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 加班工作心得体会(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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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 加班工作心得体会(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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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一

加班工作是现代社会常见的现象,它既带来更多的机会和挑战,也带来了许多压力和困扰。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分享一些我在加班工作中的心得体会,包括如何管理时间、保持健康以及正确应对压力等方面的经验。

第二段:合理安排时间

加班工作时,合理安排时间非常重要。首先,我会将任务分成不同的阶段,并设定时间段。这样做的好处是,不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还可以避免任务堆积形成的压力。其次,我会合理安排休息时间,避免连续工作过久引发身体疲劳。休息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让我在工作时更加精神饱满。

第三段:保持健康

加班工作往往需要长时间坐着,这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保持健康是非常重要的。我会定期进行锻炼,尤其是早上起床后。锻炼可以提高我的体力和注意力,使我在加班过程中更加专注。此外,我还会注意饮食健康,避免过多的油脂和糖分,保证充足的营养摄入。良好的营养和作息习惯有助于提高身体的抵抗力,减少生病的机会。

第四段:正确应对压力

加班工作往往伴随着压力,正确应对压力是非常重要的。我会通过寻找支持和发泄情绪来缓解压力。与家人和朋友交流,获得他们的支持和鼓励,可以帮助我更好地面对加班的困境。此外,我还会寻找放松的方式,如听音乐、看电影等,来调整和放松自己的情绪。最重要的是,我会学会接受一些事情是无法改变的,只能尽力而为,不要给自己太大的压力。

第五段:总结

在加班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保持健康和正确应对压力是十分重要的。我通过实践发现,这些方法都对提高工作效率和保持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帮助。当然,每个人的情况和方式可能不同,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总之,加班工作是一种挑战,但只要我们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方法,就能够应对并获得更多的收获。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三

关于工作时间及加班时间的具体规定如下:

1.什么是工时?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多少?

答:工时,又称为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工时是劳动者进行劳动的时间,是劳动的自然尺度,是衡量每个劳动者的劳动贡献和付给劳动报酬的计算单位。工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工作日,即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内的工作时间长度。所谓标准工时制度,是指通过立法的形式规定劳动者为履行劳动义务而消耗时间的最长限度的一种工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是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在正常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哪些企业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答:要回答这一问题,首先应当明确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概念。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等原因不能均衡生产,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连续生产或工作,以一定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国家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一是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是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是因受季节条件限制,淡旺季节明显的瓜果、蔬菜等食品加工单位和服装生产,以及宾馆、餐馆的餐厅和娱乐场所的服务员等;四是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职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计算周期一般以周、月、季、年为周期,且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时间基本相同。

3.符合哪些条件的职工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答:所谓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劳动者因生产条件或工作的特殊性,在一段时间内必须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而不受固定工作时间的限制,不进行固定计算工作日而无定时工作,采用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的一种特殊工时制度。根据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说明》的有关规定,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一是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是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是企业的消防和化救值班人员、值班驾驶员等;四是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4.企业可以自行决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吗?

答: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对不符合规定和未经批准而擅自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坚决予以纠正。对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或处罚”的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企业不得自行决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特殊工时制。实行特殊工时制,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批准。按照上海市劳动局上述规范性文件及《关于贯彻实施〈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若干具体问题的》的规定,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下列权限报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审批:(一)中央直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家劳动部批准,报市劳动局备案; (二)市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劳动局批准,报所在区、县劳动局备案;(三)区、县属企业,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县劳动局批准;(四)外商投资企业按现行管理体制分别报市、区、县劳动局审批;(五)其他无主管部门的企业,报所在地区、县劳动局批准;(六)外省市在沪建筑施工企业由所在省市的劳动部门审批,在本市登记的外省市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七)本市与外省市联营的企业联营一方为本市市属企业的,由市劳动局审批,其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八)有多个主管部门的企业,按无主管部门企业的审批办法,由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审批。

5.企业能否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八小时,每周工作四十小时这一标准工时制度。但是,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在保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基础上,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7.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法律对加班加点的条件作了哪些限制?

