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

格式:DOC 上传日期:2023-09-10 03:00:11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
时间:2023-09-10 03:00:11     小编:紫薇儿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方案呢?以下是我给大家收集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篇一

一、活动主题:

展现个性彰显文法成才之路

舞动青春共为桃源增彩添色

二、活动口号:

展个人风采,显乒乓魅力

三、活动目的:

繁荣城北街道鹿门社区文化,培养社区居民的挑战与合作意识,锻炼居民身体,促进居民之间乒乓球运动的交流,增进社区乒乓球爱好者的友谊,提高乒乓球运动的娱乐性。弘扬我国国球文化,丰富社区文化生活;提供相互交流平台,提高乒乓竞技水平;展现个人竞技能力,培养团队合作精神。最终达到增强水印桃源居民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效果。

四、活动对象:

社区居民,包括中年,青年等人群

五、活动地点:

鹿门社区活动中心

六、比赛时间:

20xx年x月x号

七、报名方式:

阶段一:采取自愿报名。

阶段二:填写报名表,并交到居委会办公室。

八、组织机构:

裁判委员会:居委会办公室人员

裁判长:王钰崧

记录:大学生村官

监督:戴小兵

安全:社区安保部

场地负责:张春燕

九、活动前期安排:

1、开会讨论乒乓球比赛事宜。

2、联系赞助商,定下初步宣传力度。

3、前期宣传。利用横幅,海报和社区宣传栏通知社区居民这场比赛的具体报名时间,方式及咨询电话和地点。

5、组建乒乓球比赛的工作服务小组(包括宣传组,报名组,实施组,后勤组,保安组)。并且邀请学校体育老师当裁判人员。

6、在社区居委会办公楼一楼设立活动咨询点兼报名点。

十、活动分组:

青年组、中年组

十一、活动内容暨比赛流程:

准备工作:社区主任讲话,居民代表讲话谈谈对本次活动的看法,活动创办方和社区总领导剪彩开幕。

比赛项目: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团体赛,分男团和女团。

比赛规则:

1、比赛采取国际通用的11分制,采用五局三胜制,比赛用球为40㎜白色三星球,比赛执行中国乒协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为混合团体赛,比赛过程中有3次暂停机会,每次1分钟。比赛采用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五局三胜,每局11分。比赛顺序为男单、女单、男双、女双、混双。

3、比赛分为四个组,两个半区,每个半区内两个组,每个小组四个队。第一轮每组四队进行单循环,前两名出现,形成前八名。第二轮各半区在区内交叉,胜者进四强。第三轮再跨半区交叉,胜者争夺冠亚军,败者争夺三四名。

4、参赛运动员在团体比赛中,参加男单和女单的队员不能参加男双和女双,但是可以参加混双,参加男双和女双的队员可以参加混双。

5、第一轮,抽签分组,决出十三强;第二轮,抽签分组,一个班轮空,决出七强;第三轮,抽签分组,一个班轮空,决出四强;第四轮,抽签分组,决出决赛和三四名人选。

第五轮,决出冠、亚、季军!男女团体赛同时进行。

6、比赛抽签均现场进行

7、若一局双方比分打到10:10则加赛一球,以此类推直到一方领先两分胜出。

十二、注意事项

1、各参赛队伍必须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比赛。比赛开始前10分钟到达赛场,参赛队伍须由队长持各队员相关证件到记分台进行检录,并上交参赛人员上场的顺序安排。

2、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达者,应提前与组委会联系,若超过赛程规定开赛时间15分钟未能到场比赛者,按弃权处理。

3、比赛时期、地点均以比赛日程为准,如果有变更,以竞赛组书面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4、比赛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队员必须尊重观众、尊重对手、服从裁判的判决。若比赛中出现争议,参赛选手应当听从裁判的判定,不得发生争吵,如发生恶性事件,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1、本次比赛取前三名,男女团体冠、亚、季军。凡获得排名前三的比赛单位,其参赛队员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本次比赛为了发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促进我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特设定“体育道德风尚奖”二名。

