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向选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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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选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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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面临一个复杂的问题时,我们需要制定一个详细的方案来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方案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双向选岗方案篇一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注重工作实绩、资历和本事的原则;

4.坚持按岗聘用、合约管理的原则;以上级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准用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和数量组织岗位聘任。

5.在核准限额内进取推行“全员竞聘”制度,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竞争激励机制,促进学校的生机和活力。

6.上级文件另有要求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一)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条件

1.专业课教师应具备相关实践操作技能和实践教学本事;

5.员级教师:具备学校事业岗位基本条件有关条款,由学校直接聘用。

1.公布竞聘岗位。依据经上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公布竞聘岗位的岗位名称、数量、职职责务和任职条件。

2.个人申请及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提出个人书面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每人只能申请竞聘一个岗位。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对提出申请的竞聘人逐人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确定的竞聘人选予以公示。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5-12级)的先后顺序,分别组织竞聘。竞聘采取综合考核计分、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审核的方法进行。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根据计分顺序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人选。

4.公示。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景、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级、数量、职称聘任方案、申报人员基本情景、聘任结果等向全校教职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和评聘监督委员会理解各种举报并认真调查核实,对不贴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任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5.审核备案。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按照上级要求上报有关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核认定。

6.签订合同,颁发聘书。拟聘任人员由人事部门确认并备案后,校长依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等规定,向受聘人员颁发聘书,签订合同,并行文公布。受聘人员按市人事局要求执行新的岗位工资待遇。

商校职称评聘专家委员会(初评委)

xx

商校职称评聘监督委员会

xx

1.事业岗位竞聘上岗实行聘期管理。聘期根据每个岗位的工作需要、专业特点和要求合理确定。学校岗位聘用一般为3年。聘用时间一般应满一个聘期。聘期内岗位等级发生变动的,其聘期按新的聘用合同执行。高层次紧缺人才的聘期可适当延长或无固定期限。

(1)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层次上被连续聘用满10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2)合同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3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本人申明不再晋升高一级职务和不再竞聘高一等级岗位的,可签订至退休的合同。

3.加强聘期和聘后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事业单位应根据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情景进行年度考核,必要时还能够增加聘期考核。专业技术人员一个聘期结束后,学校应结合考核结果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组织重新竞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210人,首次聘任设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及工勤技能岗共计228个岗位。

(一)管理岗位

设管理岗位12个,已聘任9人,其中管理5级3人,管理8级1人,管理9级5人。

(二)专业技术岗位

学校共设专业技术职务岗212个,根据省人事厅规定,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3:5: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4个岗位,5级、6级、7级岗比例为2:4:4,其中5级岗13个,6级岗25个,7级岗26个;中级专业技术职务106个岗,8级、9级、10级岗比例3:4:3,其中8级岗32个,9级岗42个,10级岗32个;初级专业技术职务42个岗,11级岗21个,12级岗21个;员级岗根据实有人数聘用。上述岗位中本次聘任: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19个。高级5-7级岗、中级8-10级岗、初级11-12级岗按空岗情景逐级聘任,每级岗位聘任前向教职工公示空岗情景。

(三)工勤技能岗位

工勤技能岗共设4个岗位,其中技术工三级1个,技术工四级1个,技术工五级1个,普通工1个。根据学校实际情景已聘任16人,其中技术工三级5人,技术工四级4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3人。

1.学校岗位聘用上岗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资料,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学校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景和问题,保证岗位聘用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2.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方法公开、结果公开,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3.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岗位聘用工作纪律,对违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聘用政策规定,以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直接职责人员及其有关部门(单位)相关职责人员,按照《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等组织人事纪律严肃处理。

双向选岗方案篇二

为不断提高我校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加大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工作,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竞聘上岗的原则与适用范围

(一)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群众公认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梯次配备、结构合理的原则。

6、个人志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先适用于校本部任命制和聘任制的处级干部。

2、对党务、群团组织机构中选举制的干部,原则上也要通过竞聘程序,竞聘上岗后履行有关规定手续。

二、制度规定

1、交流机制。通过竞聘上岗工作,要实行较大范围的干部交流。从1995年至今,凡是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处级领导干部原则上都实行岗位交流(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在干部交流时,为保持工作的连续性,一般情况下同一单位的正、副职不同时交流。干部交流以机关、直属机构的干部和教学机构的党务干部为主,教学机构的业务干部(院长或副院长、主任或副主任)不作为主要的交流对象。在交流过程中,原则上不突破部门的领导职数。

干部交流分为横向交流和纵向交流。横向交流指机关、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内部不同岗位间的交流。纵向交流指机关干部与直属机构、教学机构干部间的交流,也包括党政干部间的交流。

2、年龄规定。按照国家对干部离退休年龄的规定,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得竞聘处级岗位。

年龄不够任满一届(三年)的处级干部在新一届任用时,男性不超过58周岁,女性不超过53周岁。凡到限定年龄的干部原则上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可从事本人特长的专业技术工作和非领导工作。

3、试用期制。对竞聘上岗中新提职干部一律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组织人事部进行考核,凡不称职票达到40%以上者,要免职或降职,不保留试用期间的级别和待遇;不称职票达到20**年;考核称职者,正式聘任,聘(任)期从试用期算起。

