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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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
时间:2023-09-08 11:42:16     小编: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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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一

1、交通民警或交通协管员在上学放学时到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门口道路维护交通秩序。

2、加强学校周边的日常交通管控力度。

3、做好对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机动车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资格审查。

4、合理安排巡逻勤务机制,切实维护学校周边的治安秩序。

5、对涉及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类案件要快速出警,果断处置。

6、深入开展法制、交通安全法规教育,选派责任区民警担任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到中小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督促健全内部安全防范管理队伍,不发生伤害师生、扰乱学校秩序的案件,无造成中小学生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及其它治安责任事故。

8、继续深入开展“警校共育、建设平安和谐校园”和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护岗”活动。

9、消防部门要积极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发现隐患计时督促整改。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二

认真贯彻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整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根据《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各乡镇自行编制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并按照承接事项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乡镇执法边界,厘清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

依法依规赋权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中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恩江、佐龙两乡镇之间交叉执法区域,以县城建成区为界进行划分。县城建成区内执法权限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县城建成区以外、规化区以内已赋权行政执法权限以恩江、佐龙两乡镇为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委托依据的,可由乡镇配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安排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名义进行,乡镇安排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进行执法,执法行为后果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乡镇要按照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将与各乡镇承接事项目录有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处罚裁量基准等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给乡镇,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

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

(一)专题会商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专题会商会议由乡镇、相关县直行政部门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县司法局进行协调。

(二)投诉举报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首先接到权责范围内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信访的乡镇、者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在依法受理后应当予以调查核实,按照权力职责作出处理;需要移送的,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移送,并由最终办结单位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案件移送应当以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不得以承办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移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

1.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乡镇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可能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应当即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的,应当依法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固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告知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

2.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移送的案件应当经部门领导批准、书面移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口头移交,并做好记录,24小时内补齐书面移交手续。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现场检查记录、投诉举报材料等)、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3.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送部门受理情况。

4.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案件管辖问题存在争议的,应当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可提请县政府决定。

5.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移送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事前与乡镇进行充分协商、视情况依法处理。

(四)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乡镇可会同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乡镇组织开展执法行动,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需要乡镇配合的,乡镇也应积极配合。乡镇查处违法行为,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鉴定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鉴定结论;对于情况紧急或证据可能灭失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派员现场处置;对于情况特殊或认定、鉴定过程所需时间较长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事先告知,可适当延长出具认定、鉴定结论时间;遇到专业技术问题,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乡镇与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工作。

(五)司法联动保障机制

公安机关要落实必要警力及时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乡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六)信息共享机制

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依托数字城管等现有资源,通过系统整合、资源共享和拓展开发,构建全城统一、上下贯通的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负责区域内监管执法的信息受理、辅助决策、绩效考核等工作,推进信息共享、联合指挥、综合执法。

信息共享主要内容:

1.涉及乡镇行政处罚事项设定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

2.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的与下放乡镇行政处罚事项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和监督管理信息。

3.乡镇作出的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情况,乡镇应当按照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及时反馈。

4.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统计分析数据(包括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业管理、统计分析、档案管理、上级督查考核等需要乡镇提供的数据资料)。

5.乡镇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及各类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6.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履职过程中收集、掌握、制作的各类动态信息,包括行政检查记录、执法工作简报等。

7.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与处理情况。

8.其他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

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需要共享的执法信息,原则上应当自形成之日起1个工作日及时共享,因收集、整理等原因无法及时共享的,可以适当延长共享期限。

(七)执法争议协调处理机制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责、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协助、移送行政执法案件等发生争议,应当及时自行协商解决。经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制作会议纪要或者其他文件,自觉执行。经自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县司法局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协调申请。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提出行政执法争议处理建议,报请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无权决定的,应当报请有决定权的机关处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做好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建设。成立xx县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职责是协调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事项,解决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落实工作责任。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配合,切实完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对在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过程中推进不力、推诿扯皮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加快推进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建设,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三)完善经费保障。强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联动机制经费保障;将综合监管执法指挥平台开发、涉案物品评估鉴定检测、行政强制执行等费用结合实际纳入县财政预算解决,确保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三

为及时科学高效应对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灾害事故),依据《_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试行)。

