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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一
我单位向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承诺:
一、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六、做到经营的保健食品设有专柜存放,不同类的产品或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开存放,并且要有明显的标志。
七、企业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及时做好处置工作,并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洮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和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二
食品安全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下面小编整理了企业食品安全
承诺书
范本,欢迎阅读!为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本企业特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生产活动。本着对社会和公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生产经营。
二、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组织生产,保证持续满足食品质量安全的环境条件和相应的卫生条件。
三、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容器的进货验收制度,核对每批原辅材料检验合格证明,建立原辅材料采购进货台帐,严格进货检验制度。
四、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产品生产记录、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完整齐全,产品批批检验、批批留样,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销售,售出的产品要具有可追溯性,发生问题要及时召回。
六、严格执行食品标签标识规定。认真执行食品标签和
说明书
的有关法定要求,保证食品标签标识清楚、真实。七、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原料加工食品;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不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
八、严格执行食品生产加工台帐制度。建立健全生产加工台帐,保证相关记录真实、完整、准确。
九、不使用应获证而未获证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或食品包装容器进行生产加工活动。
十、不超出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十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倡导行业自律,切实履行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
以上各项承诺,恳请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消费者、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承诺企业::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为认真履行《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经营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安全,本店向社会和广大消费者郑重承诺:
一、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照,严格按照证照许可的经营范围亮证、照经营。
二、严格落实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重点食品协议准入制度,所经营的食品来源一律做到有合法资质证明、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特别是经营的乳制品批批有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报告,做到有检上市、无检下架。对批发销售的食品有完整的台账记录,做到流向清楚、溯源可查。
三、经营中发现问题乳制品,做到不藏匿、不销售,及时清查上缴,并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报告。
四、坚持依法、诚信经营,不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的食品,对保质期处于临界期的食品,按规定下架退市处理。
五、接到食品安全预警,对问题食品迅速组织下架退市,按监管部门要求主动配合处理。
六、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组织参加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常识,强化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七、每年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防止次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消费者予以监督。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三
本企业(企业名称)是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住所设在,生产地址为。作为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我们深知,食品安全与否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切实保证食品安全,特在此向社会公开承诺:
1、保证本次申请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保证获得生产许可证后,依照本承诺书的企业名称及住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生产经营,不涂改、转让、出借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延续申请。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对所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
3、保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掌握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切实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
4、保证具有与食品生产经营相适应的、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的从业人员,保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5、保证具备持续保障食品安全的环境条件。具备持续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有关要求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料验收、处理、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设施。
6、保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保证产品按相关标准检验合格出厂,建立从原料采购、中间产品监控、成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实施有效的、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
7、保证建立原料(产品)购进索证、检查验收、记录制度。不购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产品。不使用有毒有害、非食用的原辅材料和回收过期食品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8、保证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产品符合相应的产品标准。
9、保证食品生产的工艺流程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严格、规范,具有与产品相适应的检验手段,保证产品出厂前经过严格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安全,不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10、保证当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造成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生产经营的产品。
11、自觉接受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0xx年11月2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四
承诺书
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
,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是关于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范文,仅供大家参考。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法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积极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饮食,让广大消费者安全就餐、放心消费,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规定,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来历不明、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及食品.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五、保持环境卫生,操作间、餐厅卫生整洁,采取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害设施,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 承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五
餐饮安全是非常重要的,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承诺书,希望大家喜欢。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二: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三: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
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四: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朽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五: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
我是食品餐饮服务单位(个人),为了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承诺如下:
一、保持经营场所布局合理、环境整洁、不店外经营,严格把好从业人员健康关,做到上岗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明,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二、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有效证照。
三、严格索证索票制度,检验供货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严格食品进货检查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二年。
五、遵守“诚实可信”的商业道德,明码标价,如实告知每道菜的主料和配料,不经营涉药食品,不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绝不经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及超过保质期的腐朽变质食品。
六、严格按照许可申请提交的“经营场所布局图”守法经营,杜绝超范围经营。
七、积极配合政府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时上报。
八、我店将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如我店的食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为了有效的预防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保护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从而促进高县餐饮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本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做到诚信守法、亮照经营,切实树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严把食品采购关,完善索票、索证和进货验收制度,决不采购、加工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不完整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雇佣无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不使用未经有效消毒的餐饮具;不使用不合格纸巾、一次性筷子和发泡餐盒;落实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积极配合餐饮服务监管部门的监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职业道德修养。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xx食品药品监督局和承诺单位各一份
监管单位:(盖章) 承诺单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六
拟经营的食品种类、存放地点相关材料及证明;
本公司在提供上述文件材料的同时,按规定通过备案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完整一致的备案申请表。提供收货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经营食品种类、填表人姓名、电话及承诺书等信息,并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以通过备案信息与本公司相关人员取得联系。
若本公司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等发生改变时,将及时通过备案管理系统提出修改申请,由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予以修改。
第三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积极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四川省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公司承诺进出口预包装食品的标签符合国家规定,诚实守信,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本公司首次进口预包装食品时,按照报检规定提供正确完善的材料,如下:
原标签样张和翻译件:
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样张;
标签中所列进口商、经销商或者代理商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应当随附的其他证书或者证明文件。
若进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涉及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配合检验检疫机构销毁或者退货,由本公司相关负责人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本公司承诺在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仍不合格的,本公司将销毁或退货。
第四章企业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加强对企业职工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室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培训目的:
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公司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企业第一责任人。
积极展开对本公司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公司食品经营安全。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培训方式: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公司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培训时间:本公司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培训要求:本公司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公司员工不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制定。
对新录用员工及转岗员工在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本公司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情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情况、学习情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以加强企业人员健康情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本公司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本公司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本公司应禁止其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消化道传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如发现从事直接接触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三条中规定的疾病,本公司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健康内容包括美味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情况、家族病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情况及时更新。
健康档案由本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管理,保存年限不低于2年。(见附件1)
第六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公司在购买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照《食品索证索票规定》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复印件。查验内容如下:
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销售凭证;
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本公司将按照国家要求,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校对并记录,包括:
(一)中文表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面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请(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机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标明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本公司将按期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本公司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进货。
本公司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本公司须留载有关信息的进货文件和购货合同,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见附件2)
第七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制度,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
依法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贮存场所、设备均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食品与非食品不予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存放有害物质(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不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由质管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健全的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做好食品数量出入库登记,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腐败变质、发霉生虫等异常食品和无有效票证的食品不予验收入库,及时检查和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产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摆放整齐,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0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仓库内使用机械通风或空调设备通风、防潮、防腐、保持通风干燥。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卫生。
设置纱窗、排风扇、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禁止在仓库内抽烟。
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工具盒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保温和冷藏设施,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八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食品进口记录
本公司相关人员对各批次的进口商品需做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进口食品的名称、品牌、规格、数量、货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原产地、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企业名称及在华注册号、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备案编号、名称及联系方式、贸易合同号、进口口岸、目的地、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或者授官方授权机构出具的相关证书编号、报检单号、入境时间、存放地点、联系人及电话等内容。(见附件3)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保存如下进口记录档案材料:贸易合同、境外付汇凭证、提单、根据需要出具的国(境)外官方相关证书、报检单的复印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卫生证书》等文件副本。
记录的收集与保存
本公司相关人员应收集进口记录及单据,按进口合同编号顺序逐一归档,保证进口报检清关整套单证完整性。
各项记录材料由销管部管理保存,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记录的保存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二条进口食品销售记录
销售记录的内容包括下列信息:销售日期、食品名称、规格、数量、重量、生产日期及批号、购货人/单位、购货人/使用人地址及电话、出库单号、食品召回后处理方式。(见附件4)
销售单据的填写要求如下:
字迹清楚,内容真实,完整,详尽,不得用铅笔填写;
填写及时,准确,不得提前或错后填写;
签名(盖章)须填全名,不得只写姓氏,印章须清晰可辨。
(三)进口、销售记录档案的管理与保存
记录的保存实行专人专柜报关,如需查阅,查阅人须在查阅前办理登记,查阅后要及时送还,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进口销售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2年。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召回的语气效果;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第十章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目的:为建立公司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系统,确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和有效救援,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消费等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重大伤亡、众多人数患病或者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重大危害的情况。
职责:本公司ceo作为食品安全事故报告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上报安全事故。
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由食品引起的一次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中毒人数超过30人以上(含30人)的;
食品安全事故影响范围跨越县(市、区)级行政区域,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其他以食品为载体,有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报告程序:
报告应采取电话、传真或其他快捷有效的方式;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阶段报告和总结报告:
(3)总结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本公司将及时上报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发生经过及处理过程、原因及责任,今后防范措施,善后处理及赔偿情况等。
任何部门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如有隐瞒、缓报、谎报事件发生,将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责任。
事故发生后,公司将及时调整资金,保障事故的报告、救援、调查处理所需要的各项经费及时到位。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七
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就食品流通行政许可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律、法规依据与部门规章、行业规范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四)《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
(五)《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六)《浙江省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
二、申请人应达到的条件、标准与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在流通环节从事食品经营的,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商场、超市、副食品店等。
2人员管理
2.1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与申请材料一致。
2.2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要求。
3场地要求
3.1经营场所周围无有毒、有害场所、污染源,或与有毒、有害场所和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3.2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应当分开。
3.3 经营场所内部环境整洁。
4制度建立
已建立制度,并形成书面材料。规章制度应明示。
4.1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5设施要求
5.1具有与食品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2设备空间布局和操作工艺流程合理。
5.3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能够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5.4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5.5食品用工具和容器必须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6食品准入
6.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多种方式,记载查验情况。销售进口食品的,还应当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6.2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鼓励其他食品经营者参照前款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食品经营者可以将供货者提供的销售票据或清单作为进货查验记录,票据或清单应当装订或者粘贴成册。
6.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企业总部应当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6.4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销售食品,应当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销售票据。
从事批发业务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向购货者开具载有前款规定信息的销售票据或清单,同时加盖印章或签字。
