诉讼”、“抵押借款”、为其他单位借款提供担保等或有事项。

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接受询问、作出承诺后,应当在列有上述各项问题的承诺书上,表明态度并签字后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可以分批向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陆续提出书面承诺要求,被审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应当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形成之前对承诺书表明态度,并签署完毕,按规定时间送交审计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将被审计企业提交的承诺书列入审计取证材料清单,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十六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境、会计系统、控制程序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没有内部控制或者内部控制信赖程度较低、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高的,以及小规模的被审计企业,可以不实施内部控制测评,直接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十七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调查、测试和评价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并由此造成固有风险的可能性;对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未被内部控制防范和纠正,造成控制风险的可能性,做出恰当的评估,正确地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控测评后,可以根据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调整审计方案,进一步明确审计目标,完善审计程序,尽可能地减少审计人员未发现被审计企业会计账目存在重大错误、舞弊而造成审计风险的可能性。

(一)在会计资料中的计算和抄写错误;

(二)对事实的疏忽和误解;

(三)对会计政策的误用;

(四)其他无意过失行为。

(一)不如实向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提供完整、真实的会计资料;

(二)篡改、伪造、变造会计记录或者会计凭证;

(三)侵占资产;

(四)记录不实的经营收支;

(五)从会计记录、会计凭证中隐瞒或者删除经营成果;

(六)故意歪曲会计政策,做虚假的会计核算;

(七)其他故意的欺骗行为。

第十九条 本准则所称审计风险,是指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没有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已经公允地反映;或者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总体上已经公允地反映其财务收支状况,审计人员却认为没有公允地反映,并据以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或者结论,给利用审计成果者带来损失,而追究审计人员责任的可能性。

审计风险与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相关联。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水平越高,审计人员不能发现会计报表存在重大误报或者漏报的检查风险越大,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就应当实施越详尽的实质性测试程序,降低审计风险。

第二十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在内控测评的基础上调整审计方案,完善审计程序,对已经明确的审计目标和重点进行符合性测试和实质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指通过一定的审计方法,测试被审计企业业务活动的运行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符合程度,以确定实质性测试的范围和重点。

实质性测试,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为了检查被审计企业会计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正确性和完整性,运用检查、监盘、观察、计算、分析性复核、查询及函证等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的证实性的审查。

导致会计资料反映的会计信息严重失实的迹象,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予以证实或者排除。

第二十二条 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证据准则》的规定,通过恰当的审计方法收集审计证据。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指派或者聘请专门机构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作为审计工作底稿的附件妥善保存;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和取得的时间等,应当记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二十三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应当按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底稿准则》的规定,复核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编制的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鉴定,评价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以便形成审计结论。

(一)被审计企业概况;

(二)审计的内容;

(三)采用的主要审计程序与审计方法;

(四)审计结果;

(五)审计意见;

(六)对违反财经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建议。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审定审计组提交的审计报告,对审计事项作出评价,出具审计意见书;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需要依法给予处理、处罚的,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意见。

第二十六条 审计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本级政府提交企业审计结果报告或者专项审计结果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通报财政、金融、经贸委、稽察特派员等企业会计报表使用部门,也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编写审计结果报告,可以采用写实的办法反映审计结果,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发表审计意见,发挥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鉴证和服务作用,为有关方面了解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提供信息。

第二十七条 被审计企业如果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会计制度的规定,造成会计资料失真,或者违反本准则第十五条承诺的内容,拒绝向审计组和审计人员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的真实情况,阻碍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审计组应当及时向审计机关提出依法追究被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的建议;涉嫌犯罪的,建议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遵守审计职业道德的状况;

(二)执行审计方案的情况;

(三)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汇总情况;

(四)是否正确执行了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的规定。

第四章 审计方法

第二十九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时,应当按照《基本准则》、本准则以及其他有关企业审计方法的规定,具体灵活运用内控测评、抽样法、详查法、分析性复核以及函证等基本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

