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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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
时间:2023-09-09 22:22:17     小编:笔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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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一

1、全县合作医疗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2、总体上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县乡达到75%以上;

3、全县参合率达96%以上;

4、在全市单项排位争一保三

5、在全县绩效考核中争创优秀,单位继续争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评选为文明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精气神大提升、工作作风更扎实,新农合工作形象大提升。

1、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有效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超标、床位数超标、四个合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核减。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四是继续完善向县新农合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定期汇报制度,更好得到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对新农合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关心,切实解决新农合运行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更好地把新农合这项惠民利民工作做实做细。五是继续强化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管主体地位,健全医政、卫生监督、审计、纪检监察、新农合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提高监管工作合力;六是进一步加大对新农合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出现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等违法、违规案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2、以加强新农合经办队伍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

(1)狠抓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提高经办服务效能。对机关干部职工及驻乡镇(街道)审核员实行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内容包括如下几个主要方面:工作纪律、工作业绩、中心工作调配、廉政建设执行表现,实行100分量化考核,考核及评议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及津补贴发放挂钩。

(2)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争创文明窗口单位。在我办继续深入开展"四型机关"创建活动,按照"抓宣传强基础,重关爱创特色"的思路,紧紧围绕新农合工作机制抓落实,强化"为群众服务、对群众负责、让群众满意"的服务理念,树立"以人为本、高效廉洁"的单位形象,营造"创建文明单位、建设和谐新农合"的浓厚氛围,形成"服务优质、廉洁高效、言行文明"的崭新面貌,把县合管办继续建设成为文明窗口单位。

(3)进一步加强新农合经办能力建设。一是争取选调或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人员充实县合管办,切实满足日常作的需要。二是争取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提升经办服务能力。三是争取筹资经费补助,切实提高乡村干部的筹资工作积极性;四是争取按片设置中心合管办站,进一步增强乡镇合管办的监管工作合力。

3、以加强信息化建设为动力,积极推行合作医疗证变更为银联“ic”卡管理试点工作。我们将争取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县农行的大力支持下,积极探索,推行新农合纸质合作医疗证更换合作医疗银联ic卡试点工作。使参合农民持卡在省、市、县、乡、村五级医疗机构就医实现即时结报。

4、逐步完善实施方案,努力提高受益度、扩大受益面。一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合作医疗的实施方案。二是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补偿政策,切实提高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

5、切实抓好宣传发动,继续巩固提高农民参合率。一是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把20xx年新农合筹资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衔接乡镇(街道)及各相关部门做好筹资宣传动员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在11月30日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96%以上的参合目标任务。二是继续组织做好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指导各乡镇、街道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继续协调县级新闻媒体做好合作医疗宣传报导工作,抓好日常宣传与重点时期的宣传相结合;指导乡镇、街道在认真总结已有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努力抓好的宣传发动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农民的参合率。三是认真执行筹资政策。督促各乡镇、街道农民个人缴费资金及时归集到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将合作医疗补助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足额拨入合作医疗的基金帐户,协调上级财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一)进一步加强我办经办机构建设。建议:一是将我办空编的2名工作人员及时补足;二是增加我办专职财务人员编制3名,如暂时无法增加我办财务人员编制,建议县财政今年能另外安排项目经费开支12万元或明年将我办目前聘用的3名财务人员的开支列入年初工作经费预算;三是建议县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按片设立中心管理站(管理站可设在乡镇财政所),每个管理站安排3—5名驻乡镇审核员,由中心管理站对各片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审核监管,即变原来的个人(驻乡镇审核员)兼职管理为多人(多名驻乡镇审核员)专职管理。四是鉴于新农合筹资工作难度加大,借鉴周边永兴、临武县按筹资人平1.5—2元的标准(城镇居民参保按4元/人补助经费),建议按1元/人标准再增加安排筹资补助经费72万元。

(二)积极探索纸质合作医疗证推广为ic卡使用管理模式。

“新农合银联ic卡”替换纸质合作医疗证,既可有效杜绝参合农民借证冒名顶替套取合作医疗资金行为发生,又能大大方便农民群众参合和及时报账,更能有力防范医疗机构弄虚作假套取新农合资金,一定程度上保障新农合资金的运行安全。建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该项工作,安排财政继续加大新农合信息化资金投入,确保在财政、农行及医疗机构三方加大投入的基础上在全市率先推行“一卡通”管理模式。即变纸质合作医疗证为银联“ic”卡管理。

