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中,人们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任务和目标,如学习、工作、生活等。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制定计划。我们在制定计划时需要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并保持灵活性和适应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打击整治跨境违法宣传标语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一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以党的_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打击整治跨境违法宣传标语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二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和省、市要求,研究部署打击整治工作。深刻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既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养老钱”,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为有效保障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住建局局长高士届为组长,党委委员赵志胜为副组长,其他房地产条线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房产服务中心),负责工作小组具体日常工作。
三、工作目标
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商品住宅销售中,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隐患,严厉打击虚假销售或者不以房地产销售为主要目的,打着投资养老公寓、养老地产等幌子,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变相吸收公众资金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1日-5月20日)要求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售楼部利用电子屏幕、宣传展板等形式在显著位置宣传防诈反诈宣传图片、宣传标语,公开举报投诉渠道等。
第二阶段:打击整治阶段(5月21日-6月10日)组织房地产领域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对全县房地产项目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整改期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房地产领域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纳入本年度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主要同志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明确责任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抓好落实。
(二)统一思想认识。严肃查处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可能误导和“_”老年人、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
(三)坚持问题导向。最大限度发现和解决当地房地产领域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逐项列出整改清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落实时限,对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要严格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向当地社会媒体公布。
(四)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和日常巡查工作机制,将房地产市场涉及“养老”名义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作为一项长期整治工作,使之制度化、常态化。着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完善诚信典型“红名单”制度和严重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将违法违规的企业及法人等信息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做到一处违规,处处受制,形成全方位的失信惩戒机制。
打击整治跨境违法宣传标语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三
为巩固近年来我市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成果,深入推进无传销县(市、区)创建工作,打造“平安江山”, 根据《20xx年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8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以摧毁传销组织、惩治传销头目、教育群众为总体目标,通过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清除各类传销组织,依法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骨干分子,教育一批传销人员;进一步完善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实现传销违法犯罪查处率达100%、出租房屋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签订率达95%、一般参与传销人员教育救助率达95%、无传销乡镇(街道)创建覆盖面达100%,有效遏制传销活动蔓延,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和稳定。
1、强化执法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统一整治行动,破获一批传销违法犯罪案件、挖源头、打骨干、摧网络,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取缔一批传销组织、处理一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
2、依法做好被骗参与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人员的教育、救助工作,使其尽快觉醒并脱离传销组织。做好一般传销人员的帮助返乡工作,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识别、防范传销意识,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4、开展“三无”创建活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立体打击防控体系。
为确保“打传”行动取得实效,成立镇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周才良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综治办主任姜超兴同志任副组长,姜云、郑全荣、宁晓军、赵建华(城南所)、周治政、王瑞平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姜超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徐铁军同志任副主任,陆建中、姜智仁、夏阳明、蔡朱鑫、胡铭福、柴虎、姜胜、王琳玲、刘佳文、王建华同志为成员。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负责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
1、对辖区住所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
从加强户籍管理入手,以清查暂住人员名义,逐段逐幢逐户进行清理,摸清出租屋的户数,并与出租房房东签订《预防传销活动责任书》(附件二)。对疑似传销窝点人员,要认真登记,掌握情况,作为下步取缔重点对象。各村要配合派出所开展检查。
2、对传销重点类型、重点对象、重点区域实行动态管控。
重点排查我市发现的以资本运作、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的拉人头聚集型的1040传销、天津天狮传销等情况;以原始投资、股权认证为幌子的七彩祥云投资、云数贸等网络传销的情况。我市是省打传办确定的打击传销重点区域,也是衢州市集中行动清查工作的重点区域,要通过浙江省公安重点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预警研判发现涉传人员和窝点,及时开展清查行动。
3、对旅馆业、网吧进行核查登记。
根据传销人员预警情况,对传销人员住宿和上网的旅馆、网吧进行及时检查,对传销前科人员和疑似传销人员,做好登记,掌握信息;要对传销可疑重点人员进行锁定,收集证据,为抓头目、打团伙、端窝点打下基础。
4、筹办教育学习班。
(二)打击整治阶段(7月21至8月20日)。
1、对前期排查的疑似传销窝点和人员聚集区、旅馆、网吧,组织三次以上的清查行动。端掉传销窝点或传销人员聚集区,对锁定的传销头目实施抓捕,及时进行审讯,达到刑事追诉标准的,根据涉嫌罪名立案调查。有违法行为但不构成犯罪的,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或由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同时将传销人员录入传销黑名单库,实行动态管控。对为传销活动提供房屋出租的业主,依法进行处罚。
2、在清查行动中,一般传销人员和误入传销组织的受害者,进行集中教育,通过播放有关教育视频、邀请曾参与传销悔悟人员现身说法、执法人员法律宣传、案例解说等方式进行“反洗脑”。同时进行信息登记、调查取证、建档案等工作。教育期间,通知家属来江将人员领回。无法联系家属的,由市场相关部门按照户籍地负责集中遣返。
3、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打传先进典型,及时报道工作开展情况,引导和警示群众自觉抵制传销、远离传销。要制作有关的打击传销宣传口号、宣传资料、群发信息、公益广告等进行免费宣传,使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31日)。
对案件查处、集中整治、无传销创建和宣传工作情况等进行总结、自评和上报,市打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我镇工作情况和自评结果进行考核评价(附件三),并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充分认识我市传销违法犯罪的形势和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来抓。牢牢把握破案、整治、宣传三个重点环节,切实组织好、开展好此次行动,确保行动取得成效。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期间,要在市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协作配合。要将打击传销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全力做好传销线索的排查、上报,构筑情况互通、信息共享的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形成打击合力。
(三)规范执法,维护稳定
要准确理解、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真研究案件定性及证据标准,严格依法办案。坚持打击与维稳并重,严格把握打击政策和范围,积极预防、妥善处置涉稳事件。
(四)狠抓落实,严格责任
本次行动成效将作为年度平安建设和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怠于履职、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倒查追责。我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衢州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将分片包干,赴各地督促、检查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打击整治跨境违法宣传标语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四
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通过都会经历事前、事中、事后这么个过程,不同的阶段我们可以有针对性地采用安全措施,事前预防为主,事中有效防护,事后应急响应及审计追查。
针对各种可能突发的信息安全事件,医院制订对应的应急响应预案,预案对响应的流程进行梳理,具有可操作性,并明确专人负责,预案对安全事件进行分类分级别,不同级别事件启动相应的流程,对应不同的组织人员响应,通过该方案使损失减到最小。
3.人员培训
医院方面来说,全力配合软件开发人员做好技术调研和系统应用工作,培养建设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一体化,资源高度共享的安全有效性。
打击整治跨境违法宣传标语 区打击传销工作计划篇五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各村(居)委会主任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20xx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方案》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 》,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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