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档案室上墙制度(汇总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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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档案室上墙制度(汇总12篇)
时间:2023-09-20 12:46:04     小编:书香墨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相信许多人会觉得范文很难写?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一

组长:王存丰 成员:朱振成

陈孜奇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责任人分工

信贷档案管理责任人:朱振成 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陈孜奇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室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切实加强档案室的各项安全措施。

二、按时进行检测和纪录,认真做好档案室房温湿度记录,搞好档案室的卫生。

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坚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降鼠、防尘、防光、防有害气体等各项工作。

三、对档案室做到经常检查、掌管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四、档案室设专人负责管理,非保管接待人员未经领导准许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违者追究责任。

五、档案出入库要及时登记,借出的档案要定期清退。

六、定期对档案室的案卷及保管条件进行检查。

南湾子分理处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按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本部门档案的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档案安全。

五、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定期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

六、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档案统计表,对本单位档案和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机密,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南湾子分理处信贷档案的主要内容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档案

1、借款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村基本情况表。

3、农户基本情况表。

4、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及信用额度确认表。

5、农户资信等级评定及信用额度调整表。

6、农户资信等级及授信额度初评结果公示表。

7、农户借款申请及调查确认表。

8、其他有关材料。

二、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档案

1、借款人、联保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村联保小组设立情况统计表。

3、设立联保小组申请书及联保协议。

4、农户资信等级及授信额度初评结果公示表。

5、联保小组成员借款申请及审批表。

6、农户联保贷款合同。

7、其他有关材料。

三、抵(质)押贷款管理档案。(其中包括企事业单位)

1、客户及担保人的身份证明(户口簿、身分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生产经营许可证,企业资质等级证

书,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3、客户家庭收入及资产证明。

4、客户财务报表、报告及其他财务资料。

5、贸易购销合同、承包协议书、合资、合作的合同。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公司组织章程、客户、担保人、董事会成员拟机构的决议。

8、客户及担保人的征信系统查询记录。

9、建立信贷关系申请书,建立信贷关系协议书。

10、借款申请书、贷款调查、审查、审议及有权人审批记录。

11、合同及合同补充文本。

12、抵(质)押协议书、抵(质)押公证书。

13、抵(质)押权利证书。

14、共有人同意抵(质)押证明。

15、抵(质)押物产权证明。

16、贷款到期通知书、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17、贷款展期申请书,展期协议书。

18、贷后检查记录。

19、有价单证止付、查询书。20、其他有关资料。

南湾子分理处信贷档案的管理制度

一、信贷档案是南湾子分理处提供管理收回贷款全过程的真实记录。主要包括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和信贷操作档案。

客户及担保人资料档案主要是客户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其中包括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档案,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档案,抵质押贷款管理档案。

信贷操作档案主要包括信贷业务调查、审查、贷审会(贷审组)审议、有权人审批及信贷业务发生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有关资料。

二、本分理处按客户逐户建立信贷档案,责成专人进行管理,(档案管理员由客户经理担任),以确保信贷资料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三、本分理处的信贷人员是信贷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责任人。要按规定将信贷业务所涉及的全部资料进行整理,按类别、按户分类归档。交由档案管理员管理。

四、信贷档案由档案管理人员专门管理,要设立单独档案专柜和档案室,信贷人员要定期将所收集到的材料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由信贷管理人员整理、登记、归档。

南湾子分理处信贷档案的调阅制度

一、实行档案资料查询登记制度,相关人员需要查阅档案资料时,应向档案管理人员借阅,并建立借阅登记簿,在登记簿上签字。阅毕要及时归还。归还时信贷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归档。如档案管理不规范、丢失、鼠咬,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信贷档案的调阅管理。信贷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内部调阅信贷档案,应由调阅人提出申请,经分理处负责人批准,由档案管理人员协同查阅,但不得调离本分理处查阅。

