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河北物业改革方案文件篇一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从2018年秋季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科目
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合格性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
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14个科目。
合格考内容范围为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
合格考每年组织2次,分别安排在5月和12月。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首次参加考试不得早于高一下学期末,高一年级考试科目原则上不多于4门,高三上学期结束前需完成全部合格考。社会人员可自主安排合格考科目。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应在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报考选择性考试科目。
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参加统一普通高考的考生均应参加选考科目的选择性考试。
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等6个科目,学生根据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和自身的兴趣特长,从以上6个科目中选择3个参加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其中,应在历史和物理中选择1科,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科。
共有12种组合
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具体组合如下:
河北物业改革方案文件篇二
河北《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都有哪些特点?具体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2019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围绕“促进公平、科学选才”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之后,教育部相继出台了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四个配套文件,要求各省在国家政策框架体系内,制定本省的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各项改革举措的时间表、路线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实施意见》精神,加快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2019年初省教育厅成立了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多次深入全省各地高等院校、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教育研究机构和考试招生机构进行了广泛调研,全方位听取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对浙江省、上海市的试点改革方案以及兄弟省市的改革草案进行比较分析,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初稿后,又邀请中学校长、一线教师、大学教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不同类型专家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实施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批准,上报教育部备案通过,向社会公布。
河北省制定的《实施方案》是在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五大任务18项具体举措框架下完成的,是对《实施意见》各项改革举措的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共分为三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二是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完善中小学招生和评价制度、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深化考试内容改革、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机制;三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稳步推进实施和加强宣传引导。
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一是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二是入学机会更公平。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畅通学生纵向流动渠道;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等等。这些改革举措将惠及广大考生,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三是招生录取更科学。首先,高校招生不再“唯分是从”,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其次,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使一次考试的重要性降低,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再次,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相应减少了高考的竞争压力。
在制定河北省《实施方案》过程中,凡是国务院《实施意见》中有明确规定的,我们严格贯彻落实;对于需要进一步细化的,根据河北省实际情况,也明确了改革的方向,提出了任务目标。具体来说,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河北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河北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有以下五点:一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二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三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四是大幅减少和规范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河北省省内高校招生;五是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关于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目前两个试点省市的改革方案中,浙江规定可以考两次,上海规定只能考一次。河北省采用了上海模式,规定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试,主要是考虑到两次考试的等值性难以把握。由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按照比例以等级呈现,那么多次考试会造成评价结果的等值性差异。如何科学合理地组织开展第二次考试,保证两次考试具有等值性,目前尚无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仍然需要进一步调研论证。因此,在现有条件下,河北省规定选考科目只考一次,今后,随着学业水平考试的进一步完善以及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在广泛调研、总结经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河北省将逐步实现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
目前,河北省已起草完成《河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实施办法》,报教育部备案后将向社会公布,同时全省统一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正在积极建设过程中,即将投入使用。为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中的重要参考作用,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不断积累经验,进一步完善举措,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坚实的基础。
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大举措。高等职业教育担负着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任务,因此在考试招生中更加注重对学生职业倾向和职业技能的考核。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将高职院校的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既有利于高职院校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选拔和培养技能型人才,同时也有利于一部分学生尽早地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教育,从而减轻高考的备考负担。
河北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以下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河北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充分赋予考生对院校的选择权,2019年河北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进一步改进考试评价方式,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河北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河北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河北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河北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河北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河北省高校省内招生。
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的配套文件《关于做好河北省调整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工作的通知》(冀招委[2019]3号)已于去年4月由省招生委员会印发。
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河北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河北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河北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河北省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可以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经验。教育部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率先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这两个试点省市要在2019年夏季高考结束后,才能完成一轮高考改革。试点省市各项改革举措的实施效果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也都要在2019年高考结束后才能显现出来,而这些宝贵的经验乃至教训对河北省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具有极其重要的借鉴意义。二是留出充足的准备时间。河北省是人口大省,也是高考生源大省,区域之间特别是城乡之间基础教育发展还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此次高考综合改革将对高中教育教学组织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学生自主选择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走班制”分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等新的教育评价方式对普通高中的师资储备、教学场地、经费投入、仪器设备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精心准备、提前谋划。三是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从教育部最新通报的情况来看,全国17个省(区、市)都是选择2019年作为高考综合改革的启动年份。
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河北省高考将有以下四大变化:一是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二是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三是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四是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由于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需要按等级进行赋分,具体赋分办法以及成绩有效期将经过充分的调研论证,在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中予以明确。
按照《实施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本着“三年早知道”的原则,河北省高考改革的具体方案将在2019年6月底前报教育部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围绕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赋分办法、成绩有效期以及外语科目两次考试的组织安排等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地调研论证,同时充分借鉴试点省市的经验,扎实做好河北省高考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事关广大学生根本利益,是教育改革的突破口,牵一发而动全身,十分重要而又复杂敏感。为保障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河北省《实施方案》从组织领导、经费投入和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围绕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学业水平考试运行机制的准备工作,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教学场地、设施设备、师资队伍等基本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各类考试招生机构和专业化队伍建设,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加强对学业水平考试的统一管理,确保2019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河北物业改革方案文件篇三
近日,河北发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2月29日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作了简要说明。
据刘教民介绍,本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纳入普通高校招生选拔体系,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此外,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学随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高中学业水平,又用于高校选拔录取,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河北省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关于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定于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在2020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为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使用奠定基础。