答:加班加点,即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加点是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之外延长工作的时间。加班加点必然占有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为保障职工的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的条件规定为:一是生产经营的需要;二是在程序上必须在加班加点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三是加班加点的时间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即每日一般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8.休假日加班是否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时时间的限制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且每月工作日的加点、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的加班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休假日加班的时间也应当计算在每月的总时数之内,所谓休假日加班不受法律规定每月不超过三十六小时限制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9.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并严格按法律规定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但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延长工作时间:(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在上述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组织职工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法律规定的条件限制,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10.可以用提高劳动定额来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和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规定的通知〉的意见》“对实行计件工作的职工,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在每日八小时的标准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计件数量为标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计件报酬标准,是我国法律允许的合理劳动定额。但是,用人单位如果超过这一合理的标准确定的劳动定额,使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实际上等于延长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这是我国法律禁止的。

1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一日工作超过8小时能否作为加点?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所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如果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的,超过部分应当作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国家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且平均每月延长工作时间的总时数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倘若在整个综合计算同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内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其中某一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其超过的部分不应作为延长工作时间。

12.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定标准工资是多少?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在支付劳动者正常工资报酬外,另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3.企业是否有权自定加班加点的工资标准?

答:依据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延长工作时间日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劳动者在正常情况下的本人月实得工资的70%,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按劳动部的规定,我国现行的月制度工作天数为20.92天。如果计算小时工资,则将日工资标准除以8小时。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企业有权按照上述计算标准,在不低于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但是,倘若低于法定标准的,是法律不允许的。

1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假日正常上班的,企业不支付加班工资对吗?

答: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2条的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的,应当依照不低于劳动者正常情况下本人日工资的3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所以,企业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为由,不支付加班工资是违法的。

15.哪些节日企业应当放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下节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放假:(一)新年(元旦),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四)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五)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六)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16.节日正逢劳动者休息日的,是否应当补假?

答:根据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新年、春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而妇女节、青年节等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17.企业可以暂不实行年休假制度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是,国务院关于职工年休假的规定至今尚未颁布,按照劳动部的规定,在国务院作出新规定之前,可根据原办法安排职工休假。目前,本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于1992年颁发的《关于本市企业职工休假问题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安排职工休假,由于该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在确保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休假。暂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在条件具备后再安排职工休假。所以,在目前的情况下,企业可以暂时不实行年休假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但上海市规定:如用人单位安排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仍需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由此可见,劳动者加班是否能取得加班费,还需看劳动者的岗位实行的是何种工时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无论是在工作日、休息日还是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均应按法律规定取得加班费。在休息日加班的,单位可以选择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费。

综合计算工时制:只有在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才可按标准工时工作日加班标准取得加班费;因综合计算工时制采取了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的制度,所以不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

不定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为工作和休息的时间是不固定的,不存在工作日加班和休息日加班的情况。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四

加班已经成为现代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很多人为了完成任务或应对紧急情况而选择加班。作为一个在职场工作多年的人,我也深有体会。下面就我个人的工作加班心得体会,进行五段式的连贯陈述。

第一段:意义和背景

工作加班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对工作的投入和责任感,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负面影响。加班不仅可以体现个人的工作能力,还有助于提升职业素养和工作技能。然而,长期加班可能导致身体健康问题、工作效率降低、家庭关系紧张等。因此,在加班过程中需要合理规划和管理时间,找到平衡点。

第二段:合理规划时间

加班不意味着工作量的增加,更多是对时间的灵活处理和调配。在安排加班时,我会根据工作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来制定工作计划。首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列出详细的工作清单,合理安排每一个任务的时间节点。其次,在加班期间,避免将工作时间过长集中在一天中,而是分散到多个时间段,保证加班间隔的适度,以减少疲劳感。最后,在加班后保证充分休息,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以保证身心健康。

第三段:管理加班强度

合理管理加班强度是避免加班带来负面影响的关键。我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我的工作节奏和强度。在工作强度过大的时候,我会主动与领导沟通,提出个人的困难和需求,寻求合理的分配和安排。同时,我也会学会拒绝一些不必要的加班需求,合理分配和管理工作量。在加班过程中,我会注意人体的倦怠感,合理进行休息和放松,做到高效工作和高质量的休息之间的良好平衡。

第四段:增强工作效率

加班并不一定代表高工作效率。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首先,我会通过学习和研究来提高工作技能,熟练掌握各种工具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我会注意时间管理,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我会使用番茄工作法等时间管理工具,制定工作计划和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最后,我会寻找工作中的瓶颈和问题,积极解决和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五段:建立工作生活平衡

工作加班带来了更大的工作压力和负担,可能对个人的生活产生影响。为了保持身心健康和良好的家庭关系,我会努力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首先,在加班之外,我会安排一些自己的兴趣爱好和锻炼活动,丰富自己的生活。其次,我会与家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动,合理安排家庭时间,增进亲情关系。最后,我会定期放假和休息,放松身心,调整工作状态,减少工作压力。