三、公安、司法、检查机关和有关单位处理案件或特殊需要查阅信贷档案时,必须持有县级(含)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文;有权机关根据需要可以抄录、复制、照相,但不得带走原件。分理处信贷档案管理员应对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四、内部和外部查阅信贷档案均应登记“调阅信贷档案登记簿”,并做出详细记录,查阅信贷档案的人员应进行签字。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分类制度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四)其他类:银行对账单、各种登记簿、会计档案移交(保管、销毁)清册、机构撤销(合并)交接清册、房屋购建的契据、计算机运行日志、客户挂失申请书、联行查询、查复书等。

(五)会计档案分为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纸质档案是以纸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电子档案指以磁盘(带)、光盘、缩微胶片等电子信息载体为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归档制度

一、凡是分理处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阅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会计档案应依据归档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按照保管期限进行分类,以内容和形成时间进行分类索引,编制会计档案保管登记簿,以便查阅。采用非纸介质存储会计档案的,应能满足阅读及打印要求。

三、会计档案归档的基本要求:(一)分类组卷。

会计档案立卷应采用“/保管期限/档案类别”的分类方法。即先将同一形成的会计档案按照保管期限分类,再将同一期限的报表、账簿、凭证等按类分开组卷,并形成分类索引。(二)整理与装订。

1、会计凭证的整理与装订。凭证应每日整理装订,凭证过少的可将同一月份若干日凭证(不得超过5日)按日顺序合并装订,并用封面隔开;凭证过多的可分若干册装订。装订成册的凭证应在传票册封面上填明要素,编写顺序号,注明日期、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按照销账日期按月或季整理装订。在中间更换或结清账页,应按照账号顺序分科目妥善保管,待终了统一整理装订。整理装订成册的账页,要填写“账首”和“账页目录”,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并登记封面,注明名称、、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3、会计报表的整理与装订。月计表、季报表、(半)年报按年整理装订,另加封面、封底,在装订处加封,登记封面,注明名称、、保管期限、档案号,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签章。

(三)保存会计档案资料的磁盘或其他介质,也应按照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类别”加以分类、编号、张贴标签并加装介质封套,注明档案资料名称、、保管期限及档案号,由经办人员在标签及介质封套上签章。

(四)会计档案可采用纸、磁、光盘、缩微胶片等方便实用、易于保管的介质保存。原始凭证、票据、合同、股金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资料,应保存纸质档案。

(五)其他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按有关规定执行。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

一、分理处应建立档案室,委派会计兼任会计档案管理员,对本分理处的会计档案实行管理,并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类档案管理登记簿。

档案室应具备“五防”、“五无”的标准,即: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无火患、无虫蛀、无霉烂、无鼠咬、无失窃。磁介质档案保管应具备防磁条件,每年翻录一次,实行双备份异地分别保管。磁介质档案应打印出书面档案装订保管。

档案室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以及项目内保管单位顺序,依次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便于管理和查找。

二、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5年和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档案形成的次年1月1日算起,如有必要可以延长,但不能缩短。

三、存款人开设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资料保管期限为该账户销户后10年,会计电子化系统开发和修改的文档资料保管期限为该系统停止使用或重大修改后5年。

兼管会计档案。

五、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会计档案,及时对破损、变质会计档案进行复制、修复或其它技术处理。

六、会计档案交接应编制移交清册,经合行财务会计部审批后办理交接手续,交接应在经办人员清点,分理处负责人、合行委派监交人签章后进行。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调阅制度

一、严格遵守会计档案调(查)阅登记制度,防止会计档案丢失和泄密。

二、内部查阅会计档案,应由查阅人提出申请,经合行财务会计部或本分理处主任批准后方可查阅。采用网络形式查阅的,应严格执行有关控制制度。法律、法规授权部门调(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效证件和县以上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函(文件),经在专人陪同下调(查)阅。

三、调(查)阅人可以抄录、照相、复印或复制,但不得涂改、圈划会计档案,不得将会计档案拆封和借出。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对调(查)阅情况进行记录,并由查阅人签字确认。

四、调(查)阅会计档案的申请及公函应由经办人员和会计档案管理责任人共同签章,专门保管,以备查考,并做好相关的查阅记录。

南湾子分理处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一、保管期限届满的会计档案,应在合行统一领导下,按照下列程序销毁:

(一)由本分理处会同合行财务会计部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五)自治区联社财务会计部门、合行财务会计部、稽核监察部和本分理处共同派人现场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章确认。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应注明要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时间、档案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对会计凭证及附件要详细抄列凭证记载主要事项;采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还应注明保存介质的档案编号、名称等内容。

合行销毁会计档案,应将档案信息与其保存介质一同销毁。对销毁用磁盘或其他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会同合行科技信息部有关技术人员共同进行。

二、保管期限届满但涉及未结清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会计资料,不得销毁,应单独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为止。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二

一、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二、归档要求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三

一、归档移交范围

凡是社会保险经办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均应归档保存。具体包括: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医疗保险待遇类、失业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等。详见《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附件。

二、归档移交要求

(一)归档的文件材料应齐全、准确、完整,已破损的应予以修复。

(二)凡向档案室归档移交的案卷,必须组卷完毕并符合《办法》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规定要求。

(三)应制作档案交接文据。

三、归档移交时间

业务档案按照平时立卷原则,各处室将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应归档的所有文件材料,及时整理、立卷。于每年的3-6月移交综合档案室。会计(基金)档案隔年移交档案室归档。

举办重大业务等活动形成的档案应在活动结束后,由活动主办处室30日内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移交档案室归档。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保管制度

一、本单位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由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库房应符合“九防”(防火、防水、防潮、防虫鼠、防强光、防尘、防盗、防有害气体、防磁)要求,达到“三无”(无霉变、无丢失、无差错)标准,保证档案材料的安全和完整,定人定时做好库房内温湿度变化的观测和记录。

三、认真做好库房、装具的卫生除尘工作,保持库内整洁。禁止一切与保管档案无关及损害档案材料的物品入库房。

四、档案密集架内的案卷,要按不同保管期限分别排放,调阅后要及时放回原处,摆放整齐有序。

五、库房内严禁吸烟,档案设备要定期保养和维修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档案管理人员离开库房时要随手关灯,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六、定期检查库藏档案,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工作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有关规定,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二、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复印、摘抄或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材料或内容。

三、带有密级的档案,要在档案封面上标注,机密以上档案要专柜存放。

四、涉密档案一般不能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办理借阅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五、涉密档案利用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保证档案材料及其内容的安全,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抄录和复制,更不得擅自将档案材料带出档案室。

六、违反档案保密制度,泄露国家秘密并造成损失的,将按照《保密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统计制度

一、对档案的收进、移出、整理、鉴定、保管、利用、销毁以及档案工作人员、机构、经费、库房、设备等方面进行登记,并做好统计。

二、严格遵守和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规定的各项统计制度和要求,对需上报的报表要按规定上报,做到及时、准确、无遗漏。

三、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档案统计业务知识学习。做好档案统计分析,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档案室保管的业务档案保管期满,经再次鉴定,确认没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档案应进行销毁。

一、鉴定、销毁档案的标准

业务档案鉴定、销毁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局《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

(一)时间标准

定期保管的业务档案,保管期满。

(二)档案内容、来源、形式标准

在坚持“期满鉴定销毁”的原则下,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业务档案,要进行一次再鉴定,以业务档案的内容、来源、形式为标准,重新判定业务档案的价值。

二、鉴定、销毁的程序(一)业务档案鉴定工作程序

1、档案室写出业务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告,报局领导审核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2、成立业务档案鉴定小组。业务档案鉴定小组由局相关负责人,业务人员和档案室管理人员,以及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有关人员组成。

3、鉴定小组成员对业务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6 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4、局领导审查、批准业务档案鉴定报告。

(二)档案销毁的程序

1、档案室对经鉴定拟销毁的业务档案编制销毁清册。

2、经鉴定批准销毁的业务档案,必须粉碎(或焚毁),不得将应销毁的业务档案作其它用途或当作废纸出售。

4、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并注明销毁方式和时间。

三、鉴定、销毁善后

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结束后,档案室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处理工作。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销毁清册永久保存。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因工作需要查阅本人承办工作部分形成的档案或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其它非密级的档案,办理查阅登记手续后即可查阅档案。

