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怎样写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应该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合同的范文模板,希望能够帮到你哟!
网吧租赁合同篇一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位于第 号,共 层,房屋结构为 ,乙方租赁房屋共 层 。面积: 平米。
第二条:房屋名称:研发综合楼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四条:租金给付方式。
租金采用按半年方式给付,每半年租金为 万元,该租金于 年 月 日交付甲方,以后依次交付日期为准类推。
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
1、甲方于年
2年月日前为乙方装修期,在此期间内无论乙方发生任何情况,租金均按本合同规定日期起算,不得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营业,装修日顺延至乙方营业日。
第六条:甲方对房屋的承诺。
1、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属于甲方自由房屋。
2、 租赁甲方如出卖该房屋,应提前通知乙方,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的权利。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卖通知后10日内,不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在房屋出售后,由买方与乙方签订租赁合同。本合同继续履行。
3、 甲方转让、抵押该房屋不得影响本合同效力。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日常房屋维修养护由乙方负责。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损失和维修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的决定。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若确实需要改动,必须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对房屋进行改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责任:1、水,电费、取暖费。2、天然气费。3、与乙方经营有关的所有费用。4、物业管理费。在租赁期间如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房屋所有权有关的费用,包括房屋取暖费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需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甲方同意续租,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房转让、转借他人使用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2、擅自改变承租房用途的。
3、拖欠租金达半个月的。
4、利用承租房做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终止合同,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乙方在装修期不得终止本合同履行,如乙方单方终止应赔偿甲方一年租金损失,并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状。如在双方未达成终止合同前,乙方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应对变动的房屋恢复原状或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甲方擅自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直接(所有装修及设施的费用)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计算方式:以乙方出示的计算机台帐取月平均值,直至乙方再次开业为止)。
如因国家政策调整需征用本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对于乙方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第十二项规定的,需要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10%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十四条: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的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施。
第十七条:本合同于甲、已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甲、已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 乙方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
网吧租赁合同篇二
甲方(出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乙方(承租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丙方(连带担保人)
保证人(1):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保证人(2):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保证人(3):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鉴于:
1、甲方经营范围系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包括网络系统集成的技术 开发、咨询、服务、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的批发和零售。
2、乙方需向甲方租赁电子计算机设备,详见附件1:《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
3、丙方作乙方的担保人,对乙方的履约行为自愿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甲、乙、丙三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内容。
1.租赁物
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交易的租赁物(包括名称、数量、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生产厂家等)已经详尽的列在《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中,该《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1,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个月。
3.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本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总额为人民币
3.2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预付和分期支付相结合的方式。乙方应予本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的租金计 元给甲方,剩余租金总额计 元,按照租期平均分配到每个月,采取分月一付的方式 ,从 年 月起,每月 日前租金足额到达甲方指定账户,每月付款人民币 元,共计付款 个月。
3.3上述预付租金以月租金直接支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甲方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3.4乙方应于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当天16:00前将足额租金存入甲方指定的租金账户,若租金付款日遇到周末或国定假日则租金付款日提前至正常工作日。
4.租赁保证金
4.1本合同签署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元,作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4.2 乙方如有拖欠租金的情形发生时,甲方可从该保证金中扣抵当期的租金:乙方如有其它违约情形发生时,甲方可从该保证金中扣抵违约金。当前述情行发生时,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在其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的5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不补足的,甲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3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保证金后应当开具相应的收据,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无息退还该保证金。
5.租赁物的采购
5.1甲方应将现有的可根据自己的供货渠道自主采购《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所列商品出租给乙方。
