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的工作计划(实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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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的工作计划(实用8篇)
时间:2023-10-15 05:09:14     小编:雨中梧

当我们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想要达到的结果,并为之制定相应的计划。写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计划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一

201*年,安置帮教工作继续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依法履行职能,为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结合我所实际,20xx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一、要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

1、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在接到刑释解教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及时与派出所联系,核实人员身份,为其办理落户手续。

2、应将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移送给村(居),与村(居)帮教小组签订帮教安置责任书,并将基本情况通知其家属,及时登记造册,建立档案,组织开展帮教。

3、各帮教小组要在镇帮教安置工作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确定责任人,落实责任制,实行“四帮一”,切实做到“帮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4、各村(居)帮教小组要帮助、引导、扶持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二、各村(居)帮教小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了解本辖区的回归人员的思想状况和生活情况,以及回归人员的摸底情况,调整工作布置。

三、落实见面和谈话机制。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找到本人,根据具体情况、文化程度、思想状况等不同情况,分别以不同方式把当前社会情况、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等基本情况,通过简明易懂的方式对其宣传和教育。坚持每季度1至2次谈话,重点对象每月1次谈话。通过定期谈话和帮教,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家庭情况、思想动态、回归社会后的困难等,针对性地落实帮教措施。

四、加强衔接工作,严防漏管失控。各村(居)帮教小组应与镇安置帮教工作站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于逾期未到司法所报到的释解人员或未回村(单位)的,各村(居)应将有关情况纪录在案,并迅速与司法所和派出所联系。对于人户分离的释解人员,各村(居)一经发现,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司法所和派出所,同时开展帮教工作。

五、建立委托帮教与跟踪帮教相结合的制度,努力消除帮教盲点。对于人户分离、外出务工的释解人员,应与其家人沟通,共同做好跟踪帮教工作,另一方面与其所在地的帮教工作机构联系,互通情况,委托帮教。此外,在其逢年过节或秋收秋种返乡时,及时接茬面对面帮教,避免漏管失控现象的发生。

六、司法所、派出所应建立工作例会和信息通报制度。司法所及时将在教人员名单、核查通知书、释解通知书及办理报到登记、“三无”、“三假”、重点帮教管理、外地流入我镇、人户分离等人员基本信息主动通报派出所,派出所应协助核查并将掌握的信息通报司法所,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共同列管。

七、建立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管控责任考查和奖惩制度。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支持帮教小组开展帮教工作,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二

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对象进行人性化管理,近日,三灶司法所走访慰问了三灶镇海澄村、中心村、鱼林村等九名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给他们送去了慰问品大米、油和慰问金,并转达了党委、政府的关爱和温暖。

慰问人员一行深入社区矫正对象及安置帮教对象家庭,亲切地与各名对象及亲属进行深入交谈,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同时,要求他们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改造自己,回归社会。“两类对象”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慰问表示非常感谢,并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遵守法律法规,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用自已的实际行动回报党和社会对他们的关怀。

自去年3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正式实施以来,三灶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大管理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其思想教育、法制教育、品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转化。同时,依法维护对象的合法权益,施以人文关怀,鼓励其依法经营,守法致富,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实现了“看得了、管得住、有成效”的目标,无重新犯罪,确保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三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安置工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切实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与监所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制度,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以释放人员信息。做好与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前的对接工作,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及时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帮扶工作。

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防止重新犯罪。

积极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向刑满释放人员宣讲国际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安置意愿和安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四

xxxx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镇政法工作会议和镇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玉带为目标,以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方针,落实“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的总体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一人专门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加强街道安帮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争取镇党委的高度重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并适当增加工作经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

2、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镇安帮领导小组制订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社区安帮站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和落实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讲评和情况通报制度。

二、切实做好衔接排查工作,有效杜绝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

1、规范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1)积极与镇司法所联系,及时建立安帮档案。

(2)积极与镇公安部门联系,做到接得及时,帮得到位。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社区安帮站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每月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

