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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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
时间:2023-09-10 12:48:13     小编:雁落霞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一

针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实际情况,向符合条件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一)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的范围条件、工作程序和要求。

(二)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针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向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坚持与原有政策相衔接的原则。政策措施与我省此前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相关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制定统一的政策,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属地为主”原则,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五)坚持只减不增的原则。在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固化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名单和人员总数,根据人员自然减员情况,只减不增。

原民办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含)以前曾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民办教师。

原代课教师:现为广东省户籍,xx年3月27日(不含)―20xx年8月31日期间与聘用学校、办学单位签订“聘用代课教师合同书”,并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在我省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附属学前班)教学岗位上连续任教满1学年(或2个学期)以上,离开教学岗位后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内人员或国有企业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原代课教师。

下列人员不列入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范围:

1.纳入计划内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

2.20xx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原民办代课教师;

3.有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任教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被开除、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按任教学期累计计算,每2个学期视为1年。工作年限总计余数为1学期的,按1年计算。工作年限根据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工作核定后不再调整。

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工作年限1-9年的,各市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由各市制定,所需资金由市、县自行筹集解决。以后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动态调整补助标准。

(一)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2月31日(含)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20xx年1月起计发生活困难补助,以前年度不补发。

(二)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在20xx年1月1日(含)后达到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从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下一月起开始发放生活困难补助。

(三)生活困难补助发放至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去世当月。

汕头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惠州市、汕尾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清远市、潮州市、揭阳市、云浮市以及江门市的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由省、市按5:5的比例分级负担所需资金。其他地区所需资金由当地负担,市县分担比例由当地市级人民政府确定。

符合条件原民办代课教师的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方式和发放渠道,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

(一)申请。由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本人在现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乡镇(街道)要指定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办理。各地根据粤教师〔20xx〕11号和粤教师〔20xx〕6号开展的原民办代课教师自查和审核情况,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本地户籍原民办代课教师,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向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一式三份的《广东省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各地应于20xx年1月31日前通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首次个人申请,此后于每年3月31日前通知当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原民办代课教师完成个人申请。

(二)初审。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人员名单和《申请表》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街道)应于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首次初审,此后于每年4月15日前完成初审。

(三)审核。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在接到乡镇(街道)的初审人员名单后,会同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补助条件、工作年限、补助标准、补助金额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15日前完成首次审核,此后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四)公示。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部门、乡镇中心学校(行使乡镇教育管理职能的机构)、村委会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在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政府门户网公示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应于20xx年3月31日前完成公示,此后于每年5月15日前完成对当年全部符合补助条件人员的公示。

(五)确认。经公示无异议后,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对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建立完善每年的《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名册表》、《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增减情况表》和《xx县(市、区)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2、3、4),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后的表格报地级以上市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复核。

(六)复核。市级教育、财政、人社、卫健部门对县级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复核、汇总及存档,填写《xx市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人数汇总表》(附件5),并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七)拨付。省、市财政部门根据经复核后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将所需补助资金下达到县级财政,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省、市、县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发放单位。各地应于每年省、市财政下达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拨付。

(八)发放。各发放单位在收到补助资金后,及时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各发放单位应于每年收到补助资金后一个月内完成发放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把关。教育部门负责对申请人身份、工作年限进行审核和复核,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共同对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补助标准、补助金额进行审核和复核。乡镇(街道)负责做好原民办代课教师申请和初审。

为避免出现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对象情况变更或去世后其他人冒领补助,各地要建立生活困难补助领取资格审查机制,通过现场资格审验、与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信息、卫健部门的人口信息进行比对等多种有效途径,核查领取补助人员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抓好此项工作,统筹领导教育、财政、人社、卫健等部门加强组织实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切实把省委、省政府对广大原民办代课教师的关怀落到实处。在落实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的同时,各地市要统筹考虑离岗退养的原民办教师待遇保障工作,依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适当调整其相关待遇标准。

(二)落实工作责任。教育部门要加强原民办代课教师身份和工作年限的审核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情况真实准确;财政部门要做好补助资金的核算和筹措,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提供人员的参保状况;卫健部门要加强对原民办代课教师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的审核;监察、审计、维稳、网信、信访、公安、国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各市要及时制定工作年限低于10年以下人员的补助标准和工作方案;市、县(市、区)要及时筹集发放困难补助所需资金;乡镇(街道)要配备原则性强、熟悉政策、认真负责的工作人员,及时完成本地的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人员初审等工作。

(三)及时发放到位。各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要求,及时制定发放办法,细化并明确发放方式、发放渠道、发放单位、发放要求等内容,确保按时足额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原民办代课教师手中。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级财政、教育、人社、卫健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加强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资金跟踪问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地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五)严肃政策纪律。各级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规范操作,加强监管。对有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骗取补助资金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享受生活困难补助资格,追回相关补助资金,同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六)确保社会稳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是落实对我省原民办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工作和确保原民办教师群体稳定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维稳工作层级负责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夯实基层维稳责任,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本《工作方案》自20xx年1月2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有效期为5年。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美德,现决定在全体学校干部中开展对学困生“结对子、送温暖”活动,为学困生提供物质上、精神上援助,使他们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去求学机会,而成为未来孤立无援的社会弱势者。通过全体教师和学生的大力支持和学困生自己的努力,促进学困生健康成长,从而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

