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委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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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会方案
时间:2023-09-10 12:05:20     小编:MJ笔神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方案来实现这些目标。方案书写有哪些要求呢?我们怎样才能写好一篇方案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方案应该怎么去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安委会方案篇一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生活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安全责任感,使学生逐步形成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行为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养成在日常生活和突发安全事件中正确应对的习惯,最大限度地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和减少安全事件对学生造成的伤害,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具体内容及目标:

  (一)交通安全教育

  1. 认识常见的交通标志,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树立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学会安全过马路。

  2. 了解小黄帽的作用,上下学途中要自觉戴上小黄帽,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 了解乘车中的危险行为,学会安全乘车,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生活安全教育

  1. 认识不良的学习习惯及其危害,学习并养成正确的读书写字姿势;学做眼保健操,保护我们的视力。

  2. 要小心尖锐利器,学会正确使用尖锐物品,掌握被尖锐物品划伤后的应急处理方法。

  3. 不在楼道内和楼梯上奔跑,不随意攀爬和蹦跳,了解意外发生时的应对方法。

  4.要学会做力所能及的事,要量力而行、行为有度,不能逞强。

  5.不做危险的采摘行为,不在陡峭的山坡、悬崖边采摘,不乱吃野果、野菜和野山菌,以防中毒。一旦意外发生不慌张,要掌握简单的自救或求助方法。

安委会方案篇二

为了积极推进消防工作全民化进程,切实提高我项目民工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我项目抗御火灾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上恶性事故的发生。根据《北京市消防条例》宣贯教材的意义,结合我项目工地的实际,特制定“消防安全月”活动工作计划方案。

一、活动时间:5月1日—5月30日。

二、活动主题:宣贯《北京市消防条例》,平安创和谐。

三、成立宣贯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四、活动内容

1、以“创建良好的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环境”为主题,以提高工人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水平为目的,认真开展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分包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四懂”、“四会”、“四个能力”。

2、对工人进行消防法制教育,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安全责任制。对生活区宿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查处乱拉电线、乱装插座,私用大功率电器等。

3、通过安全消防组员,安排相关宣传;制作领取消防宣传标语、宣传单和消防安全图片,全面地宣传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常识,营造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舆论范围。

4、消防保卫科组织义务消防员、现场工人进行“施工现场消防演练”。

五、活动安排

1、给项目各领导、项目各部门、各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下发《北京市消防条例》宣贯读本。

2、在施工现场、生活区等重要部位、明显部位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标语、宣传单和图片。

3、消防保卫科长为工人宣读最新《北京市消防条例》,并在每周一对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法制教育。

4、制作消防宣传专栏,列举案例,以事实为依据,提高工人消防安全意思。

“四懂”是指: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懂逃生的方法。

“四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5、消防保卫科组织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生活区用电及施工现场和床铺吸烟现象进行定期排查,彻底杜绝施工现场、生活区吸烟和私拉乱接现象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1、消防工作事关重大,涉及工人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各分包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的完成有关的工作安排,务求实效,切记敷衍,把工作落实下去。

2、各部门也应积极配合,组织好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消防安全月”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3、各分包单位要借此活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教育和管理好工人,使工人时刻保持隐患意识、防火意识。杜绝工人“消防无我事”的心态。

4、消防安全的各个演练,要落到实处,确保活动目的的达到。

安委会方案篇三

为认真贯彻和落实教育部有关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保障学前教育儿童的生命安全,现结合本园教育的发展实际,特制订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并要求严格按照执行。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提高依法管理意识

学龄前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关系到千家万户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稳定的大事,确保儿童安全健康发展是幼儿园应尽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从保护儿童生命安全的高度,切实重视幼儿园的安全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

(1)加强安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管理网络,有目的的制订和修改安全工作制度,层层落实安全工作。

(2)在实行园长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儿童的安全工作,各条线各部门签定并履行安全工作责任书。

(3)加强相关业务的学习,提高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

(4)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与检查,经常性对园内场地、设施以及人员等方面的安全进行检查与了解,及时把握安全工作态势,发现不安全隐患,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5)将安全工作作为教师师德考核的标准之一,同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到全园教工的日常工作考核范围内,根据工作的优劣,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创设一个安全、健康的发展环境

(1)积极筹措资金,定期维护园舍设施,为幼儿园实施安全管理提供保障。

(2)严格按要求聘用符合任职资格要求、身心健康的工作人员。

(3)严格执行卫生安全消毒制度,每周对幼儿的玩教具按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每周为幼儿晒被褥等。

(4)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的玩教具,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材料制作玩教具,注意各类环境创设的安全性。

(5)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的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6)加强卫生保健安全管理,要求幼儿每天晨检率达100%。定期为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并作好记录。

(7)加强幼儿在园服用药品管理,根据家长的服用要求,确保服药及时、准确,严禁错服、漏服现象的发生。

(8)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及园内制订的有关规定,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9)建立班级安全责任制,切实做好班级日常活动、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3、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积极利用幼儿园小广播、黑板报、家教之窗、保健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卫生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师生、家长的安全意识。

(2)创设有关安

全教育的活动环境,结合一日活动各环节,对幼儿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并开展相关的活动,使幼儿掌握一些自我保护的技能,提高幼儿的保护能力。