审计人员在审计时通常运用的监盘法、顺查法、逆查法等一般审计方法和计算机辅助审计的方法,本准则不做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实施的内部控制测评,应当包括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调查、内部控制测试和内部控制评价。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进行调查和测试时,可以参考上期审计时的调查、测试结果,但对本期内部控制变化情况仍需进行调查、测试。

第三十一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调查时,应当考虑被审计企业业务规模和复杂程度、控制类型和控制程序等,恰当地确定调查范围。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现状进行调查时,应当关注被审计企业的控制环节、控制执行凭证、控制执行记录形式和控制程序运用的连续性。

(一)制定内部控制调查方案,明确调查范围、内容和方法等;

(三)调查抽样审计范围内应当存在的控制程序,分析其中未存在的控制程序对会计账目的影响,初步评估控制风险程度,明确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并确定是否继续进行内部控制调查以及调查范围。

第三十三条 内部控制测试,是指审计人员在对被审计企业实施内部控制调查的基础上,选用恰当的方法对内部控制的执行记录、实物控制设施、制约职能分工、操作状况和控制执行效果进行的符合性测试。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的内部控制进行符合性测试时,可以根据需要采用详查法或者抽样审计法;必要时,还可以选择若干具有代表性的交易事项,采取顺查或者逆查的方法,检查在这些交易事项的业务处理过程中,各控制环节的处理手续是否按规定办理,内部控制是否按规定发挥了作用。

(一)控制程序存在与否;

(二)存在的控制程序执行与否;

(三)失控环节;

(四)失控的性质和原因;

(五)失控对会计账目的影响;

(六)审计方案对内部控制的依赖程度;

(七)内部审计的工作状况;

(八)内部控制局限性。

第三十五条 审计人员评价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局限性时,应当重点关注可能存在的控制程序因管理部门无视其存在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粗心大意、精力分散、判断失误及误解规定而失效;控制程序因执行人员互相勾结、内外串通作弊而失效;控制程序因经营环境和业务性质的改变而不适应等构成内部控制局限性的主要因素。

第三十六条 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状况实施调查与测试后,应当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健全程度以及会计系统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作出评价,确定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的审计重点。

第三十七条 审计组应当根据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调查和测试的结果,在评价内部控制,判断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存在的可能性,进一步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的基础上,选择审计方法,检查、验证审计方案,必要时可以按照规定程序修改审计方案。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测评的内容、过程和结果以及对审计方案的修改情况,应当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十八条 审计组对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测评不能代替对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无论被审计企业的控制风险大小,审计组都应当选择恰当的审计方法对被审计企业审计对象总体进行实质性测试。

第三十九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可以运用判断抽样和统计抽样的抽样审计方法,对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选取的样本进行审查,并以样本审查的结果推断审计对象的总体特征。

(一)前次审计工作比较深入并且间隔期不长,情况比较清楚的;

(二)内部控制较为健全、审计对象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可能性较小的。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经济业务内容比较复杂,完成审计任务的时限要求较紧的被审计企业,可以凭借经验判断,确定审计重点,采用判断抽样的审计方法实施审计。

第四十一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判断抽样审计法实施审计时,应当保持严谨、稳健、负责的职业态度,分析判断被审计企业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分工状况、容易产生错误的经济事项,以及被审计企业会计系统中可能存在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重要线索,恰当地确定审计对象和抽取样本量的规模,控制抽样审计风险。

第四十二条 审计人员采用随机抽样、分类抽样、系统抽样等统计抽样方法时,应当根据被审计企业的行业特点和经济规模以及内控测评的结果,确定抽样比例。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方法选取审计样本时,应当使审计对象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所有项目有一致的选取机会,以保证样本的特征能够代表总体的特征。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运用统计抽样的方法进行审计时,在选取的审计样本中,凡单项业务账面价值金额超过总体业务账面价值金额10%以上的异常个体,应当予以去除,并采取其他审计方法进行检查。