教学

质量。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解决学生经济困难、学习、思想、心理等问题结合起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领导机构

长:程会杰

副组长:朱占民

成员:杨景焕

赵丽

朱金英

李军平

李巧香

董桂梅

路曼玉

刘梦颖

三、

扶助对象

1、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2、诚实谦逊,好学上进

3、经济困难,并迫切需要资助的四、扶助方式

1、由全体学校干部与学困生结对帮扶,每名教师扶助一名学困生。

2、具体活动由学校后勤处组织进行,学校干部自愿扶助,扶助名单有国家信息库提供。

3、扶助包括思想上解惑、生活上资助、学习上帮助提高。

五、扶助内容

1、思想上解惑

鉴于学困生的家庭特殊,有的是父母长年患病,无经济来源;有的是单亲家庭,有的甚至是孤儿。他们往往缺少完整家庭的关爱,因而资助方要从情感上贴近他们,学习上关心他们,生活上帮助他们,经常与他们交流,掌握他们的思想状况,有的放矢地化解他们心中的困惑,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动力,使他们保持积极向上的健康心理。

许多学困生在与同学的相处之中,往往有自卑心理,要帮助他们克服自卑心理,树立自信心,自立自强;要让他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贫困是暂时的,是可以改变的,进而激发他们的进取心,真正体会到多一份努力,就会多一份收获的道理;帮扶者平时要把学生当成是自己的孩子或弟妹一样看待,平时多与班主任、任课老师联系,经常找帮扶对象谈心。

2、生活上资助

学困生平时的生活费用都很低,往往不能满足他们最低的生活需要,因而扶助方要适当的资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使他们安心地投入学习。

3、学习上帮助提高

一部分贫困生由于客观条件的影响,往往成绩不如人意。而贫困生要在真正改变现状,提高成绩,为未来人生打好底色,就必须培养他们自己刻苦努力、持之以恒的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这样才能在未来社会立足,有所建树,为社会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因此扶助方要从学习上去帮助,帮助他们学好功课,帮助他们掌握学习方法,使他们学会学习。

六、扶助要求

1、每学年资助每名帮扶学生生活费由政府按规定提供

3、扶助工作应保持持续性、稳定性;

4、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将受帮扶资助学生请进家作一次

客;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三

一、走访慰问活动时间

1月29日7:30

二、参加活动人员

机关领导及结对帮扶干部,30人。

三、活动内容及任务

会议议程(乡党委书记主持)

1、xx市领导致欢迎辞

2、xx村村支书发言(代表两委班子、村民,谈感受,表信心)

xx商会纺织分会代表发言 市体育局xx局长发言

4、xx部长讲话

(二)入户慰问(要将慰问品送至帮扶群众家中)

1、xx部长慰问 陪同xx部长人员:

2、前xx慰问11人(组长xx;乡村干部:xx)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3、后xx慰问(组长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可分为若干组分头入户。村里可准备三轮车备用。

4、西宽于(组长 xx;乡村干部:xx)

在村干部协助下入户。

三、任务分工

(一)xx负责安排活动。(组织、通知、)

(二)xx负责安排车辆。(2部中巴、商务车备用)

(三)xx负责慰问品周三运达xx村指定地点

(四)xx负责方案,安排照相、摄像

四、做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

结对帮扶领导干部要登门入户,把慰问品送到结对困难群众家中。要记好结对帮扶民情日记,详细了解群众面临的困难,和群众推心臵腹地进行交谈,鼓励困难群众树立信心,战胜困难,树立组工干部的良好形象。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四

为促进城乡基础教育均衡协调发展,保障学困、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健康快乐地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城乡结对帮扶、“帮困助学一对一”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

二、制定工作目标

通过结对互助,使两校之间互惠双赢,促进两校之间办学思想上有新变化,学校管理水平上有新跨越,教育教学质量上有新提高,师资队伍建设上有新突破。

三、结对学校

xxx镇中心小学

四、帮扶内容

1、教育管理。校长每学年到结对学校开设2次有关学校管理经验的讲座。副校长、中层干部分别到结对学校挂职学习、指导工作2周。

2、教学示范。在每年3至5月份和10至12月份分别组织优秀教师送教活动,把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传送给崔小。

3、专题研讨。每年确定一至二个教科研课题进行交流切磋。

4、资源共享。充分利用教育网、远程教育等手段,达成备课、课堂教学等优质资源共享。

5、教师培训。充分发挥学校的省市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作用,采取与结对学校青年教师师徒结对等方式,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6、课程建设。根据课程改革及学校实际,进行校本化课程建设。