关于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实施方案》提出要将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作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的主渠道,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即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则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将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此外,《实施方案》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完全遵循国务院《实施意见》确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时采取按等级赋分的办法。
河北省教育厅: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省内高校招生;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物业改革方案文件篇四
河北省教育厅解读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具体有哪些内容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2月29日下午,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部门相关负责人就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介绍。
发布会上,河北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教民介绍了河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起草背景、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提出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改革、高考综合改革和改革的保障措施等六项政策要点。
会议最后,河北省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回答了省内主要媒体及中央驻冀新闻媒体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相关问题的提问。
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为使广大网友准确了解《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确保《实施方案》平稳落地,各项改革措施顺利推进,河北省教育厅就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此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主要呈现出以下三个特点:覆盖范围更广,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是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涵盖了从义务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考试招生的全局性变革,涉及小升初、中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普通高考乃至继续教育等一系列考试招生,几乎关系到所有受教育人群;入学机会更公平,完善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努力破解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难题,逐步建立起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减少和规范了高考加分,确保高考公平公正;招生录取更科学,推进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的考试格局,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了考生的心理负担,缓解了普通高考“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压力,逐步实现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
河北省教育厅:属于国家顶层设计的,关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设置、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统一高考科目的设置及分值、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校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方式等内容,在我省《实施方案》中全部严格执行。
属于我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进一步细化的,主要是决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任选,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只有一次参加考试的机会,今后将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及更换已选科目提供机会;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在全省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并且在2020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试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的方式,2021年推广至普通高考使用;大幅减少和规范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取消了“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高考加分项目,保留“农村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不变,加分范围只适用于省内高校招生;从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录取院校与第二批合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改革后,普通高中将不再简单分为文科、理科,学生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习所有科目,每门课程结束后都要参加相应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参加高校招生的学生可根据高校的要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及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将这3个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河北省教育厅: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与其它科目的主要区别在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考试科目属于等级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和部分选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按照一定比例分为a、b、c、d、e五个等级,一般应在学完所选择考试科目全部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后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方式为统一笔试。其它考试科目则属于合格考试,考试内容为该科目国家课程标准中的必修内容,成绩呈现方式只区分“合格”与“不合格”,学生学完相关必修内容后即可报名参加该科目考试,考试方式有统一笔试、统一网络考试和现场测试。
河北省教育厅:我省现有的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高职院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高职单招)。2019年,我省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突破7万人,实现全部66所高职院校全覆盖,已达到教育部提出的“2019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一半左右”的任务目标,2019年将继续扩大招生比例,到2019年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二是面向初中应届毕业生的“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等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模式。贯通培养的考试招生形式是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经过多年探索并不断完善的,可以作为高职院校招生的辅助渠道。三是通过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考虑到考生的心理和其他一些需求,将继续保留考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学习的通道。
河北省教育厅:在省教育厅监督指导下,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2019年我省高职单招试行院校按专业类联合考试招生,考生只要参加某专业类联合考试,即可报考招收此类专业的所有高职院校。2019年高职单招联合考试招生专业类扩大到10类,2019年实现全部专业按类联合考试招生。同时,根据中职毕业生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不同情况,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中职院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社会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方式。考生如果参加了高职单招考试,并且已经被确定录取后,就不再参加普通高考。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的《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在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同时,继续实施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2019年,我省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已达到有关高校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今后将继续加大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力度,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促进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
河北省教育厅: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我省调整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一是国家取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自2019年1月1日起全部取消。二是国家保留和完善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我省保留,加分分值不变,适用范围不变。三是按国家要求大幅减少和规范了我省的地方性加分项目。2019年以前,我省有“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侨眷高知子女”等3项地方性加分项目。其中“侨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两项加分项目,自2019年1月1日起取消,只保留“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为10分,并且只适用于我省高校省内招生。
河北省教育厅:本科二批、三批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国务院《实施意见》明确规定要“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目前我省本科层次分本科提前批a、本科提前批b、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等五个录取批次。分批次进行录取,只是为便于录取工作操作,与院校性质无关。合并本科二批、三批有利于消除社会对本三录取的高校毕业生的偏见,推动民办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发展,有利于今后高校毕业生平等就业。从全国情况看,有的省从未设过本科三批,有的省几年前已将本科三批取消并入了本科二批。为此,按照国家的要求,我省定于从2019年起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并,并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高考综合改革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也是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河北省《实施方案》对高考综合改革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的来看,2021年我省高考将有四个变化:统一高考科目发生了变化,国家组织实施的统一高考将由现在的“3+x”改为语文、数学、外语,这3个科目每科的分值将保持150分不变;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录取依据发生了变化,由过去只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录取,变为“两依据,一参考”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采取依据统一高考的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录取批次发生了变化,除了先行合并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外,还将根据情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河北省教育厅:录取批次合并不会减少考生的录取机会。批次合并后,我省将采取增加志愿填报数量和增加征集志愿次数的方式,确保考生录取机会不减少,同时,继续提供一分一档分数统计,考生可根据自己排名以及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填报志愿。总之,对考生而言,由于同一批次院校数量大幅增加,考生可选择的院校和专业也相应增加,一些个性化的需求将会得到满足。
河北物业改革方案文件篇五
高校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自2021年起,在河北省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设置选考科目要求。考生选考科目符合高校相应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要求的招生专业(类),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应提前向社会公布。
招生计划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别编制
普通高校将严格按照之前公布的本校拟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并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按照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本、专科来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将明确到每一个招生专业中。如果某一专业既可以按物理科目组合招生,也可以按历史科目组合招生,那么也需分开编制招生计划。
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
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逐步合并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录取批次,自2020年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批次。增加本科批次考生填报志愿数量和征集志愿次数,最大限度满足考生志愿填报的需求。
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
自2021年起,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中,按物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由“专业(类)+学校”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增加高等学校和学生双向选择的机会。
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省招生委员会另行制定,于2020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推进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加快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突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高职院校与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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