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现代随笔作家(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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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现代随笔作家(实用13篇)
时间:2023-10-26 14:59:04     小编:QJ墨客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

现代随笔作家篇一

却不见你的人影

我触过雨的冷冰

却感不到你的温柔

可惜

这风不是为我吹

可惜

这雨不是为我冷冰

是否

你也一样

孤独中也忘了我

我还记得那年初夏

我与你一起走在小巷

却听不到我们错乱的心跳

只感到脸热得发烧

我还记得你穿着白衬衫

一步一步

踏向远方

那年雨季

流过的泪

却不比你少半分

我爱你

是错乱的爱情

还是是懵懂的无知

谁知

是划过的痕迹

还是是我流过的泪

我害怕

你像风一样

轻轻划过

却不见踪影

我恐惧

你像雨一样

从天而降

又消失空气中

你可知

我对你的爱

就像,就像这风雨

一点一点来临

你可知

你对我的记忆

也像这风雨

一滴一滴消逝

我不知

这所谓爱情

竟像野果一样

青涩又苦痛

难道

我们的故事

故事还未到结尾

就该结束

现代随笔作家篇二

朱长有生得腰长手细腿细,个子瘦高瘦高,走路摇摇晃晃,干不得插秧、割谷、扯棉梗重农活,更挑不起担子。为了生计,读过初中,有点小聪明的他,在当地农村干起了赶“脚猪”的营生。

脚猪一赶就是二十多年,虽没存到大钱,但靠脚猪娶到了老婆,生了两个孩子,一家的衣食住行也基本有了保障。

说来也怪,好吃懒做,还好计较吹牛的朱长有,赶的脚猪则远近出了名。他的花白脚猪嘴短耳尖、脚高身长。凡它下的种,每窝都下猪仔八只以上,且成活率高,生长快。每天清早都有人上他的两间土胚茅屋,请他的脚猪去下种。

这不,他哼着自编滑稽可笑的歌儿又上路了:老汉脚猪雄赳赳,一路走来嘴啾啾。猪娘等它去搞路,乐得我也喝杯酒。朱长有的日子在和脚猪走村串户的路上,在自我吟唱的陶醉中飘然而逝。但他自觉过得充实而满足。

公社新来的党委蒙书记曾学过兽医,不大懂农业生产的他,想在畜牧养殖方面做出点成绩来。在公社大会上表扬了朱长有和他的脚猪,要求其他脚猪自行退出种猪行业,全公社的母猪只能接朱长有脚猪的.种。

一时间朱长有和他的脚猪,生意红火兴隆,由一天的走村入户播种两三处到了五六处,忙得不亦乐乎。但经过了一段时间后,人和猪都渐渐感到吃不消了。再过一阵,就疲于奔命了。朱长有脚走泡了,一瘸一拐地坚持,但脚猪往往是躺下来了起不来,起来了走不稳,有时甚至爬不上母猪的背,上背了没有主人的帮忙,进入不了下种的地方。再往后,脚猪看到发情的母猪就一屁股坐下来,两只前脚撑着地,闭着眼哼叫、出粗气。脚猪生病了。

朱长有对自己赖以生存的脚猪既心痛又心急,由给它嚼糯米到嚼黄豆,把韭菜连根拔起洗净后给它煮汤喝,小米青菜熬粥喂吃------总之,能想的办法都想了,能做的也都做了,但效果并不理想。因病厌食的脚猪,大限已到,拖了一个月后,还是死了。

这对准备动工修房的朱长有,是一个非常大的打击。他拒卖死去了的脚猪肉,并深埋了它的尸体,闭门总结思考了三天三夜,得出结论,是蒙书记的行政命令害死了他的脚猪。他要去找蒙书记赔脚猪。

他起了个大早,蒙书记刚进办公室他就跟了进去。

书记问,这么早脚猪赶到镇上来了?

朱长有气呼呼地说,没有脚猪了,由于你的不懂行,把我的脚猪害死了。

这是什么话?蒙书记面有愠色。

要不是你号召全公社母猪都接我脚猪的种,它怎么会死。公社范围那么大,它管得过来,受得了吗?朱长有快哭了。

哦,是我考虑不周。好心办了坏事。

我的脚猪没有了,怎么办?

