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一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有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
合同
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三、工作方法
4、民政部门对符合农村特困户救助条件的人员,应及时给予救助并落实社会保障措施。
6、村委会对本辖区内应落实帮教措施的(刑释后五年内、解教后三年内)安置帮教对象做到情况情、底子明,并及时向派出所、司法所反馈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家庭重大变故;对新回归人员要及时落实帮教责任人,并督促他们到镇司法所(综治办)报到、登记,引导他们自觉配合帮教工作的开展。
任何人不得歧视帮教对象,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做好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勤劳致富、回报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扩大安置帮教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自谋职业、家庭就业、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等灵活的方式实现就业和引导刑释解教人员依靠自身努力实现就业。
四、考核和督查
安置帮教工作实行日常工作积分制。由镇政府组织,综治办牵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村、单位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小组的衔接登记、建档立案、帮教记录、帮教责任人、信息反馈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年终评比的参考依据,对照干部工作年度考核标准,兑现奖惩措施。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
责任书
,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
通知书
、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
年度工作计划
,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三、建立保障机制,确保任务完成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二
(一)开展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安全整治。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开展辖区内食品药品企业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情况的排查,进一步加强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的危险特性宣传教育,特别是要督促相关企业深刻吸取国内外一系列涉及硝酸铵的事故教训,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强化硝酸铵安全管理。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使用环节安全整治。各县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加强对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二是督促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开展风险辨识,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
三是突出重点,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关实验室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城镇地下燃气管网、学校食堂、餐饮场所等使用天然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醇基燃料等的安全检查,禁止使用达到报废年限的钢瓶、伪劣燃气管路和阀门,禁止餐饮经营单位在用餐区使用燃气灶具,加大对使用者的燃气安全知识普及力度。
督促相关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落实责任,建立严格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格化学品试剂储存、领用管理;完善实验室消防等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器材的配备,规范设置、严格管理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储存点。
(三)开展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区、各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消防工作,加强对涉及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工厂、仓库、生产经营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对消防安全布局及场所设置情况、消防安全机构与职责落实情况、火灾隐患自查整改情况、消防设施配备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灭火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情况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加强消防队伍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强化灭火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水平。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三
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机关单位、建筑工地、物业小区、燃气行业等疫情防控工作,提高疫情防控水平,有效采取各项防控措施,保障机关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做好物业小区管理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全县城区共设置148个疫情防控点,分为13个施工单位。其中我局机关共负责4个疫情点的防控封闭施工:分别是御林尚品小区(16米)、御林新城(38米)五金小区(37.3米)寇河商场楼(10米)总共施工总长为:102米。
封闭区域用脚手杆制成固定墩,每个固定墩间隔5米,固定墩下部水平杆用沙袋压住,以防止倾斜,固定墩之间用3道铁蒺藜连接并拉起警戒线、放置警示牌(附制作详科图),每个防控点放置警示桩,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封闭施工工作。
(二)做好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加强外来人员进出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工作;二是引导干部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做到“两个尽量”、“两个严禁”和“两个一律”。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部署要求,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学习领会,吃透精神实质,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运用横幅、围墙、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等媒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宣传力度,在住建领域营造疫情常态化防控的浓厚氛围,确保相关措施落到实处。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四
一、xx项目物业分析:
1、物业地域范围开阔,封闭性交强。
2、购置物业人员层次较高,属于房地产市场尖端客户群体,其对居住的私密性、安全性要求较高,并且具有相当强的物业消费承受能力。
3、购置物业用途复杂,有居住类要求、有办公类要求、有会所类要求等。
4、物业管理为混合式管理,即有河道及市政道路的管理,又有客户私有设施及服务的管理。
二、根据以上分析,对xx项目物业建议如下:
1、建议在保洁管理方面实行两个分开,即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与针对业主提供的保洁工作相分开。因为,河道及市政道路的保洁工作是属于项目区域内具有公共及社会性质的工作,其对具体的环境卫生标准及人员素质与直接为业主提供保洁服务的要求不同,分开管理有利于降低物业管理成本,必要时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将该部分工作对外进行分包处理。
2、突出物业管理的两个体系,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体系以及针对业主的管家式的服务体系。
三、物业管理提供日常服务的内容:
1、对河道的清理与水质的保护(如通过种植水生性绿植改善水质、根据季节放养鱼类加强河道景观效果。
2、对市政道路的保洁。
3、对业主庭院环境的保洁(主要集中在季节更替时,如刮风导致的尘土积累或落叶)。
4、24小时水电维修。
5、对业主生活垃圾的定时清运。
6、对水、电、燃气等设备日常的保养与维护。
7、项目范围内绿化的种植与养护。
8、业主能源费用的代收代缴。
9、定期花木杀虫及灭鼠。
10、暂住证等社区性证明的办理。
11、业主院落档案的管理。
四、物业特约服务-管家式服务体系:
1、管家的服务,是指由管家负责,带领包括保安、保洁、厨师、司机等为主人提供尽可能完善的服务,针对玉河项目提出的管家式服务,应理解为通过物业管家的努力为业主提供尽可能多的服务,随时解决业主提出的关于生活、出行等方面的需求。
2、管家式的服务建议由2至3人24小时专职负责三到四位业主随时有可能提出的服务要求,业主有需求只针对所负责管家提出,由该管家负责尽可能的解决业主提出的问题;任何针对业主的服务均需由物业管家陪同。这样,业主提出的要求有专人负责,避免了处理问题相互推托的情况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同时对业主的各种服务也同样由该物业管家带领陪同,增加了业主对物业人员的认同感并且避免陌生工作人员带给业主的不安全因素。
2.小区物业管理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促进我区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和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现结合我区工作的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按照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商务、工商、农水、城管、卫生、物价、质监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实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工合作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工作职责
为做好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成立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职责
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为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第一责任单位,负责辖区内农贸市场长效管理的组织实施和落实。
(一)区商务局是农贸市场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依法制定行业规范,制定市级资金补助预算方案,拟定农贸市场建设和升级改造的年度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实施;推进行业组织建设、开展行业交流和指导行业自律。
(二)区工商局是农贸市场日常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指导市场开办者制定市场经营秩序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审查确认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并对其交易行为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秩序;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区城管局负责整治农贸市场周边环境,取缔占道经营和乱搭乱建,对农贸市场市容环境卫生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区农水局负责严格依法实行农产品质量准出制度,对农贸市场内的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农产品进行监督检测,并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五)区物价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六)区质监分局负责依照计量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农贸市场的计量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七)区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指导农贸市场开展除“四害”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并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加强农贸市场常态化管理,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对所辖农贸市场进行自纠自查,自行整改。同时,建立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于20xx年3月29日前将所建立的相关机制和考核办法报送区商务局市场科。
(二)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对辖区内的农贸市场进行备案管理,要紧紧依靠市场管理方,借助、整合工商、农水、卫生、物价、城管、商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力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的有序监管。同时,针对辖区内的每一个农贸市场,各相关部门要分别指派专人负责。
(三)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及市农贸市场攻坚办《关于农贸市场长效管理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等文件要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每个季度对责任单位进行一次总体考核,日常考核采取随机暗访的方式,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检查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进行暗访,每季度后一个月开始对我区农贸市场进行季度考核。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做好迎市、区检查的各项准备。
(四)在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工作小组的考核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在全区通报批评;在市级检查过程中,各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所辖农贸市场考核不合格的,将由区政府对责任人追究问责。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五
近年来,国内已有不少城市在“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方面迈出了坚实一步,建成了智能门禁和智慧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实现了小区人口管理动态化、人房管理规范化、服务管理精准化、图像轨迹融合化、信息研判数据化、便民服务多元化的功能,有效提升了小区智能安防水平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也为公安机关基础信息采集、侦查破案、治安管理和服务群众提供了有力保障。
“平安智慧小区”建设是针对老旧小区、治安混乱小区进行技防升级改造,将小区、单元楼的人脸识别系统、视频监控、智能道闸、智能门禁等科技设备接入公安大数据平台,对可疑人员进行分析比对,自动发现逃犯并报警,实时查控,极大地提高了公安机关对违法犯罪的防范、侦查、打击力度。建设强化“智慧平安小区”的服务功能,让群众会用、愿意用,在居民家门口筑起一道看得见、摸得着、24小时守护群众安全的防范网。为社区打造一面“平安之盾”。
