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发言稿 水土保持措施(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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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发言稿 水土保持措施(优秀5篇)
时间:2023-09-14 09:36:16     小编:飞雪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水土保持发言稿篇一

准: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核: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线路直向

三、环境水土保护措施

1、环境、水土保护的目标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确因施工需要影响的环境,采取恢复、治理措施,尽可能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线路施工完成时既符合设计、发包人项目部的要求,又满足地方政府、环保部门的要求。

具体目标:

a、保护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保护野生动物。b、保护好文物和化石。c、做到工完、场清、料清。d、控制其它环境因素。

2、环境、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图

工程业主 监理公司

项目经理部 组长:

单位本部 各职能部门

副组长:

各施工队队长和职工

3、影响环境、水土因素分析

本工程局部地段地表植被和森林保护较好,但线路施工中的土石

方开挖、余土处理、材料运输、线路通道砍伐等工作会对自然环境带来一定影响,根据以往工程的施工经验及线路调查时了解到的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经项目部预测可能会造成如下环保水保问题并采取相应对策。

3.1 山高、坡陡的塔位,基坑余土堆放,可能造成土、石方下滑,将掩埋山坡植被和损毁部份树木。

3.2 雨后堆放在塔基周围的土、石方,无保护措施时,可能被雨水冲走,造成环境污染、水土流失。

3.4 修筑人力运输道路,也将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损毁树木。3.5 施工作业场地,因材料堆放及施工人员踩压造成植被破坏。3.6 组塔拉线与放线锚线地锚坑的开挖,将破坏植被。3.7 通道砍伐及张力场布臵对树木、植被的破坏。

4、环境及水土保护措施 4.1 环境及水土保护制度

4.1.1 项目部设专人负责环保水保的日常管理、检查工作,同时请地方政府分管部门的人员指导。

4.1.2 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规,教育职工提高对环境保护的认识,遵守环保法规、设计文件和合作文件对环境保护的要求。4.1.3 项目部环保监察员,随时、随机进行监督、检查,违反规定的施工队,要按规定处罚并督促进行纠正、整改。

4.1.4 项目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措施和有关法规的要求。

4.1.5 所有在工地被发掘的化石、钱币及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及有地质、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和物品,应被视为国家的绝对财产,施工方应采取有力的保护措施,防止工人或其他人员移动、损害任何这类物品,并在发现后立即通知监理工程师并在监理工程师和相关部门的指令下处理这些物品。

4.1.6 在业主发出任何移交证书后,项目经理部将立即从已签发了移交证书的哪部分工地上将施工的所有设备、多余的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满意。

4.1.7根据我司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文件要求及招标文件要求,我司项目部及所有工作人员饮食用水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要求。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保护饮用水源不受施工活动造成影响。4.1.8 保持办公和生活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位臵堆放或处理。

4.1.9 在高尘区和高噪音区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防尘降噪措施。

4.1.10重视疫病的传染,工作人员进场前进行常规体检,并每年进行一次,并注射传染病疫苗。(详见附件《工程建设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

4.2 土石方开挖的环保、水保措施

4.2.1 尽量减少塔位的降基量,减少植被的破坏。基础坑挖出的土应堆放在规定位臵,回填后多余的土应堆在凹陷处并夯实。严禁向塔位及接地沟的坡下方随意弃土,并不准将弃土堆于农田内。(详见:弃土处理措施)

4.2.2 为了保护环境和保护基础的稳定,在山坡地带可将弃土装入编织袋有序分层地叠放于基坑坡下侧,避免弃土被雨水冲刷流失。石坑爆破应尽量减少,并使用松动爆破法或小炮,避免土石飞溅及噪声影响周围环境。为了保护边坡的稳定,施工完毕后,作好自然地形、植被的恢复工作。

4.2.3 修建或拓宽临时运输道路的土石方应填于一侧并夯实,不得任其流失。

4.2.4 现场施工临时设臵的土坎、水沟、孔洞等必须按原地形地貌进行填埋、夯实,使其恢复原貌并进行植被恢复。

4.2.5 基坑回填应按规范要求分层夯实,并留足够的防沉层。铁塔立好后,塔脚处不应留积水小坑。对埋入地下的塔脚部分应将塔腿作二次防护处理(指塔腿主材埋人土内部分涂刷沥青等)再进行回填,恢复原地形斜坡并进行植被恢复。