5.2如果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特别指定了《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所列商品的品牌和供货商的,甲方应满足乙方的需要并向该供货商采购,但因此增加的费用需由乙方承担,且乙方需以甲方连带责任担保人的身份同意并确认甲方与该供货商签订的购买合同。
6.租赁物的交付
6.1甲方需于本合同签订后的15日内向乙方交付租赁物。
6.2甲方需在 向乙方指定的交付租赁物。
6.3乙方应当按照上述时间、地点以及《网吧电脑设备租赁清单》所列内容及时验收,验收无异议后应当向甲方出具《租赁物交付验收表》(详见附件2)并同时告知丙方,如有异议需当时书面提出,并由甲乙双方经办人员签名。如果质量问题需经安装、调试、运营之后才能发现的,乙方需在发现时当即向甲方提出。乙方不得拒收租赁物,乙方无故拒收的,需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7.租赁物瑕疵的处理
7.1 当租赁物属于甲方自有或者甲方自主采购的情形时,租赁物瑕疵的处理由甲方负责,但属于租赁物的自然属性的除外,若该情形下租赁物的瑕疵是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则由乙方负责。
7.2当租赁物属于本合同第5.2情形时(即:乙方指定的品牌和供货商),租赁物迟延交货和质量瑕疵的索赔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将索赔权全部转让给乙方,租赁物瑕疵的责任按照购买合同的规定,由购买合同的卖方负责,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且不应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对甲方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索赔权的转让应当在购买合同中订明或者由双方协商确定。
8.租赁物的所有权、保管、使用和费用
8.1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的所有权以属于甲方,乙方在租赁期内只享有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予以销售、转让、转租、抵押、质押、转移使用地点或采取其他侵犯甲方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否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8.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可完全使用租赁物。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租赁物添加或者拆除任何装置(正常的维修和保养除外)。如乙方在租赁物上添加、更换零部件或对租赁物进行升级、更新,而甲方须通过处置租赁物实现债权时,乙方无权就添加物或更新物主张任保权利。
8.3乙方平时应对租赁物给予良好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正常状态和发挥正常效能。租赁物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全部费用。如需更换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时,应只用租赁物的原制造厂所供应的零件更换。
8.4因租赁物本身及其设置、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直接、间接或连带赔偿责任。
8.5乙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甲方可以自行将租赁物用于抵押,也可以将本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
8.6甲方在租赁物上附上所有权标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撕毁标志,甲方有权随时采用通讯或现场调查的方法,查询、检查租赁物的状态。
8.7租赁设备交付完毕乙方需向甲方提供此设备租赁网吧的远程监控地址、远程收费系统查询监管账户,便于甲方对于租赁物的管理与检查。
9.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处理
9.1乙方在租赁期满并全部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义务时,双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租赁物。
(1)返还租赁物:乙方于本合同到期后 日内自费将租赁归还甲方,并保证使租赁物除正常损耗外,保持良好状态。
(2)续租:乙方可继续租赁该租赁物,但应在租赁期满30天前以书面形通知甲方,续租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并签署书面协议。
(3)甲乙双方自行友好协商。
10.租赁物的灭失及毁损
10.1在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灭失及毁损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由乙方承担。如租赁物灭失或毁损,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担一切费用。
(1) 将租赁物复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状态。
(2) 更换与租赁物同等状态、性能的物件,并不得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11.违反合同处理
11.1如乙方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全部到期、未到期租金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等其它费用):甲方也可以解除本合同,立即收回全部租赁物,并要求乙方立即支付到期租金、违约金和赔偿其他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和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1)乙方任何一期租金出现逾期;
(2)乙方有涂改、覆盖、销毁租赁物上所有权的标志的行为;
(3)乙方有但不限于损毁、转让、抵押等侵犯甲方租赁物所有权的行为;
(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乙方或丙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下列情况之一的,且未能就债务清偿和提供新的担保与甲方达成一致:
a)经营状况恶化;
b)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
c)丧失商业信誉;
d)违反在合同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
e)因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f)在其他金融机构到期债务未能支付;
g)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或其他法律纠纷。
11.2乙方存有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它违约行为的,需承担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与甲方。
12.甲方权利的转让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在不影响乙方使用租赁物的前提下,甲方可随时可将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方,但必须及时通知乙方。
13.担保条款
13.1丙方愿意为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及/或承担本合同项下责任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担保期间为二年。丙方承诺:无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乙方及其他担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13.2当乙方明确表示其系公司或网吧设立阶段答订本合同,其行为需由设立后的公司或网吧
承担时,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设立后的公司或网吧承继,及时签字(章)确认,各方对该行为均无异议,丙方对承继后的公司或网吧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14.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5.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各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授权代表):
乙 方:
(授权代表):
丙 方: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年日
网吧租赁合同篇三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龙岗区美顺佳购物广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富地岗坪东社区商业中心101、102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黄永顺
联系电话:0755-89311221;89311163 邮编:518117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就场地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租商场的地址、范围
1.1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龙岗区美顺佳购物广场二楼东区的场地(以下简称出租场地)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承租。
1.2 出租场地的建筑使用面积共计
第二条 租赁期限、免租期及起租日