第四十三条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审计方法进行审计时,审计的结果没有达到对所测试的内部控制预计应当达到的信赖程度时,应当考虑增加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修改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超过可以容忍的误差,对审计风险不能接受,应当及时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审计人员采用统计抽样的审计方法形成的审计结果,推断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接近可以容忍的误差,应当根据审计对象的重要性和复杂程度,考虑是否增加选取抽样审计的样本量,或者执行替代审计程序。

第四十四条 审计组应当对审计人员统计抽样审计的结果进行评价,确定审计证据是否足以证实审计对象次级总体和审计对象总体的特征,决定是否需要实施替代审计程序,以便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

审计人员对获取的审计证据进行整理、归纳、鉴定后,应当分析采用统计抽样的方法选取样本进行审计形成的误差,推断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总体的误差,评估审计风险,形成审计结论。

(一)经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审计的时间和审计力量充足;

(二)内部控制不健全、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

(三)预计存在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较大的审计对象次级总体或者审计对象次级总体中的部分审计项目。

第四十六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和形成审计报告阶段,应当把运用分析性复核的方法作为必经的审计程序。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人员也可以运用分析性复核作为实质性测试的程序之一。

本准则所称分析性复核,是指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对被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的重要比率或者趋势进行的分析,其中包括调查异常变动以及这些重要比率或者趋势与预期的数额和相关信息的差异。

第四十七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函取证,也可以根据需要,责成被审计企业发函或采取其他方法核实被审计企业债权债务、往来款项、委托外单位代为保管的物资等账项以及其他经济业务活动的真实情况,提供审计证据。审计机关取得的审计证据,应当有提供者的签名或者盖章。

审计人员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或者通过被审计企业获取审计证据后,应当将审计证据的来源和获取的过程等情况记入审计工作底稿;由于特殊情况未收到复函获取审计证据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替代程序。

第四十八条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在鉴定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可依赖性的基础上,利用内部审计或者社会审计力量及其工作的成果,获取相应的审计证据。

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被审计企业提供的社会审计机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验资等报告有不实和其他违法、违规问题时,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通知注册会计师协会对有关社会审计机构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九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审计数据库,逐步做到真实、完整地掌握被审计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全面情况。

审计机关派出的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对已经审计过的企业的财务收支实施审计时,应当注意运用以往审计取得的基础数据和其他审计结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工作质量。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准则适用于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财务审计,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企业的财务审计不适用本准则。

第五十一条 本准则由审计署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篇四

按照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关于“八项规定”要求,坚持“积极稳妥、量力而行、提高质量、防范风险”的经济责任审计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在监督、考核、管理和任用领导干部,促进其正确履行职责,加强廉政建设和惩治腐败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的要求,以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遵守有关经济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制定和执行重大经济决策以及与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情况。当前特别要关注领导干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工作中廉洁从政的情况。

根据县委组织部的委托,积极稳妥地搞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方式为领导干部任中审计和离任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多,则不安排任中审计,如果离任审计数量较少,则按照组织部要求,有计划地安排部分领导干部任中审计。

审计内容:一是以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二是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特别是贯彻落实苏区振兴发展有关政策是否坚决、有力;三是部门、单位内部是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四是领导干部对本部门、本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支出结构是否合理、专项资金是否合法合规并有效利用。五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是否得到有效地控制等。揭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财政财务收支中不真实、不合法、资金使用效益差、违反领导干部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的问题。着重从制度层面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规范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推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一)认真做好审前的调查工作。了解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被审计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情况,听取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有关部门的意见,收集相关资料。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在审计调查的基础上,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要求、审计组织、审计方式、延伸审计单位、其他审计事项等,制定切实可行的审计方案。

(三)组成精干的审计组。挑选业务精通、有责任心、事业感,敢于碰硬,敢于坚持原则的审计人员任审计组长,实行审计组长负责制,认真负责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任务。