总结:

工作加班是现代工作生活的一部分,它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负面的影响。合理规划时间、管理加班强度、增强工作效率以及建立工作生活平衡是减轻加班带来负面影响的关键。加班是一种努力和奉献的体现,然而健康和幸福才是最终追求的目标。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五

大家好:

此文章为给予销售部舒俊,顾蓉蓉,虞邦同志的表扬信,他们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来配合客户的要求,一丝不苟。

为达到客户的要求,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加班24个小时,充分体现了我们瀚孚斯员工的高尚责任感和默默奉献的精神。

我们大家要以他们的工作精神为榜样。

在此,公司对各位员工的辛苦表示万分感谢!同时,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们为榜样,学习他们的爱岗敬业和无私奉献精神。

希望受到表扬的同志再接再厉,不骄不躁,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公司做出更大的贡献。

再次向为我们瀚孚斯努力工作的全体同仁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敬意!

愿每一位同事在企业中度过激情燃烧的岁月,在健康快乐中建功立业,与企业一道走向成功。

此致

敬礼

行政部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六

在现代社会中,工作加班已成为许多人常态化的经历。众所周知,工作加班对身心健康有着不良影响。然而,面对工作压力和殷实生活的追求,许多人不得不进行加班。在我过去的工作经历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工作加班的利弊,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体会。

首先,工作加班确实很辛苦。长时间熬夜工作使我身体和精神都非常疲惫。而且,长时间的坐姿和单调的工作内容会让我感到身体僵硬和无聊。无论是面对电脑还是处理文件,都让我心生困倦。此外,长期的工作加班会剥夺我与家人和朋友共度的时光,使我感到孤单和失落。因此,我深刻体会到,过度的工作加班对个人身心健康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然而,我也意识到工作加班并不完全是一件坏事。其次,工作加班也是一次锻炼和提升自己的机会。通过工作加班,我与同事之间的团队协作能力得到了提高,我学到了如何更好地与人合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而长时间的工作加班也使我逐渐成为了一个高效率的工作人员,学会了合理安排时间并且在有限的时间内完成更多的任务。通过工作加班,我不断地提高着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并在职场上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第三,我还发现了工作加班对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在如今的竞争激烈的职场上,只有付出更多的时间和努力,才能走得更远。在我加班期间,公司也逐渐认识到了我的努力和贡献,给予了我更多的机会和挑战。通过加班,我接触到了更多的项目和工作经验,不断积累着自己的职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这让我在公司内外建立了广泛的人脉资源,并为将来的职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尽管工作加班有利有弊,但在我看来,关键在于合理安排时间。首先,我会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加班时间,优化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其次,我会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以保证身体和精神的健康。同时,我会与同事和上级积极沟通,寻求更好地协作方式,共同降低加班的需求。最重要的是,我会时常反思和总结,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以更好地应对工作压力和减少加班的次数。

总之,工作加班是一把双刃剑,既对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也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提供了机遇。通过加班,我得以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增加工作经验,同时也更加明确了在职场上的发展方向。因此,对于加班这一现象,我认为需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合理安排时间,并不断努力和提升自己,以取得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平衡。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七

你们辛苦了!

——记国庆期间坚守岗位的日月轩员工

坚守在工作岗位、生产一线。过节不停工,他们用一种最质朴真挚的方式庆祝祖国生日,为集团的建设发展默默奉献着。

——商贸公司员工

商户和客户服务。在人们都从繁忙工作中停下来购物的时候,他们却闲不下来,商场保洁、客户服务、活动组织,到处都有他们忙碌的身影。辛苦的付出也换来了良好的业绩,短短七天,商场的销售额有了明显提高,所有员工的辛苦也算有了回报。

——商砼公司员工

国庆期间,日月轩商砼公司为确保全年任务量的完成,在陈站长的统一领导下,十一期间抢抓工期,所有员工主动放弃休息,团结一心、加班加点的工作,所有设备和车辆24小时不停工作,两班人员轮流上岗。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及时为各工程保质保量地生产、输送商品混凝土,以保证工程如期交付为旧城改造,建设新型杭锦,贡献自己的力量,铸造日月轩品质!