3、趣味游戏比赛对赢的五组参赛队员进行现场发放奖品。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篇二

(篇一)

**年**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涉及10个小区,分七个标段施工,此项改造面积万平米,惠及居民约7144人。

一、扎实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1、成立组织

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改造工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改造工作;各社区书记和城管执法中队队长为组员的老旧小区提升改造领导小组。实行层层负责制,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安全、抓质量、抓进度。

2、宣传到位

一是改造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明确职责、明确改造内容、明确工期、明确质量。二是社区召开居民代表大会,明确改造内容,征集合理化意见建议,征得广大居民对改造工作的支持。

3、做好技术交底

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召开会议,通报情况、核理重点、确定难点、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在此基础上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和关键环节技术交底。

二、精心组织,进场施工。

7月底七个标段十个小区陆续进场,全面铺开,为确保工程进展和质量,每个改造的小区选出两名居民代表为监督员,配合改造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老旧小区改造难点在清表(拆除违建),大部分违建建成时间久远,且形成原因千头万绪。为使工期如期进行,以社区为主,城管配合,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共计拆除违建43处,无一处强制拆除。

三、民生为重,积极协调。

………此处隐藏部分文章内容………

民生无小事。保障改善民生,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继续以不断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力争在**年将主城区剩余的老旧住宅全部改造完毕。同时着眼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后的长效管理问题,通过物业进入、业主自治等模式,切实加强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有效保障改造成果,确保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有服务、有管理,为老旧小区居民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篇三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车辆停放管理,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环境,营造文明、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城区集中开展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以人民为中心,以车辆停放专项整治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和源头管控,不断优化车辆停放环境,规范停放秩序,推进城市管理向精细化方向转变,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进一步规范辖区停放秩序,加强停放整顿,通过合理规划、有序增加停车区域、加大违停处理力度等途径,着力解决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推动停车需求与供给的平衡,缓解城区范围内车位供需矛盾,促进市民形成以文明、规范、有序的停车新秩序,实现城区停车面貌大提升。

成立县城管局车辆停放专项治理“百日行动”指挥部。

指挥长:陈善文

副指挥长:毛纯君、汪承金(常务)、夏纯成、刘兴刚、陈俊、周登东

(1)梅山城区整治组

组长:汪先华

副组长:耿浩、张军

成员:刘鹏、李伟、肖传松、廖磊、简宽、陈四春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2)江店城区整治组

组长:叶凡晶

副组长:邓正林

宣传车2辆、拖车1辆

(3)经济开发区整治组(包括开发区小区)

组长:夏纯成

副组长:胡民、杨彪

成员:樊家胜、万舒杨、杜海波、詹冬明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4)物业小区整治组

组长:李鸿胜

副组长:罗文中

成员:潘凌峰、王苏千、陈诚、彭海洋

宣传车1辆、拖车1辆

(5)工作督导组

组长:张迪福

副组长:周敏

成员:单大为、江云飞

负责“百日攻坚”行动停车秩序督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郑志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协调、拖车联系、信息上报等工作。

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摸排清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车资源。新老城区、经济开发区等区域对所管辖的各类公共停车场、经营性停车场、停车位进行系统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情况,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车秩序乱点。各片区对新城区静态停车秩序混乱路段、市民多次投诉停车问题路段、“僵尸车”排查梳理,建立基础台账。(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议新增停车泊位点。各片区要根据摸排情况,集合日常管理实际情况,对辖区规范设置停车泊位点、增设停车位标志、施划停车泊位标线等提出合理建议。(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小区内停车管理,引导小区业主将车辆停放至地下停车位。(9月30日前完成)