一、完善灾害事故信息互通机制

(一)当发生以下灾害事故时,事发地县级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接报后,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委办公室(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报告,同步抄送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并做好信息续报工作。

2.未达到一般级别,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4)在灾害事故中受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以上,可能产生死亡人数的;

(5)灾害事故出现人员被困、失联、下落不明等情况的;

(10)其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后果的较大灾害事故涉险情形。

(二)对造成人员重伤、中毒的灾害事故,事发地党委、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及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应同步将灾害事故信息抄送市卫健委。市卫健委接报后,要及时与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对接,按照就近、专业、高效原则,调度医疗专家等医疗资源开展灾害事故救治工作。

(三)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救援支队接报后,应及时互通灾害事故信息。

(四)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对相关灾害事故作出批示后,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及时传达,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

(五)发生较大级别以上灾害事故,参照《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健全我省灾害事故应急联动工作机制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安〔20xx〕1号)执行。

二、健全统分结合应急联动机制

(一)市应急局牵头负责全市灾害事故处置统筹调度工作;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事故处置工作。

(二)市应急局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根据所属行业领域明确应对牵头部门,并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

(三)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接报灾害事故信息后,应立即组织研判,视情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四)对灾害事故达到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条件的,市应急局应向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发送《启动应急响应提示函》(附件3),同时抄送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

(五)市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市级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机制,组织会商研判,按照统一指挥、部门协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前后方、上下级应急联动,调度各方资源抢险救援,并及时将灾害事故处置进展情况报送市委办(市委总值班室)、市政府办(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局。

(六)当灾害事故超出事发地救援处置能力时,事发地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上级政府请求支援。

三、健全市级应急预案体系

(一)提高应急预案覆盖面和针对性。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针对多发易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应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力争于20xx年6月底前印发实施。

(二)动态管理应急预案。对已实施超过5年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在20xx年3月底前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修订意见反馈市应急局。各有关部门应每5年对部门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预案。如有其他需要修订情形的,应及时组织修订。

(三)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每3年至少演练1次。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或桌面推演,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不断检验预案、锻炼队伍,提升抢险救助能力。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四

一月,在元旦期间,与社区居民开展新年联谊活动;同时与结对共建单位开展节前慰问困难群体活动,确保居民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

二月,在春节期间,组织社区群众慰问部队官兵,开展军民联谊宣传活动,营造节日喜庆气氛。同时,组织党员群众走访困难党员群众和空巢老人。

三月,结合“”学雷锋日,开展义工服务月活动。与共建单位军区政治部警卫连、南京34中等单位开展敬老助残便民服务和文明礼仪知识宣传和文明劝导等一系列活动。同时,不断深化战士上门“认亲”活动,组织连队官兵与社区“空巢”老人结对,倾情敬老助残。

四月,结合“清明节”组织党员到纪念馆缅怀革命先烈,上特殊党课活动。在3月---8月间,社区党委结合建党90周年举办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五月,结合“五.四”青年节,组织青年党员和军队官兵联谊活动,增强青年国防意识和党性观念。

六月,在六一儿童节,组织社区老年朋友,到军区幼儿院举办老少同乐、同台演出活动。在端午节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七月,进行七一表彰、过集体生日等活动,树立党员先锋模范、先进义工典型,进行党内奖励关怀。

八月,在八一建军节,举办“军民联谊、共庆八一”文娱晚会,举办“军民影视文化节”服务月活动。在暑假,组织青少年开展军营一日游活动,参观连队荣誉室,观摩升旗仪式,体验“我当一天解放军”的活动,进行爱国主义传统教育。

九月,走访慰问困难群众,举办文体活动和节日宣传。积极营造中秋和国庆节喜庆气氛。

十月,在国庆期间,举办“军民同庆、共话和谐”文体活动和国庆宣传活动。

十一月,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和欢送退伍老兵军民联谊会。与部队官兵组织老年党员群众重阳节登山、慰问活动。开展组织党员群众与部队官兵一起举办欢送退伍老兵军民联谊会。

十二月,结合12·5世界志愿者日,社区与结对单位开展系列义工便民服务活动,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召开社区党建联席会,总结本年度工作,研究明年重点工作。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五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永办字〔20xx〕34号)文件精神,整合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职责权限,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形成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通畅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格局,推动建立权责统一、协同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着力提升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效能和监管水平。