3、社区安帮站每季度必须找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帮教,每年度进行一次回访,杜绝脱管和漏管现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构建社会化帮教工作格局

1、巩固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成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创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玉带建设。

2、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四、积极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促进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要认真贯彻县综治委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切合实地的实施细则,落实好中央的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条路径就业。认真落实省安帮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给予社会救济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我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工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改革发展

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培养和总结宣传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五

20xx年,全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管理特征和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本职,坚持贯彻控制重新犯罪率这一“首要标准”,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成效,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我县经济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

社区矫正人员衔接率达100%,教育率达100%,司法e通入网监管率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100%,帮教率达100%,重新犯罪率确保为零;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符合低保的应保尽保,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案件。

(一)加强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1、各司法所应明确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要有牌子、有章子、有班子。

2、在有3名以上社区矫正对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村(社区)、单位建立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村(社区)、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日常工作。

3、各司法所按要求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五老”志愿者的作用,并对他们登记造册,落实责任,实行规范化行业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学习外,继续采取市级考试、县级培训、自学的方式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二)强化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

1、各司法所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例会、联席会议、衔接、述职、目标考核等制度,充分发挥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

2、加大信息共享机制建设。要严格落实孝社区矫正〔201x〕2号文件要求,各司法所必须确定1名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信息管理和报送,要及时完成并报送社区矫正人员基本情况电子档案。

3、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交接制度。落实中办发〔201x〕5号、鄂办发〔201x〕45号、孝司发通〔201x〕20号文件要求,力争刑释解教人员重点对象由乡镇政府派人将其接回,确保一般对象由其家属与村(社区)、单位代表将其接回,对高危刑释解教人员,协调公安机关做好管控工作。

4、全面建立社区矫正宣告机制,重点抓好交接、入矫、解矫、转入安置帮教等环节的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现象的发生。各司法所今年全面完成社区矫正宣告室的建设。

5、加强目标责任考核,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建立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和县局目标百分考核一票否决制。

(三)加强工作措施和各项政策的落实

1、全面推进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方案的实施,严格落实分类管理阶段教育措施,深化个案矫正,提高日常矫正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2、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发一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是以摸排衔接为基础,切实摸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底数;二是公正客观、科学、规范地进行审前调查,形成有分量的`评估意见,维护审前调查的严肃性;三是科学、客观地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效果;四是认真落实相关规定,重点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遵纪守法、监督管理、学习教育、社区服务和公益劳动、请销假等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审批;五是加强工作档案的制作保留,做到各类活动有图可证、有迹可查;六是认真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调,落实好工商、信贷、税收、低保、社保等各项帮扶安置政策。

(四)积极做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和各类基地建设

1、抓好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建设。对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矫治的心理咨询网络平台基本建成,并初步发挥作用,以提高教育矫正效果。拟定在今年建立一个县级心理咨询室,以此带动心理咨询工作群常态化,促进风险评估、心理咨询档案的规范化。

2、抓好基地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申报好两个项目,一是申报建立一个以实现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必要惩戒目的劳动基地;二是申报建立一个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提供技能培训、集中教育、警示教育、过渡安置的基地。

(五)开展“落实年”活动,进一步夯实基础业务工作

1、抓好基础业务工作。在“基础年”、“规范年”活动的基础上,一是加大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二是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要求,规范社区矫正执法过程中的各类文书;三是进一步提高档案台账规范化建设水平。

2、继续推进和扩大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曙光工程”,构建社会大帮教工作格局。

3、继续实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基础业务工作水平。

(六)加强调查研究和信息报道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六

为切实做好我社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乌东,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乌东路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社区帮教领导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各项制度。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七

(1)社区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区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社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为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10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9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6)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率要达到90%,就业安置率要达到7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

为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乌兰察布东路刑释解教安置办公室与各社区安置帮教小组签订年度安置帮教,各社区与本辖区的帮教人签订帮教责任书,层层分解,逐人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并于年终考核挂钩,奖惩兑现。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篇八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

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

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

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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