二、参保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相关档案材料,要经局领导批准,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三、查阅密级的档案材料,要经局主要领导批准。

四、档案限于室内查阅,一般不出借,确需借出的,必须严格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时限归还。

五、档案借阅利用者,必须妥善保管档案资料,不得转借、遗失、拆散、调换、缺页及在文件上圈点划线、添字或去字等。违反者,视情形追究其责任。

六、档案管理人员要对归还档案作认真检查核对,确认无误后,及时注消登记,放回原处。

七、档案借阅利用情况要及时登记,按时汇总,做好档案利用的统计分析工作。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业务档案设备维护制度

一、档案室计算机、复印机、空调机、除湿机、防磁柜等设备要有固定的存放地点,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搬动或外借。

二、档案设备要有专人管理和使用,定期对档案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清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设备一旦发生故障,应查找原因,及时排除,需要维修,须报领导批准。

四、应对档案设备建立统计台帐,准确反映档案设备配置的时间、数量、型号、价格、功能,防止档案设备丢失。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档案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热爱档案事业、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努力学习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三、负责本局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复制、借阅工作,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目、登记。

四、熟悉和掌握本局档案的种类、数量、内容,对库存档案定期检查、清理、调整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五、根据需要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积极提供利用,及时填写利用效果登记薄。

六、按规定做好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工作。

七、认真做好档案室的安全保卫工作。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局

档案室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积极应对,措施果断的原则,保证人员、制度到位,使档案安全事故和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档案安全预防领导小组,组长邵铁明,副组长尹刚,成员柳新伟、张未娜、石玉建、马祯娟、孙宝海、杨举、郭海华、刘福娜、张在萍、谢进军。

负责组织指挥各类火灾、水灾、爆炸事故、自然灾害的现场人员、档案和物资抢救、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组织人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措施

(一)火情应急措施

1、工作期间发现火情,如能就地扑救的要就地扑救;无法就地扑救的,要先切断电源,然后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及时报局领导组织人员进行扑救。

2、如电源起火,先切断电源,用干粉和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严禁用水扑救。库房门边要放置灭火器。

3、抢救档案时尽量使用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以减少档案的损失。

(二)水情应急措施

当卫生间、空调水阀损坏出现流水不止情况,应及时组织人员排水、保证档案安全存放。

(三)盗情应急措施

工作人员发现盗情,应及时拨打“110”并向领导报告。同时,应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四

一、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准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二、查阅档案资料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在指定地点阅览,阅览完毕立即归还。

三、库房内严禁吸烟、点火、存放易燃、易爆等有害有毒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资料的保存情况,如发现损坏、霉变、虫蛀,立即采取治理修复措施。

五、离开档案库房时,必须检查好门、窗,加强防范措施,妥善保管库房钥匙。

六、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通风干燥。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五

一、高度认识档案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制度。

二、查阅涉密档案或内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和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报请有关校领导审批。查阅时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查阅目的和内容。

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带档案出馆;档案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摘抄、复制、传播具有保密性质的档案内容 。

四、因需要经批准摘录或复制涉密档案材料的,须妥善保管,用后销毁,如发生涉密问题,后果由利用者负责。

五、不归档的重份文件及内部材料,须交由学校集中销毁。

六、在校保密委员会的指导下,做好档案密级变更和解密工作。

七、档案馆工作人员或利用者,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六

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其它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各种档案须科学管理,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三,严格保密制度做好档案安全保密工作.

四,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有害生物,防尘,防光,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

五,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六,外单位借阅利用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注明利用目的,经学校领导同意,才能借阅.

档案的收集

要按照国家,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有着规定,把学校,各部门和师生每个人手中分散的有关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行政,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各种资料,经过挑选,集中于学校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保存,占有,销毁和带走应归档的材料.