二、明确执法职责权限

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采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方式赋予乡镇执法权限,明确乡镇执法主体地位。根据《xx县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下沉及组建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实施方案》,各乡镇自行编制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并按照承接事项目录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清单形式逐项界定乡镇执法边界,厘清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权限。

依法依规赋权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乡镇为执法主体和责任主体。其中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恩江、佐龙两乡镇之间交叉执法区域,以县城建成区为界进行划分。县城建成区内执法权限以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责任主体,县城建成区以外、规化区以内已赋权行政执法权限以恩江、佐龙两乡镇为行政执法责任主体。

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执法的行政执法事项,由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与乡镇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责任等。

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等委托依据的,可由乡镇配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安排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以县级行政执法机关名义进行,乡镇安排执法辅助人员配合进行执法,执法行为后果由县级行政执法机关承担。

下放到乡镇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行政强制权,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原则上不得继续行使,但可进行行政检查。乡镇要按照本乡镇承接事项目录切实履行好行政处罚及其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将与各乡镇承接事项目录有关的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处罚裁量基准等全面、及时、准确提供给乡镇,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对各自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等进行动态调整。

三、建立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综合行政执法协调衔接机制,完善相互告知、案件移送、联合执法以及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街接。

(一)专题会商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综合行政执法专题会商制度,及时研究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专题会商会议由乡镇、相关县直行政部门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适时召开,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由县司法局进行协调。

(二)投诉举报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首先接到权责范围内来电、来访等投诉举报信访的乡镇、者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为第一责任人。在依法受理后应当予以调查核实,按照权力职责作出处理;需要移送的,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移送,并由最终办结单位将处理结果及时答复投诉人。

(三)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

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案件移送相互函告制度。案件移送应当以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的名义进行,不得以承办机构或内设机构的名义移送,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除外。

1.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乡镇管辖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对涉及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可能造成人身财产重大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行为应当即时移送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正在进行的,应当依法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固定有关证据,并及时告知有管辖权的一方处理。

2.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移送案件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移送的案件应当经部门领导批准、书面移送;情况特别紧急的可以口头移交,并做好记录,24小时内补齐书面移交手续。移送的案件材料包括:涉嫌违法案件移送函、案源材料(现场检查记录、投诉举报材料等)、初步证明违法行为事实情况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3.乡镇、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移送部门受理情况。

4.乡镇与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因案件管辖问题存在争议的,应当充分协商;协商未果的,可提请县政府决定。

5.对于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移送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事前与乡镇进行充分协商、视情况依法处理。

(四)部门联动协作机制

乡镇在综合行政执法活动中发现有重大治安、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通报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或者向县政府报告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对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乡镇可会同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案情,商讨对策,联合执法。

乡镇组织开展执法行动,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配合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监管过程中,需要乡镇配合的,乡镇也应积极配合。乡镇查处违法行为,需要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认定、鉴定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一般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鉴定结论;对于情况紧急或证据可能灭失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及时派员现场处置;对于情况特殊或认定、鉴定过程所需时间较长的,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事先告知,可适当延长出具认定、鉴定结论时间;遇到专业技术问题,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予以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乡镇与相关县直行政执法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对接联络工作。

(五)司法联动保障机制

公安机关要落实必要警力及时保障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工作秩序,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碍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任务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_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建立乡镇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实现行政执法、治安处罚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六)信息共享机制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六

摘要:在进入经济发展新时代中,国有企业需要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迈出实质性步伐,党建工作在国有企业发展中起着思想指导作用,加强党建工作,是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国有企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支柱作用,在关乎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方面占据支配地位。因此,新时代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对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当前,国有企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新的历史时期,而党建工作作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坚强组织保证和思想基础,必须不断加强。

关键词:党建工作;国企;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能够促进国企发展质量与效益,国企党建工作,在企业党建工作体系中的作用显著,在新形势下,国有企业总部党组织要紧紧围绕总部协调上前瞻科学、在指挥上坚强有力、在监督上全面细致、在服务上精准到位,才能保证企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意义分析