4.2.6 凡能开挖成型的基础,均应采用以坑壁代替基础底模板方式开挖,尽可能减少开挖量。

形自然排水系统,排水沟采用浆砌块石排水沟。

4.3.1 堆放材料应根据现场情况,选择合理布臵方案,力求占地最少,搬运距离最近,对环境造成的污染最小。

4.3.2 砂石料以及开挖土石方的堆放要合理,尽可能采用蓬布铺垫,便于清理和保护植被。特别是在农田中堆放砂石料时,必须使用编织袋或塑料布在地面衬垫,避免砂石撒落在田内,避免影响土地复耕、生态环境。

4.3.3 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尽尽场地清”。对现场剩余的砂石料应运至其他桩号使用,或者与土掺合后回填至坑内。对剩余的水泥必须运回材料站。

本工程部分塔位位于斜坡,山下有公路,弃土的处理是该工程施工期间影响环保的一个关键。

4.4.1 弃土处理目标

施工弃土处理与施工主体同步一致,做到“工完场清”,余土不能随坡滑落。

4.4.2 弃土处理原则

严格按设计图纸及业主要求处理,对现场特殊情况汇同业主、设计、监理研究后做具体处理。

4.4.3 弃土处理方案

4.4.3.1 由项目经理主管本工程施工弃土处理,项目工程部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弃土管理工作。各施工负责人要把施工弃土妥善处理与主体施工放在同等重要位臵上来抓,并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4.3.2 弃土堆、弃料场选择

a、对设计未作弃土方案的,在塔基附近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集中堆放。

b、对设计要求外运处理的,选择离塔位较近的荒地作堆、弃料场,推、弃料场容积应大于堆、弃料方量;对弃土外运堆放有困难的,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工代、监理协商就地修筑保坎堆放。

4.4.3.3 弃土的堆放

a、优先使用堆放条件好,运距近的堆弃料场,当运输路线从高处进入堆弃料场时,宜直接倾卸逐渐堆放;当运输路线从低处或横向进入堆弃料场时,宜分层堆放逐层升高。

b、对弃土外运堆放困难或个别隐患严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修筑保坎堆放或其它堆放方式。

c、对表面现覆盖有植被生存的土应单独放臵,在回填时将其覆盖在基坑表面。

4.4.4 弃土处理注意事项

4.4.4.1 路边上的基础开挖弃土绝不允许就地倾倒,不能堆放在路基上影响通行。

不可等施工结束后再转运。

4.4.4.3平地塔位多余土,绝不允许就地倾倒,应搬运至附近对环境影响最小的地方堆放。

4.4.4.4 原状掏挖基础,弃土应边挖边运,不可施工结束后再转运。

4.4.4.5 对绿化区的弃土不允许堆放在绿化区内,影响该区环保。

4.4.4.6 弃土外运过程中,要注意保护运输道路两旁的林木及农作物,不可损坏,也不允许乱开辟运输道路。

4.4.4.7 施工结束后,做好基面平整,并尽量恢复塔基地表植被。

4.5 运输及其他的环保、水保措施

4.5.1 在林区的工地小运输,只准拓宽原有人行通道,不许修建新的道路,以尽量避免砍伐林木。施工结束,应及时恢复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桥梁及其它公用设施和地表,做好现场废料清理的植被绿化工作。

4.5.2 在林区或草地施工应注意防火,不准乱丢烟头(烟头应带回住地),尽量不用明火, 工作时划定工作范围,由专人负责监督,人员离场时,不得留有明火和暗火。

4.5.3 搞好环境保护、森林防火、森林植被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文化古迹、文化保护等工作。在施工中若遇到文物古迹、古建筑、古树、奇树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业主和有关部门,确定是否保留。

4.5.4 在施工现场留宿人员, 不得乱扔废弃物, 不应随地大小便,不应有大的喧闹,搞好环境卫生,以保护环境的卫生和安静。

4.5.5 地面组装及地锚敷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4.5.6 选择牵引场尽可能避开树木及植被茂盛处。

4.5.7 工程施工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施工作业符合环保措施和有关法规的要求,完工后必须经过当地政府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4.5.8 组塔采用内拉线悬浮抱杆,减少拉线地锚坑的开挖对植被的破坏。