1,依法按章

档案的收集必须依法按章实施.要求学校的全体师生员工都要明了档案惧和管理目的和意义,树立档案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增强档案意识,明确工作性档案资料与个人的学术,科技等具有知识产权的资料的区别.管理部门不应把属于具有个人知识产权范围的资料强行收集(个人自愿贡献的另当别论),个人也不能把应当归档的工作资料占为已有而拒不归档.

2,完善机制

档案的收集必须建立必要的机制,对收集的范围,对象,时限等有明确的要求,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和考核制度.

3,建立网络

由于学校的工作条线多,归档资料牵涉的面也广,档案资料的收集要建立必要的组织网络,有关条线和各个层面都应有相关的节点,每个节点都要有具体的责任人.

档案的整理

档案的整理,是指把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资料,进行基本的分类的,,组合和编目,使其系统化,科学化.有利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1,规范分类

由于以校为本自主发展的步伐加快,教育教学改革的不断发展,改革实践中形成的资料也必然会超出文件规定的分类范围.因此,在改革实践与时俱进的新时期,相关的档案资料分类规则也必然不断发展,各单位应该尊重这一现实,积极探索,同时又必须及时与上一级档案管理部门联系,争取指导,服从整体调控,不各行其是.

2,保持结构完整性

学校档案的整理,要按照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行政,财务和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档案资料自身规律,保持其结构的完整性.

3,保持整体系统性

学校档案的整理,还要按照学校档案的来源,时间,内容和性质等条件,保持其历史联系,保持其整体的系统性.

档案的立卷

1,为有利于学校立卷部门做好平时归卷工作,提高立卷质量,方便归档前的查

找利用,学校应按照上级要求,推行预立卷制度.

2,学校各有关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按预立卷类目进行材料的及时收集,积累,并定期进行整理.

3,学校档案室要随时了解,检查,指导兼职档案员做好预立卷工作.

4,组卷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保持其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便利于查考和利用.

5,组卷的技术要求:

1)内容相同的文件材料组成一卷,同一内容的文件材料数量多时,可分别组成若干卷,每卷不超过200页.

2)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打印在前,定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

3)按顺序编页号,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上角.

4)填写卷 内目录及备考表.每份文件材料必须注明单位,责任者,时间.

5)卷内材料一律拆掉金属物,用线装订,破损的文件材料应进行修补.

6)案卷封面各栏目应填写齐全,标题拟写应简明扼要,并体现作者,问题,文种三要素.

7)档案盒封面和卷盒按有关规定要求.

档案的保管

1,必要的硬件保障

为了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工作的方便,一般应实行

档案库房要保证通风,干燥,配备必要的防潮,防霉,防蛀,防火(消防),调温和通风等设施,要有防盗设施.

2,完善的软件建设

建立档案管理的常规工作制度.如收集,整理,分类,立卷,借阅,鉴定,剔除,销毁等制度.建立相应的工作资料.

3,认真做好归档验收工作.档案室应对整理组卷完毕垢档案进行入库前的鉴定和验收,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整理合格才能归档.

4,按规定做好分类编号工作.

5,按规定做好编目工作.目录每条目基本著录项目包括:顺序号,档号,题名,日期,页数,保管期限等.实行计算机辅助档案管理的,应将目录输入计算机,建立信息库,实现检索,统计的机上操作.

6,按照档案顺序号,依次排列上架.

7,要定期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补

救措施,并报告分管领导,确保档案安全.

8,要严格做好鉴定和销毁工作.要根据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对到期的档案提出销毁或延长保管期的意见,并经学校领导批准.销毁档案时必须有两人监销,并在销毁清单上签字.

9,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建立档案的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等统计台帐,及时报送统计报表.

10,及时做好档案的补充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如有遗漏,学校应及时补充归档,档案室应将补充归档材料插入相应的案卷或另行组卷,排在对应年度案卷目录的最末位.