6.5食品经营企业的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食品经营者应当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进销货记录或者票据进行管理。
6.6以电视购物、邮购、电子商务、直销等方式销售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查验食品及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保存相关交易凭证和交易记录。
6.7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和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对食品流通安全,应当履行下列管理义务:
(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与入场食品经营者签订协议,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四)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
(五)建立和完善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培训;
(六)设置食品信息公示媒介,及时公开市场内或行政机关公布的相关食品信息;
(七)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保障场内卫生环境良好;
(八)其他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
发现食品经营者不具备经营资格、应当禁止其入场销售;食品经营者不具备与所经营食品相应的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可以暂停或者取消其入场经营资格;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7食品销售
7.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食品贮存、保管、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对贮存、保管、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食品,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相应的设施,并按照有关要求贮存、保管、运输。
食品经营者委托他人提供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等物流服务的,应当对被委托人是否具备相应的食品贮存、保管、运输条件进行审查,确保食品贮存、保管、运输的安全。
7.2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7.3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
食品经营者贮存、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销售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
销售生鲜食品和熟食制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温度、空间隔离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7.4食品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四)未在显著位置上清晰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的食品;
(五)没有中文标签的进口食品;
(六)伪造或者变造生产日期、生产批号、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许可标志、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食品。
7.5食品广告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广告制作者、广告发布者应当核查广告主的经营资质和食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广告,不得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及食品的标签、包装、说明等,不得宣称或者标示食品由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承担食品检验职责的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消费者组织推荐。
7.6食品经营者应当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鼓励食品经营者在其销售的食品包装上附加特殊身份标记,将其销售的食品与其他食品经营者销售的食品相区分。
7.7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患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疾病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食品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食品退市
8.1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8.2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
8.3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三、办事程序
1、申请:申请人到市(县、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或辖区工商所领取《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申报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不齐全的,当场出具申请材料接收凭证和补正通知书,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方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4、承诺:申请人认真领会告知承诺书内容,愿意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由全体申请人或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在承诺书上签字或盖章后附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工商所核查人员。
5、核准发证。对申请人提交的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予以受理的,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许可决定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许可机关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准予许可通知书》,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四、提交材料
(一)《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二)《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三)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四)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
(五)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六)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许可申请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已经具有合法主体资格的经营者在经营范围中申请增加食品经营项目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不需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新设食品经营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的投资人为许可申请人;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申请人;个人新设申请或个体工商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业主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五、监督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
1、申请人获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于许可证核发后二个月内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告知和承诺的许可条件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直至撤销许可。一切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
六、其他
申请人对告知事项不明确的,应当及时与市行政服务中心食品流通许可窗口和辖区工商所联系。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衢州市区荷花西路107号,联系电话:3890289,邮编:324002。
告知人(盖章):衢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告知日期:x年x月x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八
为进一步落实烜坤矿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事故发生,确保黑山嘴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本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基层和基础工作。
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用电及进入罐釜、壕池、管道等场所作业的制度。
三、做好安全大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部门、整改人员,按时完成整改。
四、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对企业职工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建立企业、车间、班组“三级教育”档案;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确保执证上岗;按规定配备专职安管人员。
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严格落实危险工艺设置安全连锁、报警等保护措施;安全设施的安装、使用及设备设施的检测、维护符合相关要求,严禁跑、冒、滴、漏现象,不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
六、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发生事故果断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七、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制度,新设立的危化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
八、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按照许可范围使用、储存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并做好安全设施维护保养,严禁违规装卸、运输。
九、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积极推行安全标准化管理,逐步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水平。
十、确保企业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本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做好生产、经营、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此承诺书接受企业职工及社会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单位(盖章):xxx
单位主要负责人:xxxx
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xxx
20xx年x月x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九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的承诺书范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xx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贵局《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收悉。为切实履行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我单位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牢固树立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单位生产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品管理和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制度,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和成品出厂检验制度,保证进行批批检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明确质量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可溯性。
六、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依法生产经营,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生产加工食品的标识标注内容应符合规定,决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不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发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八、接受群众、媒体和监管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签字盖章):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食品企业承诺书直接责任人篇十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三、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四、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
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
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朽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六、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
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七、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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