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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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
时间:2023-09-09 07:56:13     小编:文轩

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方案对于我们的帮助很大,所以我们要好好写一篇方案。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篇一

xx小学智慧校园应用平台在建设的过程中应充分结合学校的自身特点,重点体现平台建设的系统性、实用性、可扩展性、经济性,以及技术上的先进性、成熟性和安全性.在平台的维护过程中整合管理、细化维护,使信息中心的维护人员能够从繁杂的日常维护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可以对平台进行更系统化的监控和管理.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篇二

河北省关于推进智慧平安示范社区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v^中央、^v^《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和中央办公厅《关于2018年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8〕17号),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夯实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和平安河北建设的根基,现就部署开展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新理念,坚持以^v^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委九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和省委关于平安河北建设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现代科技引领、信息支撑为动力,深入推进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坚决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为建设新时代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发挥政府的导向性作用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专业性、多元化、个性化服务,形成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建设的工作合力。

充分利用已有资源设施,加强集约化建设,推动智慧平安示范社区平台整合,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信息、公共安全和社会视频资源互认共享、多方使用。

根据区域不同特点,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分类开展示范点建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从整体上提高全省智慧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水平。

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篇三

一、系统简介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同时,建筑业也是一个安全事故多发的高危行业。如何提升建筑行业的管理效率,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杜绝各种违规操作和不文明施工是一项重要研究课题。智慧工地概念的提出,标志着建筑行业开始朝着智能化、信息化方向转变。

将智慧工地管理系统引入建筑施工项目之中,能够满足智能化应用的需求。劳务管理方面,工人刷卡进场、就餐、洗浴等,建立工人出勤与工资支付台账,可以有效减少劳资纠纷;安全施工方面,对高支模、塔吊等事故高发区实施监测,减少人力投入,遇到险情可以提前报警,一旦发生事故,还有据可查;对扬尘、噪音等可以实现全天候自动定量监测;棒材管理方面,钢筋、木方等棒材可以实现拍照自动计数,提高清点效率和准确性。

二、系统构成智慧工地管理平台依托遍布项目所有岗位的应用端(pc移动穿戴植入等)产生的海量数据,通过云储存,在系统进行数据计算,实现整个施工过程可模拟、施工风险预见、施工过程调整、施工进度控制、施工各方可协同的智慧施工过程。

1、终端层

2、平台层

通过云平台进行高效计算、存储及提供服务,让项目参建各方更便捷的访问数据,协同工作,使得建造过程更加集约、灵活和高效。

3、应用层

工地现场管理的关键系统之一。bim的可视化、参数化、数据化的特性让建筑项目的管理和交付更加高效和精益,是实现项目现场精益管理的有效手段。

三、系统功能

河北科曼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是建筑工地管理集成化、智能化的解决方案。可以实现个性化定制的智慧工地解决方案,针对不同的项目环境可以进行功能的增添与删减,满足所有建筑施工企业需求,具有高度的灵活性。

1、基础数据管理

提供对各个建筑工地、工程项目、承建机构等信息的维护、配置和管理。每个项目工地将分配一个工地代号,各工地的数据汇总依照以工地代码为标识,按照特定的机构层级进行实现多个工地的数据汇总。

2、考勤管理

现场的总包、分包、劳务、监理、施工人员信息及考勤信息,并支持按个人或单位任意字段进行查询。

3、安全隐患管理

安全隐患信息实时上报,使安全隐患管理流程化,形成管理闭环。系统具备隐患整改验收、提醒功能,生成整改通知单与整改验收单,实现安全隐患报表统计。

4、视频监控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能够实现实时图像点播、远程控制、图像存储和备份、历史图像的检索和回收。视频监控可以覆盖工地各个角落,做到监控无死角。

5、塔吊监控

系统支持吊装定位、传感器状态检测、支持塔机五限位预警/报警控制、支持远程gprs传输以及黑匣子记录。

6、升降机监控

升降机监控功能能够实现升降机安全监测、隐患预警,超出人数控制范围系统会自动报警,同时对速度、倾斜度、高度限位、防冲顶、电压、门锁等进行检测。

7、管理分析报表

智慧工地管理平台采用统计报表、曲线图或柱状图等方式,按照年、月、天、小时等定制条件对实名制人员数据、大体积混凝土无线测温数据、噪声扬尘监测数据等业务运行情况进行汇总,生成统计报,提供按照时间监测设备查询各类监测数据的明细情况。

8、移动端数据推送

根据监测频度与并发量情况,平台服务器定期将获取的监测数据推送到移动端,借助智能手机,可实时显示高大模板变形监测数据、大体积混凝土温度监测数据以及噪声分贝、扬尘浓度等环境监测数据,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9、数据接收管理

实现对各工地数据上报来源、时间、数据包大小等详细情况的自动记录,当数据接收通道出现故障时,可以根据接收记录对上报数据进行追溯与管理。

四、系统特点

1、可查看

视频管理,远程调用视频画面,工地全天候多方位实时监管,并对视频画面进行智能处理,视频摘要和液缩、数据处理和存储,实现工地的可视化管理,预防施工事故的的发生。

2、可查找

gis管理,工地地理信息标注与显示,实现智能查询监管。根据管辖范围内工地超标等级情况(严重、超标、预警、正常)进行不同类别的提示,强化工地位置,便于重点监管。

3、可预警

环境监测,对粉尘、噪音及温湿度进行详细监测,自动匹配国家标准,一旦有超标情况即进行报警。便干针对性的加强工地超标情况的整改工作,缓解环境污染,促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4、可记录