(四)认真履行审计程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坚持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审计进点前的公示,变闭门审计为开门审计,实行“一谈二会三制”:即背靠背,个别谈话、进点时召开座谈会和要情分析会、审计项目三级复核制度,认真负责地出具审计结果

报告

(五)提高审计评价质量。审计评价应坚持明确具体和实事求是的原则,以领导干部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大经济活动决策和执行情况、经济事务管理情况、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为重点,严格区分现任和历史责任、直接责任与间接责任、主观责任、工作失误与渎职及贪赃枉法的界限,客观、真实、准确地评价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

(六)充分发挥全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的作用。充分利用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信息资源,经常向联席会议汇报情况,征求意见,取得相关部门的理解、关心和支持,及时通报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情况,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和解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顺利进行和妥善处理各种问题打好基础。

审计机关学法实施方案篇五

工程项目中要进行审计的工作,那怎么写工程

审计实施方案

呢?下面推荐介绍关于

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范文,欢迎阅读!

一、项目名称:

建设局xx国道两侧绿化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计。

二、编制的依据

根据审计署《审计机关审计方案准则》、《审计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重要性与审计风险评价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试行)》及建设审计局正审通[20xx]2号审计通知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和工程概况:

受建设局委托,建设市政园林管理站负责xx国道两侧绿化工程项目的管理。

新建的“xx国道两侧绿化工程”坐落于xx国道两侧,该工程于20xx年2月12日建设局委托“河北博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8月间委托监理与xxx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0xx年3月5日由“xxx实业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施工;于20xx年3月7日开工建设,同年4月15日竣工至今未取得“工程验收报告”。

四、审计目标

通过审计,发现和揭露项目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审查工程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提出合理建议。

五、审计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审计的范围:

该项审计范围是建设市政园林管理站和施工单位“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可延伸审计财政、建设等主管部门和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

审计期限为20xx年至20xx年,必要时,可追溯其他年度。

(二)审计内容和重点

1、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落实情况。

审查项目法人责任制是否落实;依法应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是否按“公开、公正、公平”等原则进行招投标,是否存在虚假招标、地方保护、无证和越级承揽工程及违法转包分包等问题;项目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有无利用业主优势,要求承包方垫资或压低标价影响工程质量等问题;项目监理单位是否履行了监理职责,是否存在监理缺位、有名无实的问题。

2、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审查项目建设标准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工程是否如期完工并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

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管理是否有效,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质量管理职责,对审查发现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要查明发生问题的原因。

3、工程价款的结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以20xx年河北仿古园林定额、工程造价信息、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部与河北省定额站“答疑”》及相关文件为计价依据。

在对中标事项进行审计的基础上,重点对工程项目的变更情况进行审计,以“中标预算+变更价款”模式确定工程决算价款。

六、审计事项重要性水平的确定与审计风险的评估

(一)重要性:从金额角度考虑,工程项目审计重要性水平确定为5000元。

(二)审计风险的评估:

根据《内部控制测评的技术与方法》规定“审计风险”一般为5%。

建设市政园林管理站的内部控制制度尚未发挥作用,甲方派驻现场“监理工程师”及工作人员在实际执行控制制度过程中未能遵守有关控制制度的规定,控制制度本身未能发挥既定的控制作用,因此“控制风险”水平定为50%。

根据《内部控制测评》“固定比率法”,初步确定“固有风险”为50%。

根据审计风险模型,计算得出“检查风险”为20%。

审计风险评估表:表略

(三)重要情况的说明

由于监理法人委托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人员未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违反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清单规范》等规定造成监理工程师违背《监理合同》约定盲目签证。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素质不一给审计工作带来一定难度。

初步确定施工单位报审的xxx元变更中有xx元不符合有关规范。

七、审计的步骤和方法:

1.20xx年3月5日前,了解工程基本情况,听取被审计单位的汇报,熟悉有关政策法规情况,收集相关的审计资料,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必要的内部控制调查。

2.20xx年3月5日至20xx年3月16日实行送达审计,采取重点审计与抽查审计相结合、审阅法与核对法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审计。

