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别墅房产租赁合同(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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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别墅房产租赁合同(模板5篇)
时间:2023-09-15 05:23:20     小编:雅蕊

合同的签订对于维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优秀的合同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又该怎么写呢?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合同范本,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

别墅房产租赁合同篇一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经供方: 需方: 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在执行中,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

2.商品质量:

3.作价办法:

4.交货时间:

5.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6.质量检验及验收方式:

7.结算方式:

8.运输办法:

9.供方违约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需方同意收货的,按质论价;需方不同意收货的,由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未按合同规定的数量交货,而需方仍有需要的,应照数补交,按延期交货处理。完不成合同任务,不能交货的,应偿付需方应交货总值 %的违约金。

(3)包装不符合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应承担支付的费用和损失;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应予赔偿损失。

(4)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交货一个月,应偿付需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违约金。

(5)不符合同规定的产品,在需方代保管期内,应偿付需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外,并承担因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责任。

10.需方违约责任:

(1)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规格给供方造成损失时,应赔偿供方实际损失。

(2)中途无故退货,应偿付供方以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

(3)自提产品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4)未按合同规定的验收办法和时间验收,应偿付供方因延期验收造成的损失;无故延期验收超过三个月即按中途退货处理。

(5)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按照银行延期付款规定偿付供方违约金。

(6)实行送货或代运的产品无故拒绝接货,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金。

11.风险的承担

12.争议解决的办法

13.供需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立即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或合同管理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14.上述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应以书面补充,

甲方:乙方:年月日:

别墅房产租赁合同篇二

乙 方:

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甲方将兆基〃君城二期一批别墅样板房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宁乡县新康西路 。

2、工程名称: 二期一7#、10#楼、别墅 样板房装修工程。

3、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工期: 70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年5月1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相关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总价以结算实际工程量为准,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 叁佰万元整 (小写) 3000000.0元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xx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5、本合同覆行过程中,因一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覆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办理合同终止及结算手续,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6、其它甲方所列特别要求 。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家庭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别墅房产租赁合同篇三

二、货款支付及产品交货周期

1、电梯土建图、技术规格(附件一)经买卖双方共同确认,卖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收到买方的相应款项后,本合同产品交货周期为120天。如电梯土建图、技术规格(附件一)有未确定项,或在合同执行中买方提出变更,产品交货周期的起始日将从买方确定待定项及变更项后计核。

2、买方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合同总价的10%作为定金汇入卖方账户。

3、买方需在产品发运前天将合同总价的20%作为产品排产款汇入卖方账户。

4、买方需在产品发运前天将合同总价的70%作为产品提货款汇入卖方账户。

5、本合同总价不包括产品安装费。

6、买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提货款后,未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电梯每台80元/天,该仓储费应在买方要求交货前付清。

7、买方支付款项应直接汇入卖方银行账户,否则视为买方未履行付款义务。卖方在买方每次付款时应提供盖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同等金额的收据。卖方在买方支付最后一笔合同款项前3天提供国家税务局监制,盖有“日立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营销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全额发票,买方收到发票后付清余款。

三、交货方式

买方工地现场开工前准备工作落实后,卖方负责将本合同项下的产品运达交货地点: 金华欧源原墅。产品运达交货地点后,买方应在48小时内对运抵的箱体进行验收。任何一方未能在约定期间参与验收,视为接受对方的验收结果。

四、产品质量保证及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技术规格(附件一),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技术规格(附件一)。

3、根据gb50118-20xx《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及gb50096-20xx《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买方在电梯布置时不得紧邻卧室布置,也不宜紧邻起居室(厅)布置。受条件限制需要紧邻卧室、起居室(厅)布置时,买方应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震措施。

4、由电梯制造单位授权许可的单位进行安装的电梯产品,在买方正常合理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证期为电梯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的24个月。电梯经买卖双方验收合格后移交买方保管。

5、在买方支付产品提货款后,非卖方或安装方原因导致电梯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起6个月内未能通过买卖双方验收,则产品质量保证期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日期之日起满30个月后终止。

6、电梯使用期间,如买方将电梯作施工梯用,在此期间的电梯保养及施工用梯结束后的整修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件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回收。

9、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应由电梯制造单位授权许可的单位进行。

五、不可抗力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 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提供的《客户资料》,并遵照执行。