(三)建议积极推行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和分级诊疗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新农合重大疾病医疗补偿政策,切实提高我县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根据《湖南省重大疾病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建议下年度:一是进一步优化和调整我县新农合重大疾病(先心病、白血病等大类22种、小类34种疾病)按病种付费政策;二是结合县级公立医疗改革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病人流向,积极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即对到省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未办理转诊的,减去起付线后按45%的比例予以补偿;对办理了转诊备案手续的,减去起付线后按55%的比例予以补偿;对参合患者到县、市及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线分别调到500元、700元和1000元以上,补偿比例调整到70—75%、55%。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二

以^v^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切实协助城乡特困群众解决医疗难的问题。

总体目标:

全面建立起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基本原则: 救助困难家庭。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

2、因患病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在3万元以上、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

救助规范

医疗费用计算补助只使用一次。

不重复计算,患者自己年享受医疗补助累计不超过5000元。

已经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后自己自负费额为基数计算补助;因患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其他城乡困难对象依照个人年承担医疗费用3万元以上的局部为基数计算补助。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用药基本目录制订医疗救助对象医疗服务规范。为医疗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

基金以区财政拨款为主,建立乡村和农村医疗救助基金。其他资金为辅。

区财政按照我区上年度乡村低保资金支出总额10%规范安排乡村医疗救助资金。

区财政按我区农业人口每人每年3元的规范安排农村医疗救助资金。

纳入社会保证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是一项政府专项资金。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提取管理费或列支其他费用。民政部门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管理部门,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贪污浪费等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置。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三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情况。2021年通过印发20万份参保政策、享受待遇宣传资料,制作2000份医保宣传环保袋、615份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开展医保政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缴费工作,基本实现我区城乡居民参保全覆盖。2021年xx区常住人口63.34万人,截至2021年9月底,我区已参保缴费人数57.58万人,占应参保人数57.96万人的99.35%。其中脱贫人口32979人,应参保的32924人中已有32893人参保,参保率为99.91%,已完成面上参保率不低于97%的指标任务。

(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报销情况。通过多方筹措资金,截至9月底,2021年医保资金筹资44315.57万元,其中个人筹资1567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0.73万元,***财政补助23464.13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943.23万元,区本级财政补助2237.48万元,为确保医保待遇及时发放提供了资金保障。通过优化办理流程、加大审核把关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等措施,我区参保患者待遇得到了及时享受。截至9月30日,全区共有861318人次获得城乡医保报销,报销总额28070.29万元,其中住院报销66825人次,报销金额21898.64万元;门诊慢性病报销126552人次,报销金额2060.32万元;门诊报销667941人次,报销金额4111.34万元。

(三)医保基金监管情况。一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2021年1月在全区开展了定点医疗机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截止1月15日,已经全部完成30家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发现的一些疑似减免住院费用、诱导住院等问题,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配合国家审计署开展审计发现违规使用医保资金追缴工作。根据自治区审计组对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数据情况的反馈,我局对部分参保人员重复报销、参保人员死亡后仍存在报销数据事项进行了整改。截止2021年2月25日,涉及的重复报销金额21362.49元及违规报销金额711.18元已退还到位;三是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有关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以区政府牵头,部门联合治理,成立了以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有关领导干部组成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2月10日前通过医保智能审核、智能监控信息系统以及医保结算数据进行了数据筛选,确定重点走访的病人92人,并对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调查,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促进医疗机构的内部规范化管理。

(四)医疗救助开展情况。目前我局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脱贫户及三类人员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住院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救助认定流程等政策文件,截至9月30日,全区共有45433人次获得医疗救助,涉及补助资金1520.33万元。

(五)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情况。一是drg付费方式改革进展顺利。2020年12月,xx区人民医院试点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工作,各项工作如医院入编、病案上传、病例分组、反馈调整均逐步正常开展。截止今年9月,辖区除了3家精神病医院没有纳入drg付费方式改革外,其余16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开展;二是药品耗材及试剂供应保障制度改革情况。截止2021年10月9日我局指导11家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开展21批药品、耗材及试剂集采采购量填报工作,其中15批已中选落地使用。根据《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做好我区药品带量采购货款结算有关工作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18号)文件的精神,并对符合预付条件的公立医疗机构进行6批药品、耗材及试剂带量采购的预付工作,共计421236.96元,破除以药补医,理顺药品、耗材及试剂的价格。