别急,我不会让你吃亏,叫条件较好的计生站想想办法,从计划生育奖中给你补偿。捂着头说话的蒙书记,抬头见朱长有还是冷着脸,继续说,我还会叫畜疫站给你抓头仔猪,弱不禁风的你还是干老本行吧,听说以后有“生猪良种补贴”。

好,我听你的,但你说话得算数。朱长有脸色阴转晴,

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了,等几天后再来兑现吧。蒙书记似乎有点不高兴。

朱长有心怀感激地退出蒙书记办公室。

回家路上憧憬着新的脚猪伙伴,想着蒙书记说的良种补贴,朱长有开心得想笑,情不自禁地又哼唱起来:老汉脚猪雄赳赳,一路走来嘴啾啾。猪娘等它去搞路,乐得我也喝杯酒。

几天后朱长有又来找蒙书记,但怎么也找不到。门卫告诉他,蒙书记两天前调走了。

现代随笔作家篇三

我终究还是成了自己生活的原创,我以为可以找个美满的人儿模仿的,然后顺利成章的成为别人的盗版,可是我忘了,别人拥有的境况是我没有的,就这样,我在亦步亦趋的过程中走成了自己的独一无二。我没有埋怨,没有惋惜,并原谅了那些荒唐。其实就算有雷同的人生也许还是不能有我想要的雷同的心情。

每天不想说很多话但还是说了,每天不喜欢没有情绪的笑还是笑了,因为要生活,每天下班坐公交回家成了我最大的享受,那种一路看一路想的感觉很好,小区门口的柏油路安静的延伸,尤其在这样的天气走过让我特别想念我的那些天使(朋友)。我很不容易才去习惯一样东西,所以我很难接受它一下子不见了,但是好像生活中必须接受这样的情况发生。现在天黑的越来越早了,下班了以后看到的已经是通明的灯火了,有时几个人有时一个人在站牌等923路,因为这路车很少,所以通常要等很久才等到一辆,身边的人换了一些又换了一些,只有我还在原地浪费时间,其实回去早了面对不熟悉的那些人,不比一个人自在却比一个人孤单,因为不想说话,因为一直都是自卑又高傲的活着。

幸福稍微多点就担心会像泡沫一样碎掉,我能亲眼看着一切发生,却还是不能承受那种偶尔的疼痛,我用了许多年的生命都没能习惯,眼神还是会在看到马路对面的`场景时恍惚而难过,曾经很多人存在过很多人又离开了。原来幸福的定义越狭隘越真实(我的幸福就是能有高质量的睡眠)。再冷我又要承受零度以下的空气了,我当初就该和b丫头去深圳躲躲的。

最近一直在听萧敬腾呢,喜欢他的翻唱,不过他模仿出来的感情还是成不了盗版,“早知道是这样,如梦一场,我又何必把泪都锁在自己的眼眶”推荐他的《梦一场》。

生活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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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随笔作家篇四

母亲做的农家饭菜,很有味道,我平日忙于在县城上班,离农村老家远,不是天天都能够吃到。“五一”放假,我决定回老家,踏踏实实住下来,好好吃吃母亲的农家饭。

和父母一起喝早茶,做早饭。父母如今六七十岁,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养成了喝早茶的习惯。清晨七点钟,就听见父母在厨房的响动声。我起床后,走进厨房,看见父亲坐在锅灶台前,向灶口里递进柴禾,满厨房的浓烟味儿。母亲忙着洗菜、拣豇豆、淘米,准备早饭。看着弥漫的柴禾烟,我感叹道:人常说食人间烟火,祖祖辈辈就是这样。一家农舍庭院,一箪食,一瓢饮,一灶火,一缕烟,日子就这样生生息息延续下来。父母的早茶很简单,可算做粗茶,茶是茉莉花茶,水是烧开的深井里水,茶具是破旧的一个茶缸,喝茶的杯子是几个小瓷杯。和年迈的父母一边喝着茶,一边做着早饭,一边拉着家常,平平淡淡的日子有着特别的农家味道。我每次回家,母亲总爱给我打两个荷包蛋吃,光亮的白瓷碗,鲜嫩的荷包蛋,用筷子头点一些花椒面儿,再撒一点儿盐,从小吃到大,百吃不厌。我也喜欢吃母亲做的韭菜炒鸡蛋,才出锅的热腾腾白蒸馍,一盘韭菜炒鸡蛋,虽然简单,但却美味可口。早饭最喜欢喝母亲的红豆稀饭,豆是豇豆,米是东北米。农村熬稀饭用大铁锅,灶膛里填的是黑炭或者木柴,火力硬,火候到,熬出来的稀饭,饭粘味儿香,美美地喝一碗,胃舒舒服服的。母亲的红豆稀饭,喝下去很养胃。菜很简单,莲花白在开水中烙熟,烧开的油浇在上面,把醋、盐、辣椒面儿拌在一起,吃起来很爽口。