4、任期制。qq大全对聘任制和任命制的处级干部都实行任期制,每个任期为三年,时间从聘任之日算起。任届期满要进行述职和考核,重新竞聘上岗后,干部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含两届)。

5、上岗培训制。对所有已被聘任和任命的干部都要进行上岗培训。培训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能力水平。

6、审计制。处级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分管经济工作的处级干部在任届期满或离任时,要由审计部门对其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和评价作为升降任免的重要依据。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大大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自觉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和开拓进取精神,干实事,重实绩。

3、作风民主,勤政廉洁,为人正派,有全局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能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具有胜任学校某方面工作所需要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知识,还要具有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本部门正常领导工作。

(二)基本资格

正处岗位: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要求的现职正处级干部。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副处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现职副处级干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部队转业干部条件可适当放宽)。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的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正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副处岗位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没有竞聘到正处级岗位的现职正处级领导干部。

2、经考核称职,且年龄符合任职要求的现职副处级干部。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且任正科级职务三年以上,经考核优秀,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现职正科级干部。符合此条件,如果竞聘教学、科研和研究生部门工作的副处级干部,还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

4、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高级职称的教学、科研、医疗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在现职岗位考核优秀者。

四、竞聘上岗工作程序

1、党委动员。党委召开各级干部、各类人员动员会,端正干部的思想认识,树立起正确的竞争意识和交流意识,为竞聘上岗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础。

2、民意测验。在竞聘上岗工作前,对现职的处级干部进行大范围、多层次的民意测验,对于不称职票超过40%者,予以免职,并取消其竞聘资格。不称职票超过20**年至今,工作部门没有变化的非业务领导干部(试用期尚未转正的干部除外),不得填报原岗位。填报一个岗位的干部,视为不服从分配,如其不能竞聘到所填报的岗位,党委不考虑将其调整到其它岗位的可能,并取消其下一级别岗位的竞聘资格。

2、竞聘上一级别岗位的干部和竞聘同一级别岗位的业务干部填报志愿时,可申报一个或两个岗位,不受第1条规定的限制。

3、对于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不再保留原行政待遇,根据有关规定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已达到退休年龄的行政干部按有关规定直接办理退休手续。

4、因年龄规定限制而未能参加竞聘的干部,保留原级别待遇直至退休,业务干部和双肩挑干部归队后,其职称待遇不低于原级别的,不再保留原级别待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承担部门正常领导工作的干部,经党委批准,可不参加竞聘,业务干部可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行政干部可改任相应的非领导职务。

6、未被聘任到相应岗位的干部,可竞聘低一级的干部岗位。未被聘任到处级岗位的业务干部,原则上回原教学单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其它未聘干部,一律在原部门待分配。

7、除年龄和身体健康因素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干部外,其它干部在竞聘中不申报岗位,视为放弃受聘权利,按未聘干部处理。

8、竞聘后,部门暂无合适人选而急需部门领导的岗位,为避免影响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上岗人选。

9、参加竞聘者要讲团结、讲大局,消除不正常的感情因素障碍,正确对待同志之间的正当竞争,保证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

10、无论应聘、落聘、交流还是未聘干部,若无正当理由均须服从组织安排,拒不服从者,视为自动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2、本办法由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双向选岗方案篇三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我校人力资源,实现人员结构优化,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原则:

1.双向选择原则。聘任遵循学校和教职工“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学校可以聘任或不聘任,教职工可以应聘或拒聘。

2.按需设岗原则。根据市教育局人事部门核定的编制限额,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按岗聘任,按岗定责,按责考核,保证重点,充实教学一线。

3.优化组合原则。坚持合理组合、优势互补,提高整体效益,岗位竞聘要有利用学校教学循环制的实施。

4.阳光操作原则。岗位竞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规范操作,相关政策经教代会通过报市教育局审批,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公开编制、岗位设置、岗位职责任务、岗位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结果,对申报岗位人员择优聘任。

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学科岗位从严,教辅后勤从宽。

5.统筹兼顾原则。既任用年富力强的中年教师,又重视培养使用青年教师,同时维护老年教师的权益。对孕产女职工、长期病假等特殊情况依据相关政策办理。

二、情况说明

本次岗位竞聘对象为学校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在编不在岗和在岗不在编人员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实施和调整。

三、岗位设置

根据市教育局核清编制和有关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配置。具体设置情况另行公布。

四、岗位职责、聘任条件

(一)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忠诚热爱教育事业,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2.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3.取得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具备相应岗位职务所要求的学历、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从分配,认真履职,能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4.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能承担并完成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5.2008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班主任职责竞聘条件

1.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工作的根本职责是带好班级、管好学生。具体内容见《桥头中心小学各类人员岗位职责汇编》。

2.班主任竞聘条件

(1)有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科学文化素质,良好的身体素质,,健康的心理素质。

(2)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严于律己,为人师表。

(3)有积极、自觉、主动的工作态度,能够关心学生,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考虑学科课时分配与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班主任以语文学科教师兼任为主外,鼓励英语、综合学科教师竞聘班主任岗位,适当控制数学学科教师兼任班主任的数量。

