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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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 红白理事会章程(优秀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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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一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群众民主推荐产生红白理事会主任、成员。

第四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五条理事会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的具体原则

1、严格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部门认真做好婚姻登记和婚嫁服务工作,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活动,如义务植树、联欢会等形式,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索要彩礼,不大摆宴席。

(二)操办丧事的具体原则

1、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协助乡(镇)、村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带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需经理事会讨论决定,并征求事主意见,由会长及成员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七条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村红白理事会应按时参加上级红白理事会召开的会议,并经常汇报工作。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二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成员3人。

第三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第四条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

第五条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理事会成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论红白事,起事不得超过20桌,当日举办婚丧嫁娶,席口严格控在20桌,每超一桌罚款50元。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新农村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三

第一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推选产生,设会长1人,成员3人。

第三条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

第四条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

第五条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能举债办婚事,理事会成员要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不论红白事,起事不得超过20桌,当日举办婚丧嫁娶,席口严格控在20桌,每超一桌罚款50元。

第六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七条新农村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八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四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 ,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 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五

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村村民物质文化生活发生了深刻变化,但是,近几年来,在婚嫁丧葬中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搞攀比、铺张浪费现象日渐突出。不仅给广大人民群众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严重影响社会风气。为了有效地破除婚嫁丧葬中的陈规陋习,切实减轻村民负担,促进“新农村、新风貌”的形成。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组织机构

1、红白理事会在镇政府指导和村两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服务。

2、红白理事会由村民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1—2人、成员若干人。理事会长及成员应由村中威信高、责任高、有经验、有热心的老党员、老干部等人组成。

3、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县、镇民政及相关部门和镇“治陋习、树新风”工作领导小组的业务指导。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2、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第三章 制度和措施

1、红白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全权负责全村红白事的管理和监督。不论官和民、只要在村办红白事的,事主需事前向村红白理事会通气商量,经理事会讨论决定,或派成员依照规定组织实施。

2、红白理事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并经常向支、村委汇报工作,自觉地将自己置于全村的监督之下。

3、全村红白事实施统一标准:

(1)婚事要求:婚事一天办结制,不大搞婚庆装饰,婚庆场所布置总费用控制在1000元以内。不使用乐队,用音响代替乐队,不搞搭台唱戏等铺张浪费行为。彩虹门不超过1个。严禁耍新郎、新娘、公公等陋习;婚宴除亲属外,非亲属人员礼金不超过100元,且出席宴席人数要控制在100人以内。每桌宴席(含烟、酒、饮料)总价控制在500元以内,婚宴期间,严禁酗酒,严禁使用塑料餐具,严禁燃放烟花鞭炮;迎亲车辆总数控制在6辆以内。禁止借婚姻索要财物,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哄抬订婚聘礼彩礼。

(2)丧事要求:建设公墓山,公墓建成后,所有逝者必须到公墓安葬,不得违规建墓、筑坟立碑。所有国家干部职工、党员要带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去世后必须以火葬、树葬、水葬等生态方式进行安葬;要厚养薄葬,简化治丧仪式,丧事3天内必须完成安葬,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治葬期间不得燃放烟花鞭炮,不得使用塑料餐具,不得在街道、公路等公共设施停放遗体,搭设灵棚;严格控制席面桌数在10桌以内,不设酒、不摆烟,每桌总价控制在300元以内,非亲属人员葬礼礼金不得超过100元。

(3)其他要求。除婚丧事宜外,满月、周岁、乔迁、寿诞、升学等事宜提倡不办酒。如需办理,只准邀请自己的直系亲属,不得接受非亲属人员参加,不准接受非亲属人员礼金。

4、对无视和违反规定大操大办、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不论是谁,坚决予以公开处理。是党员的给予党纪处分,是干部的给予政纪处分;是国家人员的要向上级组织反映;是群众的不但要通报批评,而且不得享受村内的任何优惠待遇。同时,还要处以适当的罚金。

第四章 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所有的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2、红白理事会成员要立足本村,不负众望,尽职尽责,服务村民。更要加强自身建设,精通现代文明礼仪,节俭办事,热心服务。坚决反对借机额外收受礼金、礼品。

3、要完善红白事宜登记备案工作,村民操办红白事宜,事前须向理事会报告,事后10个工作日内理事会要完成办理情况登记,完善资料。

4、村干部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镇纪委报告备案,党员操办红白事除按规定向理事会报告的同时,还应向村党总支部报告备案。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六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村“移风易俗,促进乡风文明”工作,切实减轻农村群众婚丧负担,促进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现就加强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制如下实施方案。

