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采样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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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采样工作计划
时间:2023-09-08 12:32:18     小编:薇儿

计划是一种为了实现特定目标而制定的有条理的行动方案。怎样写计划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计划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带来的优秀计划范文,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一

组长:

副组长:

针对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要求,争取在1—2天内,科学、有序、规范地组织完成镇全民核酸检测工作。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肺炎疫情局部散发或爆发时启用。

各部门收到此预案后,要立即开展应急准备工作,全力做好人员、设备、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1.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编写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动态;组织制定和修订肺炎疫情相预案及预案控制技术方案;做好外来人员排查工作和辖区内隔离人员管控,及时报告并转送发现的可疑病例,掌握好疫情信息收集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负责协调市卫健部门处理疫情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

2.卫生院

指导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等提供保障,及时拨付医保基金;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联防联控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3.党建工作办公室、文化体育站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是守护校园师生身体健康的大事,也是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工作的最有效手段,是校园疫情防控的“防护栏”。核酸定期抽检工作意义重大,是迅速发现传染源并切断传播链条的`一项基础性、机制性的工作。

在金高校,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学校。

在校生及在职教师和职工(含保安、保洁、食堂、超市等工作人员)。

每两周抽检一次。同时,结合元旦、春秋季开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在师生返校后及时安排抽检,确保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切实排除风险隐患。

各地各类学校每两周检测比例不低于师生员工总数的10%,确保半年实现对所有在校生、在职教师和职工检测的全覆盖。

学校的食堂员工、保安、保洁、超市工作人员等原则上每两周做一次核酸检测。

共同生活人中有从事高风险职业的(如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快递(外卖)人员、超市生鲜区理货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原则上每两周做一次核酸检测。

师生、职工本人或其共同生活人有从境外返金、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参照中高风险地区管理的来金返金人员、频繁跨省出行人员,应加密加次安排核酸检测。

所有检测费用由市政府承担。

学校采样,第一次抽检将于xx月xx日正式启动。学校将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有序做好分批分组检测组织工作。所有被抽测师生在检测时要求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检测结束迅速离场并及时洗手。学校核酸采样点(幼儿园三楼多功能厅)的消毒工作将严格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指导规范落实。

学校希望家长朋友们配合学校,做好孩子们思想工作,确保核酸抽检工作能快速、精准、安全、有序、高效进行。

感谢家长朋友们的积极配合。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三

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系列决策部署,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治理框架,以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为抓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街道主体、社区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创新机制体制,推动形成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的示范成果,为推动蓬溪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根据省、市关于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四新”“四有”工作要求,创新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通过强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培育,建立健全“五社联动”机制,着力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社会企业带动型、自治互助型”精品示范社区。20xx年3月前,全面完成试点工作,精心归纳提炼试点成果,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扩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示范引领效应,顺利通过省级验收评估。

(一)“五社联动”机制创新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

(二)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广福社区)

(三)社会企业带动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普安街道竹林桥社区)

探索社会企业与社区融合发展的有效路径,组织成立社会企业,通过企业实体化运行,解决三无小区托管失管问题,让社会企业参与、带动社区治理,持续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培育1支社区基金,使社会企业和社区基金成为社区建设和管理的重要力量,成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重要载体,以创新的商业模式,为社区发展带来可持续的物质和人力基础。

(四)社会组织参与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下河街社区)

(五)便民服务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东街社区)

建立健全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便民服务清单,拓展社区宜居宜业服务功能,结合社区便民服务事项,开展老年关爱,儿童照护、社会救助、社区助残、法律援助、环境整治、消防安全等便民服务,围绕解决群众托幼难、就学难、就医难、就业难、养老难等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社区阵地亲民化改造和社区阵地、功能“双达标”建设,发挥社区阵地和服务功能优势,打造“社区15分钟基本公共服务圈”,不断提升便民服务层次和水平。

(六)自治互助型社区试点(试点单位:赤城镇南北街社区)

通过社区“两委”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志愿队伍主动参与,居民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的方式,在社区建立“居民自治互助站”。通过自治互助模式,以自治互助站为载体,带来更精准、更人性化、更有人情味的服务,使得社区居民在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反馈意见、参与监督等方面获得更为通畅的渠道,提高居民对社区治理的参与热情,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自治意识。形成“众筹”优化资源、“众议”创造和谐、“众行”凝聚力量、“众享”实现美好生活的良好局面,实现社区居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共享的社区治理新模式。