(六)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情况。xx区医保中心组织考核工作组分别于2020年12月22日-12月24日及2021年1月11日-1月15日对辖区内7家定点零售药店、30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2020年度基本医疗服务协议年度现场考核。从考核结果看,各定点医药机构基本能够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履行服务协议,建立医药管理制度,做好医药服务管理,为参保人提供合理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

二、2022年工作思路及措施

(一)工作思路及工作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医保政策惠民性的宣传,增强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二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每季度开展1次定期排查、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现象。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数据共享和对接,依托大数据平台和先进技术,探索建立“农户申请、村屯确认、乡镇核实部门比对、跟踪回访”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发现和核查系统体系以及时监测和化解风险隐患。

一是完善待遇保障和筹资运行政策,确保到2025年底我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增强预算执行约束力,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可持续;加强对基金运行的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二是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执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衔接机制,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加大对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人员的救助力度。

一是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门诊统筹、住院医疗费用总额控制、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建立以保证质量、控制成本、规范诊疗、提高医务人员积极性为核心的drg付费,发挥医保支付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线”,发挥政策效能,确保脱贫人口不因病返贫、致贫。

一是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依法依规加强基金监管。二是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组织人员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零容忍”,加强对欺诈骗保线索的发现和受理,建立线索督办和查处反馈制度,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三是规范医保定点协议管理,推进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费用的调控引导和监督制约作用。四是加强医保基金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依法依规监管能力,建立独立、高效、专业的执法队伍。五是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保信用评价管理机制,构建医保信用评价结果与医院的绩效考核、医保费用结算挂钩的衔接机制,积极推动将医保领域信用管理纳入社会公共信用管理体系。六是加强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严厉惩处欺诈骗保,尤其是医疗机构内外勾结的欺诈骗保行为。

一是规范公共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流程,逐步实现辖区范围内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二是深入推进异地就医结算,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不断扩大异地就医结算业务种类。三是加强医保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医保人才培养工程,建设对群众有“温度”的医保队伍。

一是配合卫健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意见、贯彻落实自治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保障指导意见和贯彻落实自治区建立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二是配合人社部门继续探索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

一是强化为群众服务的观念意识,淡化行政审批意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二是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综合素质水平。三是加强内控监查力度,开展定期、不定期的作风监督检查。

(二)工作目标及做法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深化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继续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继续推行门诊统筹、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日间住院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完善定点医药机构考核机制,努力实现医疗费用和医疗服务“双控”目标,发挥医保对医改的牵引作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继续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采购改革,根据省市药品集中采购结果,开展带量采购,以量换价、量价挂钩,使定点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能降下来,给老百姓带来真正的实惠;探索短缺药品市内医共体共济使用,减少平台下采购的数量,降低药品费用支出;规范诊疗行为,减少高值耗材和药品浪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收费。

全方位提升经办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对照医保审核经办流程的要求,进一步简化零星报销工作流程,缩短审核及拨付时限;继续实施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加强转外就医流程的宣传,让群众熟悉转诊、备案、异地安置的办理流程,努力促使群众报销结算更加方便,就医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以智能审核监管系统、医保稽核系统等智慧医保平台为抓手,继续丰富完善监管手段,实现医保就诊信息的智能审核,做到医保监管强化事前提醒和事中警示,做好事后严惩,逐步实现审核的全部智能自动化。

加强日常稽查,部门联动,规范“两定”机构经营秩序,打击各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行为,确保完成明年29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家定点零售药店的年度考核和稽查任务。对一些疑点问题较多的“两定”单位和群众举报事项重点关注,精准检查。

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的工作思路,按计划做好内部稽核工作。每季度对医保中心经办机构进行全面检查一次,每月不少于10%的抽查率对各股室进行抽查。

每月及时向市局申请医保备用金,按时拨付医疗机构结算款和个人报销款,并按时上报财务相关统计报表;做好全年医保资金筹措工作,计划在2022年9月底前完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本级财政配套补助筹措资金2377.74万元,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本级财政配套补助筹措资金178.8万元,确保资金安全运转。