一、

全市所有行政村(居)委会

2017年5月为宣传发动阶段,5-7月为全面集中推进阶段,8月之后转为常态化工作。

2017年5月底,各县(市、区)制定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流程、标准及奖励办法,召开动员大会。6月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完善村规民约,并上墙公开。全市村(居)全部建立红白理事会,实现“两个全覆盖”(即红白理事会全覆盖、村规民约中涵盖婚丧嫁娶等移风易俗规定制度全覆盖)。8月1日起,全市100%红白理事会按照新章程开展活动,实现有人管事、有章程理事、有场所办事。到2017年底,红白理事会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农民群众对移风易俗满意度达到80%以上,农村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红白理事会工作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文明新风初步形成。

1、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红白理事会是办理群众婚丧事务的群众组织,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有一定礼仪特长的人士组成,全程指导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红白理事会在尊重群众意愿、遵守婚丧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制定理事会活动章程、确定本村(居)婚丧嫁娶办事程序、服务规范、参加人数、车辆使用等具体规定,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罚办法,写入村规民约并公开上墙,确保依法依规办事。红白理事会在民政部门、文明办和乡镇、村(居)“两委”指导下开展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

2、倡导婚事新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应协助当事人举办现代文明、庄重节俭的婚礼,树立健康文明婚俗新风。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提倡量力而行,节俭消费。鼓励仪式从简,严格控制宴席规模和档次,积极推行集体婚礼、植树婚礼、“爱心”婚礼等新型婚礼,摒弃滥发请柬、大摆筵席、“天价”彩礼、高额礼金、借机敛财等陋习。

3、倡导丧事简办。村(居)红白理事会协助事主举办文明节俭的丧葬活动。积极推行丧葬活动戴黑纱白花、鞠躬默哀、播放哀乐,压缩丧葬时间,简化合并程序,控制丧事规模,有效遏制出大丧、办长丧行为。提倡节俭吊唁祭祀,不大摆宴席、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加强丧葬活动管理,杜绝妨害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取缔封建迷信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文广新局、市林业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各部门要按照市“乡风文明行动”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村(居)红白理事会建设管理、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指导当地农村基层组织制定出农村丧事简办和婚事新办的新标准,并结合“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等工作,向农村群众广泛宣传丧事简办标准和婚事新办办法;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开展婚丧新风专题、专栏新闻报道和热点讨论;组织专业和民间文艺团体挖掘、整理农村群众身边婚丧新风故事,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生动活泼的形式,广泛宣传孝老敬老、厚养薄葬、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先进典型,对封建迷信、陈规陋习现象进行公开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3、强化经费保障。从2017年起,各级财政要加大经费投入,对在推行农村婚丧新风中规范运行、发挥作用明显的农村红白理事会和以村民委员会为基本单位建设农村公益性婚庆场所、治丧场所的要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以鼓励、调动农村群众、自治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要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积极参与红白理事会建设和服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4、加强督导检查。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市里将红白理事会建设、婚丧新风建设工作纳入“乡风文明行动”工作考核内容,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法,进行跟踪问效,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市、区)要制定相应考核办法,把农村婚丧新风建设工作作为单位和乡镇工作评先评优、干部绩效考核、村(居)民道德评价的重要依据,树立起奖优罚劣的鲜明工作导向。

附件:1.村居红白理事会备案流程图(参考范本)

2.红白理事会人员构成(参考范本)

4.红白事办理流程及标准(参考范本)

5.村规民约(参考范本)

6.红事新办、白事简办倡议(参考范本)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七

(一)提倡婚事新办

1、聘礼彩礼方面。提倡婚姻自由,任何家庭和个人都要遵守《婚姻法》,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彩礼、彩礼尽量控制在6万元以内或控制在当地人均年收入(以县统计局数据为准)的三倍数额以内,反对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要求买轿车、楼房等,切实减轻婚嫁带来的过重负担。

2、程序仪式方面。提倡婚事两天办结制,改变事前宴请红白理事会成员和办事人员吃席饮酒的陋习,提倡改以茶果招待议事。婚嫁当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礼节和缩短举行各种礼仪时间,提倡上午迎娶,午时典礼、就餐。

3、酒席招待方面。尽量控制席面桌数,桌数提倡控制在20台以内(党员干部按规定执行),当前每桌菜品、饮料、烟酒(烟10元左右、酒20元左右)总价提倡控制在390元以内(含加工费),菜品要荤少素多,合理搭配,提倡推行自助餐。婚礼前一天,提倡事主一般不安排早饭,午、晚两餐为家常饭,非帮忙办事人员,一般不到事主家用餐。