(一)前期筹备阶段(20xx年7月底前)。开展调研摸底,深入了解试点社区的基本情况、居民真实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拟制资源、需求、问题三项清单,完善项目清单。组建领导机构,建立工作专班,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传达省、市关于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考核评估、资金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安排部署蓬溪社区治理的相关工作。组织试点单位赴市内市外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指导试点单位理清思路,找准方向,规划项目,按照“一社一品”原则,认真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二)具体实施阶段(20xx年2月底前)。确定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组织开展项目招投标工作。召开试点工作专题会,研究解决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项目周期管理,定期对试点街道和社区就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档案资料情况等进行跟踪督导。开展项目中期评估,形成中期评估报告。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3月底前)。试点街道、社区根据试点类型和具体实施项目进行自我评估,归纳整理各类档案资料,梳理总结试点经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对试点街道、社区建设情况进行初查,查漏补缺,分别编制试点工作总结报告,报市民政局。遂宁市民政局组织验收后,报省民政厅,迎接第三方机构考核评估,确保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部门考评验收。

(一)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力推进。建立每月督导、每季调度、半年小结、年终总评和定期公示、跟踪监管机制,确保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县级统筹、部门协同、镇级主抓、社区配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注重协调配合,整合部门资源,明确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职责,专人、专班统筹推进实施,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培训指导,统筹组织好社区治理的项目、资金、资源、力量,全程指导监督试点项目实施。普安街道和赤城镇作为主体责任具体落实试点项目,要协调各部门资源和社会力量支持社区试点创建,确保资金使用方向和服务项目用于社区治理试点。

(三)加强宣传推广。试点街道、社区要加强宣传,营造出有利于推进试点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支持和参与试点社区建设的热情。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县直相关部门、试点街道、试点社区加强对试点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梳理和经验模式推广,充分发挥试点先行、示范引领作用,广泛宣传实施试点工作显著成效,增强试点成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四

⼀、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对其“安康码”赋“黄码”。

造成后果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严肃处理。

⼆、⽆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计⼊个⼈诚信档案并在其及家庭成员参军、⼊学、参加⼯作等审查中如实反映。

三、每轮核酸检测将发放证明,解除静态管理后,凭核酸检测证明⽅可出⼊⼩区和各公共场所,正常上班上学、经⼯经商。

四、伪造核酸检测证明的,依照相关法律进⾏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作⼈员和离退休⼈员⽆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六、欢迎⼴⼤居民互相监督、踊跃举报。

每轮核酸检测结束后,提供未检⼈员有效线索的,每例奖励2000元。

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作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和必须承担的法律义务。

请⼴⼤居民相互转告,⾃觉履⾏法定义务,主动检测,切实凝聚起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合⼒,奋⼒夺取我市疫情防控歼灭战的全⾯胜利。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五

为落实以核酸检测为核心的扩大预防策略,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应对我镇突发新冠肺炎疫情状态下的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采样检测组织实施工作,根据《xx县大规模人群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结合xx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综合考虑辖区人口数量、行政区划、人力资源、应急保障等因素,立足于5天基本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二)划分检测片区

第一天:xx村、xx村、高新区中心幼儿园

检测地点:xx村部、xx村部、幼儿园

第二天:居委会、xx四中、高新园区中心小学

检测地点:居委会、xx四中、高新园中心小学

3、高新园中心小学学生检测顺序:

第三天:湖林村、院前村

检测地点:湖林村村部、院前村村部

1、湖林村检查顺序:第一组:一片区景头张社

第四天:xx村、xx村

检测地点:xx村村部、xx村村部

1、xx村检查顺序:第一组:1片区xx社;第二组:二片区xx社。第三组:三片区xx、xx社;第四组:四片区上厝社、xx社;第五组:五片区xx社、xx、xx社。

2、xx村检查顺序:第一组:一片区过桥社;第二组:二片区,xx社。第三组:三片区中社;第四组:四片区xx社;第五组:五片区xx社。

第五天:xx村、镇政府及各镇派驻单位工作人员

检测地点:xx村村部,镇政府大院

1、xx村检查顺序:第一组:一片区1一3组;第三组:二片区4一6组;第三组:第三片区7一9组;第四组:第四片区10一12组;第五组:第五片区13一15组。

2、镇政府大院检查顺序:第一组:班子成员;第二组:在编干部;第三组:职工;第四组:后勤人员及食堂员工。

(二)合理配置采样队

除县级统筹调配的应急采样队外,要立足5天完成本辖区全员核酸检测目标,卫生院要统筹医务人员,结合辖区人口数量,按照每位采样人员每小时采样45人份测算,进一步科学配置采样队,确保规定时间内完成采样任务。同时要充分考虑部分乡镇农村人口少、分布散等实际,配置移动式机动采样队,提高采样工作效率。

(三)加强培训演练和报备所需物资

卫生院要积极参与县总医院组织的登记员、采样员、检测操作员“三员”理论知识培训、实践操作训练;核酸采样检测各环节的实战处置培训演练,做到全覆盖、全熟练,确保具备应对疫情实战处置能力。科学合理储备相应医疗、防护物资,重点加强核酸检测试剂、采样管(单人管、5混1管、10混1管)和登记员、采样人员、检测操作人员的防护物资(隔离衣、防护服等)的储备和使用轮换,报备相关物资储备量须满足在5天内完成辖区内常住人口全员核酸检测所需。