母亲的蒸饺,是一种美食。吃过早饭后,父亲去集市买了一斤肉,一捆韭菜。正午过后,母亲准备着中午饭,准备包蒸饺。蒸饺的原料是肥瘦相当的猪肉、韭菜、粉条,还有一点儿生姜。先把肉煮熟,用肉汤和面,这样饺子皮蘘和。母亲包的蒸饺,月牙形状,大小匀称,面纹整齐。母亲的蒸饺好吃,也好吃在油泼辣子醋水。我仔细观察母亲油泼辣子醋水的调法:几小勺红辣子面,一铁勺滚烫的纯菜籽油,煎油泼到辣子面后,再把醋倒进铁勺烧开,倒进油泼辣子面,放一点盐,来回搅动,半碗油泼辣子醋水就成了。母亲的油泼辣子醋水原料和做法看似简单,但是把它浇在蒸饺上,实在是一种农家美食。

五月的农村,走进村子,一股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仰头是一树树的槐花、梧桐花缀满枝头,小鸟的鸣叫声婉转悦耳,才出生的羊羔蹦蹦跳跳,活泼可爱。

下午,母亲采摘了一些新鲜槐花,回家淘洗得干干净净,第二天早上,拌上一点儿面粉,给我们蒸槐花麦饭。槐花麦饭蒸出锅,炒一铁勺韭菜,均匀地搅动在一起,可口的槐花饭就做成了。农家的槐花麦饭,如今走进大城市的餐饮酒店,走进多如繁星的农家乐,成为一道可口的农家美食。而每年春季,进入五月,我都在老家,能够美美地吃上一碗母亲做的槐花麦饭。留在我嘴边的这农家美味儿,我经常津津乐道,从小说到大。

我想吃母亲做的“搅团”。第二天中午,母亲给我打“搅团”吃。我的老家,住在渭北一带,吃的水是深井的水,清冽甘甜。老家的“搅团”,吃起来有味儿,我觉得和老家深井的良好水质有很大关系。母亲打搅团,技艺是很娴熟的。农家铁锅里,加少量水,大火烧开后,母亲左手抓面粉向锅里慢慢撒下的同时,右手拿擀面杖均匀地顺着一个方向搅动。“搅团”要好,搅上百搅,越多搅动,打出来的“搅团”就会越好吃。打搅团用中火,火候要把握好,是很有讲究的。“搅团”打好后,母亲趁热给我盛了一碗。我浇上油泼辣子醋水和炒好的韭菜葱花,用筷子顺着碗沿刨进嘴里,就那么呼噜噜囫囵一咽,顺顺当当地下肚,滚烫滚烫地。一碗热“搅团”下肚,冒一头汗,之后浑身舒舒坦坦,大有酣畅淋漓之感。

老家的粗茶淡饭,从小滋养着我的胃,始终唇齿留香,不管何时何地,心中念念不忘,常常想回到农村老家,走一走散发着泥土味儿的农村路,拿一拿祖上留下的那把锄头,拉一拉年迈的父亲长满老茧的那双手,吃一吃母亲做的农家饭。

现代随笔作家篇五

玉华在上完一天课后已经十分疲惫了。

华灯初上,天色已黑。蒸腾的柏油路开始散发白日里吸收的热量,不知何处落了雨,空气中潮湿且闷热。好在家与学校距离不远,走几步路不至于使她汗流浃背。

她家住在一个非常现代化的小区,占地不大却应有尽有。走入小区,一阵清凉扑来。小区的绿化很好,在与高楼的呼应下,显得格外幽静。

进电梯,上楼。

拿钥匙,开门。

玉华是一个人居住,因为家里现代化的家具完全可以满足她的需要。自从搬进来到现在她还没有整理过房屋,但是房间里的一切都井井有条。地板是刚刚打过的蜡,墙上的钟表宛如新品,她最爱的绒毯,现在就像雪一般卧在地上。褪去鞋袜与衣物,丢在一边,她在沙发上得到了充分的舒展。两只小脚踩在绒毛毯中,脚趾伴随胸部的起伏一吸一和。

鞋子和衣物会在晚上洗好并烘干,不需要过多的衣服,因为总能及时清洗且不需要自己动手。现代化房屋做什么都很方便。

一碗罗宋汤已放在桌上,热气腾腾的.。用毕罗宋汤时小猪已经烤好。接下来是chickenalaking。咖啡和布丁。一杯来自澳洲的红酒。红酒在酒杯里晃动着灯光。眼神慢慢迷离。