4、迎亲车辆方面。车辆总数提倡控制在6辆以内,主婚车提倡不租赁豪华车辆,提倡使用客车迎亲,迎亲车辆选择就近路线通行,不得人为炫耀而绕远路,严禁封路扰民。

5、贺礼礼金方面。原则上鼓励提倡不收(送)礼金,礼金尽量控制在100元以下,严禁攀比跟风,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不收(送)礼金、严禁参加他人违规操办的婚庆活动。

6、鞭炮燃放方面。婚嫁当天可适当燃放鞭炮,提倡鞭炮消费在300元以内。提倡婚嫁前后晚上不燃放烟花,婚车行驶过程中严禁燃放鞭炮和大威力炮。提倡少燃放真鞭炮多使用音响鞭炮。

7、乐队方面。提倡使用音响代替乐队,使用乐队的,乐队人数建议控制在6人以下,严禁乐队表演低俗节目,反对搞搭台唱戏铺张浪费等行为。

8、婚庆媒介方面。提倡婚姻中介人免费介绍婚姻,如若收费,提倡控制在解决交通、误餐、误工等一些费用范围之内,不得哄抬婚姻中介人礼金,更不得哄抬婚姻当事人双方聘礼、彩礼数额。

(二)提倡其他喜事不办(或小办)

其他喜事包括生日、上梁、乔迁、满月、周岁、订婚、开业、店庆、祝寿、升学、参军等喜事不办(或小办)。对于此类喜庆事宜,提倡村级红白理事会不议事、不理事、只监督,可根据需要选派一名成员帮助事主举行相关传统仪式,除张贴喜联外,不要在院门外进行任何喜庆布置,操办各种仪式的喜庆事宜,每桌花费要低于婚嫁标准。

1、殡葬方面。人去世以后根据国家政策一律实行火化,对偷埋土葬的,依法强制起尸火化,反对隆丧久葬、棺木入葬,严禁违规建墓、筑坟立碑,提倡建设骨灰堂安放。

2、程序仪式方面。要改变举办丧事烟花燃放、鞭炮、地炮扰民的陋习,提倡绿色生态殡葬。提倡丧事1天安葬制。简化各种祭奠仪式,提倡安葬当天亲属全体或同一辈分亲属集体进行一次祭奠或举行遗体告别仪式。精简祭品种类和数量。

3、丧葬宴席方面。提倡安葬当日午餐吃普通烩菜大碗菜或自助餐。如设宴席,桌数提倡控制在6台以内,不设酒、不摆烟,原则上每桌菜品总价提倡控制在300元以内(含加工费),提倡安葬日之前为家常饭就餐。

4、灵棚搭设方面。提倡搭建简易灵棚,灵棚不得阻碍交通,棚前进行简易布置,灵棚及外饰布置费用建议控制在500元以内。

5、葬礼礼金方面。提倡不收(送)礼金(除本人亲属外),好友、同事的礼品、提倡控制在100元以下,倡导亲属实际协商礼金额度,反对攀比跟风。

6、风俗习惯方面。提倡不使用乐队,如使用乐队的,乐队人数提倡控制在6人以下,反对搞搭台唱戏等变相铺张浪费等行为。提倡除直系亲属穿孝服外,其余亲朋佩戴白花的新风尚。

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带头,率先垂范,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要广泛宣传和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及身边群众自觉抵制婚丧喜庆事宜中大操大办、炫富攀比、天价彩礼、封建迷信、薄养厚葬、赌博败家等陈规陋习。

新田亲们!

移风易俗,树立良好风尚,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责无旁贷的义务。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移风易俗的倡导者、实践者和传播者,切实推进文明新风建设,积极营造清纯简朴的社会风气!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八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作用,破除婚丧嫁娶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习惯,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机制弊端,推动斜坡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支部村委研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同意,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三条章程的宗旨是教育群众在婚丧嫁娶中,移风易俗,文明理事,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婚丧事大操大办之风;倡导新事新办、婚事从简的婚嫁理念,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丧葬习俗。

第四条理事会由村干部或者是在村上有办理红白喜事经验的人员担当会长,设副会长、理事5-9人。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要推选德高望重、甘于奉献、组织协调能力强、村内有影响力并热心此项工作的党员、群众担任,也可根据本村实际,动员曾在政府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担任过领导职务的退休老干部继续发挥余热。

第六条理事会成员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倡导红白事新办简办的文明风尚。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积极负责,主动联络分包小组,秉公办事,切忌敷衍从事,违背群众的利益。

第八条理事会要经常组织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划清健康习俗与陈规陋习的界限,使红白事向健康、文明、节俭的.方向发展。

第九条会长要加强对红白理事会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做到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对不发挥作用或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红白理事会予以重组或对部分成员予以撤换,确保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第十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理事会成员适时了解情况,村内红白事的承办需及时报知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的基础上,由理事会讨论决定,依照本章程规定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红白理事会要协助和参与事主操办红白事,主动做好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