官地坪镇中学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村民委员会工作连续性,依法维护村级经济及全体村民的权益,特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移交制度。

一、移交时间: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移交。

二、移交的内容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科技档案(包括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婚姻档案、特殊门类载体档案(包括照片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

三、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主持。

四、档案移交手续

1.各门类档案移交时,均需填制一式两份案卷目录和移交登记簿,双方签定后各保留一份。

2.移交的各门类档案,必须符合标准。

3.移交时,必须连同档案检索工具(案卷目录、归档文件目录等)一并移交。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由村党组织、镇党委政府给予批评教育,并督促其加以改正。

五、对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按《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档案法》的相关规定依法查处。

档案保管制度

1、村级要有档案室和档案柜,档案实行统一集中管理。

2、档案管理做到防火、防盗、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光、防霉等工作。

3、对形成的档案要分类、编号、排列入柜。

4、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室内严禁吸烟,不许堆放杂物。

5、档案室应由专人管理,进出档案室应随手关门。

6、档案收进和借出要及时登记,账目要与实物档案相符。

7、档案人员变更,要严格交接手续。

档案保密制度

1、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档案库房和擅自抽取档案、资料。

2、凡是在本村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各种会议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均属保密范围。

3、凡查阅属于保密的文件或涉及个人的文件材料,须经村分管领导批准。

4、查阅利用者不得在翻阅与自己查阅内容无关的文件材料。

5、查阅利用者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摘抄档案。

6、查阅涉及有关个人内容的档案材料,严禁传播扩散。

7、查阅利用者必须自觉保密,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档案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岗位纪律。

2、钻研档案业务,提高业务水平。

3、保障本村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4、按规定时间,收集、整理和管理档案,做到分类准确、装订整齐、书写规范、编号准确。

5、及时上架排列,编制检索工具。

6、做好保卫、保密和“八防”工作,杜绝档案资料丢失、损坏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7、档案人员因调整工作岗位,应办理交接手续,编制移交清单。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根据国家有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制定本村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判定档案的存毁。

2、对确无保存价值的档案可以进行销毁。

3、档案鉴定工作应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和有关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销毁。

4、档案鉴定小组成员应根据本村的《档案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对保管期满的档案进行审查、鉴定,销毁。

5、销毁档案必须经过鉴定,形成鉴定报告,编制销毁清册,并报村委会领导批准,方能销毁。

6、销毁时注意保密,指定专人监销,监销人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利用制度

1、查档前必须填写档案利用登记表。

2、档案一般不能借出档案室,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档案室,需经村主任或分管领导批准。

3、凡查阅村党组(支部)、村委会的会议记录,必须经村党组(支部)书记、村主任批准。

4、查阅利用档案时,不许加减字,改变文件内容,更不得拆卷、抽页、涂画、撕扯。

5、本村档案室一般不对外提供利用。确因工作需要,查阅利用人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说明查阅目的、内容、经村委会主任或分管领导同意、批准,方能提供利用。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八

1、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严禁入内。

2、档案库房必须坚固,采取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等措施,并经常检查各项措施是否有效。

3、对库房内各种档案进行科学分类、排列、编号,分别上架入柜,柜架排列科学、合理。

4、库房内严禁存放与保存档案无关的非档案物品。

5、经常清理环境卫生保持库房整洁美观。

6、库房内置放温、湿度检测设置,定期检查、记录、分析,库内温度应经常保持在l4—24摄氏度,相对湿度保持在45%-60%。

7、档案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做好记录,发现破损和字迹模糊及时修补、复制。

8、档案管理人员离开时应熄灯、关好门窗。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九

一、村档案工作是村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村种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村领导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村工作和对村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村要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认真贯彻实施档案法,抓好村的档案建设。

二、村建立综合档案室,统一存放各种门类的档案,包括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基建档案、荣誉档案、学籍档案、村民档案、特殊载体等。

三、档案室要制定档案文件资料收集细目,档案员要按照这一细目全面及时地搜集各类档案资料,并定期征集归档、建档。

四、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好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归档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借阅利用制度、鉴定销毁制度、档案统计制度及监督检查制度等。有档案达标计划,使村档案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五、严格完善归档制度。档案员和各处组室要按照国家档案部门统一规定的规格和要求,明确归档范围,及时搜集立卷,严格立卷质量和保管期限。

六、档案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规和处理程序,熟悉村各方面的工作,加强档案业务训练,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七、档案员要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呈报各类报告,做好各类档案检查准备工作。