5、规范停车场库使用。对收费停车场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凯达尔公司规范各收费停车场停车秩序,确保智能化无人管理的停车场设备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车场要求现场管理人员加大巡查,避免一车占用多位,按照“入位、顺向、头齐”有序规范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阶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强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网格化巡查机制,本着分工不分家的原则,通过拖移、贴单等手段,重点查处不在车位停车、不规范停车、“僵尸车”占用停车位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形成严查严治的高压态势,对影响交通的'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拒绝驶离的坚决依法处置到位。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交警、社区、以及物业公司对接协调,同步开展物业小区、背街小巷、机关单位以及公园广场等停车秩序整治,动员道路沿线各单位落实门前承包制度,门卫保安要参与劝离违停车辆,及时制止违法停车行为。

3、加强违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对城区机动车占道经营进行拉网式检查,对相对集中、容易反弹的重难点区域集中力量专项治理,着力整改将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并长期坚持)

1、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坚持车辆停放长期规范治理,常态化整顿停车设施挪用、占用等问题,严厉打击各类占道经营乱象,严格查处占用盲道乱停车、在道路泊位外乱停车、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顺序乱停车、在非机动车道乱停车、在交叉路口乱停车、占用消防通道乱停车等行为,坚决防止车辆停放乱象抬头和反弹。

2、优化车辆停放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对车辆停放点位重新规划,缓解群众停车难问题。优化车辆停放管理,对禁停标志设置、停车点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议。同时加大引导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设禁停标线、拖移车辆标志,增强警示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对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水平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定期会商、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征求社会各界对车辆停放秩序问题及治理对策的意见建议。各部门要对照整治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障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强督查考核。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对停车资源、违法停车点位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并汇报到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对各单位车辆整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并将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和检查结果及时通报,确保车辆停放专项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进。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群众易知易晓的形式,充分利用电视、自媒体、宣传车、宣传栏等多种宣传手段,向城区市民宣传文明创建、文明停车的相关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文明停车习惯,提高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篇四

为全面贯彻xxx、xxx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xxx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23号)的精神及全省推进新型城镇化暨“强省会”工作大会精神,加快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为城市或县城(城关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根据相邻小区、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可适当改造20xx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国有企事业单位、军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属地原则纳入改造范围。不包括以自建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严禁借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之名大拆大建、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二)工作目标。20xx年,形成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五年内完成20xx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确定改造模式。结合我省实际和群众需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改造和拆改结合两种类型。

1.综合改造型。适用于房屋结构性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分为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3类。基础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外墙、楼梯等公共部位维修,小区内部及与小区联系的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移动通信等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及光纤入户、架空线规整(入地)等。完善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小区及周边绿化、照明等环境整治,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库(场)、电动自行车及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文化休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改造或更新以及拆除违法建设。提升类重点改造内容包括改造或建设小区及周边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卫生服务站等公共卫生设施、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周界防护等智能感知设施,以及养老、托育、助餐、家政保洁、便民市场、便利店、邮政快递末端综合服务站等社区专项服务设施。

改造涉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应严格落实相关保护修缮要求。各地可在充分尊重和保护历史文化风貌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确定改造内容清单、标准支持政策。

2.拆改结合型。适用于部分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适修性较差等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或布局不合理、影响片区功能完善的城镇老旧小区(单栋住宅楼),结合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项目对部分房屋进行拆除,实施拆改结合改造。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的养老、托育、停车库(场)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和品质。拆除部分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四)推行片区联动改造。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结合城市更新单元,鼓励符合条件的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整合周边用地、房屋资源,连片整体改造,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根据不同改造模式,探索改造资金平衡方式。通过片区统筹,将相邻的改造项目捆绑统筹,生成老旧片区改造项目,实现自我平衡;通过跨片区组合,将拟改造的老旧小区与其不相邻的城市建设或改造项目组合,以项目收益弥补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资金平衡;通过在有条件的老旧小区内新建、改扩建用于公共服务的经营性设施,以未来产生的收益平衡老旧小区改造支出,实现小区内自平衡。(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五)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各地在摸清城镇老旧小区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综合考虑房屋安全状况、小区区位、群众意愿,切实评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改造类型,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科学编制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不得盲目举债铺摊子。优先改造居民改造意愿强、参与积极性高、拆除违建主动的小区。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等方面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各类设施增设或改造计划,应主动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规划、年度改造计划有效对接,同步推进实施。(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