第十二条深入事主家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好人好事,新事新办的典型,宣传厚养薄葬,积极提倡火葬,制止封建迷信活动。

第十三条积极宣传《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积极制止无证结婚、早婚、逼婚、包办婚姻,维护《婚姻法》的尊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理事会要对村内每次红白事的承办做好资料记录,并且定期召开季度工作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以便更好的为村民红白喜事服务。

第十五条红事办理(以婚嫁为主)

1、提倡喜事简办,不得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得相互攀比。

2、红事宴请提倡文明用餐,提倡精简菜肴,正宴不超过10个菜,禁止铺张浪费,取消村宴和街道宴。

3、禁止燃放烟火、杜绝因燃放烟火造成空气污染。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禁止在主要街道起建舞台,搭建帐篷、大型花环等设施,不准堵塞交通。

6、婚嫁使用车辆严格控制在七辆以内。

第十六条白事办理(以丧葬为主)

1、倡导厚养薄葬的新风尚,禁止大操大办,烦扰邻里。

2、治丧期间禁止燃放烟火,禁止在午夜、凌晨燃放鞭炮。

3、不提倡进行追丧演艺活动,坚决禁止一班以上治丧演出团队,严禁低俗演艺内容;演艺活动人数不得超过10人,演艺活动时间不得超过午夜11点钟。

4、不得聘请军乐队和盘鼓队等专业乐队。

5、操办白事前不设宴待客,禁止大办丧宴。

6、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白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7、禁止在主要道路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引起道路堵塞。

第十七条工作流程

建立红白事申报制度。村民红白事发生后,事主找包组理事告知,包组理事及时报知理事会,理事会在尊重事主意见基础上共同研究决定,依照本村红白理事会章程组织实施。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九

红白理事会在村两委会的领导下精心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为村民义务服务。

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认真贯彻居委会在婚丧事做好服务。

1、严格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办事

2婚事要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旧俗,唱导勤俭节约,即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庄重。

1、认真执行有关文件精神,抓好本辖区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2、理事会成员得到丧事信息后,应向事主讲明以下情况:

向亲朋好友报丧及人员名单,提倡电话通知,确需雇车的,应提前同事主说明价格及用途。

向事主讲明章程中相光规定及公墓管理规定、丧葬补助金等

3、丧事从简,反对大操大办

提倡厚养薄葬,实行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黑纱等文明健康的丧葬礼仪。

丧事过程中提倡只吃饱了或简单的就餐方式。

花圈、花篮数量要尽量减少,提倡报丧时说明相关规定。

a、 直系亲属可合并可能减少花圈、花篮数量。

b、 单位及亲朋可合并送花圈、或用其他方式寄托哀思,安慰事主。

4、提倡2天丧事,根据情况可3天丧事,去世后尽量不要在家中停放,应该至殡仪馆存放,待出殡时一同送别。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在婚丧事主家中大吃大喝,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本章程自20xx年9月23日起执行。

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篇十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在婚丧嫁娶中的作用,破除婚丧嫁娶的中铺张浪费,愚昧落后的陋习,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红白理事会在村党支部,村委会和各级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第三条 ,红白理事会由群众民主选举产生,设会长1人,副会长2人理事若干人。

第四条,红白理事会在业务上接受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和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

第三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认真贯彻各级政府在婚丧嫁娶中的政策,法令和规定,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

第六条,主动热情地为婚丧事做好服务。

(一)操办婚事具体原则

1、理事会要坚决按照《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的规定办事,协助婚姻登记机关认真做好婚姻登记,严禁早婚私婚。

2、婚事坚持新事新办,废除陈规陋习,倡导举办集体婚礼或有意义的义务植树,联欢会等,既要气氛热烈又要文明节俭。

3、不准讲排场,摆阔气,不准相互攀比,不准借用公车办婚事,不能举债办婚事。

(二)操办丧事具体原则。

1、要坚决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协助乡镇,村抓好本村的殡葬工作。

2、操办丧事坚持从简原则,反对大操大办 ,不准动用公车办丧事。

3、坟墓必须建在本村统一规划的公墓内,不得随意乱葬乱埋。

4、丧事规模以寄托 哀思,葬好亡者为原则,宜小不宜大。

第四章 制度和措施

第七条,理事会实行会长负责制,对红白事的承办在与事主交换意见后,由会长组织按本章程的规定实施。

第八条,各村红白理事会要自觉接受上级指导,并向乡镇红白理事会指导小组汇报工作。

第九条,红白理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五章 纪律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及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

第十一条,不收受婚丧事主赠送的钱物。

第十二条,不在婚丧事主家大吃大喝。

第十三条,对婚丧事主一视同仁,不搞优亲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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