重点对项目变更情况进行审计。

本次审计对变更全部事项进行详细全面的审计。

在审计过程中,采取初次审计与复核审计相结合,审计人员之间进行互相复核,再与被审计核对相关的工程量后,确定审计审计报告中要反映的相关问题。

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人员应该充分的做好审计工作日记。

3.20xx年3月7日至3月8日整理审核各项工程,与建设单位核对工程造价。

对各分项工程审核进行复核,与相关的被审计施工单位认定事实。

4.20xx年3月18日后撰写审计报告,送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八、预定的审计工作起讫日期:

本次审计确定的审计工作日期为20xx年3月5日起至3月16日。

九、审计组组长、审计组成员及审计分工:

审计组由xx、xx两位同志组成。

审计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好整个审计的安排,对xx国道两侧绿化工程进行审计,对其他单项工程项目进行复核并对未考虑的其他事项进行审计,同时复核审计的总体情况,最终撰写审计报告。

审计组成人员负责xx国道两侧绿化工程进行审计,对主审人员的审计项目进行复核。

十、编制的日期:20xx年3月2日星期四

一、审前准备工作

1、收集工程相关的文件资料。

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编制标底等工程相关文件资料是工程决算编制的指导性文件,在进行工程决算审计工作之前,必须对其进行收集整理,并进行详细地了解。

2、熟悉竣工图纸。

竣工图是审计决算分项数量的重要依据,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核对所有图纸,清点无误后依次识读。

3、了解决算包括的范围。

根据决算编制说明,了解决算包括的工程内容。

例如配套设施、室外管线、道路以及会审图纸后的设计变更等。

4、弄清所采用的单位估价表。

任何单位估价表或预算定额都有一定的适用范围,应根据工程性质,收集熟悉相应的单价、定额资料。

二、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程序及相关要求

1、应在建设项目正式立项时,即将其纳入审计视野,关注其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正式进点时间可安排在即将正式开工前。

2、审计组应在项目现场设立办公场所,与被审计单位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参加被审计单位的重要例会,及时了解、掌握项目有关情况,提出审计意见,并且作好会议记录。

3、对中标合同价进行控制,不允许施工现场随意变更设计、增项、减项、扩大工程造价;对工程用料,隐蔽工程进行质量和数量监控,防止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

所有隐蔽工程除应有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签字外,还必须有跟踪审计人员签字。

4、审计组成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工程进展、变更等真实情况,了解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有关技术问题,熟悉工程计量规则及有关费用的测算办法,并且作好相关记录。

对各参建单位(包括建设项目相关单位)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工作数量、工作质量进行核定,开具核定单。

(1)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的,必须要求施工企业按照已完成的形象进度,及时报送"分部、分项工程"的.结算资料,予以审计。

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到"工程施工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基本结束";

(4)对于在建工程其他费用的审计,亦应本着"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进行审计,并按时做好《审计工作底稿》。

6、审计组应建立《跟踪审计项目台账》,由主审人员负责及时登记审计时间、工作纪实(包括工作内容、审计事实、发现问题、审计意见、整改情况、审计成果)。

台帐要注重反映量化成果,成为反映跟踪审计全貌的工作日志。

三、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

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

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

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

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

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

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四、建筑项目决算工程量审计的注意事项

1、资料齐全。

包括施工合同,各原始预算,设计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和取费标准,施工现场地形及工程地质等。

2、重点看图。

在拿到工程施工图后,首先要按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对图纸做全面的修正,这样可避免因图纸变化,而进行大量重复的劳动。

之后开始对图纸全面浏览,先了解工程的基本概貌,如建筑物层数、结构形式、建筑面积等,再了解工程的材料和做法,如:基础是砼的还是砖、石的,是条形的还是独立的;墙体是砌砖还是砌块;楼面是水泥砂浆还是地砖;有无吊顶;外墙面是墙砖还是干粘石;门窗是木制还是铝合金、塑料等。