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

治教育工作尤为重要,不仅会提高企业员工自身的综合素质,也会推动员工积极与他人进行合作,和谐相处,进一步改善管理阶层与职工阶层的矛盾,促成企业各层级干部职工达成目标上的共识、行动的一致,增强企业内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进而推动企业的长足发展。

国有企业行稳致远的立身之本

国有企业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坚实力量,只有牢牢站稳政治立场,把牢企业发展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企业生产经营重大问题上的举旗定向和促进落实的领导作用,将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的战略定位、制度设计、经营管理全过程,才能真正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_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问题上不含糊、不动摇,才能确保党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推动国民经济快速发展

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起到了支柱作用,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的基层党建工作,有利于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动企业工作机制的不断完善,推动企业管理模式和运营方式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企业更好地适应现阶段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潮流,促使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站稳脚跟,发挥担纲承梁作用。同时,能提高国有资产的控股能力,提高其资本的运营质量以及效率,推动国有企业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进而促使国民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高效工作载体欠缺,协同效应发挥不足

独立,工作协同上还不够强,阻碍了党建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升,不利于党建与生产经营工作的深度融合。

党建工作方法创新不足

传统党建工作偏重于理论学习和政策指导,在与企业生产经营具体工作结合上不够,基层党建工作的特色品牌不多,新时期下国企党建一定程度上还延续过去的工作方式,这并不利于企业党建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实际中,由于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原因,企业内部的党建人员较少,并且身兼多职,他们过多的精力放在了处理文字材料、向上级汇报这些方面,这一现象会影响国有企业党建的工作创新。与此同时,多数企业的党建工作停留在文字方面,在行动方面的执行力还不够,党建工作的成效会受到影响,质量也较难得到提高,从长远来看,也会影响到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

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策略分析

在融入中心工作上着力

牢牢把握党建工作服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重大战略任务,始终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以企业发展成效检验企业党建工作成效,更好地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迈上新台阶。将党的领导融入企业决策、执行、监督的每个环节,逐级细化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流程重造、清单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党的领导、企业治理统一。同时,确定企业法人在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发挥企业党组织领导作用,提升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组织化水平。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开展了“做党员先锋、建滚动市场、谋长远发展”“敢担当、善创新、展作为”“强基础、强引领、促攻坚”等主题活动,通过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突击队等载体,有效促进了企业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

创新开展党建活动

线、下沉基层,如建设类企业应将党的建设深入工地一线,可以按照支部建在连上的原则,在各个重点项目设立临时党组织,将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方的党员凝聚在一起,共同学习,互相督促,依托党建合力,攻坚项目建设。积极开展结对共建。不同企业之间开展结对共建,不仅能加强企业对外交流,还能优势互补、互促共赢,促进企业中心工作。比如城投企业与国有银行开展结对共建,能很好加强两者之间的信息交流,有助于该企业抢抓市场机遇,落实直接融资工作,从而助推企业的转型发展。

抓好基础建设,提升总部党建工作质量

注重基础建设,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第一,优化组织建设。要根据国有企业总部部门设置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合理设置总部党支部,落实好总部党组织换届制度,确保总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企业总部全覆盖,确保总部党支部组织设置合理、作用发挥到位。第二,规范基础工作。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导向,激发党支部活力,遵循“四强”要求,巩固总部党支部,规范党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开展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并且制定实施标准。第三,完善基本制度。规范制度流程,实现标准表单化,强化对制度的有效监督,完善落实制度的责任、检查、追究机制,使企业总部党建工作由“虚”变“实”,由“弱”变“强”,为企业总部发挥职能提供政治、思想、组织保证。

结束语

国有企业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新时代国有企业应围绕企业中心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通过加强企业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开展党建活动,完善企业内部的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党建工作质量,将我国国有企业这一独特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经济效能,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国企高质量发展,使其成为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坚强组织保证。

参考文献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七

深入贯彻学习xx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局党委工作指示。今年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对党员理想、抓好队伍建设,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文化馆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一、抓好政治思想,增强党员素质

1、加强党员。今年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与深化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重点学习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以“爱岗敬业,加快发展”为主题进行讨论,每位党员职工撰写心得体会一篇。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章》,加强对党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和激励党员立足本职,敬业奉献。