(5)为保证专任教师的班主任经历,鼓励并优先考虑年轻教师、晋级晋优教师竞聘班主任。

(6)具有下流情形之一者不得聘任班主任:严重违法违纪者;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者;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补课行为者;有乱收费、乱推销行为者。

3..班主任待遇、考核

(1)经考核,按学期发放按照政策规定应有的班主任津贴。

(2)按学年评选优秀班主任,另行奖励。

(3)班主任在晋级评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如班主任岗位经竞聘未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可以从未申报班主任岗位教师中,根据班主任竞聘条件,通过领导小组表决确定符合岗位需要的教师担任班主任。如符合条件的教师拒绝岗位的应聘,在晋级评优中不予考虑。

(三)学科教师职责与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职责

执行《教师法》中对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主要职责参照学校规范化管理手册中规定。

2.学科教师竞聘条件

(1)学科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学历、学科教学法知识,学科教学经验。

(2)语数外学科教师要胜任学科教学,具有一定的教学教研能力、教学评价能力,能按照教学五认真要求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优先聘任教学质量高的教师。

(3)音乐、体育、美术、科学与信息专职教师要具备专业技能素质,胜任学科教学。

(4)学科教师能胜任学科兴趣小组、竞赛辅导。

(5)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对严重违反“五要十不准”等师德要求与教育教学规范、不遵守校纪校规、家长有效投诉3次以上的教师不予聘任。

(6)身心健康,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五、竞岗程序

1.成立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经行政会议、教代会选举分别产生学校中层代表、工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领导小组30%以上,具体负责岗位聘任工作。

2.学校根据规定的编制,结合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岗位,制定岗位职责、待遇、聘任条件等。

3.向外公布所设岗位、职责、竞聘条件、和竞聘办法。由教职工权衡个人工作能力,自愿申报1――2个工作岗位,并提出申报理由和达到的预期目标等。

4.学校根据个人申请和校内各学科的岗位数额、工作量、聘任条件和竞聘者的实际情况,按照一管理二教学(教辅)三工勤的顺序组织竞争上岗。本着“双向选择、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组织班主任、学科教学、教辅人员的竞争上岗。

5.上岗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3――5个工作日,允许有5%以下人员落岗。

6.若前轮未聘满,学校可视情况组织空缺岗位下轮续聘,教师岗位意愿可在前轮落聘下轮续聘前自行调整1――3次至竞聘程序结束。

7.校内竞聘程序完成,空缺岗位所需人员,学校保留选聘校外人员的权利,根据市教育局市场准入条件提出应聘申请,提供个人情况、工作业绩和应聘意向,经学校组织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考察,然后提出调进意见,报市教育局审批。

六、聘期活动签订

1.班主任、教学、教辅、工勤岗位聘期为一年,班主任由校长委托分管德育工作的副校长签订,教学、教辅人员由校长委托教导处主任签订,工勤人员由校长委托总务处主任签订。

2.岗位聘任期满,聘任合同自行解除,再次聘任需重新履行程序。

七、考核分配。

1.学校建立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定期、按时对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调资、晋级、奖惩的主要依据。

2.分配。实行校内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津贴与绩效考核经费主要来源根据市教育局规定执行。

学校自主确定分配方案,在保证基数的前提下,通过一岗一薪、岗变薪变的岗位系数工资、课时津贴、专项补贴、绩效考核工资等,采取月考核发放、学期末考核发放、年终考核发放等形式兑现。

具体分配办法另行研究制定配套考核制度及《桥头中心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方案》。

八、对拒聘和落聘人员的处理

1.对拒聘人员的处理。在本校的拒聘人员可参与其他实行聘任制的学校的竞聘,也可申请教育主管部门调整到其他缺编学校任教。在不愿意参加学校竞争上岗、不愿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的教职工,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2.对落聘人员的处理。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采用养(退养、病养)、转、竟、待、辞等途径予以分流,其待遇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九、聘后管理

应聘者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后,在聘期内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聘期满后可根据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续聘。教职工违背聘任合同有关规定者,学校可以解聘,被聘人员也可以辞聘。

制定、讨论、通过。

十、其它

1.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市教育局审查批准后实施。

2.本方案未尽事宜按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本方案由学校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解释。

双向选岗方案篇四

(一)指导思想。在我镇事业单位推行竞聘上岗,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根据中、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岗位、身份的限制,激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

(二)基本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坚持民意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工作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坚持严格编制和科学设岗的原则。

1、全镇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竞争(聘)未上岗的工勤人员(包括外借在编人员)。

2、镇国土资源所人员暂不参加本次机构改革竞聘上岗,待省上相关政策出台后再实施。

本次乡镇机构改革竞聘上岗采取xx测评和公开考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公共知识)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的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

报考县级部门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其评分比例为xx测评得分占50%,考试得分占50%,两项折合后得分为参加竞聘者的综合得分(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事业单位岗位,可在笔试中加考专业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占考试成绩得分的50%)。是否加考专业技术知识由县派驻乡镇事业单位的县主管局在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中明确。

(一)竞聘上岗分两轮进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镇上和县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级部门派驻我镇的事业单位与镇直属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同步实施。