发现本地疫情时,要依托日常应对疫情指挥体系,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第一时间启动各职能组工作专班,集中办公,加强调度、指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村(居)为单位,迅速启动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各职能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组织落实大规模人群核酸采样的各项工作(附件1:xx镇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指挥架构)。

(一)确定检测人群

我镇结合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根据不同区域的疫情风险等级,精准确定重点人群、普通人群,制定相应的检测策略。按照涉疫地人员、14天内到过涉疫地人员、高风险地区人员、中风险地区人员、重点人群、低风险地区人员等圈层,分类分层检测,逐步扩大检测范围,确定检测人员名单。低风险地区按照10:1、中风险地区可按照5:1的方式进行混样检测,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要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单样检测。对隔离人员和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应根据防控策略进行多次检测,最大程度避免漏管失控。

(二)迅速宣传动员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六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校“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发挥核酸检测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及早发现疫情苗头,确保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营造健康有序的校园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体师生员工

教职员工:每周抽取不低于5%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保安、宿管员、食堂员工、校医、快递站工作人员、保洁人员等重点人员每两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学生:每周抽取不低于5%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

教学北楼西侧一楼大厅

1、校区学工办、xx学工处负责学生抽取与通知;

2、人资处负责教职工抽取与通知;

4、后勤处负责做好检测区和候场区场地清洁和消毒工作。

1、所有参检人员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采样点;

2、所有检测人员采样前半小时内不可进食,且需提前漱好口;

3、请所有参检人员严格遵守现场秩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排队,并坚持佩戴好口罩,完成采样后迅速离场,不逗留、不聚集、不交谈。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七

食品安全抽样检测工作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突出严的总基调,以防范食品风险为目标,更好地发挥监督抽检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

坚持统一制定计划、组织实施、数据报送、结果利用;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性抽检突出“三重”,即重在不重复、重在重点环节、重在不合格率,增强监督抽检靶向性和针对性;坚持常规任务和专项任务并行,均衡推进抽检任务;坚持分工,各有侧重、不重不漏;坚持“检、管、罚”结合;坚持抽检数据高质量提升和食品安全状况持续评价。

(一)抽检任务安排

普通食品930批次,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抽检8批次,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350批次。

1.普通食品。统筹安排各个环节抽检数量,侧重对风险较高食品进行抽检。季节性生产销售食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食品,应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节令性食品应在节前15天完成抽检工作。省局确定的重点品种外食用农产品,可在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中完成(录入至普通食品中食用农产品项目)。

2.乳制品和婴幼儿食品。液态奶、酸奶、奶粉及含乳食品4个品种各1批次,其他乳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含量、致病菌。

3.食用农产品。严格按照省局要求的重点食用农产品品种实施,任务批次要求100%品种覆盖,且不得超出范围抽检,同时必须录入到国抽信息系统中食用农产品目录下(参照市本级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要求)。必检项目要求全检,并从可选项目表中选择不少于2个项目检验。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你送我检”活动。进一步推进我县“你送我检”服务活动的深入开展,以闽中农贸综合市场检验室作为我县食用农产品“你送我检”服务点,每周二上午7:00-8:30开展“你送我检”服务活动。检测项目为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结果在闽中农贸综合市场入口大厅电子显示屏公示。鼓励有条件的市场监管所自行开展“你送我检”服务活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总体上要做到抽检任务完成率100%,抽检结果公布率100%,抽检不合格(问题)食品核查处置率达100%,按时完成率达100%,立案率达70%以上(不合格检验报告时间截止20xx年9月30日),抽检总体不合格率不低于去年。

(一)高度重视,均衡推进。为确保抽检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局相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核查处置日常组织工作。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负责具体抽检工作,按抽检监测上半年40%、第三季度75%、年底前100%的进度要求,均衡部署和推进年度、季度、月度抽检任务。

(二)依法组织实施,推进检管结合。严格落实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抽样单位和承检机构,督促承检机构严格履行抽检法定程序及合同约定,确保抽样全过程规范、无瑕疵,检验结论客观、公正、准确,避免重复抽检。对连续两年以及去年多次检出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及产品进行跟踪抽检。对检验过程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要求承检机构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之内书面报告我局。各市场监管所应积极支持配合相关承检机构开展工作,在样品采集、运输、企业生产经营状态确认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帮助。在食用农产品和重点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水产品)抽检环节,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所要及时派遣不少于两名的监管人员陪同参与抽样活动。陪同抽样的监管人员要重点检查食用农产品和重点进口冷链食品(畜禽肉、水产品)销售者是否有进货查验记录、产品可溯源凭证和质量合格凭证等材料;对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监管人员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安全查验要求的通知》(市监食经发〔20xx〕3号)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置。

