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即方子、方法。“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通过制定方案,我们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问题的分析和解决,避免盲目行动和无效努力。以下是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方案范文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增值服务方案篇一
社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业主,为业主提供特色服务可有效实现增值;我们可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方面进行增值服务,量身打造业主生命周期的产品和服务。
(1)在增值前期,可从满足业主的基本生活需要的服务入手,提供基础增值服务,例如,家政服务、上门清洁服务、代收快递服务、保姆服务、社区零售等,提供细微生活服务,为业主的生活提供便利服务,增强客户黏性。
(2)在增值后期,因为有了前期基础生活服务的铺垫,业主对物业有了更多的信任,因此,物业可从业主的金融、教育、医疗、养老、汽车等提供服务,挖掘更长的价值服务链条。
在金融服务上,提供便捷的物业服务,例如线上物业缴费、业主拼团、领券消费、积分有礼活动、分销商品服务等,帮助业主提供省心、省钱服务。
在教育上,自建团队或与教育机构合作引入其教学资源,再结合自身的场地、平台优势,在社区内开展教育服务,解决社区业主孩子的上学问题,另外,现在很多家长时间忙,没时间接送孩子,因此,还可为业主提供孩子接送服务。
在养老上,结合住房和城乡xxx等六部门发布,物业可与社会养老机构合作,提供基础养老服务,给社区老人提供养老宜居的生活环境和生活体验,提供照看老人服务。
增值服务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我镇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局面,结合实际,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决定,从20xx年1月22日到2月3日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大检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进一步促进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立足于除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机制,不断强化监管,有效提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调查摸底阶段(1月22日至1月25日)。组织各村(居)、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调查,按照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对各相关单位或实体进行摸底,登记单位或实体名称、生产方式、经营范围、安全措施等信息,并建立调查台帐。
(二)实地检查阶段(1月26日至1月29日)。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全镇各有关企业、实体进行实地检查,重点察看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对存在问题进行详细登记并要求停业整改。
(三)落实整改阶段(1月30日至2月3日)。各存在问题的企业或实体必须按照要求停业整改,并将整改进度采取日报制报告给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求整改落实到位。
1、镇域范围内烟花爆竹、液化气等危险品的.运输、贮存、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措施情况。
2、镇域范围内农民建房、建筑维修、河道采砂、水利维修加固工程等安全作业情况。
3、镇域范围内主要通道、村道及交通节点等交通安全运输条件情况。
4、镇域范围内商店、超市、学校、卫生院(所)、群众聚餐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情况。
5、镇域范围内农业生产、森林防火、生活用火、电路老化等易引起消防全安事故的防患情况。
6、镇域范围内其他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情况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我镇成立了由詹敏同志为组长,张星、袁小华、刘小明、刘啸、黄霞、程小松、杨为华、刘新保、乐建军、戴鸿星、彭凯、潘鹏等同志为副组长,熊冲、杨伟(大)、涂金勇、杨伟(小)、付文清、雷求斌、黄世平、龚家辉、刘松平、陈俊、陈辉庭及各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长埠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分管业务及蹲点进行责任分工。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小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程小松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日常工作。
(二)广泛宣传教育。各村、各单位要抢抓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机,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车、宣传栏等方式全方位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及大检查的重要意义,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检查活动中来,提升群众防范意识,逐步形成群众自我监督管理机制。
(三)强化巡查监管。镇村两级要成立专门的巡查队伍,各巡查人员加大对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有关企业和实体经济组织进行巡查,形成每月一小查,每季一大查机制,及时、科学、准确地发现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要立即要求相关企业或实体经济组织停业并采取急救措施,及时向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认真落实整改。安全生产相关企业或各类实体经济组织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制定整改计划,做好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作条件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应该依法给予关闭取缔。对大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增值服务方案篇三
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了便于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县安委办特成立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志玉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农委、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县安监局监察队
督查范围:盱城镇、淮河镇、管镇镇、明祖陵镇、鲍集镇、兴隆乡、铁佛镇
第二督查组:县安监局危化科
督查范围:穆店乡、桂五镇、王店乡、河桥镇、古桑乡、仇集镇、三河农场
第三督查组:县安监局监督科
督查范围:官滩镇、维桥乡、马坝镇、观音寺镇、黄花塘镇、旧铺镇
第四督查组:县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督查范围:县经济开发区
各督查组在督查时,请县质监局和消防大队各派一名同志参加督查。全面抽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
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禽类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冷库)。
检查重点:
(三)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是否严格履行了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使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
1、企业自查(6月9日-15日)此次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有企必查、有储必看,查必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禽类加工企业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和督查。
2、各组督查(6月9日-18日)
3、全县面上抽查(6月19日-22日)
(一)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专人负责。要摸清底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负责检查辖区内和在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引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做到不能保证安全,不生产、不运输、不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在企业内张榜公布,由职工监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认真排查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实行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液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在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酿成较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各乡镇(场)、各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此次《县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及其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各相应督查组,各督查组于6月22日前将自查抽查情况和书面总结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增值服务方案篇四