(二)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的人员须在竞聘上岗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政策办理;属必须退休的,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符合正常退休、离岗待退政策而本人未提出申请的,参加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三)对不愿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单位应通知、动员其参加竞聘上岗,拒不参加者,直接作为待分流人员处理。

(四)对本人自愿竞聘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上岗的工勤人员,原身份作为档案身份,按竞聘岗位进行管理,完善相关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又不符合离岗待退的人员,可不参加竞聘上岗,由原单位岗位安排使用。

1、因公致残,被确认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

2、患有绝症、精神病以及其他严重疾病和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

4、近三年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和近两年安置的复员、退伍军人;

5、现役军人的配偶;

6、乡镇财政体制改革后主持财政所工作的事业人员和县财政局任命的代理总会计。

凡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其中符合第2条的人员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院提供的原始病历材料)并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如本人自愿参加竞聘上岗的`,镇上不再预留岗位。

(六)竞聘岗位大致分为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工作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岗位和畜牧兽医站岗位,竞聘人员只能报以上岗位中的一个,不得兼报。竞聘人员按要求获得上岗资格后,由镇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安排到该机构具体岗位上工作。

(一)准备工作

1、建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2、制定方案。岗位设置方案以事业发展需要、工作性质、责任轻重、工作难易程度和编制数为依据,因事设岗、科学设岗。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指导思想、聘用岗位、聘用条件、聘用范围、方法程序、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岗位位置方案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应在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或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并报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

3、公布岗位。经批准后的方案张贴公布。

4、宣传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竞聘上岗的相关文件,提高干部职工的认识,统一思想,明确竞聘上岗中的各个岗位的聘用条件,岗位职责,明确竞聘上岗的程序和方法,让每一名干部职工做到心中有数,根据自身实际,客观选择竞聘的岗位,积极参与竞聘上岗。

(三)组织第一轮竞聘上岗

1、公开报名。报名采取自荐方式,由本人填写竞聘上岗自荐表,经我镇或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交竞聘岗位所在乡镇或县级主管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名登记。每人只能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岗位、县派驻乡镇的林业工作站岗位、水务站岗位、农机工作站和畜牧兽医站岗位中的一个,填报乡镇直属事业单位的只能填报本乡镇的岗位,不能填报其他乡镇直属事业单位。原镇畜牧兽医站人员只能竞聘畜牧系统岗位,乡镇事业人员或竞聘畜牧兽医站提供的岗位。

2、资格审核。根据岗位聘用条件,由我镇和县级部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公示。

3、公开考试。全县统一设立考场,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卷由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制,实行统一时间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统一公布成绩。县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4、公示上岗人选。根据所有参加竞聘上岗人员的综合得分,按所选择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上岗人选。畜牧兽医站、林业工作站、农机工作站和水务站经竞聘上岗确定上岗上选后,应按照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让上岗人员依次自愿选择派驻站(所)。竞聘上岗人员经签字选择岗位后,不得更改,我镇和县级主管部门将及时公示竞聘结果。

5、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镇党委、政府、县级主管部门将各岗位上岗人员名册、未上岗人员名册、空缺岗位及时报送县人事局审查备案,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已上岗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到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得再参加下一轮岗位的竞聘。

(三)组织第二办竞聘上岗。

1、公布空缺岗位。第一轮竞聘上岗结束后,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网上和县人才市场及时公布第一轮上岗后的空缺岗位情况,未上岗人员情况。

2、明确第二轮竞聘上岗的方法。第二轮竞聘上岗不再组织xx测评和考试,直接依据第一轮所有参加竞聘人员的xx测评成绩×50%+公共知识成绩×50%之和,对第一轮未上岗人员进行统一排名,竞聘者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根据竞聘人员的个人意愿,依次选择各乡镇直属事业或县级部门派驻乡镇的水务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和农机工作站的空缺岗位或待分流岗位,竞聘人员选择岗位并签字后,不得更改。

3、公示上岗人选。县乡镇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竞聘人员选择的岗位在县党政岗上和人才市场进行公示,我镇和县级部门将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4、确定上岗人员。上岗对象公示不影响上岗的,由县人事局行文通知上岗,再按相关规定完善聘用手续。

1、在确保竞聘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业内定人选;

2、要严格执行竞聘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准泄漏考试试题等涉密资料。

4、参加竞聘上岗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

5、本次竞聘上岗后的事业人员必须在所竞聘的岗位上工作,未经县人事部门同意,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对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一律视为旷工,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竞聘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其竞聘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双向选岗方案篇五

为做好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严格遵循《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委办发〔20xx〕66号)、《关于印发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管理试行办法等五个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配套文件的通知》(甘人发〔20xx〕28号)相关规定。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按岗竞聘、人岗相宜,量化考核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全校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一)取得相应层级岗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三)实行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岗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四)竞聘专业技术内部高等级岗位,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业绩条件。具体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执行。

(一)公布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分13个等级,包括高、中、初级3个层级岗位,高、中、初层级岗位内又分不同等级岗位。

高级岗位分7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依次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依次为五至七级。

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八至十级。

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十一级至十三级。

具体设置及数量如下:

(二)个人申报

1.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专业技术二、三、五、六、八、九、十一级),须严格对照《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按要求填报《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申报表》,经所在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按规定时限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2.未申报本层级内部高等级岗位者,仍以原岗位等级按照上一个聘期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直接进入本层级最低岗位的竞聘。

3.具备正高资格,但综合考核得分排名靠后,可能聘用不到正高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副高层级的高等级岗位(五、六级岗位),未申报者,聘用到七级岗位(《全校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聘期量化考核得分排名》)。

(三)资格审核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的规定,对申报人员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综合考核。考核原则上按照《中共甘肃省委党校事业部门首次岗位设置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办法》(校发〔20xx〕27号)执行。综合考核主要以上一个聘期3年内的累计综合考核得分为依据,聘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聘任年限内取得业绩为准。分专业技术层级岗位和内部高等级岗位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在全校公示。

(五)确定聘用人选。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提出各等级岗位拟聘人选,提交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综合考核成绩相同按排名顺序无法确定拟聘人选时,由领导小组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人选。审议通过后报校委会研究决定。

(六)公示。将校委会研究确定的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名单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七)聘用及岗位认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

合同

,并将聘用人员名单及有关表册材料上报省委组织部进行岗位等级认定备案后,按照有关程序兑现岗位工资。聘期内退休人员,聘用合同随本人退休自行终止。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各环节具体时间详见《中共甘肃省委党校20xx年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日程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在校委领导下,由校事业部门三类人员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做到工作不乱、思想不散,确保竞聘上岗工作和日常教学科研智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双向选岗方案篇六

为健全和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学校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聘任制度以及与此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激励机制,推行全员聘任制,优化教师结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县教育局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全面推行教师竞争上岗和聘任制,深化学校人事改革制度,优化教师队伍,落实科学发展观,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充满活力的竞争激励机制,为发展优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竞聘,合同管理,改变因人设岗,人浮于事的状况;坚持精干高效的原则,强化内部管理。坚持双向选择原则;应聘者可根据本单位设置岗位数和本人意愿,自主择岗、竞争上岗。单位结合工作需要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本着有利于本单位事业发展,择优聘用应聘人员。

(一)基本条件:

1、凡在本校在编的公民办教职工(已办理内退手续的教职工与借出教职工除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水平、技能;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

4、任现职以来,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含合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二)教师岗位条件:

1、具备胜任竞聘岗位的知识和能力要求;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合格学历。

(三)后勤岗位条件:

45周岁以上公民办教职工,应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和基础知识,能胜任该岗位工作。

副组长:

成 员:

(一)公布岗位设置名额表(附表1)

(二)教职工填写《竞聘岗位申请书》,组织资格审查。

(三)确定初聘人选,并公布聘任结果。

(四)签订教师岗位聘任合同书。

1、我校实行教师上岗逐级聘任的办法,召开教师竞聘领导小组会议,根据个人申请,并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实际教育教学水平、按师德表现、考勤、工作量、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及个人工作能力,聘任任课教师。

2、设岗分年级、分科目,按照先高年级、后中年级、再低年级的先后次序进行。

5、评聘结果由聘任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

6、如果同一岗位出现多人应聘,由聘任领导小组根据个人师德表现、工作能力、考勤、教学成绩及教育科研等方面,按照岗位设置数量进行考核决定。

9、如果出现岗位空缺无人应聘,由领导小组从所有应聘教师中择优聘任,宁缺毋滥。

10、如果出现某一岗位的所有应聘教师都没有被聘任,该岗位空缺,由聘任领导小组协调调剂或空岗另聘。

11、所聘教师及班主任在聘任期限内,如果完不成学校的各项任务,相关人员一律解聘,予以交流。

12、不服从应聘领导小组调剂者,一律不聘。

有严重违法行为和严重违反师德师风的本校教师或其他学校教师,不能在本校参加竞聘。20xx年上年度在职教职工,考核合格的教职工优先选岗续聘。在学期中途,可以根据教学管理考核情况对不负责任教师予以解聘;教师可以应聘也可以拒聘或辞去本校教师职务。本方案解释权归临县高家坪寄宿制小学校竞聘领导小组所有。

双向选岗方案篇七

为贯彻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云梦县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中小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机制建立,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工作政策,深化教师全员聘任制改革,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资源配置,改善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

1.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原则;

2.坚持师德为首、师能为重、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岗责统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原则;

4.坚持以岗定酬、优劳优酬、岗易酬变原则;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竞争择优原则;

6.坚持分类管理、顺向流动、进城必考原则。

(一)竞聘范围

全县公办中小学校(包括高中、中职、县直非教学机构)和幼儿园。

(二)竞聘对象

当年12月底前未到退休年龄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下列人员今年暂不参加竞聘:

1.近三年引进教师直接由引进学校安排工作岗位;近三年补充的新机制和县聘教师,由设岗学校直接聘用。

2.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界)的教职工,服从工作安排,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给予政策倾斜,分类予以安置。其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学校平均工作量的80%。

3.因病或孕、产等原因,暂不能上岗工作,并持有相关证明,履行了请假手续,正处在规定假期内的教职工,服从学校在岗位清单内的相关工作安排,可不参加竞聘,待假期满后由所在学校直接聘用。