“平安智慧小区”作为新兴的信息技术集成系统,可以实现物业管理、视频监控、智能门禁、车辆识别、人脸识别等功能,有效加强小区的技防水平,还可以对居民设定的需要监护的老人或者小孩进行面部识别,如果他们几天未出门或者未归,系统就会自动向家属发送提示,或请求物业人员上门查看情况,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利、智慧的生活环境。当小区发生突发事件时,辖区民警还可以通过视频呼叫对讲与小区建立实时联系,有效、快速、及时处置小区安全隐患。
建设“平安智慧小区”是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延伸警务管控触角,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和安全质量的现实需求。创建“平安智慧小区”是一项探索在社会治安复杂重点区域,社会治理工作创新的“平安工程”,是一项体现新时代特征的“数据+智慧”信息化成果运用的“雪亮工程”,也是一项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向往这一多元需要的“民生工程”。
与国内其他城市相比,我市在“智慧平安小区”建设方面已远远落在了后面,存在着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足、发展不平衡等一系列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加速追赶超越,使之成为促进平安西安建设的一个创新点。
建议:
1.市公安局全力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创建,争取将“智慧平安小区”建设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民生工程”;研究部署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现代社区警务新模式,着力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强化组织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形成工作合力;要牵头与住建、房管、消防等单位联系,探索今后长远工作机制,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拿出具体规范和标准,避免工作被动和重复投资建设。各部门要及搞好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掌握最新的、能与公安对接和通用的视频监控标准,尽力以高标准完成建设,并圆满通过上级验收。
3.以人民为中心,推出惠民举措,广泛宣传发动,引导社会群众融入到创建活动中;推动现代社区安防建设趋向智能化、集成化。智能安防系统还包括视频监控、周界报警等多个子系统,为了便于集成管理和应用,需要考虑接入其它安防子系统,从而实现联动及平台的统一管理。要将项目建设与民生服务进行有机结合,支撑小区便民服务与日常运营。
4.严格建设标准,统筹推进各区县按照标准推进“智慧平安小区”建设。在传统小区人防、物防、技防基础上,通过物联网技术和智能工具进行“智能防控”,让每个人真正安居。建设一键报警设施,由摄像头、警灯等组成,可24小时工作。而在出入管理方面,业主身份信息已经提前录入管理平台,验证身份之后录入社区数据库,通过人脸或者居民卡等进出小区。让居民流动一目了然。实现社区警务智能化采集、数据化分析、自动化提醒、可视化监督。
5.在建设我市平安智慧小区工作中也可借鉴一些成熟经验,可组织专家对智慧平安小区项目技术开展论证。做到项目技术方案、技术条款合理、完整、可行;要突出重点,要集中展现智慧平安的安防功能;要加强标准化建设,将项目现有标准与公安行业标准、省市地方标准融为完整体系。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六
一、管理服务指导思想与目标
本公司在物业管理中以人为本,服务至上,一切从业主的需要出发,对小区的房屋建筑、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秩序、环境卫生、绿化等实施全面的管理、维修、服务,努力营造温馨、和谐、优美的居住环境;以三级企业二级管理为目标,把《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建成
安全
小区、环保小区、文明小区,争创市、省级优秀示范商务、住宅小区。二、物业管理服务基本要求
1、与小区业主(使用人)签订规范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2、对住宅小区房屋建筑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3、管理人员、
专业
操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4、制订完善的物业管理方案,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健全。
5、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
6、公示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专人接听。急修1小时内、其它报修按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有报修、维修和回访记录。
7、根据业主需求,提供物业服务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并公示服务项目与收费价目。
8、按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及时公布物业服务费用收支情况。
9、按合同约定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10、设立业主“意见箱”、电子邮箱、广播、公告栏等建立与业主沟通平台。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要求达二级标准指标75%以上。
三、《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范围
《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占地总面积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商业用房 平方米)。
四、《金龙商贸广场》商贸、住宅区物业管理内容及具体要求
1、房屋建筑管理维修
(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检修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
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3)、每3日巡查1次小区房屋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
其他
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修养护。(4)、按照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有关规定和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要求,建立完善的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制度。装修前,依规定审核业主(使用人)的装修方案,告知装修人有关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每日巡查1次装修施工现场,发现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现象的,及时劝阻并报告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5)、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主管部门。
(6)、小区主出入口设有小区平面示意图,各幢及楼层、门户有明显标志。
2、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
(2)、建立共用设施设备档案(设备台帐),设施设备的运行、检查、维修、保养等记录齐全。
(3)、设施设备标志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操作维护人员严格执行设施设备操作规程及保养规范;设施设备运行正常。
(4)、对共用设施设备定期组织巡查,做好巡查记录。需要维修,属于小修范围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大会的决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向开发商报告)。
(5)、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
(6)、设备房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
(7)、小区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志齐全。
(8)、路灯、楼道灯完好率不低于95%。
(9)、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设施设备有明显警示标志和防范措施;
