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箱广告合同(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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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箱广告合同(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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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合同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灯箱广告合同篇一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 代理范围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 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为期____月。

第三条 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3、应项目自身特点,结合市场状况,提供关于项目整合宣传策划方案;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10、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请提出订正内容)

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 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 广告表现客户审定 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 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 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五条 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 )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 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2、 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6、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

7、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8、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 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 %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 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 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 %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 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 %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 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 %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 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灯箱广告合同篇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租赁位置:

二、规格:尺寸为: 宽 高。

三、租赁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 个月。

四、费用:

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包制作、安装、维护)以上费用均不含税收。

五、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

1、负责与小区物业公司的协调工作及一切办理费用。

2、协助乙方进行广告布幔的制作安装。

3、负责协助乙方广告布幔的日常维护。

4、协助乙方负责广告布幔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报告,如需更换版面,甲方应协助乙方。

乙方:

1、负责协助广告布幔的设计。

2、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之规定,因广告内容失实或违法、违规行为而引发的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七、关于影响原状的约定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现有广告载体的原状。如要更换广告版面,应提前告知甲方。

八、合同期满的约定:合约期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如乙方需继续租用,应提前____日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续租合约,费用另行约定。

九、提前终止合同的约定: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本合同。如因城建、规划以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必须终止合同时,甲方需提前15天通知乙方,并退还终止日到合同期满日的广告费用。

乙方在广告发布期间如有违法或违反本合约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执行。

十、违约责任: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本合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本合同共贰页,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章)

代表:(签章)

电话:

灯箱广告合同篇三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灯箱广告合同篇四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设置地点:

三、广告规格/数量:

四、发布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五、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计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万元(计元)。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

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

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广告项目名称:

二、广告设置地点:

三、广告规格/数量:

四、发布期限:自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止。

五、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六、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喷绘小样。

七、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

双方商定广告版面采取下列第种方式提供;

1.签约时甲方提供广告版面设计光盘一式壹份。

2.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八、合同价款(不含版面设计费):(大写)人民币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制作费、场地费、发布费、电费、维修费、政府审批费用等)。

九、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元(计元)的定金。

2.广告发布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第一年余款,人民币万元(计元)。

十、甲方权利与义务:

1.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提供资料不及时、不完整所耽误的时间计入发布期。

2.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发布期间督促乙方修复破损部位,更换损坏材料、修复坏损灯具。

4.协助乙方做好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5.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十一、乙方权利与义务:

1.依法审查甲方提供发布广告所需的材料,并承担审查责任。

2.依法办理广告审批手续。

3.甲方未按时付款又拒付违约金的,可停止发布。

4.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5.乙方负责在发布期限内对框架、线路、灯箱等的保养维修工作。

6.乙方在签署之日起开始施工,在发布期满内因广告牌造成任何故障及故障所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发布期间乙方有维护看板之义务,甲方有监督的权利。

9.在广告发布期间,乙方如遇灯具坏损,乙方应于36小时内修复或更换完毕。

10.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按原画面进行更换发布。

十二、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甲方要求变更工程量或设计的。

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1.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台风11级内,广告受损,乙方负责恢复,并承担所有费用。

2.在广告发布期间,如遇11级以上台风,广告受损,双方各自承担广告牌恢复费用的50%。

3.发布期内如电源供电终止,则无照明发布时间按正常发布时间的三分之二计算发布期。

1.按国家法规规定:户外广告均属临时性建筑,如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要,应及时无偿拆除。

2.政策性问题或人力不可抗拒之原因造成广告牌不能发布,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甲方可选择于乙方拥有的同等价值的广告位继续发布。

3.甲方也可选择选择广告费至广告发布终止日而终止收费。

乙方扣除广告费总额的30%作为税费及制作费用,余款为广告发布费用,根据实际发布时间,将未发布的广告费用退还甲方。

十五、广告制作施工及保养维修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如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等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六、其他约定:

1.广告制作完工经验收不合格,广告发布期限按验收合格日期顺延。

2.广告版面、结构设计图纸版权归甲方,另一方未经许可不得另作使用。

3.广告版面设计图纸以广告审批机关审批通过为准。

4.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5.广告发布期满后,广告设置材料为乙方所有。

6.乙方债务履行后,甲方所支付的定金抵作价款收回。

十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及时付款,每超过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缩短发布期。

未及时付款超过贰拾天,乙方有权拆除甲方画面,另行发布广告。

2.乙方未按期完工,每延期1天,按合同价款0.3%付给违约金,或相应延长发布期。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灯箱广告合同篇五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第一条 代理范围

第二条 代理期限

1、合作期为 ____年 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 ____日,为期____月。

第三条 代理内容

(一)代理费用包含的工作内容

1、宣传推广的总体策划思路及具体广告操作方案

2、各阶段的媒介策略和具体排期计划、媒介预算建议

5、广播广告:创意、撰文、制作监控、发布(包括创意概念测试);

8、公关促销活动的策划;

10、乙方于接受委托项目后,应就此推广项目设计出一套对项目品牌表达系统元素(风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广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摆放规范的固定格式,经甲方批准后,贯彻于整个广告活动中执行,并视需要不断对这一规范进行补充,且汇编成册。若是项目原有品牌系统则继续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下列事项,需与乙方另行签订合同及另行付费(请提出订正内容)