上会多脏啊,只有看到小区干干净净的,心里才舒服!”小区保洁员如是说。

没有减少,各个工程场地上都是一副热火朝天的场面。

当别的人正沉浸在国庆的欢乐中时,当大家都在走访亲友、外出游玩、惬意享受假期时,正是这样一群可敬可爱的人,他们始终默默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谱写出一曲曲动人的劳动之歌。是一颗责任心让他们执著奉献无怨无悔,日月轩集团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员工才会发展壮大,才会光芒四射。让我们真心的道上一声:你们辛苦了!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八

国庆节假期从10月1日至10月7日,其中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应拿三倍工资;后四天是公休日调休,应拿双倍工资。若国庆7天均加班且不补休,加班费=3倍日工资×3天+2倍日工资×4天。

平时加班费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2015上海国庆加班]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九

1.1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班组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2.2各部门经理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其内容详见《年度加班考核指标表》)。

2.3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4人力资源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单》的加班结算方式及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和累积调休小时数;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经理和分管副总。

3.1本公司全体员工。

4.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4.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4.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5.1加班种类

5.1.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

5.1.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包括四班三运转员工的倒班周末。

5.1.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5.2加班认定

5.2.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5.2.1.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5.2.1.2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5.2.1.3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5.2.1.4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5.3加班审批程序

5.3.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单》(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及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5.3.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5.3.3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得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5.4加班免除

5.4.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劳动节、端午、中秋、十一国庆节)继续工作均算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4.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工资:

5.4.2.1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

5.4.2.2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5.4.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5.4.1款外)不享受加班工资:

5.4.3.1主管人员及中、高层管理人员(但可以调休)。

5.4.3.2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售后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5.4.3.3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

5.5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5.5.1加班工资计算标准及计算方式:

5.5.1.1约定加班工资计算的基数:参照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5.5.1.3周末加班工资(日)=约定加班工资计算基数/21.75x200%

5.5.1.5根据考勤表排班规律,倒班员工如遇倒班周末与法定假日重逢,按200%计发工资。

5.5.2加班调休

5.5.2.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5.5.2.2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车间)经理安排。

5.6罚则

5.6.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记警告一次处分,扣罚绩效工资100元。

5.6.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元。

5.6.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5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6.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300%的加班工资扣罚,其中50%由部门经理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直接主管承担。

5.6.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6.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修订。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6.3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加班工作的励志短语篇十

工作加班是现代社会中常见的现象,许多人每天都在努力加班工作,为了追求更高的职业发展和更好的生活。在这个过程中,我有幸积累了一些关于工作加班的心得体会,希望与大家分享。

首先,工作加班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如果我们能正确对待它,它也可以成为一个极富价值的经历。经常加班的人通常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同时也需要为长时间的工作而做好充足的心理准备。对于这一点,我认为最重要的是保持良好的心态,积极应对工作压力,把加班看作是职业发展的一种方式,而不是一种负担。

其次,要合理规划和分配时间,确保自己在工作加班的过程中仍然能够保持身心健康。在加班的时候,我发现能够合理安排时间是至关重要的。我会在加班的时候做好时间管理,例如设定一个时间表,按照时间表进行工作和休息,保证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来放松和恢复精力。此外,我还经常强调自己的身体健康,通过健康的饮食和适当的运动来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工作加班需要我们注意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工作加班很容易占据我们过多的时间和精力,使我们忽略了身边的家庭和朋友。我发现,平衡工作和生活是非常重要的,这样才能保持工作的动力和积极性。因此,我会在工作之余,尽量腾出时间来陪伴家人和朋友,参与一些自己喜欢的活动,从而保持身心的健康和快乐。

此外,要提高工作效率并避免加班的频繁发生,我们需要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技能。在我的工作过程中,我曾遇到过很多重复性的工作,这既枯燥又耗时。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会努力学习新的技能和方法,通过提升自己在工作中的能力,将一些重复性的工作变得更加高效和自动化。通过这些努力,我能够将加班的时间减少到最低限度。

最后,我认为工作加班的经历可以是一次宝贵的人生历练。虽然加班可能会带来一定的压力和困扰,但在加班中我们也能够得到很多宝贵的经验和提升自我的机会。在加班的过程中,我学会了更好地与人沟通和合作,锻炼了自己的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并且通过解决一系列问题和困难,逐步提高了自己的工作能力。

综上所述,工作加班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机遇。我们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合理规划时间,平衡工作与生活,提升自己工作效率,通过加班的经历来提高自己的职业发展。工作加班无疑是辛苦的,但如果我们能够正确对待,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从中获得更多的收获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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