(3)在活动中渗透有关的安全知识,让幼儿知道110、120、119紧急呼叫电话的号码和用途,遇到紧急情况,能呼叫求救,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

(4)积累有关安全教育的资料,提高安全教育的科学性。

安委会方案篇四

为做好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根据《安全生产法》《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在执行年度监管执法计划中落实安全生产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抚安监政法〔2016〕13号)和抚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2.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3.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4.“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采取特殊时段监督检查、季节性监督检查、专项检查、专项整治、随机抽查,对查出问题和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中央、省、市属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企业进行直接监管。严格实施源头管控,深入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为重点,突出抓好非煤矿山、金属冶炼、涉爆粉尘等行业重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队伍建设,紧紧抓住应急管理的基本盘、基本面,全力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跃升和现代化进程。

(一)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

根据市应急管理局编制规定(室秘发〔2019〕52号)中相关科室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室人员: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技科)3人、行政审批科2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2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4人、制造业安全监督管理科5人、执法科(调查和评估统计科)3人、铁路道口安全管理办公室2人、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3人,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共计29人。

因煤矿安全监督检查特殊要求,其计划单独制定与实施,故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不在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执法科室人员统计范围之内。市应急管理局去除因病休息1人,实际在岗行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科室人员23人,占在册负有的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科室(煤矿安全监督科5人除外)24人的,符合相关规定。

(二)总法定工作日

根据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所考虑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数量和能力有关规定,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实际行政执法人员总数=250×23=5750个工作日(详见附件1)。

(三)其他执法工作日

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2688个工作日(详见附件3)。

(四)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2622个(详见附件4)。

(五)监督检查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安排

(一)重点检查工作安排

1.重点检查单位范围、数量、名称、行业领域(见附件5-10);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

4.时间安排:全年。

(二)一般检查工作安排

1.一般检查单位范围、数量、行业领域(见附件5-11);

3.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的占比: %。

4.时间安排:全年。

四、监督检点

(一)做好各类企业日常监督检查

按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的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严格依法依规,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做好监督检查

4.参与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5.强化对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监管,对安全评价机构、安全培训机构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及持续改进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各县(区)及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等。

(四)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包括举报生产安全事故案件的查处),落实事故挂牌督办和事故后评估。

(五)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经市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必须按时完成。分管局长要督促各科室本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原则,在此基础上科学合理地细化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批准后的监督检查方案实施,保证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完成。因监督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及检查内容变更或生产经营单位增减幅度超过原计划的20%以上等因素,应当及时组织对本计划调整,并经局讨论通过后,重新履行报批和备案程序。

(二)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在权责范围内实施监督检查计划。监督检查,应依法依规,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证据充分,并主动接受监督。

(三)要采取计划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多种检查方式执行监督检查计划。检查时,既要做到按计划内容进行,又要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人员和专家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对生产经营单位随机进行检查,并按要求做好相关监督检查公开工作。检查中,认真做好监督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督处整改,送达相关执法文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落实好“回头看”形成闭环监管。要将检查情况按要求及时录入安全生产综合统计信息直报系统,并将定期形成阶段性监督检查情况总结和必要的执法记录和音像资料,经分管局长审核后存档备查。

安委会方案篇五

(一)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职责

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审议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发展规划;审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和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要活动和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食品安全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辖区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情况。

(二)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督办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决定事项;指导各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重大问题的专项督查;协调有关跨地区、跨部门食品安全重要事项;筹备组织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类会议;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进行查处。

二、会议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他参加会议的人员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特殊情况可由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审议有关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工作计划,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各成员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3、根据食品安全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工作协调会,研究协调专项工作。

(二)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制度

1、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协调委员会联络员会议(联络员为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科室负责人),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召集。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决定随时召开。

2、会议内容:研究落实协调委员会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监管中的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要上报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

上述两种会议均须有专人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纪要发送范围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确定。

三、案件举报受理与查处制度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案件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电话,确定专人认真记录,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对涉及其他部门或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成员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由协调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协调处理。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协调委员会办公室接报后应立即报告协调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及时做好组织和查处工作。

四、信息收集、及报告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和分析整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向成员单位传递。

(二)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都要确定一名专职食品安全信息员(信息员由本单位指定),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报送工作。信息实行审核报送制,由成员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协调委员会办公室。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制订出台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和实施情况,工作总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验计划及结果等。上述有关内容各成员单位要按规定及时报送,各成员单位每季度末必须单独报送一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不定期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政策、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的实施情况,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全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和预警信息,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经验做法和抽验结果等,信息报送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成员、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五、宣传培训制度

(一)协调委员会统一协调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相互配合,采取多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在协调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食品安全工作培训,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沂城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

主 任: 刘洪达

副主任: 程 悦

委 员: 刘宝军 张在营 段希运

牛 雍 马继艳 吴琳璘

郝长城 杜正磊 牛庆军

石立宝 韩 国 窦伟谭

刘 洋 张玉霞 张 波

于然龙 孟海鹏 铁新泉

王 磊 王 迪 田成友

段培公 公丽萍 王文田

王 伟 闵祥东 孔令军

韩 燕 武玉波 李秀杰

庄宿顺 江海洋 武善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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