最后详细阅读建筑“三大图”,重点弄清以下几个问题:房屋内外高差,以便在计算基础、挖填方、外墙抹灰工程量时利用该数据;建筑物层高墙体、楼地面面层、顶棚等相应的工程内容是否因楼层不同而有所变化,以便在计算工程量时分别对待;建筑物构配件,如阳台、雨棚、台阶等的设置情况,以防止二次翻阅和重漏计算。

3、口径必须一致。

审核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口径相一致。

例如,某医院综合大楼工程,根据设计要求,整个场地是按竖项布置进行大型挖填土方,并用压路机分层碾压夯实。

预算编制人员在计算了铲运机铲运土方13600m3的工程量后,还计算了平整场地34000m3的工程量。

审核人员依据“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底面积计算,若已按竖项布置进行挖填找平土方,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这一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核减了平整场地工程量。

4、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

根据多年的审核经验,合理安排工程量计算顺序可以事半功倍。

例如,基础工程量计算完成后,若紧接着计算墙体工程量,而墙体上门窗洞口所占面积、嵌入墙体的砼构配件所占体积都没有数据。

这些数据常常要临时补充进来。

这种方法很被动,容易出错,到计算门窗和砼构配件时,又要重复计算,如果发现前边的扣除有差错,还需进行调整,因此若在基础工程量计算完成后,紧接着计算门窗洞口和砼分部工程量,那么就可一次成功,既省事又准确。

安排分部工程量计算顺序的原则是方便计算。

5、计量单位必须一致。

应注意施工图列出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相应的工程细目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如设备及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有些用“台”,有些用“组”;管道安装工程有些工程细目用“10m”,有些工程细目用“100m”。

这都应分清楚,不能搞错。

6、定额子目套用的审核。

工程预算选用的定额子目与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特征相一致。

同类工程量套用的基价高或低的定额子目的现象时有发生。

要审代换是否合理,有无高套、错套、重套的现象。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因此对套用定额子目的审核应注意所包涵的工作内容,要注意看各章节定额的编制说明,熟悉定额子目套用的界限,要求做到公正合理。

7、材料价格和价差的审核。

在工程预决算工作中,材料费用是工程造价最活跃的动态因素,它占工程造价的76%以上。

因此加强材料价格动态管理,实施材料价格动态决算十分重要。

材料市场价格的取定必须与当时当地的行情相一致,应注意当地的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是否已包括安装费、管理费等费用,基建材料的数量、规格和型号是否按图列出的取定。

但是材料价格将随着市场竞争和供求关系的变化频繁波动,当地的定额站公布的材料市场预算价格应该具有“弹性”,争取半月发布一次市场价格信息;同时发布市场价格材料品种信息,力求齐全,以满足多方面的需要。

工程预决算由于受施工工期、施工条件的影响,多采用事后结算调价的办法,如果结算价格不能准确反映变化的市场,必然会进一步拉大“固定单价”和“活市场”的差距,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对一般建筑工程可采取“平均定价、按实结算”的原则来确定材料决算价格。

即开工时按当月指导价格编制预算,竣工后按合同工期之内的指导价格平均决算。

对工程结构规模较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预决算可采取分阶段确定材料、决算价格,即按工程的基础、主体、装修分阶段签订工程量竣工决算。

对工程结构规模较小、施工工期短的工程预决算可一次定死,竣工决算除设计变更外均不得调整。

8、现场施工签证的审核。

由于有的施工单位驻工地的代表对工程预算和有关的管理规定不熟悉,有的施工单位有意扭曲预算定额和有关的管理规定,造成盲目签证。

因此应认真审核工程签证的有关工作内容是否已包括在预算定额内。

审核人员要严格把关,坚决杜绝不合规定的现场施工签证。

现场施工签证项目、内容和数量要完整清楚,必须具有甲方驻工地的代表和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的双方签字,手续齐全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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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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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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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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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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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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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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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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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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