(六)完善改造技术标准。各地可参照《贵州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结合相关专业的国家及地方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改造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的安防系统改造技术标准。鼓励综合运用物防、技防、人防等措施满足安全需求。因改造利用公共空间新建、改建各类设施涉及影响日照间距、占用绿化空间的,可在满足安全要求、相关技术规范并广泛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基础上,一事一议予以解决。(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

(七)推进项目有序实施。对实施综合改造的项目,各地要统筹考虑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及改造后设施运营、后期管理等因素,明确改造项目实施(投资)主体,健全项目的生成、实施、验收等机制。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广泛征求居民意见,编制改造方案,形成具体改造清单。改造方案应对经认定的违法建设提出处理措施,明确管线改造方式,提高低效用地使用效率,可对建筑立面、屋顶形式提出改造要求。改造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可后,由相关部门直接办理立项、用地、规划审批。加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完工后开展居民满意度调查评价。对实施拆改结合改造的项目,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优化审批程序。(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

(八)加强长效管理。各地要建立多方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推进改造。加强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工作的指导,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提高小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造后的小区可通过居民自治、社区代管、物业管理等方式进行管理。有条件的优先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维护改造效果。(责任单位:省委组织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

(九)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财政安排资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资金、省级资金重点支持基础类改造项目,要规范、高效使用中央、省级资金。市(州)、县(市、区、特区)政府应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给予资金支持,可通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新增一般债券额度等渠道安排资金。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可在政府债券额度内申请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程序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养老、文化、教育、卫生、托育、体育、邮政快递、社会治安等方面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

(十)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基础上,支持各地按照市场化原则开展融资支持建设。支持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等进行债券融资。通过项目整合、片区改造等方式,扩大项目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支持,加大金融服务力度,创新金融产品,依法合规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主体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xxx、贵州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贵州省分行)

老式小区楼梯 老旧社区改造方案篇五

为进一步规范县城区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违规行为,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国家文明县城创建,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按照“规范有序、各行其道、朝向一致、文明停车”的工作要求,重点整治学校、医院、商场、农贸市场等场所周边的违法占道停车行为,县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乱停乱放现象明显减少,车辆停放规范有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宜居的城市环境。

(三)整治单位、社区、小区内及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行为;

(四)整治废旧车、“僵尸车”;

(五)整治车辆销售、维修行业乱停乱放行为。

(一)以“疏”为主,解决停车难题。

1.进一步优化主次干道人行道停车位规划建设,完善停车位标线施划,适当增设小汽车、摩托车停车位,清除违规停车位,对不适合停车的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安装物理隔离设施,逐步解决车辆停放设施设备问题。规划建设智能化立体停车场,积极争资,修建南门口、瑞通路、城北、隆鑫、桥头场、沙丘等6个智能化立体停车场。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0日前

2.做好城区老旧小区改造,适当增设停车位。督促物业公司转变思想,提高物业服务质量,规范小区内车辆停放,让业主自主、自愿将车辆规范入库停放。引导物业企业建设智能停车引导系统,对外开放停车。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25日前,长期坚持

3.在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等合适位置及区域增加停车位,施划停车位标线。做好背街小巷及“三无”楼栋停车秩序管理,做到车头朝向一致、规范停放。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二)以“堵”为辅,抓好重点区域整治。