起夜是玉华的习惯。一杯红酒不足以醉人,但她还是在沙发中沉沉的睡去。而现在,她在床上迷迷糊糊的。迷迷糊糊的下床,迷迷糊糊的如厕,迷迷糊糊的睡去。起夜是她的习惯。

清晨的阳光的总是那么刺眼。玉华喜欢看第一缕阳光撒在自己的脚上,于是第一缕阳光便撒在她的脚上。玉华希望闹钟只响五声,于是闹钟只响五声。

早餐可以选择。玉华今天想吃牛奶荷包蛋。洗漱穿衣完毕,荷包蛋已经打好。咬一口,还是溏心蛋。时间有些迟了,忙塞了两口,匆匆离去。

日落,回家。但令她吃惊的是,清晨吃完的早饭并没有被收拾掉。会不会是机器出故障了,她想着。只看到桌上碗底压了一张纸条。“玉华,早上你走后我身体有些不舒服,我去医院看看,中午就回来。”

落款是————妈。

现代随笔作家篇六

有一个朋友爱情长跑很多年,再美丽的可人终是难敌岁月的变迁,缘分至尽,她在她的上留言:年轻的时候,我们放弃,以为只是一段感情,后来才明白其实是一生,无法拒绝的是开始,无法抗拒的结束!什么是爱情,这是多么深刻的领悟!

什么是爱情,每个人都追寻,有的人走到了尽头,有的人还在路上,其中滋味,各有各的味道。在每一段感情开始的时候,我们都是抱着从此安心的想法,迎来i的,却是一条辛苦的'月色路。到了一定年龄,我们必须懂得,《爱情转移》里唱的才是真谛,人一辈子,得徘徊过许多橱窗,住过许多旅馆,流浪过许多双人床,换过许多次信仰,才能“让戒指义无反顾的交换”,在这个过程里,得一次次“把一个人的温暖,转移到另一个的胸膛”,得一次次接受,“感情需要人接班”的现实,最终明白,“想开往地老天荒,需要多勇敢”。

有时候,总看见身边的朋友在结束某一段感情时说‘感觉再也不会爱了’,其实,不到最后一刻,你不会知道自己情归何处,这世间,没有一劳永逸,感情和生活都是如此。一见钟情,是多么难得可贵,更多的时候,人与人相处是个性的相互吸引,你是什么样的人也吸引着什么样人,因你的快乐而快乐,因你的悲伤而悲伤,成为恋人之前一定先是朋友,了解对方如同了解自己一样,假如你能包容对方如同包容自己一样,那么,就在一起吧,至少这已不算是有瑕疵的感情。在我们的身边,有太多太多这样的爱情,开始的时候总是热情如火,激情渐渐褪去,是无休止的争吵和冷战,男人越来越觉得女人不可理喻,女人越来越觉得男人有多虚伪。其实,爱情本可以不是这样的。辣妈正传里有一句话,你要是做不到,一开始你就别装的无所不能。

有没有这样的时候,总会在合适的地点听到熟悉的歌然后百感交集,不是念念不忘,而是不完美的爱情总让人遗憾,年轻的时候总是有菱角,没那么容易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也不会违心的去做一件小事情,哪怕是一句违心话,是的哪个少年不轻狂!可是,爱情这事,最是揉不得沙子,爱情像乘法,一项为零结果也为零。男孩子在二十几岁的时候,一无所有,独立却不自由,想飞翔却又彷徨,当梦想遭遇现实,时空变幻,当我双手搬砖的时候就无法拥抱你,拥抱你时就无法养活你,这是多么真实的缩影;但二十几岁的女孩儿不一样,在最美丽的年龄奢望爱情一点儿也不过分,最近网上流行一句话:待我长,发及腰,少年娶我可好!只是,我们都老了!是的,走不到最后爱情是不完美的爱情,爱情需要缘分。

缘分,没有早一点,也没有晚一点,在你最美的年龄遇见最美的人,太早你还不懂得爱情,太晚你已牵起陌生的手,缘分不是一时悸动,是岁月的沉淀,是在你懂得爱惜自己也懂得珍惜别人的时候的一种遇见。是的,当你懂得爱情的时候你才会遇见爱情,爱情没有完美,只有取舍。岁月的风霜不光沧桑了眼角,也沉淀了渣滓,爱情就像滚石上山,被我们视为全部用尽力气推上山顶然后回到原点,然后再出发,这不是一句谎言,它并不是全无功效,它留下了记忆,这个过程中的幸福是属于我们的。

什么是幸福呢,心理学家说一个人说的话若90%以上是废话,他就快乐。若废话不足50%,快乐感则不足。在交流中,没有太强目的性的语言,更容易让人亲近。———所以,我们每天都在找"幸福"。幸福是什么呢?大概就是找到了一个愿意听你说废话的人,因你的悲伤而悲伤,因你的快乐而快乐,你懂我想,我懂你心,相扶共进,做到这些就对了。