4.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局机关、二级单位长期借调的教职工,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不占用所在学校岗位,也可自愿申请回原单位参加竞聘。

5.经县教育局和学校同意参加对外交流项目的教师,可不参加竞聘,按其原岗位类别继续聘用。

6.城区、城镇学校教师自愿申请到农村偏远学校任教的,由教育局根据需要安排,学校直接聘用。

7.近三年公开招录进城的教师,由设岗学校直接聘任。

8.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其他不宜参加此次竞聘的教职工。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师德。

2.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

4.具备相应专业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5.工作严谨,积极进取,善于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不断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水平。

6.上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学校可依据上述基本条件,结合学校实际,细化岗位聘用条件。

学校教职工工作岗位分为管理、专任教师、教学辅助和工勤四类岗位。学校根据发展需要,按照因事设岗的原则,经过充分论证,并经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党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科学合理设置学校教职工岗位清单(包括具体岗位、职数、职责等),拟定岗位说明书。非专任教师岗位数初中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5%,小学不得超过岗位总数的10%。岗位清单报教育局核准后实施,岗位总数须控制在县教育局下达的岗位总量内。

(一)管理岗位。是指从事学校管理工作的岗位,包括中层管理岗位和职员岗位。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机构按三处一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进行设置;高中教育阶段学校机构按四处一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研处、总务处、校长办公室)进行设置;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团体按有关章程和规定设立;管理岗位职数原则上按《湖北省中小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学校行政管理人员及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可以一人多岗、专兼结合、相互兼职。

学校根据办学规模和特色化发展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设置中层管理岗位、职数、职责。同时考虑管理人员兼任学科教学等因素,可适当放宽管理岗位职数。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岗位和职员岗位设置方案,按其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

(二)专任教师岗位。是指直接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专业岗位。专任教师必须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学校要按照国家、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学校岗位总量及学校实际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科学设置专任教师岗位、职数、职责。

(三)教学辅助岗位。是指主要从事教务、教学实验、图书、电化教育、财会以及卫生保健、档案管理等教学辅助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学校根据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教学辅助岗位、职数、职责。

(四)工勤岗位。是指食堂、水电、文印、宿管等在编后勤服务人员。学校要根据学校的岗位总量、相应专业资格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遵照满负荷工作量原则,设置工勤岗位、职数、职责。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每三年一个周期,根据城乡分类竞聘原则、按特聘岗位竞聘、城区紧缺岗位配置、分学校竞聘上岗、学区内竞聘上岗、顺向跨学区竞聘上岗等顺序进行。未参加校内竞聘者,不得参加学区内及跨学区竞聘。特聘岗位竞聘、城区紧缺岗位配置由教育局组织实施,校内竞聘上岗实行校长负责制,学区内竞聘上岗由学区负责协调,跨学区竞聘上岗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省市县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政策知晓率达100%。

(二)组建机构

各学区成立“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督导各学校竞聘工作,学校成立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名单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备案。

学校依据本方案制定竞聘上岗方案,由学校按照核定的岗位数,结合学校实际需要,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任职条件和职责,经学校教职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通过,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实施。各学区必须同时制定本学区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四)组织竞聘上岗

1.特聘岗位竞聘。由县教育局协助学区根据偏远地区学校学科紧缺情况设置特聘岗位竞聘职数和竞聘条件,面向全县组织竞聘。特聘岗位教师除享受交流人员待遇外,还将从职称评聘、岗位晋升、评优评先、提升待遇等方面争取政策予以激励。

2.城区紧缺学科教师公开配置。根据城区各学校紧缺岗位情况,县教育局组织进行公开选聘后配置。

3.校内竞聘上岗。

(1)管理岗位竞聘:校长竞聘由教育局及学区组织,方案另行制定;各学校根据中小学校管理岗位设置要求组织开展中层干部竞聘。

(2)学校按班主任、业务管理人员(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工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清单。

(3)教职工向学校书面提出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竞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组织教职工竞聘会。为了保证公平公正,学校监督小组全程现场监督,县教育局及学区安排专人现场监察督导。

(4)聘任原校教职工的比例按原编制情况(超编、等编和缺编)及区域类别(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乡镇边远)聘用相应的比例,具体为:超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超编数)×85%(90%、95%);等编缺编学校聘用原校人数=教职工实有在编人数×85%(90%、95%)。

(5)学校对已竞聘上岗人员、校内转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

4.学区内、跨学区竞聘。校内竞聘中的落聘人员,先参加第二轮由学区组织的竞聘上岗;学区内竞聘上岗落聘人员,再参加第三轮由县教育局组织的跨学区竞聘上岗;第三轮落聘人员由教育局安排待岗培训、转岗、解聘和辞职。

具体程序如下:

(1)公布岗位。各中小学校将《学校缺岗情况一览表》报学区及教育局,由学区及教育局根据实际需求确定竞聘岗位,并通过工作群、公示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2)报名。符合岗位要求的竞聘对象自愿报名,并填写《云梦县教职工公开竞聘申报表》,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双选会。根据岗位要求,聘用学校自主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但不得设置性别、年龄等基本限制条件;小学岗位除体音美学科外原则上不限制专业;对岗位只有1人竞聘,竞聘人又符合岗位基本任职条件的,聘任学校不得拒聘。