第四条 广告运作规则

(一)甲方以书面方式委托乙方代理 项目广告。

(二)严格按照规范的广告策划流程进行。策划流程的基本顺序如下:

签约立项市场调查策略制定创意构成 广告表现客户审定 广告发布财务结算意见反馈等。

签约后项目即进入具体操作阶段,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委托后 日内须提供总体策划案,经甲方修改、审定、签字确认后,由双方按照总体策划方案,严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分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并按照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媒介计划分步实施。为配合市场变化,甲方可随时提出修改调整总体策划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于双方同意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好的总体策划方案,并及时更改媒介计划。

(三)各分项目将围绕以上基本流程进行,各分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2、甲方审定报价单,如无异议,经甲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正式的分项合同;

3、乙方依据彼此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即分项合同),开始实际性的工作。

(四) 乙方应就甲方委托的项目成立专案小组,并提供专案小组名单经甲方认可,如乙方要调整人员,需提前 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认可。

第五条 限制

乙方于接到甲方的具体项目广告代理委托后,则乙方不能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同地段(即 )的除广西南宁市房产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产项目的广告推广业务。

第六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和文字资料,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策划思路、广告方案、设计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

作文

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认可方可定稿,甲方尽量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关文件后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应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1、 在乙方及时提交足够完整稿件供甲方审定情况下,甲方审定乙方提供的稿件,应在媒体规定的送稿时间之前完成,并留出让乙方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的时间。

2、 甲方在媒体规定最后送稿时限并预留乙方修改时间前提下,有权利随时要求对稿件进行修改。但若签字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稿输出胶片以后,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据修改稿重出胶片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进行。

6、甲方在提出各种正式建议与意见时,应采用包括传真在内的书面方式,以增进沟通之效率,及未来之查证。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承接甲方广告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策划、设计、制作和代理业务,乙方应为甲方的相关资料保密。

2、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乙方应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设计/输出/印刷/制作/发布等业务并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电子文件或胶片。乙方应提供报纸打样稿给甲方确认颜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给甲方相应的损失。

3、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文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

4、在实施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权利纠纷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5、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计划发布报纸(包括出现错版、错时、错稿等情况),由此导致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视事故轻重程度,扣罚乙方的代理费、追偿相应的投放费用;如属严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处理并有权即时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6、乙方有责任为甲方向第三方争取最优惠的价格与条件。

7、在本合同终止或分项项目结束时,乙方须将所有创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胶片及打样、报纸及其他媒体的输出内容以及项目图片设计稿、画稿、制版、输出mo、胶片及cd等)交回甲方。

8、具体项目的双方权利与义务以分项合同为准,分项合同没有规定的,以本合同为准。

第七条 代理费

(一)收费范围与标准

1、乙方按报纸投放刊例价的 %收取代理费,此代理费包括合作期间相关的前期市场资料及广告资料购买、媒介策划支持资料购买、广告设计及创意提交、重要的创意概念小范围测试、一般性制作费用、一般性常规广告效果评估;乙方应在提交媒体策划及计划的同时提供广告达到率及有效接触率与预估的比率进行比较,作为公司工作表现的参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数据及深层、广泛的调查评估,则须聘请第三者执行,由乙方提前 天报甲方认可,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设计、制作、发布等费用:见附件《广西时艺广告有限公司设计项目收费标准》(由乙方出具,经甲方确认通过,每月按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3、外地操作费:乙方因甲方广告推广工作需要而发生外地操作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等,经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关差旅标准,提交实际费用单据,送甲方核准后实报实销。

4、乙方不接受甲方审定的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完成工作。

(二)结算方式与时间

1、媒介发布费:甲方与媒介有合同关系的,由甲方向媒介单位直接支付,甲方与媒介结算方面的纠纷与乙方无关,甲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对于甲方与媒介无合同关系的,需经乙方支付媒介发布费的,必须是甲方在刊前 个工作日前将所需媒介费用的 %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余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关的样刊或播出证明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由于甲方不能按时将所需媒介款项汇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计划执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发布费的情况下,乙方与媒体之间的纠纷与甲方无关,乙方未向媒体支付媒介发布费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代理费:甲方在每月广告投放完毕,凭乙方提交样刊、样报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当期广告评估效果、下一阶段推广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当月广告电子文件经甲方确认无误后于每月 日之前将上月媒介代理费付给乙方。

3、其他设计、制作费:甲方必须在报价单得到彼此正式认可,即分项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分项合同价款的 %作为首期款付至乙方帐户或以 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 %应于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后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付至乙方帐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双方向第三方争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将款项汇至乙方账户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设计稿件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或提出异议,否则视为甲方默认通过。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的有关报价资料若未经甲方签字认可,乙方就进行单独成品制作或媒介发布,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甲方不作任何补偿。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项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应付而未付款项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在合作期内,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之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电子文件等创作成品的,甲方有权按违约当月代理费的 %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按合同终止和解除条款执行。

第九条 知识产权

对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经甲方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款项结清后,其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在经甲方同意后可用其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出版发表。

第十条 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终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终止本合同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由于甲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乙方有权向甲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甲方时生效,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双方确认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项,并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条款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因已按约定履行完毕而自然终止;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条 保密条款

1、在本合同订立前、履行中及终止后,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

2、一方违反上述约定导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损失或不利影响的,责任方应按违约当月代理费总额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其他方损失的,应按合同其他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适用法律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则提起诉讼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六条 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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