2.1 乙方租用甲方租赁场地的期限为年,即自月 年 11 月 30 日止;其中 20xx 年 12 月 1 日至 20xx 年 1 月 31 日为出租场地的装修期。在装修期内乙方不向甲方支付租金。
2.2 甲方保证租赁期限不超过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因租赁年期限超过政府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而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3 乙方装修期满之日起甲方开始向乙方计收租金。
第三条 租赁用途
3.1 甲方同意乙方将出租场地用于:网吧经营。
3.2 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场地用于其他用途。
第四条 出租场地的交付
4.1 甲方应于月准向乙方交付出租场地。
第五条 租金及支付
5.1 租金:出租场地租金以人民币为单位,租金计算方式:每月租金248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肆仟捌佰元整)。
5.2 租赁期限内,乙方自行收银,并自行解决营业税收问题。
5.3 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一次租金,每月的租金在当月租金的5日前支付。不得推迟当月的5日后支付。
5.4 双方的往来款项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结算。
5.5 甲方在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提供财务收据。
5.6 租赁期内,甲、乙双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增加或改变月租金的计算方式和计算标准。
5.7 乙方逾期支付租金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逾期付款滞纳金按下列方式计算:拖欠日乘以拖欠金额乘以仟分之三。
5.10乙方在合同签订之前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大写:壹万元)的订金费,该订金须在合同签订10之内有效,否则,该订金甲方不予退还给乙方。签订正式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消防铁梯搭建费人民币 20xx0 元(大写:贰万元)和租赁押金人民币 ,甲方在合同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此租赁押金人民币 50000 元(大写:伍万元)。
第六条 水、电及其他费用
6.1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包括出租场地的场地使用费、水电费(包括:电脑和设备用电、天花照明、空调、正常用水及排污等费用)。乙方根据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额的水电费用交纳。
第七条 证照办理、税费及租赁机关备案
7.1 证照办理方式:乙方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均须自行办理。甲方仅提供乙方办证的合法证明。
7.2 税金缴纳方式:乙方经营期间的相关税务费用乙方须自行按国家税收政策及规定按时缴纳。
第八条 出租场地的管理
8.1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负责出租场地内的物业管理,并承担相关的卫生费用。
第九条 出租场地的装修
9.1 甲方同意乙方对出租场地进行装修。但在装修前须向甲方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装修方案,经甲方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乙方可进行装修。
9.2 甲方应协助、配合乙方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有关装修所必需的报批手续,并取得相关的批准或验收文件(包括消防部门的批准、验收文件)。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9.3 若有关政府部门对乙方的装修(不包括甲方负责的消防设施、其他附属设施和设备)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应立即按照整改要求修改其装修。
9.4 装修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和消防责任事故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5 在租期届满或者因任何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时,乙方应保证租赁场地及其原有设备设施的完好(电脑和正常损耗的除外)。
第十条 转 租
10.1 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予他人;但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出租场地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第十一条 出租场地的转让
11.1 租赁期限内,若乙方转让出租场地的部分或全部,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因未提前壹个月通知甲方而转让出租场地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12.1 在租赁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如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1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反合同,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 乙方拖欠月租金超过贰个月的;
(二) 擅自转租出租场地的;
(三) 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承担维修、赔偿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出租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在解除合同的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的租金和赔偿甲方遭致的实际损失。
1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反合同,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逾期交付出租场地超过二个月的,或者交付的出租场地不符合双方确定的房屋交付标准的;
(二) 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未书面告知乙方出租场地已转让、抵押、出租或被查封或正在诉讼中或法院正在执行等情形;
(三) 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或继续使用出租场地的;乙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本合同自该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终止)。乙方决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包括装修损失和本合同履行后乙方的实际损失)并立即退还甲方收取乙方的全额押金。
12.4 在本租赁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导致出租场的毁损或灭失的,双方在本租赁合同下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期限内暂时中止履行,双方为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合同自动解除,惟存在任一方迟延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情形时,不免除该迟延履行的一方在本租赁合同下之责任。
第十三条 退还出租场地
13.1 租赁届满后,经双方同意,签署书面文件,本合同终止。
13.2 租赁届满时或者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应于租赁届满后或者解除本合同后,并将经营往来债务和一切相关费用清算完毕,三日内迁离出租场地,涉及一切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3.3 租期届满时或者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本合同时,乙方不得拆移其固定的添附物,可移动的添附物(电脑、办公用品)可由乙方搬走。
第十四条 续 租
14.1 在租赁期届满之日前的60天内,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续签租赁合同,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场地有优先承租权。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15.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龙岗区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附则
16.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确定的全部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16.3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登记机关(即房屋租赁主管登记机关)执壹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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