5.教师交流。竞聘上岗结束后,各学区根据实际先组织学区内交流,教育局再根据需要组织县内交流和城乡学校联盟等。

(五)签订聘用合同

确定岗位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依法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学校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新一轮竞聘上岗并续签合同。

通过竞聘未能上岗的人员,按照《云梦县教师退出教学岗位实施细则》,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转岗或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云梦县中小学校教师待岗培训管理办法》实施管理。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解除聘用合同。

(六)争议处理

教职工对岗位竞聘有异议的由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及时调解,不服学校调解的可向县教育局申请调解,仍不服调解的可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结果报送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向学区报送教职工竞聘上岗情况,学区向县教育局报送工作总结,由县教育局形成全县改革工作总结报县委县政府,聘任结果报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县人社局备案。

(八)时间安排

校内竞聘上岗,原则上在当年8月26日前完成;学区、跨学区竞聘上岗在当年9月1日前完成。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各乡镇组成的云梦县教师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师管理服务中心,成员由县教育局班子成员、各股室负责人、县直学校主要负责人、乡镇学区主任组成。

(二)完善“县管校聘”配套方案

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和县财政局指导细化改革的配套政策,制定转岗退出、待岗培训、交流轮岗、教师考核评价、绩效分配、职称聘任等实施办法,保障教育改革有效推进。

(三)严肃纪律。各单位要认真研究相关政策,规范操作程序,加强过程监管,做到公开透明。要严格遵守纪律,一经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

(四)争议仲裁。各学区及中小学校要成立“县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人事争议仲裁小组,负责受理调解岗位竞聘过程中的各种争议,县教育局具体协助处理。

(五)考核评价。“县管校聘”工作纳入对学校及学区的工作考核。

双向选岗方案篇八

为了进一步强化红寺堡区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整合,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特拟定本方案。

1、配齐配强高中各学科教师队伍。

2、实行空岗竞聘上岗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共设岗位12个,其中:语文5个,数学1个,英语2个,政治1个,地理1个,历史1个,信息技术1个。

1、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 能够胜任高中教学岗位,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

4、具备国民教育一次性师范本科学历;

5、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红寺堡区在职在编一次性师范本科教师(包括特岗教师);但竞聘教师在报名时必须有学校推荐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1、由红寺堡中学组织实施,教育局全程监督。

2、采用面试、试讲、说课的办法进行(有必要时可进行笔试)。

3、学科人数不足时,在20xx年招聘特岗教师中择优选用一次师范本科教师。

1、由红寺堡中学成立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竞聘工作。

2、公布空缺岗位。(7月1日)

3、由各学校通知本校符合竞聘条件的教师报名

4、报名时间(20xx年7月2日至4日)

5、面试、试讲、说课。(7月5日)

6、公布面试成绩。(7月7日)

8、公示综合成绩及拟上岗名单。(7月8日)

9、公示期满,学校与拟聘上岗教师签订《岗位聘约》合同,受聘人员上岗履职。

各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将此项工作宣传到位,必须通知到每一位教师,做好教师的思想工作;为了不影响初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必须经学校同意后出具推荐证明,方可报名。

双向选岗方案篇九

根据《关于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xx教师发〔20xx〕2号文和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临沂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xx办发[20xx]11号文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实施教师全员聘任制,优化师资结构,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创造性,逐步实行“县管编制总数,学校按岗竞聘”人事管理机制。

(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重、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

截止20xx年12月31日前未到龄退休的在编在岗教职工。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师德。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安排,完成岗位职责和任务。

(三)教师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和规定学历。

(四)上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竞聘上岗以学校为单位,按校内竞岗、片区内竞岗、跨片区学校竞岗顺序逐级进行。

校内竞岗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心小学指导各完全小学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

学校组织召开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使政策知晓率达100%。

学校根据人社局、教体局人事科核定的编制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好《xx中心小学小教师“县管校聘”工作竞聘实施方案》。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任职条件,按照管理人员(附件二:管理干部竞聘方案)、科任教师、教辅人员及后勤人员分类公布竞聘岗位名称、岗位数、岗位条件及岗位职责。

学校竞聘方案,必须经学校教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教体局批准后实施。

(三)组建机构

学校成立xx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和xx中心小学竞聘上岗争议调解委员会。

1、xx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xx兼任办公室主任。

中心小学教职工竞聘上岗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同志xxx任办公室主任。

(四)岗位设置

1学校现有情况

我校20xx—20xx学年上期班额20个,学生1004人,现有教职工63人。

根据教师“县管校聘”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并经区教体局同意,我校20xx年编制设置为:管理岗位14个(其中13人兼职任课),专任教师和教辅后勤编制46个,动态编制3个。

2岗位设置及要求

根据教育局核定的编制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次共设管理岗位14个,专任教师和教辅后勤岗位46个,其中语文20个(含班主任),数学16个,英语4个,科学4个,体育2个,美术2个,音乐2个,信息技术1个,品德及生活2个,教辅岗位8个,后勤岗位4个(其中水电工岗位1个,财务管理岗位1个,后勤办事员岗位2个)。