现代随笔作家篇七

母亲是64岁去世的,64岁母亲的形象永远定格在我的脑海里。二十年光阴流走,时至今日,依然清晰记得她慈祥的面容,说话时温和的语调,朴素洁净的衣着,还有面对照相机自然从容的样子。一生爱美的她走的也很凄美,她是带着微笑离开这个世界的。在与癌魔纠缠的最后那段日子里,她时而昏迷时而清醒,清醒时,她就会从躺着的炕上挣扎着坐起半个身子,然后照照镜子捋捋凌乱的头发,拽拽褪色的前襟和衣袖,清癯的面容始终挂着浅浅的笑,这时,她便把我唤至跟前,心疼我每周末从百十里外的城里往老家跑,总是给她这个最小的儿子说一些充满爱意和温存的话语。她知道自己时日不多了,所以他会在父亲大哥和我都在的时候,安排自己身后事,看到她安若泰山,我们也轻松地倾听着。她说,她走后不要大操大办,她喜欢清净,不要唱大戏和锣鼓队,但要把席面做好,要让亲朋一定吃好,她说所有亲朋孝布她都已备好,老舅家,小舅家,七大姑八大姨,谁的孝圈多大,谁的孝衣多长,她都仔细安排,周详交待,千万不能乱了。她还特别交代两个儿子,给长辈的孝布一定要放在盘子里跪在地上举过头顶呈上,这一大礼在她死后祭奠的几日让多少亲朋承受不起感念终生,她是想让儿子的这一跪去报答陪伴她一生的亲戚和邻里,进而让他们护佑自己的儿女平安幸福。

母亲一生爱美,她不仅长得美,更重要的是她在乎美、注重美。解放初,年轻漂亮的她就留着剪发,穿着苏式上衣,照片上的`她完全是一个新女性形象。与干部身份的父亲结婚后,他做过商店售货员、剧团售票员、纺织厂工人,后来成了五个孩子的母亲,她就回归家庭,相夫教子,操持家务。母亲聪颖,自学裁剪,一家大小七口人的衣服都是她做的,一点不比买的成衣差,但要比买的衣服便宜好多,再说那时物资供应紧张,有钱也买不到东西。我最小,母亲常常把姐姐兄长穿过的衣裳改成我的衣服,我穿着这些衣服在同学艳羡的目光里一直读到高中毕业。上大学后,母亲就只让我穿买的衣服了,因为她觉得外面的衣服愈来愈丰富多彩,在省城上学的儿子人前必须体面有光彩。

母亲一生爱花,不管住在何处,她都喜欢在房前屋后种植些花草,或在室内养几盆花,花在她的细心养护下茁壮的成长。进入春夏这些花依次绽放,什么太阳花、玉簪花、水仙、牡丹、玫瑰,仙人蕉,姹紫嫣红,芬芳留香,母亲大方的将这些花送给邻居,不让花儿孤芳自赏。我记得住在农村老家时,每到春天,满园春色,满院飘香,临近村子的人也赶来看花,一派繁荣景象,那时,母亲站在花丛中开心的笑着,像花儿一样灿烂,像花儿一样美丽。

现代随笔作家篇八

之前,我们没有好好谈过,顶多也就是我对你的嘘寒问暖,因为我们接触的不多,并且在你工作的时候我不想谈感情的事,其实,我是一个简单、单纯的人,从大学毕业到单位都没有完全真正的进入到那个所谓复杂的社会,没有心机,不会算计,以前想过要到大城市去血拼,最终没有拗过家人,回到x市,改变了自己的理想,换来一份安稳的工作,想着在这里能够实现自我。我不抽烟、不喝酒,不泡夜店,顶多就和朋友一起k歌、看下电影、喝个茶,没有什么不良嗜好,随和、最讨厌吵架、懂得换位思考、会包容、有责任心,是一个容易相处的人。

关于感情,有句话说的好,如果爱,请深爱!我很认真,对于你我也很用心,知道你胃不好,我会在网上去搜索怎么样去调养胃;知道你睡眠不好,我会去找一些能够改善睡眠的方法或者能够安神的茶。某人说,喜欢一个人,就是让她笑!就是让她过的好!上学就是为了工作,而工作是为了让生活过的更美好。我的想法很简单,希望我的家人及我所喜欢的人能够过的更轻松、更舒适、更快乐!现在我想要的是能有一个温馨的家,有等我回家的人,在我成功的时候可以与家人分享,失意的时候有你们的支持与鼓励,我想要的是有个人,会害怕失去我,不允许任何人、抢走我在乎的人。我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多难却始终都会在我身边的人。我知道你一个人在外面很累,但是只要你回头,我会一直都在。安心的幸福莫过于三件事:有人信你,有人陪你,有人等你!