4.5.10 各塔位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包装物不得余留在现场,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

4.5.11 对位于陡坡地形、非居民区的塔位,接地沟开挖可不形成封闭环形沿等高线走线,避免沿垂直方向开挖接地沟形成冲沟危及塔位边坡的安全。

水土保持发言稿篇二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发言稿篇三

水土保持规划在水土资源保护工作上起着重要的指导性作用。科学、有效、合理化的制定和设计水土保持规划,并且长期正确的去运用,可以促进水土资源的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还能实现水土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以及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可是在现阶段的水土保持规划设计过程中,一些设计问题也在不断的出现,比如说:设计思想落后,技术参数不正确,设计的时间不充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水平的提高,急需有效的方案去解决这些问题。

1.1保护和预防

针对一些需要重点保护的区域在其保护的方向以及保护的方法上面做规划,这些重要区域主要有:高级别的自然保护区域、饮用水的保护区域、湿地保护区等。这些重点保护区保护的方向是水土保持以及生态维护。

1.2综合性的防治

根据水土流失的相关特点、治理的要求以及自然经济条件等因素,对那些水土流失比较严重的区域做出综合性的防治。这些区域主要有:小流域的防治、坡面的防治、果园地的防治、农耕地的防治、居住环境的防治等。

1.3综合性的监督和管理

针对人类活动所引发的水土流失现象进行综合性的监督和管理,采用一些监管方案的同时还要进行合理化的统筹和规划。内容主要是:建立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机构,管理和制度上的创新,法律法规的设立等。

具体的内容有:按照水土保持的相关监测职责和监测要求,去规划监测点的布置;在监测体系完善的基础上,综合提高监测的水平和制度的保障能力;对重点的防护区域以及一些重点的治理工程项目要提出监测管理的目标和监测的要求,同时还要制定出监测的方案和相应的管理制度。

2.1水土规划设计的方法不先进

水土保持的相关技术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可以说是一个综合性并且目标多样化的技术体系。可是,目前在水土保持的规划设计当中,设计的目标比较单一,而且技术方法也不先进,同时还没有进行比较具体的调查和研究,这些情况制约着水土保持治理目标的实现。

2.2相关资料的收集方法不先进

在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过程中,相关人员对资料的采集基本上是通过对实地的调查,相关人员的谈话以及查看当地的统计资料来获得。这些方法很容易出现误差,因为土地相关部门提供的那些资料并不是很全面,这样就有可能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要想采集到更加准确的资料,需要应用更加高科技的手段,比如可以使用导航定位测量仪。

2.3规划设计的参数不是很准确

目前在制定水土保持规划设计时所应用的相关技术参数不是很准确。一直以来,因为资料不全,相关技术人员大部分时候都是估计或者是借鉴类似地区的相关资料来制定规划,这样设计的目标就很容易出现误差。为了能够使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与实际相符,进一步提高设计的水平,一定要采取合理的技术参数。

2.4对规划的编制时间较短

要想设计出一个比较详细,与实际相符,操作性强的水土保持规划,一定要给水土保持规划的技术人员足够的时间。首先要去实地进行考察,按照规划的目标去布设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之后要进行内部的编写,计算以及绘图等;最后要完成一个完整的水土保持规划报告。

2.5计算的模式不是很合理

水土保持规划在设计的过程中,一些相关报告缺乏严谨性和科学性,同时也没有遵守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地域之间的温度、季节、地质等的差异考虑的也比较少,之后就比较盲目性的去应用一个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模式,这样就造成了很多雷同现象的发生,规划的意义就不大了。因此,在实际的工作当中,由于一些自然因素以及一些社会经济条件存在很多的差异,一定不能对国家的标准进行生搬硬套。比如:国家在有关水土保持方面的相关规定中要求,在三到五坡耕地的水土流失防护方法中,可采用改垄的方法。可是有一些规划在设计过程中并没用考虑到当地的自然特点,也进行改垄和修地埂,这样严重的违背了大自然的规律,这就属于没有按照实际的情况去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治方法。

有关水土保持规划问题的解决方案主要有以下几点。

1)水土保持规划的相关设计人员一定要严格坚持科学和实事求是的态度,这样才能防止千篇一律设置水土保持方案现象的发生。

2)有效利用先进水土保持的监测方法,正确的判断出水土流失的强度,之后进行详细的实地考察,根据不同的水土流失程度去布设不同的水土保持方法,从而使保证措施布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最终实现最大的水土保持综合效益。