1、台风、雨雪、洪水、地震等影响合同履行的严重自然灾害;

2、战争、暴动、罢工等不可预知的动乱;

3、非因本合同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建筑物坍塌等严重事故;

4、政府行为、法律法规等文件或其适用的变化;

5、超出本合同当事人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其他意外事件。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但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以传真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0日内向对方提供事发地有关政府部门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因没有及时通知对方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就该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一方当事人未经对方允许或非因本合同规定的情形而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六、违约责任

1、当买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支付货款后,卖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交货周期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违约方须按逾期金额(指逾期交货的电梯产品部件价款或逾期支付的货款)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双方都认可上述逾期违约金将是守约方可得到的唯一赔偿。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仍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义务。

2、买方在其书面通知的交货日期满120天后仍未付清产品提货款的,卖方可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买方。

3、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价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或选择与违约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继续履行合同,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可按法律规定继续向违约方索赔。

4、如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及相关所有附件项下全部款项而提取产品的,不得将产品抵押、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进行处置。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且卖方收到买方支付的定金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议需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前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技术规格(附件一)、电梯土建图、其它由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确认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果各文件内容有冲突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4、本合同及相关的所有附件均以打印的文本内容为准,任何手写、涂改、粘帖等各种方式的删改未经双方在删改处共同确认并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都视为该删改无效。

5、一方通讯方式(包含地址、电话、传真、联系人等)发生变更,须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提供的通讯方式不准确或未将通讯方式变更的事实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对方按本合同载明的通讯方式寄发文书经合理期限后都视为已完成送达。

6、本合同壹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他约定

1、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装潢,或在电梯井道、机房等与电梯相关的部位增设其它设施,需提前将方案交卖方技术部门书面盖章确认,并应在电梯正式调试前完成装潢。未经卖方书面确认的上述行为,造成的后果由买方承担。如轿厢装潢重量超过合同约定重量需重新称重或买方自行装饰后需二次调试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2、为保障电梯开关门运行顺畅,买方不能自行装潢电梯轿门,且不允许在电梯随行电缆上外挂其它电缆。如买方擅自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本合同及相关所有附件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另行约定事项:无。

买方:

卖方:

年月日:

别墅房产租赁合同篇四

发 包 方: (以下称甲方) 承 包 方: (以下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室内/室外装饰工程;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人民币(大写): 壹仟贰佰万整 (1200万) 施工工期: 本工程暂定自 20xx 年 8 月 15 日开工,于 20xx年 4 月 30 日竣工,另质保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签字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第二条:施工图纸等

2.1 乙方进行设计,并向甲方提供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和工程报价单。

2.2 甲方对乙方设计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分别进行书面签字确认。

2.3 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及工程报价单经甲方书面确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第三条:工程变更和终止

3.1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3.2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所有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的增减,甲乙双方必须进行书面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否则该变更单无效。

(2)甲方变更设计或非乙方原因使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则由甲方支付。

(3) 乙方私自进行工程变更,由此增加的工程费用由乙方自付;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须另行赔偿。

(4)《工程项目变更单》签定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组成部分。

3.3 合同终止

(2)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因一方的违约行为,相对方根据约定终止本合同的;

(4)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自行终止;

(5)本合同依法解除。

第四条:工期延误

4.1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因素;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4.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4.4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另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负责解决施工用电、水、道路畅通及消防等法定相关手续。

5.2甲方依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程装修款。

5.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提出整改意见。

5.4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安排人员进场施工。

5.7 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甲方配合,对甲方提出的合理意见,要在合理时限内完成整改。

5.9 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发现因乙方施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合理时限内免费完成修理或返工。

第六条:工程结算及工程款支付方式

6.1 本合同根据工程施工进度,按实际验收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为:

乙方完成每阶段装修施工任务后,提交该阶段装修施工报告给甲方确认。

6.3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30%作为工程预付款;

(4)剩余工程总造价的5%做为质保金,待12个月的质量保修期经过后,如无质量问题,由乙方书面向甲方申请支付。

第七条:工程验收和工程保修

7.1 工程骏工后,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乙方应自接到通后10天内组织验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填写工程验收单,不得无故拖延。(验收时应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如10天内甲方不组织验收且不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则视为验收通过。

7.2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承诺在施工范围内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