八、村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村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村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九、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

十、加强档案保密工作。档案室门窗要加固,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注意防盗、防火、防鼠、防霉、防蛀,档案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一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档案室上墙制度篇十二

一、认真学习《档案法》和档案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档案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档案管理现代化水平。

二、负责做好本单位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鉴定、整理、编目、归档、保管以及档案统计、移交登记工作。

三、熟悉室藏所有档案资料的内容,积极按要求做好档案借阅、利用工作。

四、遵守保密纪律,认真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接受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负责档案库房日常管理,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日志的收集,做好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等档案编研工作。

七、宣传贯彻档案工作法律法规,提高集体档案意识,对本单位各股室业务人员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归档范围按国家档案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规定执行,必须齐全、完整,一般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基建、设备类)、业务档案、财会档案,并注重收集照片、录音录像、磁盘、磁带等不同载体的档案。

1、本单位拟发的文件材料,经办人应负责收集完整(如底稿与正文、请示与批复)后向档案室归档;参加有关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应交办公室登记后归档;收文要及时登记,凡有登记编号的收文,经办人办理结束后及时退还办公室。

2、文件材料办理完毕应及时登记归档,文书档案收集归档一般在次年5月底前完成,科技档案按项目整理归档,应在项目完成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业务档案、会计档案与文书档案整理同时进行,由业务部门或会计机构保管使用一年后,向单位档案室移交。

3、整理的档案,装具统一,档案盒、目录格式符合国家标准,做到整齐美观。

一、本单位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各股室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按要求归档完毕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二、移交的档案资料要保证按归档要求,做到整理规范、档号编制规范、编目清晰。

三、移交时登记造册,交接双方应根据移交目录认真核对,交接双方履行签字手续,以明确责任。

四、档案人员根据要求,对不符合移交质量的档案,有权要求移交人员重新整理后再移交。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一、本单位所有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移交。

二、定期对室藏档案保管状况进行全面检查,作好温湿度记录,保证室藏档案与案卷(归档)目录相符。

三、建立档案接收移交登记簿,凡进、出档案做到及时登记。定期对档案进行监销,监销档案登记造册,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请同级档案行政部门同意后进行销毁。

四、档案室配置防盗、防火、防光、防高温、防潮等必要保护设施,定期投放防鼠、防虫药,并定期清洁,保持室内干净卫生。

五、除档案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严禁在档案室内吸烟。

六、因保管不善造成档案损毁和丢失,按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档案人员责任。

七、档案人员下班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关门加锁,切断电源。

一、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法》,树立保密观念,增强保密意识,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做到不泄密不失密。

二、国家秘密文件和资料,由档案人员负责收发、登记、传递传阅,妥善保管和按时清退,不得随意扩大阅文范围。

三、凡属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档案,不得自行抄录和翻印,确因工作需要的,经文件制发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翻印。

四、“三密”文件资料和其他重要档案,只限于档案室或其他指定地点查阅,不得带出机关和带回家中查阅。

五、非档案人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更不得随意翻阅文件、档案。

六、发现涉密档案资料丢失、被盗或档案内容泄密,必须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对当事者依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一、建立档案借阅及利用效果登记簿。凡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并做好利用效果反馈工作。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查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私自翻印,不得转借他人,做到按期归还,不得遗失。

三、查阅档案不得在档案上圈划、涂改,造成污损,不得拆散、剪裁、撕毁或抽走档案资料。对私自涂改、撕毁档案者,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四、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人员要仔细进行清点、检查,并做好归还及利用效果记载。

一、严格按《统计法》的规定开展档案统计工作,不虚报、漏报、瞒报。

二、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档案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各种统计表,统计数据以原始记载为依据,做到及时、完整、准确。

三、在档案利用方面,做好利用人次、利用效果的统计工作。

四、对移交归档的档案数量进行统计,做到帐物相符,完整齐全,进出手续登记完备。

五、对档案的销毁、更改及上级要求的其他统计数据,及时准确填报,本单位内部档案的移交要手续清楚、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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