(10)制订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应急方案。
3、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秩序
(1)、商贸小区(开业后)出入口24小时值勤、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2小时巡查1次。
(2)、对进出小区的车辆进行管理,引导车辆有序通行、停放。
《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全文内容当前网页未完全显示,剩余内容请访问下一页查看。
避险搬迁安置方案篇七
一、施工单位必须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8年5月30日印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臵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施工单位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使工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了解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熟悉安全标准规范、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及时发现、处臵和报告事故隐患,达到增强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工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三、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试行办法》对工程实施监理。
(一)工程监理单位应编制符合工程实际情况的安全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总监理工程是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工程结构确定安全监理人员数量,明确安全监理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
(三)审查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安全教育的活动记录及真实性。
(四)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安全强制性标准,并提出审查意见。
(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落实情况。
(六)审查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超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工和金属焊割作业等特种人员资格。
(七)审查施工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管理协议或合同,督促总、分包施工单位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八)审查施工单位的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九)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中确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十)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点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十一)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起重机械设备、钢管及扣件、漏电保护器、“三宝”的检测检验报告。
(十二)督促施工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工作,复核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十三)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作业,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方案,并进行旁站监理。
四、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基本规定
(一)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且将该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所需防护料具列入施工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分级负责制。
(三)施工前所有高处作业人员应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特种高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上岗前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签字交底。施工前应逐项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未经落实不得施工。
(四)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五)高处作业前,应由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均应涂刷防锈漆和面漆,且以黄黑或红白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或红色标示。
(六)施工中若发现高处作业存在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停止作业。
(七)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在临边和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设施,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及时清理运走,不得随意乱放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严禁抛掷。凡有坠落可能的物料、工具,均应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八)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及时清除水、冰、霜、雪,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防冻措施。暴风雪及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及时修复或更换。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九)高层建筑和高耸构筑物,应预先设臵避雷设施,高处作业时有条件的,可设臵联络信号或通信装臵。
(十)用于高处作业的防护设施,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十一)防护棚、脚手架等搭设与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十二)高处作业安全设施应做到防护严密,操作安全,牢固耐久,重复使用。
五、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防护设施高度低于0.8m时,应搭设临边防护栏栏杆。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和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2m,下杆高地面高度为0.6m。坡度大于1︰2.2的层面(坡度大于25°),防护栏杆上杆应高1.5m,下杆高0.75m,并加挂密目式安全网。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设臵栏杆立柱,栏杆立柱应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立柱距离不大于2m。防护栏杆的材料,一般使用钢管,钢筋型材等多种。当使用不同材料作栏杆时,除需满足力学条件外,其规格尺寸和连接方式应符合构造要求。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钢管横杆及栏杆均采用直径48mm、壁厚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以其它型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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