为扎实推进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县卫计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8月20日,在全县卫计系统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强化县直医疗卫生计生重点区域、部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高单位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逃生能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相关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切实提高卫生计生系统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火灾事故,确保消防安全,为全县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统筹推进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成立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各镇卫生院长、县直医疗卫生计生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全县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负责全县卫计系统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加强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工作部署情况。是否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方案、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消防检查部署到各单位各科室;是否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是否挂牌督办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
(二)部门监管情况。各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有无工作方案;是否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建立排查整治台账;是否将单位的重大火灾隐患报告县卫计局、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三)消防检查情况。是否在开展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全部检查到位,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并对存在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采取措施;对重大火灾隐患,是否登记、挂牌督办、整改和销案;是否协调相关单位对本单位重大火灾隐患进行联合检查、综合整治。
(四)工作履职情况。是否按照《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是否取得消防行政许可或经备案抽查合格;是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测、维护和保养,确保完好有效。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是否违章采用不符合防火要求的彩钢板作为建筑构件;人员密集场所是否大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装修装饰;是否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是否组织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重点单位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是否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是否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一)部署阶段:(6月1日-6月20日)。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检查阶段(6月21日-7月底)。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对本单位安全隐患和消防安全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处罚追责。对所有重大火灾隐患及时登记,限期整改。
(三)总结 阶段(8月1日-8月20日)。县卫计局联合县消防大队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存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认真总结 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一)加强宣传,多方发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大力宣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常识和自救逃生基本技能,全面增强单位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努力减少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组织开展单位内部的“一懂三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应急处置火灾事故能力。
(二)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明确网格消防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将消防管理延伸至“网格”最末端。结合本单位实际,发动网格力量开展针对性地网格排查检查,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督导,严格问责。各单位要通过科室自查、后勤保卫科摸排、领导督查等方式,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对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及时整改,严把防火源头。对拒不执行督办要求或限期拒不整改隐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组织纪律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增值服务方案篇五
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在公安消防大队设大检查办公室,对大检查活动进行具体指导和调度。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一)区内的各大批发市场、商店、商场;
(三)招商引资企业;
(四)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五)批发市场和人员密集场所清理影响窗子、楼梯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畅通的广告牌、铁栅栏等障碍物,违法占用消防通道,违法遮挡埋压、圈占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行为。
(七)重要建筑和场所,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并至少一次实战演练。未制定的,限期 个月内制定并于年内组织一次演练;已经制定的,进一步修订、完善。
(八)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违法违章行为。一经检查发现,依法责令当场改正,并处罚款或拘留。
(一)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检查顺利开展。各级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安监、教育、卫生、文体、工商、建设、电力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大检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公安、消防部门及当地派出所的主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带队进行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具体督促检查工作的实施,以“铁心肠、铁面孔、铁手段”治理火灾隐患,确保检查发现一处,彻底整改一处。
(二)认真履行消防监督职责,严格执法程序。各级要把这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结合起来,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保持高压的工作态势,规范执法程序,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督促彻底根治火灾隐患。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一级公安消防部门写出专题报告。要加大复查力度,隐患到期必须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必须进行处罚,不得擅自中断执法程序。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处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要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决定,协调解决。
(三)加大检查责任倒查和内部监督力度,确保检查措施落实到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责任机制、火灾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按照“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检查标准和目标要求,分清检查责任。检查不到位、执法程序不完善、督促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通报批评;造成火灾事故的,要实施责任倒查。一经查实有执法不作为,执法行为不规范、不完善,徇私枉法,放纵违法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以至法律责任。
(四)建立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和投诉。要按照“专人受理、迅速调查、严肃处理、及时反馈”的原则,建立完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很抓群众举报的查处工作。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确定专人尽快组织调查。凡是举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畅的,要在 小时内核查。其他消防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要在 个工作日内核查。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切实做到有人举报、有人查处、有人监督、迅速消除。