也许现在,你的内心还没有完全接纳我,但是时间会让你感受到我的用心,和我在一起没什么不好,我们可以缔造幸福!不爱的理由有很多,譬如忙、累、不合适,但是爱的理由只有一个,我只想和你在一起,牵你的手,从心动到古稀!你是一个比较理性的人,有自己的主见,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很注重生活品质的优雅女人,或许,这辈子我不能让你过上大富大贵的生活,但是我可以保证让你衣食无忧!我们的生活也许没有那么的绚丽多姿,但是会有淡淡的幸福。

希望有一天,我们一起起床,一起刷牙,一起拉着手出家门。一起遛狗,一起散步,一起为了争电视斗智斗勇,一起在家看电影,一起买菜,一起做饭,一起并肩跑步,一起打桌球……,我知道,一定会有这么一天的。

现代随笔作家篇九

我们走过的路,可以经常回头看看,看看我们来时经历的坎坎坷坷,经历的风风雨雨,但却不能回头重走,因为人生路是没有回头路的,只能往回看不能往回走。这一路走来,每一个人都想尽如已意,但求无愧于心,每一个人可以丢了天和地,却很难丢的掉心中的痕迹,每一个人可以停了风和雨,却很难停的住心中那一丝丝念意,人生中你没有无悔的付出就不会有七彩的收获,面对拥有你不珍惜,你就永远也得不到应得的真正的感情,人生只有一次,也都是直播,不可能给你第二次机会,心中的思念,牵挂值得你去慢慢去品味,伤心时的泪,开心时的醉。那是因为你珍惜了才显的'更为可贵,人生不要错过两件事,最后一趟回家的车和那个深爱你的人,遇到你喜欢他也喜欢你的人,无论怎么样都要争取和他相伴走一程,不要等他伤心离开的时候,你悔之晚矣,把握人生的每一个瞬间,珍惜人生当中每一次的拥有。不要让自己以后的人生活在痛苦里,也不要让自己有后悔的可能,只要你努力了,你珍惜了,人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遗憾与悔恨,你要知道只有你对得起自己,你才能对得起对得起世界。只有对得起自己,你才能无愧于心.才能让自己的人生更加靓丽。

现代随笔作家篇十

今天,一位同学在微信群里发来消息,说昔日跳河轻生的一位同学没有顺水而去,至今还在到处流浪。我发消息问,是否真实?他说只是听说。

我的心隐隐地疼了一下,往事历历在目。

二十多年前的元旦,我们高一四班全体同学庆祝新年到来。大家的心情犹如彩色的纸一样鲜艳。十七八的年纪,青春的激情在教室里挥洒。彩色的绸纸上写满了希望和梦想,从黑板边一直拉到教室的后墙。欢声笑语将气球吹得一个比一个丰满,飘荡在课桌的上空。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还是东南风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你激情地演唱让同学们听得如痴如醉。跟你要好的男同学一起起哄,要你再唱一首《小芳》,你的脸瞬间红了,比你脸更红的是暗恋你的一位女同学。你憨憨地看了她一眼,“村里的一位姑娘叫小芳”你磁性的声音在教室里回荡。

那时你虽衣着破旧,但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彩。

满月如盘,月光挤进了教室,和同学们欢送远去的旧年,迎接美好的新年。温柔的月光伴在我们回家的路上。

我和邻班的一位女同学下了班车,离家还有很长的路,并且还要渡河。走在黄河边,月光,沙滩,滔滔的水声很是浪漫。但我俩越走越怕,荒滩上只有我俩的身影在晃,田野里有一点风吹草动,我俩头皮发麻。联欢会上的快乐被胆战心惊代替。

我俩没命地往前走,忽然感觉身后有声音,吓得心都要飞出胸口。不敢回头看,飞奔起来。一个熟悉的声音击穿了耳膜“别怕,是我。”我放慢了脚步,回头看了一眼,是你。狂跳的心慢慢地静了下来,人也踏实了许多,也不再害怕。

你推着一辆旧二八自行车,后面跟着一个小孩。你当时穿着很旧的蓝布方领上衣,裤子的膝盖上补了两个大补丁。寒冬腊月,你满头大汗。我好奇地问“你去哪里?”你说“跟你们一块下车后,想送你俩到河边,忙跑回家叫了弟弟。”

我当时的感动无词形容。我只说了一句“不好意思”,这么冷的深夜,你小弟弟也跟着受罪。你笑着说“我们是同学,不要说见外的话。”黄河岸边,我们四个静静地走着,河水在唱歌,月光在抒情,脚下的小石子温柔地咯着我们的脚,深冬的寒夜,没有觉得冷。

你推着自行车一直把我们送到回家的渡船上。才带着弟弟在碎石子的路上七拐八拐地走了,月光下的影子歪歪扭扭的。至今写起,那情景犹在眼前。

从此后,高中三年,我跟你没有说过一句话。那时男女同学都不说话,很严肃的,一本正经的样子。

物理老师每次讲完课,看我们似懂非懂的样子,总要说一句: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们继续努力!