数据资料存储,文件数据的往来流转都会在云平台记录存档,便于随时查询调用,提高工作效率。

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篇四

为全面落实市第十七届_第五次会议确定的“将全市75—79周岁农村老人纳入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居家养老城乡一体化建设”惠民实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220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关于为农村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xx〕1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具有市农村户籍的75—79周岁老年人。

农村75—79岁老人每户每月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为100元,按季度结算,每季度末清零,不累计、不结转。

按户执行以上服务标准时,如果家庭中有2位老年人同时符合服务条件的,按同一户家庭执行。每户服务的地址在城市和农村之间的最多可变更2处,且每年变更次数不得超过2次。各类服务项目按照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市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价格的函》(价函字〔20xx〕28号)明确的具体服务项目和价格,为服务对象提供服务。

农村75—79岁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无需申请,凡农村户籍75—79周岁老年人,由所在镇及村委会工作人员通过智慧养老信息平台采集老年人个人信息和家属信息、健康状况、住址等基本信息,建立电子档案,平台自动根据年龄确定服务对象类别和服务标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老年人不跑腿”的便民利民目标。

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家政便民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家庭保洁清洗、家电维修、保养等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定时探望、洗护、理发等日常生活照料服务。

3、健康保健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咨询、定期体检、心理咨询、陪诊就医等服务。

4、法律政策咨询: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各类政策的咨询、建议,切实维护老年人财产、赡养、婚姻等合法权益。

5、精神慰藉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亲情慰藉、聊天谈心,开展节假日或纪念日关怀、关爱等服务。

6、代购代办服务:拓展延伸饮食配餐、代购食材、代做饭菜、代购药品、代购日常用品等服务。

7、日常陪护:重点为孤寡、失能老年人提供亲情陪护、关怀、护理等服务。

市民政局要根据老年人居家生活需求,不断拓展增加服务内容,形成菜单式服务项目,便于老年人选择。

1、制定实施方案(4月20日至4月25日)。制定市为农村75—79周岁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

2、确定服务机构(5月6日至5月26日)。市民政局按照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程序确定承接服务机构,由中标服务机构完成服务人员培训。

3、开展信息采集(4月10日—5月20日)。市民政局会同农村各镇开展农村老年人信息采集,对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基础信息采集,建立老年人数据库。

4、对象审批及系统调试(5月10日至5月25日)。市民政局完成对75—79岁老年人信息的审核和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服务流程的调试。

5、正式启动服务。于20xx年6月1日起正式开始服务,由市民政局做好日常服务的监督、质量监管、服务核查、满意度测评、服务回访、服务费支付等工作。对出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服务高质、高效。同时,由市财政局做好服务资金的拨付和监管工作。

1、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市民政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统筹管理、服务监督和评价工作建立服务满意度评价和服务黑、红名单制度,对服务质量好、群众满意的加以表彰奖励,对服务质量差、群众不满意的要制定惩处和服务提升整改措施,要采取多种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内容;加大对镇、村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管和素质提升。市财政局要将居家养老服务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监管资金使用情况。农村各镇要把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按时高质量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并监督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果。

2、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市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和评估制度,认真落实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对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适时评估,受理老年人投诉,开展入户调查,核实服务项目、质量和补助费使用情况,征询老年人的意见,做好满意度测评,督促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的综合满意率达到95%以上。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项服务制度,制定服务标准,落实服务考评制度;要加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广泛推行微笑服务、贴心服务,有效避免服务态度生冷、简单、粗暴等行为;要做好服务人员安全保障,应当为服务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落实服务保障制度,建立服务人员体检制度,确保服务人员安全服务。

3、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市民政局和农村各镇、村委会要加强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敬老、社区助老、家庭养老的良好风气。市民政局要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服务管理运行机制,认真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有效对策和措施,推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绥化供排水 小学智慧校园建设方案篇五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使我县农村居民享有养老保障。

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登记办理工作,力争20xx年年底实现对全县30%农村适龄居民的覆盖,20xx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 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档次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其中:省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州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元;县财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元。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1-2级),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上述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

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不能享受当年的政府缴费补贴。

新农保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利率计息。

参保人跨县(市、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入新参保地,按照新参保地有关规定继续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工作的,可将其个人账户储存额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参保人在本县内转移时,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其个人账户储存额。

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全额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即个人账户月领取标准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缴费补贴(本息)用于继续支付其他参保人的养老金。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有农村户籍的参保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对其在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启动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少于15年。鼓励其在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 纳养老保险费,长期缴费,长缴多得。新农保试点实施后中断的缴费年限不允许补缴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中断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要引导中青年农民积极参保、长期缴费,多缴多得。

新农保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财务会计制度。新农保基金在农村信用社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暂时实行县级统筹,纳入社会保障基金县级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待条件成熟时实行州级统筹。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新农保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新农保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加强社会监督。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新农保经办机构和村民委员会每年在行政村范围内对村内参保人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要认真记录农村居民参保缴费和领取待遇情况,建立参保档案,长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简效能原则,整合现有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加强新农保经办能力建设,运用现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农保工作经费不得从新农保基金中开支。

截止20xx年11月30日,xx县有人口515331人,其中农业人口449673人;农业人口中16—59周岁的有301216人,60周岁及以上的有56212人;农村重度残疾人有2255人(持证人员)。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有参保人员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员有702人。原来以个人缴费为主、完全个人账户的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在妥善处理老农保基金债权问题的基础上,做好与新农保制度衔接。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农村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为确保我县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成立新农保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家林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兴标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劳动保障局、县编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国土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计生局、县_、县残联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劳动保障局,由马云琏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新农保的各项具体工作。

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_门要切实履行新农保试点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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