7.3 下列情况不属于本合同保修范围

(1)因使用不当或者第三方造成的质量缺陷。

(2)自然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坏(如雷击、台风、地震、电力负荷超标)

7.4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免费对由于乙方产品或施工质量所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进行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且必须在合理时限内完成;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损坏,维修所需费用则由责任方支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本合同项下所装修房屋被鉴定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8.3如由于任何一方原因导致项目实施中使守约方受第三方追索或主张权利的,由该方单独承担法律责任,与其他方无关。

8.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第4.4、5.5以及5.9款的,按工程总造价的30%承担违约责任。

8.5 因任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遭受损失或使得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约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9.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各方对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装修的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0.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两方协商后另行约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内容与补充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没有约定的,仍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10.4 本合同的附件(经甲方书面确定后的施工图纸、施工说明、工程报价单及阶段装修施工报告)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3本合同经甲、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0.4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两方各执贰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别墅房产租赁合同篇五

承 包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工程名称:

3、 承包范围:参照设计图以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及工程量为准。

4、 承包方式:采取包工包料的方式。

5、 工期: 天(日历天)。在甲乙双方认同可以开工、材料进场的第二天计算工期,开工日期为 20xx 年 5 月 10 日。

第二条 甲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提出设计思路、项目功能及使用要求。

2、 甲方需做好施工前的通水、通电等工作,使之达到乙方装饰施工要求。

3、 做好乙方开工现场准备工作,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安排好乙方施工所需水、 电,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共设施设备而带来的相应不便或负面影响的协调工作。

5、 根据乙方要求及时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第三条 乙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1、 指派项目责任人,按合同及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甲 方认定的图纸或按照图纸变更通知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5、 工程未移交甲方之前,甲方若将物品放置于施工现场内,须征得乙方项目责任 人同意,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放置于施工现场的财物的,一切责任后果由甲方自行负责。

6、 工程所需大宗材料在进场前须由甲方认可后方能施工(如板材、油漆、墙漆)。

7、 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扰民,施工时间尽量避开附近业主休息时间。

第四条 工期

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 采取的相关费用。

2、 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与己相关的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工期相应顺延(连续12小时以上)。

5、 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增加工程项目、工程变更时,工期顺延。

第五条 工程项目(内容)变更

1、 签署本施工合同后,如甲方要求删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甲乙双方须签署〈〈工程项目变更确认单〉〉;甲方必须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1〉已下料(施工)的工程项目,按甲方删减该项目的具体损失额度,向乙方支付材料费、人工费。〈2〉未下料工程项目,甲方须删减的部分按删减部分造价的10%向乙方支付材料准备费、运输费。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修改设计意见及增减项目时必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定〈〈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擅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第六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 本工程以甲方签字认定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其它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或中间工程的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并视同验收合格。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4、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须通知乙方,另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验收认可。

5、 在成品或半成品未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前,甲方不得提前使用,如提前使用可视同该部分验收认可合格。

6、如因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而须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付款方式及结算

1、 本工程所涉及的一切工程款项必须由乙方法定代表人指定的委托人收取并开具统一的收款收据。

2、 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围严格按甲方认定的施工设计图与预算表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准,如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需增减内容时,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双方签字确认,均按实际发生项目内容结算,结算项目按国家现行定额和材料价格计取。

3、 工程款付款具体日期:

合同总金额:(大写)柒拾伍万肆仟壹佰陆拾叁元(小写)

第四次付款: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甲方在质保期满一年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的质保金。

第八条 违约责任

2、 甲方因非乙方原因而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200元/天的违约金。

第九条 安全责任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安全工作,施工中发生的一切施工事故均由乙方自己负责。工程所需的安全设施、维护、运行均包含在工程单价内,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条 其他约定

1、 乙方施工内容按甲方认可的工程预算表执行;

2、 甲方如中途要求对本工程变更设计或项目数量有增减时,乙方应予认可;但所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单项增加工程完工时付清增加项目工程款。

3、 本合同在覆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当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则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4、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即具法律效力,未正式覆行该合同条款之前,甲、乙任何一方单方面终止该合同,须按合同预算总额的2 %向对方予以赔偿。

7、其他乙方所列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附则

2、 本合同覆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3、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手写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工程项目以预算表及附件所列工程项目为合同内施工内容。

6、 工程预算书单价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7、 工程结算均按经甲乙双方认可的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发包人名称: 承包人名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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