上完自习课,学校为了省电,所有的教室全部熄灯。我们都会从伙食费里省下足够买蜡烛的钱。每个晚上,都把教室点得灯火辉煌。你更加努力,复习完自己的功课,还要给学习差的同学讲题。你总是那样的热心。班上有什么事,少不了你忙碌的身影。

拼搏了三年,一张名校的录取通知书给了你最大的安慰。

火烤的八月,我的心凉如深秋。蓝天下,瓜地里,我抬头望天,天却看着瓜,防止贼来偷。

在无聊中虚度着时光,有一天中午,远远听见有人喊我。往山下看,妹妹带着你来山上了,后面跟着曹贵。

你俩的大学通知书都收到了,想来看看我。我很是消沉,你俩真诚地鼓励着我,说我是失误,补上一年,来年你俩在大学门口接我。越说越激动,越说越高兴,自卑的我也有了信心。说到高兴处,曹贵抱了一个大西瓜,猛地往凳子上一坐,凳子的腿折了,他躺在了地上,瓜瓤撒了一地,我们开心的笑声把白云都赶跑了。

后来你去湖南上大学了。我有时还想起你上学时裤子上的两块大补丁。你该到大学里换模样了。后来又听说,你父亲去世,哥哥供你上大学。由于家境困难,你很自卑,得了抑郁症。慢慢地,课都上不成了,被学校送到了家里。

在家里呆了一段时间,情愫稳定,你又去学校。这一去,病情加重,课无法再上,被学校彻底送回家了。

农民的孩子只要有地,就有干头。你做了土地的主人,也成了家,有了孩子。

可是好景不长,你跳河自尽了。

我震住了,高中三年,你虽衣衫破旧,但你的脸上很是灿烂。学习优秀,助人为乐。上了大学,更美好的人生等着你书写。你却因家庭困难,手头拮据,把头低下,不敢正视周围的一切。人也更加自责,无力改变家里的困境,你痛苦郁闷。最后,大学的校园里再容不下你的身影。

也许从离开大学的校园,你的心就死了。最终,你选择了一条你认为合适的路。谁错了?我们无法评判。

今天,同学发来微信说,你还在到处流浪。我第一反应,是真的吗?同学说:是听说的。

我真心地希望你还活着,如今,在你的世界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用担心衣服破了,被人笑话。不用担心,高昂的学费要母亲去借,哥哥嫂嫂去挣。不用担心大学校园里同学们异样的目光,不再偷偷摸摸去大学的食堂打一份最差的饭菜,坐在角落里狼吞虎咽地吃完,也不再纠结城市的繁华与农村小屋的落差。

你自由了,解脱了,什么都不用怕了。

不管你走怎样的路,我都祝福你,一个心地善良的同学。

现代随笔作家篇十一

新房正在装修,朋友说,给你介绍个木匠,到时候一出手,就知道水平啥样了,管保满意。

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敲门,我打开一看,门口站着一个时尚青年。他说,是陈哥介绍我来干活儿的,我是小李。

我惊得一愣一愣的——他是木匠?!消瘦脸形,高鼻梁子,扎着一个长长的马尾,典型的艺术范儿,帅气冲天啊!怎么都和民间“装修游击队”联系不到一起!

设计、预算、协议,小伙子毫不拖泥带水,次日便开了工。还真不含糊,2米多长的板材,小李跟玩似的,三下两下,码好了尺寸,愣是不用我帮忙。我观察到,他虽然字体不咋样,但测量尺寸几乎没有误差,细致!

闲聊得知,小李是信阳人,16岁就出来做木工,跟着南方师傅学艺,没少吃苦。他胳膊细皮嫩肉,但那一双手大得出奇,粗糙硬实。可以想见,有多少木板,经过他的手,变成了家具。

隔天,小李多带了一个女子来,还有一个3岁小孩,张口对着小李叫爹。这是一家子?还真是!小李媳妇儿来就是给小李搭把手,上上螺丝钉

什么

的。

小李媳妇儿话挺多,抖出了更多底细。她说,小李弟兄6个,家底薄呢,结婚时小李什么都没有,来洛阳谋生。唉,头胎生了个女孩,留给她爷奶照看。7岁时,在老家坐拖拉机,翻了车,女儿没啦!