2、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党支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严格按照《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要求,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学习培训、志愿者活动、党务公开、情况通报、意见征求、监督评比等制度。每月召开一至二次支委会会议和党员活动或组织生活,讨论支部工作,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困难进行研讨,对目前的工作及馆内职工思想动态进行分析,配合行政开展思想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的作用。

3、继续开展“读好书提好建议”活动。每年至少阅读二本书籍活动,写一篇学习心得,在馆内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加强队伍建设,探索做好支部工作的有效途径

1、开展“有困难找支部,我与支部常联系”活动。党支部建立 “谈心制”、“家访制”制度,党支部成员要主动找职工谈心,了解职工思想情况;关心本馆党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对有困难的党员要给予关心和帮助,使党支部真正成为党员之家,不断增强党支部凝聚力。

2、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今年,文化馆党支部要开展“展示党员形象,增强支部活力,促进工作见效”的主题实践活动。党支部要提倡“党员”意识,在工作中以认识到自己党员的身份,体现党员良好的形象,工作中要以大局为重,促进工作见成效。

3、建立党支部工作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网页,把文化馆党支部工作情况,上传到互联网平台,与外界及时交流,促进党支部工作的建设和发展。

文化馆合作共建协议篇八

(一)坚持创新,继续打造具有敦化特色的文化精品。

1、以我市加强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展示新农村描绘新生活为主题,举办“敦化市农民艺术节”。通过“民俗风、乡土韵、家乡情”三大元素,突出农民的淳朴生活和对家乡喜爱之情。活动通过“一村一品”展示、大型广场乡土艺术汇演、农民艺术作品展、民间艺术绝活等专题形式展现。(时间:7月份责任部门:辅导部、演出部、舞美部)

2、以服务和谐、健康新敦化为目的,组织推行广场健身舞普及活动。通过举办全市城乡各广场文化带头人培训班,结合我市“广场名城”的特色,统一编排并推广我市广场健身舞蹈,丰富市民的业余生活,形成敦化特色的广场文化。(时间:责任部门:辅导部、)

3、以传承敦化历史底蕴,建设我市旅游名城为导向,组织编排系列演出节目。文化演出是展示我市历史文化底蕴,宣传我市美好形象的一扇窗,今年,文化馆将在提升演员自身专业素质的同时,依照馆内现有演员不足的实际情况调整节目编排思路,在完成《海东胜国》演出的基础上,创编一些具有满族特色的主题节目,编排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舞蹈。在参加国家级和省级各项比赛的同时,加强与我市旅游机构的合作,不仅要为来敦游客奉献一台具有敦化特色的文艺演出,更要力争“走出去”,让敦化的文化之花在祖国遍地盛开。

(时间:全年责任部门:演出部、舞美部)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迎新春”系列活动。从今年元月开始,文化馆将会举办“迎新春系列活动”。

1、组织排练“20xx年敦化市春节联欢晚会”。节目将面向全市各单位及群众广泛征集,由市文化馆组织报名、海选,最终确定优秀节目进行统一录制,春节期间在敦化电视台进行转播。

(时间:责任部门:)

2、认真举办“正月十五新春秧歌会”。文化馆将在传统秧歌会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准备把喜庆的传统秧歌与现代的广场舞相结合,同时加之热闹的舞龙、舞狮表演,增加活动色彩,增添节日气氛。

(时间:责任部门:)

此外,还计划开展“万家庆新春”、“情暖敬老院”等主题活动,加强与街道、社区及各相关部门的联系,送演出到社区,送戏曲到敬老院,充分发挥文化馆的基础职能。

(三)以“文化大篷车”为载体,坚持送戏下乡一百场。以满足群众文化需求为己任,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继续做好“文化大篷车”品牌工作。今年计划在完成送戏下乡任务的基础上,增加演出场次,对在前年“7〃28”特大洪水中受灾的村、镇送去专场慰问演出,丰富送戏内容,提升受灾地区群众的文化生活,为灾区的重建工作贡献力量。(时间:责任部门:)

(四)以建州六十周年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文化馆将围绕建州六十周年,策划并举办“敦化市庆祝延边朝xxx自治州成立六十周年大型文艺晚会”。同时,积极辅导全市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类大中小型庆祝演出。(时间: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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