3)要不断的加强和提高水土保持规划相关设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业务能力,逐步的加强和完善规划设计部门的审核资质,尽早建立好水土保持监测的数据信息库,为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提供更加科学、有效和准确的.数据信息。这样才能不断的提高水土保持规划的设计水平,同时还能让水土保持的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从而真正的实现水土资源的合理化运用以及水土资源的健康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随着国家和社会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国家在水土保持规划上面做的工作也越来越多,减少水土保持规划中的问题可以让水土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化的运用,同时还能实现其可持续的发展。本文对目前水土保持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的论述,希望相关规划设计部门对这些问题给予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水土保持发言稿篇四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此,必须在结合水利工程的具体情况和水土流失的特点上全面、准确地编制与设计保持水土的方案,以此来科学地预测由人为因素所造成的水土流失,采取综合性措施对水土保持进行合理地布置。

1.1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

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开发商在工程的建设和施工过程中将自身所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下来。但是,现阶段的绝大多数开发商并不重视方案的编制工作,过于形式化,仅仅只是将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的方案当作是简单的例行公事,思想上尚未形成方案实施的具体概念。

1.2 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1.2.1 在范本的帮助下抄袭之风盛行

目前,方案编制单位中的科学技术人员,相关的专业配备严重准备不足,而在所谓的范本的帮助下,不少人员借机不去进行深入地调查与研究,导致不能仔细地勘测工程现场的具体情况,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人员互相借鉴和抄袭的现象十分严重。

1.2.2 方案编制人员不能十分清楚地将主体工程的概念表达出来

由于对方案进行编制的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能充分地认识到与水利工程相关的建设性质、当地的地形地貌、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具体工艺、土石方挖填平衡的实际特点等,致使在编制方案的过程中,该有的项目十分简略,不应该进行阐述的地方叙述了很多。

1.2.3 防治指标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将国际上最新采用的无量纲指标除去以外,在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中,并没有将各地区、各行业和各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效地结合起来作为参照,导致所制定的防治指标与标准不仅不够全面不够详细,并且没有任何特色而言。

1.2.4 不能够准确地对水土流失进行预测

在预测水土流失的时段,往往带有很强的随意性,水土流失的界定也并没有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的建设情况和当地的气候特点进行;在对弃土弃渣流失量进行计算的过程中,由于直接将众多数据省略掉,导致结果存在很大的误差;由于没有对材料的质量、标段的划分、运输的距离以及施工的时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导致对弃土渣量的估算上存在很大的偏差。

1.3 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

“先建设后施工”的不良倾向在水利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只有在顺利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之后,才能针对水土流失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只有在完成主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后才进行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给予问题考虑出发点的不同,导致主体所能够提供的各种资料在满足方案的编制和设计中面临着很大的难度,防治措施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也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合。

在变更主体工程的设计方案时,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将变更的具体情况告知给相关的编制单位,导致不能进行同步变更,方案中与保持有关的措施也很难继续执行。

2.1 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

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好带头领导的作用,通过对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大力宣传,从思想上能够切实有效地促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与个人的认识,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把人为水土流失的防治当作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去对待。另外,根据最新修订的《水土保持法》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促进地方水土保持法律发挥的有效完善。

2.2 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

对相关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以此将他们自身的业务水平提升到一定的高度,严格地进行权限的编制,杜绝出现越权编制的行为。通过野外勘测和实地调查,能够更加充分地掌握不同类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扰动特点,然后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布置相关的防治措施。

(3)深入地研究预测水土流失的各种方法,尽可能地能够针对水利工程类型的不同提出相应的预测方法,进而能够在此基础上为科学合理地布局各种水土保持措施提供强有力的理论依据。

(4)对主体水利工程的水土保持方面进行客观、公正且科学的评价与分析,针对那些与实际要求不相符合的项目选址和选线提出否定性的意见和建议。

2.3 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

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水土保持制度进行严格执行的过程中,结合各阶段防治水土流失的具体目标,将当地气候的特点和主体工程的具体进度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充分地考虑,以此对保持水土的具体措施进行合理的安排,保证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施工。另外,出于对北方地区冬季气温的考虑,与土方石工程措施有关的措施坚决不能在冬季施工,在采用植物措施时也应该对土壤的解冻时期进行充分考虑。