支教活动。学校每年根据结对学校缺乏的学科教师选派若干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有一定教学经验且农村教学经历5年以下(没有农村教学经历的教师可先选派)、男未满45周岁、女未满40周岁(自愿支教的除外)的中青年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

五、帮扶形式

1、采取教师支教、送教下乡、学科交流、教师结对子、学生手拉手等方式,帮助结对学校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年选派数量不定的教师到结对学校支教,具体方式和待遇参照县教育局支教制度。

3、组织本校各学科优秀教师到结对学校送教下乡,为农村学生提供优质课堂教学。

4、结对子学校建立学科定期交流制度,通过互通资讯、信息交流、听课、座谈、共同参与课题研究等多种方式,加强结对学校学科建设。

5、指定本校优秀教师与结对学校同学科教师结成对子,进行一对一的业务帮扶,帮助结对学校教师成长进步。

六、组织实施

1、要加强领导,确保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要加强交流,与结对学校加强联系,建立稳定的互访交流机制,了解帮扶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调整帮扶工作重点和实施方案,相互协调,保证帮扶工作顺利开展。

3、要加大宣传,统一思想,使教师认识支教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地参与支教工作。同时,要努力克服困难,创造条件,为教师支教提供应有的条件,确保支教工作顺利开展。

4、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校结对工作实施方案并与结对学校达成协议。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五

1、开展两校结对帮扶交流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

2、通过互动管理、教学交流,为学校管理、骨干教师、青年新秀搭建教学艺术和方法的平台,促进学校管理,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

3、促进结对共建学校教师相互了解、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4、进一步激活学校内部管理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带动新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加强校际间管理工作交流。

各学区结合结对共建学校的现状,将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思路、教育教学管理、教师培训、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等理念通过举办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推介交流,相互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加强校际间教学工作交流。

各学区通过集体备课、课堂教学交流等形式,共同探讨,共谋发展,共同提高。

结对名单:

1、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结对双方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精心安排结对共建各项工作,保障此项活动顺利开展。

2、完善制度,注重过程。建立和完善共建方面的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共建工作,提高共建质量。要以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为核心,注重活动过程,严密组织每次活动。

3、加强考核,保证实效。每学期教育办公室将对学校结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总结经验,保证结对共建工作的实效性。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六

活动具体内容

1、结对双方共商结对帮扶工作,制订结对帮扶工作计

划3、4月

2、班级管理经验交流会

1、两校学生体育运动友谊赛(体育运动技能)5、6月

1、常规互查交流 2、兴趣小组汇报展示

10、11月

学校档案经验交流会12月

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是一撮而就的,两所学校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德育工作、体育和艺术活动等方面全面合作。在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使两所学校达到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实现思南教育均衡发展而不懈努力。

思南县唐乔初级中学

思南县板桥初级中学

2015年2月28日

重见阳光帮扶活动方案篇七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和鄂办发[20xx]5号文件精神,发挥妇联组织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依托“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促进农村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进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

推动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并形成长期有效工作机制。

(一)“爱心妈妈”的条件

“爱心妈妈”指各行各业具有爱心、愿意帮扶留守儿童的个人。“爱心妈妈”帮扶活动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形成,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爱心妈妈”的条件及要求:具有一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满爱心,具备一定的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爱心妈妈”的主要任务及帮扶内容

“爱心妈妈”的主要任务是:关注留守孩子的生活、学习及身心健康,帮助纠正思想和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给予母亲般的关爱,帮助其健康成长。

“爱心妈妈”的帮扶内容:一是开展“双互”活动,即互认互知。双方互相认识、互相了解、真情互动,为对症帮教打下良好的基础。二是坚持“双访”制度,即访班主任、访临时监护人。“爱心妈妈”每学期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与临时监护人沟通,了解孩子的生活和身心健康情况。三是坚持联络制度。“爱心妈妈”每月定期以电话、见面、书信等形式与孩子和临时监护人联系,指导孩子给父母写信或通话;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到学校或家庭看望留守儿童,每年陪孩子过一次节日。四是明确帮扶重点。“爱心妈妈”要掌握留守儿童的家庭背景、思想表现、学业成绩、日常行为,主要帮助孩子解决学习、思想、身体及生活上遇到的困难,使他们感到“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妇联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和开展“爱心妈妈”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推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在广大妇女群众中做好动员宣传工作,精心策划,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的效果。

2、因地制宜,认真组织,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各级妇联要充分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参与,根据就近就亲的原则,与农村留守儿童结成“一帮一”或“多帮一”的帮扶对子。在全省统一的招募工作中,各市州“爱心妈妈”的报名、登记、结对由各市州妇联自行完成,省直招募的“爱心妈妈”由省妇联统一安排。省妇联将于三八期间举行全省“爱心妈妈”关爱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启动仪式,并将“六一”定为全省“爱心妈妈”活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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