1.加强已规划停车区域的'停车管理,确保车辆朝向一致、车头朝外。对主次干道、学校、医院、商场、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的人行道等市政公共区域乱停乱放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处置“僵尸摩托车”。分时分段分区域抓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对易出现车辆乱停乱放的区域,定人员、定路段、定范围,强化日常巡逻执法。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教委、县商务委、县卫生健康委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2.加强“三轮车”“超限车”入城管控,完善县城主次干道抓拍系统,做好车辆占用主、次干道车行道及消防通道等乱停乱放行为整治。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车辆管控,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在车行道上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依法依规严处,引导驾驶员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意识和习惯,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依法依规处理“僵尸小汽车”。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3.每周不定时对占用消防通道乱停乱放车辆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及时疏通生命线,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4.按照相关规定,明确车位购买、车位租赁、车辆临时停车收费等标准,杜绝乱收费行为发生。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5.抓好门店、商铺等“门前三包”车辆规范停车工作,禁止门店、商铺前占道停车。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6.做好物业小区乱停乱放行为整治,督促县城物业小区和在建楼盘做好小区内及周边车辆停放,动员车辆入库。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7.做好学生引导教育,配合做好学校周边区域车辆乱停乱放整治,抓好“小手牵大手”、禁止未成年学生驾驶电瓶车等宣传教育、引导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教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8.督促车辆销售企业规范停车,朝向一致。

责任单位:县商务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9.加强农用车入城管控,做好县城农机销售、维修等门市监督管理工作,对占道经营门市企业进行处罚。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0.规范机动车维修行业车辆停放,对占道经营、乱停乱放企业进行联合处罚。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1.监督本单位干部职工规范停车,做好单位周围及责任区域车辆规范停放工作,加强文明教育,发挥好示范带头作用。

责任单位:县机关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级各部门、各单位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12.积极开展背街小巷、“三无”楼栋乱停乱放行为整治,进一步优化背街小巷、“三无”楼栋停车位管理,加强规范停车宣传发动,积极开展联动执法。

责任单位:南宾街道办事处、万安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31日前,长期坚持

(三)建立机制,做到常态长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和做法,解决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每月一次全面整治,每周一次分区域整治的常态化整治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巩固,防止乱象复燃,常态化、长效化推进车辆乱停乱放治理。

责任单位:县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xx年10月15日前,长期坚持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0月10日前)。

通过广播电视媒介、标语横幅、印发文明停车宣传单等“线上+线下”方式抓好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使群众深入了解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争取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参与、支持,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等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10月11日至31日)。

按照工作方案,根据工作要求和分工,积极采取措施,集中力量开展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县城重点区域及周围加大力度整治,对废旧车、“僵尸车”等无人认领车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争取在集中整治阶段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高阶段(20xx年11月起,长期坚持)。

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完成后,及时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各单位按职责做好管控工作,巩固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成果,提高整治质量。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冉启明任组长,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县公安局副政委秦天海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教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商务委、县交通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宾街道、万安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县城区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市管理局﹐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汪柏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冉云飞、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大队长张波任办公室副主任,分别按职能职责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抓好宣传发动。一是县融媒体中心要利用电视、报刊、公众号等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规范停车的文明习惯,树立文明新风。二是县城市管理局利用市政led、车载广播广泛宣传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相关法律法规。三是县公安局利用广播,适时播放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四是各街道要广泛发动基层群众,做到每个社区有一幅宣传标语,掀起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热潮。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和统筹作用,依照本方案,结合职能职责,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有措施、有专人、明责任、见成效,各责任、配合单位要及时落实各自任务,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加大对城市综合管理提升的经费投入,保障本次车辆乱停乱放整治工作经费。各街道要利用城维费用,保障背街小巷、“三无”楼栋的停车位增设、标线施划等资金。

(五)加强工作督查。县城市管理局要会同县政府督查办开展专项督查,进行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街道抓好工作落实,对车辆乱停乱放专项整治工作推诿扯皮、整治不力、问题反复“回潮”的进行跟踪督办,并予以全县通报。

【本文地址:http://www.xuefen.com.cn/zuowen/3401184.html】

全文阅读已结束,如果需要下载本文请点击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