编制与实施保持水土的方案,可以在建设项目的生产过程中将经济、生态与社会效益充分有效地发挥出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在一定程度上为生产项目的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综上所述,本文从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与设计过于形式化、在编制水土保持方案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系统地论述了现阶段水利工程中常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一些问题,在此基础上经过深入地思考与分析,从促进保持水土法制观念的进一步增强、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平的进一步有效提高以及对保持水土措施的实时进度进行科学且合理的安排等方面,提出了如何促进水利工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的重要措施。

水土保持发言稿篇五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以农村“生产发展、村容整洁”为切入点,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以改善农村水土流失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着力点,做到水土流失治理与水源和水环境保护、农业集约化生产、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使小流域达到景观优美、自然和谐、卫生清洁、人居舒适,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坚持地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适当补助;坚持水土保持与环境治理和新农村建设、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水利水土保持措施与其它措施相结合;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协调推进;坚持示范引导、政策扶持的方法,用好“一事一议”等民主议事的机制,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是小流域综合治理的发展和完善。工程建设应以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为基础,全面做好流域治理、生态修复、水系整治和人居环境改善,建立面源污染控制、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等管理制度,加强相关监测评价等。

1、小流域治理工程。结合当地实际,实施坡耕地改造,修建水窖、水塘和坡面灌排水系等小型水利水保工程。营造水土保持林草,建设乔灌草相结合的入库(河)生物缓冲带。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减少土壤侵蚀,发挥梯地、林草植被等水土保持设施控制和降解面源污染的作用。

2、生态修复工程。在有条件的地方,实施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加强林草植被保护,防止人为破坏。要充分依靠大自然的力量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涵养水源,保护水资源。

3、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编制河道整治规划,采取清淤、护岸、筑堰和绿化等措施,对小流域内河道进行综合整治。封河育草,维系河流良好生态系统。禁止河道采沙,加强河道管理及其维护。防止污水和垃圾进入河道,确保河道清洁和优美环境。

4、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搞好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制定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实现生活垃圾集中管理、生态污水初步处理后排放。人畜禽粪便应因地制宜推广沼气池等实用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对居民比较集中和有条件的地区,生活污水应处理达标后排放。

5、生态农业建设工程。推广绿色、无公害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料,采用生物方法以及易降解、低残留的农药防治病虫害,控制和减少农业污染。

6、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在河道周边设置植物缓冲带,种植或抚育具有吸收有机污染物能力的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在河道和水库水位变化的水陆交错带建设人工湿地,种植适水树种和草本植物,增强水体自净能力。

7、水土流失和水环境监测。建立水土流失和水质指标动态变化监测点,对土壤侵蚀模数、土壤侵蚀量、入河(库)泥沙量,以及总磷(tp)、总氮(tn)、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等指标进行监测。

在试点小流域内,制定封山禁牧、封育保护政策和乡规民约,建立水源管理和保护制度,保护林草植被,促进生态自我修复。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生态移民和并村;制定化肥、农药使用推荐种类目录,明确其合理用量及使用方法;严格对生活垃圾、畜禽和水产养殖污染排放的控制管理。加强流域内集体和私人企业、饮食服务等行业排污的管理;监督开发建设项目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新增人为水土流失。积极组织开展文明新农村建设活动等。

工程实施期3年,20xx-20xx年。

中安排。中央投资主要用于水利水保工程、封育管护、宣传、监测等。没有国家重点工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筹解决。各级水利部门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同时创新投入机制,依靠政策吸引社会力量等多渠道解决投入问题,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生态清洁型小流域试点工程由水利部统一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入选工程、实施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流域机构负责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各省(区、市)水利部门依据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和下达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并于每年2月底向水利部上报上年度总结报告。县级水利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编制试点工程建设实施工作,建立工程管理制度、落实项目责任、明确任务,开展试点工程建设及相关监测工作等。

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各县进行自验,全面总结。自验结束后向所在省(区、市)上报自查验收报告。各省(区、市)组织初验,向水利部上报初验报告。水利部组织流域机构和有关专家进行竣工验收,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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