(三)明确抽样重点,按照比例抽检。对本地食品生产企业(在产)、校园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食品安全风险较高的场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产)等要实施全覆盖抽检。同时,结合本地监管实际,对风险较高的食品进行抽检,加大对本地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当地特色食品,以及“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食品抽检力度。应将不少于70%的抽检比例安排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接合部、乡镇、农村地区,重点对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校园和周边、商场、超市、便利店、食杂店、夜市、小摊贩等经营单位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当地特色食品、“三小”食品进行抽检。尽量安排在经营环节对本地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原则上不抽检非本地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以免造成重复抽检。

(四)规范结果报送,推进预警交流。要按规定时限和规范要求,及时把监督抽检有关数据信息录入上传“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未录入国抽信息系统的抽检省局视为无效抽检。对拟撤销已录入国抽系统的抽检数据,须报请省局审核同意。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要加强对承检机构的考核管理,对承检机构上传国抽信息系统抽检数据进行抽查,把抽检数据质量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合同约束,切实提高抽检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进一步健全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会商机制,及时向同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通报食品抽检检测情况。

(五)核查处置。食品生产流通股要及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接收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承办机构要及时送达企业进行确认。在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材料的同时,要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封存相关批次食品,主动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对不合格食品及相关原料要做好现场查验控制,封存有关台账,固定证据;对不合格食品的销毁、无害化处理要采取必要的监督措施,防止其再次流入市场;对食用农产品,要第一时间追溯生产、种养殖源头并通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对检出高风险项目以及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问题的,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的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及时移送移交。核查处置时限为3个月,各承办机构要在检验报告送达后2个月内完成处置工作,不得逾期。食品生产流通股每月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及时报告核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应及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市局。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八

  根据《_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8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排查漏洞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新冠防指〔2020〕147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更加快速、准确检测筛查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从源头切断“传染源”,确保全市疫情防控态势持续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各县(区)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本地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的核酸检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疾控、医疗机构建设具备生物安全二级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pcr 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明确责任,科学规划,统筹推进,对本级疾控、医疗机构实验室建设和检测设备配备予以经费支持,对不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要采取新建、改造实验室用房,配备相关检验设备,加强人员培训等措施,提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在 6 月 30 日前每个县(区)均要建成 1个以上符合标准要求的实验室。

       全市所有县级以上疾控机构、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均要具备达到二级生物安全标准、能够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 pcr实验室的基本开设条件,尽快形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快实验室备案登记,加强对医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每个实验室至少配备一名具备 pcr 上岗资格的检测人员,确保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核酸采样和检测结果的准确。要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培训,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政策解读,开展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管理和医疗废弃物等内容培训,全面提升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防护技能。

       各县(区)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国卫办疾控函〔2020〕156 号)要求,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技术的培训和指导,做到本地开展新冠病毒检测的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检测技术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鼻咽拭子、下呼吸道标本、血液或血清标本、便标本的规范采集方法,实验室检测人员熟练掌握标本处理、相关试剂使用和检测方法,减少技术操作问题对检测结果准确性、可靠性的影响,实现标本采集、保存、运输、实验室检测等各个环节全流程规范化操作。

       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_令第 424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函〔2020〕70 号)的要求,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压实责任、加强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安全开展新冠病毒检测工作,并严格做好检测剩余样本的安全处理,杜绝出现病毒从实验室泄露,造成二次感染的情况发生。

      (一)检测的对象范围。各县(区)在优先做好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前提下,可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检测能力,开展其他人群的检测工作,做到“愿检尽检”。“应检尽检”的重点人群为:1.密切接触者;2.境外入境人员;3.发热门诊患者;4.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5.医疗机构工作人员;6.监所工作人员;7.社会福利养老机构人员。

核酸采样工作计划篇九

全园师生员工(包含保安人员、保洁人员、食堂等工作人员)。

每两周抽检一次,遇春秋季开学、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法定节假日,在师生返校后及时安排抽检,幼儿检测批次名单检测前班主任将会通知家长,具体请关注班级通知。

幼儿园内

各班幼儿分批次检测,每两周检测比例不低于师生员工总数的15%,确保半年实现对所有教职工及幼儿检测的全覆盖。

1、城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核酸抽检采样工作。

2、xx区人民医院pcr实验室:负责抽检对象的核酸检测工作。

咽拭子采样,采用10:1混采混检。

温馨提醒

1、全体师幼务必做好准备工作,确保全员参与核酸检测;

2、为不影响采样进度和检测结果,请提前引导幼儿漱口,做好心理建设;

3、切记核酸检测前48小时内不能接种疫苗;

4、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

6、采样现场请保持安静,不大声喧哗,有序排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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