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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监测站工作 监测户帮扶工作计划篇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致贫问题,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根据《xx 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办法(试行)》规定和《xx 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检测和帮扶机制实施办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农村家庭收入较低且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人口(含脱贫攻坚期易地扶贫搬迁及同步搬迁已转为城镇户籍的人口),通过动态监测、精准帮扶,有序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第三条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 倍作为 2021年监测范围(家庭人均纯收入 6000 元)。过渡期内(2021-2025年)综合 xx 省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适时进行调整。
第四条 坚持全面覆盖、重点核查。采取集中排查、自主申报、日常摸排、部门预警、关联监测等方式、全面收集风险线索,对存在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进行重点核查,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坚持实事求是、动态监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收入支出状况等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实施动态监测,实行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消尽消”。
第五条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镇乡村振兴办公室履行工作专责,各相关行业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预警和数据比对。
第二章
监测对象 第六条 以农村家庭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
脱贫不稳定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2021 年为 6000 元,下同),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边缘易致贫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监测范围,因病因灾因突发意外等造成生产生活严重困难或“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出现突出问题,依靠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存在致贫风险的一般农户。
突发严重困难户。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略高于监测范围,但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造成家庭经济严重困难,基本生产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摆脱困境,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
第七条 对监测对象要准确认定监测风险,风险类型分为因病、因学、因安全住房、因安全饮水、因残、因自然灾害(洪涝灾害、地质灾害、旱灾、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因意外事故、因产业项目失败、因务工就业不稳或失业、缺劳动力、其他。
工商部门注册企业的、有年审记录、经营收入持续稳定的;2.家庭成员有高价商品房、门市房等(不含因灾重建、易地搬迁和拆迁建房)的,有高价载客汽车、工程机械、大型农机具等设备的,有大额存款或基金、股票、投资型保险等有价证券的;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收入水平较高,明显具备抵御风险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4.家庭成员中有赌博、吸毒、非法经营、非法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有特需医疗(美容、正畸等)、高消费等情况的;5.家庭成员中有生产劳动能力但不主动参与劳动的:6.拒绝接受家庭资产核查的;7.整户长期(一年以上)不在本辖区内居住生活的。
第三章
风险排查 第九条 自主申报。镇村两级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农户自主申报渠道,由户主或户主授权他人,向村(社区)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条 日常摸排。由乡村干部、驻村部等力量通过日常工作走访,结合信访和群众反映等途径,及时发现收集风险线索。
庭收入大幅减少、支出大幅增加,家庭住房不安全,安全饮水受到严重影响,产业项目失败,较大规模失业,突发公共事件、安全事故等。
无线电监测站工作 监测户帮扶工作计划篇二
一、存在问题
1、无菌原则:五官科无菌槽无标启用日期,妇科无菌药液及消毒剂未注明启用日期。门诊治疗室茂康碘过期,检验科小棉签无启用日期。
2、消毒隔离方面:内儿科干燥湿化瓶存放不符合要求,未单独包装,肛肠科肛窥槽、敷料槽超过24小时未更换,干燥泡筒启用后超过4小时。骨伤科罗玉婷紫外线登记漏登记。
3、医疗废物方面:骨伤科登记本无废物交接时间未按要求填写,先签名。
二、改进措施
2、对科室存在的问题,各科自查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无线电监测站工作 监测户帮扶工作计划篇三
1、时间:9月16日(7:00—18:00)
2、地点:福州大学至诚学院东区田径场
注:迎新当天的工作人员(老师、学生干部)请于6:0分到位!
组长:朱xx
副组长:雷xx
成员:
周xx
陈xx
主要任务:
1、领导、统筹全院新生入学工作;
2、督促、检查各部门对迎新工作的准备、落实情况。
负责部门:院两办
主要任务:
1、院内接待站需要的桌椅、照明、办公用品等的准备;
2、院外接待站需要的桌椅、车辆的准备;
3、与校医院联系新生的体检与迎新校医等相关事宜;
4、负责与派出所、建行及院内各相关部门等迎新工作的调度与协调;
5、负责制作并准备校徽、信封等;
6、负责统计迎新当天用餐数量汇总及反馈;
7、负责迎新赞助的洽谈与协商工作。
负责部门:学生处
主要任务:
1、新生开学典礼会务工作;
2、新生入学教育安排。
负责部门:保卫部
主要任务:
1、迎新期间治安保卫、外车辆指挥;
2、控制注册报到点人流量、维持各处秩序与引导工作;
3、设置交通引路牌,维持交通秩序;
无线电监测站工作 监测户帮扶工作计划篇四
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和处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建档立卡脱贫户2020年在现行标准下实现稳定脱贫、边缘户不致贫,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达到“零返贫、零致贫”目标,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一)监测对象
1.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52户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82户边缘户。
2.除国扶系统2019年度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之外的1618户脱贫户。
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二)分级管理
1.红色监测对象。国扶系统2019年库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已录入的边缘户;预估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不含)或因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两不愁三保障”任意一项有可能不达标的,若为脱贫户则在国扶系统中标注为脱贫监测户,若为非建档立卡农户则在国扶系统中录入为新增边缘户。
2.黄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5000元(含)但低于10000元(不含)的脱贫户。
3.绿色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均达标,预估当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10000元(含)的脱贫户。
(三)监测原则
坚持2020年“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镇、村三级联动、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充分利用国扶系统、建档立卡手机app、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大数据平台”)等信息化工具,结合适时入户走访,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在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
(一)初筛初定
无线电监测站工作 监测户帮扶工作计划篇五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坚持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_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发〔2022〕25号)、《政府工作报告》、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视频会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围绕“四新”主攻“四化”,充分发挥信用在支撑“放管服”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法推动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中办发〔2022〕25号文。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国民经济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研究制定《贵州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实施方案》,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信用建设,落实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落实“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加快推进《贵州省“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信用修复、数据安全机制建设,坚持以依法依规为原则全面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以关键领域环节为重点加快推进信用应用,以政府推动与社会共建相结合形成新格局,以健全完善机制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加强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和考核力度,做好调度和《规划》年度工作总结。(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
(三)推进地方信用立法。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进一步完善《贵州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内容,做好社会信用立法再次审议准备工作,争取尽快表决通过并实施。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在立法权限内制定社会信用相关地方性法规。建立健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激励与惩戒、信用修复等制度,完善信用标准体系。(牵头单位:省_会法工委、省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省市场_、省司法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省信息中心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持续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深入贯彻落实《_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贵州省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失信行为的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21〕1827号)要求,采集、归集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审慎纳入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相关信息,切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在全国目录和清单基础上,依据地方性法规,结合国家有关规定,研究编制《贵州省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和《贵州省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责任单位: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等行为,持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信用评价。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推动企业将守法诚信要求落实到生产经营各环节。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健全市场主体信誉机制,提升企业合同履约水平。实行纳税申报信用承诺制,提升纳税人诚信意识。依法惩戒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单位:省市场_(省知识_)、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不断加强“贵州信用云”建设。抢抓数字政府建设机遇,进一步提升“贵州信用云”智能化水平,完善信用信息自动归集、信用评价自动生成、监管措施自动匹配等功能。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归集、整合各类信用信息形成信用档案,在信用舆情监测、区域信用指标监测、数据可视化等方面持续探索应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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