(三)2022年重点工作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7%以上,其中脱贫人员参保率达到100%。计划在2021年10月中旬,组织召开xx区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动员会,总结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运行情况,动员部署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并在三个月的集中缴费期内,做好宣传动员、指导和督促乡镇(街道)开展集中缴费工作,确保完成参保率任务。

一是结合开展2021年度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考核工作,开展一次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定点医药机构规范使用医保基金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强化基础管理,进一步完善医保管理工作,同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为年度开展全覆盖检查提供参考。

二是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计划2022年4月,在xx区开展2022年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工作,以xx辖区定点医药机构主体,通过开展线上线下集中宣传、现场宣传、组织全员培训等方式,向社会开展形式多样、深入人心的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活动,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有效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三是做好2022年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工作。计划2022年上半年,在全区所有定点医药机构(截止目前共37家定点医药机构)范围内开展以打击欺诈骗保为主要内容的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全覆盖检查。通过制定全覆盖检查工作方案,组织检查工作组对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检查的方式进行,并将检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对违法违规行为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等。不定期开展对定点医药机构的检查监督工作,随时了解掌握、打击辖区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做好2022年度医保基金的预算和结算工作,按时间进度要求及时拨付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同时,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做好2022年度定点医疗机构总额控制方案。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四

2、积极准备实施药品“三统一”工作

我区自2007年9月按照“政府主导、各方参与、依法

监督、公平公正、竞标竞价、合同配送”的原则,在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实行药品“统一配送”,与今年省、市要求的药品“三统一”政策相吻合,11月底各乡镇卫生院对医院及村卫生室的药品、设备进行盘点和造册登记,摸清药品库存品种、数量,并对乡、村两级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奠定了基础。

3、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全区卫生系统共落实建设项目11个,建设面积19330平方米,总投资万元;设备配置项目一个,60万元设备已全部到位。

落实第一批、第三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城关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面积600平方米,投资84万元;区妇保院设备配置项目,价值60万元;区人民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面积7200平方米,投资2260万元;水沟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计划建设面积600平方米,投资110万元),计划投资2514万元,新建面积8400平方米,配备设备一批。目前,城关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外粉已完成,正在进行内粉和室内管道安装,完成投资60万元;区妇保院60万元设备配置已到位;区人民医院住院楼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正在处理屋顶,完成投资1000万元;水沟中心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完成前期准备,进入招标程序。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为推进我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高服务能力,今年通过“振兴计划”招进23名医学院校本科和大专毕业生,极大地充实了乡镇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为提高区乡两级医疗单位人员业务素质,今年区级医疗单位共派8人到省级医院进修学习;各乡镇卫生院派出业务骨干33人次到市、区两级医院进修学习,全区开展全员岗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对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岗培训及“三基”考核。区人民医院与西安交大一附院建立了长期对口协作关系,每年固定免费提供3个进修名额,并长期提供技术支持;区级三所医疗机构分别与11个乡镇卫生院建立了对口协作关系。逐步形成了省、市、区、乡四级之间的传、帮、带业务平台,使我区在医疗队伍建设上得到可持续发展。

医疗救助工作汇报篇五

在科主任带领下,在主治医师的指导督促下,认真及时完成门诊、计划生育及病区的日常医疗活动。严格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地完成病历记录,住院病历及观察病历必须在病人入院后xxxx小时完成,主治医师必须在xx小xx时内对住院医师的病历进行检查和审签。抓好薄弱环节,把好病史质量关。凡属疑难危重病人,科内随时组织讨论,制定治疗方案,不断提高诊断符合率和抢救成功率。

继续重抓三基训练,准备从今年年初起组织每月业务学习次,力求内容实用,科技含量高理念新,可操作性强,做到有计划,有针对性,有备课,并定时间定地点定内容定主讲人。计划进行二次“三基”考试,对年轻医师的基本理论,基本操作加强督促训练,同时通过外出进修学习听专题讲座等学术活动,提高整体素质。

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立足点放在医疗上的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杜绝差错事故的发生。继续做好各项登记记录工作。凡属二乙医院必须的记录项目,均应及时认真登记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督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杜绝医疗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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