(五)认真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各级消防部门要将灭火救援预案的制定作为这次大检查的重要内容,除以当地公安机关名义委托公安派出所监督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外,其他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制定灭火救援预案。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达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但未纳入重点单位范围的,也要制定灭火救援预案。年内,公安消防部队要至少对每个单位的灭火救援预案进行一次实战演练,切实增强快速反应能力,提高灭火作战水平,及时、迅速、彻底地处置各类火灾和救援事故。
增值服务方案篇六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近期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x〕46号)、《中宣部、公安部、教育部等8部门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刚要》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围绕市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火灾隐患存量大幅下降、火灾形势持续整体平稳”的总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动全市学校进一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强化学校的主体责任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全市学校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有力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
为加强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x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领导组,对全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组长:xx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xx市教育局副局长
副组长:xx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xx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副局长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正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xx市教育局副县级督学
成员:x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
xx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xx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财务处处长
xx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高等与职业教育处处长
xx市教育局民办与成人教育管理处处长
xx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处长
领导组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
办公室主任:xx市教育局副局长(兼)
办公室副主任:xx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处长(兼)
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
市教育局负责市直属学校、幼儿园、本级审批民办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并负责对各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抽查与指导。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均要成立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所属学校、本级审批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一)重点排查范围
1、学校消防安全的组织和制度情况;防火设施设备情况。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楼、学生公寓、食堂、礼堂、存车棚等人员聚集场所。
3、学校的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施工现场、食堂操作间、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以及化学药品库、实验室等场所。
(二)重点整治内容
1、管理部分: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是否健全、科学完善,各级防火责任是否清晰严密,消防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部门、岗位、环节和每个人;是否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培训和组织演练;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是否到位,工作记录是否全面准确无遗漏;建筑物是否通过消防验收等。
2、设施部分:校舍电路电器是否安全可靠,影响救火的窗口栅栏和障碍物是否拆除或改造;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通道是否符合规定;室内外消火栓、灭火器、自动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有效。
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从4月中旬开始,至7月16日结束。采取学校、单位、幼儿园自查自整,教育行政部门全面检查和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4月中旬)
各县(市、区)教育局、经济区、民营区、高新区社会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工作原则,结合我市教育系统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工作实际,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0日至7月6日)
从4月中旬至7月6日,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覆盖的拉网式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要加强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仪器室、电教室、图书馆和学校消防设施设备的排查。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进行全面彻底自查自整。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学校和师生防火控火和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幼儿园及经本级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幼儿园及经市教育局审批发证的民办学校、教育培训单位进行检查、督查。
3、总结验收阶段(7月7日至7月16日)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验收标准,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本辖区、本学校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验收结果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划分等级。同时要逐级组织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落实消防安全职责,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工作情况;(2)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及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的情况;(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岗位人员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职工消防安全知识掌握的情况;(4)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情况。按照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形成评估报告。市教育局对本次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排队。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责任追究制,采取坚决、有力、有效的措施,认真抓好本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要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本级、本学校、本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加强责任意识,严格工作措施。要把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与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全隐患有奖举报结合起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的落实。对未获得公安消防机构验收通过的民办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培训单位坚决不得批准开办。各学校、幼儿园在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工作氛围。
3、及时报送材料,确保信息畅通。各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幼儿园、民办学校,要认真分析、及时研究和解决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扎实有效的推进工作,并于4月24日前向市教育局安全管理处报送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每周二报送工作简报,每月24日前报送工作小结,7月1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7月2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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