3岗位职责

语文学科岗位:能按照小学语文学科课标要求完成语文教育教学任务(具体见小学语文新课标),兼任所教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并完成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数学学科岗位:按照小学数学学科课标要求完成数学教育教学任务(具体见小学数学新课标),教授学校搭配的其他课程;兼任所教班级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并完成相关工作,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体艺学科岗位:按照体艺相应学科课标要求完成本学科教育教学任务,教授学校搭配的其他课程;能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

教辅、财务、校产管理员岗位:兼任6-10节学科教学,做好教辅工作,能按照财经管理要求完成学校会计出纳工作;档案管理工作;服从学校安排完成临时性工作。

后勤岗位:按照后勤人员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各项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含修建维护(修)保养等的安全管理,服从学校安排完成临时性工作。

4学校管理干部由校长按照教体局干部管理要求聘任。

(五)组织竞聘

1教职工向学校提出书面岗位竞聘申请,学校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审查竞聘人的应聘资格。

2组织竞聘会。由学校教职工竞聘上岗工作小组实施,竞聘内容如下:

j个人任职能力

k师德考核

l工作绩效

m荣誉成果

n演讲答辩

o师生、家长共同评分

竞聘结束后按得分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竞聘工作中出现空缺岗位,学校及时面向在校教职工进行补岗。

3学校根据情况对已竞聘上岗人员可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确定其具体工作岗位,校内转岗由学校统筹安排。

(六)上报

学校完成岗位聘任工作后,聘用及分流情况报经教体局审定。

(七)未聘人员

校内竞聘的落聘人员,学校安置方式为:j分流,k支教,l待岗培训。

落聘人员可申请参加缺岗学校的第二轮竞聘,根据岗位要求,由用人学校确定考核方式,择优录用,签订学校岗位聘用合同。

(八)结果运用

学校竞聘工作结束后,将确定岗位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报教体局审核,审核后通过竞聘上岗人员与学校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岗位职责履职及考核情况,进行竞岗和续签聘用合同。

1自愿不参加竞聘人员或通过逐次竞聘仍未上岗人员,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组织实施待岗培训,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期间只发放基础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后可再次参加缺编学校竞聘或转岗;经培训和考核仍不能上岗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解聘(辞聘)处理。

教职工如对岗位竞聘有异议,可向学校人事争议仲裁小组提出,由仲裁小组提出调解意见。不服从学校调解的可向教体局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不服从调解的可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双向选岗方案篇十

为深化我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为指导,以“三严三实”为标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选拔德才兼备、工作务实、年富力强的中层干部,建立和完善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建设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干部队伍,全面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

组长:王x生

成员:许x平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许晓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翟礼文、黄新平,负责具体实施竞聘工作。

1.党管干部、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公平、择优选拔的原则。

根据学校实际,本次竞聘的中层岗位及职数为:政教处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

(一)基本条件

1.思想进步,责任心强;品德端正,廉洁奉公。

2.坚持原则,务实肯干;顾全大局,善于合作。

3.依法办事,公道正派;具备一定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4.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繁重的工作任务。

5.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近两年内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二)资格条件

1.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xxx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具备以下经历之一:中层干部(含具有外校中层以上干部经历及我校主任助理)任职经历;我校3年以上年级主任或副主任任职经历。(任职年限计算至xxx年7月)

1.确定方案。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学校中层管理岗位的现状,学校研究提出竞聘上岗的工作方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教体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2.宣传发动。学校通过公告栏、会议等多种方式于9月21日前向全体教职工宣传发动,引导符合条件者积极参与竞聘。

3.公开报名。报名时间9月23日—26日。

4.资格审查。9月28日前公布审查结果,确定竞聘候选人。(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不实施竞聘)

5.竞聘候选人演讲。竞聘候选人对自身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和今后的工作设想进行演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学校组织评委进行打分并现场提问(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民主测评。学校组织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中层以上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等人员对竞聘候选人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民主测评(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组织考察。根据竞聘候选人演讲、民主测评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演讲得分*50﹪+民主测评得分*50﹪),每个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两名考察对象,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进行综合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8.确定对象。根据考察结果,党委讨论确定拟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调查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资格,按序确定递补人选。

9.聘任管理。竞聘上岗对象报县教体局批复备案,由校长颁发聘任证书,签订岗位任期目标责任书;实行任期制,任期三个学年(试用期为一年),届满重新竞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学校可以在适当时候予以调整并重新任免;原则上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解聘,考核为基本称职者,予以警告或诫勉。

1.精心组织。成立竞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制定竞聘工作方案。领导组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各项工作,加强领导,及时处理竞聘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竞聘工作顺利实施。

2.严肃纪律。竞聘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发现违法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参加竞聘人员必须按规定凭真才实学竞聘,不得拉人情,托关系,否则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竞聘资格;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及测评打分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职位竞聘的必须回避。

3.规范管理。在竞聘工作期间,所有参与竞聘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正常履行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竞聘上岗的新任干部和换岗的原干部,自宣布任命和聘任通知后一周之内,办理完交接手续。

2.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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