小李媳妇儿说的时候,眼泪直掉。她说,要不是穷,当初不出来,也许就没有那次事故,老大都这么高了,昨天做梦,还梦见大孩子哩!

小李的眼睛开始潮潮的……

我安慰他们说,现在不是一切都好起来了嘛!

小李有意扭转了

话题

,调整了情绪。他讲,在洛阳待久了,也喜欢上了这个地方。现在也有了些积蓄,准备在城郊买套房,安排孩子上学。他还想买辆车,方便赶活儿,为此,不舍得闲下来,天天都疲于奔命。

正做着活儿,小李接了个电话,对方约小李洽谈一个约20万元的工程。看得出,他的活儿挺抢手的。

我的'工程完结的时候,还余一些木料,小李给我做了个鞋柜。我给他鞋柜的钱,他坚决不接。小李骑着小电驴,驮着老婆孩子,奔向街头滚滚的人流,开始了下一段的人生征程。

现代随笔作家篇十二

饭菜上桌,儿子没觉着跟父母有什么好聊的,自顾打开手机,看手机里的游戏或是电视剧。

尽管画面被“弹幕”快要全覆盖,儿子一点不恼,依然盯着屏幕,津津有味,孜孜不倦地看着,也只能从“弹幕”狭窄的缝隙,拼起剧中人的半张脸,甚至一个鼻尖。

如此“实时评说”一部剧,边看边说,指指点点,七嘴八舌又嬉笑怒骂,占据了电视剧画面的整个篇幅,影视剧本身已经显得无足轻重了,重在年轻观众的参与“密度”和“程度”。无形中也在拉动着观众们的从众心理和欲望,看的不是剧,是热闹。

原先画面底部的那行字幕,早已被“弹幕”淹没,不断滑动着的“弹幕”文字,七荤八素为你解读着剧情和人物,间或夹杂着明星的八卦,疑神疑鬼的猜测,东拼西凑的剧透。

优酷,土豆,爱奇艺这些网站一家比一家“弹幕”的厉害。像是在火拼彼此之间的收视率和点击率,哪管你画面干净还是不干净了。真不敢想象,哪天电视直播如果也效仿起“弹幕”来,电视晚会也来上个实时评说,电视台非挨骂个狗血喷头不可。

回头又好奇地问过儿子,“弹幕”看的有意思吗?儿子回答:感觉不是我一人在看,没有孤独感,看的人越多,说明这部剧人气越高。不过,看着看着,也会受“弹幕”评论的影响,“弹幕”上那些观众聊来聊去,有时,聊的会让你索然无味。

末了,儿子还透了个底给我,说:不想看“弹幕”你可以随时关闭它。

只怪我总是一知半解,孤陋寡闻,原来,“弹幕”也能“弹指一挥”将它弹出。

网剧之所以那么“海量”又“火爆”,现如今,电视人之所以都奋不顾身扑向“火海”,答案似乎找到了,能实时“吐槽”,宣泄,释放,嗨翻,才能满足同样“海量”网友们观剧的体验和追求,狂热和嗜好。

作者:张波

公众号:张波纯文学杂志

现代随笔作家篇十三

那往日的忧伤依旧如那般,

擦肩而过的,

已然开始凋零,

在这樱花灿烂的日子里,

没有谁会看到我的笑脸或悲痛,

因为,我已经不在有或者是仇人,

忘却,抛开,

其实也很好,至少我不用继续让日子凝固成一塌淤泥,

我依旧可以想那些另我开心,的事情,

依旧可以再次踏出那块方地,

其实人本就是这样,

剥开后那灵魂上戚附游离的漂移,和那灵魂中温留或残存的寂寞,就如同那***的火花,

极度悲伤后的反璞归真,

大喜大悲后的那丝平静,

让人更容易,

只是,相对而言,代价太大了,

让人那么的不舍,值得吗,总是这样想,却何用,其实这又何尝不是一种屈服,

站在这绝高的地方,

视众生如蝼蚁,

却最终仍是被这世界所俘虏,

而这,却只是一个起点而已,

后面的路,已让我忘而怯步,

幻灭,才是成长的开始,

我,开始明白,

这却是血的教训,

漫长的已经不在赊求什麽,

开始学习等待,

用一生来等待那明知不会归来的人,

向往那未知的国度陌生的人,

因为,他们不会笑话我什么,

可以在那开个小酒吧,

漫漫的'等待着那回归的灵魂,

享受着那种痛苦的煎熬,

将的道路上倾倾斜斜的摆满,

再垂垂老去的时候,

数落着一路走来风景,

着那仍未归来的人儿,

虽然苦涩,

却依旧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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